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四十五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四十六卷
明伦汇编 闺媛典 第四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四十六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二

      辽

      耶律术者妻萧氏    耶律中妻萧氏

      耶律奴妻萧氏

      宋

      王孝谦妻袁氏     龚氏二女

      张氏         郝节娥

      朱氏         赵氏

      欧阳文忠妾卢儿    刘潜妻姜氏

      赵氏妇        曹觐妻刘氏

      曹觐妺        黄妇余正

      徐赓妻蔡氏      程小姑

      孙妇项氏       向芗林妾

      杜氏女        陈氏女

      周氏女        章侯妻应氏周氏附

      张廷荣妻王氏     程淑清女

      汪福妻王氏吴氏附 石公岩女

      张晋卿妻丁氏     焦有间妻洪氏二婢附

      王氏姊妹       武妇宇文氏

      刘士英妻陈氏     范孝纯妻师氏

      王氏二妇       赖仲元妻叶氏

      董氏女        马元颖妻荣氏

      张弼妻徐氏      徐烈女

      王宣妻曹氏      吴永年妻何氏永年姊吴氏

      晏孝广女       向氏

      吴琪妻谭氏李科妻附小常邨妇

      陈寿隆女       詹氏女

      范江妻马氏      欧阳希文妻廖氏

      李生妻梁氏      锺离妇

      吕祉妻吴氏      张同朱妻陈氏

      涂端友妻陈氏     刘生妻欧阳氏

      舒氏二女       何用年妻甘氏

      黎妇管氏       戴复古妻

      汪妇张氏       何士诚妻杨氏

      张氏         龚自立妻张氏

      某民妻廖氏      乐氏二女

      叶氏二女       林老女

      刘当可母王氏     黄文伯妻何氏

      吴世静妻涂氏     吴中孚妻

      谢天与妻邓氏     邹贞娘

      王贞妇        杨四郎妻李氏

      徐君宝妻       赵淮妾

      黄千金        谢枋得妻李氏

      赵昂发妻雍氏     谭氏妇赵氏

      王氏妇梁氏      刘仝子妻林氏

      韩氏女        王壮节复继室刘氏

      陈寅妻杜氏      郭丙妻王氏

      郑腊儿妻康氏     徐顺妻彭氏

      王禀妻孟氏      元坚童妻班氏

      李氏         何充妻陈氏

      陈求道妻蔡氏     袁友正妻萧氏

      朱宠涂媵妾金氏    詹氏

      刘氏女        俞氏妇

      窦氏女        北辰坊烈妇

      陆丞相夫人      闵居正妻蒲氏

      陈旺妻刘氏      胡氏

      嫆娘婉娘       孙氏女

      吴氏女        徐氏二女

      薛琼妻方氏      薛元第妻高氏

      陈元伯妻李氏     崔世德妻张氏

      方大道妻章氏     陈用虎妻朱氏

      李仲敏妻王昌     伊枞女

      陈得琛妻黄氏     刘元妻周氏

      罗氏李氏       李颐妻陈氏

    闺媛典第四十六卷

    闺烈部列传二

    耶律术者妻萧氏

    按《辽史列女传》:“耶律术者妻萧氏,小字讹里,本国舅 孛堇之女,性端悫,有容色,自幼与他女异。年十八归 术者,谨裕贞婉,娣姒推尊之。及居术者丧,极哀毁。既 葬,谓所亲曰:‘夫妇之道,如阴阳表里,无阳则阴不能 立,无表则里无所附。妾今不幸失所,天且生必有死理之自然。术者早岁登朝,有才不寿,天祸妾身,罹此 酷罚,复何依恃?傥死者可见则从,不可见则当与俱’。” 侍婢慰勉,竟无回意,自刃而卒。萧氏按盛京通志作叶氏

    耶律中妻萧氏

    按《辽史列女传》:“耶律中妻萧氏,小字挼兰,韩国王惠 之四世孙。聪慧谨愿,年二十归中,事夫敬顺,亲戚咸 誉其德。中尝谓曰:‘汝可粗知书,以前贞淑为鉴’。遂发 心诵习,多涉古今。天庆中,为贼所执,潜置刃于履,誓 曰:‘人欲污我者,即死之’。至夜,贼遁而免。久之,帝召中 为五院都监,中谓妻曰:‘吾本无宦情,今不能免,我当 以死报国,汝能从我乎’?”挼兰对曰:“谨奉教。”及金兵徇 地岭西,尽徙其民中,守节死,挼兰悲戚不形于外,人 怪之,俄跃马突出,至中死所,自杀。《论》曰:陈氏以经教 二子,并为贤相,耶律氏自洁不嫁,居闺阃之内,而不 忘忠其君,非贤而能之乎?三萧氏之节,虽烈丈夫有 不能者矣。

    耶律奴妻萧氏

    按《盛京通志》:耶律奴妻,小字意辛,国舅驸马都尉陶 苏干之女。二十始适奴,以孝谨闻。奴与枢密使乙辛 有隙,被诬夺爵,流乌古部。帝以意辛公主之女,欲使 绝婚。意辛曰:“陛下天地之恩,然夫妇之义,死生以之。 临难,顿乖纲常,禽兽何异。”帝从之,命召还。子国隐,仕 保大中。意辛谓诸子曰:“吾度卢彦伦必叛,汝辈速避, 我当死之。”贼至遇害。

    王孝谦妻袁氏

    按《太平御览》:九江王孝谦妻者,同郡袁氏之女,字贵 女,与母俱流移共止。孝谦好酒凶悖,无子婿之礼,贵 女每涕泣谏喻,不能匡改。母怨孝谦之为贵女,辄悲 哀不食,言于邻人曰:“为子致母于辱,非孝也;事无道 之人,非义也。昔秋胡之妻,不忍见不义之人,我何为 生于世间哉?”乃自杀。

    龚氏二女

    按《闽通志》:龚氏二女,慎义女也。开宝初,慎义守歙,以 不从卢绛之乱,举家遇害,独二女被掳至县之王堂 香岩寺,绛恣饮,以二女幼不设防,二女遂缢于寺后 之小阜,后人名其死所曰“烈女台。”

    张氏

    按《宋史列女传》:“张氏,鄂州江夏民妇,里恶少谢师乞 过其家,持刀逼,欲与为乱,曰:‘从我则全,不从则死’。张 大骂曰:‘庸奴可死,不可他也’!至以刃断其喉,犹能走, 擒师乞,以告邻人。既死,朝廷闻之,诏封旌德县君,表 坟曰‘烈女之墓,赐酒帛,令郡县致奠’。”

    郝节娥

    按《宋史列女传》:“郝节娥,嘉州娼家女。生五岁,母娼苦 贫,卖于洪雅良家为养女。始笄,母夺而归,欲令世其 娼,娥不乐,娼日逼之,娥曰:‘少育良家,习织作组𬘓之 事,又辄精巧,粗可以给母朝夕。欲求此身,使终为良, 可乎’?母益怒,且棰且骂。洪雅春时为蚕丛祠,娼与邑 少年期,因蚕丛具酒邀娥,娼与徐往,娥见少年,仓皇” 惊走,母挽捽不使去,不得己留坐中。时时顾酒食辄 唾,强饮之,则呕哕满地,少年卒不得侵凌。暮归,过鸡 鸣渡,娥度他日必不可脱,阳渴求饮,自投于江以死。 乡人谓之“节娥”云。

    朱氏

    按《宋史列女传》:“朱氏,开封民妇也。家贫,卖巾屦簪珥 以给其夫。夫日与侠少饮博,不以家为事,犯法,徙武 昌,父母欲夺而嫁之。朱曰:‘何迫我如是耶’?其夫将行, 一夕自经死,且曰:‘及吾夫未去,使知我不为不义屈 也’。吴充时为开封府判官,作《阿朱诗》以道其事。”

    赵氏

    按《宋史列女传》:“赵氏,贝州人。父尝举学究王则反,闻 赵氏有殊色,使人劫致之,欲纳为妻。赵日号哭慢骂 求死。贼爱其色,不杀,多使人守之。赵知不脱,乃绐曰: ‘必欲妻我,宜择日以礼聘’。贼信之,使归其家。家人惧 其自殒,得祸于贼,益使人守视。贼具聘帛,盛舆从来 迎,赵与家人诀曰:‘吾不复归此矣’。问其故,答曰:‘岂有 为贼污辱至此,而尚有生理乎’?”家人曰:“汝忍不为族 计?”赵曰:“第无患。”遂涕泣登舆而去。至州廨,举帘视之, 已自缢舆中死矣。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寅有《赵女》诗。 又按《谐史》,庆历中,贝贼王则倡乱,率众闭门为不轨。 知城中女子无如赵氏女美,致帛万端,金千斤,聘为 妻。且曰:“女若不行,即灭尔族。”父母不敢违,独女不可, 曰:“吾虽女子,戴天子天,履天子土十九年矣。纵不能 执兵讨叛,奈何?”妻之,泣涕不食。父母族人守之,以所 得后服衣之。女曰:“妻贼何后也?”家人掩其口,卒逼以 往,女登舆,自残于舆中。贼盛礼待之,闻报皆失色,而 贼之亲信自杀者三人,缒城逃者七十四人,惧为贼 所鱼肉也。自此贼焰渐衰,以至于败。呜呼!识去就,知 廉耻,仗节死义者,天下皆以是望士君子,而不以是 望众庶,常以是望男子,而不以是望妇人。今赵氏一民家女耳,表表之节如是,可谓出于人所甚难,而天 下之所未尝望者。彼士君子号为男子者观之,宁不 有愧于心耶?

    欧阳文忠妾卢儿

    按《凤阳府志》:“卢儿,欧阳文忠公妾也。公卒,卢儿哭之 恸,目流血以死,乃殉葬焉。”

    刘潜妻姜氏

    按《兖州府志》:“姜氏,定陶人,刘潜妻。潜以母死,一恸遂 绝。姜抚潜大号而死,时人伤之。”

    赵氏妇

    按《夔州府志》:“赵氏妇,达州人。少年嫠居,守志贞笃。有 凶人欲犯之,诱之百端,终不可得。胁以白刃,亦不为 动,遂刺杀之。皇祐二年,州守薛俅立石表其墓,后邑 令薛仲侃创祠祀焉。”

    曹觐妻刘氏

    按《闽书》:曹觐妻刘氏,皇祐五年,觐守封州。侬智高陷 郡,刘逃之林坰,既闻觐死,曰:“不可污贼。”遂自经。追封 彭城县君。

    曹觐妹

    按《闽书》:“曹觐妹从觐官,次觐遇害,亦自刎。”

    黄妇余正

    按《闽书》:余正年十六,父从周以许瓯宁黄寿。明年将 笄,土豪伍马荣者欲强委禽焉。余据礼告父,父以女 辞,辞之,遂归于黄。于归之日,豪遣百馀人要于道,杀 黄夺余。余绐曰:“返致吾言,吾未为黄妇,势且适人,孰 与主公?汝以胁取,吾以胁归,虽在主公实憎之。毋宁 归而待聘,主公,与我俱免。”人口百馀人者皆去。余扶 黄尸归白于官。土豪坐诛。遂卜地葬夫。自杀以从。时 至和己巳岁也。

    徐赓妻蔡氏

    按《扬州府志》:“蔡氏,兴化人,徐赓妻。赓为宁乡主薄,病 笃死。蔡市毒服之,亦死焉。秦观称其奇节,为作《烈妇 传》。”

    程小姑

    按《四川总志》:“小姑,大邑人姚三五妻。姚出外,小姑茕 然处闺中。夜漏半,强奴挟刃逼之,姑号呼义不受辱, 身被重伤,竟全大节。县上其事,论奴如律。大观中,封 旌德县君。”

    孙妇项氏

    按《宋史列女传》:“项氏,吉州吉水人,居永昌里,适同里 孙氏。宣和七年,为里胥所逮,至中途欲侵凌之,项引 刀自刺而死。郡以闻,诏赠孺人,旌表其庐。”

    向芗林妾

    《按话腴》:“马友犯长沙,向芗林捍之,不敌而溃。道遇友 别将方舟而来,家人辈惶惧,知弗脱矣。贼指求芗林 爱妾,妾闻命无惧色,自语贼曰:‘必欲我,当以车马来’。 贼许之,妾即盛饰以待,家人骇之,然犹谓其往可以 纾难。顷刻,肩舆至,即奋而登,既过河,望贼舟不甚相 远,妾忽语舆卒,欲少止,群卒乃弛轿,妾一跃入水,急 援之,已绝矣。”贼相顾不发,《芗林》亦悠然而去。

    杜氏女

    按《金华府志》:“杜氏女,年二十未配。宣和间,里有悍贼, 乘方腊乱,扣杜门,大言曰:‘以女遗我,否则族汝家矣’。 举家惊泣以告,女曰:‘无恐,以一女易一家,曷为不可, 待我浴而出,趣具汤,其家以告贼,相与欢笑而俟,女 闭门,浴毕,更衣就缢。母呼不应,开户视之,死矣’。”惶遽 号噭,屋瓦皆鸣。贼闻惊骇,相视舍去。

    陈氏女

    按《金华府志》:“陈氏女,年十九,未字。宣和辛丑,官军捕 寇,所过抄掠,女被执,植白刃于女傍曰:‘从我,则以汝 为妇,否则死’。”女色不为动,掠发伸颈请受刃,头堕地 转动,血逆流而面如生,目怒视不瞑。观者愕然,啧啧 惊叹。时百鸟哀鸣,浮云昼瞑,白日无光,狂风振林木。 陈龙川为之传。

    周氏女

    按《金华府志》:“周氏女,行三,许嫁鲍勤。鲍家日替,父欲 改嫁,不从。有陈姓者,恃势将胁娶之,女投于水以救, 得不死。胁者愈急,乃自缢。”

    章侯妻应氏周氏附

    按《金华府志》:应氏,章侯妻。及其姒周氏,相欢如同产。 宣和间,方腊作乱,所过杀掠,咸望风走避。应病足,与 十岁儿居,周欷歔不忍舍去。应曰:“妾以足致命耳,姒 可不急避祸。”周曰:“生死同之,何避焉?”未几,贼至,肆威 迫周扶应,相与骂贼而死。方杀应儿,泣谓贼曰:“杀我, 勿杀二母。”贼怒,并杀之。

    张廷荣妻王氏

    按《青州府志》:“王氏,进士张廷荣妻,寿光人。宣和间,贼 邢真执其翁,王以金帛赎之,又欲逼其从,王怒骂不 止,遂杀之。时年二十。诏旌其门。”

    程淑清女

    按《歙县志》:程淑清女,在城人。方腊来寇,举家逃避。女年十七,父母虑其不免,谓之曰:“傥兵逼尔,奈何?”女曰: “当以死拒之。”明日散走东塘山中,女适遇贼,贼初以 好言诱之,继胁以刃,女曰:“吾知有官府,不知有贼。”贼 先断其发,女唾骂,贼知不可屈,杀之,糜其尸乃去,收 葬东塘。

    汪福妻王氏吴氏附

    按《歙县志》:王氏,富堨汪福妻。福子承和,父子皆远贾。 宣和间,方腊寇歙,王谓妇吴曰:“势迫我老,不能窜,汝 宜速去。”乃潜匿闺中,吴往省之,巳死。遂出衾衣手殓 之,亦引绳自绝。乱平,父子俱归,继娶生子。

    石公岩女

    按《浙江通志》:“石公岩女,新昌人。宣和间,方腊寇县,女 被执。绐曰:‘愿容粉泽’。贼然之,遂取剃刀自刎。”

    张晋卿妻丁氏

    按《宋史列女传》:张晋卿妻丁氏,郑州新郑人,参知政 事度五世孙也。靖康中,与晋卿避金兵于大隗山。金 兵入山,为所得,挟之鞍上,丁自投于地,戟手大骂,连 呼曰:“我死即死耳,誓不受辱于尔辈!”复挟上马,再三 骂不已,卒乃举梃纵击,遂死杖下。

    焦有间妻洪氏二婢附

    按《梁溪漫志》:“洪氏鸿父羽之女,适繁昌焦。有间,遇巨 贼于江中,欲逼之,义不受污,投江而死。两侍儿,大曰 宜思,小曰匀奴,姓吴氏。女兄弟俱有色艺,亦相随赴 水死。焦之甥徐伯远传其事。”

    王氏姊妹

    按《莱州府志》:王氏姊妹,胶州人。靖康中,姊妹从母避 乱,为兵所获。兵悦其色,欲挟以行,女绐曰:“放母还,当 从汝兵。”即纵母去,二女义不受辱。相谓曰:“我阀阅家 女,岂为贼所污。”俱投海而死。里人壮其烈,收其尸埋 之,曰“双女冢。”

    武妇宇文氏

    按《黎城县志》:宇文氏,武某妻。夫早亡。靖康丙午,金兵 陷黎,次年金兵再至,大肆残掠。其将胁氏,欲室之,氏 骂曰:“狗奴,执我何为!”即坠井而死。

    刘士英妻陈氏

    按《苏州府志》:“陈氏,郡人刘士英妻。建炎初,居父母家, 被掳,赴井死。士英,字仲发,武康人。靖康初,通判太原, 与金人战,被执,骂贼不辍,遂裂死。旌其庙曰忠烈。”

    范孝纯妻师氏

    按《宋史列女传》:“师氏,彭州永丰人。父骥,政和二年省 试第一,宣和中为右正言,十馀日,凡七八疏论权幸 及廉访使者之害而去。女适范世雍。子孝纯,建炎初 还蜀,至唐州方城县,会贼朱显终掠方城,孝纯先被 害。贼执师氏,欲强之,许以不死。师骂曰:‘我中朝言官 女,岂可受贼辱?吾夫已死,宜速杀我’。贼知不可屈,遂” 害之。按四川总志载二女姊妹同死

    王氏二妇

    按《宋史列女传》:“王氏二妇,汝州人。建炎初,金人至汝 州,二妇为所掠,拥置舟中,遂投汉江以死,尸皆浮出 不坏。人为收葬城外,江上为双冢以表之。”

    赖仲元妻叶氏

    按《闽书》:“石城人赖仲元妻叶氏,建炎初,盗起宁化,直 捣石城。时仲元客游岭表,叶以夫婿外出,舅姑年迈, 势不能逃,委命以待。俄寇至,闾里妇女悉被驱逼,叶 极口骂贼,以身触刃,寇怒,断其喉舌,子女皆遇害。”

    董氏女

    按《宋史列女传》:“董氏女,沂州滕县人,许适刘氏子。建 炎元年,盗李昱攻剽滕县,悦其色,欲乱之,诱谕再三, 曰:‘汝不我从,当锉汝万段’。女终不屈,遂断其首。刘氏 子闻女死状,大恸曰:‘烈女也’!葬之,为立祠。”

    马元颖妻荣氏

    按《宋史列女传》:“荣氏,薿女弟也。自幼如成人,读《论语》 《孝经》,能通大义,事父母孝,归将作监主簿马元颖。建 炎二年,贼张遇寇仪真,荣与其姑及二女走维扬。姑 素羸,荣扶掖不忍舍。俄贼至,胁之不从。贼杀其女,胁 之益急,荣厉声诟骂,遂遇害。”

    张弼妻徐氏

    按《宋史列女传》:“徐氏,和州人,闳中女也,适同郡张弼。 建炎三年春,金人犯维扬,官军望风奔溃,多肆掳掠, 执徐欲污之。徐瞋目大骂曰:‘朝廷蓄汝辈以备缓急, 今敌犯行在,既不能赴难,又乘时为盗,我恨一女子 不能引剑断汝头,以快众愤,肯为汝辱以苟活耶?第 速杀我’。贼惭恚,以刃刺杀之,投江中而去。”

    徐烈女

    按《崇仁县志》:“徐烈女,平原田家女也。建炎三年冬,六 军扈从隆祐太后往章贡,军帅王世雄叛,犯崇仁,女 年甫笄,有容色,为贼所执,欲污之,以刃加颈,女厉声 大骂,贼怒,剜剔脔割,惨毒备极以死。乡先生黄兴嗣 为作传。”

    王宣妻曹氏

    按《宋史列女传》:“建炎三年春,盗马进掠临淮县,王宣要其妻避之,曹曰:‘我闻妇人死不出闺房’。贼至,宣避 之,曹坚卧不起,众贼劫持之,大骂不屈,为所害。”

    吴永年妻何氏永年姊吴氏

    按《宋史列女传》:“何氏,吴人,吴永年妻也。建炎四年春, 金兵道三吴,官兵遁去,城中人死者五十馀万。永年 与其姊及其妻何奉母而逃,母老,待挟持而行,卒为 贼所得,将絷其姊及何,何绐谓贼曰:‘诸君何不武耶? 妇人东西惟命尔’。贼信之,行次水滨,谓其夫曰:‘我不 负君’。遂投于河。其姊继之。”

    晏孝广女

    按《梁溪漫志》:“晏元宪公四世孙女,其父孝广,为邓州 南阳县尉。女子字师姑,年十五,从叔孝纯官于广陵。 建炎三年,人系以北,每欲侵凌之,辄掷身于地,僵仆 气绝,或自缢,或投于井,皆救而获免。其主母爱之,抚 育如己出,兵中争传夸焉。”

    向氏

    按《荆州府志》:“向氏,建炎中,避乱山栅。寇皮仲破栅,向 不辱,被杀。其子诱贼,醉而杀之,以复母仇。”

    吴琪妻谭氏李科妻附

    按《宋史列女传》:谭氏,英州真阳县人,曲江村士人吴 琪妻也。绍兴五年,英州饥,观音山盗起,攻剽乡落,琪 窜去,谭不能俱,与其女被执。谭有姿色,盗欲妻之,谭 怒骂曰:“尔辈贼也!我良家女,岂若偶耶?”贼度无可奈 何,害之。同时有南雄李科妻谢氏,囚于虔盗中数日, 有欲犯之,谢唾其面曰:“‘宁万段,我不汝徇也’。盗怒,锉” 之而去。

    小常村妇

    按《宋史列女传》:“建炎四年,叛卒杨就寇南剑州,道出 小常村,掠一民妇,欲与乱。妇毅然誓死不受污,遂遇 害,弃尸道傍。贼退,人为收瘗,尸所枕藉处,迹宛然不 灭。每雨则干,晴则湿,或削去即复见,覆以他土,其迹 愈明。”

    陈寿隆女

    按《梁溪漫志》:“陈氏女,其父寿隆,绍兴初为湖北提刑, 卒于官。其子造之,挈妺至吴江,适吕丞相之子,舟至 焦山,遇贼,家被害。贼数逼,女力拒之,大呼其嫂曰:‘不 如俱投江,俾此身明白,无为贼辱’。因跃入水,其尸浮 数里不没。贼怒,因撞以干,乃没。时年十四。”

    詹氏女

    按《宋史列女传》:詹氏女,芜湖人。绍兴初,年十七,淮寇 号“‘一窠蜂,破县,女叹曰:‘父子无俱生理,我计决矣’。顷 之,贼至,欲杀其父兄,女趋而前拜曰:‘妾虽窭陋,愿执 巾帚以事将军,赎父兄命。不然,父子并命,无益也’。贼 释父兄缚,女麾手使亟去,无顾我,我得侍将军,何所 憾哉’!遂随贼行数里,过市东桥,跃身入水死。贼相顾” 骇叹而去。

    又按《松江府志》:湖阴女子姓詹氏,秀州华亭人,侨寓 湖阴。其父詹先生,老且贫,以教授为业,独与一子一 女俱,女以女工给。先生朝夕尝手抄《古列女传》,至暮 夜,必熟诵数四而寝,虽寒暑不废,乡人咸异之。淮寇 张遇寇湖阴,邑人皆遁走,先生泣谓女曰:“‘吾死无恨, 奈若何’?女曰:‘父独何忧?吾计久诀,岂得父子俱生耶’。” 顷之贼至,欲杀其父兄。女谓贼曰:“吾父贫且老,君意 不在金帛,愿执巾帚,请释父缚。”贼命遣之,女行数里, 过东市桥,跃入水而死。

    范汪妻马氏

    按《闽书》:“范汪妻马氏,绍兴初,王军陈望等作乱,杀其 夫,又诱杀其子。马闻,奔视,又欲胁污之,不从,被节解。”

    欧阳希文妻廖氏

    按《宋史列女传》:廖氏,临江军贡士欧阳希文妻。绍兴 三年春,盗起建昌,号“白毡笠,过临江,希文与妻共挟 其母傅走山中,为贼所追,廖以身蔽姑,使希文负之 逃。贼执廖氏,廖正色叱之,贼不可屈,挥刀断其耳与 臂,廖犹谓贼曰:‘尔辈叛逆至此,我即死,尔辈亦不久 屠戮’。语绝而仆。乡人义而葬之,号廖节妇墓。”

    李生妻梁氏

    按《宋史列女传》:“绍兴三年,盗彭友犯吉州龙泉,李生 妻梁氏,义不受辱,赴水而死。”

    锺离妇

    按《凤阳府志》:“锺离妇,绍兴间,金人攻陷濠城,欲驱之 去,妇不从,金人怒,斩其臂,骂不绝口而死。”

    吕祉妻吴氏

    按《凤阳府志》:“吴氏,吕祉妻。绍兴七年八月,召淮西副 使制郦琼赴行在,琼以众叛,降于刘豫。时祉以都督 府参谋军事,死之,吴持帛自缢以殉。”

    张同朱妻陈氏

    按《凤阳府志》:“陈氏,张同朱妻。荒年就食青阳,夫鬻之 于虹县李简氏通身密缝,至简家,以剪刀自刺死。”

    涂端友妻陈氏

    按《宋史列女传》:“涂端友妻陈氏,抚州临川人。绍兴九 年,盗起,被驱入黄山寺。贼逼之,不从,以刃加其颈,叱曰:‘汝辈鼠窃,命若蜉蝣,我良家子,义岂尔辱!纵杀我, 官兵即至,尔其免乎’?贼知不可屈,乃幽之屋壁。居数 日,族党有得释者,咸赍金帛以赎其孥。贼引端友妻 令归,曰:‘吾闻贞女不出闺阁,今吾被驱至此,何面目 登涂氏堂’!”复骂贼不绝,竟死之。

    刘生妻欧阳氏

    按《宋史列女传》:“刘生妻欧阳氏,吉州安福人。生居新 乐乡,以事出,恶少来侵之,欧阳不受辱而死。邑人刘 宽作诗吊之,时绍兴十年。”

    舒氏二女

    按《广信府志》:“舒氏二女,玉山人。绍兴间,值苗傅乱,被 执,将逼与俱,二女佯许之,行至崖侧,相喻以目,遂执 手投崖而死。今其冢在县西七里周坂园中。”

    何用年妻甘氏

    按《上犹县志》:“甘氏名妹资,甘思孔孙女,适北里何用。 年二十,夫死,姑老,甘竭力事之。姑悯其少艾,令改节。 甘曰:‘姑能容妾侍养于我,愿足;否则一死而已’。”姑惧, 遂不复强。己卯,元兵屠城寨陷,姑死之。兵以甘姿美, 执以归。统帅至溪,见潭水深沉,甘喜曰:“得死所矣。”守 者失防,遂赴水死。兵愕然曰:“贞妇也。”后主簿黄桂开 闻其节,立祠溪上,春秋命社长一人主祭。后人称其 潭曰“妹资潭。”

    黎妇管氏

    按《赣州府志》:“管氏,宁都人,归于黎。绍兴中,流贼破县, 掠之去。管怒骂,不为所污,割其乳,骂益厉,遂断其首。 首跃丈馀,犹啮门限,贼众为之落魄。”

    戴复古妻

    按《辍耕录》:“戴石屏先生复古未遇时,流寓江左武宁, 有富家翁爱其才,以女妻之。居二三年,忽欲作归计, 妻问其故,告以曾娶。妻白之父,父怒,妻宛曲解释,尽 以奁具赠夫,仍饯以词云:‘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 汝。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道傍杨柳依依,千丝万缕, 抵不住、一分愁绪。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后回君若 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夫既别,遂赴水死, 可谓贤烈也矣。

    汪妇张氏

    按《安庆府志》:张氏,太湖花香坂张四郎之女,汪革仲 子妇也。张汪业鹾,素雄于乡里。淳熙中,或首革有异 志,诏捕之。将逃,张谓姑曰:“不可逃而免也。”就逮自明, 弗听。张泣曰:“死乌无生翼!”遂自沉于河。革诛,同室皆 死。人多其智。

    何士诚妻杨氏

    按《嘉兴府志》:“杨氏,右正言何道之子士诚妻,殿中侍 御史杨大法女,嘉兴人。结褵未期,夫病,谓氏曰:‘我病 必不起,若能守终身,我始瞑目’。氏闻言如割。既而复 曰:‘不幸无后,我窃揆之,前言不必遵也’。言讫而绝。氏 哭踊,呕血数升,勺水不入口三日,远近莫不堕泪。未 几,竟赴河死。庆元元年具闻,下监察御史刘德秀,命” 建坊,至今名其河曰“何母泾。”

    张氏

    按《长沙府志》:“张氏,安化常丰乡人。嘉定间,为贼蔡六 所掠,挟刃欲污之。氏骂贼不屈,遇害。有司捕六,置典 刑。”

    龚自立妻张氏

    按《广东通志》:张氏,乐昌龚自立妻。嘉定三年,郴寇至, 张与自立负二子匿林莽中,为贼所掠。张与自立诀 曰:“妾事君子五年,不幸罹祸,所怜二子尚幼,幸善抚 之。”乃绐贼曰:“吾渴欲就饮,愿暂解缚。”贼从之,遂投江 中。邑令以状闻,创祠祀之,复表其墓。

    某民妻廖氏

    按《延平府志》:“廖氏,某民妻,沙县人。绍定初,为贼所掠, 命之歌舞。廖骂曰:‘我恨不磔汝肉,宁肯悦汝耶’?贼怒, 杀之。时贼欲窥州城,以廖有娠,刳腹观男女以卜进 退,剖之得女,遂引去。招捕使陈靴具闻,诏赠懿节夫 人,乡人立庙祀之。”

    乐氏二女

    按《宋史列女传》:“南丰县有乐氏女,父以鬻果为业。绍 定二年,盗入境,其父买舟挈家走建昌。盗掠其舟,将 逼二女,俱不从,一赴水死,一见杀。”

    叶氏二女

    按《闽通志》:“叶氏二女,泰宁人。绍定己丑,寇犯邑,二女 与嫂某氏义不辱于贼,以衣裙相结,皆投于溪而死。” 邑人邹应博为立祠。

    林老女

    按《宋史列女传》:“林老女,永春人,及笄未婚。绍定三年 夏,寇犯邑,入山避之。猝遇寇,欲污之,不从,度不能脱, 绐曰:‘有金帛埋于家,盍同取之。甫入门,大呼曰:‘吾宁 死于家,决不辱吾身’!贼怒杀之,越三日,面如生’。”

    刘当可母王氏

    按《宋史列女传》:王氏,利州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 刘当可之母也。绍定三年,就养兴元。元兵破蜀,提刑庞授檄当可诣行司议事,当可捧檄白母,王氏毅然 勉之曰:“汝食君禄,岂可辞难?”当可行,元军屠兴元,王 氏义不辱,大骂投江而死,其妇杜氏及婢仆五人咸 及于难。当可闻变,奔赴江浒,得母丧以归。诏赠和义 太夫人。

    黄文伯妻何氏

    按《瓯宁县志》:何氏,小鲁黄文伯妻。端平间,夫死,悲恸 欲绝,曰:“夫,妾之天也。夫既死,妾何生为?”明年为夫安 厝毕,吞金以殉。

    吴世静妻涂氏

    按南昌郡乘涂氏,进贤吴世静妻。夫早世,遗一女,涂 励志守节,已馀一纪。淳祐庚申,北兵游骑至章江,涂 抚其女曰:“世乱如此,无辱身。”相携赴水死。

    吴中孚妻

    按《宋史列女传》:吴中孚妻,隆兴之进贤人,少寡。景定 元年兵乱,携孤女自沈于县之染步,曰:“义不辱吾夫。”

    谢天与妻邓氏

    按《武进县志》:“邓氏,武进谢天与妻。姑以哭子丧明,氏 竭力侍养。德祐乙亥,元兵卒至,家人皆走匿姑勿能 从。氏抱姑避牛舍中,蔽以薪刍。兵至,火其庐,急扶姑 出,匿后圃。氏被获,系累而行,临漕渠,脱身赴水死。”

    邹贞娘

    按《闽书》:“邹贞娘,父日靖,兄君老。贞娘少端庄,不妄言 动,未笄,许嫁里人林森。德祐元年,元兵南下,凶徒四 起,一日寇至,贞娘惧见污,取剃刀自刎,已死,仆手刀 甚坚。时君老在外,亦被贼伤。及苏而归,见贞娘死,悲 哀而殓之,乃舒手释刃,人咸异焉。”邹贞娘按福建通志及福宁州志俱 作姓郑氏

    王贞妇

    按《宋史列女传》:“王贞妇,夫家临海人也。德祐二年冬, 元兵入浙东,妇与其舅、姑、夫皆被执。既而舅、姑与夫 皆死,主将见妇晰美,欲纳之,妇号恸欲自杀,为夺挽 不得死。夜令俘囚妇人杂守之,妇乃阳谓主将曰:‘若 以吾为妻妾者,欲令终身善事主君也。吾舅、姑与夫 死,而我不为之衰,是不天也。不天之人,若将焉用之? 愿请为服期,即惟命。苟不听我,我终死耳,不能为若 妻也’。”主将恐其诚死,许之,然防守益严。明年春,师还, 挈行至嵊县青枫岭下临绝壑,妇待守者少懈,啮指 出血,书字山石上,南望恸哭,自投崖下而死。后其血 皆渍入石间,尽化为石。天且阴雨,即坟起如始书时。 至治中,朝廷旌之曰“贞妇。”郡守立石祠岭上,易名曰 “清风岭。”按辍耕录载其题崖上诗曰君王无道妾当灾弃女抛男逐马来夫面不知何日见妾身 应是几时回两行清泪偷频滴一片愁眉锁不开回首故山看渐远存亡两字实哀哉

    杨四郎妻李氏

    按《乐安县志》:“李氏,杨四郎妻。德祐丙子,元兵突至,执 氏逼从,氏抗骂死之。”

    徐君宝妻

    按《辍耕录》:岳州徐君宝妻某氏,元兵入,被掳来杭,居 韩蕲王府。自岳至杭,相从数千里。其主者数欲犯之, 而终以巧计脱。盖某氏有令姿,主者弗忍杀之也。一 日,主者怒甚,将即强焉,因告曰:“俟妾祭谢先夫,然后 乃为君妇不迟也。君奚用怒哉?”主者喜诺,即严妆焚 香,再拜默祝,南向饮泣,题《满庭芳词》一阕于壁上,已 投大池中以死。词曰:“汉上繁华,江南人物,尚遗宣政 风流。绿窗朱户,十里烂银钩。一旦刀兵齐举,旌旗拥、 百万貔貅。长驱入,歌楼舞榭,风卷落花愁。清平三百 载,典章文物,扫地俱休。幸此身未北,犹客南州。破鉴 徐郎何在,空惆怅、相见无由。从今后,断魂千里,夜夜 岳阳楼。”杭徐子祥与韩府君相邻,尝闻长老嗟悼之, 及见所书词,故能言其详。某氏,余偶忘其姓。噫使宋 之公卿将相,贞守一节,若此数妇者,则岂有卖降覆 国之祸哉?宜乎秦贾之徒为万世之罪人也。

    赵淮妾

    按《宋史列女传》:“赵淮妾,长沙人也,逸其姓名。德祐中, 从淮戍银树坝。淮兵败,俱执至瓜州。元帅阿术使淮 招李庭芝,淮阳诺,至扬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男子 死耳,毋降也’!元帅怒杀之,弃其尸江滨。妾俘一军校 帐中,乃解衣中金遗其左右,且告之曰:‘妾夙事赵运 使,今其死不葬,妾诚不能忘情。愿因公言使掩埋之, 当终身事相公无憾矣’。”军校怜其言,使数兵舆如江 上妾聚薪焚淮骨,置瓦缶中,自抱持操小舟,至急流, 仰天恸哭,跃水而死。{{{1}}}=

    黄千金

    按《灊山县志》:黄千金,山谷八世侄孙女也。父德全,女 七岁随王父双溪渡江抵灊,九岁通《孝经》《列女传》诸 书,许聘邑诸生张大中。性严静端整,不轻言笑,见者 为之肃然。母李氏尝私责曰:“待人甚厉,是何女子气 象?”女曰:“此正女子气象耳。”一日侍王父侧,王父偶忆 桥悬事,叹曰:“桥家父子赫赫豪杰,亦丘墟矣!”女曰:“桥 悬踞此城,何遂为人所破?”曰:“为孙周所诱也。”女变色曰:“无忠节者,不可谓豪杰”王。父惊曰:“小女子乃知论 人耶!”双溪因尝语人曰:“生女似千金,吾门必有光。”德 祐初,大中暴死,女闻,哀毁几绝。后二年,邑人多求聘 者,父微叩女,女不可。父曰:“汝未执巾栉于人,何自苦? 恐非终身计。”女号泣而退,父不忍复言。明年父没,宗 戚请其母,母复申父言。女垂泣,哽咽良久,曰:“母不欲 女生耶?”抱父神主痛哭,闭寝室不出。母叩户不应,以 簪刺其目,流血满床席。母破户入,百问无一言,七日 不食而死。

    谢枋得妻李氏

    按《宋史列女传》:“谢枋得妻李氏,饶州安仁人也。色美 而慧,通《女训》诸书。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宾皆有礼。 枋得起兵守安仁,兵败逃入闽中,武万户以枋得豪 杰,恐其扇变,购捕之。根及其家人李氏携二子匿贵 溪山荆棘中,采草木而食。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踪迹 至山中,令曰:‘苟不获李氏,屠而墟’。李闻之曰:‘岂可以 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遂就俘。明年,徙囚建康。或指 李言曰:“明当没入矣。”李闻之,抚二子凄然而泣。左右 曰:“虽没入,将不失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我岂可嫁 二夫耶?”顾谓二子曰:“若幸生还,善事吾姑,吾不得终 养矣。”是夕,解裙带自经狱中死。枋得母桂氏尤贤达, 自枋得逋播,妇与孙幽远,方处之泰然,无一怨语。人 问之,曰:“义所当然也。”人称为贤母云。

    赵昂发妻雍氏

    按《贵池县志》:雍氏,本县令赵昂发妻也。昂发通判池 州,元兵南下,池之守臣已遁,赵摄府事。至元十二年 正月,城陷,赵与雍氏诀,氏曰:“吾独不能相从于地下 乎?”赵喜,大书曰:“国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妻俱死,节义 成双。”遂俱自经于州治之后堂。大丞相伯颜入见而 义之,命以礼瘗于永明寺之侧。

    谭氏妇赵氏

    按《宋史列女传》:谭氏妇赵氏,吉州永新人。至元十四 年,江南既内附,永新复婴城自守。元兵破城,赵氏抱 婴儿,随其舅姑同匿邑校中,为悍卒所获,杀其舅姑, 执赵欲污之,不可,临之以刃曰:“‘从我则生,不从则死’。 赵骂曰:‘吾舅死于汝,吾姑又死于汝,吾与其不义而 生,宁从吾舅姑以死耳’。”遂与婴儿同遇害。血渍于礼 殿两楹之间,入砖为妇人与婴儿状,久而宛然如新。 或讶之,磨以沙石不灭,又锻以炽炭,其状益显。

    王氏妇梁氏

    按《宋史列女传》:“王氏妇梁氏,临川人,归夫家才数月, 会元兵至,一夕与夫约曰:‘吾遇兵必死,义不受污辱, 若后娶,当告我’。顷之,夫妇被掠,有军千户强使从己, 妇绐曰:‘夫在,伉俪之情有所不忍,乞归之而后可’。千 户以所得金帛与其夫而归之,并与一矢以却后兵。 约行十馀里,千户即之,妇拒且骂曰:‘斫头奴,吾与夫 誓,天地鬼神实临之,此身宁死,不可得也’。”因奋搏之, 乃被杀。有同掠脱归者道其事。越数年,夫以无嗣谋 更娶,议辄不谐,因告其故。妻夜梦妻曰:“我死后生某 氏家,今十岁矣。后七年当复为君妇。”明日遣人聘之, 一言而合,询其生与妇死年月同云。

    刘仝子妻林氏

    按《宋史列女传》:刘仝子妻林氏,福州福清人。其父公 遇知名士,仝子为福建招抚使,起义兵,仝子亡命自 经死。有司执其妻,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 臣,欲以忠义报国,事不成,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 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与兄忠义之心 则一也,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为汝等凌辱耶?”遂 遇害。

    韩氏女

    按《宋史列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 之裔。少明慧,知读书。开庆元年,元兵至岳阳,女年十 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 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 庙供𬞟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 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 烈摧心肝。

    又按《辍耕录》:岳州破时,韩氏为游卒所掠以献,主将 韩知必不免,乘间赴水死。越三日,有得其尸于练裙 中,题五言长句曰:“‘宋未有天下,坚正臣礼秉。开国百 战功,每阵惟雄整。及侍周幼主,臣心尚炯炯’。帝曰:‘卿 北伐。山戎今有警,死狗莫击尾,此行当系颈。即日辞 陛下,尽敌心欲逞。陈桥忽兵变,不得守箕颍。禅让法 尧舜,民物普安静。有国三百年,仁义道驰骋。未改祖 宗法,天胡肆大眚。细思天地理,中有幸不幸。天果丧 中原,大似裂冠衽。君诚不独活,臣实无愧丙。失人焉 得人,垂戒尝耿耿。江南无谢安,塞北有王猛。所以戎 马来,飞渡以陵境。大江限南北,今此一舴艋。本期固 封疆,谁谓如画饼。烈火燎昆冈,不辨金玉矿。妾本良 家子,性癖守孤梗。嫁与尚书儿,衔署紫兰省。直以才 德合,不弃宿瘤瘿。初结合欢带,誓比日月昺。鸯鸳会双飞,比目愿常并。岂期金石坚,化作桑榆景。旄头埶 正然,蚩尤气先屏。不意风马牛,复及此燕郢’。”一方遭 劫虏,六族死俄顷。退鹢落迅风,孤鸾吊空影。簪坚折 白玉,瓶沉断青绠。一“死空冥府,忧心长炳炳。意坚志 不移,改邑不改井。我本瑚琏器,安肯作溺皿。志节匪 转石,气噎如吞鲠。不作爝火然,愿为死灰冷。贪生念 麹蛾,乞怜羞虎阱。借此清江水,葬我全首领。皇天如 有知,定作血面请。愿魂化精卫,填海使成岭。”此诗士 大夫多称道之。韩名希孟,年十有八,魏公五世孙,襄 阳贾尚书之子,琼之妇。

    王壮节复继室刘氏

    按《济南府志》:“刘氏,淄川人,王壮节复继室,章献明肃 皇后之侄。复守徐州,城陷死之。刘不食三日而卒,赠 咸平郡夫人。”

    陈寅妻杜氏

    按《彰德府志》:杜氏,西和守陈寅妻。元兵陷城,寅曰:“‘若 速自为计’。杜曰:‘安有生同王禄,死不共王事者’。”遂饮 药死。子岐嶷及妇俱死之。

    郭丙妻王氏

    按《彰德府志》:王氏,进士郭丙妻。元兵渡河,夫妇相失, 王氏暨其少女被掠,泣谓女曰:“今夕不死,汝被辱矣。 吾势不能顾汝。”守者稍缓,遂投河俱死。丙还乡,感其 义,终身不娶。

    郑腊儿妻康氏

    按《兖州府志》:“康氏,郑腊儿妻,曹州人。夫亡,康以死殉, 诏旌其门。”

    徐顺妻彭氏

    按《兖州府志》:“彭氏,东平人,徐顺妻。夫亡,以死从。诏旌 其门。”

    王禀妻孟氏

    按《岢岚州志》:孟氏,王禀妻。禀为太原总管,金黏没喝 陷太原,禀力战,知不可为,负太祖像死汾水中。氏曰: “妻以夫为天,夫死我,宁有生理。”亦投水死。

    元坚童妻班氏

    按《大同县志》:“元坚童妻班氏,夫亡,不忍独生,不食死。”

    李氏

    按《陕西通志》:“李氏,延安清涧人,显忠族妹。显忠南归, 家属悉遇害。李氏国色,敌人欲私之,不从。乃缚于树 下,命左右射其脐,大骂贼而死。”

    何充妻陈氏

    按《四川总志》:“何充,德阳人,秘书监耕之孙。充通判黎 州,摄州事。元兵破卬崃关,充自刺不死,军帅许以不 杀,充曰:‘吾三世食赵氏禄,为赵氏死不憾’。自是水饮 不入口,敌知不可,强杀之。充妻陈骂不绝口,亦死。”

    陈求道妻蔡氏

    按《武昌府志》:“蔡氏,咸宁陈求道妻。为反贼刘忠所劫, 不从,并其子杀于茗山。”

    袁友正妻萧氏

    按《武昌府志》:“萧氏,咸宁袁友正妻。友正没,哀毁骨立, 日卧哭冢旁,草尽光濯。一日忽谓家人曰:‘袁子至矣, 速与我治衣棺’。言毕而卒,人皆骇之。”

    朱宠涂媵妾金氏

    按《荆州府志》:金氏,朱宠涂媵妾。从涂妻王氏嫁,得侍 房帷。涂病疫,王谓金曰:“‘倘不幸,吾亦死矣’。金泣曰:‘主 君无嗣,主母宜襄后事,妾代主母殉之’。”涂没,方属纩 中堂,金潜更衣,自缢于寝所,年二十馀。

    詹氏

    按《广信府志》:“詹氏,铅山人,逸其夫名,夫以逋租匿去, 詹氏归依其姊。数年,夫不归,姊议嫁之。泣曰:‘夫以他 去,犹当死守,况门户事耶’?姊弗谅,受聘,詹赴水死。”

    刘氏女

    按《南康县志》:城外二十里许有刘氏女,少而慧。父母 初以许蔡无故,绝蔡而许吴。吴亡,又以许蔡。女曰:“吾 一身而三许人,何颜登人门户。”投潭水而死。乡社立 贤女祠,今存焉。

    俞氏妇

    按《江宁府志》:“俞氏妇,溧水人。少寡,里中恶少慕其色, 胁以刃,不从而死,因名其市曰‘节妇里’。”

    窦氏女

    按《镇江府志》:“窦氏女,丹徒人。父母俱亡。许嫁之人,乃 其家旧仆也。成婚之日,始识其人,乃婉言拒之,三日 投井而死。郡守义之,为立石釜鼎山,表其隧道。”

    北辰坊烈妇

    按《淮安府志》:“北辰坊烈妇,夫为小商,至北辰病死,贫 无所殓。同舟富商代为之具,自恃有恩,顾烈妇为己 物。既葬,势且迫之,遂取婴儿缚于胸,赴淮死。”

    陆丞相夫人

    按《淮安府志》:“陆丞相夫人,盐城人。夫人与丞相浮海 至厓山,北军大至,两军死战,丞相伏剑,夫人与子赴 水死。”

    ===闵居正妻蒲氏===按《凤阳府志》:“蒲氏,南陵蒲卓长女,幼寡言笑,卓授以 《孝经》,能晓大义,常自注《列女传》十七,适郡先贤闵子 裔孙闵居正。会居正当从军,与蒲泣别,蒲慷慨,义形 于色,谓丈夫当立功阃外,即不讳,曒日可指也。居家 事姑惟谨,姑竟忘其子之去侧也。后数年,居正凶闻 至,妇决意自裁,姑及母防之密。逾三日,部署箱奁作” 四分,厚者奉姑,馀及妯娌自缢西窗下,时年二十六, 值世乱,未旌表。

    陈旺妻刘氏

    按《凤阳府志》:“刘氏,陈旺妻。夫亡,痛哭不食十馀日,亦 死。”

    胡氏

    按《金华县志》:胡氏嫁夫不良,父母欲更其偶,白于县 令。令问,女对曰:“理无二夫。”令义而归之。父母怒,还从 夫三日赴莲花井死。王鲁斋为赋《烈井》诗四章。

    嫆娘婉娘

    按《温州府志》:“嫆娘、婉娘,乐清人。鲍君任二女,皆有殊 色,兵至,走匿山中,为元将所得,欲污之,女从百仞高 崖自投死。人哀之,葬大田墩,今名小娘墩”云。

    孙氏女

    按《温州府志》:“孙氏女,永嘉人。许嫁马氏子,以马疾,未 成婚。元兵入城,被执。欲犯之,不屈死。”

    吴氏女

    按《仙居县志》:吴氏女,年十八,有殊色。吕思囊乱,亡匿 山中,吕闻女美,缉获之。女绐曰:“大王诚不弃令辱下 陈,妾之幸也。然非蠲吉不可。”吕从之。诹日置酒极欢, 候吕醉,挟匕首断其喉,误中肩。吕寤缠其发,于柱支 解之。

    徐氏二女

    按《严州府志》:徐氏二女,建德人,长清,次淳,年皆及笄。 元兵下严州,父师颜携之避于薛山。父适出,而兵奄 至。清谓淳曰:“吾家世清白,不可受污。”遂相牵投崖死。 乡人立祠祭享。翰林学士程巨夫赋诗以纪之。

    薛琼妻方氏

    按《闽书》:“薛琼妻方氏,光禄卿偕女也。年十九,夫亡。方 日夜哭,居数月,自缢死。”

    薛元第妻高氏

    按《闽书》:“薛元第妻高氏,夫亡于外,高日夜号恸。三年 丧毕,遂自尽。”

    陈元伯妻李氏

    按《闽书》:陈元伯妻李氏。元伯溺水,李求不得,其尸亦 投水死。

    崔世德妻张氏

    按《闽书》:“崔世德妻张氏,嫁三年,世德死,自缢以殉。”

    方大道妻章氏

    按《闽书》:方大道妻章氏,家遭疫,死亡已半。章谓大道 曰:“灾其免乎?”寻大道亦没,章抚棺大恸,数月,自缢死。 邑令捐金瘗之。

    陈用虎妻朱氏

    按《闽书》:“通判本军陈用虎妻朱氏,元兵寇闽,用虎兄 文龙知军事,发兵固守。及元兵执文龙去,朱自缢死。”

    李仲敏妻王昌

    按《福清县志》:“王氏,名昌,修仁里王守愚次女,适本里 北厢李提刑之子诸生仲敏。敏年二十二殁,时昌年 二十有三,痛夫死而无嗣,既殡,屏其家人,自缢死。守 愚为合葬于北门岭,立碣于墓。”

    伊枞女

    按《莆田县志》:“伊,进士枞女。议适郑如理。未嫁而如理 殇,伊女服丧三年,丧毕,自缢死。”

    陈得琛妻黄氏

    按《德化县志》:陈得琛妻黄氏,名桃娘,清泰里人。姿美 而淑,年十六适得琛。期年,得琛以役死于外,讣至,黄 恸哭怛绝,既殡,誓不独生。母怜其年少无子,舁归,冀 改图。氏度不能免,一日,托浣衣出前溪畔,视水清莹 澄澈,乃叹曰:“吾心亦若是水,但恐为泥淖所浊,今得 死所矣。”遂投焉。乡人莫不为之流涕。

    刘元妻周氏

    按《广东通志》:“周氏,南海平步人,乡贡士刘元妻也。宋 季为贼所逼,绐之曰:‘当易服以从’。贼以为然,即投兰 石海以死。后七日,尸浮倚于石,衣裾不乱。子孙遂于 其地建祠以祀。明成化元年,五代孙衡重葺之。”

    罗氏李氏

    按《广东通志》:“罗氏、李氏,保昌人,不知其夫名。宋末贼 至纵火,诸妇多为所掠。二妇相谓曰:‘吾侪义不受辱’。 一投水死,一投火死。乡人义而祀之。”

    李颐妻陈氏

    按《广东通志》:“陈氏,东莞李颐妻也。事舅姑孝谨,生子 佳而孀,守志教子。少帝驻跸冈州,陈遣佳应勤王之 诏,临别诀曰:‘汝宜竭忠事主,勿以我为念’。佳既行,陈 亦趋广,至黄木湾,赴水死,而佳不知。及至崖山,得潮 郡教授。还家拜母不见,哀陨莫及,乃筑望至堂于乌沙之阳,以寓终天无涯之悲,闻者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