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祥刑典 第八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八十八卷
经济汇编 祥刑典 第八十九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八十八卷目录

     律令部艺文四

      谕刑官           惠宗

      谕礼部都察院刊布见行事宜  英宗

      谕吏部慎推选劾核      怀宗

      谕诸臣恪修职业       同前

      进大明律表         宋濂

      请刑狱依律问拟疏      刘球

      请讲明法律以重民命疏   马文升

      明刑疏           前人

      法律           何乔新

      正法守疏          林俊

      情法并行赞         敖英

      请变通六患以用治法疏   叶良佩

      刑部侍郎自陈疏       吕坤

      遵奉圣谕疏         韩爌

      救立决科道疏       成基命

      律例集解序        孙承宗

      慎刑疏           锺斗

      议乔允升罪疏       易应昌

      朝审疏          吴履中

      救阁臣疏         黄道周

      宏作人之化疏        姜埰

      回奏郑鄤杖母疏      吴孟明

      拟遣黄道周戍疏      刘泽深

      请清理刑狱疏       孙承泽

      劾犯官不入狱疏       前人

      劾宪臣杀人疏        前人

      时事日艰人材足惜疏     前人

    祥刑典第八十八卷

    律令部艺文四

    《谕刑官》
    明·惠宗

    建文帝即位,谕刑官曰:“《大明律》,皇祖所亲定。大意虽 准《唐律》,亦遍考历朝《刑法志》,参酌而成。朕先年受命, 细阅今律,校前代律,往往加重。盖刑乱国用重典,非 百世通行之法也。朕当时改定七十三条,皇祖已命 施行。然罪可疑、情可矜者,何止此也。律设大法,礼近 人情。齐民以刑,不若以礼。其传谕天下有司,务崇礼 教,赦疑狱,嘉与万方共享和平之福。”

    《谕礼部都察院刊布见行事宜》
    英宗

    谕礼部、都察院:“朝廷建风宪,任之耳目纲纪之寄,所 以肃百僚而贞百度也。《宪纲》之书肇于洪武。厥后官 制不同,所宜因时改书,而中外宪臣往往有任情增 益者。我皇考宣宗章皇帝临御臣下,屡以为言,遂敕 礼部同翰林儒臣考《洪武》旧文而申明之,并以洪武、 永乐以来祖宗所定风宪事体著在简册者,悉载其 中,永示遵守,而益之以训戒之言。凡出臣下所自增 者,并削去之。书成,先皇帝上宾,未及颁行。朕嗣位之 初,切以风宪为重,敕有司严选,务在得人。外之宪臣, 复以《宪纲》为言。朕今于先朝所考定中,益以见行事 宜,尔部即用刊印,颁布中外诸司遵守。尔都察院,其 下各道御史及在外按察司官,钦遵”奉行。其洪武以 后宪纲,凡系臣下自增者不用。敢有故违、必罪不恕。 钦哉。故谕

    《谕吏部慎推选劾核》
    怀宗

    “朕嗣宅丕基,君临宇甸,念国家无一事不倚藉经费, 费无毫忽不取办小民。惟此胼手胝足之俦,实系九 边庶府之命。劳苦最甚,休燠宜先。所赖郡邑有司,矢 志循良,殚心咨访。”而比年以来,官方罕课,吏治日非。 贪墨载途,廉风绝响。敲扑视为故事,农桑置若罔闻。 暴敛横征,徒纵餍饕之欲;铺行里甲,半供结纳之需。 吾民之罹于虐政者,亦既水火不啻矣。其地方抚按 司道有察吏之责者,又皆膏肓积习,倒置官评,乐逢 媚之可亲,仇青白之异己。抑或猥徇情面,姑示调停。 科甲正官,虽贪残尚从宽典;明经郡佐,即弹劾仅取 备员。甚者决裂堤防,弁髦风宪,巡访而贪,沉湎拥传 而繁,征求躬自教猱,人谁则象?如此弊风更仆难指, 朕痛之恨之。所以然者,皆尔部院辔勒先弛,纪纲不 立。节钺重臣,置同邮传,豸骢法吏,用及匪人。率作有 成,不问附民之实效;复命考核,徒循称职之虚文。功 实由斯尽隳,民生因而重困。兹特谕尔吏部,今后推 用巡抚,务选谙练,周知民隐者,𢌿以保釐之寄,治有 成绩,加御久任。其品足表仪、才堪卿寺者,无妨荐历 清曹,不必内外频迁,以节钺为递传之舍。巡按各差御史,于考选时即加精核。在差事宜,悉依巡访、《总约》 申饬举行。回道之日,尔部院严加考察。有不称职,奏 请处分,勿得概填称职,以《宪纲》为相沿之故套。仍严 谕抚按官,“今后有司真贪酷害民者,不待境满之期, 即时参奏,鞫核无枉,朕处以祖宗之法。其论劾事情, 列款备载,无骈词而失实,无参重而处轻,无置虎豹 而问狐狸。谕颁之后,在内部院衙门即时遵守,在外 抚按衙门近者一月,远者三月,以内钦奉施行。如或 仍踵弊风,空文塞责,朕得于省览,立便摘查。该科看 详章奏,即行纠发,以溺职治罪。呜呼,狼莠”尽除,嘉禾 滋植。聿还累朝熙平之盛,庶释一夫不获之忧。朕与 诸臣皆有令闻。钦哉。

    《谕诸臣恪修职业》
    同前

    “朕惟帝王宪天出治,首辨忠邪;臣子致身事君,先明 逆顺。经凛人臣无将之戒,律严近侍交结之条,邦有 常刑,法罔攸赦。”竖逆魏忠贤,狷狡下才,备员给使,倾 回巧智,党籍保阿。初不过窥嚬笑以市阴阳,席宠灵 而饕富贵,使庶位莫假其羽翼,何蠢尔得肆其毒痡? 乃一时外廷,朋奸误国,实繁有徒。或缔好宗盟,或呈 “身入幕;或阴谋指授,肆罗织以屠善良;或秘策合图, 扼利权而筦兵柄。甚且广兴祠颂,明效首功。倡和以 及于三封,称谓浸疑于无等。谁成逆节,致长燎原。及 朕大宝嗣登,严纶屡霈,元凶逆孽,次第芟除。尚有饰 罪邀功,倒身窜正,以望气占风之面目,夸发奸指佞 之封章。迹其矫诬,恶容错贷。朕鉴察”既审,特命内阁 部院六臣将《发下祠颂》红本,参以先后论劾奏章,胪 列拥戴、谄附、建祠、称颂、赞导诸款。据律推情,再三订 拟。首正奸逆之案,丽于五刑;稍宽胁从之诛,及兹三 褫。其情罪轻减者另疏处分,姑开一面。此外原心宥 过,纵有漏遗,亦赦不究。自今惩治之后,尔大小臣工 宜洒涤肺肠,恪修职业,共遵王路,悉斩葛藤。无旷官 守,而假事诪张;无急恩仇,而借题参举。朕执是非以 衡论奏,程功实以课官方,有一于斯,必罪不宥。尚各 惩毖,乃亦有终。钦哉。故谕。

    《进大明律表》
    宋·濂

    自轩辕以来,代有刑官,而五刑之法渐著。逮魏文侯 师于李悝,始采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汉萧何加以 三篇,通号《九章》。曹魏刘劭又衍汉律为十八篇。晋贾 充又参魏律为二十篇。唐长孙无忌等又取汉、魏、晋 三家,择可行者定为十二篇,大概以九章为宗。历代 之律,至于唐,亦可谓集厥大成矣。恭惟陛下受上天 君师之命,登大宝位,保祐臣民,孳孳弗怠。其训迪群 臣,谆复数千言,惟恐有犯,慈爱仁厚之意,每见于言 外,是大舜“惟刑之恤”之义也。矜悯愚民无知而陷于 罪戾,法司奏谳,辄恻然不宁,多所宽宥,是神禹“下车 而泣”之心也。唯贪墨之吏,承踵元弊,不异禾黍中之 稂莠,乃不得已假峻法绳之。是以临御以来,屡诏大 臣更定新律,至五六而弗倦者,凡欲生斯民也。今又 特敕刑部尚书刘惟谦重会众律,以协厥中,每一篇 成,辄缮写上奏,揭于西庑之壁,亲御翰墨,为之裁定。 由是仰见陛下仁民爱物之心,与虞夏帝王同一哀 矜也。《易》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言狱不可不谨也。《书》曰:“刑期于无刑。”辟以止辟,而民 自不敢犯也。陛下圣虑渊深,上稽天理,下揆人情,成 此百代之准绳,实有《易》书之奥旨。行见好生之德洽 于民心。凡日月所照,霜露所坠,诸有血气者,莫不上 承神化,改过迁善,而悉臻雍熙之治矣。臣惟谦以洪 武六年十一月受诏,明年二月书成,篇目一准之于 唐。其间“或损或益,或仍旧,务合轻重之宜。谨俯伏阙 庭,投进以闻。”

    《请刑狱依律问拟疏》
    刘球

    古者人君不亲刑狱而悉付之理官。《书》所谓“予曰辟, 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盖恐徇喜怒有 所轻重于其间,以致刑失其中也。近者法司所上狱 状,有奉敕旨减重为轻、加轻为重者。法司既不敢执 奏,至于讯囚之际又多有所观望,以求希合圣意,是 以不能无枉。臣窃以为一切刑狱,宜从法司所拟,设 有不当调问得情则罪其原问之官其运砖纳米赎 罪等项例亦有古法。且使贪者得以幸免而廉者蒙 辜宜令法司,《今后文武之臣》除犯公罪许赎外其馀 俱依律问拟则刑赏中而宪典彰矣。

    《请讲明法律以重民命疏》
    马文升

    臣伏睹“《大明律》一款,凡国家律令,参酌事情轻重,定 立罪名,颁行天下,以永为遵守。百司官吏务要熟读, 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都察院,在外 从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司官按治去处考校。若不能 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杖四十, 附过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钦此。”钦遵外,窃惟国 “家大事,莫先于刑狱;刑狱所重,莫先于人命。盖以死 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一女含冤,三年不雨;匹 夫结怨,六月飞霜。以其冤抑之气,有以伤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灾。自古帝王,莫不慎之。”古《舜典》有“钦恤之 言,《周书》”有“敬慎”之戒。下至汉、唐法家,多取专门,赵、宋 刑官设科取士,皆所以慎刑狱而重民命也。仰惟我 太祖高皇帝膺天眷命,奄有万方。临御之初,屡诏大 臣更定《魏律》,至于五六,为之弗倦,以求至当。复命刑 官重会众律,亲御宸翰,为之裁定,务协厥中,而于人 命尤致意焉。是以当时司刑官员多所用心,而于律 意务为讲明。奏谳之际少有失平,阴阳以和,风雨以 时,而天下无冤民焉。近年以来,两京法司官员,或由 进士初除寺正、寺副、评事、主事,或由知州、行人就陞 员外郎、郎中,而御史亦多知县所除。到任之后,未经 问刑,就便断狱公差,所以律条多不熟读,而律意亦 未讲明。所问囚人,不过移情就律,将就发落。且笞、杖、 徒、流,纵有所枉,为害未大。至于人命一有所冤,关系 匪轻。且如强盗窝主,重在造意,若窝藏强盗而不造 意,亦难问拟“斩罪。”又如官吏怀挟私仇,故勘平人因 而致死,重在怀挟私仇,若因事到官,但有笞罪,虽勘 致死,亦止可问拟因公殴人致死徒罪。又如故杀斗 殴杀人,若两人相争,互相殴打,殴死一人,则名“斗殴 杀人。”一人未曾动手,一人于彼致命去处有意致死, 则名“故杀。”此等律意,人多忽略。有将强盗窝主未曾 造意同谋,止是分赃,及官吏因公事殴人致死,本无 私仇故勘情由,而俱问斩罪者;有本系斗殴,而问拟 故杀斩罪者;有本系故杀,而却拟斗殴杀人绞罪者。 甚至谋杀、故杀,无尸检验,而问拟斩罪,辄取情真,罪 当,奏请处决者。或本因与人妻妾通奸,其夫别项身 死,而问拟本妇因奸同谋,杀死亲夫,凌迟处死,奸夫 斩罪者。其他以非为是,以重作轻者非一。查得数年 之间,各都布按三司等衙门呈详死罪重囚,本院并 刑部详拟明白,大理寺复详合律,该科覆奏处决。幸 蒙宪宗皇帝慈爱仁厚,不忍杀人,止令监著。恭遇皇 上嗣登宝位,重念刑狱,屡下明诏,强盗无赃仗、人命 无尸检验者,具奏定夺。其节年原监该决重囚,近日 辩理宽宥者亦多,若使当时就令处决,则含冤而死 者,不知几人矣。其所伤和召灾者,果谁之咎欤?法司 尚然,则其馀府州县卫所囚犯,枉抑而死者,又不知 其几何矣。此皆原问官员律学未讲、律意未明之故 也。况府州县官员多有不晓刑名、不知律意者,遇有 刑名事务,多有不能剖决问理,而惟听于主文之人, 盖由巡按御史、按察司官按治去处不行考校之故 也。如蒙乞敕两京法司堂上官督令所属官,天下都 存按三司督令断事理问,及浙江等按察司官并各 府推官,各要将《大明律条》熟读讲解、深明其意。不许 似前忽略,置而不讲。其问囚之时参错讯鞫务在得 其真情,方才取招。议罪之时尤须原情定拟。不许轻 易,致有冤抑。狱成之后难以辨明。及通行天下大小 衙门并两京部属官吏各置《大明律》一本。朝夕熟读, 用心讲解,务晓其意。仍通行各处巡按御史、按察司、 分司官按治去“处,遵依《大明律》内事理,从公考校。若 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依律施行。当奏请并降用 者,径自具奏发落。”仍乞敕吏部行移法司,将拨去进 士,就令与见任官员一同问刑。以后该选之时,两京 法司有缺,先尽各衙门问刑进士除授。如果法司无 缺,方令除授别部等衙门。是亦前代刑官设科取士 之意也。庶使人精法律,而刑鲜滥施之弊;狱无冤抑, 而世底刑措之美。原系讲明律意,以重人命事理,未 听擅便,谨题请旨。

    《明刑疏》
    前人

    切惟“为治莫先于德教,辅治莫先于刑罚,非德教无 以化导乎人心,非刑罚无以惩戒乎奸宄。故帝舜之 世,契敷五教,而皋陶典刑以弼之。自古帝王之御天 下,未有舍此而能致治者也。”洪惟我太祖高皇帝膺 天眷命,奄有万方。当残元入主之后,法度废弛之馀, 以为刑乃辅治之具,不可不明。首命大臣更定新律, 以一人心。又命刑官重会众律,以协厥中,而垂法万 世,其劝善瘅恶之意,无以加矣。且五刑之属三千,而 罪莫大于十恶,十恶之外,而情莫重于强盗。何则?强 盗之行,盖其执兵持刃,生杀在其掌握,劫财奸淫,操 纵随其意欲,比之叛逆之徒,相去不远。所以《强盗条》 云:“凡强盗得财,不分首从,皆斩例该”,决不待时,所以 禁暴去恶,惩奸止乱而辅治者也。及天顺三年,传奉 英宗皇帝旨曰:“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自天顺三 年为始,每至霜降后,但有应决重囚,三法司奏请,会 多官从实审录,庶不冤枉,永为定例。钦此。”盖专指律, 秋后处决重囚,临决之际,恐有冤抑,故令三法司会 审,即古帝舜钦恤大禹泣辜之心也,然恐强盗重囚 不在其内。且强盗既该,不待时决,又何监至秋后处 决?况以强盗不分赃之多寡,情之轻重,俱监之至秋 后与众囚一同会审。比及会审之时,十死七八。存者 监禁日久,翻易原情。能言者俱作矜疑,情虽重而不 决;柔弱者俱作无辞,情虽轻而行刑。及夫处决之际囚犯“至众,或至日晚更深,人多不见,甚非刑人于市, 与众弃之之意。且情犯有轻重,故行刑有迟速。”今常 若此,则自此终无决不待时之强盗矣。是强盗与斗 殴杀人者无异矣。况辟以止辟,刑期无刑,帝王之盛 也。强剧有犯,不时处决,则馀贼知警,是辟以止辟之 意也。盖兵刑二事,每每相须,恶之小者,以刑治之而 有馀;恶至于大,虽兵加之而无益矣。

    《法律》
    何乔新

    “三代而上,以仁义而行法律;三代而下,以法律而行 仁义。盖仁义者,化民之本;法律者,防民之具也。古者 教化有本,故民务为仁义,以求免于刑罚;后世教化 无本,故民慎法律之及身,亦相勉于仁义也。”请详陈 之。有虞之世,象以典刑,自五刑而至于金赎,法之经 也;自眚灾而至于怙终,法之权也。厥后夏作禹刑,商 作汤刑。至周,其法益备。大司寇掌三典诰四方:一曰 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 重典。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 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 五曰国刑,上愿纠暴。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所 谓三刺者,岂非讯群臣、群吏、万民之“谓乎?所谓三宥 者,岂非宥不识过失遗忘之谓乎?所谓三赦者,又非 赦幼弱老旄蠢愚之谓乎?其政令详明,教条严整,使 人知畏惧而已。”穆王命吕侯训夏赎刑,五刑之属至 于三千,而大辟之属止于二百。重刑之条目减于前, 而轻刑之条目增于旧也。世道愈下,法律愈繁,李悝 制《律书》六篇,有盗贼囚捕、杂具之法。萧何作《律令》九 章,而增户婚、擅兴、厩库之篇。叔孙通又益律之所不 及者十八篇。惠帝除妖言、挟书之律,孝文去收孥、相 坐之法。马郑作《律令章句》,陈思作《决事比例》。曹魏作 《新律》十八篇。晋贾充增损汉、魏为二十篇。隋令高颎 更定律令,分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凡十二篇:一曰《名 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 兴》,七曰《盗贼》,八曰《斗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 《捕亡》,十二曰《断狱》。”唐之刑书有四,曰“律、令、格、式。令为 国家之制度,格为有司之常行,式为常守之法。凡政 事必从事于此三者。其有所违而入于罪者,一断以 律。”律之为书,因隋之旧,而长孙无忌等作为疏义焉。 宋太宗时则有《太平编敕》,真宗时则有《成平编敕》,仁 宗时则有《嘉祐编敕》。神宗命有司编修敕令,凡旧载 之于敕者,多移之于令。盖违敕之罪重而违令之罪 轻也。他如傅霖作《律统赋》,而稳括律意,无复馀蕴;窦 仪上《刑统》,而文义简古,可亚六经。我朝颁降律令,分 吏、户、礼、兵、刑、工为六篇,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条,以八 字为例,曰“以”,曰“准”,曰“皆”,曰“各”,曰“其”,曰“及”,曰“即”,“曰”“若。”以 八议论刑,曰“议亲”,曰“议故”,曰“议贤”,曰议能,曰议功,曰 “议贵”,曰“议勤”,曰《议宾》。轻重适宜,用舍各当,著昭代之 盛典,为万世之常经,盖与虞、周之制同一揆也。

    《正法守疏》
    林俊

    该太监崔文题为分豁妄捏虚词,陷害良善事:窃惟 祖宗设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谓之“法司”,凡大小罪犯, 无不由之。锦衣卫谓之“亲军”,伺察机密奸细,镇抚司 鞫讯大盗妖言。洪武二十年,我太祖以镇抚司非法 陵虐,烧其刑具,以所系囚送刑部。洪武二十六年,申 明鞫刑之禁,凡罪囚俱送法司。永乐以后,任遇渐加, 而职事仍旧,见之《大明会典》者如此。列圣相承,恪遵 无易。正德年间,刘瑾、钱宁等继相擅权,凡意中爱恶, 辄夺付镇抚,文致成狱,以遂其奸。而祖宗之法大坏。 剧盗四起,巨逆继作,皆陛下所习闻而痛恶者。天启 我皇上入正大统,拨乱世而反之正,先朝之牢奸锢 弊,一举而剪除之。天下方仰中兴之“治,不意忽有此 未思之举。岂崔文有所肤诉,或假手以济其私乎?夫 法本大公,罪必居一。使宋钰所告崔文等涉虚,自有 反坐之律;所告果实,亦有必当之条。此祖宗成法,在 陛下亦有所不得私者,况臣等微末之臣耶!今不待 法司问结,而辄付镇抚,是固臣等奉职无状,只可治 臣等之罪,而未可废祖宗之法。况今风霾雨土,赤日 无光,天之示戒甚明,正上下内外省身修德之日。今 此小事,尚尔有拂于天,万一有大于是,将何如耶?诚 恐将来之变有不可测者,伏愿皇上念祖宗之法,畏 上天之戒,收回成命。仍将李凤阳等付法司从公问 结,以为将来之戒,则刑罚当而天下服矣。”

    《情法并行赞》
    敖英

    曰:至矣哉!我朝之律,可谓情与法并行而不悖者也。 如“十恶不原”,法也;“八议末减,情也;干名犯义者,法也; 得相容隐者,情也;自首免罪者,情也;犹追赃证者,法 也;罪有加者,法也;有减者,情也;有从重者,法也;有免 科者,情也。凡法之所在而不姑息者,义之尽也;凡情 之所在而必体息之者,仁之至也。”此我朝所以忠厚 “垂统,而社稷灵长”,终必赖之。

    《请变通六患以用治法疏》
    叶良佩

    臣读国家之宪章至法令,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深哉仁乎!虽使舜、皋陶复生,其无以易之矣。”夫象刑之 不可复也,犹江河之不可挽而登诸山也。是故圣人 之治天下,必缘时以定制,镜古以修今,要在于垂诸 后绍,俾不可易斯已矣。国家之法虽本于李唐之十 一篇,然或芟繁定舛,因事续置,大抵比旧增多什二 三,而祥德美意,殆未易以言语殚述也。姑举其大者, 如以笞、杖、徒、流、绞较,定为五刑。而“铁趾”、“蚕室”之制,一 切划除。以六曹分为类目,而“擅兴事厩”等篇,悉为裁 定。代“背棰”以臀杖,而数无过百;易“黥面”以刺臂,而法 止贼盗。他如“见知”严于逃叛,故纵深于捕亡;收孥连 坐之条,独于反逆大不道者当之。凡兹皆法之至善 者也。至夫圜土之制,嫌于太重,则贷之以输作。嘉石 之制,嫌于太轻,则罚之以荷。校盗官藏,受赇枉法,罪 皆死,又嫌于太重,则著为杂死之命,而听其赎锾与 输焉。由杖徒一转而入大辟,嫌于太疏,则定议著为 徙边、戍边永戍之令,不与同中国。凡兹皆损益于累 朝,而令之至善者也。其有罚顽不轨之民,或情罪弗 丽于法者,复许所司比议奏决以行。曲而不苛,平而 难犯。盖肉刑虽亡,而厥威故在,《象刑》无事于复,而钦 恤之意未始不行乎其间也,噫泽深远矣,虽舜、皋之 为法,其何以加于此哉!或曰:“刑以期于无刑也。”自国 家迄于今兹,几何世矣。桁杨之囚,溢于户外,而狱讼 不为之少衰,岂所谓不犯之法乎?曰:此非法之过也, 用法者不得其人之罪也。今之用法者有三蒙,有二 厉,而其原则始于好恶之未明于上焉耳。何谓三蒙? 暗于推鞫者,其情谩;昧于法意者,其刑舛;疵于官,反 货内来者,其冤滞。何谓二厉?徼公廉之誉,则以深刻 为能;任喜怒之情,则以巧诋为用。何谓好恶之未明? 夫吏之深刻巧诋者,既以能名,而暗昧懦弱之流,亦 复循资积劳,以躐高位。苟为若是,夫安所惮而不厉 不蒙,此吏道之一大症也。统兹六患,将惟滋狱速讼 之不暇,而又何衰之可图?故曰:“有治人,无治法。”呜呼! 如有作于上者,得兹六患之说而变通之,则国家无 刑之效,庶几其可冀矣。

    《刑部侍郎自陈疏》
    吕坤

    “高皇帝之定律也,槁凡七易,当重者自不从轻;刑部 之拟罪也,法欲坚持,宁死谏,不宜阿奉。而臣以不切 不果之念,退缩因循,致令无罪轻罪之人,吞声饮泣。 有臣如此,官守谓何?臣闻三年大旱,为匹妇之含冤; 六月飞霜,因一夫之抱屈。今刑部狱中,含冤抱屈,不 止二人也。不平隐愤,上彻云霄,郁结穷愁,散为氛祲。” 臣上之,不能为张释之之执以悟圣心;次之,不能为 蚳蛙之去以明己志。回禄煽焰,孽自臣躬。伏望皇上 将臣罢斥,责令刑曹以后诏狱,一切奉法,不得阿意 奉承,以损圣德,以戾天和。臣即跧伏草莽所甘心矣。

    《遵奉圣谕疏》
    韩爌

    大学士韩爌等一本,为遵奉圣谕事:“切惟尊无二上, 人臣首戒,无将国有常刑,天讨用彰有罪。”《祖训》:“内官 不许干预政事,律重交结近侍官员,于以防内外而 肃官府,杜奸萌而窒乱源。法至严已,逆珰魏忠贤,狡 谲多端,凶顽无忌。始焉小忠小信,祇便自图;继而作 威作福,渐干国政。内则妖姆客氏,窥觇禁密,结为腹” 心。外则逆臣崔呈秀逗露机情,助其羽翼。戕宫妃而 戮忠直,盗帑藏而弄兵权。已徼无等之三封,洊议逼 尊之九锡。亟开藩邸,迫远宗城。建生祠以卜人心,遣 内镇而连边将。阴谋叵测,僭势显成,磔辟以服上刑。 《爰书》具列逆状,诚如圣谕,所谓“首逆之罪当先正”者 也。赖宗社有灵,圣明御世,乾坤旋转,“雷电合章。”属元 凶已就诛夷,凡党附宜严区别。若乃官联𫏋跖,人类 豺狼;怀私欲借凶锋,拱手随蠲魁柄。或首发大难,祸 始教猱;或倒身怙终,势成骑虎。有如动摇,母后,倡和 逆封;铁券金章,覆题恐后。腴田甲第,请给争先。或引 《圣经》以怂恿中传,或攘“史职”而抹杀直笔。墨缞朝襘, 忍比罪魁;缇骑银铛,大兴诏狱。修睚眦以残躯命,不 难;杀人媚奸,供嚬笑而效爪牙,总是酬恩报怨。至于 一人而创祠几地,一事而谀颂连章,祠省直祠、边镇 祠京都未已也,而且祠之国学。颂碑文、颂奏章、颂乡 录未已也,而且颂以丝纶。此则圣谕所谓“首开谄附, 倾心拥戴”,及频频颂美,津津不置者也。而又有径窦 旁通,网罗密布。腹藏鳞甲,构青蝇贝锦之谗;意惨镆 铘,酿白马清流之祸。即占风望气,莫可端倪;而覆雨 翻云,难逃指视。斯又潜施鬼蜮之毒,而更巧避虎彪 之名。《圣谕》所谓“虽未祠颂,而阴行赞导”者也。以上诸 人,罪案各殊,法铨亦异。或已经褫逐,不尽厥辜;或谬 附摧伤,当追始祸。遵明圣谕,据法依律,无枉无徇,期 服天下后世之心;三尺无私,天诛不贷;四凶毕窜,国 宪用申。惟是大憝既罹不赦之条,而小群宜开自新 之路。臣等简祠颂及部院开来诸臣,或事关题覆,公 牍列名;或身在封疆,委蛇济事;或城守全于捍御;或 编摩效有剂调。而又或生平材具自优,扬历猷劳,蚤 著《圣谕》。所谓“事本为公,而势不能已,素有才力而随人点缀。须当原其初心,或可责其后效。咸与昭洒,免 胪姓名。”固明法敕罚之严条,兼赦过宥罪之宽政也。 臣等祗奉谕辞,共矢公慎。就事论事,参画一之刑书; 以人治人,肖本来之面目。中涓矜弃,毕丽于科;商贩 兵民,姑置之外。倘幸无挂漏,可永示诫惩。寒乱臣贼 子之心,抒“正气忠魂之郁。三章既约,金石不渝;一面 宏开,葛藤永断。闭奸谋而安反侧、明刑政而襄治平, 端在是已。若夫加衔加荫,滥被恩施;殿工边功,尚需 严核。最可恨者,先帝当弥留之日,多官徼横拜之恩。 其天启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大工谢恩,并宁、锦叙捷, 卤簿告成,三藩之国所有叙劳秩荫,悉宜听部”消除。 尚宽矫旨之推求,用广原情之德意。并用附及,以俟 宸裁。所有前项款分名姓,及应得罪名,开具于后,统 惟鉴夺,敕下遵行。为此具本,谨具奏闻。

    《救立决科道疏》
    成基命

    适文书房吕直到阁,捧下刑部等衙门问拟杜齐芳、 李长春等二本,蒙谕臣等看过,付《会极》门发行。臣等 恭诵圣旨,切责,严处确当,即欲将齐芳、长春二犯会 官取决,臣等不胜悚惶。仰见皇上明作求治,饬法惩 欺。二臣自作之孽,夫亦何言?然臣等窃有请焉。按论 罪至于大辟,大辟至于“决不待时”,乃法之至重而无 “以复加者也。”今二犯此律未免稍过。夫罪浮于法,则 人皆仰覆载之宽,而其罪状因之愈著;法过其罪,则 人皆惕雷霆之震,而其本案反涉可矜。在皇上圣怀 时,深有愤于积玩习欺之莫挽。而刑乱用重,既系积 习,则因仍已非一日,沿重亦非一人。彼二犯获罪,乃 在未经严惕时耳。今日布此一番斧钺、凛此一番天 威,亦足使人人战越,濯恶洗心,亦不敢再有轻犯者 矣。臣等非敢为二犯求宽,但求皇上少假须臾,再行 议拟。盖祖宗之制,虽其正犯罪无可矜疑者,犹必几 经质审,再三覆奏,总以事关重辟,不妨过详慎也。臣 等不敢烦言,祗愿皇上俯加熟筹而刍荛愚悃,倘亦 微有可赐鉴纳者,谨“将原本暂留阁中,恭候皇上明 示施行。”成公拜疏后,复入会极门长跪。至日晡,上意 解,各官俱荷遣戍

    《律例集解序》
    孙承宗

    “律之诂,曰矩,曰率。律者,天子与天下共以为矩而率 之也。乐有律,师出有律。师之律不爽进士,而主容民; 乐之律不爽损益,而主相生;刑之律不爽轻重,而主 容如师,主生如乐。三者一不得其平,而统干天地之 和,故谓之律。然律求所以生之,而用律者求所以杀 之。故古之知律者省刑,而今之知律者不失罪耳。”太 祖重念民命,诏定律令,凡《六经》圣裁为四百六十条, 而列圣相承,复有馀条以补律之所不及。盖至世宗 之乙卯,渐积为五百八十五条。我皇上钦恤庶狱,命 刑臣重加酌议,其仍者半,删定者半,凡殊旨、别旨、诏 例、榜议,非经议请著令者,不得引比。然律文沿晋、唐 之旧,愚者既懵不知守,而奸者且依“法舞文。”丘文庄 浚议,命儒臣通“法意”者为解,而陈御史察等如其解 成书。于是一代之大法,字析句分,不独令天下晓然 知法意难犯,而实令士大夫深念民命,无进博断棺 之利,退抱仰屋之忧也。盖自古国家之运,莫不与法 为存亡。故皋匿则民胜法,皋穷则法胜民。民胜法国 乱,法胜民国残。是以愿治者相与共率为矩,如乐之 铎,如师之符,而不敢以意用。然今天下郡县之于律 患不明,而朝廷之于律患不守。不明者,监司直指间 有驳正其不守者,上既用意以屈法,而下且屈法以 奉意。尝怪汉廷尉释之号知法,而曰:“当是时,天子杀 之则已”,岂以天子而可独失律乎?唐权善才,法不得 死,高宗欲杀之。王本立法在必死,高宗欲原之。狄仁 杰两执法以争,而两得其法,虽以高宗之主,终不敢 以意与,而况治朝乎?高皇帝当律成,而曰:“非但一代 当遵,虽万世当守也。”岂非圣子神孙所当共以为矩 而率之与?又尝恭读《序律》之言曰:“明礼以导民,定律 以绳顽。”夫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而明刑 以辅礼。乃贾生有曰:“礼防于未然之前,法禁于已然 之后。”嗟乎,安得轻徭薄赋,以导民于礼,而无轻试法 乎?然而不得已也,终愿明律典者,无失其相容相生 之意,为朝廷守之尔。

    《慎刑疏》
    锺斗

    臣按:“国家设官一事止属一部,而特于用刑一节有 刑部以专理之,而又有都察院同鞫问大理寺平反, 总之一禀承于律,必使理丽于法、罪协其情而后已, 可见祖宗重刑之意,较他事尤为拳拳曲切,此群下 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者,良 法美意,岂不炳若日星哉?何独于今刑愈繁、律意愈 晦耶?总惟问刑衙门于律意毫不讲究,所以一当断 狱,条例茫然,再经旨驳,便尔牵合矣。大半移情就律, 何尝按律定辜?即不然,而中无确见,不敢成招。或先 后延挨,或彼此推诿,以致初终异词,证佐改口,一狱

    而淹禁数月,传染渐入瘴乡,一案而沉滞年馀,磨累
    考证
    几登鬼录。诸如此类,实可涕零。”职非不严催因循。终

    是谬为牵合。倘有游移附合者。罪勿宥。庶刑得居平。 而太和在宇宙间矣。

    《议乔允升罪疏》
    易应昌

    议得《刑部反狱》一案,圣明极其加意,臣等无不呕心。 伏念事尧舜之君,不敢不以祖宗之律者,臣等犬马 之谊,素所自矢也。臣等犹忆失狱之夜,寒更冻烛,彷 徨而起,莫知所措。明旨闯城失火,几成大变;安危呼 吸,岂不寒心!天语一提,犹堪骨凛。所幸者,圣明先事 绸缪,无所不至。故死贼无端欲逞,人心有恃能安,斯 固祖宗之灵,圣明之佑。允升等所以至今馀息者,皆 圣明之赐也。然使有律可引,即不然有例可比。臣等 奉旨,何难另议?惟律尽相对。阁笔前疏,披沥具在御 前。皇上言必垂谟,动而为法。即如先朝失狱,尚书、侍 郎止夺俸,臣等前日犹必援之。上请者曰:“此肃皇帝 成宪也。”则今日允升等之徒杖,他日亦必有援为议 者曰:此因边警而别论我皇上之成宪也。顾臣等前 疏,恭请天语申饬,后不为例。诚以祖宗法律为万世 法程,今日遵律文,正以遵祖宗、遵皇上也。臣伏读《汉 史》,文帝昼行中桥,有人从桥下走,乘舆马惊,捕属廷 尉。张释之奏曰:“此人犯跸,当罚金。”上怒曰:“此人亲惊 我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 罚金。”释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者,是 法不信于民。”上曰:“廷尉言是也。文帝在三代之下,才 称中主,此事犹为千古美谈。况臣等恭奉尧舜之君, 敢自逊释之,以伤皇上平明之理哉?”奉旨之三臣何 敢无说以处此。提牢主事敖荣继初以律之所杖而 议杖,引例改徒二年,今请加一年,为满徒三年。尚书 乔允升初以律所不议而杖,既引例改徒一年,今请 加一年,为总徒二年。盖《明旨》遇警纵囚,自当别论,固 轻重有权之意也。侍郎胡世赏,本以推迁出署,又以 擒敌效力,前引同察犯公罪不知情者杖八十,更难 再议矣。独臣等叨为皇上法官,谓以守法为官,今一 加再加,一时以奉命为恭。皇上异时垂睿,宪章,问臣 等应执争,今何不执争?毕竟无说之辞。仍乞特颁天 语,后不为例。臣等前疏所请,终不敢不为皇上请者。

    《朝审疏》
    吴履中

    近日者复朝审狱囚矣。今日之狱囚,非寻常比,骈首 槁项,率皆公卿大臣。《淮南子》曰:“庶女叫天,而雷下击 景公台殒。”《汉书》:载和二年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室。 是梁太后听兄冀枉诛杜乔也。盖用刑一失其中,则 邪气积蓄,阴阳谬盩,妖孽滋兴,不可不慎。古者人君 不亲刑狱,而悉付之理官,《书》所谓“予曰辟,尔惟勿辟; 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盖恐喜怒有所轻重于其 间,以致刑失其中也。向者见人情玩弛日甚,积习难 破,大加惩艾,嘉与更始,诚救宽以严,而化枉为直之 妙用。乃法司所上狱状,一奉严旨,不敢执奏,改轻从 重,辄经屡更。皇上益以法官所拟,原未蔽罪,若留馀 地以俟驳勘,遂至坚于从重,而讯鞫之际,又多有所 观望,以希合圣意,不能无枉。《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 不经。”圣人好生之本心如见也。皇上敬天勤民,同符 尧舜;臣下奉法无状,平反失宜,习惯积狱之苦,至屡 烦明旨森切,而无奈其漠然何也。职又稽《会典》载:“问 刑衙门供招之外,不许妄加参语。”谓口供既明,何须 蛇足。意念深矣。近者供招,多不出囚口,但雕琢为工, 犯人难解,殊非刑名之体,此又以烦文而掩律。意。不 思狱以得情为主,律以至中为法,情溢乎法,法逾乎 情,皆非确议。尝读《书》见成王之命君陈:“予曰:‘辟,尔惟 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夫成王,君也,不难降 志,令臣勿就。君以就中之为言,不偏无枉之谓也。况 内外法司,当思法律者,祖宗之法律,民命者,朝廷之 民命,而可不明制律之意,体钦恤之仁,任臆强合,以 越屑于其间哉?夫一女含冤,三年不雨;匹夫结怨,六 月飞霜。其冤抑之气,有以于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灾, 关系非渺小也。兹值圣主当阳,多男应索,凝祥集庆, 千古罕俦者,正惟宽仁之性,上符天地,即不得已而 用刑辅治犹以“清系释冤,《惓惓》申谕。诸臣何复妄为 揣摹不仰我皇上好生之德哉!伏乞严敕问刑衙门 一切谳狱俱要明律意不许少为增减上干天谴所 当矜疑解网以施法外之仁此则刑罚为生死断续 之关未必非天心所悯恻而示皇上以儆惧者也。”

    《救阁臣疏》
    黄道周

    “臣执笔九载,未效纤尘,猥以编摩,分光桂海。臣退而 感泣,思人臣致身,自一命而上,皆有微劳,足塞瘝旷, 而臣独无有。又流览古今,有一代主臣,必有二三謇 谔,照耀中外,而今诸臣,亦皆无有。是臣所慨然兴叹 也。”尝阅《旧史》,称台省诸臣,自刘瑾摧折而后不敢言 事者一十四年。然而大礼议起,百寮廷争,不避鼎镬, “虽人无灼见,而梗概顿挫,各自可观,未有一往莫违, 大小收声,共诧默容,至于今日。臣素泥古初出山,不 知世上经权何似,不知群臣值明主媕阿何故?窃观比来逮系旧辅钱龙锡,拳梏银铛,对簿法庭,抢首狱 吏,群臣相视,哑无一言。此自书传以来所未经见也。” 尚古不具论。秦、汉而下,宰相有犯,坐请室不过数日, 是非大逆,或裁或原,人主未尝不为引痛也。今累辅 所坐,昏庸疏率,为罪督扳缘耳。督臣授剑制阃外,忘 亲忘君,偾事误国,虽磔裂莫赎。阁臣坐论扉遥,度边 事不知能否成败,浪浪叩头,此于鬼薪城旦奚加乎? 先是,辅臣张居正尝以边功得荫锦衣,坚辞不受,曰: “吾身未尝至疆场,而受上赏。即一旦有败,何所逃诛?” 臣疑其言,以为不忠。由今而观,未谬于先见也。凡疆 场事最难言胜负何常一彼一此。今阁臣以边事坐 诛后之阁臣必顾盼踌蹰,不敢任边事。又令边臣得 以瑕罅阁臣后以边臣有事必摭阁臣只语,单词为 质则是使纶扉之内,割边墙为殊域也。自古宰相生 值明时,无大故而伏斧踬者,惟汉刘屈牦及先朝夏 言耳。汉武帝决意北伐,心疑丞相阻广利之师,故一 旦破法而诛夏氏。今东疆之图,未有定算,恢复之计, 上下持疑,未有一男子据鞍而斫骑墙之案者,而独 断然快意于一累辅。累辅既无敛棋引杯之致,廷臣 又无蹴刍齿马之嫌,遂使二台灰溺于贯城,斗柄销 光于理势。每见衣冠相语以目,不曰“安敢言”,则曰“那 得归!”天下人心,哀飒若此,谁复为担安攘之略者乎? 为治无多端,大要不可使外轻内,下慢上,贱破贵。今 巷议谬悠,谓杀累辅为毛文龙报仇,朝廷自为人神 摅愤,何尝计一故弁?然物情既如此,则边将必骄;边 将志骄,则阁臣权绌,故杀“一阁臣,为毛文龙报仇犹 可,为刘兴治树帜则不可,借一阁臣为边臣,今日示 前车则可,为政府异日开后阱则不可。且自陛下御 极以来,辅臣负重谴者九人矣。一代之间,能有几宰 辅?而三年连翩,逾下至此。当尧舜盛时,岳牧举鲧,贻 祸滔天,浮沉九载,宁无往来放共之馀?未闻岳牧系 缧烦皋陶之听也。人臣事主,自以尧舜为师,秦汉而 下,有何足法?陛下即欲整齐群臣,敷求言功,不过仿 虞廷故事,令诸廷臣应自陈者,各陈时政,考询屡省, 因而澄之,何材不服?即欲威柄独运,操纵海宇,但乘 辑瑞之期,网举数条,别贵贱轻重,亲涣德音,则顷刻 释滞。嘉与更始,使天下噩然,诵如天之仁,神不杀之 武,何必囹圄愤盈,孤卿骈首,令四夷传者,咸谓天朝 狱吏甚贵,士绅甚贱乎?”今天下渐多事,人心渐散,彼 此顾望,胥怨一方。臣闭户半生,独立无徒,于万物无 所畔羡。臣而不言,谁当言者?臣于累辅,未有三刺之 投,一揖之雅,然度其人杀之不足明威,而徒损于国。 臣不自揣量,诚不忍容。默负尧舜,使后世鲠士笑,明 时无人。疏上,道周被谪,中允倪元璐上言:“原任中允 黄道周抗疏获謪,臣恐海内士大夫之气,化为绕柔。 前府尹刘宗周,清恬耿介,道周既謇谔承贬,宗周以 肮脏投闲,天下本无人,得其人又不能用,谁为陛下 奋其忠良者?”

    《宏作人之化疏》
    姜埰

    臣读《易》之《贲》卦,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而其象曰:“君 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自古文章兴狱,事不多见。臣 闻东南文学之事,彬彬盛美,爰有复社之名,敢云人 尽才能。要而论之,阐明经史,锐情讲诵。其间即有二 三之士,怀古忧时,慷慨持言,扶进正论,嗤犯盛臣者, 或亦规勉大义,匡翼明时,非盛世所宜讳也。如以为 分外狂瞽,宋臣范仲淹,不自其为秀才时以天下为 己任乎?乃自罪辅密承衣钵,事类坑儒,不曰诽谤,即 曰结党,一事而株连无尽,一人而毛疵必求。嗟乎,罪 辅固未之深思耳。夫所贵乎佐理几务者,以其无可 诽谤也。事苟害治,纵使缄舌,乱靡有底。孔子曰:“天下 有道,则庶人不议。”此言上下之相应也。上世指佞之 草,犹有屈轶。宋时太学诸生,佐阙朝政,假使大臣壅 塞专固,严猛迫促,民力屈绝,当时小臣不敢直言而 士子代之,士子不敢直言而文章代之,此亦世道之 不幸,而执政者之羞矣。大臣返躬循省,岂尽无过?若 空言贾罪,立陷阱机,卒使投止望门,张俭有亡鲁之 祸;处士横议,申屠绝“梁砀之踪,抑亦过矣。且罪辅亦 知天下之事,士子不留心,谁当留心者?布衣担簦之 时,朱绂簪笔之日,总此人才,国家累世育养,幸有经 术明湛之儒,指陈切隐,裨益上理。士苟不考古今治 乱之端,当世得失之故,其人之贤不肖为何如也?若 慕仁义者号称多事,忤权奸者辄为狂生,几何不轻 学校”而罢师儒也。不独此也,学校可轻,始而畏谗口 者,继而讳文字;师儒可罢,始而废社课者,继而坏文 运。其于皇上岂弟作人、久道化成之治,不大伤哉!目 今乡、会两试,正人文消长之时。伏祈天语申饬,俾天 下之士勿以复社为危机,维系国运不小。抑复社之 祸,始于周之夔之诬讦张溥也。张溥一代著述之才, 砥砺名行,折衷古今,不幸赍志以殁,天下惜之。昨见 台臣刘熙祚疏称表章圣学,幸蒙睿鉴,并祈皇上予 以易名之典,以重文学之臣。《诗》曰:“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臣为皇上颂之矣。

    《回奏郑鄤杖母疏》
    吴孟明

    臣查在卫见监犯人共三起,一起系田唯嘉家人,一 起系李皇亲家人,皆正在究拟,例难保候。其郑鄤一 起,系崇祯十年二月奉旨到卫,前任邹之有未经究 问。董琨于本年四月接管,曾以郑鄤病状具题,本月 十六日奉圣旨:“郑鄤是否真病,著责令调治,速行研 讯。如致毙,董琨不得辞罪。该卫门知道。”钦此。臣自蒙 恩任事以来,每进署即欲将此案审结。屡据医官马 龙图呈称:犯官郑鄤,久患瘫痪,手足战摇,不能动转。 臣复差人相验,所报如前,若一加刑讯,难保无虞。臣 随严批医官用心调治,待其痊可究结去后,偶一日 会协理陆完学,渠询郑鄤病势如何,臣答以病尚未 愈。臣因问其杖母事,完学云:“若论此人,自负才名,既 籍门第,踞傲放肆,得罪乡邦,死不足惜。至杖母之事, 非其本谋。”臣又云:“既无此事,何以故辅?温体仁以此 告人。”完学又云:“此事最为可宥。鄤父郑振先,家有乩 仙,能发人隐事,一家崇奉,无不皈依,凡有过失,皆遭 扑责,谓之忏悔。自振先夫妇至郑鄤以下,无不皆然, 不独鄤母吴氏一人受杖也。唯是吴氏受杖,系振先 之婢,动刑想怀宿憾,杖之太重,以致吴氏生疑。杖时 郑鄤与父皆在其前,不能救饶,事则有之,实非所挑 激也。协理系臣乡旧公祖,与鄤同住府城,知之必真。 且言非一次”,臣遂信之。及再讯之台臣王章,所言与 协理相同。臣因思郑鄤罪案,原在误奉乩仙。至于杖 母一事,据二臣之言,不系郑鄤主使,则鄤罪不至死 矣。

    《拟遣黄道周戍疏》
    刘泽深

    看得:黄道周之罪,前议烟戍、议永遣,不足以蔽斯人 之辜者,则以道周为人。伪学无补于时,妄议足灾其 身。圣明在上,崇正息邪,固难容此坚僻伪辩之徒也。 涂仲言、解学龙、叶廷秀荐之救之,事虽不同,而曲比 道周之情则一,与马思理、董养河等各照原议等因。 案呈到部。该臣庄诵圣谕,仰体皇心,恨不即速拟《爰 书》之为快也。第道周沽名吊誉之矫情、迕旨蔽贤之 深罪,臣前两疏已痛切严责之矣,到此只有一死。死 生之际,臣不敢不慎也。缘我皇上自御极以来,所论 死诸臣,非封疆大事,则贪酷大罪,从未有以谏言诛 大小一臣者。而今以此加道周,是道周无封疆贪酷 之失,而有谏言蒙戮之名,于道周得矣。非我皇上无 不覆、无不载、天地之全体也。且皇上所疑者,党耳。党 者,见诸行事,相聚讼言,乃为植党。道周自上一疏,空 言无当;睿照一临,肝胆寒裂。试看如某等者,始未尝 不相与;而今且斥之短之;道周亦不与较;而日惟祷 祝圣寿,怨艾无已。乌有所谓丝毫党气而烦圣明之 震怒、动朝廷之大法耶?昔《孟子》之论生杀也,不取决 于左右诸大夫,而穷情于国人。国人皆曰:“可杀,然后 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今道周国人皆不以为可 杀,而臣论杀之,岂确论乎?臣抑见我皇上于去年行 刑时,即负罪深重之人,而犹忽然传旨停免;满城老 稚,举手加额,祝颂无极。今皇上岂有积恨于道周,万 一转“圜动念,而臣已论定,噬脐何及!所以当此生死 之关,不敢不存一难慎之心。亦惟是恩威出自皇上, 圣意渊微,有非微臣渺识所敢窥测,故踌躇冒死,仍 以原拟仰候圣裁”,而非微臣之所敢必也。解学龙荐 章妄诩,委属乖谬,但疏举循例,非敢创行烟戍,足蔽 厥辜。涂仲吉等昏昧庸愚,冥行取咎,仍照原拟。至若 某等,项背相接,比肩事主,岂无臭味相关。一当利害, 反面攻击,若将浼焉。翻覆变态,薄似秋云。纵不相干, 亦非良士。亦照原拟,以示薄惩。

    《请清理刑狱疏》
    孙承泽

    臣生长辇毂,世受国恩,蒙皇上亲赐策问,拔置刑垣, 感激无地。今当受事伊始,因思以职掌为报称,首先 刑狱。盖治天下之道,惟礼乐、兵刑。如刑失其宜,召为 兵端,虽礼乐之中和,无以布优优之政。故古圣明王 莫不慎重刑狱。或曰“折狱致刑,或曰议狱缓死,宽之 严之,使天下颂好生之德而扬雷电之威,非取必于” 姑息也。如服其心,杀之而不怨。《书》曰:“五刑五用哉。”言 贵当也。迩来人穷物竞,易与为非,往往自干法网,而 大小臣工或不自毖慎,孤负圣恩,间寘一二于法,以 明朝廷之宪典。且在乾刚独揽,天下臣民,谁不感极 而惕息哉!臣去年留考在京,见皇上清理之诏一颁, 一时得释者千馀人,路传巷语,以为圣朝第一美政。 不特此也,出学臣袁继咸于法,而谤书不能诬人矣。 宽刑臣郑三俊、道臣曾撄于私寓,而不以一事没其 生平矣。即令尧舜复起,不能有加。臣仰体皇上之心, 必欲仁覆之心也。刑罚,其不得已而用者也。凡司刑 诸臣,或拘于文法轻重不得其所丽,而皇上以大明 照之,赐之驳难,以求其当,犹是明法敕罚之仁心也。 而诸臣或妄想揣摩,过于疑畏,是以有经岁累旬不 敢即结者。何以成法之平而使人自不冤耶?故臣曰“臣子不善用法以格皇上之仁也。”现今圜扉之中,羁 系将满,其中岂无冤抑,实干天和。伏乞皇上悯此愚 蚩,弘开一面,立敕再为清理,其徒流各罪速令遣断。 其人命非下手,奸盗无原赃,务令真伪立分,则所生 全又不知凡几矣。至于逮系各臣,其事各有本末,其 罪各有应得,决宜早令讯结,勿令有应得之罪而不 即定其案,致有可矜之情而反不尽为解网也,是留 狱也,岂我皇上之心哉?如刑得其政,臣窃意章疏朝 上而圣断夕报可也。即臣工果有真知灼见为当,而 非以私徇、非以臆决,即皇上以为不可,而再三补牍, 圣明亦不以为渎聒也。“虚公而执”者,臣子之道也;“威 克厥爱”者,圣明如天之仁也;宁有成心于其间哉?臣 见迩因星变致劳,皇上素衣避殿,实图修省,则清理 刑狱,实弥灾之大端也。臣在刑言刑,直据所见,伏惟 皇上采酌施行。

    《劾犯官不入狱疏》
    前人

    臣前待罪刑垣,见大贪蔡奕琛一案,具疏指参。此纠 驳职掌宜然,诚以事之最明确者,无如此案也。奕琛 曾官吏部,贿赂公行,贿《罪辅》一事,一次三百金,一次 一千金,卫招已明,部案已定。且奉旨:“王陛彦自招纳 贿,何谓枉扳?”久在圣明洞鉴,令受贿之人、过付之人 正法矣。夫与者受者同罪,从来定律也。乃奕琛巧思 兔脱,百计迁延,谬以从前定案,只手可翻,既借一丁 煌为煽辩之端,又借一李化熙为展身之计。揣其意, 无非以一系邑令,一系本府理事,情分素熟,而不知 耳目最真之事。道路有口,良心难欺。《奉明旨》:“蔡奕琛 受贿事情,该府申文,原以李化熙为证,何乃又称不 知?”盖已洞烛其微矣。前按臣察疏,久下刑部,备载该 府申详。巡按邓云中彦事,有《大老说》,情系德清蔡奕 琛书云。吴征“系琛同年朱澹修之爱婿,若婿即琛 婿也。乞从《宽政》”等语。且吴征口供“蔡侍郎始事即 得银八千两,叩而随答,未用刑威。”此系察明在案最 真确有据者,而奕琛故为牵饰,希图展卸,已经褫革, 高坐私寓。试思祖宗之法,有提问而不革职、既革职 而不下狱者乎?臣见往年刑部尚书冯英等一下部 议,辄投身法曹;近如陈是集等再经革职,亦入犴狴。 即罪辅薛国观奉有特旨,方许在寓候审。奕琛提到 革职,奉何明旨,辄敢抗不入狱?同案诸臣李灿等,提 到而下狱不下狱迥异,不知奕琛包藏何胆,而藐肆 如此也。伏望皇上敕部察奏,奕琛贿证已明,何故竟 不入狱?且奉旨确拟已久,何故听其狡延,不早结正? 暴其应得之罪,破彼诪张之奸,庶大法明而贪恶知 儆矣。

    《劾宪臣杀人疏》
    前人

    窃闻律莫重于杀人,杀人者抵;罪莫大于欺罔,欺罔 者诛,法纪昭然,不以巨憨而或漏焉者也。若原任副 都御史、今陞户部侍郎宋之普杀人一案,臣不能无 说焉。之普寓中死尸二躯,潜行掩埋。科臣袁恺,忘桑 梓之私,执朝廷之法,据实入告。其原疏中载“抬埋则 有二强盗”,其知情则有苏管家及麻面厨子事,固已 如指掌在之普自应俯首认承,束身就法。乃胆壮气 横,蔑视法纪,自恃身为负嵎之虎,势同凭城之狐,乃 肆口反啮,坚言子虚、邻佑总甲可以势压,属下御史 可以情嘱。若谓赫赫气焰,杀此二人止寻常事,我但 言为无,谁敢执之为有?遂使辇毂之下,通衢之间,重 泉抱难诉之冤,青磷有夜号之惨,亦辇毂未见之变 矣。且其死者或妾或媵、为臧为获,据实招明,法或末 减。乃硬口掩饰,止欲气慑言官,不知已目无君父。则 其欺罔之罪,视杀人之罪实更重也。我皇上不即置 之于理,因科臣左懋第、黄云师尚未奏明,今两臣之 疏俱下臣垣再四详参,事已明白有据。宁可使杀人 者不死、欺罔者无罪?因循时日,大案久悬。臣职掌所 关,宁敢嘿嘿?伏乞圣明敕下法司提问根究二尸下 落,严申欺罔之罪,庶大法彰而人心肃矣。

    《时事日艰人才足惜疏》
    前人

    臣尝读《唐史》,至德宗欲杀陆贽,谏官阳城曰:“不可使 朝廷杀无罪之人。”于是率同列伏阙而谏。将军张万 福年八十,拜诸谏官曰:“言官肯言事,天下太平矣。”臣 窃慕之。夫德宗,忮主也,而城能克尽言职如此。臣生 昌言不讳之朝,官刑名封驳之地,乃逡巡顾虑,有怀 莫吐,反躬自责,何以为臣?今敬颂言于圣上者有六 “人焉:原任兵部尚书张国维、湖广巡抚郭景昌、浙江 巡抚董象恒、科臣姜埰、方士亮、部臣尹明兴也。国维 身任中枢,大敌在门,不能运筹制胜,早纾君父之忧, 何得无罪?然国维清谨之品,军旅非其所长,向年抚 苏,大得民心,总河数年,道路梗阻,运转不匮,有功国 本,特简中枢。受事未久,其罪可原。景”昌倜傥之才,平 日以岳武穆自况,身在戍所,起授节钺。洛阳已破,无 家可归,乃于山西士绅遍行借贷,召募壮丁,间道入 楚,以图报答,不谓中途遽有系逮之命。至《象恒》,臣不 知其生平,亦不知其政迹,但闻缇骑到浙,阖城百姓拥塞号哭,竟至罢市。观其深得民心,则其生平政迹 可知。姜埰之罪,起自“故辅。今故辅伏法,而同时之熊 开元久已讯结,独埰犹羁滞狱底,情深可悯!方士亮、 尹明兴随故辅军前监纪,虽无可录之功,亦无阿比 之迹;况还京之后,辞赏不受,其心可知。此六人成案 具在,公论甚明。臣既有知,敢不陈列上请”,臣尢有言 者。当兹内外多故,时事日艰,每见大小臣工,一经受 事,率“多不效。或膏血沙场,或受锧西市,或远御魑魅, 或星沉贯索,盖累累若若矣。以致遇缺会推,扼腕乏 人,既瓶罍之交罄,亦襟肘之两穷。岂世遂无材,一至 于此?盖天之生材有数,长养之则出,摧折之则尽,理 有固然。臣之敢于轻渎宸严者,又不止为六人惜也。 臣垣前此为请宽贷,获蒙重谴,臣岂不知一念之愚, 止以身有言责,不敢不以人材当惜效古人伏阙之 义。倘有一毫徇私市德之心,则愿二祖列宗在天之 灵显殛之。此又臣所自信,并求信于皇上者也。统祈 鉴察施行。”疏入,召阁部大臣出疏示之,范公景文极 力挽回,六人俱获出狱,国维、景昌更荷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