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七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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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录

     春秋部汇考十一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二春秋考二

    经籍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春秋部汇考十一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二

    春秋考二

    《春秋经解》十五卷。

    陈氏曰:孙觉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说《穀梁》最为精深,且以为本,杂取二《传》及诸儒之说长者从之。其所未安,则以所闻于安定先生者断之。” 杨龟山为之后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传《春秋》于孙先生,尝言王荆公初欲释《春秋》以行于天下,而莘老之书已出,一见而忌之,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 不列于学官,不用于贡举云。

    《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著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于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 谓其失于刻也。胡安国亦以秩言为然。

    石林叶氏曰:“孙明复《春秋》,专废《传》从《经》,然不尽达经例,又不深于《礼》学,故其言多自抵牾,有甚害于经者。虽概以《礼》论当时之过,而不能尽礼之制,尤为肤浅。”

    《朱子语录》曰:“近时言《春秋》,皆是计较利害,大义却不曾见。如唐之陆淳,本朝孙明复之徒,他虽未曾深于圣经,然观其推言治道,凛凛然可畏,终是得圣人个意思。《春秋》之作,盖以当时人欲横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贬,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极是严谨,一字不轻易。若如今之说,只是个权谋智略” ,兵书谲诈之书尔。圣人晚年,痛哭流涕,笔为此书,岂肯恁地纤巧,岂至恁地不济事!陈氏曰:“复居太山之阳,以《春秋》教授,不惑传注,不为曲说。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为多。石介而下皆师事之。欧阳文忠公为作墓志。”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 作“嗣” ,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主《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絓罗而咸在者,其惟此书乎!

    《春秋权衡 意林》 《刘氏春秋传》共三十四卷。

    刘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刘子作《春秋权衡》,权衡之书始出,未有能读者。自序其首曰:“权准也;衡,平也。物虽重必准于权,权虽移必平于衡。故权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轻重无隐也,所以使低昂适中也。察之者易知,执之者易从也。不准则无以知轻重,不平则轻重虽出不信也。故权衡者天下之至信也。” 凡议《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传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恶相反,其褒贬相戾,则是,何也?非以其无准,失轻重耶?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刘歆之徒,盖常相与争此三家矣。上道尧舜,下据《周礼》,是非之议,不可胜陈,至于今未决则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说者害公义,更私学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诚准之以其权,则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则市人不惑,今此《新书》之谓也。虽然,非达学通人,则亦必不能观之矣。耳牵于所闻,而目迷于所习,恐怀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故亦譬之权衡矣。或利其寡而视权如赢,或利其多而视权如缩,若此者非权衡之过也,人事之变也。

    晁氏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 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叶氏曰:“刘原甫知《经》而不废《传》,亦不尽从《传》,据义考例以折衷之,经、传更相发明,虽间有未然,而渊源已正。今学者治经不精,而苏、孙之学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见,故皆信之。而刘以其难入,则或诋以为用意太过,出于穿凿。彼不知《经》,无怪其然也。”

    陈氏曰:原甫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后集众说,断以己意,而为之传。传所不尽者,见之《意林》。

    其《传》用《公》《谷》文体,《说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𬭚希声撰。𬭚,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后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晁氏曰:张子厚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颍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晁氏曰: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二《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石林叶氏曰:苏子由专据《左氏》言《经》,《左氏》解《经》者无几,其凡例既不尽《经》,所书亦多违牾,疑自出己意为之,非有所传授,不若《公》《谷》之合于《经》。故苏氏但以《传》之事释《经》之文而已。《传》事之误者不复敢议,则迁《经》以成其说,亦不尽立《凡例》,于《经》义皆以为求之过。

    《朱子语录》曰:“苏子由解《春秋》,谓其从赴告” ,此说亦是。既书“郑伯突” ,又书“郑世子忽” ,据史文而书耳。定、哀之时,圣人亲见,据实而书。隐、桓之时,世既远,史册亦有简略处,夫子据史册写出耳。

    陈氏曰:其书专取《左氏》,不得已乃取二《传》啖赵。盖以一时谈《经》者不复信史,或失事实故也。

    《伊川春秋传》二卷。

    程子自序曰:“后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于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与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后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后知作室之用;于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一本无心事》。非上智不能也。故学《春秋》者,必优游涵泳,默识心通,然后能造其微也。后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于后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后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可复也。是《传》也,虽未能极圣人之蕴奥,庶几学者得其门而入矣。

    《朱子语类》曰:“或问伊川《春秋传》,曰:‘中间有说好处,如难理会处’” ,它亦不为决然之论。如说滕子来朝,以为滕本侯爵,后微弱,服属于鲁,自贬降而以子礼见鲁,则贡赋少,力易供。此说最好。程沙随之说亦然。

    陈氏曰: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后尤略。《序》文崇宁二年作,盖其晚年也。

    《刘质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于二程。伯淳尝语人曰:“它人之学,敏则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 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 有《李参序》。

    陈氏曰:“所解明正” 简切。

    《中兴国史志》绚传说多出于颐书,而颐以为不尽本意,故更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后解释多残阙。

    《春秋得法志例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久而不报,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后坐口语被斥。

    陈氏曰:蜀州晋原主簿遂宁冯正符信道撰。其父尧民希元为乡先生。正符三上礼部不第,教授梓遂学十年,著此书及《诗》《易》《论语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论》上之。熙宁末,中丞邓绾荐之,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书首辩王鲁“素王” 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皆正论也。

    巽岩李氏曰:“信道当熙宁九年,用御史邓文约荐,召试舍人院,赐出身。文约寻责守虢略,信道亦坐附会夺官归故郡。后又得冯允南所为墓铭。信道实事安逸,处士何群,其学盖得之群。群学最高,国史有传。其师友渊源果如此,则谓信道附会进取,或以好恶言之耳。王荆公当国,废《春秋》,不立学官,而信道学经,顾” 于《春秋》特详。邓御史严事王荆公不敢异,乃先以《得法志例》论言于朝,初不曰“宰相不喜此也。” 此亦可见当时风俗犹淳厚,士各行其志,不专以利禄故辍作御史殆加于人一等。然信道要当与何群牵联书国史,邓御史偶相知,适相累耳。余旧评如此。今无子孙,其书则为鬻书者擅易其姓名,属诸李陶。陶字唐夫,尝学于温公,号通经。李氏诸子,唐夫最贤,而得法《志例》,则实非唐夫。

    所论也。不知者妄托之。

    《绎圣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取《穀梁》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列国诸臣传》共六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列国诸臣传,效司马迁《史记》,凡一百三十有四人,十万馀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陈氏曰:当元祐中复制科,以苏辙荐,试六论,廷对切直,置下第,与堂除簿尉。所传诸臣,皆本《左氏》,有见于它书,则附其末,系之以“赞。” 诸赞论议纯正,文辞简古,于经、传多所发明。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冯山允南撰。普州人,澥之父也。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晁氏曰:皇祐间进士。杜谔集《释例繁露》《规过》《膏肓》《先儒同异篇》《指掌》《碎玉》《折衷》《指掌议》《纂例》《辩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论》《笺义》《总论》《尊王发微》《本旨》《辩要》《旨要》《集议》《索隐》《新义》《经社》三十馀家成一书,其后仍断以己意。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然使后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则于圣人之旨或有得焉。陈氏曰:“自《三传》” 及啖、赵诸儒议于孙氏经社,凡三十馀家,集而系之,时述以己意。有任贯者为之序。

    《春秋口义》五卷。

    陈氏曰: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隐在湖学,尝续之,不传。

    “《春秋皇纲论》《明例隐括图》”共六卷。

    陈氏曰: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间人。《馆阁目》有《通义》十二卷,未见。

    《左氏解》一卷。

    陈氏曰:专辩《左氏》为六国时人。其明验十有一事,题王安石撰,其实非也。

    《左氏邦典》二卷。

    陈氏曰:唐既潜亨撰。质肃之侄,自号“真淡翁。” 与其子愗问答而为此书。邹道乡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陈氏曰:彭门吴元绪撰。

    《春秋后传补遗》共二十一卷。

    陈氏曰:陆佃撰。《补遗》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钧,游之父也。

    “《春秋通训》《五礼例宗》”共二十六卷

    陈氏曰:直秘阁吴兴张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闻《春秋》于赵郡和仲先生某,初盖尝作《例宗》,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绳约中,迺近法家者流,子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然不肯尽谈,微见端兆,使学者自得之。” 予从事斯语十有馀年,始得其仿佛《通训》之作,所谓去例以求经略,微文而见大体者也。东坡一字和仲,所谓“赵郡和仲” ,其东坡乎?然《例宗》考究,亦为详洽。

    胡文定“《春秋传通例》《通旨》”共三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谷》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于《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销。其” 效,使中国扰乱,莫之过也。

    陈氏曰:绍兴中经筵所进。大纲本《孟子》而微旨多。

     以程氏之说为据,近世学《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

    所与其徒问答及其它议论条例,凡二百馀章。其子宁辑为一书。

    《中兴史志》曰:“安国书与孙觉合者十六七。”

    《朱子语录》曰:“胡文定《春秋》非不好,却不合这件事圣人意是如何下字,那件事圣人意又如何下字?” 要知圣人只是直笔,据见在以书,岂有许多忉怛?胡《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

    《春秋指南》十卷。

    晁氏曰: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 汪藻为之序。

    陈氏曰:专以编年《旁通》,该括诸国之事如指掌。又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辩疑》《杂论》诸篇略要义,多所发明。

    《春秋新传》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余安行撰。采三《传》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己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晁氏曰: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棐景先之解。

    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机括》一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石林“《春秋传》《春秋考》《春秋谳》”,共七十二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各有序。其序谳曰:“以《春秋》为用法之君而已,听之有不尽其辞则欺民,有不尽其法则欺君。” 凡啖、赵论三家之失为《辩疑》,刘氏广啖、赵之遗为《权衡》,合二书正其差误,而补其疏略,目之曰《谳》。其序考曰:“君子不难于攻人之失,而难于正己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是谳” 推之,知吾之所正为不妄也,而后可以观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后可以观吾《传》。其《序传》曰:“《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以其不知经也。《公谷传》‘义不传事,是以详于经而义未必当,以其不知史也’。” 乃酌三家,求史与经,不得于事则考于义,不得于义则考于事,更相发明以作《传》。其为书,辩订考究,无不精详。然其取何休之说,以十二公为法天之大数,则所未可晓也。

    《春秋经解本例》《例要》共十七卷

    陈氏曰:涪陵崔子方彦直撰。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遂不应进士举。黄山谷称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彦直,其人不游诸公。” 然则贤而有守可知矣。其学辩《三传》之是非,而专以日月为例,则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本旨》二十卷。

    陈氏曰:知饶州丹阳洪兴祖庆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经世之大法,通万世而无弊。” 又言:“《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为例,犹天本无度,历者即周天之数以为度。” 又言:“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学者独求于义,则其失迂而凿;独求于例,则其失拘而浅。” 若此类多先儒所未发,其解经义,精而通矣。兴祖尝为程瑀作《论语解序》,忤秦桧,贬昭州以死。

    《春秋正辞通例》共三十五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毕良史少董撰。良史为东京留守属官,东京再陷,留虏中三年,著此书。已而得归,表上之。

    《息斋春秋集注》十四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鄞高闶抑崇撰。其学专本程氏,《序》文可见。

    夹漈《春秋传》 《春秋考 地名》共十四卷

    其《通志》中《自述》曰:“按《春秋》之经,则《鲁史记》也。初无同异之文,亦无彼此之说。良由三家所传之书有异同,故是非从此起。臣作《春秋考》,所以是正经文,以凡有异同者皆是讹误。古者简编艰繁,学者希见亲书,惟以口相授。左氏世为楚史,亲见官书,其讹差少,然有所讹,从文起;公、《谷》汉之经生,惟是口传,其讹差多,然” 有所讹,从音起,以此辩之,了无滞碍。又有《春秋传》十二卷,以明经之旨,备见周之宪章。

    陈氏曰:“其学大抵工于考究,而义理多迂僻。”

    《春秋经解指要》共十四卷。

    陈氏曰: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龙撰。《指要》列谱例于前,其序专言“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于周之太史。” 隐之时,更周历而为鲁史。季宣博学通儒,不事科举,陈止斋师事之。季宣死当乾道九年,年四十。其为此书,实绍兴三十二年,盖甫二十岁云。

    《朱子语录》曰:“薛常州解《春秋》,不知如何率意如此,只是几日成此文字,如何说诸侯无史?内则尚有闾史。” 又如赵盾、崔杼事,皆史臣所书。

    《春秋集传》十五卷。

    陈氏曰:监察御史王葆彦光撰。朱新仲为作序。葆,周益公之妇翁也。其说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陈氏曰:吕本中撰。自“三《传》” 而下,集诸家之说,各记其名氏,然不过陆氏及两孙氏、两刘氏、苏氏、程氏、计嵩老、胡文定数家而已。大略如杜谔《会义》,而所择颇精,却无自己议论。

    《朱子语录》曰:“吕居仁《春秋》亦甚明白,正如某《诗传》相似。”

    《左传类编》六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分类《外、内传》、事实、制度、论议,凡十九门。首有纲领,数则兼采它书。

    《左氏博议》二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方授徒时所作。自序曰:“《春秋》经旨,不敢僭议,而枝辞赘喻,则举子所以资课试也。”

    《左氏说》三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于《左氏》一书,多有发明,而不为文,似一时讲说门人所抄。

    《朱子语录》曰:“东莱有《左氏说》,亦好,是人记录它言语。”

    《左氏国纪》 卷。

    徐得之撰。止斋陈氏序曰:“自荀悦、袁宏以两汉事编年为书,谓之左氏体,盖不知左氏于是始矣。昔夫子作《春秋》,博极天下之史矣,诸不在拨乱世、反之正之科,则不录也。左氏独有见于经,故采《史记》次第之,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以发明圣人笔削之旨云尔,非直编年为一书也。古者事言各有史,凡朝廷” 号令与其君臣相告语为一书,今书是已。被之弦歌,谓之“乐章” 为一书,今诗是已,有司藏焉,而官府、都鄙、邦国习行之为一书,今《仪礼》若《周官》之六典是已。自天子至大夫士民族传序为一书,若所谓帝系、世本是己,而他星卜、医祝皆各为书,至编年则必叙事,如春秋三代而上仅可见者《周谱》,它往往见《野史》《竹书》《穆天子传》之类。自夫子始以编年作经,其笔削严矣。左氏亦始合事。言二史与诸书之体,依经以作传,附着年月下,苟不可以发明笔削之指,则亦不录也。盖其辞足以传远,而无与于经谊,则别为《国语》。至夫子所见书,

     《左氏》有不尽见,又阙不敢为传,唯谨如此。后作者  顾以为一家史体,而读《左氏》者浸失其意见,谓不

    释经。是书之在亡几,无损益于《春秋》,故曰:“袁、荀二子为之”也。由是言之,徐子所为《左氏国纪》,曷可少哉?余读《国纪》,周平、桓之际,王室尝有事于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为侯,诗人美焉,而《经》不著。师行非一役,亦与《王风》刺诗合,而特书伐郑一事。王子颓之祸视带为甚,襄书而惠不书也。学者诚得《国纪》,伏而读之,因其类居而稽之,经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较然明矣。于是致疑,疑而思,思则有得矣。徐子殆有功于《左氏》者也。余苦不多见书,然尝见唐《左氏》史与《国纪》略同,而无所论断。今《国纪》有所论断矣,余故不复赞,而道其有功于《左氏》者为之序。

    《春秋比事》二十卷。

    陈同甫序之曰:“《春秋》继四代而作者也。圣人经世之志,寓于属辞比事之间,而读书者每患其难通。其善读则曰‘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考传之真伪,如此则经果不可以无传矣。游、夏之徒胡为而不能措一辞也?余尝欲即经以类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论其时,庶几抱遗经以见圣人之志’。” 客有遗余以《春秋总论》者曰:“是习《春秋》者之秘书也。” 余读之洒然有当于余心。虽其论未能一一中的,而即经类事以见其始末,使圣人之志可以舍传而独考,此其为志亦大矣。惜其为此书之勤,而卒不见其名也。或曰:是沈文伯之所为也。文伯名棐,湖州人。尝为婺之校官,因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锓诸木,以与同志者共之。

    陈氏曰:按湖州有沈文伯,名长卿,号审斋居仁,为常州倅,忤秦桧,贬化州,不名棐也。不知同甫何以云然,岂别名棐而字文伯者乎?然则非湖人也。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三卷。

    陈氏曰:林栗撰。其学专主《左氏》,而黜二《传》,故为《左氏传解》,表上之。

    止斋《春秋后传 左氏章指》共四十二卷。

    陈氏曰:陈传良撰。楼参政钥为之序。大略谓:“《左氏》存其所不书,以实其所书,《公羊》《穀梁》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而《左氏》实录矣。” 此章指之所以作也。若其它发明多新说,序文略见之。

    徐潮州《春秋解》十二卷。

    知潮州徐某德操撰。《水心序》略曰:“笺传之学,惟《春秋》为难工。经,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经而实史也。专于经则理虚而无证,专于史则事碍而不通,所以难也。年时闰朔,禘郊庙制,理之纲条,不专于史也。济西河曲丘甲田赋,事之枝叶,不专于经也,薛伯卒,经无预,然杞、滕、邾、莒之兴废固明也,诡诸卒,史无预,然戊寅甲” 子之先后固察也。观潮州此类,皆卓信明而笃矣。至于授霸者之权,彼与此夺;录夷狄之变,先略后详;诸侯群诛,大夫众贬。凡《春秋》始终,统纪所系,自《公》《谷》以来,画为义例,名分字别,族贵人微,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潮州殆鲜焉。然则理之熟,故经而非虚;事之类,故史而非碍。欤古人以教其国,而使人知深于是书者欤。虽然,《诗》《书》《礼》所以纪尧、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泽也,示不泯绝而已。或者遂谓一事一义皆圣人之用,则余未敢从也。

    《春秋经辩》十卷。

    陈氏曰:庐陵萧楚子荆撰。绍圣中,贡礼部不第。蔡京用事,与其徒冯澥书,言蔡将为宋王莽,誓不复仕死。建炎中,自号“三顾隐客” ,门人谥为清节先生。胡邦衡师事之,以《春秋》登甲科。归拜床下,楚告之。

    曰:“学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杀,学不可辱,毋祸吾《春秋》乃佳。” 邦衡志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庐陵胡铨邦衡撰。铨既事萧楚,为《春秋》学,复学于胡文定公安国,南迁后作此书,张魏公为之序。

    《春秋考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三传》《经》文之异者。

    《春秋类事始末》五卷。

    陈氏曰:朝请大夫吴兴章冲茂深撰。子厚之曾孙,叶少蕴之婿。

    《左氏发挥》六卷。

     陈氏曰:临川吴曾虎臣撰。取《左氏》所载事,时为之。

    论,“若《史评》” 之类。

    《春秋直音》三卷。

    陈氏曰:德清丞方淑智善撰。刘给事一止为作序。以学者或不通音切,故于每字切脚之下,直注其音。盖古文未有反切,为音训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颖辈于《汉书音义》可见。

    “《左传约说》 《百论》”,共二卷。

    陈氏曰:奉议郎新昌石朝英撰。又有《王道辩》一书,未板行,仅存其书于此篇之末,其为说平平,无甚高论。

    《左氏纪传》五十卷。

    巽岩李氏曰: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书,用司马迁《史记》法,“君臣各为记传。凡欲观某国之治乱,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毕陈于前,不复错见旁出,可省翻阅之勤。或事同而辞异者,皆两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简之度。” 虽编削附离,尚多不满人意,然亦可谓有其志矣。独所序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非史迁所记,质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别据它书,今姑仍其旧,以俟考求。又题“后在陵阳观沈存中《自志》。” 乃知此书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书不能满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春秋分记》九十卷。

    陈氏曰:卭州教授眉山程公说伯刚撰。以《春秋经传》仿司马迁书,为《年表》《世谱》《历天文》《五行》《地理》《礼乐》《征伐》《官制》诸书,自周、鲁而下,及诸小国四裔,皆汇次之,时有所论发,明成一家之学。公说积学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乱,忧愤以死,年才三十七。兄弟三人,皆以科第进中书舍人,公许其季也。

    《春秋三传分国纪事本末》 卷。

    夹江勾龙傅明甫撰。后溪刘氏序略曰:“勾龙君传习详考,又分国而纪之。自东周而下,大国、次国、特出,小国、灭国附见,不独纪其事与其文,而兼著其义。凡采其说者数十家。君盖嗜古尊经之士,确乎其能自信者也。”

    《春秋通说》十三卷。

    陈氏曰:永嘉黄仲炎若晦撰。端平中,尝进之于朝。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崇文总目》:左丘明撰。吴侍中领左国史亭陵侯韦昭解。昭参引郑众、贾逵、虞翻、唐因。二人皆吴臣。合凡五家为《注》,自所发正者二百十事。

    晁氏曰:班固《艺文志》有《国语》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书篇次与《汉志》同。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互有损益,不足疑也。要之《艺文志》审矣。陆淳谓与《左传》文体不伦,定非一人所为,盖未必然。范甯曰:“左氏富而艳。” 韩愈云:“左氏浮夸。” 今观此书,信乎其富艳且浮夸矣,非左氏而谁?柳宗元称“越语尤奇峻” ,岂特越哉?自楚以下类如此。

    巽岩李氏曰:“昔左丘明将传《春秋》,乃先采集列国之史,国别为语,旋猎其英华,作《春秋传》;而先所采集之语,草槁具存,时人共习传之,号曰《国语》,殆非丘明本志也。故其辞多枝叶,不若《内传》之简直峻健,甚者驳杂不类,如出它手。盖由当时列国之史,材有厚薄,学有浅深,故不能醇一耳。不然,丘明特为此重复之书” ,何耶?先儒或谓《春秋传》先成,《国语》继作,误矣。惟本朝司马温公父子能识之。

    陈氏曰:自班固志言左丘明所著,至今与《春秋传》并行,号为《外传》。今考二书,虽相出入,而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马子长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 又似不知所谓。唐啖助亦尝辩之。

    《朱子语录》曰:“《国语》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时语言论议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 。《国语》文字极困苦,振作不起。”

    《国语补音》三卷。

    陈氏曰: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为《国语音》者。近世传《旧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盖唐人。

    也。简陋不足名书,因而广之,悉以陆德明《释文》为主。陆所不载,则附益之。

    《非国语》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而其说多诬。淫惧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本诸理作《非国语》。” 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左传国语类编》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与《左传类编》略同,但不载纲领,止有十六门。又分《传》与《国语》为二。

    《汲冢师春》一卷。

    陈氏曰:晋汲郡魏安釐王冢所得古简,杜预得其《纪年》,知其《魏国史记》以考证《春秋》,别有一卷,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名曰《师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今此书首叙周及诸国世系,又论分野律吕为图,又杂录谥法卦变,与杜预所言纯集卜筮者不同,似非当时本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