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象汇编 庶征典 第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五卷
历象汇编 庶征典 第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征典

     第五卷目录

     庶征总部汇考五

      明二孝宗弘治十四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

      万历五则 愍帝崇祯三则

    皇清总一则 康熙八则

    庶征典第五卷

    庶征总部汇考五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以灾异叠见谕德张升御史张昺曹璘等疏言时政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大风雨雹。先 是,大学士万安、尹直既被劾罢,刘吉虑科道有言,乃 阿结科道,昏夜款门,遂建言当超迁掌科道之官,待 以不次之位,祈免弹劾。”左庶子张升上疏,谓:“应天之 实有大本,有急务。大本在心,急务在政。心在陛下,固 当无时而不谨畏矣。政以人才为先,人才以辅臣为 先,可不慎乎?初,科道首以万安、刘吉、尹直为言,安与 直以次罢遣,惟吉偃然独存。知今日惟科道得言,遂 欲超迁科道。不知朝廷用人惟取贤能,不论方类。吉 柔佞取悦,无所不至。自是科道无复肯言,而群臣靡 然附之。臣思陛下方日御经筵,虚心听纳。吉以患失 鄙夫,为讲官领袖,臣与之旅进旅退,实汗颜也。先时, 贵戚万通、万喜、万达等,依凭宫阃,凶焰熏灼。吉与缔 姻,请托公府,赂入私门。李林甫之蜜口剑腹,贾似道 之牢笼言路。吉实合而为一。因数吉十罪。请亟谴斥, 以应灾变,以回天意。”疏上,御史魏章等阿吉意,交章 劾升。左迁,升南京工部员外郎。

    按《明外史张升传》:“升字启昭,南城人。成化五年进士 第一,授修撰,历谕德。弘治改元,迁庶子。大学士刘吉 当国,升因天变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万安、刘吉、 尹直为言。安、直被斥,吉独存。吉乃倾身阿佞,取悦言 官,昏暮款门,祈免纠劾,许以超迁。由是谏官缄口,奸 计始遂。贵戚万喜,依凭宫壸,凶焰炽张,吉与缔姻。及” 喜下狱,犹为营救。父存则移居各爨,父没则夺情起 官。谈笑对客,无复戚容。盛纳艳姬,恣为淫黩。且历数 其纳贿纵子等十罪。吉愤甚,风科道劾升诬诋,调南 京工部员外郎。升在部五年,遇灾异辄进直言。亦数 为言者所攻,然自守谨饬。按《张昺传》:昺擢南京御 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顷陛下免丧,遣官告 孝陵。将祭,阴云忽变,暴风大作,岂皇祖神灵以是启 陛下,俾益谨履霜之戒与?请略陈之。迩台谏交章论 事矣,而扈跸纠仪者不免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将 塞之渐也。经筵既举矣,而封章累进,卒不能回寒暑 停免之说,是圣学将怠之渐也。内幸虽斥梁芳,而赐 祭仍及便辟,是复启宠”幸之渐也。外戚既罪万喜,而 庄田又赐皇亲,是骄纵姻娅之渐也。左道虽斥,而符 书尚揭于宫禁,番僧旋复于京师,是异端复兴之渐 也。传奉虽革,而千户复除张质,通政不去张苗,是传 奉复启之渐也。织造停矣,仍闻有蟒衣斗牛之织,淫 巧其渐作乎。宝石废矣,又闻有戚里不时之赐,珍玩 其渐崇“乎?《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愿陛下以为戒。” 帝嘉纳之。先是,南京御史黎鼎等以雷震孝陵柏树, 与昺劾大学士刘吉等十馀人。给事中周纮亦与同 官方向等劾吉,吉衔之。按《曹璘传》:璘授御史,弘治 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见,雷击 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 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经筵虽 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一年之中,强半不 学。日所接者,宦官、宫妾而已。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 之者也。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大学士刘吉、徐 溥、尚书周洪谟,侍郎李嗣、何琮、吕雯、谢宇,以消天变。 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 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 下方谅暗,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 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 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 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 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 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 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弘治二年,以灾异问消弭之道,刑尚何乔新条奏《修 省事宜》,议行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二年正月,以灾异问辅臣消 弭之道,七月敕曰:‘近京师大雨水,南京又有风雨之 异。朕躬祇天戒,尔文武百官其修省斟酌,以缺政闻’。” 于是廷臣各言事,皆从之。

    按《何乔新集》题为修省事,该刑部题前事,节该太监韦传奉圣旨:“近日京城雨水为灾,南京奏大风雷雨 之异,朕当检身饬行,祗谨天戒。尔文武百官,尤当各 加修省,勉图报称,毋事因循。各衙门政事有缺失,当 举行改正,斟酌停当来说。钦此”钦遵。臣等备员法司, 所掌者刑,所讲者律,不敢泛及他事。窃惟刑律之制, 肇自虞之《象刑》。其后夏有《政典》,商有《官刑》,周有《三典》, 以及汉、唐、宋,而律书日繁。我太祖高皇帝肇造区夏, 本诸钦恤之心,旁采汉、唐之制,定《大明律》以为辅治 之具。轻重适中,度越前代矣。列圣相传,因时制宜,又 有《事例》,以辅律之不及。内外法司,遵守惟谨。迨今百 有二十馀年,罔敢违越。然律文深奥,“百司官吏讲解 未明,或一字之文而害一条之义。及其引律断罪,往 往有乖律意,承讹踵谬,不知其非。此乃有司因袭之 弊,非圣祖制律之本意也。夫律意不明则刑罚不当, 刑罚不当则民有不得其死者矣。臣等谨条今之拟 罪有当改正者于后,伏乞圣明裁处,参酌轻重,著于 典章,颁行天下,永为遵守,臣民幸甚”等因。具本奉圣 旨:“这本恁还会都察院、大理寺详议停当来说。钦此。” 钦遵。会同都察院右都御史屠等、大理寺卿冯等详 议得:凡告子孙及子孙之妇不孝,并监临官因公殴 人至死,及因事威逼人致死,律例甚明。近来有司遇 有告子孙及妇不孝者,不问虚实,即坐重罪。因公殴 人致死者虽不曾用惨酷刑具俱作酷刑官员起送 吏部奏请降调。愚民或因忿争小故致令自尽者,俱 坐以威逼致死。此皆有司因袭之弊殊失律意。合依 本部所拟改正,通行内外法司永为遵守庶几不失 《圣祖制律》之意。其边远充军江南等处发西北卫分 江北等处发东南卫分,律有坐定地方。但“近年兵部 奏称,内外法司问该充军人犯,俱要就近编发,以便 勾取,合无照依见行事例发遣?”其言:“国初定律之时, 钞重而物轻,经今百有馀年,钞轻而物重。要将银每 一两、铜钱每一千文,各估钞四十贯,揆之时估,固为 有理。但银钱估钞,行之已久,合仍依原估。其他一应 货物,委有估计失当。臣等”再行斟酌估计,务在轻重 得中,另行具奏定夺。缘节该奉钦依,还会都察院、大 理寺详议停当来说事理,未敢擅便,今将会议过缘 由开坐谨题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骂祖父 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注云:“须 亲告乃坐。”又一款:其祖父母、父母诬告子孙子孙之 妇者,各勿论。钦此。窃详律意,盖谓祖父母之于孙,父 母之于子,天性之至亲也。子妇悖戾,至于毁骂其亲, 故坐以绞。然恐人诬告致罪,故云“须亲告乃坐。”谓之 亲告乃坐者,以见他人虽告不坐也。近见问刑衙门, 遇有祖父母、父母告子孙及子孙之妇骂者,不问虚 实辄坐以绞。是乃亲告即坐,非亲告亦坐矣。使凡亲 告即坐,何以有诬告子孙之律乎?凡人之诬告子孙 及子孙之妇者,多出于爱憎之偏。有因后妻之谮而 憎前妻之子者,有溺爱少子而恶其长子者;有欲夺 孙之资产以归其子者,有憎其孙遂及其妇者。使亲 告即坐,则虽恭顺如薜包、孝友如王祥者,父母一有 诬告将不免于死,况于其他乎?合无通行内外问刑 衙门,今后若祖父母告子孙及子孙妇不孝者必须 追究得实然后坐罪如律。若祖父母、父母偏私诬告 仍依诬告子孙律拟断庶无乖圣朝制律之意而克 全天性之恩矣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官司 决人不如法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均征里 葬银一十两。若监临官因公事于人虚怯去处非法 殴打,及自以大杖,或禁两手足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减凡𩰚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追埋葬银 一十两。若于人臀腿受刑去处,依法决打,邂逅致死 及自尽者,各勿论。钦此。查得见行事例,各处有司及 问刑官,有用脑箍夹棍、烙铁阑马棍等项酷刑官员, “问罪起送吏部,奏请定夺,或降杂职,或发为民,盖所 以惩戒残忍之徒也。近见内外官司,或因督责公事, 或因考询狱囚,依法决打致死人命者,问刑衙门一 概拟作酷刑黜罢,殊与律例不合。且鞭作官刑,扑作 教刑,自古有之,但不当肆为残忍,以毒其民耳。若因 公事决打致死,辄出为民,非《律例》之”意也。合无通行 内外问刑衙门,今后有犯除用脑箍夹棍烙铁阑马 棍等项惨酷刑具及于虚怯去处殴打致死者照例 问罪为民其馀如因公事或笞或杖于臀腿去处决 打致死者各依本律科断不在起送降调之例庶于 情法得中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因事威逼 人致死者杖一百追“埋葬银一十两。钦此。”窃详《律意》, 盖谓诸色人等,或逼取田园,或强索财物,或见其愚 弱而恐之以罪,或因其卑贱而胁之以威,其人畏威 慑势,以至自杀者,坐以前罪,仍追埋葬之资,给与死 者之家。近见街市愚夫愚妇,或一时语言忿争,或偶 因酒醉戏骂,本无用威挟势凌逼情由,而愚民轻生 辄便“自尽者,官司往往问拟威逼罪名,追给银两,殊 非律意。其罪虽止于杖,然监追银两,有力者随即送官,贫窘者淹禁连月,甚至于鬻子女、典房屋而后完 纳,深为可悯。合无通行内外问刑衙门,今后遇有此 等囚犯,研审明白,果系因事威逼人致死者,依本律 科断。若因一时忿争,或因醉戏谑互𩰚等”项、致人轻 生自尽、别无逼迫之情者、止依不应并殴骂人等项 律条科断、不必追银、庶几情法相当而死生无憾。一 伏睹《大明律》边远充军条内开:江南并浙江、江西等 布政司府分发定辽、山西等都司所辖卫分充军。江 北、山西、陕西等布政司府分、发广东、广西等都司所 辖卫分充军。窃见近来编发充军囚犯,不分南北,多 发西北边卫充军,盖以西北近边,故欲填实边卫也。 然此等囚犯多是原问斩绞罪名饶死,及一应奸顽 梗化、轻于犯法之徒,往往随到随逃,仍复为恶。虽有 仍问死罪处决之例,然逃者接踵,终不知警。况中间 又有外国谙知边情,恐其乘隙逃入外地,为之谋主, 启衅扰边,不可不防。汉之卫律、宋之张元,可为永鉴。 合无今后编发充军囚徒,仍照律内所定地方,原系 北人者编发江南卫分、原系南人者编发江北卫分 庶可革其屡逃之弊亦可免意外之虞。一伏睹《大明 律》凡四百六十条,其间计赃科罪者居多至于计赃 又须估钞方可定罪。然计赃科罪者律也;律一定而 不可易。以赃估钞者,例也。例所以辅律,可随时损益 之。但国初制律之时,每银一两值钞一贯,今则值钞 八十贯。是国初常人盗银八十两,方得绞罪,监守盗 银四十两,方得斩罪。今常人盗银一两,监守盗银五 钱,即坐绞斩罪名。虽曰民俗浇漓,恐人易犯,故重以 绳之,然非祖宗制律之本意。查得正统、成化年间,都 御史陈智、监察御史李志刚等各有论奏,或欲照依 国初估钞,常人盗银八十两,方坐绞罪;或欲照今时 估,常人盗银一两,即坐绞罪。合而论之,赃轻罪重者 似过于刻;赃重罪轻者似过于纵。况陈智等拟奏时 估,止称银两铜钱,而货物固未之及。其后估计,货物 虽有定规,一向遵行,就中轻重失伦者亦多。如绵被 一件值银不过七八钱,乃估以一百贯;金一两值银 不过五六两,止估以一百六十贯;大车一辆值银十 馀两,而以七十贯估之;柴草一大车值银五六钱,而 以一百贯估之。其他估计“失当者,不可枚举。依此论 罪,刑罚岂能得中!合无今后估计,钞贯银每一两铜” 钱每一千文,各值钞四十贯。其馀马骡等畜并诸般 货物,本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从公斟酌估计,务在 合乎人情,宜于时俗,定拟停当,通行内外问刑衙门 遵依折钱拟罪。庶几得轻重之中,而不失制律之意 矣。弘治二年九月十八日,刑部尚书何等具题,本月 二十一日,奉圣旨:“这本内《骂祖父母》”一条。系干伦理。 还著吏部会同户礼兵工四部、及通政司、六科、将律 意讲明来说。其馀准拟。

    弘治四年,丘浚以灾异上《时政疏》。

    按《明国史纪闻》:“弘治四年冬十月,丘浚上《时政疏》曰: ‘成化时,彗星三见,遍扫三垣,地无虑五六百震。迩者 彗见天津,地震天鸣无虚日,且异鸟三鸣于禁中。考 诸经史,天变莫大于彗孛,在三垣三台尢重;地变莫 大于震动,在京师边防为急。矧禽鸟动物,得气之先。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彗、孛者三,地震者五,飞禽者 二,今乃屡见于二十五六年之间,甚可畏也。臣愿体 上天仁爱,念祖宗基业,端身以正本,清心以应务。谨 好尚勿流于异端,节财费勿至于耗国,公任使勿失 于偏听,禁私谒以肃内政,明义理以绝神奸,慎俭德 以怀永图,勤政务以弘至治。庶可以回天灾,消物异, 帝王之治可几也’。”疏凡十馀万言。

    弘治五年,以各省水旱,马文升疏请赈恤训练纳之 按《明外史马文升传》,“弘治五年,山东久旱,浙江及苏 松诸府水灾。文升请命所司加意赈恤,训练士卒,以 戒不虞。”帝褒纳之。

    弘治六年以灾异诏镇、巡官修省。从西安知府严永 浚请,命罢织工。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六年十二月,以灾异叠见,谕 在外镇巡等,惩贪暴,赈困穷,防贼寇,抚军民,痛加修 省。西安知府严永浚疏言:“灾变之来,恒以类应。天久 不雨,陛下近察禁幄服御之物,远验工作司局之费, 则德泽流滞,皎然可知。”下工部覆,命织未就者悉罢。 弘治七年,以灾异诏言时政得失。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七年正月二月,以灾异命群 臣修省,并极言时政得失,军民利病。”

    弘治八年以灾异求直言,文武大臣耿裕、胡爟等条 奏,不省。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八年十二月,靖虏卫天鼓鸣,河 南江西大震电,诏求直言。”

    按《明国史纪闻》:中官李广以烧炼斋醮得幸于上,户 部主事胡爟乃上言:“地震之类,灾之小者也。西北旱 熯,父子相食;东南饥疫,骨肉流离,此大变也。陛下深 居九重,左右蒙蔽,未之知耳。今李广、杨鹏引用刘良辅辈,以左道惑乱圣心,斋醮靡费,差遣在外,如虎横 行,吞噬无厌。士大夫昏夜乞哀于宦官贵戚,交相贿 托,不以为耻。言官有所举劾,瞻前顾后,苟且塞责。阴 盛阳微,灾异曷由弭乎?乞用臣言,则邪妄斥而阴慝 消矣。”疏入,不报。

    按《明外史周经传》:“弘治八年,文武大臣以灾异陈时 政,经为具奏章。而奏中斥戏乐一事,深中帝讳,密令 中官廉草奏者。尚书耿裕曰疏首吏部,裕实具草。经 曰:‘疏草出经手,即有罪罪经’。世两贤之。”

    弘治十年,以灾异诏求直言,刑部主事郑岳下狱。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年五月,京师风霾,各省天鸣 地震,诏求直言。”时有刑部主事郑岳,以直言下狱,户 部侍郎许进疏救,得赦。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年七月十二日,雷雨,昼晦,大风 飞瓦,大树皆折。”

    弘治十一年,定奏报灾伤限期。礼科给事中冯子聪 请停工役以弭灾。

    按《明会典》,“弘治十一年,令灾伤处所及时委官踏勘, 夏灾不得过六月终,秋灾不得过九月终。若所司报 不及时,风宪官徇情市恩,勘有不实者,听户部参究。”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一年四月,礼科给事中冯 子聪言:寿宁侯赐第,役作未休,毓秀亭继之,兴济庙 继之。砻石镂木,百匠并兴,帖翠涂朱,万民失业。工延 累岁,费过巨万。今者四方天鸣地震,水旱灾伤,京师 风霾连日。陛下高拱九重,耳不闻中外愁叹之声,目 不击斯民贫苦之状,土木之工不止,岂谓世道之际 方亨?乞将臣言下所司集议,缓急区别停减。”下所司。 弘治十二年,科道魏江、姚寿等请慎名器以弭灾变。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二年十月,吏科都给事中 魏江、监察御史姚寿等言:“迩清宁宫重修告成,匠官 人等陞授。夫清宁方灾,阙里继之亢旱,星文加之示 变。陛下降诏修省,而名器反滥。乞照宣德以来及近 年增修祧庙旧例,量与恩赏,庶尽修弭之道。”

    弘治十三年,吴世忠、林瀚疏论“灾异。”

    按《野史吴世忠传》:“弘治十三年,寇犯延绥大同。世忠 言:天变屡征,火患频发,云南地震,压万馀家,大同马 灾,踣二千匹。此天意足忧也。”按《明外史林瀚传》,瀚 历吏部左右侍郎,弘治十三年,拜南京吏部尚书,以 灾异率群僚陈十二事。

    弘治十五年,以灾异诏群臣言事。刘健、马文升疏奏, 皆允行。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五年五月,以灾异修省,下 群臣言事。刘健请早朝以勤政,日讲以视学,节俭以 省费,刚断以决事,纳之。十月,工部奏太监李兴请办 元宵烟火物料,有旨减半,民受赐已。今天示频仍,灾 变迭生,乞通停罢。许之。”

    按《野史马文升传》:“弘治十四年,自太子少保屡加至 少保兼太子太傅。明年,南京、凤阳大风雨,坏屋拔木。 文升请帝减膳撤乐,修德省愆,御经筵,绝游宴,停不 急务,止额外织造,赈饥民,捕盗贼。已,又上吏部职掌 十事,帝悉褒纳。”

    弘治十六年,云南《灾异》叠见。遣樊莹巡视,劾奏两省 溺职官吏。

    按《名山藏》臣林记、席书历户、工二部主事。时云南昼 晦者五日。南京刑部左侍郎樊莹巡视云、贵,奏黜贵 州一省官,自参政而下三百馀员,以应灾变。书上言: “自古弭灾之道,人君则修行侧身,大臣则引咎去位, 然后察百寮,举庶政。未闻灾出一方,廑罪本方之吏。 近岁云南景东卫云迷雾惨,昼晦五日,陶孟等处各 有地震雷火等灾。皇天后土,昭示非常,爱陛下至矣。” 樊莹奏黜贵州省官三百馀员,意谓不职所召。臣窃 谓此等灾异,系朝廷,不系云贵,系天下,不系一方,在 近不在远,在大臣不在小臣。谨按《春秋》,梁山崩,不书 晋者,为天下记异也。宋真宗时,彗出应在齐、鲁。帝曰: “朕以天下为忧,直一方耶?”诏求直言,减膳避位,而彗 遂灭。推古证今,殆可知已。天地之气,譬人一身,平时 调摄有道,元气无亏,然后肢骸无滞,痈毒不作。若居 常寒暑失和,饮食失度,情欲失节,则元气内损,血脉 不周,痈疽壅肿,或发胸背,或发手足。今天下,京师,人 首也;兖、豫、荆、徐,腹心也;青、齐、浙、陕,手也;川、广云贵,足 也。手足疾作,补其气“血,理其荣卫,则内气壮而馀毒 消。苟药石针砭,专攻毒所,窃恐病根未除,将入腹心。” 云贵灾异,正如手足毒疾。今议弭灾修政,专治灾作 处所,岂非舍血气之本源,攻手足之末流?天子四海 为家,中国为身,云贵虽远,疾痛痾痒,未有不切陛下 气脉者。夫天下以军民为根本,军民以财力为气脉。 财力“足则生养遂,生养遂则人心和,而天变不见于 四方。”近年诸边重镇,寇患不止,腹里地方,水旱相仍, 县官疲征敛,小民困征求,有鬻子输官者,有出产无 贸者。民穷财尽,莫甚此时。而光禄寺诸监局,供应进 用,数倍先年。冗食官员,积至累千,投充匠较,积至累万,修斋设醮,岁靡虚月。僧道坐食无纪,寺“观营筑无 停,苏、浙织造无已,近臣赏赐无度,皇亲之家侵夺军 民,网罗市利。大小内官,凡系军马钱谷衙门,日渐加 添,几倍祖宗时。大狱据招词而不敢辨,刑官知冤抑 而不能更。大臣直言在闲未起用;小臣言事被谪未 原复。文官传奉有之,武官不由兵部有之,杂流外品, 僭滥名器,乖政伤和,致灾之由,孰过于此。近中外报 灾,陛下累下宽恤。尚书马文升等请减派恤民,即日 施行。陛下好生之心,可谓至矣。然使陛下徒有其心, 而民财民力日益耗瘁者,法不振故也。夫法者,祖宗 之法,天子与臣下百世守者也。设有诸事,如臣所言, 为大臣者不惜爵宠,不避权势,确执成宪。一不允至 再,再不允”至三,三不允,恳乞去位,陛下将曰“此大臣 何为去也”,必感悟矣。居言路者,不惧乖忤,不避极言, 一不听至再,再不听至三,三不听,恳外乞补,陛下将 曰“此言官何为去也”,必容纳矣。今为大臣者,遇坏法 事未尝不执,一不允则曰“职尽矣,无如不允也。”况有 漫不执者。为科道者,见坏法事未尝不陈,一不听,则 曰“已言矣”,无如不听也。况有漫不言者。故使陛下仁 恩不敷者,左右壅蔽也。使陛下不知左右壅蔽者,大 臣言官也。如近日延寿塔之作,诸大臣力正,科道交 言陛下俯纳,停止中外臣民焚香作庆。盖由言之也 详,故陛下知甚明;正之也力,故陛下断甚决也。使陛 下举一事,兴一役,率匡救如此,岂有言不听、谏不行 哉?又如近日商人达等投认皇亲家人奏准淮芦盐 引,户部虽经执奏,科道亦尝进言。未蒙采纳者,盖由 任法者不能三四执奏,司言路者不能三四力言也。 使陛下真知商人名虽买补,其实亏损百万边储,岂 肯徇贵戚之私,坏祖宗大法哉?中外皆曰“方今上有 尧、舜之君,惜下无皋、夔之臣,故使斯民不被陛下尧 舜之泽”者,诸大臣过也。使陛下不能率由旧章者,诸 大臣过也。使陛下不能烛左右奸欺,知闾阎疾苦者, 诸大臣过也。考古大臣,有以霖雨恒阴谢罪求去者, 有以地震免者,有以无云而震免者,今大臣引罪,不 闻一人。贵州偏藩考退乃至三百馀众,而云南一省 “不知所退又几百人矣。云、贵僻居万里,苗蛮杂处,𩰚 杀相寻。仕其地者,妻孥不给,穷乏难归。且所退黜,类 多小吏。夫其虐暴则不能淫刑,贪饕则不能卖惠。用 区区微臣,当赫赫大变”,臣愚不知所以也。若云灾伤 地方,则贵州原无灾异,若以罪由米鲁,则云南故非 所部。若曰“二处相邻”,则四川亦在接“壤。因此加彼,治 西遗东”,臣愚不知所以也。去岁湖湘江浙诸处,或地 震军民房屋,或水没人畜生命,或雷雹殊常,或雷火 迭见,或猛虎在处伤人,或山蛟同日出地。淮扬应天 等处,流移载道,饿殍填途。议者独察云贵不及他方。 岂云贵多贪,他方尽谦?臣愚不知所以也。前此数年, 有星如轮,陨于禹城。近年有物如黑黍,遍雨忠州。而 议者以事关国家,非缘州县,未闻罪禹城、忠州官者, 在此则原其无辜,在彼则谓其有罪,臣愚不知所以 也。唐陆贽曰:“凡今在位,任大者其责重,位近者其罪 深。迩年大臣据高爵而不图委任,妨贤路而不引正 人,迷禄恋宠,一息尚存,一念不止,幸藉圣天子太平 之福,祖宗无疆之休。窃禄偷安,一旦有事,谁寄安危, 谁担忠孝?诚恐人议未一,人心未惬,天道有知,灾异 殆甚。臣闻莹奏,不觉心思失平,望敕吏部议处。或欲 综核名实,感格天意,则先自两京文武大臣,下至科 道部属等官,应自陈者自陈,应考退者考退,然后分 遣中外,黜贪酷之尢者,与云、贵同例。或以朝觐在迩, 京师考察亦近。乞诏百官改图既往,思报将来。令云 贵被考有名官员,待会朝之时,与各省官员一体从 公再察。此帝王荡荡平平,奉三无私之心也。”书入,孝 宗欣览,帖置座右。

    按《明外史樊莹传》:“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 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廷议遣 大臣巡视,乃以命莹。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 者千七百人,威震蛮俗。既竣事,廉知景东之变,乃指 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 之,还进尚书。”

    弘治十七年,吏科给事中许天锡请因灾异策免大 臣刘大夏,条奏十六事。诏详议。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七年五月,吏科给事中许 天锡言,“天视听在民,民殃祸在政,而政之蛊弊在人。 自古灾变未有多若今者天鸣地震,水火之患,昆虫 草木之妖,风霾星雹之异,甚至昼晦八日,赤地千里, 而盗贼纵横。臣闻之,古有灾异策免三公,霖雨恒阴, 亦或避位。今文武大臣既不能引咎避位,陛下又未” 遽策免,亦宜且暂革其“公少之衔,以昭忧勤之实。俟 天心既回,乃复还厥职。”

    按《明外史刘大夏传》:南京、凤阳大风拔木,河南、湖广 大水,京师苦雨沉阴。大夏请凡事非祖宗旧而害军

    民者,悉条上厘革。十七年二月又言之。帝命事当兴
    考证
    革者,所司具实以闻。乃会廷臣条上十六事,皆权幸

    所不便者,相与力尼之。帝不能决,下再议。大夏等言: “事属外廷,悉蒙允行,稍涉权贵,复令察核。臣等至愚, 莫知所以。”久之乃得旨,传奉官疏名以请,幼匠厨役 减月米三斗,增设中官。司礼监核奏四卫勇士,御马 监具数以闻,馀悉如议。织造斋醮皆停罢,光禄省浮 费巨万计,而勇士虚冒之弊亦大减。制下,举朝欢悦。 先是,外戚近幸多干恩泽,帝一无所拒,故丛弊。帝亦 深知其害政,奋然欲振之,因时多灾异,复宣谕群臣, 令各陈缺失,大夏乃复上数事。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七年六月,庐山鸣,经三日,雷电 大雨,平地水涌丈馀,蛟四出,石崩数十处。”

    武宗正德元年以灾异叠见府部科道皆陈言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元年四月,刑科给事中汤礼 敬言:陛下更始之初,灾异屡出,旱潦、蝻蝗、星变、天鼓 之类,叠见京邑。近者雷电交作,雨雹杂下,当六阳用 事之时,阴气与抗,得非邪佞幸用,忠鲠疏远之应乎? 闻陛下宫中走马猎射,以为游乐,群臣有所论列,虽 赐俞允,未见克谨消弭之道。伏愿思祖宗基业之大, 念先帝付托之重,讲学勤政,去冗禁滥,必矜细行,无 忽小民。左右咸选忠良,起居悉内于正,则中外乂安, 至治可期。”报闻。六月辛酉,雷夜击西中门柱脊,暴风, 大祀殿、斋宫兽瓦坠,郊坛树折。刘健、李东阳、谢迁请 禁奢靡,戒玩戏,罢弋猎,以弭灾。上曰:“朕将改过焉。”于 是府部、科道诸臣皆陈言刘健摘其要者五事,请省 置坐隅:一曰单骑轻出宫禁,二曰频幸监局,三曰泛 舟海子,四曰鹰犬弹射,五曰曲纳内侍所献饮食。 按《明国史纪闻》,正德元年四月,林瀚因灾异陈十二 事。首曰隆大孝以先天下,言“先帝奄忽上宾,陛下亲 承付托,惟任大臣而不改先帝所倚用,立大政而不 易先帝所贻谋,斥远近习,力体先帝亲贤远佞之方; 不假贵戚,力行先帝割私任公之法;戒饬边备,常若 先帝不忘敌国;节省财费,常若先帝不忘生灵。事无 巨细,无内外,惟仿先帝所已行者而力行之,则大孝 之实通于天下矣。”其馀集群议以决大政,改州治以 奉陵寝,崇俭德以裕财用,省虚费以苏军民,增贡举 以进人“才,修武备以御寇盗,省匠役以苏民困,节工 役以省财用,清吏役以革宿弊,清马政以防欺蔽”,“《大 优客》以广言路”,皆剀切无忌讳。

    按《明外史戴铣传》:“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 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公疏劾太 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帝不省。徐暹,历城 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给事中, 正德改元。暹等因灾异上言七事,且请斥英国公张 懋、尚书张升等,撤诸添注内官。明正张瑜、刘文泰用 药失宜,致误先帝。太监李兴擅伐陵木,新宁伯谭佑、 侍郎李𬭼同事不举之罪,帝下之所司。”按《陆崑传》: “崑拜南京御史。武宗即位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崑 偕十三道御史上疏极谏曰:‘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 然望治。乃未几宠幸奄寺,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 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 干天和。灾祲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纳。昨者雷震郊 坛,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盗贼横 行。顾可恣情纵欲,不以顾念乎?伏望侧身修行,亟屏 永成辈,以绝祸端。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李 熙,上元人。由将乐知县擢御史。正德元年九月,以灾 异偕御史陈十事,请罢“鹰犬射猎,以慎好恶;正中官 张瑜等罪,以彰天讨。”斥中官所荐顺天巡抚柳应辰, 江西参政王纶,以抑奔竞,罢侍郎张元祯、王华、叶贽, 巡抚李进、毕亨、欧信,太仆卿王珩,尚宝少卿祝祥,以 黜不职退按察使李善,参议林沂,知府陈晦等十三 人,以清庶官。他五事不具载。按《李钺传》:“钺除御史, 正德改元”,天鸣星变,偕同官陈数事,论中官李兴、甯 谨、苗逵、高凤等罪,而请斥尚书李孟旸、都督神英,武 宗不能用。按《刘玉传》,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 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 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幸 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 所自起。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 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 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

    正德九年,工部主事韩邦靖言:“诸臣因灾变陈阙失 者,乞延采。”诏下邦靖锦衣狱,黜为民。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九年六月,工部主事韩邦靖 言,诸臣顷因灾变,极陈阙失,未见听纳。前后以言获 罪者,未蒙召用,乞开延揽采择之门,以收人心。下锦 衣狱,黜为民。”诏自今言事黜谪者毋叙。

    世宗嘉靖元年以灾异陈言议行之

    按《明外史何孟春传》:“孟春召拜吏部右侍郎。嘉靖元 年秋,以灾异修省,力陈号令失恒,恩泽滥施之弊。寻 陈救灾预备策,多议行嘉靖二年,张翀、刘瑞以灾异偕六科疏陈六事。冬,帝 以灾变欲罢郊祀,裴绍宗、唐皋争之,得如礼。”

    按《明外史张翀传》:“嘉靖二年四月,以灾异偕六科诸 臣上疏曰:‘昔成汤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与?民失职 与?宫壶崇与?女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今诚以 近事较之,快船方减而辄允戴保奏添,镇戍方裁而 更听赵荣分守。诏核马房矣,随格于阎洪之一言;诏 汰军匠矣,寻夺于监门之群咻。是政不可谓节也。”末 “作竞于奇巧,游手半于闾阎,耕桑时废,缺俯仰之资; 教化未闻,成偷薄之习,是民不可谓不失职也。两宫 营建,采运艰辛,或一木而役夫万千,或一椽而费财 十百,死亡枕籍之状,呻吟号叹之声,陛下不得而见 闻,是宫壸不可谓不崇也。”奉圣、保圣之后,先女宠于 册后;庄奉、肃奉之名,联殊称于乳母,“或承恩渐邻于 飞燕,或黠慧不下于婉儿,内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 开近习之负倚,是女谒不可谓不盛也。”穷奸之锐雄 公肆赂遗而逃籍没之律;极恶之鹏铠密行请托而 逋三载之诛,钱神灵而王英改问于锦衣,关节通而 于喜竟漏于禁网,是苞苴不可谓不行也。献庙主祀, 屈府部之议而用王“槐谀佞之谋;重臣批答,乏体貌 之宜,而入群小惎间之论。或谮发于内,阴肆毒螫;或 谗行于外,显逞挤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以乱人 物之邪正。是谗夫不可谓不昌也。凡此皆成汤之所 无,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避斧钺之诛,用附责难之 义。望陛下采纳。”其年冬,命中官督苏杭织造,举朝阻 之不能得,翀复偕同官张原等力争。时世宗初政,杨 廷和等在内阁,群小虽已用事,正论犹伸,翀前后指 斥无避。帝虽不见用,然亦尝报闻,不罪也。 按《刘瑞 传》,瑞为南京太仆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迁 礼部右侍郎,因灾变偕同官条上六事,具言斋醮无 益且妨政,织造多费且病民,帝多纳用之。 按《裴绍 宗传》,嘉靖二年冬,帝以灾异频仍,欲罢明年郊祀庆 成宴。绍宗言:“祭祀之礼,莫重于郊丘;君臣之情,必通 于宴享。往以国戚废大礼,今且从吉,宜即举行,岂可 以灾伤复免?”修撰唐皋亦言之,竟得如礼。

    按《明外史刘世扬传》:“‘嘉靖二年四月,帝以灾异修省。 世扬言:去冬无雪,入春无雨。陛下侧身修行,一念感 格,雨雪随降。苟扩而充之,日延儒臣,咨访治道,更仿 古人几杖箴铭之义,取圣贤格言,书之殿庑,则燕闲 独处,罔非斋肃之时,于以转灾为祥不难矣’。帝纳之, 历吏科左给事中。”

    嘉靖三年,韦商臣奏清刑狱以弭灾,谪清江丞。 按《明外史韦商臣传》:“商臣字希尹,长兴人,嘉靖二年 进士,授大理评事。明年冬,商臣以大礼初定,廷臣下 吏贬谪者无虚日,乃上疏曰:‘臣所居官,以平狱为职。 乃自授任以来,窃见群臣以议礼忤旨者,左迁则吏 部侍郎何孟春一人,谪戍则学士丰熙等八人,杖毙 则编修王思等十七人,以拂中使,逮问则副使刘秉 鉴,布政马卿,知府罗玉、查仲道等十人,以失仪就系, 则御史叶奇,主事蔡干等五人,以京朝官为所属,讦 奏下狱,则少卿乐护,御史任洛等四人。此皆不平之 甚,上干天象,下骇众心。臣窃以为皆所当宥。况比者, 水旱、疫疠、星陨、地震、山崩、泉涌、风雹蝗蝻之害,殆遍 天下,有识莫不寒心。及今平反庶狱,复戍者之官,录 死者之后,释逮系者之囚,正告讦者之罪,亦弭灾禳 患之一道也’。”帝责以沽名卖直,谪清江丞。

    嘉靖四年以“灾异频见”,余珊应诏。陈十渐

    按《明外史余珊传》:“嘉靖四年二月,应诏陈十渐,其略 言:正德之世,天鸣地震,物怪人妖,曾无虚岁。赖陛下 绍统,灾异始除。乃顷岁以来,雨雹杀禽兽,雷风拔树 屋,妇人产子两头,无极昼晦如夜,四方旱潦,奏报不 绝,曾何异正德之季乎?且京师阴霾之气,上薄太阳, 白昼冥冥,罕有晖釆,尤为可畏。”疏最剀切,帝不能用, 付之所司。

    嘉靖五年以《四方灾异》叠奏,敕阁臣悉陈过失,又申 饬群臣。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五年十二月,时四方灾异叠 奏,水旱、雷雨、地震山崩以数省。或冰雹大如人头,卷 裂民舍百数十家。江南妇生子,六目四面,有角,手足 各一节,独爪鬼声。河南生牛犊,一身两手;郧阳牛产 二身,心肺胆各二;江西虎具人手足。大学士杨一清 以修省上言,敕曰:‘览卿疏者再,论之至切。朕凉寡冲 昧,日夜求治,未知民瘼,欲求直言。言或不实,朕过多 不自悟。其悉陈之,庸开朕心,毋忌以不尽’。”顷之,敕群 臣曰:“比者坤舆弗靖,乾象失常,风雨冰雹,水旱之灾, 物怪人妖,叠报层见。静言思之,疚实在朕。尔文武群 臣,亦宜洗心去垢,交修成治,旷职瘝官,则有国典。” 嘉靖六年,诏各官条奏弭灾事宜,罢庆《成宴》。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六年正月,令四品以上及六 科十三道,条民间疾苦,具上便宜足消弭灾变者。己 丑,大祀南郊,以灾罢庆成宴嘉靖七年,敕君臣交相修省。”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七年四月敕曰:‘比者风霾蔽 天,旱潦连闻,地震同日,群盗密迩,咎实繇朕。君臣共 理,皆天事也。文武群工,宜加省悔,大者会奏,小者立 改,庶民怀无怨,朕亦免于多戾’。”

    嘉靖八年,敕辅臣条奏弭灾事宜。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八年春正月戊戌朔,风霾昼 晦。立春日长星出,白气亘天。敕辅臣条书急务,诸修 省弭灾,毋有不尽。”

    按《野史黎贯传》:“贯同年进士,华阳王汝梅,由行人历 礼科都给事中。八年二月,以灾异求言,汝梅偕同官 上言三事:一谓比来章奏多事逢迎,请分别忠佞,毋 信谀言。二谓大臣奏事,近多留中,致是非不分,请悉 付之公论。三谓人主之学,以当务为急,词命非所重, 今一事之行,动烦宸翰,亦少亵矣。宜仿祖宗故事,时 御平台,召见宰执,面决大议,既省笔札之劳,且绝壅 蔽之害。”疏入,忤旨。

    嘉靖九年,兵部主事赵时春劾奏“礼官不以灾异应 诏陈言,而再请贺瑞。”黜时春为民。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九年七月,兵部主事赵时春 言:‘中外屡言瑞应,礼官再请称贺,大小臣工浮词面 谩,不能上体君父警灾求言之意’。上怒,下诏狱,黜为 民。”

    按《明外史赵时春传》:“时春为嘉靖五年会试第一,选 庶吉士。以张璁言改官,得户部主事,寻转兵部。九年 七月上疏曰:‘陛下以灾变求言已旬月,大小臣工率 浮词面谩。盖自灵宝知县言河清受赏,都御史汪𬭎 继进甘露;今副都御史徐赞、训导范仲斌进瑞麦,指 挥张楫进嘉禾,𬭎及御史杨东又进盐华,礼部尚书’” 李时再请表贺:“仲斌等不足道,𬭎赞司风纪,时典《三 礼》,乃罔上欺君,坏风伤政,此小臣所以抚胸流涕,弗 能自已也。”帝责其妄言,黜为民。

    嘉靖十二年,诏:“非正瑞勿献。”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十二年三月,上曰:“鹊兔鹿有 叠至重出者,礼部其宣示天下,自今非正瑞勿复献。” 于是吏部尚书汪𬭎作诗三章美上谦德,上褒答焉。 嘉靖二十三年,以灾异禁屠停刑。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二十三年七月,上谕礼部曰: ‘今夏霪沴,灾人疫物,近复弥旬不雨。兼闻近畿湖浙 诸处久旱,越时又火星逆行未顺,太庙俶工乃睹是 象,所以序昭穆之位,未必不可行也。独今人不古,无 是识者,既非执正行礼之材,无徒事诸芒昧之谤。朕 兹祈天下生灵于上元,其禁屠停,刊止常封,若有军’” 机勿论。

    嘉靖二十五年,以诸瑞连见,诏告谢。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二十五年七月久雨,赈京师 饥。上曰:‘鹿瑞龟祥,洊呈去岁。今朕辰日近醴泉复出 承华,虽圣贤不恃以怠也,而不可不敬谢。其自二十 五日至于八月望举谢,停封供事,毋慢’。”

    嘉靖二十六年,淮安《灾变》屡见。

    按《江南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四月朔,淮安紫云自西 来,空中若兵马之声,大风冰雹,又天鼓鸣。”

    嘉靖四十四年,同安《灾异》并见。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十七日,同安疾风 迅雷,阴雨如注,至未时忽昏如夜,咫尺不辨,至申时 始稍开霁。”

    嘉靖四十五年,以灾异屡见,御史方新疏请修省。疏 奏,斥为民。

    按《明外史沈束传》:“嘉靖四十五年,御史方新上言,黄 河之患,自古有之。乃今丰沛间陆地为渠,而兴都有 陵寝之忧,凤阳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饥馑之灾。尧之 洚水不烈于此矣。诸边将惰卒骄寇至辄巽懦观望, 而宁武有军士之变,南赣有土兵之叛,徽州诸府有 矿徒窃发之。虞舜之三苗,不棘于此矣。夫洚水三苗 不足为累者,以尧舜兢业于上,而禹、皋诸臣分忧于 下也。今司论纳者,日献祯祥,而疆场之臣惟冒首功, 隐丧败,为国分忧者谁也?斥罚之法,今不得不严,而 陛下亦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然后灾变可息,而外 患可弭也。”疏入,斥为民。

    穆宗隆庆二年御史周弘祖兵部郎中邓洪震疏陈修省事宜弘祖疏不报洪震疏下礼官议行

    按《明外史周弘祖传》:弘祖征授御史。隆庆改元之明 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裂成渠,旗竿数火,天鼓再鸣, 陨星旋风,天雨黑豆,此皆阴盛之征也。《洪范传》曰:“人 愤怨则水涌溢。”翼奉曰:“阴极生阳,不旱则火。”陛下嗣 位二年,未尝接见大臣,咨访治道。边患孔棘,备御无 方,事涉内庭,辄见挠沮。如阅马核库,诏出复停,皇庄 则亲收子粒,太和则榷取香钱,织造之使累遣,纠核 之疏,留中,内臣爵赏,谢辞温旨,远出六卿上,尤祖宗 朝所绝无者。疏入不报。隆庆初,以地震言事者。又有 邓洪震,宣化人,时为兵部郎中,上疏曰:“入夏以来,淫雨弥月,此阳制于阴,仁柔不断之象。又京师去冬地 震,今春风霾大作,白日无光。占者谓‘地震,阴不静也’。” 主嬖幸蛊惑,女宠渐盛。风霾,兵象也。主外国,窥中国。 近大同,又报雨雹伤物,地震有声。陛下临御甫半年, 灾异叠见。传闻后宫游幸无时,嫔御相随,后车充斥, 左右近习,溢赐予。政令屡易,前后背驰,邪正混淆,用 舍犹豫。所谓女宠嬖幸及仁柔不断者,其渐已见。万 一奸宄潜生,寇戎轶“犯,其何以待之?”帝纳其言,下礼 官议修省。

    隆庆三年,刑部主事郑履淳疏陈《回天、“开泰”之计》,黜 为民。

    按《明外史郑履淳传》:“履淳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 庆三年冬,疏言:顷年以来,万民失业,四方多故,天鸣 地震,灾害洊臻。臣等当恸哭流涕于殿廷,陛下亦当 卧薪尝胆于宵旰也。夫饥寒迫身,易为衣食,嗷嗷赤 子,圣主之所以为资不及。今定周家桑土之谋,切虞 廷困穷之惧,则上天所以警动海内者,适足以资他 人矣。今最急莫如用贤。陛下御极三祀矣,曾召问一 大臣,面质一讲官,赏纳一谏士,以共画思患豫防之 策乎?高、亢暌孤,乾坤否隔,忠言重折槛之罚,儒臣虚 纳牖之功。宫闱违脱珥之规,朝陛拂同舟之义。回奏 蒙谴,补牍奚从?内批径出,封还何自?纪纲因循,风俗 玩愒,功罪罔核,文案徒繁,阍寺潜为厉阶,善类渐以 短气。言涉宫府,肆挠多端,梗在私门,坚持不破。童牛 羸豕,无先事之图;社鼠城狐,有难施之计。患岂在明, 前车不远,万众惶惶,皆谓群小侮常,明良疏隔,自开 辟以来,未有若是而永安者。伏愿奋英断以决大计, 勿为小故之所淆,弘浚哲以任君子,勿为嬖昵之所 惑,移美色奇珍之玩而保疮痍;分昭阳细务之勤而 和庶政。以蛮裔为关门劲敌,以钱谷为黎庶脂膏。”拔 用陆树声、石星之流。嘉纳殷士儋、翁大立诸疏,经史 讲筵,日亲无“倦。臣民章奏,与所司面相可否。万几之 裁理渐熟,人才之邪正自知。察变谨微,回天开泰,计 无逾于此。”疏入,帝大怒,杖之百,系刑部狱数月。刑科 舒化等以为言,乃释为民。

    隆庆六年,神宗即位。御史胡涍因灾异请“出宫女”,忤 帝,斥为民。

    按《明外史陈吾德传》:胡涍擢御史,神宗即位之冬,妖 星见慈庆宫后,延烧连房。涍言:“星阴象火,积阴所生, 灾咎之应,决在宫妾。窃见两朝宫女,闭塞后庭,郁而 不散,足干天和。乞遍察掖庭中曾蒙先朝宠幸者,体 恤优遇。其馀无论老少,一概放遣。”奏中且言唐高不 君,则天为虐,几危宗社,往古覆辙,亦可为鉴。“帝问辅” 臣二语所指为谁?张居正对曰:“涍言虽狂悖,心无他。” 帝意未释,严旨谯让。涍惶恐请罪,斥为民。

    神宗万历四年题准救护月食祈祷雨雪及申报旱涝之制

    按《明会典》,“万历四年题准:月食救护,遇日出之刻即 止,不待复圆。凡祈祷雨雪及晴,礼部题请行顺天府, 率所属人员,于都城隍等庙行香,禁屠宰三日。百官 就各衙门致斋,青衣角带办事。凡各处雨泽有无干 溢沾足,俱要依期备细造册,申报礼部查考。”

    万历九年题准奏勘灾伤之例,务使民沾实惠。 按《明会典》万历九年题准:地方凡遇重大灾伤,州县 官亲诣勘明,申呈抚按。巡抚不待勘报,速行奏闻。巡 按不必等候部覆,即将勘实分数作速具奏,以凭覆 请赈恤。至于报灾之期,在腹里地方,仍照旧例。夏灾 限五月,秋灾限七月内。延边如延、宁、甘、固、宣、大、山西 蓟、密、永昌、辽东各地方,夏灾改限七月内,秋灾改限 十月内,俱要依期从实奏报。如州县卫所官申报不 实,听抚按参究。如巡抚报灾过期,或匿灾不报,巡按 勘灾不实,或具奏迟延,并听该科指名参究。又“或报 时有灾,报后无灾,及报时灾重,报后灾轻,报时灾轻, 报后灾重,巡按疏内明白从实具奏,不得”执尼《巡抚 原疏》至《灾民不沾实惠》。

    万历十八年,王家屏以“频年《灾异叠见》”,乞赐罢归,不 报。

    按《明外史王家屏传》:“万历十八年,家屏以久旱乞罢, 言迩年以来,天鸣地震,星陨风霾,川竭河涸,加以旱 潦蝗螟,疫疠札瘥,调燮之难,莫甚今日。乞赐罢归,用 避贤路。不报。”

    万历四十三年,以山东连岁灾异,大旱、陨霜,大饥,遣 使赈之。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乙卯正月地裂,宽数寸, 深不测。三月大雪,桃杏无花。麦熟后大旱,汶水绝流, 城门楼兽口喷烟。七月雨,八月霜,晚禾尽伤,大饥,或 父子相食。盗起,遣御史过庭训赈之。”

    万历四十六年,以灾异叠见,阁臣方从哲疏请修省, 不报。

    按《明外史方从哲传》:万历四十六年,长星见东南,长

    二丈,广尺馀,十有九日而灭。是日,京师地震。从哲言
    考证
    “妖象怪征,层见叠出。除臣奉职无状,痛自修省外,望

    陛下大奋乾纲,与天下更始。”朝士杂然笑之,帝亦不 省。

    按《赣州府志》:“万历四十六年,伏秋酷热异常,且苦旱, 晚禾无收,民间疫,乡落尤甚,阖门死者相枕藉。九月 之杪,东南方苍白气一道,阔尺馀,约长丈二尺。每至 五更出见,浃二旬始灭。”《灵台占》:“长庚星主兵,属楚分。 又冬暖少霜,桃李实。”

    愍帝崇祯九年春正月安邑大风震电雨雪

    按:《山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一年以《灾异》策试阁员。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一年于中极殿御试阁员策 题,年来天象频仍,今年为灾甚烈。且金星昼见,已逾 五旬,将谓主兵耶?今方在用兵四月,山西大雪,冻毙 人畜,将谓边地耶?然时已入夏,何所致欤?朝廷腹心 耳目,托寄臣工。今应担当者嫌怨在念,司举劾者情 贿系心,以致嚣尤易起,直枉难分,何所凭欤?钦限屡 违,寇尚未灭。处分则剿局更张,再宽则功令不信。况 剿兵难撤,敌寇生心,边饷欠多,蠲留未已。民贫既甚, 正供犹难,侵剥旁出,如火益热。至于重利,尚欺分畛。 去公近多,比比。即有操守清谨者,又自傲睨,遂非必 也。俱令处置得宜,禁戢有法。卿等忠能体国,才足匡 时,其悉心以对。”至六月十八日,上命杨嗣昌以兵部 尚书改礼部尚书,程国祥以户部尚书改礼部尚书, 方逢年以礼部侍郎陞礼部尚书,蔡国用以工部侍 郎陞礼部尚书,范复粹以大理寺少卿陞礼部侍郎, “俱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事。”

    崇祯十六年,上谕阁臣,“议减诸费,停止选择。”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六年癸未九月,上谕内阁:辅 臣修省应有实政,庶几挽回起运,仰希天慈。如贼寇 失事,各案应速结,战守有功应速叙。此二事全赖先 生每秉公担当,如钱粮不足,亟宜节俭,先自朕躬始。 若祀典丰洁,仍旧不敢议减外,朕既服浣濯之衣,此 无可议。唯日用膳品减去一半,各宫分减去十分之 四,《宫女内员卓银》减去十分之三,通俟平定之日照 旧在外。衙门有可节裁者,亦著照此推行。再如兵火 焚杀之酷,灾变死亡之惨,朕皆不能拯救消弭,殊愧 君师之位,若又添嫔御之奉,乃是《增过增惭之举。其 选择之事,竟宜停止》,此亦节俭之一。其《章疏沉压过 多,朕不能朝上夕下,稽误政几》,皆朕之过。当竭力披 阅发行。”先生每即拟旨来行。

    皇清

    国初定、钦天监执掌。遇有灾祥、即时呈报

    《大清会典》:“钦天监满五官灵台郎三员,汉军五官灵”

    台郎一员,汉五官灵台郎四员,汉五官。监候一员,满博士三员,汉博士二员。职司观候天象、日月旁气、风云雷雨、气晕飞流、测验日出日没、中影、中星月五星凌犯、占验周天星座移徙动摇、芒角喜怒、七跃躔度、五星妖变等事 。一,每日满、汉官各一员,督率天文生一十五员,在观象。

    台昼夜观候。每一更,四人轮直,分定四面,按时记注,风云、晴雨、雷电起发,次日呈堂;或遇天象变异,即时呈报 。一、每年正旦寅时候,风起何方,即行呈报。每岁八节,俱按时候风起呈报。一、每岁雷初发声,候起自何方,即时呈报 。一、每岁晴雨,该直官生按时验明记注,缮写《晴明风雨录》,满字一本、汉字一本,于次年二月初一日。

    进呈

    康熙十六年

    三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帝王克谨!”

    《天戒》,凡有垂象,皆关治理,故设立专官,职司占候所系。

    甚重,一切祥异,理应详加推测,不时具奏。今钦天监衙门止于寻常节气,尚有观验,至今岁三月初间霜雾及以前星辰凌犯等项应行占奏者,并未奏闻,皆由该监官员蒙昧疏忽,有负职掌,尔部即行察议具奏。以后钦天监所奏《占,候本章内阁照例票拟批发》。特谕。

    康熙十八年

    四月初十日

    上谕礼部:“民资粒食以生。今时值夏令,雨泽未降,久”

    《旱伤麦》。秋种未下,农事堪忧。皆由朕躬凉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不能廉己爱民。勤修职业,致干

    天和。朕用是夙夜靡宁。深切警惕。实图修省。诸臣亦宜

    循省过愆,烙共乃职。期于共襄治理,感召休和。

    兹当虔诚斋戒躬诣

    天坛、亲行祈祷、为民请命。尔部即择期具仪来奏。《特谕》

    康熙二十五年

    三月初三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吴兴祖、王起元、徐干学、韩菼,各省晴雨,不必缮写黄册,特本具奏。乘奏事之便,写细字折子,附于疏内以闻。” 其下礼部。

    康熙三十年

    六月二十二日

    上谕内阁:“户部差年壮司官一员,令驰驿至直隶巡”

    抚处详悉询问。畿辅所属地方。雨泽曾否霑足。蝗蝻较前何如。还奏。

    康熙三十二年

    六月二十八日

    上谕内阁:“朕于各省往来者及请安而至者,必问其”

    地方情形,雨泽应时与否,顷自江南、浙江来者问之,云:“江浙间今年甚旱,户部其择司官二员,一遣往江南、一遣往浙江,详询江南总督、浙江巡抚雨水情形来奏。”

    康熙四十一年

    三月初十日

    上谕户部:“朕躬理几务年久,深知稼穑之事。念阜民”

    之道期于有备去冬北地少雪今春雨泽微降尚未霑足诚恐蝗蝻易生。有伤农事所在官吏亟宜先时预防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江北地方历年积贮仓粮果否足额该督抚宜确加稽核务使廪有馀储不致匮乏其一切预备事宜须悉心讲求料理纵年岁不甚丰稔。亦可赈济无虞至直隶各省现今雨泽“有无多寡。著该督抚即行具折奏闻。以纾朕宵旰勤民之意。尔部即遵谕行。” 《特谕》。

    康熙四十五年

    三月初六日

    上谕九卿、詹事、科道:“朕总理几务甚久。兹年岁日益”,

    ‘夙夜干惕,与月俱增。自去冬无雪,及今春深,尚未得雨,地气熯燥不和,又云色多细缕状’。朕知之既晰,岂可不降谕旨。此非仅无雨,且恐别有变异。与其有变而后讲求,不如君臣于未事之先,将政事得失任为己责,竭诚摅忠,详加计议之为当也。但数语颂扬,虚辞省改,未可即以塞责。夫民为邦本,食为民命,朕自东作以至收获。廑念靡宁。迨秋成以后或丰或歉之既定然后此心少释、别为计划。尔等俱系大臣或司言职,事有缺失各宜直陈。这所议未详尽。著再行确议以闻。

    康熙四十五年

    三月初八日

    上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朕观前史”

    如汉朝有灾异见,即诛一宰相,此大谬矣。夫宰相者,佐君理事之人,傥有失误,君臣共之,竟诿之宰相可乎?或有为君者,凡事俱付与宰相,此乃其君之过,不得独咎宰相也。康熙十八年地震,魏象枢云有密本,因独留面奏,言“此非常之变,惟重处索额图明珠,可以弭此灾矣。朕谓此皆朕身之过,与伊等何预?朕断不以己之过移之他人也。” 魏象枢惶遽不能对。当吴三桂叛时,索额图奏云:“始言迁徙吴三桂之人,可斩也。朕谓欲迁移者,朕之意也,与他人何涉?” 索额图甚惧而退。至于巴图鲁公敖拜、遏必隆,为圈地事,杀尚书苏纳海、督抚朱昌祚、王登联,冤抑殊甚。此等事皆朕所不忍行者,朱昌祚不但不当杀,并不当治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