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六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六十四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六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六十四卷目录

     蚕桑部汇考一

      书经禹贡

      诗经豳风七月

      礼记月令

      周礼地官 夏官

      大戴礼记夏小正

      史记天官书

      淮南子天文训 说林训

      东方朔占宜蚕

      嵇康答难养生论火蚕寒蚕

      吴录南阳蚕

      永嘉郡记八辈蚕

      广志

      齐民要术种桑柘

      唐俞宗木种树书养蚕法

      宋苏轼物类相感志蚕丝

      秦观蚕书总论 种变 时食 制居 化治 钱眼 锁星 添梯 车 祷神

       戎治

      合璧事类蚕眠

      农政全书一蚕桑总论 养蚕法

    食货典第六十四卷

    蚕桑部汇考一

    《书经》

    《禹贡》

    《桑土既蚕》,

    蔡传《桑土宜桑》之土,既蚕者可以蚕桑也。蚕性恶湿,故水退而后可蚕。然九州皆赖其利,而独于兖言之者,兖地宜桑,后世之濮上桑间犹可验也。大全林氏曰:“九州皆赖蚕桑,而兖贡丝织尤宜于此,故特言之。”

    《诗经》

    《豳风七月》

    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

    蔡传《柔桑》,稚桑也。言春日始和,有鸣仓庚之时,而蚕始生,则执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而未齐者,则采蘩者众。大全范氏曰:“蚕始生,宜稚桑也。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

    蔡传《蚕月》,治蚕之月,条桑枝落之采其叶也。“远扬”,远枝扬起者也。取叶存条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条取,故取其叶而存其条,猗猗然耳。大全临川王氏曰:“蚕长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 安成刘氏曰:“蚕月虽不可指定某月,然其既‘条取大桑,复‘猗彼女桑’,大约当在建辰之月,蚕盛之时。先儒或疑此诗独阙三月,盖已具于蚕月之间矣’。”

    《礼记》

    《月令》

    季春之月,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省妇使,以劝蚕事。

    陈注《躬桑》,亲自采桑也。省妇使者,减省其针线缝制之事也。此劝勉之,使尽力于蚕事也。

    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

    陈注登,成也。分茧,分布于众妇之缫者,称丝效功,以多寡为功之上下。大全严陵方氏曰:“‘蚕事既登’者,事毕而登,比年之数也,与《曲礼》‘年谷不登之登同义。分茧所以使之缫,称丝所以效其功之多少,以供郊庙之服,无有敢惰,敬之至也’。”

    《周礼》

    《地官》

    凡庶民不蚕者不帛。

    释曰:“不蚕者不帛”,蚕者则得帛。《孟子》云:“五十可以衣帛。”以不蚕故身不得衣帛。

    《夏官》

    《马质》,“掌质马禁,原蚕者。”

    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与?释曰:云“天文辰为马”者,辰则大火房为天驷,故云辰为马。云“《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者,月直大火,谓二月则浴其种,则《内宰》云“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是也。若然,《祭义》云:“大昕之朝,奉种浴于川。”注云:“大昕,季春朔日之朝。”是建辰之月,又浴之者,盖蚕将生,重浴之,故,彼下文即云“桑于公桑之事”是也。云“是蚕与马同气”者,以其俱取大火,是同气也。云“禁再蚕者,为伤马与”者,二者既同气,不可两大,而禁再蚕,明恐伤马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也

    《大戴礼记》

    《夏小正》

    三月,妾子始蚕。先妾而后子,何也?曰:“事有渐也。”言自 卑事者,始执养宫事。执,操也。养,长也。

    《史记》

    《天官书》

    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

    《淮南子》

    《天文训》

    《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蚕不登,寅在甲曰阏逢。《单 阏》之岁,岁和蚕昌,卯在乙曰旃蒙。《执徐》之岁,岁早旱 晚水,蚕闭,辰在丙曰柔兆。《大荒落》之岁,岁蚕小登,巳 在丁曰强圉。《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午在戊曰著雍。 《协洽》之岁,岁蚕登,未在巳曰屠维。《涒滩》之岁,岁和蚕 登,申在庚曰上章。《作鄂》之岁,岁蚕不登,酉在辛曰重 “光。《掩茂》”之岁,岁蚕不登。戌在壬曰元黓。《大渊献》之岁, 岁蚕开。《困敦》之岁,岁蚕昌。子在癸曰“昭阳。赤《奋若》”之 岁,岁早水,蚕不出。

    《说林训》

    蚕食而不饮,二十二日而化。

    蚕食而不饥。

    《东方朔占》

    《宜蚕》

    正月旦,竟日不风,清明宜蚕。

    《嵇康答难养生论》

    《火蚕寒蚕》

    《火蚕》十八日,《寒蚕》三十馀日。

    《吴录》

    《南阳蚕》

    《南阳郡》“一岁蚕八织。”

    《永嘉郡记》

    《八辈蚕》

    《永嘉》有八辈蚕:一曰蚖珍蚕,三月绩;二曰柘蚕,四月 初绩;三曰蚖蚕,四月绩;四曰爱珍,五月绩;五曰爱蚕, 六月末绩;六曰寒珍,七月绩;七曰四出蚕,九月初绩; 八曰寒蚕,十月绩。凡蚕再熟者皆曰珍。

    《广志》

    《蚕》

    有“原蚕”,有冬蚕,有野蚕,有柞叶,可以柞棉。

    《齐民要术》

    《种桑柘》

    《尔雅》曰:“桑㸤有椹,栀。”注云:“㸤,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檿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搜神记》曰: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迎父,吾将嫁于汝。”马绝缰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女具以告父。父屠马,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足蹙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之间,得女及皮,尽化为蚕,绩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今世有荆桑、地桑之名。

    桑柘熟时收黑鲁椹。

    《黄鲁桑,不耐久》。谚曰:“鲁桑百丰锦帛。” 言其桑好功,省用力。

    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

    治畦下水,一如《葵法》。

    常薅令净。明年正月。移而栽之。

    仲春季春亦得

    率五尺一根。

    不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悉犁拨耳。是以须穊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心虽慎,率多死矣。且穊则长疾,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墨枝之速,无栽者乃种椹也。

    “其下常斸掘”,种绿豆、小豆。

    二豆良美润泽

    栽后二年,慎勿采沐。

    小采者长倍迟

    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

    亦不须髡

    率“十步一树。”

    阴相接者则妨禾豆

    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当。

    相当者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弋压下枝令著地。条叶 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

    土湿则烂

    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

    住宅上及园畔,固宜即定。其田中种者,亦如种椹法,先穊种一二年,然后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

    《伤桑》“破犁” ,所谓两失。

    其犁不著处,斸断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

    “去浮根不妨《耧犁令 》” 此下阙二行。

    一枝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

    十五年,任为《弓材》。

    一张二百

    亦堪作履。

    一两六十

    裁截碎木中作锥刀靶。

    一个直三文

    二十年,好作犊车材。

    一乘直万钱

    欲作鞍桥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旁枝木橛钉著 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后,便是“浑成柘桥。”

    一具直绢一疋

    欲作快弓材者,宜于山石之间北阴中种之。其高原 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摇掘深坑。于坑之中种桑柘 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树 条直,异于常材,十年之后,无所不任。

    一树直绢十疋

    柘叶饲蚕丝,可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于凡丝远 矣。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

    《郑元注》曰:“爱养蚕食也。具曲植籧筐。” 注曰:“名养蚕之器,躬乘以劝蚕事,为败情。”

    《周礼》曰:“马质,禁原蚕者。”注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 小之价直”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 直大火,则浴其蚕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 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尚书大传》曰:“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就川而为之。 大昕之朝,夫人浴种于川。”

    《春秋考异邮》曰:“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 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三七二十一日,故二十 一日而茧。”

    《淮南子》曰:“原蚕而一岁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 之,为其残桑也。”

    《氾胜之书》曰:“种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渍之, 以水灌洗,取子阴干,治肥田十亩。荒田久不耕者,尢 善好耕治之。每亩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黍桑当 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桑生正与黍高 平,因以利镰摩地刈之,曝令燥,后有风调,放火烧之, 常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箔蚕。”

    俞益期《笺》曰:“日南蚕八熟,茧软而薄,椹采少多。” 《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

    三月绩

    柘蚕。

    四月初绩

    蚖蚕:

    四月初绩

    爱珍。

    五月绩

    爱蚕。

    六月末绩

    寒珍。

    七月末绩

    四、《出蚕》

    九月初绩

    寒蚕。

    十月绩

    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者少养之,爱蚕者, 故蚖蚕种也。蚖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 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欲作爱者,取蚖珍之卵,藏 内罂中,随器大小,亦可拾纸盖覆器口,安硎。若耕反泉 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然后剖生养之, 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卵。卵七日,又剖成 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藏卵时勿令见人,应用二七 赤豆安器底,腊月桑柴二七枝,以麻卵纸,当令水高 下,与种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若外水下卵, 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势,则不得三 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也。不成者,谓徒绩成茧, 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阴树, 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

    《杂五行书》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蚕,吉。”

    案今世有三卧一生蚕、“四卧再生蚕” 、白头蚕、颉石蚕、楚蚕、黑蚕,有一生再生之异。灰儿蚕、秋母蚕、秋中蚕、老秋儿蚕、“秋末老” 獬儿蚕、锦儿蚕、同茧蚕,或二蚕三蚕,共为一茧。凡三卧四卧,皆有丝绵之别。凡蚕从小与大者,乃至大,入簇,得饲荆鲁二桑,小食则桑中与鲁桑,荆有裂腹之患也。

    杨泉《物理论》曰:“使人之养民,如蚕母之养蚕,其用岂

    徒丝而已哉?”

    《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以三月三日,天阴。如无日, 不见雨,蚕大善。”又法:

    埋马牙齿于槌下,令宜蚕。

    《龙鱼河图》曰:“埋蚕沙于宅亥地,大富,得蚕丝吉利。以 一斛二斗,甲子日镇宅,大吉,致财千万。”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

    “近上则丝薄” ,近下则子不生也。

    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欲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 内四角着火。”

    “火若在一处” ,则冷热不均;

    初生以毛扫。

    用荻扫则伤蚕

    调火,令冷热得所。

    热则焦燥冷则长迟

    比至在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置。

    下箔障土气,上箔防尘埃。

    小时采《福德》上桑,著怀中令暖,然后切之。

    “蚕小不用见露气” ,得人体则众恶除。

    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

    蚕见明则食,食多则生长。

    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于屋里簇之,薄布薪于箔上, 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又法:

    “以大蓬蒿为薪,散蚕令遍,悬之于栋梁椽柱,或垂绳钩戈鸮爪龙牙,上下数重,所在皆得。悬讫,薪下微生炭火以暖之,得暖则作速,伤寒则作迟数入候看热则去火。” 蓬蒿生凉,无郁浥之忧;死蚕旋坠,无污茧之患;沙策不住,无瘢痕之疵。郁浥则难练,茧污则丝散,瘢痕则无。用蓬蒿簇亦良,其外簇者,晚遇天寒则全不作茧,用火易练而丝。明日曝死者,虽白而漕脆,膁练长衣着,几将倍矣。甚者“虚实失岁功,坚脆悬绝。” 资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持 箔笼。”

    《龙鱼河图》曰:冬以腊月,鼠断尾。正月旦日未出时,家 长斩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 鼠不敢行。”

    《杂五行书》曰:“取亭部地中土,涂灶水火,盗贼不经。涂 屋四角,鼠不食蚕,涂仓箪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 种绝。”

    《淮南万毕术》曰:“狐目狸脑,鼠去其穴。”

    注曰:“取狐两目狸脑,大如狐目,三枚,捣之三十杵,涂鼠穴,则鼠去矣。”

    《唐俞宗木种树书》

    《养蚕法》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则丝薄,近下 则子不生。按《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三月三日天 阴而无日不雨。蚕主大善。”蚕茧腰小者雄蛾,大者雌 蛾。桑叶湿,不可饲蚕。雨中采至,必拭令干,恐有伤也。

    《宋苏轼物类相感志》

    《蚕丝》

    《蚕过小满》则无丝。

    《秦观蚕书》

    《总论》

    予闲居,妇善蚕,从妇论蚕,作《蚕书》。

    考之《禹贡》,“扬、梁、幽、雍不贡茧物,兖篚织文,青篚檿丝, 徐篚元纤缟,荆篚元𫄸玑组,豫篚纤纩”,皆茧物也。而 桑土既蚕,独言于兖,然则九州蚕事,兖为最乎?予游 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时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 知兖人可为蚕师。今予所书,有与吴中蚕家不同者, 皆得兖人也。

    《种变》

    腊之日,聚蚕种,沃以牛溲,浴于川,毋伤其藉。迺县之 始审卧之,五日色青,六日白,七日蚕已,蚕尚卧而不 伤。

    《时食》

    蚕生明日,《桑或柘叶》风戾以食之,寸二十分,昼夜五 食,九日不食,一日一夜,谓之“初眠”,又七日再眠,如初, 乃食叶寸十分,昼夜六食,又七日三眠,如再,又七日 食,五日不食,二日,谓之“大眠”,食半叶。昼夜八食,又三 日不食,乃食全叶。昼夜十食,不三日遂茧。凡眠勿掷, 掷则蚕惊,毋食二叶。

    《制居》

    制“居方尺”,及乎将茧,乃方四丈。织萑苇,范以苍茛竹, 高一尺,广五尺,以为筐,建四木宫,梁之以为槌县筐, 凡槌十县以居食蚕时,分其居,粪其叶,以萑叶为篱, 勿密屈槁之长二尺者,自后茨茅为簇,以居茧蚕。凡 茧七日而采之。居蚕欲温,居茧欲凉,故以萑铺茧,寒 之以风,以缓蛾变。

    ===
    《化治》
    ===常令煮茧之鼎,汤如蟹眼,必以著其绪,附于先引,谓

    之“喂头。”毋过三系则系麄,不及则脆。其《审举》之,凡系 自鼎道钱眼升于锁星,星应车动,以过添梯,乃至于 车。

    《钱眼》

    为版,长过鼎面,广三寸,厚七黍,中其厚插大钱一,出 其端,横之鼎耳后,镇以石绪,总钱眼而上之,谓之“钱 眼。”

    《锁星》

    为三芦管,管长四寸,枢以圆木建两竹,夹鼎耳,缚枢 于竹中,管之,转以车下直钱眼,谓之“锁星。”

    《添梯》

    “车之左端置环绳,其前尺有五寸,当车床左足之上。 建柄长寸有半,匼柄为鼓,鼓生其寅,以受环绳,绳应 车运,如环无端,鼓因以旋。鼓上为鱼,鱼半出鼓,其出 之中,建柄半寸,上承添梯。添梯者,二尺五寸片竹也, 其上揉竹为钩,以防系窍,左端以应柄,对鼓为耳。方 其穿,以闲添梯,故车运以牵环。绳绳簇鼓,鼓以舞鱼”, 鱼振添梯,故系不过偏。

    《车》

    制车如辘轳,必活其两辐,以利脱系。

    《祷神》

    卧种之日,升香以祷天驷,先蚕也。割鸡设醴以祷妇 人,寓氏公主,盖蚕神也。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 入外人,四者神实恶之。

    《戎治》

    《唐史》载,于阗初无桑,丐邻国不肯出。其王即求置婚, 许之。将迎,乃告曰:“国无帛,可持蚕自为衣。”女闻,置蚕 帽絮中,关守不敢验。自是始有蚕女,刻石约无杀蚕, 蛾飞尽,蚕蛾乃得治茧。言蚕为衣,则治茧可为丝矣。 世传茧之未蛾而窍者,不可为丝。顷见邻家误以窍 茧杂全茧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蜕之茧也,欲以为丝, “而其中空,不复可治。呜呼!世有知于阗治丝法者,肯 以教人,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予作《蚕书》,哀蚕有功 而不免,故录《唐史》所载,以俟博物者。

    《合璧事类》

    《蚕眠》

    《蚕俯》曰“眠。眠时不食桑柘,经一昼夜而脱壳,蚕有三 眠者,有四眠者。”

    《农政全书一》

    《蚕桑总论》

    《易》曰:“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垂 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黄帝已上衣鸟兽之皮。其后人多兽少,事或穷乏,故以丝麻布帛而制衣裳,使民得所宜也。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

    《郑元注》曰:“爱养蚕食也。”

    王祯《蚕缫篇》曰:淮南王《蚕经》云:“黄帝元妃西陵氏始 蚕。”盖黄帝制作衣裳,因此始也。其后禹平水土,《禹贡》 所谓“桑土既蚕,其利渐广。”《礼·月令》曰:“季春之月,具曲 植籧筐。”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 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供,郊庙之服, 无有敢惰。及考之历代,皇后与诸侯夫人亲蚕之事, 昭然可见。况庶人之妇,可不务乎。

    王祯《茧馆序》曰:茧馆,皇后亲蚕之所,古公桑蚕室也。 周制,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 有三尺,籍墙而外闭之。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以 劝蚕事。《后妃亲蚕仪》曰:皇后躬桑,始捋一条,执筐受 桑,捋三条。女尚书跪曰:“可止。”执筐者以桑授蚕母,以 桑适金室。《前汉·文帝纪》:诏皇后亲桑,以奉祀服。景帝 诏后亲桑,为天下先。元帝王皇后为太后,幸茧馆,率 皇后及列夫人桑。明帝时,皇后、诸侯夫人蚕。魏文帝 黄初中,皇后蚕于北郊,遵周典也。晋武帝太康中,立 蚕宫,皇后躬桑,依汉魏故事。宋孝武立蚕观,后亲桑, 循晋礼也。北齐置蚕宫,皇后躬桑于所。后周制,皇后 至蚕所桑。隋制,皇后亲桑于位。唐太宗贞观元年皇 后亲蚕,显庆元年皇后武氏、先天二年皇后王氏,干 元二年皇后张氏,并见亲蚕礼。元宗开元中命宫中 食蚕,亲自临视。宋《开宝通礼》《郊祀录》并有后亲蚕祝 辞。此历代后妃亲蚕之事,采之史编,昭然可见。兹特 冠于篇首,庶有国家者按图考谱,知茧馆之不徒名 也。赋云:“惟蚕有功于世,归美广物产之货赀,作生人 之衣被。”中春之月,天子诏后以躬桑;大昕之朝,内宰 告期而命祀。于是诣灵坛,降宝殿,翠障夹乎道周,凤 辇翔于畿甸。顺春气于东方,朝先蚕于北面。具夫青 缥之服,侑以芳馨之荐。九宫倾动,蔼然际会以陪班; 三献礼成,沛矣迎祥于回眷。当其叠承宠命,适对韶 光。择世妇于吉卜,受鞠衣于明堂。所以崇开禁馆,始 入《公桑》。援条有三,听女尚书之劝止;执筐不再,受宫 夫人之是将。体之以坤仪之柔顺,视之以母道之慈 良。破蚁以来,庶养至于千薄;献茧之后,谅化被于多方。是以命缫治之成丝,就趋工而俟织。元黄朱绿,染 各精明;黼黻文章,参同品色。

    王祯《先蚕坛叙》曰:“先蚕,犹先酒、先饭,祀其始造者。坛 筑土为祭所也。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即先蚕也。”

    按黄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始劝蚕稼,月大火而浴种,夫人副袆而躬桑,乃献茧称丝,织纴之功,因之广织,以供郊庙之服。《皇图要览》云:“伏羲化茧,西陵氏养蚕。” 《淮南王蚕经》云:“西陵氏劝蚕稼” ,亲蚕始此。

    《礼·月令》:“季春,是月也,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以劝 蚕事。”《周礼·天官内宰》,“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祭于 北郊。”《汉礼仪志》:皇后祀先蚕,礼以中牢。魏黄初中,置 坛于北郊,依周典也。晋置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四 出陛,陛广五尺。皇后至西郊亲祭躬桑。北齐先蚕坛 五尺,方二丈,四出陛,陛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开 一门,皇后升坛,祭毕而桑。后周皇后至先蚕坛亲飨。 隋制,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皇后以太牢制币而祭。 唐置坛在长安宫北苑中,高四尺,周围三十步。皇后 并有事于先蚕,其仪备开元礼。宋用北齐之制,筑坛 如中祠礼。《通礼义纂》:“后亲享先蚕,贵妃亚献,昭仪终 献。”夫蚕祭有坛,稽之历代,虽仪制少异,然皆递相沿 袭,饩羊不绝。知《礼》之不可独废,有天下国家者尚鉴 兹哉!

    王祯《蚕神序》曰:“蚕神,天驷也。天文辰为龙,蚕辰生,又 与马同气。”谓天驷即蚕神也。淮南王《蚕经》云:“黄帝元 妃西陵氏始蚕。”至汉祀宛、窳妇人、寓氏公主,蜀有蚕 女马头娘。此历代所祭不同。然天驷为蚕精,元妃西 陵氏为先蚕,实为要典。若夫汉祭宛、窳、寓氏、公主、妇 人,蜀有蚕女马头娘,又有谓三娘为蚕母者,此皆后 世之溢典也。然古今所传,立像而祭,不可遗阙,故并 附之。稽之古制,后妃祭先蚕,坛壝牲币如中祠,此后 妃亲蚕祭神礼也。《蚕书》云:“卧种之日,诘旦升香,割鸡 设醴,以祷先蚕。”此庶人之祭也。自天子后妃,至于庶 人之妇,事神之礼,虽有不同,而敬奉之心一是,谅为 知所本矣。乃作祈报之辞,曰:惟蚕之神,“伊驷有星。 惟蚕之神,伊昔著名。气锺于此,孕卵而生。既桑而育, 既眠而兴。神之福汝,有箔皆盈。尚冀终惠,用彰厥灵。 簇老献瑞,茧盆效成。敬获吉卜,愿契心盟。神宜享之, 祈祀惟馨。”龙精一气,功被多方。继当是岁,神降于 桑。载生载育,来福来祥。锡我茧丝,制此衣裳。室家之 庆,闾里之光。敬帅长幼,诘旦升香。设肴于俎,奠醴于 觞。工祝致告,神德弥彰。

    郭子章《蚕论》曰:“木各有所宜,土惟桑亡不宜。桑亡不 宜,故蚕无不可事。《豳风》之诗曰:‘女执懿筐,遵彼微行, 爰求柔桑’,则豳可蚕。《将仲子》之诗曰:‘无折我树桑’,则 郑可蚕。《车粼》之诗曰:‘阪有桑,隰有杨’,则秦可蚕。《氓》之 诗曰:‘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桑中》 之诗曰:‘期我乎桑中’,则卫可蚕。《皇矣》之诗曰:‘攘之剔 之,其檿其柘’。”《桑柔》之诗曰:“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则周 可蚕。《禹贡》兖州,“桑土既蚕,厥篚织文”,则鲁可蚕青州, 厥篚檿丝。《管子》亦曰:“五粟之土,其檿其桑”,则齐可蚕。 荆州,厥篚元𫄸,则楚可蚕。《孟子》告梁惠王曰:“五亩之 宅,树之以桑”,《十亩之诗》曰:“十亩之间桑者闲闲”,则梁 可蚕。蚕丛都蜀衣青衣,教民蚕桑,则蜀可蚕,犹之农 夫之于五谷,非龙堆狐塞极寒之区,犹可耕且获也。 今天下蚕事疏阔矣,东南之机,三吴、越、闽最伙,取给 于湖茧。西北之机,潞最工,取给于阆茧。予道湖、阆,女 桑、姨桑,参差墙下,未尝不羡二郡《女红》之“而病四 远之惰也。夫一女不绩,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而况乎 半天下女不绩也。岂第五十之老,帛无所出。不绩则 逸,逸则淫,淫则男子为所蠹蚀,而风俗日以颓坏。今 天下门内之德,不甚质贞,每岁奏牍,奸淫十五,毋亦 蚕教不兴使然与?”公父文伯母曰:“王后亲织元𬘘,公 侯夫人,加之以纮𫄧。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 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 赋事,烝而献功,男女效绩,愆则有辟,古之制也。彼大 夫之家,而主犹绩,奈何令天下女习于逸以趋于淫 乎?国家蚕桑,载在令甲,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 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田多者以是为差, 特废不举耳。故《月令》“躬蚕之”礼,《鲁母》“绩愆”之辟,与《令 甲》桑麻之数,此三者不可谓迂而不讲也。

    《养蚕法》

    《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柘蚕、蚖蚕、爱珍、爱 蚕、寒珍、四出蚕、寒蚕。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 珍者少养之,爱蚕者,故蚖蚕种也。蚖珍三月既绩,出 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欲作, 爱者取蚖珍之卵,藏内罂中,随器大小,亦可拾纸盖 覆器口,安硎泉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 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卵。 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藏卵时勿令

    见人,应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腊月桑柴二七枝,以麻
    考证
    卵纸,当令水高下,与种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

    出。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 出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也。不成 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至明年方 生耳。欲得阴树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 《齐民要术》曰:“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屋欲四面开 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着火,初生以毛扫调火,令 冷热得所。比至在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 置。小时采桑著怀中令暖,然后切之。每饲蚕,卷窗帏 饲讫还下。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于屋里簇之,薄布 薪于箔上,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 王祯曰:“育蚕之法,始于择种收茧,取簇之中,向阳明 净厚实者蛾出第一日者,名苗蛾;末后出者,名末蛾, 皆不可用。次日以后出者,取之铺连于槌箔,雄雌相 配,至暮抛去”雄蛾,将母蛾于连上匀布。所生子环堆 者,皆不用。生子数足,更就连上令覆。养三五日,挂时 须蚕子向外,恐有风磨损其子。冬节及腊八日浴时, 无令水极冻,浸二日,取出复挂。年节后瓮内竖连,须 使玲珑。每十数日日高时一出,每阴雨止,即便晒暴。

    黄省曾曰:“腊月十二浸之于盐卤中,至二十四而出,则利于缲丝。或曰:腊八日,以桑柴灰或草灰淋汁,以蚕连浸焉,一日而出,继以雪水浸之,悬干,或悬桑木之上以冒雨雪,三宿而收之,则耐养。二月十二浴清明之晓,则以绵纸裹之,藏于厨内,俟桑芽如茶匙大,则以绵絮裹之。暮也,覆以所服之暖衣。晨也,覆以所盖之暖被,既出也,温以火,未出也,禁以火焙。其浸也,用桑条之灰湿其连而后掺之,折而浸之于卤中,即盐化之。水有分两,恐其浮也,以磁器压之。其至二十四出也,周河水涤去其灰,或置之扁中而沃,而后凉之,挂之则至春生,否者阴不至于费。” 叶至二月十二浴,以菜花、野菜花、韭花、桃花、白豆花,揉之其中而浴之,蛾之放子也,一夜而止,否则生蚁不齐。

    蚕子变色,要在迟速由己,勿致损伤。自变桑叶巳生 自辰巳间,将瓮内取出,舒卷提掇,亦无度数。但要第 一日变三分,第二日变七分,却用纸密糊封了,还瓮 内收藏。至第三日午时又出,连舒卷须要变至十分。 其蚕屋、火仓、蚕箔,并须预备。蚕屋宜高广窗户,虚明 易辨。眠起仍上于行牵,各置照窗,每临早暮,以助高 “明。下就附地列置风窦,令可启闭,以除湿郁。若新泥 湿壁,用热火薰干,窗上用净白纸新糊。门窗各挂苇 帘槁荐。下蚁之时,勿用鸡翎等物扫拂,惟在详款稀 匀,不至惊伤稠叠生齐。”取叶著怀中令暖,用利刀切 极细,筛于器内,蓐纸上匀薄,将连合于叶上,蚁闻叶 香自下。或过时不下,连及缘上连背“者并弃。”养蚕蚁 时,先辟东间一间四角挫垒空龛,状如三星,以均火 候。谓屋小则易收火气也。停眠前后则撤去。择日安 槌,每槌上下闲铺三箔,上承尘埃,下隔湿润。铺砌碎 秆草于上,中箔以备分抬。用细切捣软秆草,匀铺为 蓐,又揉净纸粘成一片,铺蓐上安。蚕初生色黑,渐渐 加食,三日后渐变白,则向食,宜少加厚;变青则正食, 宜益加厚。复变白则慢食,宜少减;变黄则短食,宜愈 减。纯黄则停食,谓之“正眠。”眠起自黄而白,自白而青, 自青复白,自白而黄,又一眠也。每眠例如此,候之,以 加减食。凡叶不可带雨露及风日所干,或浥臭者,食 之,令生诸病。常收三日叶,以备霖雨,则蚕常不食湿 叶,且“不失饥。采叶归,必疏爽于室中,待热气退,乃与 食蚕时昼夜之间,大概亦分四时,朝暮类春秋,正昼 如夏,夜深如冬,寒暄不一,虽有熟火,各合斟量多少, 不宜一例。自初生至两眠,正要温暖,蚕母须著单衣, 以为体测。自觉身寒,则蚕必寒,便添熟火。自身觉热, 蚕亦必热,酌量去火。一眠之后,但天气晴”明,巳午之 间,时暂揭起窗间帘荐,以通风日。南风则卷北窗,北 风则卷南窗,放入倒溜风气,则不伤蚕。大眠起后,饲 罢三顿,剪开窗纸透风日,必不顿惊生病。大眠之后, 卷帘荐去窗纸,天气炎热,门口置瓮,旋添新水,以生 凉气。如遇风雨夜凉,却当将帘荐放下。其间自小至 老蚕滋长则分之,沙燠厚“则抬之。失分则稠叠,失抬 则蒸湿。”蚕柔软之物,不禁揉触。小而分抬,人知爱护; 大而分抬,或懒倦而不知顾惜。久堆乱积,远掷高抛, 损伤生疾,多由于此。蚕自大眠后,十五六顿即老,得 丝多少,全在此数。北蚕多是三眠,南蚕俱是四眠。日 见有老者,量分数减饲,候十蚕九老,方可入簇,值雨 则坏茧。南方例皆屋簇,北方例皆外簇。然南簇在屋, 以其蚕少易办,多则不任。北方蚕多露簇,率多损压 壅阏,南北簇法,俱未得中。今有善蚕者,一说南北之 间蚕少,疏开窗户屋簇之则可。蚕多选于院内构长 春草,厦内制蚕簇,周以木架,平铺蒿梢,布蚕于上,用 席泊围护,自无簇病,实良策也。又有夏蚕、秋蚕。夏蚕, 自蚁至老俱宜凉,惟忌蚊、蝇、虫。秋蚕初宜凉,渐渐宜 暖,亦因天时渐凉故也。簇与缲丝法同。春蚕,南方夏蚕,不中缲丝,惟堪线纩而已。凡茧宜并手忙,择凉处 薄摊,蛾自迟出,免使抽缲相逼,恐有不及,则有瓮浥 笼蒸之法,《士农必用》云:“缲丝之诀,惟在细圆匀紧,使 无褊慢节核粗恶不匀也。”缲丝有热釜、冷盆之异,然 皆必有《缲车丝》軠,然后可用。热釜要大,置于釜上,接 一杯甑,添水至甑中八分满,甑中用一板拦断,可容 二人对缲也。水须当热,旋旋下茧,多下则缲不及鬻, 损此可缲粗丝。单缴者,双缴者亦可,但不如冷盆所 缲,洁净光莹也。冷盆要大,先泥其外,用时添水八九 分,水宜温暖长匀,无令乍寒乍热,可缲全缴细丝。中 等茧,可缲双缴比热釜者,有精神而又坚韧也。南北 蚕缲之事,摘其精妙,笔之于书,以为必效之法。业蚕 者取其要诀,岁岁必得。庶上以广府库之货资,下以 备生民之纩帛,开利之源,莫此为大。

    元孟祺《农桑辑要》论蚕性曰:“蚕之性,在连则宜极寒, 成蚁则宜极暖,停眠起宜温,大眠后宜凉,临老宜渐 暖,入簇则宜极暖。”

    黄省曾曰:“蚕之性喜静而恶喧,故宜静室,喜暖而恶湿,故宜版室。室静可以避人声之喧闹,室密可以避南风之袭吹,室版可以辟地气之蒸郁。”

    《务本新书》曰:“养蚕之法,茧种为先。今时摘茧,一概并 堆箔上,或因缲丝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种压熏 蒸,因热而生,决无完好,其母病则子病,诚由此也。今 后茧种开簇时,须择近上向阳,或在苫草上者,此乃 强良好茧。”

    《农桑要旨》云:“茧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

    另摘出于通风凉房内净箔上,一一单排,日数既足, 其蛾自生,免熏钻延之苦,此诚胎教之最先。若有 拳翅、秃眉、焦脚、焦翅、焦尾、熏黄、赤肚、无毛、黑纹、黑身、 黑头、先出末后生者,拣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匀 稀布于连上择高明凉处,置箔铺连,箔下地须洒扫 洁净,蚕连厚纸为上,薄纸不禁浸浴,候蛾生足,移“蛾 下连屋内一角空处,竖立柴草,散蛾于上。至十八日 后,西南净地掘坑贮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 免禽虫伤食”,盖有功于人,理当如此。

    《农桑旨要》云:“将蛾作三坑,埋种田地内,能使地中数 年不生刺芥。”

    《士农必用》曰:“蚕事之本,惟在谨于谋始,使不为后日 之患。蚕眠起不齐,由于变生之不一,变生之不一,由 于收种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谨于谋始。”又曰:“取簇 中腰东南明净厚实茧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 用;次日以后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为一等辈,各干 连上写记,后来下蛾时,各为一等辈,二日相次为一” 辈犹可,次三日者则不可。为将来成蚕,眠起不能齐, 极为患害。另作一辈养则可,末后出者名“末蛾”,亦不 可用。铺连于槌箔上,雄雌相配,当日可提掇连三五 次,至末时后款摘去雄蛾。

    《务本新书》曰:“深秋桑叶未黄,多广收拾,曝干捣碎,于 无烟火处收顿,春蚕眠后用。”

    《士农必用》曰:“桑欲落时捋叶。”

    未欲落捋。伤来年桑眼。已落者。短津味。泥封收固。

    至腊月内。捣磨成面。

    腊月内制者,能消虫热病。瓮器内可多收饲蚕,馀剩做牛料,牛食甚美。

    《务本新书》曰:“腊八日,新水浸菉豆,薄摊晒干,又净淘 白米,控干。以上二物,背阴处收顿,以备大眠起,用拌 叶饲蚕。”

    《务本新书》曰:“冬月宜收牛粪堆聚,春暖踏成墼子,晒 干,苫起烟,时香气宜蚕。”

    《士农必用》曰:“腊月曝牛粪,春碾捶碎,一半收起,一半 用水拌匀,杵筑为墼。”

    《务本新书》曰:“腊月刈茅草作蚕蓐,则宜蚕。”

    《士农必用》曰:“收黄蒿,豆鞂、桑梢。”

    《士农必用》曰:“修治苫荐,谷草黄野草皆可。”

    《士农必用》曰:“蚕具及缲丝器皿,务要宽广,舂磨米面。” 黄省曾曰:“切桑之刀,宜阔而利。其方筐之制,纵八尺, 广六尺。其圆箔之造,在盘门张公桥有火箱,蚕自蚁 而三眠用之。”

    《齐民要术》曰:“修屋欲四面开窗,纸糊为篱,收拾火器。 蚕小时,将牛粪、墼子烧令无烟,移入龛内顿放。如无 壁龛等,止于槌箔四向,约量顿火。若寒热不均,后必 眠起不齐。”又今时蚕屋内素无御寒熟火,止是旋烧 柴薪,烟气笼熏太甚,蚕蕴毒多成黑蔫。

    《士农必用》曰:“治火仓屋,当中掘一坑,阔狭深浅,量屋 大小,坑周围砖坯接垒高二尺长,粘泥,泥了,通计深 四尺。细碎干牛粪,坑底上铺摊一层,厚三四指,带根 节,粗干柴于粪上铺一层,柴上又铺粪一层,于柴空 隙处,筑得极实,粪柴相间,桩坑满,上复用粪厚盖了。 约蚕生前七、八日,粪上煨熟火黑黄烟五、七日,于蚕” 蛾生前一日,少开门,出尽烟即闭了。其柴粪陷下,已成熟火。

    蚕小喜暖怕烟,不可用生火。又生火或骤或歇,不能均匀。此火既熟,绝无烟气,一两月不减不动,便如无火,用柴枝剔拨,便烟气熏腾也。《上必》垒高二尺者,欲使火气上腾至室中散布均匀,又防夤夜人行误陷入也。

    其屋干透。其壁皆暖。黑婆等诸虫尽熏了。牛粪熏屋。 大宜蚕也。糊窗。窗上故纸。却用净白纸替换。每一窗 上嵌四大卷窗。

    《士农必用》曰:“上下二箔,上皆铺切碎秆草,中一箔用 切碎捣软秆草为蓐,铺案平匀,仍须四边留箔楂五 七寸,揉净纸粘成一段,可所铺蓐大,铺于中箔蓐上。”

    《要旨》云:“底箔须铺二领,蚕蚁生后,每日日高卷出一领,晒至日斜,复布于生蚕箔底。明日又将底箔撤出晒曝,如前番覆铺,藉使受自然阳和之气,停眠起食,然后彻去。”

    《务本新书》曰:“清明将瓮中所顿蚕连迁于避风温室 酌中处悬挂,谷雨日将连取出,通见风日,那表为里, 左卷者却右卷,右卷者却左卷,每日交换卷那卷罢, 依前收顿,比及蚕生,均避风日,生发匀齐。”

    《要旨》云:“清明后种,初变经和肥满,再变尖圆,其中如春初柳色,再变蚁周盘,其中如远山色,此必收之种也。若顶平焦干,及苍黄赤色,便不可养,此不收之种也。”

    《士农必用》曰:“蚕子变色,惟在迟速由己,不致损伤自 变。”

    视桑叶之生以定变子之日,须治之三日,以色齐为准。《农语》云:“蚕欲三齐:子齐、蚁齐、蚕齐” 是也。

    其法:桑叶已生,自辰巳间于风日中将瓮内连取出, 舒卷提掇,舒时连背向日晒至温,不可至热。舒卷无 度数,但要第一日十分中变灰色者,变至三分收了, 次二日变至七分收了。此二日收了后,必须用纸密 糊封了,如法还瓮内收藏。至第三日,于午时后出,连 舒卷提掇,须要变至十分。

    第三日必须至午时后出连者,恐第一次先变者,先生蚁也。蚁生在巳午时之前,过午时便不生。

    《桑蚕直说》曰:“欲疾生者频舒卷,卷之须虚谩。欲迟生 者少舒卷,卷之须紧实。”

    《士农必用》曰:“生蚁惟在凉暖知时,开掯得法,使之莫 有先后也。其法变灰色已全,以两连相合,铺于一净 箔上,紧卷了,两头绳束,卓立于无烟净凉房内。第三 日晚,取出展箔,蚁不出为上。若有先出者,鸡翎扫去 不用,每三连虚卷为一卷,放在新暖蚕屋内,候东方 白,将连于院内一箔上单铺,待半顿饭时,移连入蚕” 房,就地一箔上单铺。少间黑蚁齐生和,蚁秤连记写 分两。

    《博闻录》曰:“用地桑叶细切如丝发,掺净纸上,却以蚕 种覆于上,其子闻香自下。切不得以鹅翎扫拨。” 《务本新书》曰:“农家下蚁,多用桃杖番连敲打,蚁下之 后,却扫聚,以纸包裹,秤见分两,布在箔上,已后节节 病生,多因此弊。今后比及蚁生,当匀铺蓐草,煻火内 烧枣一二枚,先将蚕纸秤见分两,次将细细掺在蓐 上。蚁”要匀稀,连必频移,生尽之后,再秤空连,便知蚕 蚁分两。依此生蚕百无一损。今时谓如下蚁二两,往 往止布一席,重叠密压,不无损伤。今后下蚁三两,决 合匀布一箔。又慎莫贪多,谓如己力,止合放蚁三两, 因为贪多,便放四两,以致桑叶房屋椽箔,人力柴薪, 俱各不给,因而两失。

    《士农必用》曰:“下蚁惟在详款稀匀,使不至惊伤而稠 叠。蚁生既齐,取新叶,用快利刀切极细,用筛子筛于 中箔蓐纸上,务要匀薄,将连合于叶上。蚁自缘叶上, 或多时不下,连及缘上,连背翻过又不下者,并连弃 了,此残病蚁也。”

    一箔蓐上下蚁三两蚕至老,可分三十箔,每蚁一钱,可老蚕一箔也。系长一丈、阔二尺之箔,如箔小可减蚁,下蚁多则蚕稠,为后患也。养蚕过三十箔者,可更加下蚁箔。养蚕少者,用筐可也。蓐如前法。

    《士农必用》曰:“加减凉暖。”

    “蚕成蚁时宜极暖,是时天气尚寒;大眠后宜凉,是时天气已暄。又风雨阴晴之不测,朝暮昼夜之不同,一或失宜,蚕病即生。” 惟蚕屋得法,则可以应。蚕屋之制。周置卷窗,中伏熟火,谓如蚕欲暖而天气寒,闭苫窗拨火,则外寒不入,和气内生。若遇大寒,屡拨熟火,不能胜其寒,则外烧粪击绝烟,置屋中,四隅和气自然熏蒸,寒退则去馀火。蚕欲凉而天气暄,闭火而卷苫窗,则火气内息而凉气外入。若遇大热,尽卷苫窗,不能解其热,则去其窗纸,上卷照窗,下开风眼,窗外槌下洒泼新水,凉气自然透达。热退则糊补其窗,闭塞风眼,使其蚕自初及终,不知有寒热之苦,病少茧成一室之功也。然寒不可骤加暖,热当渐渐益火。寒而骤热,则生黄软等。

    疾热不可骤加风凉,当渐渐开窗,热而骤风凉,则变强,此又不可不知也。又正热猛著寒,便禁口不食,即用鏊子盛无烟熟牛粪火,用叉托火鏊于槌箔下往来辟去寒气,蚕自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