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八十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二百八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八十卷目录

     执贽部汇考

      书经舜典

      礼记曲礼 冠义

      周礼春官 夏官 秋官

      仪礼士昏礼 士相见礼 聘礼

     执贽部总论

      春秋繁露执贽

      说苑修文

      白虎通文质

      杜佑通典天子上公及诸侯卿大夫士等贽

      仪礼逸经士相见义

      图书编贽礼说

     执贽部纪事

     执贽部杂录

    礼仪典第二百八十卷

    执贽部汇考

    《书经》

    《舜典》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 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 死,贽如五器。卒乃复。

    孔传五玉五等,诸侯执其玉三帛,诸侯世子执𫄸,公之孤执元,附庸之君执黄,二生,卿执羔,大夫执雁,一死,士执雉。玉帛,生死,所以为贽以见之,卒终复还也。器谓圭璧,如五器,礼终则还之。三帛,生死则否。正义曰:《周礼·典命》云:“凡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之下。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视小国之君。”是诸侯世子,公之孤执帛也。附庸虽无文,而为南面之君,是一国之主。春秋时,附庸之君适鲁,皆称来朝,未有爵命,不得执玉,则亦继小国之君同执帛也。经言三帛,必有三色。所云“𫄸元黄”者,孔时或有所据,未知出何书也。王肃云:“三帛,𫄸元黄”也。附庸与诸侯之适子,公之孤执皮帛,其执之色未详。或曰:“孤执元,诸侯之适子执𫄸,附庸执黄。”王肃之注《尚书》,其言多同。孔传《周礼》:“孤与世子皆执皮帛。”郑元云:“皮帛者,束帛而表之,以皮为之饰。皮,虎豹皮也。”此三帛不言皮,盖于时未以皮为饰。郑元曰:“羔,小羊,取其群而不失其类也。雁,取其候时而行也。雉,取其守介死不失节也。《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谓衣之以布而又画之,雉执之无饰。士相见之礼,卿大夫饰贽以布,不言缋,此诸侯之臣与天子之臣异也。”郑之此言,论周之礼耳。虞时每事犹质,羔、雁不必有饰。贽之言至,所执以自至也。玉帛生死,皆所以为贽以见君,与自相见其贽同也。五器,《周礼·大宗伯》云“以玉作五器。”知器谓圭璧,即五玉是也。如,若也,言诸侯贽之内,若是五器,礼终乃还之。如三帛生死,则不还也。《聘义》云:“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聘义》主于说聘,其朝礼亦然。《周礼司仪》云:“诸公相见,为宾还圭,如将币之仪。”是圭璧皆还之也。《士相见礼》,言大夫以下见国君之礼,云“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贽,己臣皆不还其贽。”是三帛,生死则否。蔡注五玉三帛,二生一死,所以为贽而见者,此九字当在“肆觐东后”之下,“协时月正日”之上,误脱在此。言东后之觐,皆执此贽也。如五器。刘侍讲曰:“如,同也。五器,五礼之器也。卒乃复者,举祀礼觐诸侯,一正朔,同制度,修五礼如五器。数事皆毕,则不复东行,而遂西向,且转而南行也。”大全《朱子》曰:“卒乃复,是事毕而归,非是以《贽》为复也。”

    《礼记》

    《曲礼》

    凡挚,“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 童子委挚而退。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

    陈注挚与贽同,执物以为相见之礼也。鬯,酿秬黍为酒曰秬鬯,和以郁金之草则曰郁鬯。不以郁和则直谓之鬯,言其芬香条畅于上下也。天子无客礼而言挚者,用以礼见于神而已。圭,命圭也。公桓圭,侯信圭,伯躬圭,子谷璧,男蒲璧,此不言璧,略也。羔,取其群而不失类且洁柔也。雁,取其知时且飞有行列也。雉,取其性之耿介且文饰也。匹读为鹜。野鸭曰凫,家鸭曰鹜。不能飞腾,如庶人之终守耕稼也。童子不敢与成人为礼,或见师友而执贽,则奠委于地而自退避之也。缨,马之繁。缨即马鞅也。拾,射鞲也。矢,箭也。或野外,或军中,随所有用之也。

    妇人之摰、椇、榛、脯、脩、枣、栗。

    陈注椇形似珊瑚,味甜美。一名“石李。”榛,似栗而小,脯

    即今之脯脩。用肉锻治加姜桂干之。脯形方正。脩形稍长。并枣栗六物。妇初见舅姑。以此为挚。

    《冠义》

    “元冠、元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 成人见也。

    “乡先生”为“乡老”而致仕者:正义曰:“元冠、元端,奠摰于君”者,此元冠、元端,则异于朝服之衣。但衣冠,上士则元裳,中士则黄裳,下士则杂裳,以其初成人,故著元端,异于朝服也。若朝服,则素裳以挚,谓以雉也。《士相见礼》,冬用雉,夏用腒。

    《周礼》

    《春官》

    大宗伯之职,“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

    郑锷曰:“古之始见君者必有挚,挚之为言至也,执物以表其至诚之心也。盖君子于其所尊不敢质也,故用挚焉。非特见君为然,下而妇人童子亦莫不有挚。《记》曰:‘无辞不相接也,无礼不相见也,欲民之无渎也’。” 林之奇曰:“‘‘礼,诸侯所执者玉而已,币帛禽鸟皆非所执也’。彼据《周官》有执之’之文,孔氏注《书》,正自《周官》,误” 之。《大宗伯》言执皮帛,执羔、执雁,至于工商执鸡,《春秋》书“大夫宗妇觌用币” ,不闻执币也。惟《左氏》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盖因“玉” 连文,其实执玉奠帛也。若以帛可执,则皮亦可执乎?执皮,帛犹可也,羔雁雉其可执乎?臣之见君,鞠躬屏气,而乃手执羔雁为礼容乎?至尊之前,羔雁生物,不知如何拜趋俯伏乎?至于执死雉以见君,岂其宜哉?盖古者君臣始相见,必其土地所有,为贽见之礼。首以五玉者,不敢自有其宝也,其馀则以为庭实也。吕氏曰:“古者以禽为挚,执之以见其所尊敬之物也。挚用禽者,所以致其养,故膳夫之职,以挚见者,受而膳之。” 《司士》“掌摈士者膳其挚。孤执皮帛,诸” 侯执圭璧。孤与诸侯之贵,执挚亦以禽,则逼于下矣。皮帛可制为衣裘,圭璧则宝货因以比德焉,所以异于诸侯而别为之等也。妇人无外事,惟酒食是议,故挚用枣栗脯脩,不用玉帛禽鸟。天子无客礼,无所用其挚,唯告于鬼神,用鬯以为挚。《宗伯》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虞书》亦云:“三帛,二生一死贽。” 此孤卿大夫、士庶人之贽也。

    孤执皮帛。

    郑锷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以弼一人,其名曰孤。盖三公之下,六卿之上,位渐进乎上矣,要当特立无朋,然后足以称其位。有天子之孤,有诸侯之孤,非有衣被人之德与夫炳蔚之文著见乎外者,不可以当此选,故执以皮帛,盖束帛为挚,饰之以皮,皮实于庭,而执帛以见也。天子之孤以虎,诸侯之孤以豹,帛” 之色,孔安国于《书》之“三帛” 以为𫄸元、黄,则诸侯世子、公之孤、附庸之君执之。郑康成以为赤、白、黑,则高阳、高辛之后与其馀诸侯执之。周家三孤之帛,其色有别固可知,第于《经》无考耳。

    崔氏曰:“执虎豹之皮者,义取有文而能服猛。”

    王。昭禹曰:“三公三孤与王坐而论道,燮理阴阳,则其道大同于物,故公之挚则执璧,璧之为物,其形圆也,孤则贰公弘化,寅亮天地而已。于道则不足,于物则未能大同,于德则不群,于物为能无朋,故其挚执皮帛。” 刘迎曰:“群臣之见天子,莫不各有所挚,宗伯以六挚等诸臣,惟不及三公,三公执璧,乃见于射人之职。” 夫以三公下执子男之璧,非所以改容而礼之者。不知子男已出封,礼不嫌于亢。若三公未就封,则臣子也,见天子之挚,而执上公之圭,几于太逼。是宜宗伯礼官之长,不列之诸臣,亦以三公不必备惟其人,非若孤卿大夫有常员,有常挚也。止见之《射人》,有深旨哉!

    卿执羔。

    郑锷曰:“羔群而不党,跪乳而有礼,六卿分职,各率属以佐王,辅弼之臣不可从谀,故欲其群而不党。循礼恭逊则民不争,故欲其致恭以有礼,此所以执羔也。《易氏》曰:‘以纯厚礼信为德,群而不失其类者,卿之道也,故执羔’。”

    大夫执雁。

    郑锷曰:“雁来往顺时,行列有序,为大夫者,循道以进退,视义而去就,欲如雁之知时而行不失序,此所以执雁也。” 《易氏》曰:“候时而行,夙夜奉上而不懈者,大夫之道也,故执雁。” 吕氏曰:“《左传》:‘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中行文子、赵简子皆执雁,鲁于是始尚羔。《周礼》尽在鲁,而卿大夫羔雁之制,且因晋卿大夫方知,以’” 此见当时之礼散在诸国,不能备,虽鲁且如此也。夫鲁之礼,周公所传,想无所不备,而卿大夫所执,正是帝王巡守之所修。五礼,三帛、二生、一死贽,在虞则五载一巡守所修,在周则十二年巡守所修。尊卑上下之分,全在玉帛采章以别等差。鲁所以不辨羔雁,亦是周东迁后巡。

    守之礼久不讲故耳

    士执雉。

    郑锷曰:“雉耿介而守死,五色皆备而成章,为元士者,欲其备文以相质,又欲其耿介守节而不屈,执雉宜矣。” 《易氏》曰:“自士以下不用饰,士于诸臣为卑也,庶人、工商则尤其卑者也。此其等差,皆其分守存焉。” 崔氏曰:“雉用死者,为不可生服也。”

    庶人执鹜。

    郑康成曰:“鹜取其不飞迁。” 王昭禹曰:“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则庶人非特府史而已,凡民在焉,或联于乡遂,相资以生,或联于官府,相须以行。欲其不散迁,故执鹜。”

    工商执鸡。

    郑康成曰:“鸡取其守时而动。” 王昭禹曰:“工兴事造业,以利其上,商懋迁有无,以利其上。欲其趋时而动,故执鸡。” 郑锷曰:“古之工商亦有见君之理,如工执艺事以谏郑,商人以乘韦先牛犒师匠,庆伶、州鸠之徒,皆工商之得以见君者也。工制器,商贸迁,皆欲其不违乎时,其挚以鸡宜矣。” 贾氏曰:“天子诸侯之卿大夫士” 命数不同,但爵称孤,皆执皮帛;爵称卿,皆执羔;爵大夫皆执雁,士执雉;庶人已下,虽无命及爵,皆执鹜。《易氏》曰:“孤,卿大夫士,诸臣也。庶人、工、商未为臣,亦谓之诸臣。” 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苟有以自致于天子之庭,皆得以执挚。

    《夏官》

    《射人》“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三公北面,孤东面, 卿、大夫西面。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 雁。”

    王氏曰:“三公执璧,则以有君之体,而不致其用也。”

    薛氏曰:“公之爵一也,或曰‘执璧’” ,或曰“执桓圭” 者。

    公虽无异命,然或在朝,或在国。在国则远君,远君者其势伸,故以九命而执圭;在朝则近君,近君者其势屈,故以八命而执璧。犹之月焉,远日则为望,近日则为晦。古人谓“日有君道,月有臣道” 者,此也。

    《王昭禹》曰:“三公,事道也,王之所承,有弗敢臣也。”

    宗伯之挚,不序于其职,而《射人》以主宾射为先,则三公之挚言于此,亦以见宾而弗敢臣之意。《易氏》曰:“孤执皮帛,以其有衣被文采之义。卿执羔,则群而不失其类;大夫雁,则夙夜奉上而不懈其义。”

    黄氏曰:“司士,朝仪之位,亦无士。王与诸侯宾射。”

    士位卑而不获预,故无位于朝,《礼记》所谓“朝不坐,宴不预” 是也。

    《秋官》

    《司约》“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挚之约次之。”

    项氏曰:“挚约,谓玉帛禽鸟相往来,凡曰姻之属也,若公孙黑使强委禽焉。” 刘执中曰:“治挚之约,谓若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先王以叙诸侯,分贵贱,莫不依其爵禄高下以为之贽也。”

    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上公之 礼,执桓圭九寸,缫藉九寸。

    郑康成曰:“缫藉以五采韦衣板,若奠玉则以藉之。”

    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藉七寸。

    “诸伯执躬圭”,其他皆如诸侯之礼。

    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

    诸男执蒲璧,其他皆如诸子之礼。

    凡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小国之君。

    《掌客》“掌四方宾客之牢礼、饩献、饮食之等数,与其政 治。”卿皆见,以羔膳大牢。

    黄氏曰:“亲见卿” ,谓子男于主国之卿,皆当亲见之也。《疏家》引《聘礼》卿大夫劳宾,宾不见;大夫奠雁,上介受,则公侯伯于主国之卿来见,不亲见之矣。郑锷曰:“主国之卿见宾,亦皆执羔,所以礼之也。卿执羔,取其群而不党之义,自其常也。嫌于他国君,不可用见己君之礼,故言皆见以羔。”

    《仪礼》

    《士昏礼》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纳采而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纳采用雁”者,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唯纳征不用雁,以其自有币帛可执故也。云“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者,案《周礼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此《昏礼》无问尊卑皆用雁,故郑注其意云:取顺阴阳往来也。顺阴阳往来者,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是以昏礼用焉。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元端至。摈者出请事, 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 《干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 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

    “楹间”,谓两楹之间。宾以雁授主人于楹间者,明和合亲好,令其宾主远近节同也。

    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

    “《老》群吏”之尊者。

    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 纳吉用雁,如《纳采礼》。

    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

    纳征,元𫄸,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此纳征无雁者,以有束帛为贽故也。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

    贽不用死,皮帛必可制。

    “挚,不用死”者,凡挚亦有用死者,是以《尚书》云:“三帛,二生一死。”挚即士挚雉。今此亦是士礼,恐用死雁,故云不用死也。云“皮帛可制”者,可制为衣物。

    若不亲迎,则妇入三月,然后婿见,曰:“某以得为外昏 姻,请觌。”主人对曰:“某以得为外昏姻之数,某之子未 得濯溉于祭祀,是以未敢见。今吾子辱请吾子之就 宫,某将走见”,对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请终赐 见。”对曰:“某以得为昏姻之故,不敢固辞,敢不从!”主人 出门左,西面。婿入门,东面,奠挚,再拜,出。

    “奠挚”者,婿有子道,不敢受也。挚,雉也。凡执挚相见,皆亲授受,此独奠之,象父子之道质,故不亲授奠之而已。云“挚,雉也”者,以其士执雉,是其常也。

    摈者以挚出请受,婿礼辞,许,受挚入。主人再拜受,婿 再拜送出。

    云“受挚入”者,亦如《聘礼》受挚,乃更西入也。

    《士相见礼》

    《郑目录》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之礼,于五礼属宾。”疏:郑云“士以职位相亲,始承挚相见”者,释经亦有大夫及庶人见君之礼,亦有士见大夫之法,独以士相见为名者,以其两士职位不殊,同类昵近,故以士相见为目云。案《周礼大宗伯》五礼,宾礼之别有八,春朝,夏宗,秋觐,冬遇,时会,殷同。此六者,是五等诸侯见天子,兼有自相朝觐之礼。彼又云“时聘曰问,殷𫖯曰视”,二“者,是诸侯使臣出聘天子及自相聘之礼,并执玉帛而行,无执禽挚之法。此属直新升为士大夫之等,同国执禽挚相见及见君之礼,虽非出聘,亦是宾主相见之法,故属宾礼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与诸侯之孤卿大夫、士,执挚既同,相见之礼亦无别也。”

    士相见之礼:贽,冬用雉,夏用腒,左头奉之,曰:“某也愿 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

    “贽所执以至”者,君子见于所尊敬,必执贽以将其厚意也。“士贽用雉”者,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夏用腒”,备腐臭也。“左头”,头,阳也。“无由达”,言久无因缘以自达也。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今文头为脰。云“贽所执以至”者,贽得训为至,新升为士者,彼人相见,欲相尊敬,必执禽鸟始得至,故云贽所执以至者也。云“士贽用雉”者,对大夫已上所执羔雁不同也。云“取其耿介,交有时,别有伦也”者,伦,类也。雉交接有时,至于别后,则雄雌不杂,谓春交秋别也。士之义亦然,义取耿介不犯于上也。云“雉必用死者,为其不可生”服也者,经直云冬用雉,知用死雉者,《尚书》云:“三帛,二生一死雉。”则雉义取耿介为君致死也。云“夏用腒,备腐臭也”者,案《周礼·庖人》云:“春行羔豚,夏行腒鱐。”郑云:“腒,干雉。鱐,干鱼腒鱐。”暵热而干,干则不腐臭,故此取不腐臭也。冬时虽死,形体不异,故存本名称曰雉。夏为干腒,形体异,故变本名称曰腒也。云“左头,头,阳也”者,《曲礼》云:“执禽者左首。”雉与羔、雁同,是合生执之物,以不可生服,故杀之,虽死犹尚左以从阳也。云“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也”者,谓绍介之姓名。云“以命者,称述主人之意”者,言绍介之人称述主人之辞意,传来宾也。但此云“某子以命,命某见”,谓旧未相见,今始来见主人,故须某子。传通孺悲,欲见孔子,不由绍介,故孔子辞以疾。且经云“某子”,郑云:“某子,今所因缘之姓名。”案《乡饮酒》云:“某子受酬。”注云:“某者,众宾姓。”又《乡射》云:“某酬某子。”注云:“某子者,氏也。”与此注某子为姓名不同者,彼旅酬下为上,尊敬在上,以《公羊传》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故下者称姓以配子。彼对面语,故不言名,此非对面之言,于彼遥称绍介之意。若不言名,直称姓,是何人,故郑以姓名解之也。若然,《特牲》云“皇祖某子”,注“为伯子仲子”者,以孙不宜云父祖姓,故以伯子仲子言之,望经为义,故注有殊。若然,宜有名,无者误也。

    主人对曰:“某子命某见,吾子有辱。请吾子之就家也, 某将走见。”

    “走”,犹往也。

    宾对曰:“某不足以辱命,请终赐见。”主人对曰:“某不敢为仪,固请。吾子之就家也,某将走见。”宾对曰:“某不敢 为仪,固以请。”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将走见。闻 吾子称贽,敢辞贽。”

    “不得命”者,不得见许之命也。走犹出也。称,举也。辞其贽,为其大崇也。云“辞其贽,为其大崇也”者,凡宾主相见,惟此新升为士,有贽,又初不相识,故有贽为重,对重,相见则无贽为轻。是以始相见辞之为大崇故也。

    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

    “见于所尊敬而无贽嫌”,大简。此士相见,惟是平敌相抗。按《曲礼》云:“主人敬客则先拜客,客敬主人则先拜主人。”并不问爵之大小,惟以相尊敬为先后,故虽两士,亦得云相尊敬,不敢空手,须以挚相见。若无挚相见,是则大简略也。

    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

    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按:上经宾云“某不以挚,不敢见”,是宾以崇礼来见主人。今主人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故变文。言不足以习礼,故郑云:“言不足习礼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也。”

    宾对曰:“某也不依于贽,不敢见固以请。”

    言依于贽谦自卑也。凡相见之礼,以卑见尊,必依贽。《礼记檀弓》云:“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贽请见之”者,是下贤,非正法。今士相见云不依于贽,不敢见,谦自卑也。

    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敬从!”出迎于门外, 再拜。宾答再拜。主人揖,入门右,宾奉贽入门左,主人 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

    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贽于庭”,既拜受送则出矣。不受贽于堂,下人君也。凡门出则以西为右,以东为左;入则以东为右,以西为左,依宾西主东之位也。知“受贽于庭”者,以其入门左右,不言揖让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云“既拜送则出矣”者,欲见宾拜送贽讫,而言出则去,还家无意,得待主人留己也。云“不受贽于堂下人君也”者,《聘礼》宾升堂,致命授玉,又下云“君在堂,升见无方阶”,亦是升堂见君法,故云“不于堂下人君”也。

    主人请见,宾反见,退。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以矜庄,欢心未交也。宾反见,则燕矣。下云“凡燕见于君”,至“凡侍坐于君”,子博记反见之《燕义》。臣初见于君,再拜奠贽而出。郑解主人留宾之意。云“请见”者,为宾崇礼,来相接,则执贽来见也。云“以矜庄,欢心未交也”者,正谓入门拜受拜送时,宾主俱矜庄相敬,欢心未交也。云“宾反见,则燕矣”者,上士冠礼宾、士昏纳采之等,《礼记》皆有礼宾、飨宾之事,明此行礼,主人留必不虚,宜有欢燕,故曰则燕矣。以贽相见,非聘问之礼。燕既在寝,明前相见亦在寝之庭矣。若诸文有留宾者,多是礼宾之事。知此不行礼宾而云燕者,彼诸文皆是为馀事相见,以其事重,故为礼宾。此直当身相见,其事轻,故直有燕矣。是以诸文礼宾,此燕宾,故直云请见也。云“凡燕见于君”至“反见之燕义”者,凡燕见,或反见,或本来侍坐,非反见。下注云“此谓特见图事,非”立宾主之燕是也。侍坐于君子之下,乃有侍坐问夜膳荤赐食爵之等,不引证燕见者,彼直是侍坐法,非燕见之礼故也。云“臣初见于君,再拜奠贽而出”者,郑欲见自燕见于君下至凡侍坐于君子,皆反见《燕法》,其中仍有臣见于君法,臣始事见于君法,礼毕奠贽而出,君亦当遣人留之燕也。若然,下有“他邦之人则还”《贽》虽不见反燕,臣尚燕,他邦有燕可知,但文不具也。

    主人复见之,以其《贽》,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见,请还贽 于将命者。”

    “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以其贽,谓曏时所执来者也。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云“复见之者,礼尚往来也”者,郑解主人还贽之意。云:“礼尚往来”,《曲礼》文。五等诸侯,身自出朝,及遣臣出聘,以其圭璋重,不可遥复,朝聘讫即还之。璧琮财轻,故不还。彼朝聘用玉,自为一礼,有不还之义。其在国之臣,自执贽相见,虽禽贽皆还之,臣见于君则不还,义与朝聘异,不可相决也。云“将犹传也。传命者,谓摈相”也者,谓出接宾曰摈,入诏礼曰相,一也。故《聘礼》与《冠义》皆云:每一门止一相,是谓摈介为相也。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宾对曰:“某也非敢求 见,请还贽于将命者。”

    言“不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当也。云“嫌亵,主人不敢当也”者,曰:向者主人见己,今即来见主人,宾王频见,是亵也。今云非敢求见,嫌亵主人,不敢更相见也,故不敢当。相见之法,直云还贽而已。

    “主人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固辞’。宾对曰:某不敢以 闻。”“固以请于将命”者,“主人对曰:某也固辞,不得命,敢不从?”

    许受之也。异日则出迎,同日则否。下云“宾奉贽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与前相见同日。知异日出迎者,《乡饮酒礼》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犹迎之,况同僚乎?”是知异日出迎也。若《聘礼》公迎于大门内,至礼,宾又出迎者,彼初是公迎,彼君之命,不为迎宾身,故至礼,宾身虽同日,亦出迎之,故郑注云“公出迎者,己之礼更端”是也。《昏礼》,宾为男家使,初时出迎,至礼宾身虽同日,亦出迎也。《有司彻》前为尸,后为宾,所为异,故云“虽同日亦出迎。”此二者亦是更端之义也。案《乡饮酒》及《公食大夫》皆于戒宾之时,未行宾主之礼,是以宾至乃迎之,故虽同日亦迎宾,非更端之义也。

    宾奉贽入,主人再拜受,宾再拜送贽出,主人送于门 外再拜。

    士见于大夫,终辞其贽。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 送,再拜。

    终辞其贽,以将不亲答也。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大夫于士不出迎。入,一拜,正礼也。送,再拜,尊宾。云“以将不亲答也”者,事未至谓之将,如上士相见,宾来见士,后将亲答,就士家则辞而受其贽。此则以将不亲答,终不受也。若然,经直云“终辞其贽”,不言一辞再辞,亦有可知,但略而不言也。又《少仪》云:“始见君子曰:‘愿闻名’。”此不言愿闻,亦文不具也。云“凡不答而受其贽,惟君于臣耳”者,见下文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贽见己君,不言还贽。又文有三辞,初辞,中辞,终辞。初辞之时,则云“使某”,中辞云“命某”,以辞在中者传言而已,故云命某。然使某者,是尊君卑臣之义,其心重。若云命某者,尊君卑臣,稍浅渐轻之义,故郑云“或言命某,传言耳。”必知有此义者,案僖九年《左传》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是尊君称使。《传言》云“命有轻重”之义也。

    若常为臣者,则《礼》辞其贽,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 辞。”

    《礼》辞,一辞其贽而许也,将不答,而听其以贽入,有臣道也。

    宾入奠贽,再拜,主人答“壹拜。”

    奠贽,尊卑异,不亲授也。古文“壹”为一。

    宾出,使摈者还其贽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贽。”

    “还其贽”者,辟正君也。

    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

    《辞君》还其贽也。今文无也。

    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

    还贽者,请使受之。

    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不足以践礼,敢固辞。”

    “《家臣》称私。”践,行也。言某臣也。不足以行宾客礼,宾客所不答者,不受贽。

    摈者对曰:“某也使某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 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受其《贽》而去之。云“受其贽而去”者,以其尝为臣为轻,既而受其贽,又相见,无飨燕之礼,故郑云“而去之以绝之”也。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

    雁取知时,飞翔有行列也。“饰之以布”,谓裁缝衣其身也。维,谓系联其足。言下大夫者,国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据三卿,则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与五大夫转相副贰,则三卿宜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马事省,阙一大夫。”云“雁,取知时”者,以其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随阳南北,义取大夫能从君政教而施之。云“飞翔有行列也”者,义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叙也。上士执雉,左头奉之,此云“如执雉”,明执雁者亦左头奉之也。案《曲礼》云“饰羔雁者以缋”,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画之。此诸侯卿大夫执挚,虽与天子之臣同饰羔雁者,直用布为饰,无缋。彼不言士,则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同亦无饰。士贱,故无别也。

    《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 麛,执之。

    上大夫,卿也。羔,取其从帅,群而不党也。面,前也。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也。“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或曰:“麛孤之挚也。”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云“上大夫,卿也”者,即三卿也。云“羔,取其从帅”者,凡羔羊群,皆有引帅,若卿之从君之命者也。云“群而不党也”者,《羊羔》群而不党,义取三卿亦皆正直,虽群而不阿党也。云“系联四足,交出背上,于胸前结之”者,谓先以绳双系前两足,复以绳系后两足,乃以双绳于左右,从腹下向背上,交过于胸前结之也。云“‘如麛执之’者,秋献麛,有成礼,如之”者,案《周礼兽人》云:“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鹿豕,群兽及狐狸可也。麛是鹿子与鹿

    同时献之。又《庖人》云:“秋行犊麛。” 则献当在秋时,故云“秋献麛” 也。又案《礼器曲礼》三千,郑云:“曲犹事也。事礼谓今礼也。” 其中事仪三千,则礼未亡之时,三千条内有此献麛之法,是有成礼可依,故此经得如之也。云“或曰麛,孤之挚也” 者,案《大宗伯》及《大行人》与《聘礼》皆云“孤执皮帛” ,谓天子之孤与诸侯之孤执皮帛。今此执麛者,谓新升为孤,见己君法,至馀事则皆皮帛也。云“其礼,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 者,案经云“左头” ,则与雉、雁同,是以《曲礼》云“执禽者左首” ,此郑又云“执之,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后足” 者,此释经麛执之,据四足而言之。凡以挚相见之法,惟有新升为臣,及聘朝及他国君来,主国之臣见,皆执挚相见,常朝及馀会聚皆执芴,无执挚之礼。又执挚者,或平敌,或以卑见尊,皆用挚,尊无执挚见卑之法。《檀弓》云:“哀公执挚见己臣周丰者。” 彼谓下贤,非正法也。

    如士相见之礼。

    “大夫虽挚异”,其仪犹如士。此下大夫及卿,其贽虽有羔雁之异,其相见之仪,则皆如士也。云“仪犹如士”者,或两大夫,或两卿相见,皆如上文“某也愿见无由达”已下,至主人拜送于门外也。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 退走。士大夫则奠贽,再拜稽首。君答壹拜。

    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于庶人不答之,庶人之挚鹜。古文壹作“一。”臣拜君。云“再拜稽首,则君答一拜”者,当作空首,则九拜中奇拜是也。云“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于庶人不答之”者,案《曲礼》君于士不答拜,谓己士,此得与大夫同答一拜者,士贱,君不答拜。此以新升为士,故答拜。《聘礼问劳》云“答士拜”者,亦以新使反,故拜之也。云“庶人之执鹜”者,案《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庶人执鹜。”注云:“鹜取其不飞迁,象庶人安土重迁”是也。

    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 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

    宾不辞,即受贽。以君所不臣礼,无受他臣贽法。宾如此法,故不敢亢礼于他君,故不辞即受之也。凡臣无境外之交,今得以挚执见他邦君者,谓他国之君来朝,此国之臣因见之,谓若《掌客》“卿皆见以羔”之类是也。《春秋》卿大夫与他国之君相见者,皆因聘会乃见之,非特行也。

    凡执币者不趋,容弥蹙以为仪。

    案《小行人》“合六币,玉、马、皮、圭、璧、帛皆称币。”下文别云“执玉”,则此币谓皮马飨币及禽挚皆是。

    执玉者则唯舒武“举前曳踵。”

    此篇直见在国以禽挚相见之礼,无执玉朝聘邻国之事,而云执玉者,因执挚相见,故兼言朝聘执玉之礼也。案《玉藻》记“徐趋”之节云“圈豚行”,又与此不同者,文有详略,俱是徐趋也。

    《聘礼》

    宾袭,执圭,摈者入告,出辞玉。

    《摈》者,上摈也。入告,公以宾执圭,将致其聘命圭贽之重者辞之,亦所以致尊让也。

    宾即馆。卿、大夫劳宾,宾不见。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 劳,上介亦如之。

    不言卿,卿与大夫同执雁,下见于国君。《周礼》:“凡诸侯之卿见朝君皆执羔。”案《周礼·秋官·掌客》云:“凡诸侯之礼,上公五积,卿皆见以羔;侯伯四积,卿皆见以羔。”是主国之卿见朝君皆执羔。引之证主国卿见聘客,不得执羔,与大夫同用雁,不见朝君故也。

    卿大夫讶;大夫士讶。士皆有讶。

    讶主,国君所使,迎待宾者。

    宾即馆,讶将公命。

    使己迎待之命。

    又“见之以其挚。”

    “复以私礼见”者,讶。将舍于宾馆之外,宜相亲也。大夫讶者执雁,士讶者执雉。《礼》:“掌讶舍于宾之馆门外。”此大夫士君使为讶,虽非掌讶之官,亦为次舍于宾之馆外,宜相亲,故执贽以相见。

    宾既将公事,复见,“讶以其挚。”

    公事,聘飨、问大夫,复报也。使者及上介执雁,群介执雉,各以见其讶。云“以公事聘飨问大夫”者,此并行君,聘飨主国君及问大夫,故云公事也。云“复报也”者,向有报讶者,以贽私见己,今还以贽私报之。知使者及上介同执雁,不执羔者,见上文主国卿大夫劳宾同执雁,则知此使者及上介同执雁可知。“各以见其讶”者,谓使者见大夫之讶者。上介见士之讶者,士介亦见士讶者

    执贽部总论

    《春秋繁露》。

    《执贽》

    凡执贽,天子用畼,公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雁乃 有类于长者。长者在民上,必施然有先后之随,必俶 然有行列之治,故大夫以为贽。羔乃有类其天者。天 之道,任阳不任阴,王者之道,任德不任刑,顺天也;羔 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 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 故羊之为言犹祥与。故卿以为贽玉有似君子。子曰: “人而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矣。”故匿 病者不得良医,羞问者,圣人去之以为远功而近有 灾,是则不有。玉至亲而不蔽其恶,内有瑕秽,必见之 于外,故君子不隐其短。不知则问,不能则学,取之玉 也。君子比之玉,玉润而不污,是仁而“至清洁也;廉而 不杀,是义而不害也。坚而不磨,过而不濡,视之如庸, 展之如石,状如石搔而不可从绕,洁白如素而不受 污。”玉类备者,故公侯以为贽畼有似于圣人者,纯仁 淳粹而有知之贵也。择于身者,尽为德音,发于事者, 尽为润泽,积美阳芬香以通之,天畼亦取百香之心, 独未之合之为一,而达其臭气。畼天子,其淳粹无择, 与圣人一也。故天子以为贽,而各以事上也。观《贽》之 意,可以见其事。

    说苑

    《修文》

    天子以鬯为贽。鬯者,百草之本也,上畅于天,下畅于 地,无所不畅,故天子以鬯为贽。诸侯以圭为贽。圭者, 玉也,薄而不挠,廉而不刿,有瑕于中,必见于外,故诸 侯以玉为贽。卿以羔为贽。羔者,羊也,羊群而不党,故 卿以为贽。大夫以雁为贽。雁者,行列有长幼之礼,故 大夫以为贽。士以雉为贽。雉者,不可指食笼,狎而服 之,故士以雉为贽,庶人以鹜为贽。鹜者,鹜鹜也,鹜鹜 无他心,故庶人以鹜为贽。贽者,所以质也。

    白虎通

    《文质》

    臣见君所以有贽何?贽者,质也。质己之诚,致己之悃 愊也。王者缘臣子心以为之制,差其尊卑,以副其意。 公侯以玉为贽者,玉取其燥不轻,湿不重,公之德全。 卿以羔者,取其群不党,卿职在尽忠率下,不阿党也。 大夫以雁为贽者,取其飞成行列,大夫职在以奉命 之适四方,动作当能自正,以事君也。士以雉为贽者, 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 威,守节死义,不当移转也。《曲礼》曰:“卿羔,大夫以雁,士 以雉为贽,庶人之贽疋,童子委贽而退。”野外军中无 贽,以缨拾矢可也,言必有贽也。疋谓鹜也。卿大夫贽。 古以麑鹿,今以羔、雁。何以为?古者质取其内,谓得美 草鸣相呼;今文取其外,谓羔跪乳,雁有行列也。《礼相 见,经》曰:“上大夫相见以羔,左顾右贽执麑。”明古以麑 鹿,今以羔也。卿大夫贽变,君与士贽不变何?人君至 尊,极美之物以为质。士贱,仗节死义,一介之道也,故 不变。私相见亦有贽何?所以相尊敬,长和睦也。朋友 之际,五常之道,有通财之义,赈穷告急之意,中心好 之,欲饮食之。故财币者,所以副至意也。《礼·士相见》,经 曰:“上大夫相见以雁,士冬以雉,夏以脯也。”妇人之制, 以枣栗腶脩者,妇人无专制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 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其义一也。故后夫人以 枣栗腶脩者,凡内脩阴也。又取其朝早起栗,战栗,自 正也。腶脩者,脯也。故《春秋传》曰:“宗妇觌用币”,非礼也。 然则枣栗云乎?《腶脩》云乎?子见父无贽何?至亲也。见 无时,故无贽。臣之事君,以义合也。得亲供养,故质己 之诚,副己之意,故有贽也。

    杜佑通典

    《天子上公及诸侯卿大夫士等贽》

    说曰:古者人君及臣,重于相见之礼,所以相尊敬,故 将有所见必执贽。贽者,至也,信也。君子于其所尊,必 执贽以相见,明其厚心之至,以表忠信,不敢相亵也。 然天子无客礼,亦有贽者,明有事神祇之道,故须贽 以表心。故巡狩至于山川,有所告之,用鬯酒,盛以大 璋、中璋。又《典瑞》云:“王搢大圭,执镇圭藻,五采五就,朝” 日明其所尊敬,象臣之朝君也。执镇圭,视安四方,以 表其功也。凡公卿大夫执贽者,皆谓始朝及初相见 用之。诸侯德厚,故执玉以比德;卿大夫以下德薄,故 用皮帛羔雁之等。《射人职》云:“王将射之时,公卿朝见, 三公执璧,卿执羔。”天子之三公,所以执璧,与子男同 佐王论道理,取圆足,故以璧为贽,不必饰以“蒲谷。”诸 侯宾射之时,卿、大夫、士亦皆执贽见其君,如天子卿 大夫之礼,君子所以执玉以比德者也。

    仪礼逸经

    《士相见义》

    士相见之礼,必依于介绍,以言其不苟召也;必依于 挚,以言其以道亲也。苟而合,唯小人而不耻者能之君子可见也,不可屈也,可亲也,不可狎也,可达也,不 可疏也。宾至门,主人三辞。见宾称挚,主人三辞。挚者, 以致尊严也。大夫以礼相接,士以礼相谕,庶人以礼 相同,然而争夺兴于末者,未之有也。人苟为悦而相 亲,若者未必争;苟为简而相亲,若者未必怨。是故士 相见之礼者,人道之大也。所以使人重其身而无迩 于辱也,所以使人慎其交而无迩于祸也。

    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挚。挚者,致也,所以致其志也。 “天子之挚鬯,诸侯玉,卿羔,大夫雁,士雉。”鬯也者,言德 之远闻也。玉也者,言一度不易也;羔也者,言柔而有 礼也;雁也者,言进退知时也;雉也者,言死其节也。故 天子以远德为志,诸侯以一度为志,卿以有礼为志, 大夫以进退为志,士以死节为志。明乎其志之义,而 天下治矣。故执斯挚也者,致斯志者也。君之挚以事 神,臣之挚以养人。惟君受挚者,惟君受养也。非其君 则辞挚,不敢当养也。

    图书编

    《赞礼说》

    自郑康成注《曲礼》以“贽”为至,而后世始以贽为言礼 之至;自班固纂《白虎通》以“贽”为质,而后世始以贽为 质己之诚。夫古人相见之礼,必有质者,所以明执守 之义,而致己之敬也。故公侯以玉,卿以羔,大夫以雁, 士以雉。以公侯、卿、大夫士,而所执不同者,是必有等 差之辨也。姑试论之,盖公卿之德,欲其精白纯粹,而 玉者,取其燥不轻、湿不重之义,故公侯之贽必以玉 也。九卿之职,贵于尽忠率下而羔者,取其群而不党 之义,故九卿之贽必以羔也。大夫之职,在于奉命通 四方;而雁者,取其俟时而行之义,故大夫之贽必以 雁也。士之气节,本乎刚方劲直而雉者,取其死不失 节之义,故士之贽者必以雉也。不然,古人何以为是 区别哉?然卿大夫贽古以麑鹿,今以羔雁,而公侯士 之贽唯用玉与雉,何耶?吁!此可以见公侯之德有常, 而士以一介仗节不变也。

    孔氏释书,类皆无据。有如舜之东巡守,肆觐东后,虽 曰“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而未尝有𫄸元黄 之说与夫羔雁雉之言,此孔氏据《周礼大宗伯》之文, 因以意而解之,其失亦甚矣。且礼诸侯所执者玉而 已,币帛禽鸟,皆非所执也,盖彼据《周官书》“有执”之文, 孔氏之失,正自《周官书》误之也。《大宗伯》“以禽作六挚”, 以等诸臣,曰: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 人执鹜,工商执鸡。据《春秋》鲁庄公娶夫人,使宗妇以 币,见《春秋》书曰大夫宗妇,觌用币,不闻其执帛也。惟 《左氏》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盖用玉帛 连文,其实执玉奠帛也。若信如《周礼》,谓帛可执,则皮 亦可执乎?执乎帛犹可也,曰羔雁雉之物,其可执乎? 方卿大夫之见天子,鞠躬屏气,伛偻不暇,而乃手执 羔执雁执雉,果谓礼容乎?至尊之前,羔雁生物,执持 惟恐或失,不知如何拜趋俯伏乎?至于执死雉以见 君,岂其宜哉?且必取此三物何义?郑氏曰:“卿执羔者, 取其群而不失其类。”或曰:“羔群而不党,凡鸟兽各以 其类聚,何特羔不失”其类乎?又安知羔之不党乎?陋 说之甚也!大夫执雁者,取其俟时而行,如大夫之随 君也。凡人臣皆当随君,而大夫独取此义,何耶?“士执 雉”者,谓士当如雉耿介,为君致死也。凡为人臣者皆 为君致死,何特士也哉?若如所说,则卿之所执,亦可 以为大夫之所执,大夫之所执,亦可以为士之所执, 皆不通之说。盖作《周官书》者,但见《舜典》上有五玉之 文,以玉为可执,则下之三帛二生一死之物皆可执。 诸侯既执玉矣,则其馀所执者不得不强以孤卿大 夫士当之,是不思之甚,不知《舜典》之旨。不然,舜之行 狩,诸侯各执玉以见,而三帛二生一死之物,特以为 贽见之礼尔。古者君臣相见,必以土地所生之物而 为之贽。《康王之诰》曰:“皆布乘黄朱,宾称奉圭兼币,曰: 一二臣卫,敢执壤奠。”方康王既尸,天子诸侯皆布四 黄马朱鬣以为庭实,谓之壤奠。舜之诸侯,以三帛二 生一死。贽者,亦壤奠之谓也。禽鸟之物,性驯扰者则 生致之,性耿介者则死致之。此皆使人致之于天子, 天子受其贽而还其玉,故曰“如五器。卒乃复使孤卿 大夫士常执之物,天子不容受之,不与五器俱复也。” 观此则可见执羔“执帛”等之说为谬矣。执帛、“执羔”固 不可,而又谓庶人执鹜,工商执鸡,愈可鄙也。谓之“孤 卿执皮”,何所见耶?此又因《舜典》之文而增益之,惑世

    之甚也矣
    考证

    执贽部纪事

    《通鉴前编》:“帝尧八十载,禹治水成功,因定九州贡赋, 秉元圭入觐告成。”

    《荀子》:周公谓伯禽之傅曰:“吾所执贽而见者十人,还 贽而见者五十人,貌贽之士百馀人。”

    《左传》庄公二十四年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 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 贽不过榛栗枣脩,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 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定公八年夏,齐国夏、高张伐我西鄙。晋士鞅、赵鞅、荀 寅救我。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 子皆执雁,鲁于是始尚羔。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路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 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 弟子。”

    《礼记·檀弓》:鲁人有周丰也者,哀公执贽请见之,而曰: “不可。”公曰:“我其已夫。”使人问焉,曰:“有虞氏未施信于 民,而民信之;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之。何施而 得斯于民也?”对曰:“墟墓之间,未施哀于民而民哀;社 稷宗庙之中,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 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苟无礼义忠信诚悫之心以” 莅之,虽固结之民,其不解乎? 《孔丛子》:“齐东郭亥欲攻田氏,执贽见夫子而访焉。夫 子曰:‘子为义也,丘不足与计事’。”

    《战国策》:“齐宣王举兵伐魏,梁王身抱质执璧,请为陈 侯臣。”

    《史记·甘茂传》:苏代说秦王曰:“甘茂以齐约韩魏,反以 图秦,非秦之利也。”秦王曰:“然则奈何?”苏代曰:“王不若 重其贽,厚其禄,以迎之。”

    《韩诗外传》:楚国之法,商人欲见于君者,必有大献重 贽,然后将见。

    《后汉书崔骃传》论:“李固,高洁之士也,与崔瑗邻郡,奉 贽以结好,由此知名。”

    《台佟传》:“佟字孝威,隐于武安山。建初中,州辟不就。刺 史行部,使从事致谒,佟载病往谢。刺史乃执贽见佟 曰:‘孝威居身如是,甚苦如何’?佟曰:‘佟幸得保终性命, 以存神养和,如明使君奉宣诏书,夕惕庶事,反不若 耶’?”

    杜佑《通典》:“魏明帝青龙二年诏下司空、征南将军带 金紫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与卿校同执羔,非 也。自今以后,从特进,应奉璧者如故事。”博士高堂隆 议曰:“按《周礼》,‘公执桓圭’。公谓上公九命,分陕而理,及 二王后也。今大司马、大将军实分征东西,可谓上公 矣。山阳公、卫国公,则二王后也。侯执信圭,谓地方四” 百里;“伯执躬圭”,谓地方三百里,皆七命也,今郡王户 数多者可如侯,少者可如伯;“子执谷璧”,谓地方二百 里;“男执蒲璧”,谓地方百里,皆五命也,今县主户数多 者可如子,少者可如男。《上公礼》,其率诸侯以朝,则执 桓圭,自非朝宗,则如八命之公。与王论道,有事而进, 则执璧。今二王后,诸王若入朝觐,二公率以进退,执 桓圭,正朝则与群公执璧。按《周礼》,王官唯公执璧。汉 代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开府、辟召、掾属与公同 仪,则执璧可也。“孤皮帛,卿羔。”孤,谓天子七命之孤,及 大国四命之孤。副公与王论道,尊于六卿,其执贽以 虎皮,表束帛。今九卿之列,太常、光禄勋、卫尉,尊于六 卿,其执贽如孤也。其朝正,执皮帛可也。三府长史,亦 公之副,虽有似于孤,实卑于卿,中大夫之礼可也。公 之孤,𫖯聘于天子,及见于其君,其贽以豹皮,表束帛。 今未有其官,意谓山阳公之上卿可以当之。卿谓六 官六命之卿,及诸侯三命再命之卿也。今六卿及永 寿、永安、长秋、城门五校,皆执羔可也。诸侯之卿,自于 其君“亦如之。”天子卿大夫,饰羔雁以缋;诸侯卿大夫, 饰羔雁以布。州牧郡守以功德赐劳,秩比中二千石 者,其入朝觐,宜依卿执羔。金紫将军秩中二千石,与 卿同。“大夫执雁”,谓天子中下大夫四命,及诸侯再命 一命之大夫也,其位卑于卿,今三府长史及五命二 千石之著者也。博士儒官,历代礼服从大夫如前,执 雁可也。州牧郡守未赐劳者,宜依《大夫》,执雁,皆饰以 缋。诸县千石、六百石,即古大夫,若或会觐,宜执雁,饰 以布。“士执雉”,谓天子三命之士,及诸侯一命再命之 士也。府史以下至于庶人,在官亦谓之士。诸县四百 石、三百石者,从士礼,执雉可也。

    《晋书礼志》:“每月朔朝,夜漏未尽七刻,受贺及贽。”武帝 泰始十年,将聘,拜三夫人、九嫔,有司奏:“礼,皇后聘以 谷璧,无妾媵礼贽之制。”

    《元帝本纪》大兴元年,“诏曰:在事之人,仰鉴前烈,同心 戮力,无废朕命。远近礼贽,一切断之。”

    《隋书礼仪志》:“天监六年诏元日受五等贽圭璧,并量 付所司。”周舍案:《周礼冢宰》,“大朝觐,赞玉币。”尚书,古之 冢宰。顷王者不亲抚玉,则不复须冢宰赞助。寻尚书 主客曹郎,既冢宰隶职,今元日五等奠玉既竟,请以主客郎受。郑元注《觐礼》云:“既受之后,出付玉人于外。” 汉时少府职主圭璧,请主客受玉,付少府掌。帝从之。 “鷩冕,侯八旒,伯七旒,服七章;衣《华虫》、火、宗彝三章;裳、 藻、粉米、黼黻四章。侯、伯初受册、执贽入朝,则服之。 毳冕,子六旒,男五旒,服五章;衣宗彝、藻、粉米三章;裳、 黼、黻二章。子、男初受册、执贽入朝,则服之。”

    《唐书礼乐志》:“宴蕃主,皇帝已,即御座。蕃主入,其有献 物陈于其前。侍中承制降敕,蕃主升坐。蕃主再拜奉 贽曰:‘某国蕃臣某,敢献壤奠’。侍中升奏,承旨曰:‘朕其 受之’。侍中降于蕃主东北,西面称有制。”蕃主再拜,乃 宣制,又再拜。以贽授侍中,以授有司,有司受其馀币。 《孝敬皇帝弘传》:弘纳妃裴,而有司奏贽用白雁,适苑 中,获之。帝喜曰:“汉获朱雁为《乐府歌》,今得白雁为婚 贽。婚乃人伦首,我则无惭。”礼毕,曲赦岐州。

    执贽部杂录

    《易林》“圭璧琮璋,执贽见王。”

    《左传》:“策名委贽,贰乃辟也。”

    《国语》夙沙釐曰:“委贽为臣,无有二心。”

    夏,父展曰:“妇贽不过枣栗,以告虔也。”

    《穀梁传》:“男子之贽,羔、雁雉腒。”

    司马相如《封禅文》:“诸夏乐贡,百蛮执贽。”

    《中论》:“古之君子,因王事之闲,则奉贽以见其同僚及 国中之贤者。”

    谢脁《元会曲》“圭贽纷成序,鞮译憬来思。”

    刘孝威《谢晋安王赐缗钱启》:“孝威问吉已通,请期有 日。而贤夫之誉,多愧张耳;非婿之才,偶同王粲。眷言 前事,良以自羞,曲降隆慈,俯垂珍锡,便使禽贽获举, 𫄸币有资,佩服宠灵,陨越非报。”

    杨于陵《谢赐手诏表》:“日本国使远献琛贽,毕事旋归。 言念梯航之劳,厚其行李之费。”

    刘敞《补亡》:“宾至门,主人三辞。见宾称贽,主人三辞。贽, 所以致尊敬也。”

    《宋史祀先农乐章》:“灵斿载临,见光陈贽。”

    于邵进画《松竹图表》。“撰献珍奇,则圭璋有可玷之理; 驰奉章疏,则文字非陈贽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