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七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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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六卷目录

     春秋部汇考十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春秋考一

    经籍典第一百七十六卷

    春秋部汇考十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一

    春秋考一

    《春秋经》一卷。

    陈氏曰:“每事为一行。”广德军所刊古监本,晦庵又刻于临漳四经之一,其于《春秋》,独无所论著,惟以《左氏经》文刻之。李焘仁甫又定《春秋古经》一卷。眉山李氏《古经后序》曰:“《汉艺文志》有《春秋古经》十二篇,《经》十一卷,《隋、唐志》同。《古经》十二篇。十一卷者本《公羊》《穀梁》二家所传,吴士燮始为之注,隋氏载焉。”又有贾逵《春秋三家经训古》十二卷,《宋三家经》二卷。《唐志》又有李铉《春秋二传异同》十一卷,李氏《三传异同例》十三卷,冯伉《三传异同》三卷,《元和国子监修定春秋加减》一卷,士燮、贾逵、宋及李、冯、元和诸书,今皆不存,独抱遗经者,莫适为正。盖《公羊》得立,学官最先;《穀梁》次之,左氏最后,故士燮但注二家,不及《左氏》。贾逵既立,《左氏》始通三家。逵、燮并宋以下,异同加减文字悉已亡佚,莫知其举厝何也。隋末唐初,左学特盛,二家浸微。陆德明《音义》。《隋经籍志》皆云。自杜预集解《左氏》,合《经》《传》为一,正观十六年,孔颖达承诏修疏。永徽四年,长孙无忌等重上《正义》,丘明传学愈益盛矣。而仲尼遗经,无复单行,学者或从杜解抄出,独存《左氏》,摈落二家。幸陆德明与颖达同时于太学自释音义,兼存二家本书,仍各注《左氏》别字,顾亦无决择。德明为国子博士正观十七年也惟正元末陆淳《纂例》,列三《传》《经》文差缪,凡二百四十一条。自言“考校从其有义理者”,然往往亦言未知孰是,兼恐差缪不止二百四十一条,惜啖、赵《集传》今俱失坠,无从审覆耳。唐志陆质集注春秋二十卷又集传春秋纂例十卷春秋微旨二卷春秋辩疑七卷今存者惟纂例微旨辩疑耳余患苦此久矣,尝欲即三家所传,纯取遗经,心以为是者,则大书之,仍细书其不然者于其下。数十年间,游走东西,志弗获就。会潼川谢畴元锡来从余游,其治《春秋》极有功,因付以斯事。居三月而成书。旁蒐远引,不一而足,反说以约,厥功弥著。余抚其书,喜甚,亟刻板与学者共之。昔司马迁言:“《春秋》文成数万”,张晏曰:“《春秋》才万八千字”,迁误也。今细数之,更阙一千四百二十八字。数最易见者,尚尔诸误,何况圣人笔削之旨乎?余乡所谓心以为是者,众未必以为是也,亦独纂例考校,从其有义理者云耳。既心以为是,则于证据操舍,各具成说,其说自当别出。兹第刻《春秋纯经》,庶学者相与尽心焉。仍用《汉志》旧名,题曰《春秋古经》。十二公各为一篇,不复分为十一卷。盖卷第于《经》义初无当也。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 耳。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左氏》以为“蔑” ,《公榖》以为“昧” ,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 曰“昧乎” ;“筑郿” ,《左氏》以为“郿” ;公榖以为“微” ,则不知夫子所书曰“郿乎?” 曰“微乎” ,“会于厥慭” ;《公、谷》以为“屈银” ,则不知夫子所书曰“厥慭乎” ,曰“屈银” 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 、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于大义尚无所关也。至于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不宁唯是。《公羊》《穀梁》于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 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 是也。其馀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于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以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 ,杜征南亦以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于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谷》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搀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于三子之

    《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于千载之上,吾未之能信也。

    《易》有《彖》《象》,本与卦爻为二,而王弼合之。《诗》《书》有《序》,本与经文为二,而毛苌、孔安国合之。《春秋》有三传,亦本与经文为二,而治三传者合之。先儒务欲存古,于是取其已合者复析之,命之曰“古经。” 然《彖》《象》之与卦爻,《序》之与经,毛、孔、王三公虽以之混为一书,尚未尝以己意增损于其间,苟复析之,即古人之旧矣。读《春秋》一书,三《传》各以其说与《经》文参错,而所载之《经》文又各争异。盖事同而字异者,及邾仪父“盟于蔑” 、“于昧” 之类是也;事字俱异者,“尹氏” 、“君氏” 之类是也。元未尝书其事而以意增入者,“孔子生” 、“孔丘卒” 是也。然则自三传中所取出之经文,既有争异,又有增益,遽指以为夫子所修之《春秋》,可乎?然择其差可信者而言之,则《左氏》为优,何也?盖《公羊》《穀梁》直以其所以作传文搀入正经,不曾别出,而《左氏》则《经》自经而《传》自传。又杜元凯《经传集解序文》以为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则左氏作《传》之时,《经》文本自为一书,至元凯始以《左氏传》附之经文各年之后,是《左氏传》中之《经》文,可以言古经矣。然获麟而后引《经》,以至“仲尼卒” ,则分明增入。杜注亦自以为《春秋》本终于获麟,弟子欲记圣师之卒,故采《鲁史记》以续夫子之经而终于此。然则既续之于获麟之后,宁保其不增益之于获麟之前,如《公》《谷》所书“孔子生” 之类乎?是亦未可尽信也。

    《春秋左氏传》三十卷。

    刘子骏曰:“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谷》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其详略不同也。”杜元凯曰:“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辨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文缓,其旨远,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优而柔之,使自求之,餍而饫之,使自趋之。”《趋》,七住反,又七俱反。若江海之浸,膏泽之润,涣然冰释,怡然理顺,然后为得也。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诸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然亦有史所不书即以为义者,此盖《春秋》新意,故传不言“凡”,曲而畅之也。其经无义例,因行事而言,则传直言其归趣而已,非例也。

    陈氏曰:自昔相传,以为左丘明撰。其好恶与圣人同者也。而其末记晋智伯反丧于韩、魏,在获麟后二十八年,去孔子没亦二十六年,不应年少后亡如何?又其《书》称“虞不腊矣” ,见于《尝酎》及“秦庶长” ,皆战国后制,故或疑非孔子所称。左丘明别自是一人为史官者。其释《经》义例,虽未尽当理,而具得当时事实,则非二《传》之比也。

    《朱子语录》曰:左氏之病,是以成败论是非,而不本于义理之正。尝谓左氏是个猾头熟事,趋炎附势之人,《左氏传》是个博记人做,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它事,皆功利之说 。” 国秀问三传优劣,曰:“《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 。孔子作《春秋》当时,亦须与门人讲说,所以《公》《谷》《左氏》得个源流,只是渐渐讹舛,当初若全无传授,如何凿空撰得?

    《石经左氏传》三十卷。

    晁氏曰:不题所书人姓氏,亦无年月。按文不阙唐讳及国朝讳,而阙“祥” 字,当时孟知祥僭位后刊名也。

    《春秋公羊传》十二卷。

    晁氏曰:戴宏序云:“子夏传之公羊高,高传其子平,平传其子地,地传其子敢,敢传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与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其后传董仲舒,以《公羊》显于朝。又四传至何休,为经传集诂,其书遂大传。” 郑元曰:“《公羊》善于谶,休之注引谶为多。”

    《石经公羊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田况皇祐初知成都日刊石。《国史艺文志》云:“伪蜀刻《五经备注传》,为世所称。” 以此言观之,不应无《公》《谷》,岂初有之,后散毁耶?

    《春秋穀梁传》十二卷。

    晁氏曰:应劭《风俗通》称《穀梁》“名赤,子夏弟子” ,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阮孝绪则以为名俶,字元始,皆未详也。自孙卿、申公至蔡千秋、江翁,凡五传,至汉宣帝好之,遂盛行于世。

    《石经穀梁传》十二卷。

    晁氏曰: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按文不阙唐及伪蜀讳,而阙“恒” 字,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

    《后意》者,亦是田况也。

    《朱子语录》。问:“《公》《谷》如何?” 曰:“据它说,亦是有那道理。但恐圣人当初无此等意。如孙明复赵啖陆淳胡文定皆说得好,道理皆是如此。但后世因《春秋》去考时,当如此区处。若论圣人,当初作《春秋》时,其意不解,有许多说话 。《公羊》《穀梁》考事甚疏,然理义却精。此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不曾见国史 。” 问:“《公》《谷传》” 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黄中说止是一人。但看文字,疑若非一手者。” 或曰:“疑当时皆有所传授,其后门人弟子始笔之于书耳。” 曰:“想得皆是齐鲁间儒。其所著之书,恐有所传授,但皆杂以己意,所以有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圣人之旧。”

    《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三十卷。

    晁氏曰: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贾景伯父子、许惠卿、颖子严之注,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故题曰《经传集解》。其发明甚多,古今称之。然其敝则弃《经》信《传》,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传》载秦败绩,而《经》不书,以为晋直秦曲,则韩役书战,时公在师,复不须告;克获有功,亦无所讳,于《左传》之例皆不合。不曰《传》之缪,而猥称经文,阙漏其尢甚者至如此。陈氏曰:“其述作之意,序文详之矣。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后世以为左氏忠臣者也。其敝或弃《经》而信《传》于传,则忠矣,如《经》何?”

    夹漈郑氏曰:“杜预解《左氏》,颜师古解《汉书》,所以得忠臣之名者,以其尽之矣。《左氏》未经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杜氏之后,后人不能措一辞;《汉书》未经颜氏之前凡几家,一经颜氏之后,后人不能易其说,总有措辞易说之者,如朝月晓星,不能有其明也。如此之人,方可以解经。苟为文言多而经旨不见,文言简而经” 旨有遗。自我说之后,后人复有说者,皆非笺释之手也。传注之学起,如此二人其殆庶几乎!其故何哉?古人之言所以难明者,非为书之理意难明也,实为书之事物难明也;非为古人之文言难明也,实为古人之文言有不通于今者之难明也。能明乎《尔雅》之所作,则可以知笺注之所当然;不明乎《尔雅》之所作,则不识笺注之旨归也。善乎,二子之通《尔雅》也,颜氏所通者训诂,杜氏所通者星历地理。当其颜氏之理训诂也,如与古人对谈;当其杜氏之理,星历地理也,如羲和之步天,如禹之行水。然亦有所短,杜氏则不识虫鱼鸟兽草木之名,颜氏则不识天文地理。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杜氏于星历地理之言,无不极其致,至于虫鱼鸟兽草木之名,则引《尔雅》以释之。颜氏于训诂之言甚畅,至于天文地理则阔略焉。此为不知,为不知也。其他纷纷,是何为者,释是何经,明是何学。

    《公羊传诂解》十二卷。

    陈氏曰:汉司空掾任城何休邵公撰。休为太傅陈蕃属,蕃败,坐禁锢,作《解诂》覃思不窥门十七年,又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党禁解》,拜议郎,终谏议大夫。其书多引谶纬,其所谓“黜周王,鲁变周文,从殷质” 之类,《公羊》皆无明文。盖为其学者相承有此说也。三科九旨,详具《疏》中。

    《穀梁传解》十二卷。

    晁氏曰:自汉、魏以来,《穀梁》注解有尹更始、唐固、糜信、孔演、江熙等十数家,而范甯皆以为肤浅,于是帅其长子参、中子雍、小子凯、从弟邵及门生故吏,商略名例,博采诸儒同异之说,成其父汪之志。尝谓《三传》之学,《穀梁》所得最多;诸家之解,范甯之论最善。

    陈氏曰:晋豫章太守顺阳范甯武子撰。甯尝谓王、何之罪,深于桀、纣,著论以排之。仕为中书侍郎,其甥王国实惮之,乃相驱扇,因求外补,抵罪,会赦免。甯以为《春秋》惟《穀梁氏》无善释,故为之注解。其序云:“升平之末,先君税驾于吴,帅门生故吏、兄弟子侄,研讲《六籍》《三传》。” 盖甯父汪为徐、兖二州,北伐大利,屏居吴郡时也。汪没之后,始成此书。所集诸家之说,皆记姓名。其称“何休曰” 及“郑君释之” 者,即所谓“发墨守,起废疾” 也。称“邵曰” 者,甯从弟也。称泰曰、雍曰:“凯曰” 者,其诸子也。汪范,晷之孙,晷在《良吏传》。自晷至泰,五世皆显于时。甯父子祖孙同训释经传,行于后世,可谓盛矣。泰之子晔,亦著《后汉书》,以不轨诛死,其家“始亡。”

    《春秋繁露》十七卷。

    晁氏曰:汉董仲舒撰。史称“仲舒说《春秋》事,得失闻举” 、“《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馀万言,皆传于后世。” 今溢而为八十二篇,又通名《繁露》,皆未详。隋、唐卷目与今同,但多讹舛。

    《崇文总目》:“其书尽。”阙。八十二篇,义或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间篇第亡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题篇

    疑“后人取而附着” 云。

    陈氏曰:“按隋、唐及国史志,卷皆十七,《崇文总目》凡八十二篇,《馆阁书目》止十卷,萍乡所刻亦财三十七篇。” 今本乃楼攻愧得潘景宪本,卷篇皆与前志合,然亦非当时本书也。先儒疑辨详矣。其最可疑者,本传所载着书百馀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属,今总名曰《繁露》” ,而《玉杯》《竹林》则皆其篇名,此决非其本真。况《通典》《御览》所引,皆今书所无者,尤可疑也。然古书存于世希矣,姑以传疑存之可也。又有写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庄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别为一卷。前本虽八十二篇,而阙文者三,实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蕃露》曰:“右《繁露》十七卷,绍兴间董某所进。臣观其书,辞意浅薄,间掇取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伦比,臣固疑非董氏本书矣。又班固记其说《春秋》凡数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今董某进本,通以《繁露》冠书,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读《太平寰宇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董氏今书无之。《寰宇记》曰:‘三皇驱车抵谷口’。《通典》曰:‘剑之在左,苍龙之象也。冠之在首,元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此数语者,不独今书所无,且其体致全不相似,臣然后敢言今书之非本真也。” 牛亨问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 答曰:“缀玉而下垂,如繁露也。” 则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从,假以名书也。以杜、乐所引,推想其书,皆句用一物,以发己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则玉杯、竹林同为托物,又可想见也。汉、魏间人所为文,名有《连珠》者,其联贯物象,以达己意,略与杜、乐所引同。如曰“物胜权则衡殆,形过镜则影穷” 者,是其凡最也。以连珠而方古体,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欤?其名其体,皆契合无殊矣。

    又曰:“淳熙乙未,子佐达。”按:三字一作“予。” “佑” 、“蓬” 俱未详。监,馆本有《春秋繁露》,既尝书所见于卷末,而正定其为非古矣。后又因读《太平御览》,凡其部汇列叙《古繁露》语特多,如曰:“禾实于野,粟缺于仓”,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则五谷伤,土千金则五谷不成。张汤欲以鹜当凫祠祀宗庙,仲舒曰:‘鹜非凫,凫非鹜,愚以为不可’。”又曰:“以赤统者,帻尚赤。”诸如此类,亦皆附物著理,无凭虚发语者,然后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谬也。《御览》,太平兴国间编辑,此时《繁露》之书尚存,今遂逸不传,可叹也已。

    《春秋决事》比 卷。

    《崇文总目》:汉董仲舒撰。丁氏平,黄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武帝数遣廷尉张汤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献帝时应劭所上仲舒《春秋断狱》,以为几焚弃于董卓,荡覆王室之时者也。仲舒通经醇儒,《三策》中所谓“任德不任刑” 之说,“正心” 之说,皆本《春秋》以为言。至引《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 ,以折江都王,尤为深得圣经贤传之旨趣。独灾异之对,引两观桓、僖亳社火灾,妄释经意,而导武帝以果于诛杀,与素论大相反,西山真公论之详矣。决事比之书,与张汤相授受,度亦《灾异对》之类耳。帝之驭下,以深刻为明。汤之决狱,以惨酷为忠,而仲舒乃以经术附会之。王何以老庄宗旨释经,昔人犹谓其罪深于桀纣,况以圣经为缘饰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杀乎?其罪又深于王,何矣?

    又按《汉·刑法志》言:“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下,张汤以峻文决理,于是见知,腹诽之狱兴。” 《汤传》又言,“汤请博士弟子治《春秋尚书》者,补廷尉史。” 盖汉人专务以《春秋》决狱,而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缘假饰,往往见二《传》中所谓“责备” 之说,诛心之说,无将之说,与其所谓巧诋深文者相类耳。圣贤之意岂有是哉!常秩谓孙复所学《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释例》十五卷。

    晁氏曰:晋杜预注。凡四十部。集《左传》诸例及地名、谱第、历数,偕显其同异,从而释之,发明尤多。昔人称预为《左氏》忠臣,而预自以为有传癖,观此尤信。陈氏曰:唐刘蕡为之序。

    《崇文总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盲》九卷。

    《崇文总目》:“汉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贾逵事,因记《左氏》所短,遂颇流布,学者称之,后更删补为定。” 今每事《左方》,辄附郑康成之学,因引郑说,窜寄何书云。书今残逸,第七卷亡。

    陈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书,郑康成作《针膏》。

    肓,起废疾,发墨守以排之。休见之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 今其书多不存,惟范甯《穀梁集解》载休之说,而郑君释之,当是所谓起废疾者。今此书并存二家之言,意亦后人所录。《馆阁书目》阙第七篇,今本亦正。阙宣公,而于第六卷分文。十六年以后为第七卷,当并合。其十卷止于昭公,亦阙定、哀,固非全书也,而错误殆未可读,未有它本可正。

    《春秋述议传》四十篇。

    《崇文总目》:“隋东京太学博士刘炫撰。本四十篇,唐孔颖达《正义》盖据以为说而增损之,今三十九篇亡。”

    《春秋正义》三十六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祭酒孔颖达撰。按汉张苍、贾谊、尹咸、郑众、贾逵皆为诂训,然参用《公》《谷》二家。至晋杜预专治《左氏》,其后有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据杜说。贞观中,颖达据刘学而损益之,长孙无忌等又复损益,其书乃定。皇朝孔淮等奉诏是正。

    晁氏曰:自杜预专治《左氏》学,其后沈文阿、苏宽、刘炫皆有《义疏》,而炫性矜伐,雅好非毁,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馀事,义特浅近,然比诸家犹有可观。今书据以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补焉。

    陈氏曰:自晋、宋传杜学,为《义疏》者沈、苏、刘。沈氏义例粗可,经传极疏。苏氏不体本文,惟攻贾服、刘炫好规杜失,比诸《义疏》,犹有可观。

    《春秋公羊疏》三十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援证浅局,出于近世。或云徐彦撰。皇朝邢昺等奉诏是正,始令太学传授,以补《春秋》三家之旨。

    晁氏曰:其书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本其说曰:“何氏之意,三科九旨正是一事尔。总而言之,谓之三科,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此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四裔,此三科九旨也。”

    陈氏曰:《广州藏书志》云:“世传徐彦,不知何代。” 意其在贞元、长庆后也。

    《春秋穀梁传疏》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国子四门助教杨勋撰。皇朝邢昺等奉诏是正,令太学传授。

    《春秋摘微》四卷。

    晁氏曰:唐卢仝撰。其解《经》不用《传》,然旨意甚疏。韩愈谓“《春秋》三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 ,盖实录也。祖无择得之于金陵,《崇文总目》所不载。

    㢲岩李氏曰:仝治《春秋》,不以传害《经》,最为韩愈所称。今观其书,亦未能度越诸子,不知愈所称果何等义也。旧闻仝解惠公、仲子曰“圣辞也” ,而此乃无之,疑亦多所亡逸云。

    《春秋集传纂例》《辩疑》共十七卷

    《崇文总目》:唐给事中陆淳纂。初,淳以三家之传不同,故采获善者,参以啖助、赵匡之说,为《集传》;《春秋》。又本褒贬之意,更为微旨,条别三家,以朱墨记其胜否,又摭三家得失与《经》戾者,以啖、赵之说订正之,为《辩疑》。

    晁氏曰:啖助字叔佐,闽人。赵匡字伯修,天水人。《微旨》自为序。公武尝学《春秋》,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大抵啖、赵以前学者皆专门名家,苟有不通,宁言经误,其失也固陋。啖、赵以后学者,喜援《经》击《传》,其或未明,则凭私臆决,其失也穿凿。均失乎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啖氏制《统例》,分别疏通其义;赵氏损益,多所“发挥,今纂而合之,凡四十篇。” 陈氏曰:“初,润州丹阳主簿赵郡啖助叔佐明《春秋传》,洋州刺史河东赵匡伯淳,质从助及伯淳传其学。助考三《传》,舍短取长,又集前贤注释,补以己意,为《集传》《集注》。” 又撮其纲例,目为《统》。助卒,质与其子异,缮录以诣伯淳,请损益焉。质随而纂会之。大历乙卯岁,书成。质本名淳,避宪宗讳改焉,故其书但题“陆淳助之学” ,以为《左氏》叙事虽多,解意殊少。《公》《谷》传经密于《左氏》,至赵陆则直谓《左氏》浅于《公》《谷》,诬谬实繁,皆孔门后之门人。但《公》《谷》守经,《左氏》通史,其体异尔。丘明,夫子以前贤人,如史佚、迟任之流,焚书之后,学者见传及《国语》俱题《左氏》,遂引以为丘明。且《左传》《国语》“文体不伦,序事多乖,定非一人所为也。” 盖左氏广集诸国之史以解《春秋》,子弟门人见事迹多不入《传》,或复不同,故各随国编之,以广异闻。自古岂止一丘明姓《左》乎?按汉儒以来,言《春秋》者,惟宗三《传》。三《传》之外,能卓然有见于千载之后者,自啖氏始,不可没也。《唐志》有质《集注》二十卷,今不存。然《纂例〈辩疑〉》中大略具矣。又有《微旨》二卷,未见质。梁陆澄七世孙,仕通显,党王叔文,侍宪宗东宫,会卒,不及贬。然则其与不通《春秋》之义。

    者相去无几耳

    《春秋加减》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和时国子监承诏修定,以此经字文多少不同,故志其增损,以防差驳。”

    陈氏曰:元和十三年国子监奉敕定,不著人名。校定偏旁,若《五经》文字之类。此本作“小缋册” ,财十馀板,前有睿思殿书籍印,末称“臣雩校定。” 盖承平时禁中书也,不知何为流落在此。

    《春秋折衷论》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岳撰。以三家异同三百馀条,参求其长,以通《春秋》之义。

    晁氏曰:其书以《左传》为上,《公羊》为中,《穀梁》为下,比其异同而折衷之。岳,唐末十上春官,晚乃从锺傅,辟为江西从事。

    《春秋指掌》十五卷。

    《崇文总目》:唐试左武卫兵曹李瑾撰。瑾集诸家之说为序义、凡例各一篇,称“孔颖达正义为五篇,采抚馀条为《碎玉》一篇,凡先儒异同辩正得失为三篇,取刘炫规过申证其义为三篇” ,大抵专依杜氏之学以为说云。

    巽岩李氏曰:“其第一卷新编《目录》,多取杜氏《释例》及陆氏《纂例》,瑾所自著无几,而序义以下十四卷,但分门抄录。孔颖达《左氏正义》皆非瑾所自著也。学者第观《正义》及二例,则此书可无。且瑾之意,特欲以备科试应猝之用耳,初不为经设也。其名宜曰《左氏传指掌》” ,不当专系《春秋》。本朝王尧臣《崇文总目》及李俶《图书志》皆以《先儒异同》《规过》《序例》等篇为瑾笔削,盖误矣。写本或讹舛,复用《正义》删修之,乃可读。惟篇首数序,瑾所自著者,既无参考,亦不敢以意改定,姑仍其误云。

    《春秋通例》 卷。

    《崇文总目》:唐陆希声撰。因三家之例,裁正其冗,以通《春秋》之旨。

    《春秋图》 卷。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以《春秋》所载车服、器用、都城、井邑之制,缋而表之。

    《春秋》,指元 卷。

    《崇文总目》:唐张杰撰。摘《左氏传》文,申释其义。

    《春秋精义》 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汇事于上,分抄杜氏、孔颖达言数家之说,参《释文》。

    演《左氏传谥族图》 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左氏》学《世谱》增广之,贯穿系序,差无遗略。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元撰。以《春秋》官谥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但不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于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于《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 ,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晢” 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晢,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

    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左氏传引帖新义》 卷。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核经具对。”

    《春秋纂例》 卷。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 以《春秋左氏》《公》《谷》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于它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 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

    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 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托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后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釐

    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发,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 卷。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述《春秋》周及诸侯世次,齐、鲁大国公子、公孙。初不详备,其后传写,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备讨阅。

    《春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黄帝至周,见于春秋诸国世系传,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书目》,《春秋大夫世族谱》十三卷,顾启期撰。而杜预《释例》自有《世族谱》一卷。今书与《释例》所载不同,而本或题云“杜预撰” 者,非也。疑此乃启期所撰云。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宗族名、谥谱》 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 略采《春秋》三传诸国公卿大夫姓名谥号。

    《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记蛮夷、戎狄之事。” 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馀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

    晁氏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后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经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于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陈氏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 ,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相服。此殆其时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