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汇编 文学典 第二百六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卷
理学汇编 字学典 第二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字学典

     第一卷目录

     字学总部汇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则 炎帝神农氏一则 黄帝有熊氏一则 少昊金天氏一则

      颛顼高阳氏一则 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夏后氏总一则

      周总一则 成王一则

      秦始皇帝一则

      汉武帝一则 平帝元始二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一则 和帝一则 灵帝熹平二则

      晋武帝咸宁一则

      南齐武帝一则

      梁简文帝一则

      北魏世祖始光一则 太延一则 世宗延昌一则

      北周太祖一则

      唐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文宗开成一则

      辽太祖神册一则 天赞一则

      宋太宗雍熙一则 神宗一则 哲宗元祐一则 绍圣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钦宗靖

      康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金太祖天辅一则 熙宗皇统一则 章宗明昌二则

      元世祖至元七则 武宗大德一则 文宗至顺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字学典第一卷

    字学总部汇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造书契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太昊伏羲氏造书契,以代结绳 之政。”

    按《通鉴前编》,“太昊德合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 以《河图》《洛书》。于是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中观万 物之宜,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书制有六, 一曰象形,二曰假借,三曰指事,四曰会意,五曰转注, 六曰谐声。使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

    释义书画字也。一曰“象形”,谓日月之类,象日月形体而为之也。“二曰会意”,谓武、信之类,止戈为武,人言为信,会合人意也。三曰“转注”,谓《考》《老》之类,建类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故名《转注》也。四曰“处事”,谓上下之类,人在一上为上,人在一下为下,各有其处,事得其宜,故曰“处事”也。五曰“假借”,谓令长之类,一字两用也。六曰“谐声”,谓形声一也,如江河之类,皆以水为形,以工可为声也。 又曰:时有龙马负图出于河之瑞,因而名官。命朱襄为飞龙氏造书契。

    按:唐韦续《五十六种书法》:“太昊庖牺氏获景龙之瑞, 始作《龙书》。”

    按《路史》:太昊伏戏氏以龙纪官,百师服皆以龙名,作 为龙书,以立制号。而同文稽夬象,肇书契,以代结绳 之政。百官以治,万民以察,而文籍繇是兴矣。

    炎帝神农氏始作八穗书

    按《史记补三皇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炎帝神农 氏因上党羊头山始生嘉禾八穗,作《八穗书》。”

    按《路史》“炎帝神农氏命屏封作穗书,以同文攽令。”

    黄帝有熊氏命苍颉作字始有鸟篆云书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外纪》,“帝命苍颉为左史, 沮诵为右史。苍颉见鸟兽之迹,体类象形而制字,使 天下义理必归文字,文字必归六书。”

    按《淮南子本经训》:“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造书契》则诈伪萌生,去本趋末,弃耕作之业,而务锥刀之利。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鬼恐为书文所劾,故“夜哭。”

    按《孝经援神契》:“奎主文章,苍颉效象,洛龟曜书,丹青 垂萌画字。”宋均注曰:“奎星屈曲相钩,似文字之画,苍 颉视龟而作书,则河洛之应,与人意所惟通矣。” 按韦续《书法》:黄帝史苍颉写鸟迹为文,作篆书,因卿 云作云书,亦黄帝时也。

    按《路史》:“仓帝史皇氏,名颉,姓侯冈,龙颜侈哆,四目灵 光。”

    《苍颉庙碑》云:“苍颉天生德于大圣,四目灵光,为百王作宪。”其铭曰:“穆穆圣苍,熹平六年立。”按《春秋演孔图》及《春秋元命苞》叙帝王之相云:“苍颉四目,是谓并明;颛帝戴于,是谓崇仁帝。”“戴干,是谓清明;尧眉八采,是谓通明;舜目重童,是谓无景;禹耳三漏,是谓大通;汤臂三肘,是谓柳翼;文王四乳,是谓含良;武王=齿,是谓刚强。”不及人臣也。故索靖《草书状》曰:“圣皇御世,随时之宜。苍颉既王,书契是为。”而《世纪》乃言:黄帝史官。苍颉取象,鸟迹始作文

    《字记》其言动,策而藏之,名曰“书契” ,妄也。

    “上天作令,为百王宪。”“实有睿德,生而能书。”及受《河图》 绿字。

    《河图玉版》云:“苍颉为帝南巡狩,登阳虚之山,临于元扈洛汭之水,灵龟负书丹甲青文以授帝,谓苍颉。阳虚山在上洛。”

    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 羽山川,掌指而刱文字,形位成文,声具以相生为字, 以正君臣之分,以严父子之仪,以肃尊卑之序。法度 以出,礼乐以兴,刑罚以著。为政立教,领事辨官,一成 不外于是而天地之蕴尽矣。

    苍帝所制,乃古文虫篆,孔壁古文蝌蚪书,即其体也。《魏略》言邯郸淳善《苍颉虫篆》是矣。自苍颉至周宣,皆《苍颉》之体也。《宣王纪》:其史籀始作大篆十五篇,号曰《篆籀》,与苍颉二体,所谓古文,因而用之。卫恒云:苍颉造书,因而遂滋,则谓之字。字有六义,至三代不变改,故孔颖达云:“苍颉至今,字体虽变,而六体之本,古今” 不易。《汉志》云: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始为作训,子云因作《训纂》。此书断所以为《吕氏书》言苍颉造大篆为非,谓若苍造大篆,则置古文于何地?古文为本篆,籀其子孙矣。《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作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 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滋蔓而相生尔。

    “天为雨粟”,“鬼为夜器,龙乃潜藏。”

    《论衡》曰:“河出图,洛出书,圣帝之瑞。” 苍颉作文字业,与天地同指,与鬼神合,何非何恶,而致雨粟鬼哭之怪哉?图书文章,与作书何异?使天地鬼神恶人作书,则图书出,乃无此怪,或苍颉作书适与之会尔,盖一说也。

    文字备于以存乎记注,乃“著绩别生”,“正名孚号”,而升 封于介丘。纪文字以昭异世,而文辞日昌矣。

    按《云笈七签》:“帝服斋中宫有大鸟衔图,体备五色,三 文成字。又至翠妫之泉,有黄龙负图而出于河,其图 五色毕具,白图兰叶而朱文,帝令侍臣写之,以示天 下,曰河图书。”帝既得龙凤之图,书苍颉之文,即制文 章,始代结绳之政,以作书契。按苍颉或言黄帝臣或言苍帝皆难确据姑两

    存之

    少昊金天氏始作鸾凤之书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少昊金天氏 作鸾凤书,以鸟纪官,文章衣服,取象古文。”

    按《路史》:少昊青阳氏即位,诸福之物毕至,爰书鸾凤。

    颛顼高阳氏作科斗书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科斗书者,因 科斗之名,故饰之以形,不知年代,或云颛顼高阳氏 所作。”

    按《路史》:帝颛顼高阳氏文龙负图,于是书科斗。 按《玉海书序》,孔壁得科斗文字书,始云高阳氏作。 按释之《金壶记》高阳氏状科斗之形,作科斗书,亦曰 篆文。

    帝喾高辛氏始作人形书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帝喾高辛氏 以人纪事,作仙人形书,车器衣服皆为之。”

    陶唐氏

    帝尧始作龟书

    按《史纪》,《五帝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帝尧陶唐氏 因灵龟负图作《龟书》。”

    按《续文献通考》:“陶唐之世,南裔有越裳氏重译来朝, 献神龟,盖千岁,方三尺馀,背有蝌蚪文,记开辟以来, 尧命录之,谓之龟历。”

    夏后氏

    夏后氏始作《钟鼎书》。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夏后氏作钟鼎 书”,以钟鼎形为象也。

    文王始作《鸟书》,武王又作《鱼书》。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按韦续《书法》:“周文王时,赤雀 衔书集户,武王丹乌入室。以二祥瑞,故作《鸟书》。”《周 法》鱼书者,因素鳞跃舟所作。

    成王六年制保氏教国子以六书按竹书纪年成王六年作周礼按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

    六、《书》

    订义郑司农曰:“《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贾氏曰:“《六书》象形之等,皆依许氏《说文》。书有六体,形声实多,江河之类;左形、右声,鸠鸽之类;右形左声,草藻之类;上形、下声,婆娑之类;上声、下形,圃国之类;外形、内声,阛阓衡御之类;外声、内形。”

    ====始皇帝命李斯作大篆又删古文为小篆书====
    考证
    按《史记始皇帝本纪》,不载。按蒙恬《笔经》,尚方大篆,

    字皆古体,莫测其文。李斯遂删其繁冗,取其合宜,参 为小篆。后刻诸名山碑篆玉玺铜人等,斯之下笔,赵 高以下,咸见伏焉。

    按许慎《说文序》:“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 古文,其后分为七国,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取史籀大 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大发隶卒,兴役 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而古文由此绝 矣。”

    按《水经注》:秦始皇登于峄山之上,命丞相李斯以大 篆勒铭山岭,名曰“昼门。”

    “按《续文献通考》,李斯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 亦曰秦篆,世谓之‘玉著篆,又谓之八分小篆。盖比籀 文十存其八’。”云。圻按:“小篆之体又复有八:曰鼎、小篆, 曰薤叶,曰垂露,曰悬针,曰缨络,曰柳叶,曰剪刀,曰外 国胡书。古文可谓上古,大篆谓中古,小篆谓下古。 又按《续通考》,程邈增减大篆,去其繁复,为隶人佐书, 故”名隶书。又曰:佐书,秦之权量所刻是也。不为体势, 与汉款识篆文相类,非有挑法之隶也。

    武帝作灵芝书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按韦续《墨薮》,汉武代有灵 芝三茎生于殿前,遂歌芝房之曲,因述为灵芝书,又 名芝英。 又按《墨薮》,武帝有鼎小篆,汾阴得鼎而作 也。

    平帝元始 年征天下通小学者各记字庭中扬雄取作训纂篇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艺文志》:“元始中,征天下 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字于庭中。扬雄取其有用 者以作《训纂篇》,顺续《苍颉》,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 八十九章。臣复续扬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三章,无‘复’” 字。六艺群书所载略备矣。《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 宣帝时,征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 子杜林,为作《训故》并列焉。《训纂》一篇,扬雄作《别字》十 三篇.,杜林《苍颉训纂》一篇,《苍颉传》一篇,杜林《苍颉故》 一篇.。 按《扬雄传》,“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也。年四十 馀,游京师秦赋,除为郎,给事黄门。及王莽篡位,转为 大夫。时校书天禄阁刘棻尝从雄学作奇字,有好事 者载酒肴从游学。”

    元始 年,安汉公王莽复定《六书》之制,又改“叠”字为 三田。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许慎《说文序》,“亡新居摄, 使大司空甄丰等校定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 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书, 四曰佐书,五曰缪篆,六曰《鸟虫》。”

    按:《续文献通考》:“王莽以叠字三日太盛,改为三田。”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七年马援奏请郡国印章宜荐通晓古文字者从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按《马援传》,“光武建武 十七年,玺书拜援伏波将军。”

    援上书曰:“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为‘白下羊,承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奏可。

    章帝始作章草书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按《法书要录》,章草本汉 章帝书也。今《淳化官帖》有“海咸、河淡”,其书为后世章 草。宗建初中,杜度善草书,见称于章帝,上贵其迹,诏 使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

    和帝命贾逵修理旧文许慎并撰说文字解及古文孝经并上秘府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按《许慎传》:“慎少博学,时 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为郡功曹,举孝廉,再迁除洨 长,作《说文解字》十四篇。”

    按《书史会要》:“贾逵,和帝时修理《苍颉旧史》。”

    按《续文献通考》:“和帝时,申命贾逵修理旧文。于是许 慎采史籀、李斯、扬雄之书,博访通人,考之于逵,作《说 文解字》,六艺群书之诂,皆训其意,而天地鬼神、山川 草木、鸟兽虫鱼,杂物奇怪,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 毕载。许慎又学《孝经》孔氏古文说。”《古文》《孝经》者,孝昭 时鲁国三老所献,建武时给事中议论,卫宏所校,皆 口传,官无其说。许慎复撰具一篇,和帝时与《说文》并 上秘府。

    灵帝熹平四年诏诸儒正五经文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 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按《儒林传序》:“四年诏 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 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按《蔡邕传》:“邕字伯喈,陈留人也。建宁三年,召拜郎中,校书东观。邕 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 平四”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谿典、光禄大夫杨赐、谏 议大夫马日䃅、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 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册于碑,使工镌 刻,立于太学门外。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 千馀两,填塞街陌。

    按《文献通考》:“灵帝熹平四年,立《石经》于太学,命议郎 蔡邕为古文篆隶三体书之。”

    熹平六年,诏求工鸟篆书者,帝自造《羲皇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按《蔡邕传》:“初,帝好学,自 造《羲皇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诸为尺牍 及工书鸟篆者,皆引召,遂至数十人。”

    武帝咸宁五年得竹简小篆诏藏秘府而以今文写之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冬十月,汲郡人不准掘 魏襄王冢,得竹简小篆古书十馀万言,藏于秘府。” 按《束晰传》:“汲郡人盗发魏襄王墓,得竹书数十车,漆 书皆科斗字。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 归,而以今文写之。”

    南齐

    武帝作瑞华书

    按《齐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书史会要》。武帝工行草。 尝睹落英茂木,作“瑞华书为辞纪之。”

    按:《续文献通考》:“齐武帝睹落英茂木,为花草书。”

    简文帝命顾野王撰玉篇三十卷使学士及萧恺等删改之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不载按《陈书顾野王传》,“野王 幼好学。长而遍观经史。虫篆奇字。无所不通。其所撰 著《玉篇》三十卷。”

    按:《续文献通考》:“梁太宗时,顾野王奉令撰《玉篇》。特嫌 其书详略未当,以萧恺博学文字为善,使与学士删 改。”

    北魏

    世祖始光二年初造新字千馀

    按《魏书世祖本纪》:“始光二年三月诏曰:在昔帝轩刱 制造物,乃命仓颉因鸟兽之迹,以立文字。自兹以降, 随时改作,故篆隶草楷并行于世。然经历久远,传习 多失其真,故令文体错谬,会义不惬,非所以示轨则 于来世也。孔子曰:‘名不正则事不成’。此之谓矣。今制 定文字,世所用者,颁下远近,永为楷式。”

    太延五年江强上书三十馀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按《江式传》,“式六世祖琼,字 孟琚,晋冯翊太守,善虫篆训。诂祖强,字文威,太延五 年,上书三十馀法,各有体例。”

    世宗延昌三年江式上表请撰集字书诏许之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江式传》:“延昌三年三月, 式上表曰:‘臣闻庖牺氏作而八卦列其画,轩辕氏兴 而龟策彰其彩。古史:仓颉览二象之爻,观鸟兽之迹, 别创文字,以代结绳,用书契以维事。宣之王庭,则百 工以叙,载之方册,则万品以明。迄于三代,厥体颇异。 虽依类取制,未能悉殊仓氏矣。故《周礼》八岁入小学, 保’”氏教国子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 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盖是史颉之遗法也。 及宣王太史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同或异, 时人即谓之“籀书。”至孔子定《六经》,左丘明述《春秋》,皆 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言。其后七国殊轨,文字乖别。暨 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罢不合秦文者,斯作《仓 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 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于是 秦烧经书,涤除旧典,官狱繁多,以趣约易,始用隶书, 古文由此息矣。隶书者,始皇使下杜人程邈附于小 篆所作也。以邈徒隶,即谓之“隶书。”故秦有八体:一曰 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 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尉律学,复教以 籀书,又习八体,试之课最,以为尚书史。吏民上书,省 字不正,辄举劾焉。又有草书,莫知谁始。考其书形,虽 无厥谊,亦是一时之变通也。孝宣帝时,召通《仓颉》读 者,独张敞从之受。凉州刺史杜邺、沛人爰礼,讲学大 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时,征礼等百馀人说文字于 未央宫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以作 《训纂篇》。及亡,新居摄,自以应运制作,使大司空甄丰 校文字之部,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 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三曰“篆书”,云小 篆也;四曰“佐书”,秦隶书也;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 曰鸟虫”,所以幡信也。“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 得《礼》《尚书》《春秋》《论语》《孝经》也。又北平侯张仓献《春秋 左氏传》书体与孔氏相类,即前代之古文矣。后汉郎

    中扶风曹喜号曰“工篆”,小异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后
    考证
    学皆其法也。又诏侍中贾逵修理旧文,殊艺异术,王

    教一端,苟有可以加于国者,靡不悉集。逵即汝南许 慎,古文学之师也。后慎嗟时人之好奇,叹儒俗之穿 凿,惋文毁于誉,痛字败于訾,更诡任滑,变乱于世,故 撰《说文解字》十五篇,首一终亥,各有部属,包括六艺 群书之话,评释百氏诸子之训,天地山川,草木鸟兽, 昆虫杂物,奇怪珍异,王制礼仪,世间人事,莫不毕载。 可谓类聚群分,杂而不越,文质彬彬,最可得而论也。 左中郎将陈留蔡邕,采李斯、曹喜之法,为古今杂形, 诏于太学立石碑,刊载五经,题书楷法,多是邕书也。 后开鸿都,书画奇能,莫不云集。于时诸方献篆,无出 邕者。魏初,博士清河张揖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究 诸埤广,缀拾遗漏,增长事类,抑亦于文为益者。然其 字诂,方之《许慎篇》,古今体用,或得或失矣。陈留邯郸 淳亦与揖同时,博古闲艺,特善《仓》《雅》《许氏字指》、八体、 六书,精究闲理,有名于揖。以书教诸皇子,又建《三字 石经》于汉碑之西,其文蔚炳,三体复宣。较之《说文》,篆 隶大同,而古字少异。又有京兆韦诞、河东卫觊二家, 并号能篆。当时台观榜题,宝器之铭,悉是诞书,咸传 之子孙,世称其妙。晋世,义阳王典祠令任城吕忱表 上《字林》六卷,寻其况趣,附托许慎《说文》,而按偶章句, 隐别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隶,不差篆意也。忱弟静, 别放,故左校令李登聱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 征、羽,各为一篇,而文字与兄,便是鲁、卫音读,《楚》《夏》时 有不同。皇魏承百王之季,绍五运之绪,世易风移,文 字改变,篆形缪错,隶体失真,俗学鄙习,复加虚巧,谈 辨之士,又以意说炫惑于时,难以厘改。故《传》曰:“以众 非,非行正。”信哉得之于斯情矣。乃曰“追来为归,巧言 为辨,小儿为䨲,神虫为蚕”,如斯甚众,皆不合孔氏古 书、史籀大篆、许氏《说文》《石经》三字也。凡所关古,莫不 惆怅焉。嗟夬!文字者,六艺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 垂今,今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孔子曰:“必也 正名乎!”又曰:“述而不作。”《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皆言 遵修旧史,而不敢穿凿也。臣六世祖琼,家世陈留,往 晋之初,与从父兄应元俱受学于卫觊古篆之法,仓 雅方言《说文》之谊,当时并收善誉。而祖官至太子洗 马,出为冯翊郡,值洛阳之乱,避地河西,数世传习,斯 业所以不坠也。世祖太延中,皇威西被,牧犍内附,臣 亡祖文威杖策归国,奉献五世传掌之书,古篆八体 之法,时蒙褒绿,叙列于儒林,官班文省,家号世业。暨 臣暗短,识学庸薄,渐“渍家风,有沗无显。但逢时来,恩 出愿外。每承泽云津,厕霑漏润,驰驱文阁,参预史官, 题篆宫禁,猥同上哲。既竭愚短,欲罢不能。是以敢藉 六世之资,奉遵祖考之训,窃慕古人之轨,企践儒门 之辙。”辄求撰集古来文字,以许慎《说文》为主,爰采孔 氏《尚书》《五经音注》《籀篇》《尔雅》《三仓》,凡将《方言》《通俗文》 祖文宗《埤仓》《广雅》《古今字诂》《三字》《石经》《字林》《韵集》“诸 赋,文字有六书之谊者,皆以次类编联文,无复重纠 为一部。其古籀奇惑俗隶诸体,咸使班于篆下,各有 区别。诂训假借之谊,佥随文而解;音读楚夏之声,并 逐字而注。其所不知者,则阙如也。脱蒙遂许,冀省百 氏之观,而同文字之域。典书秘书所须之书,乞垂敕 给。并学士五人,尝习文字者,助臣披览;书生五人,专 令抄写。侍中、黄门、国子祭酒一月一监,评议疑隐,庶 无纰缪。所撰名目,伏听明旨。”诏曰:“可如所请,并就太 常,冀兼教八书史也。其有所须,依请给之。名目待书 成重闻式。”于是撰集字书,号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 大体依许氏《说文》为本,上篆下隶。

    北周

    太祖命赵文深等刊定隶书六体

    按《周书太祖本纪》,不载。按《赵文深传》,“太祖以隶书 纰缪,命文深与黎季明、沈遐等依《说文》及《字林》刊定 六体,成一万馀言,行于世。”

    中宗嗣圣六年武太后作十有二文诏天下书契咸用其字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武后传》,载初中“武后”作 “曌。”《埊》。囝○。《𢘗》。十有二文太后自名 “曌。”

    按《通鉴纲目》:凤阁侍郎宗秦客改造十二字以献,至 是行之。曌即“照”字也。

    按《宣和书谱》,“天后出新意,增减前人笔画,自我作古”, 为十九字,曰:《埊》。囝。 《𢘗》。《曌》。《圀》。 当时臣下章奏与天下书契,咸用“其”字。按唐书武

    后传止有十二文,与《宣和书谱》异,故并戴。

    按郑樵《通志》。代天《埊》《代地》。《代日》。《代月》。又作○ 代,《星𢘗》代臣。《代载》。代初。代年。《代正》又作。 《曌代照》《代证》:《代圣》:代授。“代戴圀代国武后 更造”十八字“代旧”十六字,史臣儒生皆谓其草创无 义。以臣观之,天作《日作》。并篆文也。“年”作。正作 “并古文行于世者”,《授古文》亦有作。者,“国亦有 作圀”者,《地籀》,文或有作。《者星》崔希裕《纂古》而作○, 孰谓其草创而无所本与?按郑樵通志与宣和书谱又微有不同 按:《续文献通考传记》又言:“则天好改新字,有言国中 有或,或者蜮也,乞一武镇之。”乃改作复言:“武在囗 中,与囚何异?”乃改作《圀》。

    元宗开元七年置校书郎刊正文字定五体之制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百官志注》:“开元七年,弘 文馆置校书郎。”雠校错误。

    按《唐六典》:“校书郎、正字掌雠校典籍,刊正文字。其体 有五:一曰古文,废而不用;二曰大篆,惟石经载之;三 曰小篆,印玺幡碣所用;四曰八分,石经碑碣所用;五 曰隶书,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

    天宝三载诏改尚书古文从今文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艺文志注》,天宝三载,诏 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

    按《册府元龟》,天宝三载诏曰:“朕钦惟载籍,讨论坟典, 以为先王令范,莫越于唐虞;上古遗书,实称于训诰。 虽百篇奥义,前代或亡,而六体奇文,旧规犹在。但以 古先所制,有异于当今;传写浸讹,有疑于后学。永言 刊革,必在从宜。尚书应是古体文字,并依今字缮写 施行,其旧本仍藏之书府。”

    代宗大历十二年颜真卿上所著韵海镜源诏付集贤院贮之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艺文志》。“颜真卿《韵海镜 源》三百六十卷。”

    按《续文献通考》:“代宗大历十二年,颜真卿献所著《韵 海镜源》三百六十卷,诏下秘阁及集贤书院贮之。”

    文宗开成二年太学创立石壁九经上令翰林勒字官唐元度复校字体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云云。

    按《宣和书谱》,“元度精于小学,推原字画,使有指归,为 十体,曰古文,曰大篆,曰小篆,曰八分,曰飞白,曰薤叶, 曰悬针,曰垂露,曰鸟书,曰连珠。网罗古今绳墨,盖亦 无馀。”

    按《续文献通考》:“文宗开成初,唐元度于国子监复定 石经、《九经》字体,依故司业张参《五经字样》为定。诸经 之中别有阙疑,旧字样未载者,特与勘宫,商较是非, 取其适中者,纂录为《新加九经字样》一卷,请附《五经 字样》之末。从之。”

    太祖神册五年颁行契丹大字

    按《辽史太祖本纪》:“神册五年正月己丑,始制契丹大 字。秋九月壬寅,大字成,诏颁行之。”

    按《书史会要》:“太祖多用汉人教以隶书之半增损之, 制契丹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

    天赞三年诏砻辟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汉字纪其功

    按《辽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铉句中正刊定许慎说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徐铉传》,铉尝受诏与句 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说文》。序曰:“许慎《说文》十四 篇,并序目一篇,凡万六百馀字。圣人之旨,盖云备矣。” 夫八卦既画,万象既分,则文字为之大辂,载籍为之 大辔,先王教化所以行于百代,及物之功与造化,均 不可忽也。虽五帝之后,改易殊体,六国之世,文字异 形,然犹存篆籀之迹,不失形类之本。及暴秦苛政,散 隶聿兴,便于末俗,人竞师法。古文既变,巧伪日滋。至 汉宣帝时,始命诸儒修《仓颉》之法,亦不能复。至光武 时,马援上疏,论文字之讹谬,其言详矣。及和帝时,申 命贾逵修理旧文。于是许慎采史籀、李斯、扬雄之书, 博访通人,考之于逵,作《说文解字》。至安帝十五年始 奏上之,而隶书之行已久,加以行、草八分纷然间出, 反以篆籀为奇怪之迹,不复经心。至于六籍旧文,相 承传写,多求便俗,渐失本原。《尔雅》所载草木鱼鸟之 名,肆志增益,不可观矣。诸儒传释,亦非精究,小学之 徒,莫能矫正。唐大历中,李阳冰篆迹殊绝,独冠古今, 于是刊定《说文》,修正笔法,学者师慕,篆籀中兴,然颇 排斥许氏,自为臆说。夫以师心之独见,破先儒之祖 述,岂圣人之意乎?今之为字学者,多从阳冰之新义, 所谓贵耳而贱目也。自唐末丧乱,经籍道息。有宋膺 运,人文国典,粲然复兴。以为文字者六艺之本,当由 古法。乃诏取许慎《说文解字》,精加详校,垂宪百代。臣 等敢竭愚陋,备加详考。有许慎注义,序例中所载而 诸部不见者,审知漏落,悉从补录。复有经典相承传 写,及时俗要用而《说文》不载者,皆附益之,以广篆籀 之路。亦皆形声相从,不违六书之义者。其间《说文》具 有正体,而时俗讹变者,则具于注中。其有义理乖舛, 违戾六书者,并列序于后。俾夫学者无或致“疑。大抵

    此书,务援古以正今,不徇今而违古。若乃高文大册
    考证
    则宜以篆籀著之金石。至于常行简牍,则草隶足矣。”

    又“许慎注解,词简义奥,不可周知。阳冰之后,诸儒笺 述有可取者,亦从附叶。犹有未尽,则臣等粗为训释, 以成一家之书。”《说文》之时,未有反切,后人附益,互有 异同。孙愐《唐韵》行之已久,今并以孙愐音切为定,庶 几学者有所适从焉。按《句中正传》:中正精于字学, 太平兴国二年,献八体书。太宗素闻其名,召入,授著 作郎,直史馆。被诏详定篇韵,与徐铉重校定《说文》,模 印颁行。太宗览之嘉赏。尝以大小篆、八分三体书《孝 经》摹石,咸平三年表上之。真宗召见便殿赐坐,问所 书几时,中正曰:“臣写此书,十五年方成。”上嘉叹良久, 赐金紫,命藏于秘阁。

    按《续文献通考》:“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铉句中正刊定 许慎《说文》,正天下字学,书成计十四篇,上之御府。”

    神宗   年王安石作字说二十四卷以进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王安石传》:“安石晚居金 陵,作字说,多穿凿傅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 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 传注一切废不用。”

    按《续文献通考》:“神宗时,王安石以字学久不讲,作《字 说》二十四卷以进。”

    哲宗元祐二年禁科举用王氏字说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绍圣元年除字说之禁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六月“甲申,除进士引用 王安石字说之禁。”

    徽宗崇宁三年置书学诏习篆隶草三体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六月壬子,置书画算之 学。”按《选举志》:“书学生习篆、隶、草三体。”明《说文、字说》 “《尔雅》《大雅》《方言》,兼通《论语》《孟子》义,愿占大经者听。”篆 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 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考书之等,以方圆肥瘦 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 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 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得其 意,而均齐可观,为下。

    钦宗靖康元年复禁用王安石字说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高宗绍兴十七年定书学之制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绍兴十七年。翰林 院选试书生。以五体书。王虞锺真小字批答书学祗候,以六体 书。勾勒书《艺学》试七体书。玉著篆待诏以七体书。

    太祖天辅三年八月颁女直字

    按《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三年八月己丑,颁女直字。 按《选举志》,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 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 女直文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 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按《完颜希尹传》,希 尹本名谷神,欢都之子也。自太祖举兵,常在行阵,金 人初无文字,国势日强,与邻国交好,迺用契丹字,太 祖命希尹撰本国字,备制度。希尹乃依仿汉人楷法, 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国语,制“女直”字。天辅三年八月, 《字书》成,太祖大悦,命颁行之。

    熙宗皇统五年五月戊午初用御制小字

    按《金史熙宗本纪》云云。按《完颜希尹传》,熙宗亦制 女直字,与希尹所制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谓之女直 大字,熙宗所撰,谓之“小字。”

    章宗明昌二年谕罢契丹字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二年“四月癸巳。谕有司,自今 女直字直译为汉字。国史院专写契丹字者罢之。”十 一月丙午朔。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 明昌五年以叶鲁谷神制女直字。诏依仓颉立庙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春正月乙亥。以叶鲁谷神始 制女直字。诏加封赠。依仓颉立庙盩厔例。祠于上京 纳里浑庄、岁时致祭

    世祖至元六年二月己丑诏以新制蒙古字颁行天下七月己巳立诸路蒙古字学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按《八思巴传》:帝师八思巴 者,土番萨斯迦人,族款氏也。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 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十馀世。八思巴生七岁,诵经 数十万言,能约通其大义,国人号之圣童,故名曰八 思巴。少长,学富五明,故又称曰班弥怛。岁癸丑,年十 有五,谒世祖于潜邸,与语大悦,日见亲礼。中统元年, 世祖即位,尊为国师,授以玉印,命制《蒙古新字》,字成 上之,其字仅千馀,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关纽而成 字者,则有韵关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 则有语韵之法,而大要则以谐声为宗也。至元六年, 诏颁行于天下,诏曰:“朕惟字以书言,言以纪事,此古 今之通制。我国家肇基朔方,俗尚简古,未遑制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汉楷及‘畏吾’字,以达本朝之言。考诸 辽、金以及遐方诸国,例各有字。今文治寖兴,而字书 有阙,于一代制度,实为未备,故特命国师八思巴创 为蒙古新字,译写一切文字,期于顺言达事而已。自 今已往,凡有玺书颁降者,并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 国字副之。”遂升号八思巴曰大宝法王,更赐玉印。 按石墨镌华,蒙古字法,皆梵天迦卢之变也,故与佛 真言相类。《重阳万寿宫元碑》,皆以蒙古字书,其署年 月处用双钩书,如今世传飞白字。

    至元九年。和礼霍孙奏请百官子弟入蒙古字学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七月壬午,和礼霍孙奏,“蒙古 字设国子学,而汉官子弟未有学者,及官府文移犹 有畏吾字。”诏自今凡诏令并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 子弟入学。

    至元十二年,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三月庚子,从王磐、窦默等 请,分置翰林院,专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学士承旨撒 的迷底里主之。”

    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己酉,刊行蒙古畏吾儿字所书 《通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敕“宣命札付皆用蒙古书。”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一年夏四月戊午,敕中书省 奏目及文册,皆不许用“畏吾”字,其宣命札付并用蒙 古书。

    至元二十三年,翰林院请以“畏吾”字翻译纂修《国史》, 从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三月戊午,翰林承旨撒 里蛮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吾字翻 译,俟奏读然后纂定。”从之。

    至元二十六年,尚书省请用《亦思替非》文字,并请公 卿子弟入学肄习。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至元二十 六年,尚书省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于用,今翰林院 益福的哈鲁丁能通其字,乞授以学士,凡公卿子弟, 与俊民依汉人入学,肄习为便。”

    武宗大德十一年中书右丞孛罗铁木儿以国字译孝经进诏刻板施行

    按《元史武宗本纪》:大德十一年八月辛亥,中书右丞 孛罗铁木儿以国字译《孝经》进。诏曰:“此乃孔子之微 言,自王公达于庶民,皆当由是而行。其命中书省刻 板模印,诸王而下皆赐之。”

    文宗至顺三年四月戊午命奎章阁学士院以国字译贞观政要锓板模印以赐百官

    按:《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太祖洪武八年诏颁洪武正韵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八年三月,《洪武正韵》书成,诏颁 行之。”

    按《续文献通考》:“太祖洪武初年,尝召学士乐韶凤等 刊定。韶凤等奉诏撰成书奏,赐名曰《洪武正韵》。”自从 奏启进呈,文字、点画音韵,并从是书。

    洪武二十三年,诏刊行《韵会》。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十三年十月戊寅,降诏刊《韵 会》。时《洪武正韵》颁行已久,上以其字义音切,未能尽 当,命翰林院重加校正。学士刘三吾言:“前太常博士 孙吾与所编《韵书》,本宋儒黄公绍《古今韵会》,凡字切 必祖三十六母,音韵归一。”因以其书进。上览而善之, 赐名曰《韵会定正》,命刊行焉。

    成祖永乐 年诏用急就章字

    按:《日知录》注:“永乐间奉旨,用汉《急就章》”字。

    世宗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专以洪武正韵为主

    按:《明会典》,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官儒,今后应造印 记关防,专以《洪武正韵》为主。“《正韵》不载,方取许氏《说 文》二书无从查考者,方将先儒著述六书”等书,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