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四十五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四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四十五卷目录

     周礼部总论一

      后汉王充论衡正说篇

      唐贾公彦周礼疏序周礼废兴

      宋郑樵周礼辨周礼总说 五服九服辩

      程迥经史说论辨考工记

      朱子全书周礼总论 天官 地官 春官 秋官 冬官

      朱子语录论陈君举周礼说

      王炎周礼考辨诸儒疑周礼

    经籍典第二百四十五卷

    周礼部总论一

    后汉王充论衡

    《正说篇》

    按:礼,夏、殷、周三家相损益之制,较著不同。如以周家 在后,论今为《周易》,则礼亦宜为《周礼》六典不与今礼 相应,今礼未必为周,则亦疑今《易》未必为周也。说礼 者皆知礼也,为礼何家礼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 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由此言之, 夏殷周各自有礼,方今周礼邪?夏殷也?谓之《周礼》,周 《礼六典》,按今《礼经》不见六典,或时殷礼未绝,而“六典” 之礼不传,世因谓此为《周礼》也。按《周官》之法不与今 礼相应,然则《周礼》六典是也,其不传,犹古文《尚书》《春 秋》《左氏》不兴矣。

    唐贾公彦周礼疏

    《序周礼废兴》

    周公制礼之日,礼教兴行,后至幽王,礼义纷乱,故孔 子云:“诸侯专行征伐,十世希不失。”郑注云:“亦谓幽王 之后也。”故晋侯、赵简子见仪,皆谓之礼,孟僖子又不 识其仪也。至于孔子,更脩而定之,时已不具,故《仪礼》 注云:后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孔子 曰:“吾自卫反于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谓当时 在者,而复重杂乱者也,恶能存其亡者乎?至孔子卒 后,复更散乱。故《艺文志》云:“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 二弟子丧而大义乖,诸子之书,纷然杂乱。至秦患之, 乃燔灭文章,以愚黔首。”又云:“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及 周之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灭去其籍,自孔子 时而不具,至秦大坏。汉兴,至高堂生”《博士传》十七篇。 孝宣世,后仓最明《礼》,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 立于学官。按《儒林传》:“汉兴,高堂生传《礼》十七篇,而鲁 徐生善为容。孝文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而瑕丘 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孟卿,东海人也,事萧奋,以授 后仓。后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戴德、戴 圣。郑云五传弟子”,则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戴德、戴 圣,是为五也。此所传者,谓十七篇,即《仪礼》也。《周官》,孝 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周礼》后出者,以其始皇特恶 故也。是以《马融传》云:“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 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 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挟 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 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 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一篇, 以《考工记》足之。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唯歆独 识。其年尚幼,务在广览博观,又多锐精于《春秋》,末年 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具在。斯奈遭天下仓卒,兵 革并起,疾疫丧荒,弟子死丧。徒有里人河南缑氏杜 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家于南山,能通其读, 颇识其说。郑众、贾逵往受业焉。众、逵洪雅博闻,又以 经、书记转相证明为解。逵解行于世,众解不行,兼揽 二家为备,多所遗阙。然众时所解说,近得其实,独以 《书序》言“成王既黜殷命,还”归在丰,作《周官》,则此《周官》 也,失之矣。逵以为六乡大夫则冢宰以下及六,遂为 十五万家,絚千里之地,甚谬焉。此比“多多”,吾甚闵之 久矣。六乡之人,实居四同地,故云“絚千里之地”者,误 矣。又六乡大夫冢宰以下,所非者不著,又云“多,多”者 如此解,不著者多。又云“至六十为武都守,郡小少事, 乃述平生”之志,著《易》《尚书》《诗》《礼》《传》皆讫。惟念前业未 毕者,惟《周官》

    年六十有六。目瞑意倦,自力补之,谓之

    《周官传》也。按《艺文志》云:“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 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挍书经传诸 子诗赋,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会向卒, 哀帝复使向子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奏其《七略》, 故有《六艺》《七略》之属。”歆之录,在于哀帝之时,不审马融何云?至孝成皇帝命刘向子歆考理秘书,始得列 序著于录略者,成帝之时,盖刘向父子并被帝命,至 向卒,哀帝命歆卒,父所脩者,故今文乖理则是也。故 郑元序云:“世祖以来,通人达士大中大夫郑少赣名 兴,及子大司农仲师名众,故议郎卫次仲、侍中贾君 景伯、南郡太守马季长皆作《周礼解诂》”又云:“元窃观 二三君子之文章,顾省竹帛之浮辞”,其所变易,灼然 如晦之见明;其所弥缝,奄然如合符复析:斯可谓雅 达广揽者也。然犹有参错,同事相违,则就其原文字 之声类考训,诂捃秘逸,谓“二郑者,同宗之大儒,明理 于典籍,觕识皇祖大经。《周官》之义存古字,发疑正读, 亦信多善徒寡,且约用不显传于世。今赞而辨之,庶 成此家世所训也。” 其名《周礼》为《尚书》。《周官》者,周天 子之官也。《书序》曰:“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 作《周官》。”是言盖失之矣。按《尚书盘庚》《康诰》《说命》《泰誓》 之属三篇,《序》皆云某作若干篇,今多者不过三千言。 又书之所作,据时事为辞,君臣相诰命之语。作《周官》 之时,周公又作立政,上下之别,止有一篇。《周礼》乃六 篇,文异“数万,终始辞句,非书之类,难以属之。时有若 兹,焉得从诸?”又云:“斯道也,文武所以纲纪周国,君临 天下。周公定之,致隆平龙凤之瑞。”然则《周礼》起于成 帝、刘歆而成于郑元,附离之者大半。故林孝存以为 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故作十论七难以 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唯有郑元遍览 群经,知《周礼》者乃周公致太平之迹,故能答林硕之 论难,使《周礼》义得条通。故《郑氏传》曰:“元以为括囊大 典,网罗众家,是以《周礼》大行后王之法。”《易》曰:“神而化 之,存乎其人。”此之谓也。按林孝存后汉书郑元传作临孝存后人俱作林疑误

    宋郑樵周礼辨

    《周礼总说》

    《周礼》一书,详周之制度而不及道化,严于职守而阔 略人主之身,所以学者疑其非圣人之书。按《书传》曰: “周公一年救乱,二年伐商,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 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则是书在 于周公摄政六年之后,周公将复辟于成王,此是书 之所由作。故《周礼》六官之首皆云“辨方正位”者此也。 《周官序》云:“成王黜商,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按周 公摄政时,淮夷奄已与管、蔡同乱,成王即政之后,淮 夷又叛,成王乃亲征之,故云“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 官》。”当是营洛既成之后作《周礼》,还归在丰之后作《周 官》。是《周官》作于《周礼》之后明矣。而郑众以《书序》言作 《周官》为《周礼》,则失之矣。郑康成又以“成王作《周官》”在 摄政三年,周公制礼在摄政六年,愈失矣。

    殊不知成王作《周官》,既成书,然后作诰命之辞以戒臣下。二郑之误,皆因不见《古文尚书》。

    后来求其说而不得,或谓文王治岐之制,或谓“成周 《理财》之书”,或谓“战国《阴谋》之书。”何休云或谓“汉儒附会” 之说。乃刘歆作或谓末世渎乱,不验之书,纷纭之说,无所 折衷。予谓非圣人之智不及此。五等之爵,九畿之服, 九州十二境,闽蛮夷貊,祭天祀地,朝觐会同之事,皆 非文王时政所得及也。以是书而加文王,非爱文王 者也。虽其书固详于理财,然其规画也似巧,而惠下 也甚厚;其经入也若丰,而奉上也甚约;谓为理财之 书,又非深知《周礼》者也。使战国有如是之法,则战国 为三代矣。使汉儒有如是之学,尚或为汉儒乎?惟见 其所传不一,故武帝视为末世渎乱不验之书,而不 知好也。至后世孙处又独为之说曰:“《周礼》之作,周公 居摄六年之后,书成归丰”,而实未尝行也。

    谓周公居摄六年,将致政于成王,故作《周官》以遗之而老焉。及周公卒,成王受其书而归丰,遂令君陈主其事而训焉,实未尝行之也。

    盖周公之为《周礼》,亦犹唐之《显庆》《开元礼》也,唐人预 为之以待他日之用,其实未尝行也。惟其未经行,故 仅述大略,俟其临事而损益之。故建都之制,不与《召 诰》《洛诰》合,封国之制,不与《武成》《孟子》合,设官之制,不 与《周官》合;九畿之制,不与《禹贡》合,凡此皆预为之未 经行也。虽然,此一说也,而不知《周礼》之所以难通者, 其规模与他经不类。《周礼》一书有缺文。

    《军司马》、舆司马之类。

    有省文。

    遂人匠人之类

    有兼官:

    《三公三孤》不必备,教官无府史,胥徒皆兼官。

    有预设:

    凡“千里” 封公四,封侯,六伯“十一” 之类是也。

    有不常制。

    夏采方相氏之类

    有举其大纲者。

    四为两卒之类。《司马法》云:

    有“相副贰者。”

    自“卿至下士” ,同各随才高下而同治此事。

    考证
    “有常行”者。

    六官分职,各率其属。“正月之吉,垂法象魏” 之类是也。

    有不常行者。

    二至祀方泽,大裘事上帝,合民诲国,迁珠盘、盟诸侯之类是也。注云:“圆丘服大裘,方泽之祀,经无其服,周无迁国事,至平王东迁,盟诅不及,三王以上事,皆预为之,而未经行也。”

    今观诸经,其措置规模,不徒于弼亮天地、和洽人神, 而盟诅仇伐,凡所以待衰世者无不及也。使之维持 一世,则一世之人安;使之维持百世,则百世之人安; 使之维持千万世,则千万世之人安;贻谋燕翼,后世 岂无僻王,皆赖前哲以免,则周公之用心也。所谓“兼 三王,监二代”,尽在于是。是书之作于周公,与他经不 类,《礼记》就于汉儒,则《王制》所说“朝聘”为文襄时事,《月 令》所说“官名”为战国间事,曾未若《周礼》之纯乎周典 也。惜乎自成帝时虽著之《七略》,终汉迄唐,寥寥千百 载间,靳不置学官博士。

    王莽立博士,生徒废。唐有生徒,无博士。

    文中子居家未尝废《周礼》,太宗叹《周礼》为真圣作,其 深知《周礼》者欤。若夫后世用《周礼》,王莽败于前,荆公 败于后,此非《周礼》不可行,而不善用《周礼》者之过也。

    或谓使《周礼》果出于周,孟子答北宫锜毕战井地之问,故不取之以为据,而仅见言其大略,何耶?

    《五服九服辨》

    《禹贡》“有五服,各五百里”,是禹之时地方五千里。职方 有九服,亦各五百里。并王畿千里,则周之时地方万 里矣。五服九服之制,虽若不同,详考制度,无不相合。 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数之,职方九服各 五百里,自其两面而数之也。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各方千里。《禹贡》之甸服五百里,据一面而数之,周畿 千里,不在九服之内。王畿之外定制为九服各五百 里,以两面相方而数之。大扺周之王畿即禹之甸服, 周之侯甸即禹之侯服,周之男采即禹之绥服,周之 卫蛮即禹之要服,周之镇夷即禹之荒服,大率二畿 当一服,而周人镇服之外又有五百里藩服。去王城 二千五百里,乃九州之外,地增于《禹贡》五百里而已。 故《行人》之职,其言九州之外谓之藩服,则九州之外 又有五百里之藩服明矣。且《禹贡》五服而止,周人必 加以五百里藩服,何也?求之《禹贡》亦莫不然。《禹贡》既 叙五服,又曰“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 于四海。”是九州之外地也。又如《益稷》曰:“弼成五服,至 于五千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谓四海之 外,各建诸侯为之长,岂非周之藩服乎?详考制度,无 不相合,求之里数,未始不同。先儒有禹加弼百里之 说,周斥大封疆之说,后人又为图以实之,皆考古未 精耳。然《尚书》之《周官》,《周礼》之《行人》,又有六服承辟,六 服一朝之文,何也?盖王巡狩及于六服,六服之外,夷 服、镇服即禹之荒服,言六服则不及夷、镇,言九州之 内则不及藩服,明矣。如此不特见二畿当一服,藩服 当四海之外。今制而为图,则周之王畿有乡、遂、稍、县、 都,即禹之甸服纳总、铚秸槁米之地也,周之侯服即 禹采男之地,周之甸服即禹诸侯之地,周之男服即 禹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奋武卫之地。《周之卫 服》,即禹“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二百里蔡之 地。“周之夷服”,即禹“三百里蛮”之地。“周之镇服”,即禹二 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九州之外地。

    此《周礼》第一疑难,考之《禹贡》,分毫皆合。

    程迥经史说论辨

    《考工记》

    五官体制皆同,而《冬官》以《考工记》补之,又自一体,有 似造物者,特亡彼而存此,以成是经之妙。《考工记》不 特为周制,盖记古百工之事,故《匠人》以“世室”、“重屋”、“明 堂”并言之,三代制度皆在此,但书不全矣。汉人以金 帛购书,多是伪作,如此文字,非汉世以后铅椠所存 也。又庐,柄也。戈㦸之柄,专命一人主之,古字不通于 后世者何限?“庐”字若非训诂,何以知其为物柄哉?又 “椁其漆内而中诎”之椁,注家训度。看来《考工记》须是 齐人为之,又详于车制而不及舟,其为西北人之书 无疑也。凫氏、栗氏、筑氏,名义无考。筑氏为削,削,书刀 也。不记纸而记“削”,其非晚《周书》可知。

    朱子全书

    《周礼总论》

    大抵说制度之书,惟《周礼》《仪礼》可信,《礼记》便不可深 信,《周礼》毕竟出于一家。

    《周礼》,胡氏父子以为是王莽令刘歆撰,此恐不然。《周 礼》是周公遗典也。

    《周礼》一书好看,广大精密,周家法度在里。

    今人不信《周官》,若据某言,却不恁地。盖古人立法,无 所不有,天下有是事,他便立此一官,但只是要不失 正耳。如女巫之职,掌宫中巫祝之事,凡宫中所祝,皆在此人,如此,则便无后世巫蛊之事矣。

    五峰以《周礼》为非周公致太平之书,谓如天官冢宰, 却管甚宫阃之事。其意只是见后世宰相请托宫闱 交结,近习以为不可。殊不知此正人君治国平天下 之本,岂可以后世之弊而并废圣人之良法美意哉! 又如“王后不当交通外朝”之说,他亦是惩后世之弊。 要之,《仪礼》中亦分明自载此礼。

    子升问:“《周礼》如何看?”曰:“也且循注疏看去,第一要见 得圣人是个公平底意思。如陈君举说:‘天官之职,如 膳羞衣服之官皆属之,此是治人主之身’。此说自是。 到得中间有官属相错综处,皆谓圣人有使之相防 察之意,这便不是。天官是正人主之身,兼统百官;地 官主教民之事,大纲已具矣。春夏秋冬之官,各有所” 掌,如太史等官属之宗伯,盖以祝史之事,用之祭祀 之故。《职方氏》等属之司马,盖司马掌封疆之政最是。 大行人等官属之司寇难晓。盖《仪礼觐礼》,诸侯行礼 既毕,出,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王曰:“伯父无事,归宁 乃拜”,然后再拜稽首,出自屏。此所谓怀诸侯,则天下 畏之是也。所以属之司寇。如此等处,皆是合著如此, 初非圣人私意。大纲要得如此。看其间节目有不可 晓处,如官职之多,与子由所疑三处之类,只得且缺 之,所谓“其详不可得而闻”也。或谓周公作此书,有未 及尽行之者,恐亦有此理。只如今时法令,其间颇有 不曾行者。

    陈徐《周礼制度》讲三公宰相处甚详,然皆是自秦汉 以下说起。云:“汉承秦旧,置三公之官,若仍秦旧,何不 只仿秦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却置司马司徒、司空 者何故?盖他不知前汉诸儒,未见孔壁《古文尚书》,有 《周官》一篇,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尔。孔安国《古文 尚书》藏之秘府,诸儒专门,伏生二十五篇,一向不取。” 孔氏所藏古文者。及至魏晋间,古文者始出。汉初亦 只仍秦旧,置丞相、御史、太尉为三公。及武帝始改太 尉为大司马。然武帝亦非有意于复古,但以卫、霍功 高官大,上面去不得,故于骠骑大将军之上加大司 马以宠异之,如加阶官“冠军”之号尔,其职无以异于 大将军也。及何武欲改三公,他见其时大司马已典 兵,兼名号已正,故但去“大”字,而以丞相为司徒,御史 大夫为司空。后汉仍旧,改司马为太尉,而司徒、司空 之官如故。然政事归于台阁,三公备员。后来三公之 职遂废,而侍中中书、尚书之权独重,以至今日。 《周礼》有井田之制,有沟洫之制。井田是四数,沟洫是 十数。今永嘉诸儒论田制,乃欲混井田、沟洫为一,则 不可行。郑氏《注解》分作两项,却是。

    先生以《礼钥》授直卿,令诵一遍毕。先生曰:“他论封国, 将《孟子》说在前,而后又引《周礼》‘诸公之地,封疆方五 百’说非是。”直卿问:“孟子所论五等之地,是如何与《周 礼》不合?”曰:“先儒说,孟子所论乃夏商以前之制,《周礼》 是成王之制,此说是了。但又说是周斥大封域而封 之,其说又不是。若是恁地,每一国添了许多地,便著” 移了许多人家社稷,恐无此理。这只是夏商以来,渐 渐相吞并,至周,自恁地大了,周公也是不奈他何,就 见在封他。且如当初许多国,也不是先王要恁地封, 便如柳子厚说样,他是各人占得这些子地,先王从 而命之以爵,不意到后来相吞并得恁大了。且如《孟 子》说:“‘周公之封于鲁也,地非不足而俭于百里;太公 之封于齐也,地非不足,而俭于百里’。这也不是当时 封许多功臣亲戚,也是要他因而藩卫王室。他那旧 时国都恁大了,却封得恁地小;教他与那大国杂居, 也于理势不顺。据《左传》所说,‘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 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齐是恁地阔;《诗》“‘复周公之宇’, 鲁是恁地阔。这个也是势著恁地。”陈君举却说:“只是 封疆方五百里,四维每一面只百二十五里;以径言, 则只百二十五里。某说恁地,则男国不过似一耆长, 如何建国?《职方氏》说‘一千里封四公,一千里封六侯’ 之类,极分明。这一千里纵横是四个五百里,便是破 开可以封四个公,他那算得国数极定,更无可疑。”君 举又“却云:‘一千里封四公外,馀地只存留在那里。某 说不知存留作什么’。”直卿曰:“武王分土惟三,则百里、 七十里、五十里似是周制。”曰:“武王是初得天下,事势 未定,且大概恁地。”义刚问:“孟子想不见《周礼》。”曰:“孟子 是不见《周礼》。”以上语类九条

    《天官》

    天官之职,是总五官者,若其心不大,如何包得许多 事?且冢宰内自王之饮食衣服,外至五官庶事,自大 至小,自本至末,千头万绪。若不是大其心者,区处应 副事在面前,便且区处不下,况于先事措置,思患预 防,是著多少精神?所以记得此复忘彼。佛氏只合下 将那心顿在无用处,才动步便疏脱。所以吾儒贵穷 理致知,便须事事物物理会过。“舜明于庶物”,物即是 物,只是明,便见皆有其则。今文字在面前,尚且看不 得,况许多事到面前,如何奈得他?须襟怀大底人始得。

    《周礼天官》兼嫔御、宦官、饮食之人皆总之,则其于饮 食男女之欲,所以制其君而成其德者至矣,岂复有 后世宦官之弊?古者宰相之任如此。

    问:“宫伯、宫正所率之属五百人,皆入宫中,似不便否?” 曰:“此只是宿卫在外,不是入宫。皆公卿王族之子弟 为之,不是兵卒。”

    《地官》

    问:“‘司徒职在敬敷五教’,而《地官》言教者甚略,而言山 林陵麓之事却甚详。”曰:“‘也须是教他有饭吃,有衣着, 五方之民各得其所,方可去教他。若不恁地,教如何 施!但是其中言教也不略,如《闾师书》其孝弟姻恤,属 民读法’之类,皆是。”

    “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 五州为乡,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 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制田里之法也。“五人为伍,五伍 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此乡 遂出兵之法也。故曰:“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既一家 出一人,则兵数宜甚多,然只是拥卫王室,如今禁卫 相似,不令征行也。都鄙之法,则九夫为井,四井为邑, 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然后出长毂一乘,甲士三人,步 卒七十二人。以五百一十二家而共只出七十五人, 则可谓甚少。然有征行,则发此都鄙之兵,悉调者不 用,而用者不悉调,此二法所以不同,而贡助之法亦 异。大率乡遂以十为数,是长连排去井田以九为数, 是一个方底物事,自是不同。而永嘉必欲合之,如何 合得!以下小司徒

    问:“‘都鄙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车一乘,甲士三人, 步卒七十二人’。不审乡、遂车赋则何如?”曰:“乡、遂亦有 车,但不可见其制。六乡,一家出一人,排门是兵;都鄙 七家而出一兵。在内者役重而赋轻,在外者役轻而 赋重。六军只是六乡之众,六遂不与,六遂亦有军,但 不可见其数。侯国三军,亦只是三郊之众,三遂不与。” 大国三郊,次国二郊,小国一郊。蔡季通说:“车一乘,不 止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是轻车用马驰者。更 有二十五人,将重车在后,用牛载糗粮戈甲衣装,见 《七书》。如《鲁颂》“公徒三万”,亦具其说矣。

    问:“郑氏‘旁加一里’之说是否?”曰:“如此方得数相合,亦 不见所凭据处,今且大概依他如此看。”以下小司徒注 直卿问:“古以百步为亩,今如何?”曰:“今以二百四十步 为亩,百亩当今四十一亩。”

    丰、镐去洛邑三百里,长安所管六百里,王畿千里,亦 有横长处,非若今世之为“图画方”也。恐井田之制,亦 是类此,不可执《画方图》以定之。

    周家每年一推排,十六岁受田,六十者归田,其后想 亦不能无弊。故蔡泽言“商君决裂井田,废坏阡陌,以 静百姓之业,而一其志。”唐制,每岁十月一日,应受田 者皆集于县令廷中而升降之。若县令非才,则是日 乃胥吏之利耳。

    卿大夫既献《贤能》之书,王拜受,登于天府。其副本则 内史掌之,以内史掌策命诸侯群臣故也。卿大夫 问:“《周礼》‘德行道艺,德行艺三者犹有可指名者,‘道’字 当何解’?”曰:“旧尝思之,未甚晓。看来‘道’字,只是晓得那 道理而已。大而天地事物之理,以至古今治乱兴亡 事变,圣贤之典策,一事一物之理,皆晓得所以然,谓 之道。且如礼乐射御书数,礼乐之文,却是祝史所掌。 至于礼乐之理,则须是知道者方知得。注云:‘德行是 贤者,道艺是能者’。”盖晓得许多事物之理,所以属能。 以上语类九条

    “亲亲”、“长长”,“贵贵”、“尊贤”,皆天下之大经,固当各有所尚, 然亦不可以此而废彼。故乡党虽上齿而有爵者,则 俟宾主献酬礼毕,然后入,又席于尊东,使自为一列, 不为众人所压,亦不压却他人,即所谓“遵”也。遵亦作僎如 此则长长贵贵。各不相妨。固不以齿先于爵。亦不以 爵加于齿也。答严时亨 文集

    问:“商贾是官司,令民为之,抑民自为之耶?”曰:“民自为 之,亦受田但少耳。如《载师》所谓‘贾田者是也’。”以下载师 “近郊十一,远郊二十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此即 是田税。然远近轻重不等者,盖近处如六乡,排门皆 兵,其役多,故税轻;远处如都、鄙、井法,七家而赋一兵, 其役少,故税重。所谓十二者,是并杂税皆无过此数 也。都、鄙税亦只纳在采邑。

    《载师》云:“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 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闾师》又云:“凡民无职者出 夫布。”前重后轻者,前以待士大夫之有土者,后方是 待庶民。宅不毛,为其为亭台也;田不耕,为其为池沼 也。凡民无职事,此是大夫家所养浮汎之人也。 “师氏居虎门,司王朝。”虎门,路寝门也。《正义》谓路寝、庭 朝、库“门外朝,非常朝。此是常朝,故知在路门外。”文蔚 问:“路寝庭朝,库门外朝,如何不是常朝?”曰:“路寝庭在 门之里,议政事则在此朝。库门外是国有大事,询及众庶则在此处,非每日常朝之所。若每日常朝,王但 立于寝门外,与群臣相揖而已。然王却先揖,揖群臣 就位,王便入。胡明仲尝云:‘近世朝礼,每日’”拜跪,乃是 秦法,周人之制,元不如此。师氏 以上语类四条 或问:“师氏之官,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 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何也?”曰:“至 德云者,诚意正心,端本清源之事。道则天人性命之 理,事物当然之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术也。敏 德云者,强志力行,畜德广业之事,行则理之所当为。 曰,可见之迹也。”“孝德云者,尊祖爱亲,不忘其所由生” 之事,“知逆恶”,则以得于己者笃实深固,有以真知彼 之逆恶,而自不忍为者也。

    “至德以为道本” ,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为行本” ,司马温公以之。“孝德以知逆恶” ,则赵无愧、徐仲车之徒是也。

    凡此三者,虽曰各以其材品之高下,资质之所宜而 教之,然亦未有专务其一而可以为成人者也。是以 列而言之,以见其相须为用而不可偏废之意。盖不 知至德,则敏德者散漫无统,固不免乎“笃学力行而 不知道”之讥。然不务敏德而一于至,则又无以广业 而有空虚之病。不知敏德,则《孝德》者仅为匹夫之行, 而不足以通于神明。然不务孝德而一于敏,则又无 以立本,而有悖德之累。是兼陈备举而无所遗。此先 王之教所以本末相资,精粗两尽,而不倚于一偏也。 其又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 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何也?曰:“德也者,得于心而无 所勉者也,行则其所行之法而已。盖”不本之以其德, 则无所自得,而行不能以自修,不实之以其行,则无 所持循,而德不能以自进。是以既教之三德,而必以 三行继之,则虽其至未至粗,亦无不尽,而德之修也 不自觉矣。然是三者,似皆孝德之行而已,至于“至德”、 “敏德”则无与焉。盖二者之行,本无常师,必协于一,然 后有以独见而自得之,固非教者所得而预言也。惟 “孝德”则其事为可指,故又推其类而兼为“友顺”之目 以详教之。以为学者虽或未得于心,而事亦可得而 勉。使其行之不已,而得于心焉,则进乎德而无待于 勉矣。况其又能即是而充之,以周于事,而溯其原,则 孰谓“敏德”之不可至哉?或曰:“三德之教,大学之学也; 三行之教”,小学之学也。乡三物之为教也,亦然而已。 详。三德说 文集

    古者教法,礼、乐、射、御、书数,不可阙一,就中乐之教尤 亲切。夔教胄子只用乐,《大司徒》之职也是用乐,盖是 教人朝夕从事于此,拘束得心长在这上面。盖为乐 有节奏,学他底急也不得,慢也不得,久之都换了他 一副至当的情性。保氏

    问:“乡、遂为沟洫用贡法,都鄙为井田行助法,何以如 此分别?”曰:“古制不明,虽不晓古人是如何。遂人沟洫 之法,田不井授,而以夫数制之,岁时登其夫家之众 寡,以令贡赋,便是用贡法。”以下遂人

    子约疑“井田之法,一乡一遂为一万有馀夫,多沟洫 川浍,而《匠人》一同为九万夫,川浍、沟洫反少者,此以 地有远近,故治有详略也。乡遂近王都,人众稠密,家 家胜兵,不如此则不足以尽地利而养民。且又纵横 为沟洫川浍,所以寓设险之意,而限车马之冲突也, 故治近为甚详。若乡遂之外,则民少而地多,欲尽开” 治,则民力不足,故其治甚略。晋郤克帅诸国伐齐,齐 来盟,晋人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尽东其亩。”齐人 曰:“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云云,晋谋遂塞。盖乡 遂之亩,如中间是田,两边是沟,向东直去,而前复有 横亩向南,沟复南流,一东一南,十字相交,在此所以 险阻多而非车马之利也。

    乡遂虽用贡法,然“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中下出敛法 则亦未尝拘也。司稼 以上语类四条

    《春官》

    《周礼》载“用赤璋白璧等敛”,此岂长策?要是周公未思 量耳。观季孙斯死,用玉,而孔子历阶,言其不可,则是 孔子方思量到,而周公思量未到也。典瑞类语 问:“《司服》‘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则自卿大夫而上皆 无此者,何也?”曰:“此义《周礼疏》中其说已备。《中庸》所谓 ‘期之丧达乎大夫’是也。乃古人贵贱之义,吕氏之说 详矣。”

    “《精义》君子反” ,经处亦有说。

    然亦是周公制礼,而后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 降,上下各以其亲。”答余彝孙 文集

    黄问:“《周礼》祀天神、地示、人鬼之乐,何以无商音?”曰:“五 音无一则不成乐。非是无商音,只是无商调。先儒谓 商调是杀声,鬼神畏商调。”大司乐

    因说及梦,曰:“圣人无所不用其敬,虽至小没紧要底 物事,也用其敬。到得后世儒者,方说得如此阔大,没 收杀。如《周礼》梦亦有官掌之,此有甚紧要?然圣人亦 将做一件事。某平生每梦见故旧亲戚,次日若不接其书信,及见之,则必有人说及。看来惟此等是正梦, 其他皆非正。”占梦 以上语类二条

    疏云:“此九拜之中,四种是正拜。五者逐事主名,还依 四种正拜而为之也。”又云:“稽首、顿首、空首,此三者,正 拜也。肃拜,妇人之正拜也。其馀五者,附此四种。振动、 吉拜、凶拜、褒拜、附稽首、奇拜、附空首。”又云:“空一拜,其 馀皆再拜。肃拜或再三,故郤至三肃使者: 一曰稽 首。”注曰:“拜头至地也。”疏曰:“先以两手拱至地,及头至 手”,又引头至地多时也。稽首,稽留之字也。稽首,拜中 最重,臣拜君之拜。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 伯相齐侯稽首,公则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 无所稽首。”襄三年,公如晋,孟献子相,公稽首。知武子 曰:“天子在,君辱稽首,寡君惧矣。”《郊特牲》曰:“大夫之臣 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是诸侯于天子,大夫于 诸侯,皆当稽首。 二曰顿首。注曰:“拜头叩地也。”疏曰: 先以两手拱至地,乃头至手,而又引头即举也。头叩 地,谓若以首叩物然。此平敌自相拜,家臣于大夫及 凡自敌者,皆当从顿首之拜也。《记疏》曰:头叩地,不停 留地也。又曰:诸侯相拜则然。 三曰空首。注曰:拜头 至手,所谓拜手也。疏曰:先以两手拱至地,乃头至手 也。以其头不至地,故名空首,君答臣下拜也。其有敬 事亦稽首。《洛诰》曰:“拜手稽首”是也。又曰:“稽首、顿首”、空 首,此三者相因而为之。空首而引头,顿地即举,故名 顿首。顿首而引头至地,稽留多时,故名稽首。此三者 之正拜也。 四曰振动。注曰:战栗变动之拜。《书》曰:“王 动色变。”《记疏》曰:谓有敬惧,故为振动。疏曰:案《中候膺》 云:“季秋七月甲子,赤雀衔丹入鄷,王再拜稽首受。”案 今文《太誓》得火乌之瑞,使以周公书报于王。王动色 变,虽不见拜文,与文王受赤雀之命为稽首拜也。 五曰吉拜,六曰凶拜。注曰:吉拜,拜而后稽颡,谓齐衰 不杖以下者。言吉者,此殷之凶拜,周以其拜与顿首 相近,故谓之吉拜云。“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 疏曰:“拜而后稽颡”,谓先作顿首,后作稽颡。稽颡还是 顿首,但触地无容,则谓之稽颡。《记》曰:“拜而后稽颡,颓 乎其顺也。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疏曰:“拜是为亲 痛深貌,恻隐之至也。”《记》又曰:晋献公薨,秦穆公使人 吊公子重耳,劝其反国。重耳稽颡而不拜,哭而起。穆 公曰:“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 爱父也。”疏曰:若为后,则当拜谢其恩,今不受劝,故不 拜谢。所以稽颡者,自为父丧哀号也。凡丧礼,先稽颡 而后拜,乃成直稽颡而不拜,故云不成拜也。今既闻 父死,劝其反国之义,哀恸而起,若欲攀辕然,故云则 爱父也。 七曰奇拜,八曰褒拜。注曰:杜子春云:“奇读 为奇偶之奇。”郑大夫云:“奇拜谓一拜答臣下拜,褒拜, 再拜神与尸。”杜子春书又曰:“奇拜先屈一膝,今雅拜 是。”疏云:“后郑不从此说。” 九曰肃拜。注曰:肃拜,但俯 下手,今时撎是也。介者不拜,故曰:“为事故敢肃使者。” 疏曰:肃拜者,拜中最轻,惟军中有此肃拜,妇人亦以 肃拜为正。又曰:《仪礼》:宾撎入门,推手曰揖,引手曰撎。 《记疏》曰:《少仪》,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大祝 九拜辨 文集

    《秋官》

    问:“《周礼》五服之贡,限以定名,不问其地之有无,与《禹 贡》不合,何故?”曰:“一代自有一代之制。大概是近处贡 重底物事,远处贡轻底物事,恰如《禹贡》所谓‘纳铚、纳 秸’之类。”大行人 语类

    《冬官》

    车所以揉木,又以围计者,盖是用生成圆木揉而为 之,故坚耐堪驰骋。轮人

    问:“侯国亦仿乡遂都鄙之制否?”曰:“郑氏说侯国用都 鄙法。然观鲁人‘三郊三遂’,及《孟子》‘请野九一而助,国 中什一使自赋’,则亦是如此。”匠人注 以上语类二条

    朱子语录

    《论陈君举周礼说》

    陈君举推《周官》制度亦稍详,然亦有杜撰错说处。如 云:“冢宰之职,不特朝廷之事,凡内而天子饮食服御 宫掖之事,无不毕管,盖冢宰以道诏王,格君心之非”, 所以如此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属春官宗伯, 而乃掌于司寇;宗伯典礼,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 合掌于司空,乃掌于司马。盖周家设六官,互相检制 之意。此大不然。何圣人不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其臣, 既任之而复疑之耶?”或问:“如何?”曰:“宾客属《秋官》者,盖 诸侯朝觐会同之礼既毕,则降而肉袒请刑。司寇主 刑,故以属之,有威怀诸侯之意。《夏官》掌诸侯土地封 疆,如《职方》,皆为夏官。盖诸侯有变,则六师移之,所以 属之司马也。”或问:“《冬官》司空掌何事?”曰:“次地,是管土 田之事。盖《司马职方氏》存其疆宇之定制,至于中画 井田,创制纤悉,必属于司空,而今亡矣。”

    王炎周礼考

    《辨诸儒疑周礼》

    《周官六典》,周公经治之法也。秦人举竹简以𢌿炎火。 汉兴,诸儒掇拾于煨烬,藏于岩穴之间,其书已亡而幸存。汉既除挟书之律,武帝时《六典》始出,帝不以为 善,作《十论》《七难》以排之,藏于秘府,不立于学官,其书 虽存如亡。夫天下之治不可无法,犹之为圆必以规, 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六典之书备焉。武帝 之志,欲驰骛于规矩准绳之外,虽四代之书,且以为 朴学而弗好,其于《周礼》何有?立论排之,宜矣。东都诸 儒知有《周礼》,而其说不同,以为战国阴谋之书者,何 休也;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者,郑康成也;六官所掌, 纲正而目举,井井有条,而诋之以为战国之阴谋,休 谬矣。而康成以为致太平之迹,其说亦未然也。治法 至太平大备,而所以致太平者,不专系于法之详也。 周公辅政,管、蔡流言,不安于朝而之东都,及《鸱鸮》之 诗作,《金縢》之书启,然后成王逆公以归。既归之后,伐 管、蔡,作洛邑,迁殷民。管、蔡既平,殷民既迁,洛邑既成, 公则归政于成王矣。当归政之时,成王莅政之初,淮 夷犹未定也,而况公未归政,管蔡未平,殷民未迁,洛 邑未成,虽有《六典》,安得尽举而行之?成王即位,巡侯 甸,伐淮夷,中外无事,还归在丰,作《周官》之书,以戒饬 卿士大夫,则周公之经制盖施行于此时。吾是以知 六典之法,至太平而后备,非用六典能致太平也。夫 为治有定法,天下无定时,时异则法异,虽尧、舜、禹相 受以“道法,亦不能无损益也。分画九州,尧之制也,至 舜则析为十有二州。分命羲和,尧之制也,至夏则羲、 和合为一官。”圣人察人情,观世变,立法经治,虽不可 变古,亦不可泥古。此周公之意也,而读《周礼》者,至今 不能无疑。王畿不可以方千里也,五服不可以分为 九也,三等之国不可析之以为五也,井田之制,积同 为成,积丘为县都,内外不容异制也。或者见其可疑, 则曰《周礼》非周公之全书,盖汉儒以意易之者多矣。 汉儒之言《周礼》,诚不能无失,然亦不敢遽变其意也。 考之于经,见其可疑,举而归罪于汉儒,岂得为至论 哉?且夫禹之五服,服五百里,各指一面言之,故东西 相距而为五千。周之九服,方五百里,则以其方广言 之,东西相距其地亦止于五千,又何斥大封域之有? 且梁州之地,《职方》所无,周公岂不能复先王之故土 而治之?然而不在封域之内者,务广德不务广地可 知矣。言其斥大封域而为九服,考之不详之故也。周 之洛邑,虽曰天地之中,北近大河,东西长而南北狭, 不可以规方千里。然温在今之河北,洛阳在今之河 东,皆畿内地,不以河为限也。若曰洛在河南不能规 方千里,则商人之都在河北涯,邦畿千里,何以见于 《商颂》?则言千里王畿之非实者,亦考之不详之故也。 井田之法,凡九夫为井,皆以成田言之,沟、洫、道、涂不 与焉。内而乡、遂,外而县、都,其法一也。然在乡、遂,则自 一井积之,方十里为成,又自一成积之,方百里为同, 所以言乡、遂授田之数也。在家邑则自一井积而为 邑,为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所以定公卿之采 地也。郑康成不察内之成同,外之邑都皆自一井积 之,见其广狭不同,而以为井田异制,又为之说曰:“一 甸之地,旁加一里以为成;一都之地,旁加十里而为 同”,此康成之误,有以汨《经》之文,而遂与先王井田之 制不应,内外异法,此又考之不详之过也。若三等之 国,分为五等,则周公之意,盖逆虑世变而求有以制 之也。唐虞之世,天下号为万国,然强则肆,弱则屈,敌 则争,于是迭相兼并。至周之初,宇内不过千八百国, 则向之万国社稷丘墟十七八矣。周公于是欲分而 为五等,自公以下,所食之地少,附庸之国多,欲以其 大比小,以小事大,庶几可以小大相维。然必建邦国 之时方定其地,初非取先王已制之国,尽从而更张 之也。盖周公虽定《六官》之制,亦度时措之宜而行之。 盖有定其制而未行者矣,亦有已行之后世,随时而 变者矣。定鼎郏鄏,谓之建国,以为民极。然成、康未尝 都洛,幽王之败,周始东徙,此所谓定其制而未行者。 三等之国,分为五等,法虽立而未行,亦此意也。五刑 之罪二千五百,穆王变为祥刑,凡三千条。穆王去成 王未远也,然不用周公之法。《吕刑》一书,夫子盖有取 焉,此所谓后世随时而变者也。若曰徙封数大国,则 诸侯尽扰。《司徒》之制,言封国,不言徙国,以封为徙,此 又考之不详之过也。虽然,前辈之所疑者,吾固推《经》 意而辨之矣。《周礼》犹有可疑者,先儒盖未之疑也。祀 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且祀昊天 于南至,服裘为宜;祀黄帝于季夏盛暑之月,而亦服 裘可乎?王搢大圭,又“执镇圭以朝日。”以《考工记》考之, 大圭其长三尺,抒上终葵首。郑康成谓“玉方一寸,其 重一斤。若圭三尺,其博二寸有半,其厚四分”,则其重 殆三十斤,而王能搢之乎?王乘玉辂,建太常,维者六 人服皆衮冕。夫衮冕,王与上公之服也。维太常者,徒 行车后,乃亦衣龙衮,与王同服,不几于尊卑无辨乎? 太宰,六官之长也,其属六十,而内小臣、寺人、九嫔、世 妇、女御之职皆与焉。以天子之正卿,而宦寺宫妾悉 为之属,不以亵乎?《天官》既有世妇,《春官》又有世妇,且曰:“每宫卿二人谓之妇”,则不得以为卿。郑康成乃曰: “如汉有《长秋》,亦以士人居之。”夫士人为卿,则又不得 谓之妇矣。且王后六宫而天子六卿,若宫“有二卿,则 卿十有二人”,何其数之多耶?《周礼》一书,今学者所传, 康成之训释也,则康成可谓有功于《周礼》矣。虽然,六 官之制度,以康成而传,亦以康成而晦。盖康成之于 经,一则以纬说汨之,一则以臆说汨之,是以周公之 典,其意不得不晦也。周公之典既晦,是以学者不得 不疑也。前辈之所疑者,不揆其僭而释之。吾之所疑, 则世未有辨之者,后必有能辨之者矣。故表其说,以 待来者考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