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一百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十四卷
经济汇编 铨衡典 第一百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铨衡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录

     封赠部汇考二

    皇清顺治八则 康熙十二则

     封赠部汇考三

      礼记曲礼 郊特牲

     封赠部艺文一

      谢母封建昌国太夫人表   梁沈约

      谢赠官表         唐常衮

      谢妻封弘农郡夫人表     前人

      为萧相谢赐太夫人国号告身状 元稹

      代杜司徒谢妻封邑表    王仲周

      夫妻封号论        宋朱熹

     封赠部艺文二

      奉和阳城郡王太夫人恩命加邓国太夫人

                   唐杜甫

      涯翁母一品太夫人寿    明鲁铎

     封赠部纪事

     封赠部杂录

    铨衡典第一百十四卷

    封赠部汇考二命妇附

    《皇清》。

    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凡封赠职级,顺治五年,定一品封赠三代。”

    二品、三品,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其曾祖、父、祖、父、父俱如子孙官,八品、九品封本身而止。正一品,《特进光禄大夫》。顺治九年去“特进” 字。从一品光禄大夫,  正二品资政大夫,从二品通奉大夫,  正三品通议大夫,从三品中大夫,   正四品中宪大夫。从四品朝议大夫,  正五品奉政大夫,从五品奉直大夫,  正六品承德郎。

    从六品:儒林郎。吏员出身者,《汉文》称“宣德郎。” 正七品: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汉文称宣议郎从七品:征仕郎,   正八品:修职郎

    从八品:修职佐郎  ,正九品:登仕郎

    从九品登仕佐郎

    正从一品曾祖母、祖母、母、妻各封赠一品夫人。正从二品祖“母、母、妻各封赠夫人。” 正从三品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 正从四品母、妻各封赠“恭人。” 正从五品母、妻各封赠“宜人。” 正从六品母、妻各封赠“安人。” 正从七品母、妻各封赠“孺人。” 顺治八年

    《大清会典》。“凡给授和硕额驸、多罗额驸等”

    诰命、由礼部具题、呈宗人府、转送内院撰写、用 宝、交吏部给发存案。顺治八年

    恩诏患病告假、丁忧候补各官、照原任职衔、给与封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凡加赠,“顺治九年题准、内外满汉三品、以”

    上等官、查三年任满、勤事死者、俱准加赠 。凡宗室女,顺治九年题准、经礼部题赐名爵者不封。其公侯伯以下宗室女,俱照其夫及子官职、给与封赠 。凡奏请移封内外官员、《已封赠过继》祖父母、过继父母、乞将本身及妻、应得

    诰敕、移封本生祖父母父母者、奏请准封。八九品止

    封本身,愿移封父母者同 。凡轴制,一品四轴,二品、三品三轴,四品至七品二轴,八、九品一轴。一品官用玉轴,二品官用犀轴,三品、四品官用抹金轴,五品以下用角轴 。凡追夺各官封赠后,但犯赃私者,并行追夺。其祖父原有官进阶,非因子孙封赠者,不在追夺之例。凡妇人因夫与子得封者,不许再嫁,违者所授。

    诰敕追夺治如律顺治九年题准、旗下职官之妻、已

    经受封、其夫亡故、愿回母家者、许其父母领回缴还

    诰敕。 又议准、满汉官缘事革职者、所领

    诰敕、追夺

    顺治十一年

    《大清会典》。凡改给“顺治十年题准官员封赠”,或误写

    姓氏,或遗亡履历,有亲身检举求添改者,吏部揭送内阁撰给 。凡曾经考察及贪污革职为民者,不得封赠。因公诖误者,仍许封赠。《顺治十》

    一年题准:“外官司府首领及州县佐贰,不准给封。”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凡给授,顺治十四年题准:京官升授在 覃恩月日以前者,不分已任未任,俱准照例给封。

    又题准、满汉各官职衔、以

    诏下之日为定。俱照新加之级、给与封典。遇

    诏后身故者、仍给与应得封典。 凡加赠。顺治十四

    年题准、“大臣陞职,未任者不准加赠 。” 又题准、外官升授,在

    诏“前而到任在后者、不准给封。”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凡给授,顺治十六年题准:降调官“非犯贪”

    酷者、仍给与前任封典 。又题准、各官

    诏、“后犯事革职、及计察降调者、不准给封。”

    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凡加赠,顺治十七年、

    谕“大臣应加赠者,令候旨行,不必题请。”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凡加赠,顺治十八年题准:大臣病故,应加

    赠者、仍行题请 。凡封典不重给。《旧例》官员遇

    覃恩、每任中、止封赠一次。顺治十八年题准、品级不

    同者,准重封。即品级相同、先虽受封、今升任加级,职任顶带不同者,亦准改衔封赠。

    康熙元年

    《大清会典》。凡改给。“康熙元年题准、内外官员有请改”

    新衔者、揭送内阁改给。不必具题。其初次未领、再遇

    恩诏者、仍改给新衔。已领者、缴还原轴、亦准改给

    凡停给各官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曾犯十恶奸盗除名等罪、及妻非礼聘正室、或再醮娼优婢妾、不许请封 。凡职官曾犯赃私者、不准给封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文官封赠官员、遇有

    覃恩、及三年考满、例给封赠。一品至五品、皆授以 诰命。六品至九品、皆授以

    敕命满洲、蒙古、汉军武职、旧隶封司。康熙三年、改属

    兵部惟文职隶此 。凡加赠、康熙三年题准、满汉三品以上等官、病故、停其加赠。奉

    特旨者、不在此例

    武职诰敕

    国家酬庸报绩、文武一体。每遇

    覃恩,荣膺庆典。在内者、凭各该衙门咨送。在外者、凭

    督、抚、提、镇报闻。至《八旗武职》,

    诰敕、旧隶吏部。康熙三年、改属兵部。而封赠则仍用

    文衔至今,遵为“定例” 云。

    八旗武职封赠

    公、侯、伯及一品、俱光禄大夫、妻俱一品夫人。以上封赠三代

    《诰命》四轴。

    二品资政大夫、妻、夫人、三品通议大夫、妻淑人。以上封赠二代。

    《诰命》三轴。

    《四品中宪大夫妻恭人》。

    五品奉政大夫、妻宜人;

    以上封赠一代

    《诰命》二轴。

    六品承德郎,妻安人 。七品文林郎,妻孺人。以上封赠一代。

    《诰命》二轴。

    八品:修职郎    。九品,登仕郎

    以上止封本身

    《敕命》一轴。

    汉武职封赠

    公、侯、伯、俱“光禄大夫” 、妻俱“一品夫人”

    正一品:从一品:俱荣禄大夫、妻俱一品夫人。以上封赠三代

    《诰命》四轴。

    正二品:“骠骑将军。”

    从二品骁骑将军妻“俱夫人。”

    正三品:“昭勇将军。”

    从三品怀远将军妻俱淑人。

    以上封赠二代

    《诰命》三轴。

    正四品:“明威将军。”

    从四品宣武将军妻“俱恭人。”

    正五品:“武德将军。”

    从五品武略将军妻俱宜人。

    以上封赠一代

    《诰命》二轴

    正六品:“昭信校尉。”

    从六品忠显校尉妻俱安人。

    以上封赠一代

    《敕命》二轴。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凡推封父见任者不封,致仕及已故者封”

    之。有愿弃职就封者听 。凡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并封。嫡母亡,得并封。若嫡母已受封,生母先亡者,准追赠。若所生母未封赠者,不得先封。其妻 两子当封,从其品大者。妇人因子封赠,而夫与子两有官,亦从其品大者 。凡应封妻者,止封正妻一人。如正妻未封、已殁,继室当封者,正妻亦准追赠。其继室,止封一人 。凡封赠母,止封嫡母一人、生母一人。继嫡母不得概封。

    凡封赠母、而父官高于子者。如系嫡母,从父

    官生母从子官 。凡命妇因子孙封者,并加“太” 字。若已故,或曾祖、祖父、父在,不加 。凡父职高于子者,旧例依原职进一阶,康熙五年题准:照父原品封赠,职卑者从子官封赠 。凡武职之子见任文职,封父母照文官例;父职高于子者,依原职封赠,移咨兵部给与武职。

    诰敕、“职卑者、从子官封赠”

    康熙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六年题准丁忧告假患病候补等官。”

    不在见任者不准封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凡给授。康熙七年题准、丁忧官员因钱粮

    盗案留任未补人者,仍题请给封。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封赠通例”:凡武官正一品,旧例授特进荣

    禄大夫,康熙八年,照文职例去“特进” 字 。凡武官祖、父、父职高于子孙者,旧例进阶,康熙八年,照文职例不进阶,止照祖、父原衔封赠 。凡武官祖、父、父系文职者,移咨吏部题给封赠。若祖、父、父职卑,从子孙官封赠 。凡侄袭伯、叔之职者,准封赠其伯、叔父母。孙袭祖职者,止封赠其父母 。凡武官遇

    诏后致仕病故者、照原官封赠。 凡年岁未满、不上

    朝官员不得授封 。凡外委千总、把总、不得授封

    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凡补给各官,有应封遗漏者,准汇题补给。”

    康熙九年题准:“官员先缘事革职,后若还职者,仍具题补给”

    康熙十一年

    《大清会典》。凡追夺。康熙十一年题准、凡官员犯赃、革

    职其祖父

    诰敕、仍行追夺。若别项革职者、免止追夺本身封典

    康熙十四年

    《大清会典》。凡领过

    诰敕、偶因水火盗贼毁失者、准题请重给。康熙十四

    年议准官员将

    诰敕质当者、革职。如收贮不慎、致虫蛀损伤、或潮湿

    破坏、染污等项,俱罚俸六个月。如水火盗贼毁失者,免议。

    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凡追夺康熙二十年奉

    恩诏、除军机贪污革职者、追夺。若因公诖误、与别项

    革职者永免追夺

    康熙二十九年

    《礼部则例》。吏部覆:左都御史于疏称,“人臣服官,品级虽有崇卑,而人子报本孝思原无二致。八品以下官员,只封本身,不封妻室,只将本身封典貤封于父,不能封及于母。应否将八品以下授为八九品孺人名色,俾微员父母得以同邀宠锡。嗣后恭遇”

    覃恩。“司府经历等官、应否一视同仁”等语。吏部以在

    京八九品官员、止封本身、不封妻室。在外司府首领等官、州县佐贰等官、并教职等官、虽遇

    恩诏,从无给封之处,应将条奏之处毋庸议。奉 旨:“詹事、科道会议具奏。钦此。”查得捐纳荣亲八九品

    “官员,止将本身应得封典貤封于父,不能封及于母。人子报本荣亲之念,似有未尽。应将八、九品官员,如有情愿捐纳荣亲者,不封妻室,即授其母为八九品孺人,伊父母得以同封。其馀仍照《吏部》前议” 可也。康熙二十九年十一月内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七年

    《礼部则例》。吏部为钦奉

    《上谕事》:康熙四十七年闰三月二十五日,大学士马

    等将“本部不准赵弘燮为《外祖父母奏请捐封》”

    事折本进呈奉

    旨:“此等为外祖父母奏请捐封,可否准行?尔等与九”

    卿会同议奏。钦此。该臣等会议得:直抚赵之外祖父母,自襁褓抱去抚养,又现今无后,应照赵所请,准援例捐赠。此后有历官至三品,封典应及祖父母者,如有外祖父母自襁褓抚养,而外祖父母殁后无子嗣者,俱准照伊阶捐赠可也。奉。

    旨:“依议。”

    封赠部汇考三

    《礼记》:

    《曲礼》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 庶人曰“妻。”

    陈注郑氏曰:“夫之言扶,孺之言属,妇之言服,妻之言齐。”

    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夫人自称于天子,曰 “老妇。”

    陈注畿内诸侯之妻,因助祭于王后,或因献茧之属,故得以见天子。 陈氏曰:“不以老称,不足以任其事;不以妇称,非所以能事人,故称老妇。”

    自称于诸侯,曰“寡小君”;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 以下,自称曰“婢子。”

    陈注“小童”,未成人之称;“婢”之言卑也。

    子于父母,则自名也。

    大全子之名,父母所命,敬亲之命,不敢有他称也。

    《郊特牲》

    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

    大全严陵方氏曰:“‘夫尊则妇亦尊,夫卑则妇亦卑,故曰同尊卑’。尊卑同则爵齿亦从夫而已。”

    封赠部艺文一

    《谢母封建昌国太夫人表》
    梁·沈约

    伏见诏书,“以臣母封为建昌国太夫人”,庆溢蓬门,荣 流素族,恭荷屏营,罔识攸寘。臣禀训私闺,志涂靡立, 勉以为义,诚有由然,输力致身,曾无万一。天慈罔已, 至德弥光。探其私志,降此洪泽,荣亲之至,始自微臣, 率斯道也。方流万物,草卉轻命,固莫云酬。

    《谢赠官表》
    唐·常衮

    臣衮言:“伏奉今日恩命,臣亡祖故庆王文学先臣楚 圭,赠兵部尚书,亡祖母王氏,赠齐国夫人,亡父故京 兆府三原县丞赠给事中先臣无为,赠太子太保,亡 母南阳县太君张氏,赠邓国夫人,仍赐立私庙三室。 慈旨忽临,悯册加等,哀荣顿极,感涕交流。今日杀身, 此生分足。”臣衮中谢臣闻“德及于人,功济于物”,然后 有光昭祖考,特加追命之荣;崇严庙室,俾展奉先之 敬。臣受任非据,尸位已淹,合上叩公朝,退身私第。固 以未裨神化,誓答皇慈,尚尘青锁之闱,犹污玉堂之 署。乾坤施厚,岁月恩深,趋进崇阶,坐封故郡,如臣之 比,罕见其伦。今又念及先臣,旌其内训,宠以六官之 长,荣极三师之列。鱼轩表于《东海》,《翟茀》赋于南都,宗 祏有仪,春秋有祀,变其士祭之礼,被其公服之章。昭 穆偕升,感怀泣血。永惟臣之祖父,业茂文儒,夙荷重 名,不跻通列。微夫小子,实忝前人,才薄位高,上惭无 地。夙夜感切,启处不宁。岂谓宠灵荐加,志愿俱毕?人 子之道,圣睿曲成;情礼之间,私门获遂。属当禁火,归 省先“茔,便奉除书,以时昭启。洒雨露于松柏,悬日月 于丘封。闾里相荣,故老垂泣。不图存殁,顿极于斯。宠 渥殊常,戴荷失次于家,出望于国。无劳惶赧踧踖不 知所报,无任感庆屏营之至。谨奉表陈谢以闻。”

    《谢妻封弘农郡夫人表》
    前人

    臣某言:伏奉恩命,赐臣妻杨氏邑号,封弘农郡夫人。 伏以古者卿大夫之妻,咸曰命妇,亦曰“内子”,但有称 谓,皆无封邑。其后虽有石窌延乡之锡,亦无夫人之 号。惟汉魏戚里,晋宋外家,平原、清河,疏郡以驭贵;建 昌、高密,启邑以睦亲,犹止于郡县君而已。近代著令, 国朝相袭,阶至三品,妻封夫人,上比《鹊巢》,远齐翟茀, 礼秩兼盛,等威稍逾。其或襄赞勋臣,光华戚属,以兹 而授,尚可相循。臣以凡贱,谬承委遇,尸职已久,愧心 匪宁。仰酬国恩,分寸未展,内省家事,慈渥过丰。又蒙 曲私,霑及主馈,特封嘉号,载锡徽章。中壸庆其秩高, 外姻贺其礼盛,仪参贵列,宠及私门。自顾何功,叨荣 至此。顿逾涯分,退益兢惶。无任荷戴屏营之至,谨奉 表陈谢以闻。

    《为萧相谢赐太夫人国号告身状》
    元·稹

    臣家传儒素,母实劬劳,每织履以资臣宦游,尝断织
    考证
    以勉臣师学。念臣庸昧,本望非高,所希捧檄之荣,敢

    萌开国之庆。陛下恩加望外,简自宸衷。石窌封疆,已 光于万叶;蕊珠文字,重降于九重。朝野谓之殊私,宗 族以之荣宠。誓将斋戒洗心,永奉真人之诰;缄縢在 笥,深藏大帝之符。宝过金籯,瑞同鹊印。

    《代杜司徒谢妻封邑表》
    王仲周

    臣佑言:“伏奉恩制,封臣小男母李氏密国夫人臣某。” 中谢伏以《礼经》明文,妇人本无爵命。秦汉以降,优贤 以宠闺门,固无缪及,有紊彝典。小男母李氏,本非主 馈。若贵云因子,臣男尚自微贱;礼有从夫,臣妻又早 逝没。岂伊末品,忽被殊私。此盖陛下念臣齿发渐衰, 宾祭无主,俾立家而有裕,遂开国以疏封。《诗》美鹊巢, 惧无德而自处;礼荣翟茀,恐负乘以贻灾。瞻上天而 以惧以惭,顾中阃而载荣载跃。不任荷惧屏营之至。

    《夫妻封号论》
    宋·朱熹

    妇人封号,有夫为秦国公而妻为魏国夫人者,亦有 封两国者。秦桧封两国,范伯达笑之曰:“一妻而为两 国夫人,是何义理?”故蔡京皆改随其夫号,如夫封建 安郡,则妻亦封建安郡夫人;夫封秦国,则妻亦封秦 国夫人。侯伯子男皆然。如淑人、硕人、宜人、孺人之类, 亦京所定,各随其夫官带之。后人谓淑人、硕人非妇 人所宜称,看来称“硕人”亦无妨,惟淑人则非所宜尔。 但有一节未善,有夫方封某郡伯,而妻已先封某国 夫人者,此则与京所改者相值,龃龉不可行。盖其封 赠格法如此,当初合并格法也与整顿过则无病矣, 遂使人得以咎之,谓其法自相违戾如此。是亦京不 仔细,乘势粗改,后人以其出于京也,遂不问是非,一 切反之。

    封赠部艺文二

    ===
    《奉和阳城郡王太夫人恩命加邓国太夫人》
    {{{4}}}

    “卫幕衔恩重,潘舆送喜频。济时瞻上将,锡号戴慈亲。 富贵当如此,尊荣迈等伦。郡依封土旧,国与大名新。” 紫诰鸾回纸,清朝燕贺人。远传冬笋味,更觉彩衣春。 奕叶班姑史,芬芳孟母邻。义方兼有训,词翰两如神。 “委曲承颜体,骞飞报主身。可怜忠与孝,双美画麒麟。”

    《涯翁母一品太夫人寿》
    明·鲁铎

    龙门佳气晓如虹,不与人间设帨同。天上貤封元一 品,膝前称寿是三公。玉桃岁久丹为颗,草春长翠 作藂。侍从诸孙归较晚,北堂灯烛夜筵红。

    封赠部纪事

    《左传·成公二年》,师从齐师陈于鞍,齐师败绩。齐侯自 徐关入,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辟女子。女子曰:“君 免乎?”曰:“免矣。”曰:“锐司徒免乎?”曰:“免矣。”曰:“苟君与吾父 免矣,可若何?”乃奔。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司徒 之妻也,予之石窌。按予之石窌乃食石窌之所入未有封号而史传言封赠者往往引

    用故载之

    《陈留风俗传》:“封丘者,卫地也,故燕之延乡。高祖与项 氏战,厄于延乡,有翟母,免其难,故以延乡为封丘县, 以封翟母焉。”

    《汉魏春秋》:“许负河内温县之妇人,汉高祖封为明雌 侯。”

    《汉书萧何传》:“何子禄薨,无子,高后迺封何夫人同为 酂侯。”

    《后汉书崔骃传》:“崔发以巧佞幸于王莽,位至大司空。 母师氏,能通经学百家之言,莽宠以殊礼,赐号义成 夫人,金印紫绶,文轩丹毂,显于新世。”

    《梁冀传》:建和元年,益封冀万三千户。又封弟不疑为 颍阳侯,不疑弟蒙西平侯,冀子引襄邑侯,各万户。和 平元年,重增封冀万户。弘农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 媚于冀,迺上言,大将军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诸子,则 其妻宜为邑君。诏遂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 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

    《左雄传》:“初,顺帝废为济阴王,乳母宋娥与黄门孙程 等共议立帝。帝后以娥前有谋,遂封为山阳君,邑五 千户,又封大将军梁商子冀襄邑侯。雄上封事曰:夫 裂土封侯,王制所重。高皇帝约,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圣等,遂致地震之异。永建 二年,封阴谋之功,又有日食之变。数术之士,咸归咎 于封爵。今青州饥虚,盗贼未息,民有乏绝,上求禀贷。 陛下乾乾劳思,以济民为务,宜循古法,宁静无为,以 求天意,以消灾异。诚不宜追录小恩,亏失大典。”帝不 听。雄复谏曰:“臣闻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恶谗谀,然而 历世之患,莫不以忠正得罪,谗谀蒙幸者,盖听忠难, 从谀易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恶;贵”宠人情之所甚 欲。是以时俗为忠者少,而习谀者多,故令人主数闻 其美,稀知其过,迷而不悟,至于危亡。伏见诏书顾念 阿母旧德宿恩,欲特加显赏。案《尚书》故事,无乳母爵 邑之制,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圣造生谗贼 废立之祸,生为天下所咀嚼,死为海内所欢快,桀、纣 贵为天子,而庸仆羞“与为比者,以其无义也;夷、齐贱 为匹夫,而王侯争与为伍者,以其有德也。”今阿母躬 蹈约俭,以身率下,群僚蒸庶,莫不向风,而与王圣并 同爵号,惧违本操,失其常愿。臣愚以为凡人之心,理 不相远,其所不安,古今一也。百姓深惩王圣倾覆之 祸,民萌之命,危于累卵,常惧时世复有此类,怵惕之 念,未“离于心,恐惧之言,未绝于口。乞如前议,岁以千 万给奉阿母,内足以尽恩爱之欢,外可不为吏民所 怪。梁冀之封,事非机急,宜过灾厄之运,然后平议可 否。”会复有地震、缑氏山崩之异。雄复上疏谏曰:“‘先帝 封野王君,汉阳地震;今封山阳君,而京城复震。专政 在阴,其灾尤大。臣前后瞽言:封爵至重,王者可私人 以财,不可以官,宜还阿母之封,以塞灾异。今冀已高 让,山阳君亦宜崇其本节’。雄言数切至,娥亦畏惧辞 让,而帝恋恋不能已,卒封之。”后阿母以交遘失爵。 《魏志锺会传》注:会母甘露二年薨,比葬,天子有手诏, 命大将军高都侯厚加赗赠,丧事无巨细,一皆供给。 议者以为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所谓外命 妇也。依《春秋》成风、定姒之义,宜崇典礼,不得总称妾 名。”于是称成侯命妇。殡葬之事,有取于古制礼也。 《晋书贾充传》:充前妻李氏,淑美有才行,父丰诛,李氏 坐流徙。后娶阳城太守郭配女槐,即广城君也。武帝 践祚,李以大赦得还。帝特诏充置左右夫人,充母亦 敕充迎李氏,郭槐怒,攘袂数充曰:“刊定律令,为佐命 之功,我有其分,李那得与我并?”充乃答诏,托以谦冲, 不敢当两夫人盛礼,实畏槐也。

    《礼志》:骠骑将军温峤前妻李氏,在峤微时便卒,又娶 王氏、何氏,并在峤前死。及峤薨,朝廷以问陈舒,“三人 并得为夫人不?”舒云:“‘《礼记》其妻为夫人而卒,而后其 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 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然则夫荣于朝,妻贵 于室,虽先夫殁,荣辱常随于夫也。《礼记》曰:‘妻祔于祖’” 姑,祖姑有三人,则祔其亲者,如礼,则三人皆为夫人 也。自秦汉以来,废一娶九女之制,近世无复继室之 礼。先妻卒则更娶,苟生加礼则亡不应贬。庾蔚之云: “贱时之妻,不得并为夫人,若有追赠之命,则不论耳。” 峤赠王、何二人夫人印绶,不及李氏。

    《羊祜传》:“祜卒二岁而吴平,群臣上寿,帝执爵流涕曰: ‘此羊太傅之功也’。因以克定之功策告祜庙,仍依萧 何故事,封其夫人。策曰:‘皇帝使谒者杜宏告故侍中 太傅巨平成侯祜:昔吴为不恭,负险称号,郊境不辟, 多历年所。祜受任南夏,思静其难,外扬王化,内经庙 略,著德推诚,江汉归心,举有成资,谋有全策,昊天不’” 吊,所志不卒,朕用悼恨于厥心。乃班命群帅,致天之 讨,兵不逾时,一征而灭,畴昔之规,若合符契。夫赏不 失劳,国有彝典。宜增启土宇,以崇前命,而重违公高 尚之素。今封夫人夏侯氏万岁乡君,食邑五千户。 《贾充传》:“武帝受禅,充以建明大命,转尚书仆射,更封 鲁郡公。母柳氏为鲁国太夫人。”

    《杜乂传》:“乂,成恭皇后父,生后而乂终,妻裴氏。”居养 后以礼自防,甚有德音。咸康初,追赠金紫光禄大夫, 谥曰穆,封裴氏为高安乡君,邑五百户。至孝武帝时, 崇进为广德县君。裴氏寿考,百姓号曰“杜姥。”

    《宋书袁湛传》:“湛弟豹迁御史中丞。孟怀玉上母檀氏 拜国太夫人,有司奏许,豹以为妇人从夫之爵,怀玉 父大司农绰见居列卿,妻不宜从子,奏免尚书右仆 射刘柳、左丞徐羡之、郎何邵之官,诏并赎论。”

    《南齐书王敬则传》:“建元元年,敬则封寻阳郡公,邑三 千户,加敬则妻怀氏爵为寻阳国夫人。三年,诏赠敬 则母为寻阳国太夫人。”

    《梁书沈约传》:“高祖受禅,约为尚书仆射,封建昌县侯, 邑千户,又拜约母谢建昌国太夫人。奉策之日,左仆 射范云等二十馀人咸来致拜,朝野以为荣。”

    《萧景传》:“高祖践祚,景封吴平县侯,食邑一千户。诏景 母毛氏为国太夫人,礼如王国。太妃,假金章紫绶。” 《王僧辩传》:“承圣三年,加僧辩太尉车骑大将军。顷之, 丁母太夫人忧。世祖遣侍中谒者监护丧事,策谥曰 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性甚安和,善于绥接,家门内外莫不怀之。”

    《陈书侯安都传》:“安都进爵清远郡公,邑四千户。父文 捍,为始兴内史,卒于官。世祖征安都还京师,为发丧。 寻起复本官,赠其父散骑常侍、金紫光禄大夫,拜其 母为清远国太夫人,仍迎还都。母固求停乡里,上乃 下诏改桂阳之汝城县为庐阳郡,分衡州之始兴、安 远二郡,合三郡为东衡州,以安都从弟晓为刺史。安” 都第三子秘年九岁上以为始兴内史并令在乡侍 养。

    《骆牙传》:“世祖即位,牙封常安县侯,邑五百户。初,牙母 之卒也,于时饥馑兵荒,至是始葬。诏赠牙母常安国 太夫人,谥曰恭。”

    《魏书于忠传》:忠为尚书右仆射,后妻中山王尼须女, 微解诗书。灵太后临朝,引为女侍中,赐号范阳郡君。 《北齐书赵彦深传》:彦深封宜阳王,母傅氏雅有操识。 彦深三岁,傅便孀居,家人欲以改适,自誓以死。彦深 五岁,傅谓之曰:“‘家贫而小,何以能济’?彦深泣而言曰: ‘若天哀矜儿,大当仰报’。”傅感其意,对之流涕。及彦深 拜太常卿,还,不脱朝服,先入见母,跪陈“幼小孤露,蒙 训得至于此。”母子相泣久之,然后改服。后为宜阳国 太妃。

    《孙腾传》:“腾为太保。初,博陵崔孝芬养贫家子贾氏,以 为养女。孝芬死,其妻袁更适郑伯猷,携贾于郑氏。贾 有姿色,腾纳之,始以为妾。其妻袁氏死,腾以贾有子, 正以为妻,诏封丹阳郡君。复请以袁氏爵回授其女。” 违礼肆情,多此类也。

    《周书李穆传》:穆封永平县公。河桥之战,太祖所乘马 中流矢,惊逸,太祖坠于地,军中大扰,敌人追及之,左 右皆奔散。穆乃以策扶太祖,因大骂曰:“尔曹主何在, 尔独住此,敌人不疑是贵人。”遂舍之而过。穆以马授 太祖,得俱免。自是恩盼更隆,进爵武安郡公。太祖叹 曰:“人之所贵,惟身命耳。”李穆遂能轻身命之重,济孤 “于难,虽复加之以爵位,赏之以玉帛,未足为报也。”乃 特赐铁券,恕以十死。又赐穆世子惇安乐郡公,姊一 人为郡君,馀姊妹并为县君。

    《隋书许善心传》:大业十四年,宇文化及弑逆之日,隋 官尽诣朝堂谒贺,善心独不至,因遂害之。善心母范 氏,少寡,养孤,博学有高节。高祖知之,敕尚食每献时 新,常遣分赐。尝诏范入内,侍皇后讲读,封永乐郡君。 及善心遇祸,范年九十有二,临丧不哭,抚柩曰:“能死 国难,我有儿矣。”困卧不食,后十馀日亦终。

    《册府元龟》:“唐张长逊为五原太守,会处罗可汗解兵 去,高祖大悦,封其父晖为遂安郡公。”

    《唐书高宗本纪》:显庆五年“三月丙午,皇后宴亲族邻 里于朝堂,会命妇于内殿。”

    《张行成传》:“行成族子易之、昌宗,武后时,易之、昌宗兄 弟皆幸,出入禁中。昌宗拜云麾将军,行左千牛中郎 将,易之司卫少卿。不数日,进拜昌宗银青光禄大夫, 追赠父希臧为襄州刺史,母韦、母臧并封太夫人,尚 宫问省起居。”

    《太平御览》:“邹保英妻奚氏,万岁通天中,契丹寇平州, 保英时任刺史,城孤欲陷,奚氏率家僮及女丁相助 固守,贼退,封为诚节夫人。”

    《唐书卢从愿传》:“从愿迁吏部侍郎,精力于官,伪牒诡 功,擿捡无所遗,铨总六年,以平允闻。帝异之,特官其 一子。从愿请赠其父敬一为郑州长史,制可。”

    《册府元龟》:“代宗宝应元年,封朔方节度仆固怀恩妻 贺鲁氏为凉国夫人,以功宠之也。”

    《东观奏记》,加赠故楚州刺史、尚书工部侍郎李德修 礼部尚书。德修,宪宗朝宰相吉甫长子也。吉甫薨,太 常谥曰“简。”度支郎中张仲芳以德宗好用兵,吉甫居 辅弼之任,不得谓之“简。”仲芳贬开州司马。宝历中,仲 芳征谏议大夫,德修不欲同立朝,连牧舒、湖、楚三州。 时吉甫少子德裕任荆南节度使、检校司徒、平章事。 上即位,普恩,“德裕当追赠祖父,乞回赠其兄”,故有是 命。

    《辽史兴宗本纪》:“重熙十年八月丙戌,以医者邓延贞 治详稳萧留宁疾验,赠其父母官以奖之。”

    《宋史张齐贤传》:“齐贤母孙氏年八十馀,封晋国太夫 人,每入谒禁中,上叹其福寿,有令子多,手诏存问,加 锡与,搢绅荣之。”

    《石林燕语》:张仆射齐贤为相时,其母晋国夫人年八 十馀,尚康强。太宗方眷张,时召其母入内,亲款如家 人。余尝于张氏家见赐其母诗云:“往日贫儒母,年高 寿太平;齐贤行孝侍,神理甚分明。”又一手诏云:“张齐 贤拜相,不是今生,宿世遭逢本性于家孝,事君忠,婆 婆老福,见儿荣贵。”祖宗诚意待大臣,简质不为饰,盖 如此也。

    《宋史苏易简传》:易简参知政事,上召其母薛氏入禁 中,赐冠帔,命坐,问曰:“何以教子成此令器?”对曰:“幼则 朿以礼让,长则教以诗书。”上顾左右曰:“真孟母也《张永德传》:永德出母马氏,后适安邑刘祚。及永德镇 南阳,祚已卒,迎母归州,廨起二堂,与继母刘并居。刘 卒,马预中参,时年八十一,太宗劳之,赐冠帔,封莒国 太夫人。

    《任中正传》:“中正迁礼部尚书,卒赠尚书右仆射,谥康 懿。初,中正母入谒禁中,与陈彭年、王曾、张知白妻同 见真宗,命中正母为班首,且赐坐。”

    《王继英传》:继英小心慎靖,以勤敏称,上倚赖之。景德 初,授枢密使。旧制,枢密院使祖母及母止封郡太夫 人,有诏特加国封。

    《李昉传》:初,昉父超未有子,昉母谢方娠,指腹谓叔母 张曰:“生男当与叔母为子。”故昉出继于超。昉再相,表 其事,求赠所生父母官。诏赠其祖温太子太傅,祖母 权氏莒国太夫人,超太子太师,谢氏郑国太夫人。 《陈尧叟传》:尧叟为枢密使。旧制,登枢近者,母妻即封 郡夫人。尧叟以父在朝,母止从父封,遂以妻封表让 于母,朝廷援制不许。父既卒,帝欲褒封其母,以问王 旦。旦曰:“虽私门礼制未阕,公朝降命,亦无嫌也。”乃封 上党郡太夫人。

    《刘廷翰传》:“廷翰历天雄节度,卒赠侍中。尝与郊祀恩, 当追封三世。廷翰少孤,其大父以上皆不逮事,忘其 家讳,上为撰名亲书赐之。”

    《贾逵传》:逵为殿前都指挥使,请不俟郊赦,赐三世官。 神宗曰:“逵武人,能有念亲之志,其特许之。”

    《赵概传》:概知制诰,郊祀当任,子进阶爵,乞回其恩,封 母郡太君。宰相谓曰:“‘君即为学士,拟封不久矣’。概曰: ‘母年八十二,愿及今拜君,赐以为荣’。乃许之。后遂为 例。”

    《刘几传》:“几进皇城使、知泾州,陛见,辞以母老,丐复文 阶归养。仁宗谕曰:‘泾,内地也,将母莫便焉’。命特赐冠 帔,领恒州刺史,迁西上阁门使。”

    《蔡襄传》:“襄知制诰,三御史论梁适解职,襄不草制。后 每除授,非当职,辄封还之。帝遇之益厚,赐其母冠帔 以示宠。”

    《贾逵传》:“逵为西染院使、嘉州刺史、秦凤路钤辖,以母 老辞,不许,赐母冠帔。”

    《张根传》:“根为遂昌令,当改京秩,以四亲在堂,冀以父 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 如其志。”

    《燕翼贻谋录》:“欧阳修少孤,其叔父教之学。既贵,乞以 一官回赠,以报其德。诏从之。乃自员外郎赠郎中,后 世以为美谈。不知又有先于修者,王曾为参知政事, 改葬叔,太子中舍宗元叔母严氏自言幼孤,叔父母 育之。诏赠宗元工部员外郎,严氏怀仁县太君。” 《宋史寇瑊传》:“瑊少孤,鞠于祖母王氏。及登朝,以妻封 邑回”授之,朝臣得回封祖母,自瑊始。

    《王陶传》:“陶第进士,至太常丞,丁父忧。陶以登朝在郊 祀后,恩不及亲,乞还所迁官,丐追赠,诏特许之。” 《郑清之传》:“清之拜太保,力辞。故事,许同授子孙,清之 请追封高祖洽,帝从之。”盖异恩也。

    《宗室传》:“马翊侯克修子叔充,父早世,异母弟叔瑁甚 幼,叔充拊视,诲敕成人。先是继母无叙封法,叔充请 于朝,诏从之,遂为定制。”

    宗敏终右千牛卫大将军、文州刺史,赠越州观察使、 会稽侯,颇涉《书》传。缘郊恩建请封所生母范氏。宗室 子得封所生母,自宗敏始。

    《刘光世传》:“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入觐迁少保,请 并封其三妾为孺人。”南渡后,诸大将封妾自此始。 《光宗本纪》:“绍熙四年,赐礼部进士陈亮以下三百九 十有六人及第、出身。进士李侨年五十四,调成都司 户参军,自以禄不及养,乞以一官回赠父母。帝嘉其 志,特诏以本官致仕,父母皆与初品官封。”

    《理宗本纪》:绍定三年,“汀州宁化县曾氏寡妇,晏给军 粮,御漳寇有功,又全活乡民数万人。诏封恭人,赐冠 帔,官其子承信郎。”

    淳祐八年,福州福安县民罗母年过百岁,特封孺人, 复其家。敕“有司岁时存问,以厚风化。”

    《续文献通考》:“余天锡有援立理宗功,封奉化郡公。其 母朱氏尝为理宗沐浴教字,封周楚国夫人。”

    《闻见后录》:吕汲公当迁秘书丞,乞用其官易母封邑, 朝廷从之,中外以为美事。独刘敞原父曰:“礼,父为士, 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盖不敢以己贵而加诸 亲也。今君之举孝矣,于礼若戾,奈何?又法未当封,亦 非所以尊之也。”公闻之叹服,自以为不及,终身重敬 原父之学。

    《老学庵笔记》:张晋彦才气过人,然急于进取。子孝祥 在西掖时,晋彦未老,每见汤岐公自荐,岐公戏之曰: “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是公合作底官职,馀何足道?” 所称之官,盖辅臣赠父官也。意谓安国且大用耳,晋 彦终身以为憾。

    《皇朝盛事》:洪武中,李文忠以浙江行省平章封曹国
    考证
    公,而父贞以恩亲封侯如子。胡显以都督佥事封梁

    国公,而父泉以致仕都督封亦如子。永乐初,郑亨以 都督佥事封武安侯,父用以致仕千户封亦如子。 《名山藏典谟记》:仁宗即位,谕蹇义曰:“武臣皆封赠祖 考,文臣少得者,君厚其臣,必推及父母,太祖、太宗盖 行”之,其举以励忠孝。

    《皇朝盛事》:“嘉靖初,南京兵部尚书王守仁封新建伯。 其父南京吏部尚书华尚在,亦封如子。”

    封赠部杂录

    《礼记杂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陈注昭 公娶吴为同姓,不敢告天子,天子亦不命之,后遂以 为常。此记鲁失礼之由。疏曰:“天子命畿外诸侯夫人, 若畿内诸侯夫人及卿大夫之妻,则《玉藻》注云:‘天子 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也’。”

    《却扫编》故事,臣僚封赠母、祖母,不问生没,并加太字, 曰太夫人、太君。政和间,待制刘安上建言:“太者,事生 之尊称也,封母而别之,所以致别于其妇。既没,并祭 于夫,若加之尊称,则是以尊临其夫也。以尊临夫,于 名义疑若未正。”自是,始诏命妇追封并除去“太”字。逮 绍兴新书复仍旧制。晏尚书敦复令吏部援刘待制 之言申明,且引《汉文帝纪》七年冬十月,“令列侯之妻 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仍得称太夫人。”盖此义 也。于是追封,始不复称太云。按帝者之祖母称太皇 太后,既升祔,止称皇后,正此比也。

    宰相、使相妻封国夫人,执政、节度使、光禄大夫妻封 “郡夫人”,然不系其夫之封爵。有夫之爵方为郡公、郡 侯而妻为国夫人者,有夫之爵方为县伯、子男而妻 为郡夫人者。又每遇大礼,则加封,有夫为“小郡小国 公”而妻为“大郡大国夫人者”,皆恐非是。

    《齐东野语》:“蜜章”二字,见《晋书》、山涛等传。然其义殊不 能深晓。自唐以来,文士多用之,近世若洪舜俞《行乔 行简赠祖母制》亦云:“欲报食饴之德,可稽制蜜之章。” 蜜字皆从虫,相传谓赠典既不刻印,而以蜡为之,蜜 即蜡,所以谓之蜜章。然刘禹锡《为杜司徒谢追赠表》 云:“紫书忽降于九重,密印加荣于后夜。”《李国长神道 碑》云:“煌煌密章,肃肃终言。”《王崇述神道碑》云:“没代流 庆,密章下贲。”宋祁《孙奭谥议》云:“密章加等,昭饰下泉。” 又《祭文》云:“恤恩告第。”蹄书密章。密字乃并从山,莫知 其义为孰是,岂古字可通用乎?或他别有所出也。 《石林燕语》:“国初,赵韩王以开国元臣诏诸女特比宗 室,皆封郡主。臣庶而封主者,惟赵氏一”家而已。而名 实之差,流俗相习而不悟。主君虽尊称,则县主、县君、 郡主、郡君,初何为辨?但以非宗室不封,故从以为异 也。

    《学斋呫哔》:“政和初,定命妇八阶,孺人次以室人,后改 为安人,亦见于大诏令。”今《职源》等书亦不载也。 《枫窗小牍》:“国朝妇人封,自执政以上封夫人,尚书以 上封淑人,侍郎以上封硕人,大中大夫以上封令人, 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朝奉 郎以上封安人,通直郎以上封孺人。然夫人有国郡 之异”,而武臣一准文阶。其后三公、大将封带王爵者, 妾亦受封,特视正妻减阶耳。若郡、县君,则先曾王大 母亦封县君。政和二年,诏除之。

    《清波杂志》:尝得一诰词云:“朕眷礼勋臣,既极异姓王 之贵;疏恩私室,并侈如夫人之荣。以尔修态横生,芳 性和适。会膺无恤之贵,终隆络秀之家。爰锡命书,靡 拘常典。用肇封于大郡,俾正位于小君。往服宠光,益 循柔履。”绍兴间权外制某人行如夫人。及修态横生, 或者于王言有疑。时勋臣嫡室尚在正位小君之语 亦有疑。

    《爱日斋藂抄》:史姚氏注《汉书》:“秋,高祖封许负为鸣雌 亭侯。是知妇人亦有封邑。《班志》汉从秦制,爵二十级: 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亭侯。侯未详也。《范志》谓列侯所 食县为侯国”,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大者食县,小者 食乡、亭。岂亭侯者以十里一亭之地封焉?或已自汉 初有之。妇人封邑,《班书》云:“高后尝以萧相国夫人同 为酂侯。”按《司马氏表》,“孝惠三年,哀侯禄元年,高后二 年,懿侯同元年”;班《志》,孝惠六年,哀侯禄薨,高后二年, 封何夫人,禄同母为侯。二《表》所纪异,《索隐》又疑其事 非。予谓吕后欲侯吕氏,先封高帝功臣;欲王吕氏,先 封孝惠后宫子;四年封吕媭为临光侯,亦先封功臣 妻矣。自许负之封及酂侯、夫人,疑先汉妇人封邑之 始。

    张文昌《祭韩吏部》诗:公疾浸日加,孺人视药汤,以为 姬妾,则云乃二侍女合弹琵琶筝,已有侍女矣。以为 妻,则皇甫湜撰《神道碑》云:“夫人高平郡。”此不称夫人。 退之曾云:“已呼孺人戛鸣瑟。”岂以言内子耶?说诗者, 韩诗孺人对“稚子”,自杜诗“老妻稚子”句中来。储光羲 云:“孺人善途迎,稚子解趋走。”又出于江淹《恨赋》,左对 “孺人”,右对“稚子”,凡皆并指妻子。唐棣王琰有二孺人争宠,盖亲王有孺人二人云。唐制,按《曲礼》:天子之妃 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妻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 妻,则孺人不得以为妾。张文昌或取此。宣和罢县君, 改孺人为第八等。

    《辍耕录》:国朝品官母妻,四品赠郡君,五品赠县君。然 古邦君之妻,邦人曰“小君。”礼,士丧,妾不得匹其夫,必 曰君,妻曰“女君。”后世封羊祜妻为万岁君,则此可谓 令甲之原。

    《日知录》:死国事者之父,如《平原君传》:李同战死,封其 父为李侯。《后汉书。独行传》:“小吏所辅捍贼,代县令死, 除父奉为郎中。”《蜀志。庞统传》:“统为流矢所中,卒,拜其 父议郎,迁谏议大夫”是也。若父子并为王臣,而特加 恩遇,如光武之于伏隆,先朝之于张五典,又不可以 常格论矣。

    《病逸漫记》:“母虽以子贵,然嫡母在则不敢并封,生母 未封,则子妇亦不敢受封。”

    《贤奕》。唐时宰相告身,用金花五色绫纸,至宋则用织 成花绫,以品次有差。《宋敕》俱草书,后用三省长官佥 押尚书印,然无御宝。当时每授官则有之,至国朝考 最,始给与,一品至二品皆诰,六品以下敕,花色殊异。 公侯一品玉轴,伯及二品犀轴,三品、四品镀金轴,馀 角轴内唯御宝加于年月之上,其特使则有敕,敕用 小龙墨栏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