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四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四十七卷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四十八卷


    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四十七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三

      金

      韩庆民妻         李宝信妻王氏

      雷妇师氏         康住住

      李英妻张氏        相琪妻栾氏

      撒合辇妻独吉氏      许古妻刘氏;女定姜肃姜附

      王维翰妻姚氏       张慥妻冯妙真

      完颜长乐妻蒲察氏     乌古论氏

      完颜素兰妻        完颜忙哥妻温特罕氏

      完颜猪儿妻尹氏      苏嗣之母白氏

      聂舜英          完颜仲德妻

      宝符李氏         张潜妻孙氏

      翟氏           程普妻彭氏

      吴谊妻任氏        国侃妻刘氏

      赵氏女          李文妻史氏

      莫氏二女

      元一

      欧阳梦桂妾陆氏      黄元圭妻俞氏

      龙均用妻陈氏       郭三妻杨氏

      阚文兴妻王氏       曾闿妻李氏

      杨惟俭妻任氏       支兰玉妻叶氏

      周九成妻邓氏       谭友妻董氏

      史宛妻段氏        叶寿妻涂氏

      萧氏妻赵氏        李君进妻王氏

      朱克彬妻周氏       费岩妻王氏

      买哥妻耶律氏       陈某妻别娥娥

      李安童妻胡氏       宋坚童妻班氏

      刘恕妻赵氏        王思忠妻张氏

      刘楫妻赵氏        赵𦞦儿妻安氏

      陈恭妻张氏        武寿妻刘氏

      宋敬先妻谢氏       撒里妻萧氏

      魏贵妻周氏        郭灰儿妻赵氏

      朱某妻丁氏        王保子妻赵氏

      某氏妻魏氏        裴某妻董哥

      张保童妻郝氏       高塔必也妻白氏

      杨某妻卢氏        蒙古氏太术妻阿不察;

      徐仁妻谢氏        熊氏女

      溧阳饿妇         脱脱真

      赵美妻王氏李冬儿李氏附李智贞

      赵彬妻朱氏王安哥附  贵哥蒙古氏

      马奔妻胡氏        吴氏女

      台叔龄妻刘氏       陈端才妻蔡三玉

      姜兴一妻罗氏兴三妻附 袁用宾妾孔氏

      花山妇          刘桐妻孙氏二女附

      吴氏女          王氏女

      张减妻章氏        谭氏女

      罗汀妻何氏        天台郭氏

      季富妻黄氏        张春儿

      张亨妻石氏        史五妻徐氏

      孟志刚妻衣氏侯氏附  周经妻吴氏

      郭惟辛妻郝氏       陈辉妻白氏

      张顽住妻杜氏       程二妻成氏

      李贞妻武氏        暗都刺妻张氏

      汤辉妻张氏        朵那

      程老奴妻胡氏       罗宣明妻蒋氏

      寿安妻杨氏        项惠可妻唐氏

      曾希仁妻万氏三女附  张孟敬妻黄氏

      葛绎妻邓氏        沈庆乙妻谢氏

      周某妻张氏        徐妇

      金少安          旷维祯妻曾氏

      杨氏女          于某妻娄氏

      陈以安妻赵氏       俞士渊妻童氏

      汤婍妹附       林娥

      蒋国秀妻陈道回      黄元实女

      彭九万妻李氏       盛彝纲妻张氏

      陈文先妻萧氏

    闺媛典第四十七卷

    闺烈部列传三

    韩庆民妻

    按《金史列女传》,韩庆民妻者,不知何许人,亦不知其 姓氏。庆民事辽为宜州节度使。天会中,攻破宜州,庆 民不屈而死,以其妻配将士,其妻誓死不从,遂自杀。 世宗读《太宗实录》,见庆民夫妇事,叹曰:“如此节操,可 谓难矣

    李宝信妻王氏

    按《金史列女传》:“李宝信妻王氏。宝信为义丰县令,张 觉以平州叛,王氏陷贼中,贼欲逼室之,王氏骂贼,贼 怒,遂支解之。大定十二年,赠贞烈县君。”

    雷妇师氏

    按《金史列女传》:“雷妇师氏,夫亡,孝养舅姑。姑病,刲臂 肉饲之,姑即愈。舅姑既殁,兄师逵与夫侄规其财产, 乃伪立媒证致之官,必欲嫁之。县官不能辨曲直,师 氏畏逼,乃投县署井中死。诏有司祭其墓,谥曰节。”

    康住住

    按《金史列女传》:“康住住,鄜州人。夫早亡,服阕,父取之 归家,许严沂为妻。康氏誓死弗听,欲还夫家不可得, 乃投崖而死。诏有司致祭其墓。”

    李英妻张氏

    按《金史列女传》:李英妻张氏,英初为监察御史,在中 都,张居潍州。贞祐元年冬,元兵取潍州,入其家,张氏 尽以所有财物与之。既而令张氏上马,张曰:“‘我尽以 财物与汝,犹不见赎邪’?答曰:‘汝品官妻,当复为夫人’。 张曰:‘我死则为李氏鬼’。”顿坐不起,遂见杀。追封陇西 郡夫人,谥庄洁。英仕至御史中丞。

    相琪妻栾氏

    按《金史列女传》:相琪妻栾氏,有姿色,琪为莱州掖县 司吏。贞祐三年八月,红袄贼陷掖县,琪与栾氏及子 俱为所得。贼见栾悦之,杀琪及其子而诱栾,栾奋起, 以头触贼而仆,骂曰:“‘我岂为犬彘所污者哉’!贼怒杀 之,追封西河县君,谥庄洁。”

    撒合辇妻独吉氏

    按《金史列女传》:独吉氏,平章政事千家奴之女,护卫 银术可妹也。自幼动有礼法,及适内族撒合辇,闺门 肃如。撒合辇为中京留守,大兵围之,撒合辇疽发背, 不能军。独吉氏度城必破,谓撒合辇曰:“公本无功能, 徒以宗室故,尝在禁近,以至提点近侍局,同判睦亲 府,今又为留守外路第一等官,受国家恩最厚。今大 兵临城,公不幸病,不能战御,设若城破,公当率精锐 夺门而出,携一子走京师,不能则独赴京师。又不能 战而死,犹可报国,幸无以我为虑。”撒合辇出巡城,独 吉氏乃取平日衣服、妆具、玩好,布之卧榻,资货悉散 之家人,艳妆盛服过于平日。且戒女使曰:“吾死则扶 置榻上,以衾覆面,四围举火焚之,无使兵见吾面。”言 讫,闭门自经而死。家人如言,卧尸榻上,以衾覆之。撒 合辇从外至,家人告以夫人之死,撒合辇拊榻曰:“夫 人不辱我,我肯辱朝廷乎!”因命焚之,年三十有六。少 顷,城破,撒合辇率死士欲夺门出,不果,投壕水死。

    许古妻刘氏女定姜肃姜附

    按《金史列女传》:许古妻刘氏,定海军节度使仲洙之 女也。贞祐初,古挈家侨居蒲城,后留刘氏母子于蒲, 仕于朝。既而兵围蒲,刘谓二女曰:“汝父在朝,而兵势 如此,事不可保,若城破被驱,一为所污,奈何?不若俱 死以自全。”已而攻城益急,于是刘氏与二女相继自 尽。有司以闻于朝。四年五月,追封刘氏为郡君,谥曰 “贞洁。”其长女谥曰“定姜。”次肃姜。以其事付史馆。

    王维翰妻姚氏

    按《金史王维翰传》:“维翰,字之翰,利州龙山人。贞祐初, 罢为定海军节度使。至镇,无兵备,邻郡皆奔溃。维翰 谓吏民曰:‘孤城不可守’。”率吏民愿从者,奔东北山,结 营堡自守。力穷被执,不肯降,妻姚氏亦不肯屈,与维 翰俱死。诏赠中奉大夫,姚氏芮国夫人,谥贞洁。

    张慥妻冯妙真

    按《金史列女传》:“冯妙真,刑部尚书延登之女也。生十 有八年,适进士张慥。兴定五年,慥为洛川主簿。元兵 破葭州、绥德,遂入鄜延鄜人震恐,具守备,守臣以西 路输刍粟不时至,檄慥诣平凉督之。时延登为平凉 行省员外郎,慥欲偕妙真以往,妙真辞曰:‘舅姑老矣, 虽有叔姒,妾能安乎?子行,妾留奉养’。”十一月,洛川破, 妙真从舅姑匿窟室,兵索得之。妙真泣与舅姑诀曰: “妇生不辰,不得终执箕帚,义不从。”寻即携三子赴井 死,县人从而死者数十人。明年春慥,发井得尸,殡于 县之东郭外,死时年二十四。

    完颜长乐妻蒲察氏

    按《金史列女传》:“蒲察氏,字明秀,鄜州人,讷申之女,完 颜长乐之妻也。哀宗迁归德,以长乐为总领,将兵扈 从。将行,属蒲察氏曰:‘无他言,夫人慎毋辱此身’。明秀 曰:‘君第致身事上,无以妾为念,妾必不辱’。长乐一子 尚幼,出妻柴氏所生也,明秀抚育如己子。崔立之变, 驱从官妻子于省中,入自阅之。蒲察氏闻,以幼子付” 婢仆,且与之金币,亲具衣棺祭物,与家人诀曰:“崔立 不道,强人妻女,兵在城下,吾何以逃,惟一死不负吾 夫耳。汝等惟善养幼子。”遂自缢而死,时年二十七。

    乌古论氏

    按《金史列女传》:乌古论氏,伯祥之妺,临洮总管陀满 胡土门之妻也。伯祥朝贵中声誉籍甚,胡土门死王事,崔立之变,衣冠家妇女多为所污。乌古论氏谓家 人曰:“吾夫不辱朝廷,我敢辱吾兄与吾夫乎?”即自缢, 一婢从死。

    完颜素兰妻

    按《金史列女传》:参政完颜素兰妻,亡其姓氏,当崔立 之变,谓所亲曰:“吾夫有天下重名,吾岂肯随众陷身 以辱吾夫乎!今日一死固当,但不可无名而死,亦不 可离吾家而死。”即自缢于室。

    完颜忙哥妻温特罕氏

    按《金史列女传》:“温特罕氏,夫完颜忙哥,五朵山宣差 提控回里不之子也,系出萧王。忙哥叔父益都,节度 秦州,为元兵所攻,适病不能军,忙哥为提控,独当一 面。兵退而益都死,忙哥以城守功,世袭谋克,收充奉 御。及崔立之变,忙哥义不受辱,与其妻诀,妻曰:‘君能 为国家死,我不能为君死乎’?一婢曰:‘主死,婢将安归’?” 是日,夫妇以一绳同缢,婢从之。

    完颜猪儿妻尹氏

    按《金史列女传》:“尹氏,完颜猪儿之妻也。猪儿系出萧 王,天兴二年正月,从哀宗为南面元帅,战死黄陵冈。 其妻金源夫人闻猪儿死,聚家资焚之,遂自缢,年三 十一。猪儿赠官,弟长住,即日诏补护卫。”

    苏嗣之母白氏

    按《金史列女传》:白氏,苏嗣之之母,许州人,宋尚书右 丞子由五世孙妇也。初,东坡、颍滨、叔党俱葬郏城之 小峨嵋山,故五世皆居许昌。白氏年二十馀即寡居。 服除,母家迎归,兄嫂窃议改醮,白氏微闻之,牵车径 归,曰:“我为苏学士家妇,又有子,乃欲使我失身乎?”自 是母家非有大故不往也。尝于宅东北为祭室,画两 先生像,图《黄州》、龙川故事。壁间香火严洁,躬自洒扫, 士大夫求瞻拜者,往往过其家奠之。天兴元年正月 庚戌,许州被兵,嗣之为汴京厢官,白拜辞两先生前, 曰:“儿子往京师,老妇死无恨矣,敢以告。”即自缢于室 侧,家人并屋焚之,年七十馀。嗣之本名宗之,避讳改 焉。

    聂舜英

    按《金史列女传》:“聂孝女,字舜英,尚书左右司员外郎 天骥之长女也。年二十三,适进士张伯豪。伯卒,归父 母家。及哀宗迁归德,天骥留汴。崔立劫杀宰相,天骥 被创甚,日夜悲泣,恨不即死。舜英谒医,救疗百方,至 刲其股,杂他肉以进,而天骥竟死。时京城围久食尽, 闾巷间有嫁妻易一饱者”,重以崔立之变,剽夺暴陵, 无复人理。舜英颇读书知义理,自以“年尚少艾,夫既 亡父,又死非命,比为兵所污,何若从吾父于地下乎!” 葬其父之明日,绝脰而死。一时士女贤之,有为泣下 者。其家以舜英合葬张伯豪之墓。

    完颜仲德妻

    按《金史列女传》:完颜仲德妻,不知其族氏。崔立之变, 妻自毁其容服,携妾及二子,绐以采蔬,自汴走蔡。蔡 被围,丁男皆乘城拒守,谓仲德曰:“事势若此,丈夫能 为国出力,妇人独不能耶?”率诸命妇自作一军,亲运 矢石于城下,城中妇女争出继之,城破自尽。

    宝符李氏

    按《金史列女传》:哀宗奉御元兵入汴,宝符李氏从后 妃北迁,至宣德州摩诃院,居佛殿中,作幡斾会当赴 龙庭,将发,即于佛像前自缢死,且书门纸曰:“宝符御 侍此处身故。后人见其遗迹而哀之。”

    张潜妻孙氏

    按《金史张潜传》:“潜字仲升,武清人。年五十,始娶鲁山 孙氏。亦有贤行,夫妇相敬如宾。负薪拾穗,行歌自得, 不知其贫也。尝行道中,拾一斧,夫妇计度移时,乃特 归,访其主还之。天兴间,潜挈家避兵少室,乃不食七 日死。孙氏亦投绝涧死焉。”

    翟氏

    按《易州志》:“翟氏夫某死于军,氏年甫二十,讣至,立起 如死所,往复数百里,昼伏夜行,归其尸,负土葬之。葬 毕,自经其侧。邻里救之,既苏复死。”

    程普妻彭氏

    按《河南府志》:“彭氏,偃师程普妻。遇开兴兵变,军士驱 之去,彭绐曰:‘我有私金瘗于家,可共取之,愿以从行’。 贼少纵之,至一井,彭且行且骂曰:‘我良家妇,焉肯爱 其生以污身为失节之妇’!”遂投井死。

    吴谊妻任氏

    按《兖州府志》:“任氏,滕县人,吴谊妻。谊为滕县主簿,娶 任氏,生子铁马儿,方抱以汲井,遇寇将污之,投井死。”

    国侃妻刘氏

    按《汶上县志》:“刘氏,国侃妻。遇贼不屈而死。”

    赵氏女

    按《临汾县志》:赵氏女,年二十未嫁。寇乱被执,度不能 免,绐贼曰:“吾取所藏与汝俱去。”贼信之,遂还,投溷厕 而死。

    ===李文妻史氏===按《陕西通志》:“史氏,李文妻,白水人。文亡守节,父强许 人,被逼自缢,诏旌其烈。”

    莫氏二女

    按《丰县志》:“莫氏女,名贞贤,莫财兴女。年十八,夙有志 操。金末兵乱,群盗突入其家,女知不免,即投身于井。 其妹年十六,亦委命焉。有司上其事旌表。”

    元一

    欧阳梦桂妾陆氏

    按《海盐县志》:欧阳梦桂妾陆氏,名柔柔,本县人。梦桂, 莆阳人,入上庠。德祐末,仕元,心不能平,赋诗望翠华。 南归为仇家所发,囚狱死。柔柔母盗卷其物归,梦桂 之亲诉于吏,母意以女许嫁,元张帅求胜其事,乃脱 女出寺,烧香与张遇,颜色妙丽。张心切,与释,争逼娶 其女,柔柔曰:“主人平生豪杰,宁忍嫁彼。”遂自经于楼。

    黄元圭妻俞氏

    按《浙江通志》:“俞氏,黄元圭妻,新昌人。至元二年归宁, 值南征军过火,其母家拥之去,跃入火死。”

    龙均用妻陈氏

    按《袁州府志》:“陈氏,万载龙均用妻。至元三年,兵乱被 掳,洁身自刎死。”

    郭三妻杨氏

    按《元史列女传》:杨氏,东平须城人。夫郭三从军襄阳, 氏留事舅姑,以孝闻。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夺嫁 之,杨氏号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还舅曰:“新妇年少, 终必他适,可令吾子鳏处地下耶!”将求里人亡骨合 瘗之。杨氏闻,益悲,不食五日,自经死,遂与夫共葬焉。

    阚文兴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传》:“王氏名丑丑,建康人也。文兴从军漳 州,为其万户府知事,王氏与俱行。至元十七年,陈吊 眼作乱,攻漳州,文兴率兵与战,死之。王氏被掠,义不 受辱,乃绐贼曰:‘俟吾葬夫,即汝从也’。贼许之,遂脱,得 负尸还,积薪焚之,火既炽,即自投火中死。至顺三年, 事闻,赠文兴侯爵,谥曰英烈,王氏曰贞烈夫人。有司” 为立庙祀之,号“双节。”

    曾闿妻李氏

    按《建昌府志》:“李氏,曾闿妻,南丰人。夫死守义,治家勤 俭,养八十翁无遗礼。至元壬午,葫芦峒寇千馀猝至, 里妇多被掠,翁遇害。李大骂不从,以手束发受刃而 死。”

    杨惟俭妻任氏

    按《济南府志》:“任氏,长清人,杨惟俭妻。至元间,惟俭病 革,顾谓氏曰:‘吾病不复起,诚能终养我父母,我瞑目 矣’。氏许之,誓不再嫁。俭亡,氏年二十六,事舅姑尽孝。 舅姑没,哀恸,葬祭如礼,事毕自缢。旌表。”

    支兰玉妻叶氏

    按《饶州府志》:“叶氏,支兰玉妻,字如兰。至元壬辰秋,兰 玉与长子从军,俱战死,遗二子二女,茕茕无依。红巾 万户毛寿素感兰玉德,欲庇如兰母子。兰曰:‘吾夫吾 子死于义,苟托寿,是辱夫与子也’。先沉子女于东湖, 遂自溺。州刺史高其节,为文纪之。”

    周九成妻邓氏

    按《崇仁县志》:邓氏,名如玉,周九成妻。性庄重,粗知书 史。至元壬辰,淮西盗起,蔓延郡邑,九成与氏奔匿草 泽中。成为寇执,氏亟呼曰:“宁杀我,毋杀我夫。”寇释之, 复擒其子,仍抱救之,子逸去。氏被执,欲污之,厉声曰: “杀则杀矣,宁受尔辱乎?”遂遇害,气犹未绝。九成暨子 至,指示所弃金帛,乃死。

    谭友妻董氏

    按《饶州府志》:“董氏,谭友妻,有美色。红巾乱,友父母兄 弟俱遭害,董葬之归梁山,有土渠带申士造其家,欲 污之,董曰:‘吾故家子,义不受辱。长者必欲得我,择良 日具礼乃可’。”时母柩在堂,明日具祭毕,丛薪于柩,纵 火焚室。火炽,哭曰:“天苍苍兮,不吾家造;地茫茫兮,不 吾身容,不造不容,托乎火以相从。”两手牵二女入烈 “焰死。”

    史宛妻段氏

    按《饶州府志》:“段氏,史宛妻。红巾乱,其僮欲犯之,领数 卒造其家,段出见僮,僮请入内,段叱之,杀一女,骂不 从,又杀一女,一男,骂益厉,遂死焉。”

    叶寿妻涂氏

    按《饶州府志》:“涂氏,叶寿妻,衢州学正明俊女。事姑孝。 寿性狠,素不礼涂萧明、雷应雷。应霖乱,寿逃居进贤, 遭贼擒至麦畬,涂蓬跣追十馀里,伏抱寿身大骂曰: ‘若杀寿,先杀我’!”贼遂杀涂,次杀寿。

    萧氏妻赵氏

    按《元史列女传》:“赵氏名哇儿,大宁人。年二十,夫萧氏 病剧,谓哇儿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儿曰:‘君幸自 宽,脱有不讳,妾不独生,必从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 夫殁即自经死,家人同棺敛葬焉’。”

    李君进妻王氏

    按《元史列女传》:“李君进妻王氏,辽阳人。大德八年,君进病卒,卜葬将发,引亲戚邻里咸会。王氏谓众曰:‘夫 妇死同穴,义也。吾得从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抚棺大 恸,呕血升许,即仆于地死。众为殓之,与夫连柩出,葬 送者数百人,莫不洒泣。

    雷州朱克彬妻周氏 大都费岩妻王氏

    买哥妻耶律氏   ,陕西陈某妻别娥、娥李安童妻胡氏   ,大同宋坚童妻班氏,晋州刘恕妻赵氏  ,冀宁王思忠妻张氏,饶州刘楫妻赵氏  ,大宁赵𦞦儿妻安氏、陈恭妻张氏    、武寿妻刘氏;

    宋敬先妻谢氏   ,《撒里》妻萧氏。

    古城魏贵妻周氏  ,任城郭灰儿妻赵氏,枣阳朱某妻丁氏  ,叶县王保子妻赵氏,兴州某氏妻魏氏  ,滦州裴某妻董哥,成都张保童妻郝氏 ,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杨某妻卢氏  ,蒙古氏太术妻阿不察。

    按《元史列女传》:“已上二十四妇,并以早寡,不忍独生, 以死从夫者。事闻,悉命褒表,或赐钱赠谥云。”

    徐仁妻谢氏

    按《南安府志》:“谢氏,上犹人,名九娘,徐仁妻。夫死,家贫 孀居。夫党有徐祥、徐杰者,阴许为富家锺子茂妻,谢 闻不胜悲怒,诉于县,县不为理,乃号恸自缢而死。邑 恒阴雨者连年。大德间,廉访循行闻之,而县令去官 久矣。乃为文祭,表其墓曰‘贞烈’。于是雨旸乃时。廉访 作诗刻石纪其事。”

    熊氏女

    按《新建县志》:“熊氏女,父仲文,幼读书,通翰墨,许聘三 川邓氏,未于归而邓殁,讣闻,自缢而死,时至大辛亥 岁也。后人悯其贞烈,尝遇忌日,设馔以祀,相传为烈 女祭云。”

    溧阳饿妇

    按《江宁府志》:“溧阳饿妇,佚其姓氏。大德中,溧阳士人 挈妻授经于句容之潘邸。岁荒,学徒皆散,夫妇结网 给食。一日,夫出不返,妇馁坐室中。里人有慕其姿者, 愿为馈食,妇正色拒之,闭户愈严。逾日,乡里启视之, 死矣。”

    脱脱真

    按《贵县志》:蒙古达鲁花赤相兀孙,白额库兔哈之子。 年二十四岁,敛受宣命敦武校射,充前职。延祐改元, 甲寅岁三月,娶浔州路达鲁花赤亦八哈纳毋武德 嫡女脱脱真为室。真年十九岁,既归之后,琴瑟甚和。 乙卯八月,相兀孙病笃,真亲供汤药,夙夜惶惶,泣誓 曰:“倘尔不讳,必与同死。”言未逾日,夫病终。真尽以所 有奁具买棺殓,遂嘱诸童仆曰:“如我死,则开棺同葬, 幸勿负言。”每日不食,惟饮清水,旬日饿死。邦民见而 知之,莫不哀怜,为之罢市。本道廉访佥事买闾承直 按临是邦,矜其夫相兀孙之廉能,旅殁远地,悯脱脱 真之贞节,殉死同棺。用采摭前事,移檄本司,具闻旌 表,复其家。

    赵美妻王氏李冬儿李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赵美妻王氏,内黄人也。至治元年,美 溺水死,王氏誓守志。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 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去耶’?舅姑乃 欲以族侄与继婚,王拒不从,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 免,自经死。李冬儿,甄城人,丁从信妻也。年二十三,从 信殁。服阕,父母呼归,问之曰:‘汝年少居孀,又无子,何 以自立?吾为汝再择婿,何如’?”冬儿不从,诣从信冢哭, 欲缢墓树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还从信家,夜二鼓, 入室,更新衣,自经死。李氏,滨州惠高儿妻也。年二十 六,高儿殁,父欲夺归嫁之,李氏不从,自缢而死。

    李智贞

    按《元史列女传》:“智贞,建宁浦城人。父子明,无子。智贞 七岁能读书,九岁母病,调护甚谨。及卒,哀恸欲绝,不 茹荤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乡里称 为孝女。父尝许为郑全妻,未嫁,从父客邵武。邵武豪 陈良悦其慧,强纳采求聘。智贞断发拒之,且数自求 死,良不能夺,卒归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间,全” 病殁,智贞悲泣不食,数日而死。

    赵彬妻朱氏王安哥附

    按《元史列女传》:赵彬妻朱氏,名锦哥,洛阳人也。天历 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执,逼与乱。朱氏拒 曰:“‘我良家妇,岂从汝贼耶’?兵怒,提曳棰楚之。朱氏度 不能脱,即绐谓之曰:‘汝幸释我,舍后井傍有瘗金,当 发以遗汝’。”兵信之,乃随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岁 女踊身赴井中死。是岁,又有偃师王氏女,名安哥,从 父避兵印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见安哥色美,驱使 出污之,安哥不从,投涧死。有司言状,并旌其庐。

    贵哥蒙古氏

    按《元史列女传》:“贵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罗五十 三妻也。天历初,五十三得罪贬海南,籍其家。诏以贵 哥赐近侍卯罕,卯罕亲率车骑至其家迎之。贵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饮食延卯罕于听事如厩,自缢死。”

    马奔妻胡氏

    按《顺德府志》:“马奔妻胡氏,夫亡,自缢殉葬。至顺元年, 诏旌表其门。”

    吴氏女

    按《广东通志》:“吴氏女,名贞秀,英德人。许嫁未适。至顺 壬申六月,郴寇陷城,女被执,义不受辱,赴井死。”

    台叔龄妻刘氏

    按《元史列女传》:“刘氏,顺宁人也。粗知书,克修妇道。一 日地震屋坏,压叔龄不能起,家复失火,叔龄母前救 不得,欲就焚。叔龄望见,呼曰:‘吾已不得出,当救吾母’。 刘谓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心死,吾不用复生矣’。即 自投火中死。火灭,家人得二尸烬中,犹手相握不开。 官嘉其烈,上于朝,命录付史臣。”

    陈端才妻蔡三玉

    按《元史列女传》:“蔡三玉,龙溪陈端才妻也。盗起漳州, 掠龙溪,父广瑞与端才各窜去,三玉独偕夫妹出避 邻祠中。盗入斫夫妹,见三玉美,不忍伤,与里妇欧氏 同驱纳舟,行至柳营江,迫妻之。三玉佯许诺,因起更 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尸流至广瑞舟侧,广瑞识 为女,收敛之。欧氏脱归言状。有司高其操,为请表之”, 乃命旌门复役,仍给钱以葬。

    姜兴一妻罗氏兴三妻附

    按《江西通志》:“罗氏,姜兴一妻,与一弟兴三妻姊妹而 妯娌。至元乙亥,为寇掠迫污不从,同赴水死。”

    袁用宾妾孔氏

    按《江西通志》:“袁用宾妾孔氏,富州人。至元兵乱,缚用 宾去,孔随至临川之名贤乡,度用宾无脱身理,遂踊 跃号呼,赴水死。”

    花山妇

    按《江宁府志》:“花山妇,失其姓氏,至元中,值乱兵,被执 至崇贤乡碑亭,啮指题诗,赴水死。”

    刘桐妻孙氏二女附

    按《高淳县志》:孙氏,刘桐妻。至元间,桐为平江仓大使, 没于官,孙与三子二女守榇。会乱城陷,三子皆被害。 贼掠孙欲犯之,不从,亦遇害。二女长曰贞,年十八;次 曰洁,年十六。贼复胁之行,女绐曰:“吾无所归,但父棺 及母弟骸骨暴露,不忍乞埋葬而行。”贼信其言,为瘗 之,随至江滨,姊妹相携赴水死,贼顾骇而去。

    吴氏女

    按《仙居县志》:吴氏女,至元间兵乱,父携之避山中,为 寇执,欲私之,不从,叱曰:“吾剑顾不利耶?”不从即齿之, 女拒如故。寇先杀其父以胁之,女大恸曰:“父缘我死, 尚从汝乎?”以手自扼其喉而死。

    王氏女

    按《广东通志》:“王氏女,名妙璘,海康王谷荣之女也。赋 性沉静。至元间,猺贼寇掠,被执,将犯之,妙璘骂不受 辱,贼驱之行,遂投水而死。”

    张减妻章氏

    按《浙江通志》:“张减妻章氏,新昌人。至正二年,从其姑 逃乱产芝山,为军所掠,不从,遇害。姑在丛棘中,抱其 尸恸哭而绝。”

    谭氏女

    按《广东通志》:“新会民谭悦女,年十七,未适人。至正二 年,从父母兄弟避寇,与一妪匿林中,为寇所掠,及潭, 遂投焉。贼去,妪备述其事。越八日,女父母得尸于潭 中,面目如生。乡人慕其贞烈,因名其潭曰‘丫髻潭。明 洪武庚辰,祠于潭侧祀之,额曰‘丫髻庙’’。”

    罗汀妻何氏

    按《滁州志》:“何氏,罗汀妻。至正三年,汀家贫卖饼。何贤 智且美,躬炽炉涤器不耻。时丞相脱脱,家人陈威依 势横逆,悦何氏,百谋不遂。一日,缓颊说汀与出游牟 利,汀以语何氏,何泣戒汀指姑老为辞,汀卒偕去。威 途收汀,格杀之,汀佯死沈江,跃数四乃没。居三年,耗 绝。何既送姑,终日日望汀归。忽陈至,备述汀病死瘗” 石州状,因归其赀,以示无他,何痛哭欲绝。时大乱,孤 身零丁,有欲妾之者,力拒不许。值郭子兴据滁,部下 欲私之。何不从,忧恨作《悲笳六拍》见志,每思访汀死 根由不得。后避红巾捣磨寨之难,不得已卒归威明。 初,陈携何徙涿,生二子。一夕梦遇汀云:“汝后游园见 池蛙,即我冤可雪也。”何氏竟不解,惟心识之。偶暇日, 威戏曰:“汝归吾久,尚忆罗否?”何佯言曰:“人亡即爱亡 矣。”后同游园槛,忽见蛙堕池中,跃不起,威醉失笑。何 因忆梦,怪问之,惟笑不答。何怀谖迷误之,具得其状, 威不疑。适御史行部且至,乃夜杀二子,逃出诉之。御 史收威,置极刑,籍其家,半给何养,辞不受,曰:“妾忘夫 事,仇辱身戕义,何面目生!”乃设汀位招魂,祭奠成礼, 遂自杀。人得其赞于怀中,赞曰:“夫出不幸,妾终相随。 曰节曰义,庶几匪亏。曰仇已复,曰冤已雪。甘心瞑目, 贞贞烈烈。千载而下,以愧不洁。”

    ===天台郭氏===按《辍耕录》:“千夫长李某,戍天台县,一部卒妻郭氏,有 令姿,见之者无不啧啧称赏,李心慕焉。去县七八十 里,有私盗出没处,李分兵往,戍卒遂在行。既而日至 卒家,百计调之,郭氏毅然莫犯。经半载夫归,具以白, 为属所辖,罔敢谁何。一日,李过卒门,卒邀入治茶,忽 忆得前事,怒形于色,亟转身持刀出。而李幸脱,走诉” 于县,县捕系穷竟,案议持刀杀本部官,罪死,县桎梏 囹圄中,邑之恶少年与官之吏胥皂隶辈,无有不起 觊觎之心者。郭氏躬馈食于卒,闭户业纺绩,以资衣 食,人不敢一至其家。久之,府檄调黄岩州,一狱卒叶 姓者至,尤有意于郭氏,乃顾视其卒,日饮食之,情若 手足。卒感激入骨髓,忽传有五府官出,五府之官,所 以斩决罪囚者,叶报卒知,且谓曰:“汝或可活,我与为 义兄弟。万一不保,汝之妻尚少,汝之子若女,才八九 岁耳,奚以依顾?我尚未娶,宁肯俾为我室乎?若然,我 之视汝子女,犹我子女也。”卒喜诺。叶遂令郭氏私见 卒。卒谓曰:“我死有日。此叶押狱性柔善,未有妻,汝可 嫁之。”郭氏曰:“汝之死,以我之色,我又能二适以求生 乎?”既归,持二幼痛泣而言曰:“汝爹行且死,娘死亦在 旦夕。我儿无所怙恃,终必死于饥寒。我今卖汝于人, 娘岂忍哉?盖势不容已,将复奈何?汝在他人家,非若 父母膝下比,毋仍似是娇痴为也。天苟有知,使汝成 立,岁时能以卮酒奠父母,则是我有后矣。”其子女颇 聪慧,解母语意,抱母而号,引裾不肯释手。遂携二儿 出市,召人与之行,路亦为之堕泪。邑人有怜之者,纳 其子女,赠钱三十缗。郭氏以三之一,具酒馔携至狱 门,谓叶曰:“愿与夫一再见。”叶听入,哽咽不能语。既而 曰:“君扰押狱多矣,可用此小礼答之。又有钱若干,可 收取自给。我去,一富家执作,为口食计,恐旬日不及 看君故也。”相别垂泣而出,走至仙人渡溪水中,危坐 而死。此处水极险恶,竟不为冲激倒仆。人有见者,忽 报之县,县官往验视得实,皆惊异失色,为具棺敛,就 葬于死所之侧山下。又为申达上司,仍表其墓曰“真 烈郭氏之墓。”大书刻石墓上。至正丙戌,朝廷遣奉使 宣抚循行列郡,廉得其事,原卒之情,释之,人遂付还 子女,卒终身誓不再娶。

    季富妻黄氏

    按《苏州府志》:“黄氏,崇明西沙人,季富妻。至正七年,海 寇入境,掠妇女登舟,凡二十八人,独黄义不受辱,投 海死,年二十三。”

    张春儿

    按《辍耕录》:张春儿,叶县军士李青之妻也。年二十,青 疾革,顾谓春曰:“吾殆矣,汝其善事后人。”春截发示信, 誓弗再适。未几青死,春恸垂绝,嘱匠人曰:“造棺宜极 大,将以尽纳亡者衣服弓剑之属。”匠如其言,既敛,乃 自经。邻里就用此棺同葬之。事奏上于朝,旌其墓。时 至正戊子岁也。

    张亨妻石氏

    按《济南府志》:“石氏,肥城人。许聘张亨,氏家贫,亨父母 欲改娶,亨不从,竟娶之。氏归,恪执妇道,生三子二女。 感夫之义,常嘱子女曰:‘为我预置一椁,可容二棺’。”及 亨没,氏号泣三日而死,与夫同椁葬焉。至正八年,事 闻旌表。

    史五妻徐氏

    按《凤阳府志》:“徐氏年二十八,夫史五,为义兵百夫长。 至正十年三月五日,暴兵至,县五巷战死之。兵悬其 首于西门,明日兵退,徐氏求其夫于积尸中,血渍身 衣,人莫能辨。徐氏以口吮尸手足及所击绣囊上血 以辨之,得尸载归。令匠氏治大棺,遂沐浴缢死,与夫 同棺而殓。”

    孟志刚妻衣氏侯氏附

    按《元史列女传》:“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刚妻。志刚卒,贫 而无子,有司给以棺木,衣氏绐匠者曰:‘可宽大其棺, 吾夫有遗衣服,欲尽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 鸡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曰: ‘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 遂自缢死。”衣氏按祥符志作倪氏而误入宋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妻。 德病死,侯氏语人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 吾志,而乱离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周经妻吴氏    郭惟辛妻郝氏

    陈辉妻白氏    ,张《顽住》妻杜氏。

    程二妻成氏    ,李贞妻武氏。

    暗都剌妻张氏

    按《元史列女传》:“以上七妇,夫亡誓不独生,自缢而死。 事闻,咸旌异之。”

    汤辉妻张氏

    按《元史列女传》:“汤辉妻张氏,处州龙泉人。会兵乱,其 家财先已移入山,砦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张 归任药膳,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 而已。遇贼,贼以刀胁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 整衣,请受刃,贼未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刺死,年二十七。”

    朵那

    按《辍耕录》:“朵那者,杭城东伟兀氏之女奴也。年十九, 勤敏谨愿。主卒某郡官所,朵那奉主妇日谨,主妇亦 委以腹心。至正壬辰秋七月初十日,寇陷杭,劫官民 府库,至伟兀氏家,不得物,乃反接主妇柱下,拔刀砺 颈上,诸侍婢皆散走,朵那独以身覆主妇,请代死,且 告曰:‘将军利吾财,岂利杀人哉?凡家之货宝,皆我所 藏,主母固弗知。若免主母死,当悉与将军不吝’。”寇允 解主妇缚,朵那乃探金银珠玉币帛等,散置堂上,寇 争夺之。既又欲犯朵那身,朵那持刀欲自屠,曰:“我主 二千石,我誓不奴他姓,况汝贼乎!”寇惊异,舍而去。朵 那泣拜主妇曰:“弃主货,全主命,权也。妾受命主钥货, 今失货而全身,非义也。请从此死。”遂自杀。时人莫不 称之曰义烈、义烈云浙江通志所载入义部

    程老奴妻胡氏

    按《婺源县志》:“胡氏,考川人。年二十,嫁三溪里港头程 老奴。未三年,遭至正壬辰之乱,寇杀其夫,欲掠之,胡 不屈,自刎死。”

    罗宣明妻蒋氏

    按《歙县志》:“蒋氏名德新,呈坎罗宣明妻。至正壬辰,蕲 黄寇起,宣明保障乡井,蒋鬻奁助之。乙未冬,寇至,宣 明欲携氏往军中,氏曰:‘妾兄弟在香山砦栅,愿往依 之,君努力自爱’。丙申正月,城复陷,宣明请兵浙江。贼 闻宣明妻孥在香山,攻之益力。寨破,蒋以二子驴儿、 马儿属苍头奴詹胜宝,使护之。旋遇贼石崖,极口骂” 贼,贼断其臂,坠崖下,驴儿见母死,亦哭骂贼并杀之。 胜宝不胜怒,执木戟击伤数贼,皆遇害。寇退,蒋从侄 志从积尸中,缘崖下得蒋尸,旁有衣箧,蠕蠕动,启视 之,马儿在焉。

    寿安妻杨氏

    按《广信府志》:“杨氏,寿安妻,蒙古人。至正庚寅,寿安往 监玉山县。壬辰春,寇逼信城,左丞老老命寿安领兵 拒之,累与寇战不利,中流矢死。杨氏闻之,哭数日,不 食而亡。”

    项惠可妻唐氏

    按《吉安府志》:“唐氏,项惠可妻,龙泉人。至正壬辰春,红 巾寇乱,惠可挈家避于城。明年谋覆城,时山水暴涨, 守将连舸而出,惠可亦具舟远避。及新林寇奄至,麾 众薄舟,唐见事急,与其夫诀曰:‘君宜速避,勿顾我。我 为良家女,决不受辱,所恨老母在耳’。相视哀号。母曰: ‘汝能取义,我独不能舍生乎’?遂亦赴水死。观者莫不” 叹羡。

    曾希仁妻万氏三女附

    按《乐安县志》:万氏,曾希仁妻,生三女。至正壬辰之乱, 三女闻寇至,同请于母曰:“事至此,岂能苟免?倘失其 身,何以为人!”母女四人徐整衣履,俱缢死。

    张孟敬妻黄氏

    按《乐安县志》:黄氏名安贞,张孟敬妻。敬统兵剿寇,屡 败,欲自裁。安曰:“汝义不受屈,岂受污以辱父母?”遂自 杀,敬亦自刎,闻者悲之。

    葛绎妻邓氏

    按《金溪县志》:邓氏,名贞定,葛绎妻。年二十八,夫亡。至 正间,乡寇至,挈孤子窜伏林间。盗夺其资囊欲污之。 邓曰:“我儒家女,况为节妇,岂为贼辱?”贼笑而诱之,骂 益厉,遂被害。

    沈庆乙妻谢氏

    按《苏州府志》:“谢氏,昆山人,沈庆乙妻。年二十八,孀居。 至正壬辰,海寇方谷珍剽掠女妇甚众,谢度不能免, 自谋曰:‘河去家远,我不能赴水以全尸,苟得全,吾志 足矣’。因积薪火自焚。寇退,家人得其骨葬之。”

    周某妻张氏

    按《苏州府志》:“张氏,太仓张百夫女,赘夫周某半年。至 正中,义兵元帅贪百夫谋刺之,事泄,诛其家。张年十 七,有殊色,械武陵桥,将斩之。帅子诱之曰:‘能从我活 命’。妇怒曰:‘有父母死,而我独生乎’?又曰:‘苟从我,当葬 汝夫及父’。妇益怒曰:‘我惟知死耳,他无望也’。帅子拔 刀磨其颈曰:‘汝不从,断汝首,啖汝肉’。妇骂曰:‘不义贼 尔父既杀吾父,而乃欲污我耶’?”顾所亲者曰:“我有金, 其葬我父母祔妾夫侧”帅子度不可胁,愤而杀之。

    徐妇

    按《武进县志》,“徐妇倡也。至正壬辰,贼寇陷常州,守吏 望风奔溃,妇见获,寇命佐酒,妇愤詈弗从,死之。”

    金少安

    按《宜兴县志》:金少安,姑胥人。生而警慧,读书通大义。 适义兴橘州参政孙姚大临,事姑孝谨,阃内雍睦精 练。至正壬辰,义兴被兵,大临挈老稚将入太湖,贼迫 之前,途又窒不可越。少安度不能免,与大临诀曰:“汝 有老父,宜善保之,勿坠宗祀。我誓抱女死流水。迟弗 断,且均没草莽。”遂抱女死。

    ===旷维祯妻曾氏===
    考证
    按《吉安府志》:曾氏,旷维祯妻,庐陵敖城人。至正壬辰,

    红巾盗至,曾携男学礼走避,为贼所执,欲污之,不从, 乘间刃其子以血,题诗于壁曰:“泾渭能分浊与清,妾 身岂肯堕风尘。孤儿未必更他姓,一女何当事二人。 白刃自伤心似铁,黄泉要见骨如银。深山落日猿啼 处。过客闻之亦怆神。遂自刎。”辍耕录载蔺氏与此略同而无夫名今两存之

    杨氏女

    按《崇仁县志》:杨氏女,名如春,邑东门内人。如春年十 五,读书知大义。至正十二年,红巾据邑,执如春,欲污 之,不从。祖母吴氏在旁力护,贼怒,挥刃伤吴臂,家人 怜之,进金帛得脱。如春哭曰:“祖母以我故受伤,是如 春伤之也。纵生于心何安?”遂缢死。里士赵德庄施地 葬淇湖上,邑人袁鸿为著《烈女传》。

    于某妻娄氏

    按《凤阳府志》:“娄氏,名寿春,年二十馀,至正十二年正 月,为乱兵所驱,义不受辱,赴濠水死。”

    陈以安妻赵氏

    按《广东通志》:“赵氏,新会赵氏女也。适冲金村陈以安。 至正壬辰,寇乱,夫妇俱逃避铜鼓村,其夫死于寇,赵 氏匿林中。郡寇搜获之,美其色,乃逼以归,赵以箭自 刺而死。”

    俞士渊妻童氏

    按《元史列女传》:“俞士渊妻童氏,严州人。姑性严,待之 寡恩。童氏柔顺以事之,无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 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至士渊家,童氏 以身蔽姑,众欲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刀击其 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右臂,骂犹不绝,众乃皮其 面而去,明日乃死。”

    汤婍

    按《元史列女传》:“汤婍者,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父母, 以刃胁之。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 杀之,其妺亦不受辱而死。”

    林娥

    按《古田县志》:“林娥,儒家女。时邑有建寇,民皆避地山 间。娥为强暴所迫,露刃临之,不屈,遂遇害。众义之,为 擒贼收葬。”

    蒋国秀妻陈道回

    按《古田县志》:“陈氏,名道回,蒋国秀妻。至正十三年,红 巾寇县,国秀亲族俱罹于难。道回见太姑苏妙仁被 擒,诣贼请代。贼竟杀太姑,执道回欲污之,坚不受辱, 自刎而死。邑令上其事,旌表焉。”

    黄元实女

    按《泰宁县志》:黄元实女。至正十三年,乡有恶少为乱, 邑令延实咨讨贼计。贼奄至,实遇害。氏披发跣足,奔 抱父尸哭踊。贼怜其色,欲污之,氏骂曰:“恨不生啖汝 肉,汝尚敢更为不道耶!”骂不绝口,亦遇害。

    彭九万妻李氏

    按《吉安府志》:“李氏,彭九万妻,永新浯塘人。至正壬辰, 红巾寇乱,省掾陈允中辟九万行军镇抚。九万驰牒 上官,严设方略。李具食劳军士,大捷。寇退,居民安堵。 明年十月,湖北五溪苗獠诡辞助顺,突入城焚掠,死 者相枕藉。李及其子友谅、女秀瑛俱被执,驱行不从, 胁以白刃,问所求,李及其女并骂求死,母子同遇害。”

    盛彝纲妻张氏

    按《扬州府志》:“张氏名贞,泰州人。年十五,嫁彝纲,事舅 姑以孝闻。至正癸巳,寇至泰州,妇为贼所得,犯之勿 从,贼露刃以惧之,骂愈厉。贼知终不可辱,割其左肱, 筋骨尽落,妇骂不辍,贼乃杀之,时年三十一。扬州学 正廉思诚为撰行状,翰林国史编修苏大年志其墓。”

    陈文先妻萧氏

    按《台州府志》:“萧氏,黄岩人,名菊奴,陈文先妻,居眺湖 里。初,文先与方谷珍为仇,已而没于官,菊奴家居。至 正癸巳,谷珍兵掳菊奴及其幼子,退次海门。菊奴绐 以如厕,携子推之入水,以身继之。其尸自海门浮江, 不远百里,直抵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