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二十五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目录

     礼记部纪事一

    经籍典第二百二十五卷

    礼记部纪事一

    《史记儒林传》:诸学者多言《礼》,而鲁高堂生最本。《礼》固 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 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而鲁徐生善为容。孝文 帝时,徐生以容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 其天姿,善为容,不能通《礼经》。延颇能,未善也。襄以容 为汉礼官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 意、桓生、单次,皆常为汉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 为淮阳太守。是后能言《礼》为“容”者,由徐氏焉。

    《汉书河间献王传》:“河间献王德,修学好古,从民得善 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 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 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亦好书,所招 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 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 《所论》。”

    《魏相传》:“魏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人也。徙平陵,为郡卒 史。举贤良,以对策高第。宣帝即位,征相,入为大司农, 迁御史大夫。相数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 《孙宝传》:“宝字子严,颍川鄢陵人也。以明经为郡吏。御 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经,更为除舍,设储 偫。宝自劾去,忠固还之,心内不平。后署宝主簿,宝徙 入舍”,祭灶,请比邻。忠阴察怪之,使所亲问宝:“前大夫 为君设除大舍,子自劾去者,欲为高节也。今两府高 士,俗不为主簿,子既为之徙舍,甚说,何前后不相副 也?”宝曰:“高士不为主簿,而大夫君以宝为可。一府莫 言非士,安得独自高?前日君男欲学文,而移宝自近, 礼有来学,义无往教,道不可诎,身诎何伤?且不遭者 无不可为,况主簿乎!”忠闻之甚惭,上书荐宝,经明质 直,宜备近臣。为议郎,迁谏大夫。

    《何武传》:九江太守戴圣,礼经号“小戴”者也。行治多不 法,前刺史以其大儒,优容之。及武为刺史,行部录囚 徒,有所举,以属郡。圣曰:“后进生何知,迺欲乱人治。”皆 无所决。武使从事廉得其罪,圣惧,自免。后为博士,毁 武于朝廷。武闻之,终不扬其恶。而圣子宾客为群盗 得系庐江。圣自以子必死,武平心决之,卒得不死。自 是圣惭服。武每奏事至京师,圣未尝不造门谢恩。 《儒林传》: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 为颂。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延、襄。 襄其姿性,善为颂,不能通经。延颇能未善也。襄亦以 颂为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 生单皆为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 守。诸言《礼》为颂者,由徐氏。按颂史记作容

    孟卿,东海人也。事萧奋,以授后仓,鲁闾丘卿。仓说《礼》 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 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为陈平太守,德号大 戴,为信都太傅;圣号小戴,以博士论石渠,至九江太 守。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通汉,以太子舍人 论石渠,至中山中尉。普授鲁夏侯敬,又传族子咸,为 豫章太守。大戴授琅邪徐良斿卿,为博士、州牧、郡守, 家世传业。小戴授梁人桥仁季卿,扬荣子孙。仁为大 鸿胪,家世传业。荣,琅邪太守。由是大戴有徐氏,小戴 有桥杨氏之学。

    《后汉书祭遵传》:“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 必雅歌投壶。”

    《曹褒传》:“褒字叔通,鲁国薛人也。父充,持《庆氏礼》。褒少 笃志有大度,结发传充业,博雅疏通,传《礼记》四十九 篇,教授诸生千馀人,庆氏学遂行于世。”

    《郑元传》:“元字康成,北海高密人也。从东郡张恭祖受 《礼记》,所注有《礼记》及著《鲁礼禘祫义》。”

    《桥元传》:元字公祖,梁国睢阳人也。七世祖仁,从同郡 戴德学,著《礼记》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桥君学。成帝时, 为大鸿胪。

    《儒林传》:“景鸾字汉伯,广汉梓潼人也。少随师学经,涉 七州之地。能理《齐诗》、施氏《易》,兼受《河》《洛图纬》,作《易说》 及《诗解》文句,兼取《河》《洛》,以类相从,名为《交集》。又撰《礼 内外记》,号曰《礼略》,又作《月令章句》。”

    中兴,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元,元作 《周官注》。元本习《小戴礼》,后以古经校之,取其义长者, 故为郑氏学。元又注小戴所传《礼记》四十九篇,通为 《三礼》焉《高士传》:“申屠蟠字子龙,隐居治学,治京氏《易》、严氏《春 秋》《小戴礼》。三业先通,因博通五经,兼明图纬。”

    《三国志魏王肃传》:“初,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采 会同异为《三礼解》,又作《礼记注》。”

    《锺会传》注:其母传曰:“夫人性矜严,明于教训。会虽童 稚,觐见规诲。年十三,诵《周礼》《礼记》。”

    《蜀秦宓传》:“或谓宓曰:‘足下欲自比于巢许四皓,何故 扬文藻,见瑰颖乎’?”宓答曰:“仆文不能尽言,言不能尽 意,何文藻之有扬乎?昔孔子三见哀公,言成七卷事, 盖有不可嘿嘿也。”刘向《七略》曰:孔子三见哀公,作 《三朝记》七篇,今在《大戴礼》。臣松之案:中经部有《孔子 三朝》八卷,一卷,《目录》馀者所谓七篇。

    《吴张纮传》:“纮字子纲,广陵人。少游学京师。”《吴书》曰: 纮尝入太学事博士韩宗,又于外黄从濮阳闿受《礼 记》。

    《吕蒙传注江表传》曰:初,权谓蒙及蒋钦曰:“卿今并当 涂掌事,宜学问以自开益。”蒙曰:“在军中常苦多务,恐 不容复读书。”权曰:“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令 涉猎见往事耳。卿言多务,孰若孤?孤少时历诵《诗》《书》 《礼记》《左传》《国语》,惟不读《易》。”

    《晋书贺循传》:“循字彦先,其先庆普,汉世传《礼》,世所谓 庆氏学族。”高祖纯,博学有重名,汉安帝时为侍中,避 安帝父讳为贺氏。

    《宋书恩幸徐爰传》,世祖崩,公除后,晋安王子勋侍读 博士咨爰宜习业与不,爰答,“居丧读《丧礼》,习业何嫌 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又咨爰,爰曰:“小功废业,三年 丧,何容读书。”其专断乖谬皆如此。

    《南齐书文惠太子传》:永明五年冬,太子临国学,亲临 策试。诸生于坐问少傅王俭曰:“《曲礼》云:‘无不敬’。寻下 之奉上,可以尽礼;上之接下,慈而非敬。今总同敬名, 将不为昧。”俭曰:“‘郑元云:‘礼主于敬’,便当是尊卑所同’。 太子曰:‘若如来通,则忠惠可以一名,孝慈不须别称’。 俭曰:‘尊卑号称,不可悉同。爱敬之名,有时相次,忠惠 之异,诚如圣旨孝慈互举,窃有征据。《礼》云‘不胜丧,比 于不慈不孝,此则其义’’。”太子曰:“资敬奉君,资爱事亲, 兼此二涂,唯在一极。今乃移敬接下,岂复在三之义。” 俭曰:“资敬奉君,必同至极,移敬逮下,不慢而已。”太子 曰:“敬名虽同,深浅既异,而文无差别,弥复增疑。”俭曰: “繁文不可备设略言深浅,已见《传》曰:‘不忘恭敬,民之 主也。《书》云:‘奉先思孝,接下思恭’’。”此又经典明文,互相 起发。太子问金紫光禄大夫张绪,绪曰:“愚谓恭敬是 立身之本,尊卑所以并同。”太子曰:“敬虽立身之本,要 非接下之称。《尚书》云:‘惠鲜鳏寡’。何不言恭敬鳏寡邪?” 绪曰:“今别言之,居然有恭惠之殊,总开记首,所以共 同斯称。”竟陵王子良曰:“礼者,敬而已矣。自上及下,愚 谓非嫌。”太子曰:“本不谓有嫌,正欲使言与事符,轻重 有别耳。”临川王映曰:“先举必敬,以明大体,尊卑事数, 备列后章,亦当不以总略而碍。”太子又以此义问诸 学生谢几卿等十一人,并以笔对。

    《刘𤩽传》:“𤩽讲《月令》毕,谓学生严植曰:‘江左以来,阴阳 律数之学废矣。吾今讲此,曾不得其仿佛’。” 《高逸传》:臧荣绪与友关康之沈深典素,追古著书。康 之字伯愉,河东人。世居丹徒,以坟籍为务。太祖为领 军送五经,康之手自点定,并得论《礼记》十馀条。上甚 悦,宝爱之,遗诏以经本入元宫。

    沈𬴊士字云祯元嘉末文帝令尚书仆射何尚之抄 撰《五经》访举学士县以𬴊士应选尚之谓子偃曰:“山 薮故有奇士也。”少时𬴊士称疾归乡更不与人物通 隐居教授从学者数十百人注《易经》《礼记》等要略数 十卷。

    《梁书。元帝本纪》,世祖聪悟俊朗,天才英发。年五岁,高 祖问:“汝读何书?”对曰:“能诵《曲礼》。”高祖曰:“汝试言之。”即 诵上篇,左右莫不惊叹。

    《处士传》:何引,点之弟也。师事沛国刘𤩽,受《礼记》,解《礼 记》于卷背书之,谓之隐义。有《礼记隐义》二十卷,《礼答 问》五十五卷。

    《陈书儒林传》:“戚衮少聪慧,游学京都,受《三礼》于国子 助教刘文绍,一二年中,大义略备。年十九,梁武帝敕 策孔子正言,并《周礼》《礼记》义,衮对高第,仍除扬州祭 酒从事史,就国子博士宋怀方质《仪礼》义。怀方,北人, 自魏携《仪礼》《礼记》疏,秘惜不传。及将亡,谓家人曰:‘吾 死后,戚生若赴,便以《仪礼》《礼记》义本付之。若其不来, 即宜随尸而殡’。”其为儒者推许如此。衮于梁代撰《三 礼义记》,值乱亡,失《礼记义》四十卷,行于世。

    《贺德基传》:“德基于《礼记》”称为精明,累迁尚书祠部郎。 虽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学,俱为祠部,时论美其不坠 焉。

    《魏书封轨传》:“轨字广度,除国子博士。清河王怿表修 明堂辟雍,诏百寮集议。轨议曰,明堂者,布政之宫,在 国之阳,所以严父配天,听朔设教。其经构之式盖已 尚矣。故《周官匠人职》云:‘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五室九阶,四户八窗’。郑元曰:‘或举宗庙,或举王 寝,或举明堂,互之以见同制’。”然则三代明堂,其制一 也。案周与夏、殷,损益不同,至于明堂,因而弗革,明五 室之义,得天数矣。是以郑元又曰:“五室者象五行也。” 然则九阶者法九土,四户者达四时,八窗者通八风, 诚不易之大范,有国之恒式。若其上圆下方,以则天 地;通水环宫,以节观省。茅盖白盛,为之质饰;赤缀白 缀,为之户牖。皆典籍所具载,制度之明义也。在秦之 世,焚灭五典,毁黜三代,变更先圣,不依旧宪,故《吕氏 月令》见九室之义,《大戴之礼》著十二堂之论。汉承秦 法,亦未能改,东西二京,俱为九室。是以《黄图》《白虎通》 蔡邕、应劭等咸称,“九室以象九州,十二堂以象十二 辰。夫室以祭天,堂以布政,依天而祭,故室不过五;依 时布政,故堂不逾四。”州之与辰,非所可法,九与十二, 其用安在?今圣朝欲尊道训民,备礼化物,宜则五室, 以为永制。至如庙学之嫌,台沼之杂,袁准之徒,已论 正矣。遗论俱在,不复须载。

    《房法寿传》:法寿族子景伯,景伯次弟景先,字光胄。幼 孤贫,无资从师,其母自授《毛诗》《曲礼》。年十二,请其母 曰:“岂可使兄庸赁以供景先也?请自求衣,然后就学。” 母哀其小,不许,苦请从之。遂得一羊裘,忻然自足,昼 则樵苏,夜诵经史,自是精勤,遂大通赡。

    《刘芳传》:芳音义明辨疑者皆往询访,故时人号为“刘 石经。”撰《礼记义证》十卷。

    袁传为豫州中正是时修明堂辟雍翻议曰:“谨案 明堂之义古今诸儒论之备矣。异端竞构莫适所归 故不复远引经传傍采纪籍以为之证。且论意之所 同以酬诏。”“耳。盖唐虞以上,事难该悉,夏、殷已降,校 可知之。谓典章之极,莫如三代。郁郁之盛,从周斯美。 制礼作乐,典刑在焉。遗风馀烈,垂之不朽。”案《周官考 工》所记,皆记其时事,且论夏、殷名制,岂其纰缪?是知 明堂五室,三代同焉,配帝象行,义则明矣。及《淮南、吕 氏》与《月令》同文,虽布政班时,有堂个之别,然推其体 例,则无九室之证。既而世衰礼坏,法度淆弛,《正义》残 隐,妄说斐然。明堂九室,著自《戴礼》,探绪求源,罔知所 出,而汉氏因之,自欲为一代之法。故郑元云:“周人明 堂五室”,是帝一室也,合于五行之数。《周礼》依数以为 之室,德行于今虽有不同,时说炳然。本制着存,而 言无明文,欲复何责?本制着存,是周五室也;于今不 同,是汉异周也。汉为九室,略可知矣,但就其此制,犹 窃有懵焉。何者?张衡《东京赋》云:“乃营三宫,布教颁常。 复庙重屋,八达九房。”此乃明堂之文也。而薛综注云: “房,室也。”谓后堂有九室。堂后九室之制,非巨异乎?裴 𬱟又云:“汉氏作四维之个,不能令各据其辰,就使其 像可图,莫能通其居用之礼,此为设虚器也。”甚知汉 世徒欲削灭周典,捐弃旧章,改物创制,故不复拘于 载籍。且郑元之诂训三礼,及释五经异义,并尽思穷 神故,得之远矣。览其《明堂图义》,皆有悟人意,察察著 明,确乎难夺,谅足以扶微阐幽,不坠周公之旧法也。 伯喈损益汉制,章句繁杂,既违古背新,又不能易元 之妙矣。魏晋书纪,亦有明堂祀五帝之文,而不记其 经始之制,又无坦然可准。观夫今之基址,犹或仿佛, 高卑广狭,颇与《戴礼》不同,何得以意抑心,便谓九室 可明?且三雍异所,复乖卢蔡之义,进退亡据,何用经 通?晋朝亦以穿凿难明,故有“一屋”之论,并非经典正 义,皆以意妄作,兹为不典,学家常谈,不足以范时轨。 世。皇代既乘乾统历,得一驭宸,自宜稽古则天,宪章 文武,追踪周孔,述而不作,四彼三代,使百世可知。岂 容虚追子氏放篇之浮说,徒损经纪雅诰之遗训,而 欲以支离横议,指画妄图,仪刑宇宙,而贻来叶者也。 又北京制置,未皆“允帖,缮修草创,以意良多。事移礼 变,所存者无几,理苟宜革,何必仍旧。且迁都之始,日 不遑给,先朝规度,每事循古,是以数年之中,悛换非 一。良以永法为难,数改为易。何为宫室府库,多因故 迹,而明堂辟雍,独遵此制?建立之辰,复未可知矣。既 猥班访逮,辄轻率瞽言,明堂五室,请同周制;郊建三 雍”,求依故所。庶有会经诰,无失典刑。识偏学疏,退惭 谬浪。

    《贾思伯传》,时议建明堂,多有同异。思伯上议曰:“‘按《周 礼考工记》云:‘夏后氏世室,殷重屋’。周明堂,皆五室’。郑 注云:‘此三者,或举宗庙,或举王寝,或举明堂,互言之 以明其制同也’。若然,则夏、殷之世已有明堂矣,唐虞 以前,其事未闻。戴德《礼记》云:‘明堂凡九室,十二堂’。蔡 邕云:‘明堂者,天子太庙,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于其 中’。”九室十二堂。按戴德撰《记》,世所不行。且九室、十二 堂,其于规制,恐难得厥衷。《周礼》:营国,左祖右社,明堂 在国之阳,则非天子太庙明矣。然则《礼记月令》四堂 及太室皆谓之庙者,当以天子暂配享五帝故耳。又 《王制》云:“周人养国老于东胶。”郑注云:“东胶即辟雍,在 王宫之东。”又《诗·大雅》云:“邕邕在宫,肃肃在庙。”郑注云: “宫谓辟邕宫也。所以助王,养老则尚和,助祭则尚敬又不在明堂之验矣。按《孟子》云:“齐宣王谓孟子曰:‘吾 欲毁明堂’。”若明堂是庙,则不应有毁之问。且蔡邕论 明堂之制云:“堂方一百四十尺,象坤之策;屋圆径二 百一十六尺,象乾之策;方六丈,径九丈,象阴阳九六 之数。九室以象九州,屋高八十一尺,象黄锺九九之 数,二十八柱以象宿;外广二十四丈以象气。”按此皆 以天地阴阳气数为法,而室独象九州,何也?若立五 室以象五行,岂不快也?如此,蔡氏之论,非为《通典》,九 室之言,或未可从。窃寻《考工记》虽是补阙之书,相承 已久,诸儒注述,无言非者。方之后作,不亦优乎!且《孝 经援神契》《五经要义》《旧礼图》皆作五室,及徐刘之论, 同考工者多矣。朝廷若独绝今古,自为一代制作者, 则所愿也。若犹祖述旧章,规摹前事,不应舍殷周成 法,袭近代妄作。且损益之极,极于三王。后来疑议,难 可准信。郑元云:“周人明堂五室”,是帝各有一室也,合 于五行之数。《周礼》依数以为之室,施行于“今,虽有不 同,时说然耳。”寻郑此论,非为无当。按《月令》亦无“九室 之文,原其制置,不乖五室。其青阳右个,即明堂左个, 明堂右个即总章左个,总章右个即元堂左个,元堂 右个即青阳左个。”如此则室犹是五,而布政十二,五 室之礼,谓为可按。其方圆高广,自依时量。戴氏九室 之言,蔡子庙学之议,子干《灵台》之说,裴逸《一屋》之论, 及诸家纷纭,并无取焉。学者善其议。

    《儒林传》:“徐遵明年十七,随乡人毛灵和等诣山东求 学,至上党,乃师屯留王聪,受《毛诗》《尚书》《礼记》。一年便 辞聪诣燕赵。”

    卢景裕注《周易》《尚书》《孝经》《论语》《礼记》《老子》,其《毛诗》《春 秋》《左氏》未讫。

    李业兴,天平四年使萧衍,衍问《礼》:原壤之母死,孔子 助其沐椁,原壤叩木而歌曰:“久矣,不托于音。狸首之 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孔子圣人,而与原壤为友。”业兴 对孔子即自解言亲者不失其为亲,故者不失其为 故。又问:“原壤何处人?”业兴对曰:“《郑注》云:‘原壤,孔子幼 少之旧,故是鲁人’。”衍又问:“孔子圣人所存必可法原 壤不孝,有逆人伦,何以存故旧之小节,废不孝之大 罪?”业兴对曰:“原壤所行,事自彰著;幼少之交,非是今 始,既无大故,何容弃之?孔子深敦故旧之义,于礼无 失。”衍又问:“孔子圣人何以书原壤之事,垂法万代?”业 兴对曰:“此是后人所录,非孔子自制,犹合葬于防。”如 此之类,《礼记》之中,动有百数。

    《逸士传》:“李谧,字永和,涿郡人,相州刺史安世子。少好 学,博通诸经,有绝世之心。览《考工记》《大戴礼盛德篇》, 以明堂之制不同,遂著《明堂制度论》曰:‘余谓论事辨 物,当取正于经典之真文;援证定疑,必有验于周、孔 之遗训,然后可以称准的矣。今礼文残缺,圣言靡存, 明堂之制,谁使正之?是以后人纷纠,竞兴异论,五九’” 之说,各信其习,是非无准,得失相半,故历代纷纭,靡 所取正。乃使裴𬱟云:“今群儒纷纠,互相掎摭,就令其 象可得而图,其所以居用之礼,莫能通也,为设虚器 耳。况汉氏所作,四维之个,复不能令各处其辰。”愚以 为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可为 殿屋,以崇严父之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斯岂不以 群儒舛互,并乖其实,据义求衷,莫适可从哉!但恨典 文残灭,求之靡据而已矣。乃复遂去室牖诸制。施之 于教,未知其所隆政;求之于情,未可喻其所以必须。 惜哉言乎!仲尼有言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余 以为隆政必须其礼,岂彼一羊哉?推此而论,则圣人 之于礼,殷勤而重之;“裴𬱟之于礼,任意而忽之:是𬱟 贤于仲尼矣。”以斯观之,裴氏之子,以不达而失礼之 旨也。余窃不自量,颇有鄙意,据理寻义,以求其真,贵 合雅衷,不苟偏信。乃藉之以礼传,考之以训注,博采 先贤之言,广搜通儒之说,量其当否,参其同异,弃其 所短,收其所长,推义察图,以折厥衷,岂敢必善?聊亦 各言其志矣。凡论明堂之制者虽众,然校其大略,则 二途而已。言“五室”者,则据《周礼·考工》之记以为本,是 康成之徒所执;言“九室”者,则案《大戴盛德》之篇以为 源,是伯喈之论所持。此之二书,虽非圣言,然是先贤 之中博见洽通者也。但各记所闻,未能全正,可谓既 尽美矣,未尽善也。而先儒不能考其当否,便各是所 习,卒相非毁,岂达士之确论哉?小戴氏传《礼事》四十 九篇,号曰《礼记》,虽未能全当,然多得其衷,方之前贤, 亦无愧矣。而《月令》《玉藻》《明堂》三篇,颇有明堂之义。余 故采掇二家,参之《月令》,以为明堂五室,古今通则,其 室居中者谓之太庙,太室之东者谓之青阳,当太室 之南者谓之明堂,当太室“之西者谓之《总章》,当太室 之北者谓之元堂。”四面之室,各有夹房,谓之左右个, 三十六户,七十二牖矣。室个之形,今之殿前,是其遗 像耳。个者,即寝之房也。但明堂与寝,施用既殊,故房 个之名,亦随事而迁耳。今粗书其像,以见鄙意,案图 察义,略可验矣。故检之五室,则义明于《考工》;校之户 牖,则数协于盛德;考之施用,则事著于月令,求之闰也。合《周礼》与《玉藻》,既同夏殷,又符周秦,虽乖众儒,傥 或在斯矣。《考功记》曰:“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东西 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 几,堂上度以筵。”余谓记得之于五室,而缪于堂之修 广。何者?当以理推之,令惬古今之情也。夫明堂“者,盖 所以告月朔、布时令、宗文王、祀五帝者也。然营构之 范,自当因宜创制耳。故五室者,合于五帝各居一室 之义。且四时之祀,皆据其方之正,又听朔布令,咸得 其月之辰。可请施政。”及记二三俱允,求之古义,窃为 当矣。郑康成汉末之通儒,后学所宗,正释五室之位, 谓“土居中,水火金木各居四维。”然四维之室,既乖其 正,施令听朔,各失厥衷,左右之个,弃而不顾,乃反文 之以美说,饰之以巧辞,言水、木用事,交于东北;木、火 用事,交于东南;火土用事,交于西南;金水用事,交于 西北。既依五行,当从其用事之交,出何经典,可谓攻 于异端,言非而博,疑误后学,非所望于先儒也。《礼记 玉藻》曰:“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扉,立 于其中。”郑元注曰:“天子之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明 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 路寝亦如之。闰月非常月,听其朔于明堂门下,还处 路寝门终月也。”而《考工记》“周人明堂”,元注曰:“或举王 寝,或举明堂,互言之以明其制同也。”其制同之言,皆 出郑《注》。然则明堂与寝,不得异矣。而《尚书·顾命篇》曰: “迎子钊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此之翼室,即路寝矣。其 下曰:“大贝贲鼓在西房,垂之竹矢在东房。”此则路寝 有左右房,见于经史者也。《礼记丧大记》曰:“君夫人卒 于路寝,小敛,妇人髽,带麻于房中。”郑元注曰:“此盖诸 侯礼,带麻于房中。”则西南天子诸侯左右房,见于注 者也。论路寝则明其左右,言明堂则阙其左右,个同 制之说,还相矛楯。通儒之注,何其然乎?使九室之徒 奋笔而争锋者,岂不由处室之不当哉?《记》云:“东西九 筵,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置五室于斯堂,虽使班、 倕构思,王尔营度,则不能令三室不居其南北也。然 则三室之间,便居六“筵之地,而室壁之外,裁有四尺 五寸之堂焉。岂有天子布政施令之所,宗祀文王以 配上帝之堂,周公负扆以朝诸侯之处,而室户之外, 仅馀四尺而已哉?”假在俭约,为陋过矣。论其堂宇,则 偏而非制;求之道理,则未惬人情,其不然,一也。余恐 为郑学者,苟求必胜,竞生异端以相訾。抑云“二筵者, 乃室”之东西耳,南北则狭焉。余故备论之曰:若东西 二筵,则室户之外,为丈三尺五寸矣。南北户外复如 此,则三室之中,南北裁各丈二尺耳。《记》云:“四房两夹 窗”,若为三尺之户,二尺之窗,窗户之间,裁盈一尺。绳 枢瓮牖之室,荜门圭窦之堂,尚不然矣。假令复欲小 广之,则四面之外,阔狭不齐,东西既深,南北更浅,屋 宇之制,不为通矣。验之众涂,略无算焉。且凡室二筵, 丈八地耳,然则户牖之间,不逾二尺也。《礼记明堂》:天 子负斧扆,南向而立。郑元注曰:“设斧于户牖之间。”而 郑氏《礼图》说扆制曰:“纵广八尺,画斧文于其上,今之 屏风也,以八尺扆置二尺之间。”此之叵通,不待智者 较然可见矣。且若二筵之室,为四尺之户,则户之两 颊,裁各七尺耳,全以置之,犹自不容,矧复户牖之间 哉!其不然二也。又复以世代检之,即虞夏尚朴,殷周 稍文,制造之差,每加崇饰。而夏后世室,堂修二七,周 人之制,反更促狭,岂是夏禹卑宫之意,周监郁郁之 美哉?以斯察之,其不然三也。又云:“堂崇一筵,便基高 九尺,而壁”户之外裁四尺五寸。于营制之法自不相 称。其不然四也。又云:“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而复 云:“凡室二筵而不以几”,还自相违。其不然五也。以此 验之,记者之谬,抑可见矣。《盛德篇》云:“明堂凡九室,三 十六户,七十二牖,上圆下方,东西九仞,南北七筵。”堂 高三尺也。余谓《盛德篇》得之于户牖,失之于九室。何 者?五室之制,傍有夹房,面各有户,户有两牖,此乃因 事立则,非拘异术,户牖之数,固自然矣。九室者,论之 五帝,事既不合,施之时令,又失其辰。左右之个,重置 一隅,两辰同处,参差出入,斯乃义无所据,未足称也。 且又堂之修广,裁六十三尺耳,假使四尺五寸为外 之基,其中五十四尺,便是五室“之地。计其一室之中, 仅可一丈,置其户牖,则于何容之哉?若必小而为之, 以容其数,则令帝王侧身出入,斯为怪矣。”此匪直不 合典制,抑亦可哂之甚也。余谓其九室之言,诚亦有 由。然窃以为戴氏闻三十六户、七十二牖,弗见其制, 靡知所置,便谓一室有四户之窗,计其户牖之数,即 以为九室耳,或未之思也。蔡伯喈汉末时之学士,而 见重于当时,即识其修广之不当,而必未思其九室 之为谬,更修而广之,假其法象,可谓因伪饰辞,顺非 而泽,谅可叹矣。余今省彼众家,委心从善,庶探其衷, 不为苟异。但是古非今,俗间之常情;爱远恶近,世中 之恒事。而千载之下,独论古制,惊俗之谈,固延多诮。 脱有深赏君子者。览而揣之。傥或存焉。

    《周书文帝十三子传》:“宋献公震,字弥俄突。幼而敏达年十岁诵《孝经》《论语》《毛诗》。后与世宗俱受《礼记》《尚书》 于卢诞。”

    《卢辩传》:“辩少好学,博通经籍。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 《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 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长孙绍远传》:“绍远父稚,魏太师录尚书上党王。绍远 性宽容,有大度,望之俨然,朋侪莫敢亵狎。雅好坟籍, 聪慧过人。时稚作牧寿春,绍远幼年甫十三,稚管记 王”硕闻绍远强记,心以为不然,遂白稚曰:“㐲承世子, 聪慧之姿,发于天性,目所一见,诵之于口,此既历世 罕有,窃愿验之。”于是命绍远试焉。读《月令》数纸,才一 遍,诵之若流。自是硕乃款服。

    《儒林传》:“沉重,博览群书,尤明《诗》《礼》,多所撰述,咸行于 世。有《礼记义》三十卷,《礼记音》二卷。”

    熊安生字植之东魏天平中受礼于李宝鼎所撰礼 记义疏四十卷行于世。

    《隋书牛弘传》:“开皇三年,拜礼部尚书,奉敕修撰五礼, 勒成百卷,行于世。弘请依古制,修立明堂。上议曰:窃 谓明堂者,所以通神灵,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孝经》 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祭义》云:‘祀于明堂,教 诸侯,孝也。黄帝曰合宫,尧曰五府,舜曰总章’。布政兴 治,由来尚矣。《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 广四修一。郑元注云:“修十四步,其广益以四分修之 一,则堂广十七步半也。”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四阿重 屋,郑云:“其修七寻,广九寻”也。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南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郑云:“此三者,或举宗庙,或 举王寝,或举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马融、王肃、干 宝所注,与郑亦异,今不具出。《汉司徒〈马宫议〉》云:“夏后 氏世室,室显于堂,故命以室。殷人重屋,屋显于堂,故 命以屋。周人明堂,堂大于夏室,故命以堂。夏后氏益 其堂之广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序,间大夏 后氏七十二尺。”若据郑元之说,则夏室大于周堂。如 依马宫之言,则周堂大于夏室。后王转文,周大为是。 但宫之所言,未详其义。此皆去圣久远,礼文残缺,先 儒解说,家异人殊。郑注《玉藻》亦云:“宗庙路寝,与明堂 同制。”《王制》曰:“寝不逾庙。”明大小是同。今依郑元注,每 室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馀。若以宗 庙论之,袷享之时,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为七,先公 昭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一尸三十六。王及君 北面行事于二丈之堂。愚不及此。若以正寝论之,便 须朝宴。据《燕礼》,诸侯宴,则宾及卿大夫脱屦升坐。是 知天子之宴,则三公九卿并须升堂。《燕义》又云:“席小 卿,次上卿。”言皆侍席,止于二筵之间,岂得行礼?若以 明堂论之,总享之时,五帝各于其室,设青帝之位,须 于太室之内少北,西面。太昊从食,坐于其“西近南,北 面,祖宗配享者。又于青帝之南稍退,西面丈八之室, 神位有三,加以簠簋边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 咸设。复须席工升歌,出樽反玷,揖让升降,亦以隘矣。” 据兹而说,近是不然。案刘向《别录》及马宫、蔡邕等所 见,当时有《古文明堂礼》《王居明堂礼》《明堂图》《明堂大 图》《明堂阴阳》《太山通义》《魏文侯孝经传》等,并说古明 堂之事,其书皆亡,莫得而正。今《明堂月令》者,郑元云 “是吕不韦著。《春秋十二纪》之首章,礼家钞合为记。”蔡 邕、王肃云“周公所作。”《周书》内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 也。各有证明,文多不载。束晰以为夏时之书。刘𤩽云: “不韦鸠集儒者,寻于圣王《月令》之事而记之,不韦安 能独为此”记?今案不得全称《周书》,亦未可即为《秦典》。 其内杂有虞、夏、殷、周之法,皆圣王仁恕之政也。蔡邕 具为章句,又论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 帝也。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东曰 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元堂,内曰太室。圣人 南面而听,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虽”有五 名,而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数,各有所依。堂方一百四 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图楣径二百一十六尺,《干》之策 也。太庙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径九丈,阴阳九、六之变 且圆盖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闼以象卦,九室以象州, 十二宫以应日辰。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四户八牖 乘九宫之数也。户皆外设而不闭,示天下以不藏也。 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黄锺九九之实也;二十八柱布 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应三统,四向五 色,各象其行。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于外,以象 四海,王者之大礼也。观其模范天地,则象阴阳,必据 古文,义不虚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参《月令》,“青阳总章” 之号,不得而称九月享帝之礼,不得而用。汉代二京 所建,与此说悉同。建安之后,海内大乱,宪章泯绝。魏 氏三方未平,无闻兴造。晋则侍中裴𬱟议曰:“尊祖配 天,其义明著。而庙宇之制,理据未分。宜可直为一殿, 以崇严父之祀。其馀杂碎,一皆除之。”宋齐已还,咸率 玆礼。此乃世乏通儒,时无思术,前王盛事,于是不行。 后魏代都所造,出自李冲,三三相重,合为九室,檐不 覆基,房间通街,穿凿处多,迄无可取。及迁宅洛阳,更加营构,五鬼纷竞,遂至不成,宗配之事,于焉靡托。今 皇猷遐阐,化覃海外,方建大礼,垂之无穷。弘等不以 庸虚,缪当议限。今检明堂必须五室者何?《尚书帝命 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黄曰神升,白曰显 纪,黑曰元矩,苍曰灵府。”郑元注曰:“五府与周之明堂 同矣。”且三代相沿,多有损益,至于五室,确然不变。夫 室以祭天,天实有五。若立九室,四无所用。布政视朔, 自依其辰。郑司农云:十二月分,在青阳等左右之位, 不云居室。郑元亦言每月于其时之堂而听政焉。《礼》 图画个,皆在堂偏,是以须为五室。明堂必须上圆下 方者何?《孝经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圆下方,八窗四达, 布政之宫。”《礼记·盛德篇》曰:“明堂四户八牖,上圆下方。” 《五经异义》称:“讲学大夫淳于登亦云上圆下方。”郑元 同之,是以须为圆方。明堂必须重屋者何?案《考工记》 夏言“九阶,四旁两夹窗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周 不言者,明一同夏制。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后,不言 屋制亦尽同可知也。其殷人重屋之下,本无五室之 文。郑注云“五室”者,亦据夏以知之,明周不云重屋,因 殷则有,灼然可见。《礼记·明堂位》曰:“太庙,天子明堂。”言 鲁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礼乐。鲁之太庙,与周之明 堂同。又曰:“复庙重檐,刮楹达向,天子之庙饰。”郑注:“复 庙,重屋也。”据庙既重屋,明堂亦不宜矣。《春秋文公十 三年》,“太室屋坏。”《五行志》曰:“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 屋其上重者也。”服虔亦云:“太室,太庙,太室之上屋也。” 《周书·作洛篇》曰:“乃立太庙,宗宫路寝,明堂,咸有四阿, 反玷,重亢重廊。”孔晁注曰:“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依 《黄图》所载,汉之宗庙皆为重屋,此去古犹近,遗法尚 在,是以须为重屋。明堂必须为辟廱者何?《礼记盛德 篇》云:“明堂者,明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廱明堂。”《阴阳 录》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以 象紫宫。”此明堂有水之明文也。然马宫、王肃以为明 堂、辟廱,太学同处,蔡邕、卢植亦以为明堂、灵台、辟廱、 太学,同实异名。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则谓 之清庙;取其正室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 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周水圜如璧,则曰璧廱。”其 实一也。其言别者,《五经通义》曰:“灵台以望气,明堂以 布政,辟廱以养老教学。”三者不同,袁准、郑元亦以为 别。历代所疑,岂能辄定?今据《郊祀志》云:“欲治明堂,未 晓其制。”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一殿无壁, 盖之以茅,水圜宫垣,天子从之。以此而言,其来则久。 汉中元二年,起明堂、辟廱、灵台于洛阳,并别处。然明 堂亦有璧水。李尢《明堂铭》云:“流水洋洋”是也。以此须 有辟廱。夫帝王作事,必师古昔。今造明堂,须以礼经 为本,形制依于周法,度数取于“《月令》遗阙之处,参以 馀书,庶使该详沿革之理。”其五室九阶,上圆下方,四 防重屋,四旁两门,依《考工记》《孝经》说。堂方一百四十 四尺,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太室方六丈,通天屋 径九丈八闼,二十八柱。堂高三尺,四向五色,依《周书· 月令》论。殿垣方在内,水周如外,水内径三百步,依《太 山盛德记》《觐礼经》,“仰观俯察,皆有则象,足以尽诚上 帝,祇配祖宗,弘风布教,作范于后矣。”弘等学不稽古, 辄申所见,可否之宜,伏听裁择。

    《宇文恺传》,自永嘉之乱,明堂废绝。隋有天下,将复古 制,议者纷纷,皆不能决。恺博考群籍,奏明堂议,表曰: “臣闻在天成象,房心为布政之宫;在地成形,景午居 正阳之位;观云告月,顺生杀之序。五室九宫,统人神 之际。金口木舌,发令兆民。玉瓒黄琮,式严宗祀。何尝 不矜庄扆宁,尽妙思于规摹;凝眸冕旒,致子来于矩” 矱。伏惟皇帝陛下提衡握契,御极乘干。咸五登三,复 上皇之化;流凶去暴,丕下武之绪。收百姓之异心,驱 一代以同域。康哉康哉,民无能而名矣。故使天符地 宝,吐醴飞甘,造物资生,澄源反朴。九围清谧,四表削 平,袭我衣冠,齐其文轨。茫茫上元,陈圭璧之敬;肃肃 清庙,感霜露之诚。正金奏《九韶》《六茎》之乐,定石渠《五 官》、三雍之礼。乃卜瀍西,爰谋洛食,辨方面势,仰禀神 谋,敷土浚川,为民立极。兼聿遵先言,表置明堂,爰诏 下臣,占星揆日。于是采嵩山之秘简,披汶水之灵图, 访通议于残亡,购冬官于散逸,总集众论,勒成一家。 昔张衡浑象,以三分为一度;裴秀舆地,以二寸为千 里。臣之此图,用一分为一尺,推而演之,轮奂有序。而 经构之旨,议者殊途。或以绮奂为重屋,或以圆楣为 隆栋,各以臆说,事不经见。今录其疑难,为之通释,皆 出证据,以相发明。议曰:“臣恺谨按《淮南子》曰:‘昔者神 农之治天下也,甘雨以时,五谷蕃植,春生夏长,秋收 冬藏,月省时考,终岁献贡,以时尝谷,祀于明堂。明堂 之制’”,有盖而无四方,风雨不能袭,燥湿不能伤,迁延 而入之。臣恺以为上古朴略,刱立典刑。《尚书帝命验》 曰:“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重象。赤曰文祖,黄曰神 斗,白曰显纪,黑曰元矩,苍曰灵府。”注云:“唐、虞之天府, 夏之世室,殷之重屋,周之明堂,皆同矣。”《尸子》曰:“有虞

    氏曰总章。”《周官考工记》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博
    考证
    四修一。”《注》云:“修南北之深也。夏度以步,今堂修十四

    步,其博益以四分修之一,则明堂博十七步半也。”臣 恺按:三王之世,夏最为古,从质尚文,理应渐就宽大, 何因夏室乃大殷堂?相形为论,理恐不尔。《记》云“堂修 七,博四修”,若夏度以步,则应修七步。注云“今堂修十 四步”,乃是增益《记》文。殷周二堂,独无“加”字,便是其义, 类例不同。山东《礼》本,辄加二七之字,何得殷无加寻 之文,周阙增筵之义?研核其趣,或是不然。雠校古书, 并无“二”字,此乃桑间俗儒,信情加减。《黄图议》云:“夏后 氏益其堂之大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为两杼 间。”马宫之言,止论堂之一面。据此为准,则三代堂基 并方,得为上圆之制。诸书所说,并云下方,郑注《周官》, 独为此义,非直与古违异,亦乃乖背礼文,寻文求理, 深恐未惬。《尸子》曰:“殷人阳馆。”《考工记》曰:“殷人重屋,堂 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注云:“其修七寻五丈六 尺。”放夏周,则其博九寻七丈二尺。又曰:“周人明堂,度 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二 筵。”《礼记·明堂位》曰:“天子之庙,复庙重檐。”《郑注》云:“复庙, 重屋也。”注《玉藻》云:“天子庙及路寝,皆如明堂制。”《礼图》 云:“于内室之上,起通天之观,观八十一尺,得宫之数, 其声浊,君之象也。”《大戴礼》曰:“明堂者,古有之,凡九室。 一室有四户八牖,以茅盖,上圆下方,外水曰壁,雍赤 缀户,白缀牖。堂高三尺,东西九”仞,南北七筵,其宫方 三百步。凡人民疾,六畜疫,五谷灾,生于天道不顺;天 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故有天灾,则饰明堂。《周书明 堂》曰:“堂方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阶博六尺三寸。室居 内方百尺,室内方六十尺,户高八尺,博四尺。”《作洛》曰: “明堂、太庙露寝,咸有四阿,重亢重廊。”孔氏注云:“重亢, 累栋,重廊,累屋也。”《礼图》曰:“秦明堂九室,十二阶,各有 所居。”《吕氏春秋》曰:“有十二堂,与《月令》同,并不论尺丈。” 臣恺案:十二阶虽不与礼合,一月一阶,非无理思《黄 图》曰:“堂方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也。方象地屋,圆楣 径二百一十六尺,法《干》之策也。圆象天室,九宫法九 州,太室方六丈,法阴之变数。十二堂法十二月,三十 六户,法极阴之变数;七十二牖,法五行所行日数;八 达象八风,法八卦;通天台径九尺,法《干》以九覆六;高 八十一尺,法黄锺九九之数;二十八柱,象二十八宿; 堂高三尺,土阶三等,法三统;堂四向五色,法四时五 行;殿门去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门堂长四丈,取 太室三之二。垣高无蔽目之照;牖六尺,其外倍之。殿 垣方在水内,法地阴也;水四周于外,象四海,圆法阳 也;水阔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气,水内径三丈,应觐《礼 经》。武帝元封二年,立明堂汶上无室,其外略依此制。” 《泰山通议》今亡,不可得而辨也。元始四年八月,起明 堂辟雍,长安城南门,制度如仪。一殿垣四面,门八观, 水外周堤,壤高四尺,和会筑作三旬。五年正月六日 辛未,始郊太祖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 孝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贤百辟卿士有益 者,于是秩而祭之。亲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进 之。因班时令宣恩泽。诸侯王宗室、四夷君长,匈奴西 国侍子,悉奉贡助。《祭礼图》曰:“建武三十年,作明堂。明 堂上”圆下方,上圆法天,下方法地;十二堂法日辰,九 室法九州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室有二 户,二、九、十八户,法土王。十八日内堂正坛高三尺,土 阶三等。胡伯始注《汉官》云:“古清庙盖以茅,今盖以瓦, 瓦下藉茅,以存古制。”《东京赋》曰:“乃营三宫,布政颁常。 复庙重屋,八达九房。造舟清池,惟水泱泱。”综《薛注》云: “复重瘤覆,谓屋平覆重栋也。”《续汉书祭祀志》云:“明帝 永平二年,祀五帝于明堂。五帝坐各处其方。黄帝在 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 一犊,奏乐如南郊。”臣恺按《诗》云:“我将祀文王于明堂。 我将我享,维牛维羊。”据此,则备太牢之祭。今云一犊, 恐与古殊。自晋以前,未有“鸱尾。其圆墙壁水,一依本 图。”《晋起居注》裴𬱟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 制,理据未分。直可为一殿,以崇严祀,其馀杂碎,一皆 除之。”臣恺案:天垂象,圣人则之,辟雍之星,既有图状, 晋堂方构,不合天文,既阙重楼,又无壁水,空堂乖五 室之义,直殿违九阶之文,非古欺天,一何过甚!后魏 于北台城“南造圆墙,在壁水外,门在水内,迥立不与 墙相连。其堂上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间通巷, 违舛处多。其室皆用墼累,极成褊陋。”《后魏·乐志》曰:“孝 昌二年立明堂,议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诏断从五 室。后元乂执政,复改为九室,遭乱不成。”《宋起居注》曰: “孝武帝大明五年立明堂,其墙宇规范,拟则太”庙唯 十二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 皇帝对飨,鼎俎簠簋,一依庙礼。梁武即位之后,移宋 时太极殿以为明堂,无室,十二间。《礼疑议》云:“祭用纯 漆俎瓦樽,文于郊,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平陈之后, 臣得目观,遂量步数,记其尺丈。犹见基内有焚烧残 柱,毁斫之馀,入地一丈,俨然如“旧,柱下以樟木为跗, 长丈馀,阔四尺许,两两相并,瓦安数重,宫城处所,乃在郭内。虽湫隘卑陋,未合规模,祖宗之灵,得崇严祀。 周、齐二代,阙而不修,大飨之典,于焉靡托。自古《明堂 图》,惟有二本,一是宗周刘熙、阮谌、刘昌宗等作,三图 略同,一是后汉建武三十年作,《礼图》有本,不详撰人。 臣远寻经传,傍求子史,研究众说,总撰今图。其样以 木为之,下为方堂,堂有五室,上为圆观,观有四门。”帝 可其奏,撰《明堂图议》二卷,《释疑》一卷,行于世。

    《儒林传》:“萧该性笃学,《诗》《书》《春秋》《礼记》并通大义。” 《文学传》:“王贞字孝逸,梁郡陈留人也。少聪敏,七岁好 学,善《毛诗》《礼记》《左氏传》《周易》、诸子百家无不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