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六百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六百十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六百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六百十卷目录

     郡守部总论

      册府元龟总序 选任 褒宠 酷虐 谴让 贪黩

      大学衍义补择民之长

    官常典第六百十卷

    郡守部总论

    册府元龟

    《牧守》

    唐虞之制,或十二州,或九州,州皆有牧。《虞典》所为“咨 十有二牧”,《左氏传》所谓“禹铸九牧之金”是也。三代之 制,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 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一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 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伯亦牧也。商曰伯,夏周皆 曰牧。自唐迄周,九州之地以封诸侯,诸侯贤者乃为 州牧。又使大夫三人监方伯之国,故曰“三监。”秦氏罢 侯置守,凡三十六郡。郡置守,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内 郡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又置尉, 掌佐守,典武职田卒,秩比二千石,亦有丞,秩六百石。 又置御史监之。汉郡县承秦,置京兆尹、左冯翊、右扶 风,谓之三辅,分治长安城中。京兆初为内史,又为右 内史;左冯翊初为左内史。扶风初名主爵中尉,又为 中尉,后更今名。各置郡尉。而诸侯所封之国,置内史、 治民中尉,掌武职。又省监郡、御史、丞相,遣吏分刺州, 不常置。景帝中二年,更名郡守曰太守,郡尉曰都尉。 武帝元封三年,分诸郡为十三部,部置刺史,掌奉诏 条察。州内秩六百石。其察三辅曰司隶校尉。成帝绥 和元年,更刺史曰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又以 州牧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又以刺史为州牧。郡守之 职,掌治民,进贤劝功,次狱除奸。尝以春行县,所至劝 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 法,论课殿最。刺史之职,尝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 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皆有从事史假佐。 后汉皆因之,以河南郡为河南尹,省诸郡都尉,其职 并归太守。属国都尉,旧主蛮夷降者。中兴稍有八县, 治民如郡。安帝又置扶风及京兆虎牙都尉。灵帝末, 复以刺史为州牧。魏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州刺 史。晋准旧制,王畿置司隶校尉,州置刺史,“京师所治 置尹,郡置太守,诸王国置内史。”又凉州刺史领护羌 校尉,雍州刺史领西戎校尉,荆州刺史领南蛮校尉, 亦或分置。又刺史、太守、内史多领将军、中郎将之职。 元帝中兴,罢司隶,以其职为扬州刺史。宋、齐同之。自 魏已降,大抵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 节都督诸军事,又轻者为假节刺史,治民事;其非要 州不带都督,则单为刺史,谓之“单车刺史。”梁、陈之制: 刺史二千石,受拜之明日,辞宗庙而行。扬州、南徐州、 东扬州刺史,品第三;荆、江、南兖、郢、湘、雍州刺史,品第 四;豫、益、广、衡、青、北兖、北徐、梁、司、南梁、交、越、桂、霍、宁州 刺史及丹阳尹、会稽、吴郡、吴兴太守,品第五;其馀万 户以上郡“守内史,品第六;不满万户,太守内史,品第 七,其秩比二千石。”单车刺史加督进一品,都督进二 品;太守加秩亦进一品,都督进二品。后魏以司隶部 为司州,州置三刺史,用六品;宗室一人,异姓二人,比 古之上中下三大夫。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而太守上 有刺史,下有令长,虽置而不临民。又置大都督,总缉 军民。北齐京师所治,司州置牧,清都置尹,馀州置刺 史,郡置太守三等;上州刺史,清都尹,三品三等;中州 刺史,三等;上郡太守,从三品三等;下州刺史,四品三 等。州郡制禄之法,刺史、守、令下车各前,取一时之秩。 上上州刺史与司州牧同,岁秩八百疋,上中、上下五 十疋为差,中上百疋为差,中中、“中下五十疋为差,下 上百疋为差,下中、下下五十疋为差。上郡太守岁秩 五百疋,降清都尹五十疋。上中、上下各以五十疋为 差。中上四十疋为差,中中、中下三十疋为差,下上四 十疋为差,下中、下下三十疋为差。干力听敕,乃给干 输绢十八疋,放其身力,则以州郡白直充。”后周雍州 牧九命,三万户“以上州刺史正八命,二万户以上州 刺史,八命,一万户以上州刺史正七命,五千户以上 州刺史七命;京兆尹八命,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正 七命,五千户以上郡守正六命,一千户以上郡守正 五命,一千户以下郡守五命。而刺史奉辞之日,备列 卤簿。又改都督为总管。”隋雍州牧从二品,上州刺史 正三品;中州刺史,从三品;下州刺史,正四品;京兆尹, 正三品;上郡太守,从四品;中郡太守,从五品;下郡太 守,正六品州又置总管,以统馀州,并、益、扬、荆谓之大 总管,视从二品;中总管视正三品;下总管视从三品。 其为总管、刺史,皆加持节,刺史、太守皆计户而给禄大州六百二十石,其以四十石为差,于下下则三百 石,大郡三百四十石,其下每以三十石为差。后开皇 三年,罢郡,以州统县。炀帝即位,又罢州置郡。郡置太 守,上郡从三品,中郡正四品,下郡从四品,京兆、河南 俱谓之尹,正三品。旧制,州有兵处,刺史带诸军事以 统之。至是别置都尉、副都尉,领兵马,郡不复知兵矣。 其后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 之“内史”,而悉罢持节、总管之名。唐初,又以郡为州,雍 州、雒州并置牧,馀州置刺史,复以雒、荆、并、幽、交五州 为总管府,总管与刺史皆号持节。七年,改总管为都 督,督十州者为上都督,不及者为都督。后又都督、刺 史加号“使持节诸军事”,而实无节,但颁铜鱼而已。景 云二年,分置二十四都督,纠察所管州刺史已下官 人善恶,畿内州不隶都督。长寿元年,又改并州为太 原府,神龙中罢之。开元中,改为太原府,又始置节度 使。其后又置诸道采访使,皆以刺史为之。节度使以 司戎事,采访使以听民政。天宝元年,改州为郡,改刺 史为太守。武德元年,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又以 益州为成都府,岐州为凤翔府,蒲州为河中府,荆州 为江陵府。乾元元年,改停采访使,俄置观察处置使。 兴元中,以梁州为兴元府。光化中,以华州为兴德府。 凡唐之制,京兆、河南、太原尹,从二品,馀尹从三品。其 属僚有少尹而下大都督,从二品;中都督,正三品;下 都督,从三品;属官有长史而下大都督,多亲王为之。 以长史领州务,以领户满四万已上曰“上州刺史”,从 三品;户满二万已上曰“中州刺史”,正四品;户不及二 万曰“下州刺史”,正四品。其属僚有别驾、下都督而下。 所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 农桑,敦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 徒,恤鳏寡,阅丁中务知百姓之疾五代之制并与唐 同。昔汉宣帝云:“与吾共治者惟良二千石乎!”夫一圻 之地千乘之赋上承于王庙下熙于民务有刑辟之 政有军旅之事所谓生民休戚之所属王室安危之 所渐故得其人则成治非其材则受弊至乃仁慈以 流声清白以飞誉礼让以化俗公正以御物不“慑于 威权,不溺于荣利,此良吏之最也;巽懦以取容,依阿 以附势,殖货以厚己,苛刻以求名,不畏于简书,不恤 于惸弱,此奸吏之首也。”并用考其行事,著之于篇。

    《选任》

    自《舜典》所载盖十有二牧以讫于周重方伯连帅之 任秦置郡守汉仍其制或郡或国错峙于四封曰守 曰相咸釐于兆姓专制千里其为威重可知矣。故推 择之际未尝轻焉乃有密迩都邑俯介戎貊或豪猾 恣横或寇攘为孽至乃干戈甫定水旱相仍罢羸赖 其惠绥强暴资其式遏繇是选循良之器求真干之 用,分符以往,专城而居,足以为王庙之藩屏,黔民之 师长者矣。

    《褒宠》

    夫懋功赏善有国之令典也。盖夫长人之寄共治为 重实劝能之所先非庶尹之可拟中叶而下循吏继 踵乃有勤修厥职克扬善政弹击豪横完补凋瘵捍 患屏寇务穑敦本式遏夷貊详明狱犴清白以自守 倾竭而奉上苛慝不作缮治以时遗爱在民蔼然垂 裕而君人者莫不优异其爵秩便蕃其赐予或明诏 申奖,或延见劳问,乃至崇进礼命,严设图像,周旋宴 喜,临视叹息。抑情从事,起家延赏,恩流阖境,昭示溥 率。逮乎既没,尚增追悼,赗赠之礼,名数有加。躬临以 发哀,节惠以著美,方牍所载,咸可征焉。

    《酷虐》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老子》曰:“其 政察察,其民缺缺。”故历代史官以酷吏叙传者,其贬 恶亦深矣。自秦网凝密,不务教化,灭绝仁义,残及至 亲,上之所行,下有甚者,至于守土之吏,又何足论。本 其为术,出于法家。故其御民也,若薙氏之去草,既蕴 崇之,又行火焉。汉承秦弊,凡事简易,禁网疏阔,仅至 刑措,然吏二千石而下,以能挫豪猾、威震郡国为己 任者,亦比比而有。其弊也。冰惨火烈,鹰击虎怒,以刀 锯为治具,流膏血于境内,急若束湿,害过屠伯,充积 冤气,鲜闻令终。斯乃椎埋刻薄之人,非乡党礼义之 士。“任官苟失,何世无之。如狼牧羊,诚非虚语。”则共理 之政,得不慎择其循良也哉!

    《谴让》

    秦开郡县之制,汉重牧守之选,崇其服章,授以符契。 自兹厥后,其寄弥隆。所以分字烝黎,大畅王泽。其有 冯朱幡之轼,据黄堂之坐,遐弃厥职,罔思其忧。忘恤 纬之义,昧守器之道。奉制令而不谨,决爰书而多误。 或㢲懦不事,沉湎自安。投刃乖方,代庖违旧,亏损于 仪序,受讥于谣咏。以致纲纪废坠,图籍参互,枹鼓竞 发,狱讼滋丰。亏共治之规,烦切责之诏。既速官谤,用 干刑书。皆著于篇,以警厥后云。

    ===
    《贪黩》
    ===夫天子所与共治者,惟良二千石尔。嗟乎!风教陵迟,

    廉耻凋丧,见得思义,几何人哉!徇利之夫,厚颜斯甚。 荷析圭剖符之宠,膺百城千里之寄。而乃割剥萌庶, 仇敛货财,见金而不见人,知得而不知丧,识多积之 可乐,暗厚亡之难悔,贯盈恶稔,颠沛随之。故君子辞 富以求安,知足以远辱者,岂徇名安节,至性之所存, 抑失身殄祀,古人之攸戒也。由汉以来,居长人之任, 彰贪墨之迹者,悉条著于篇云。

    大学衍义补

    《择民之长》

    《周礼》:大司徒“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 治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 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 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臣按:此成周六乡之法也。合五家为比,比有长。合五比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合四闾一百家为族,族有师。合五族为一党,党五百家,党则有正。合五党为一州,州二千五百家,州则有长,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合五州而为之也,乡则有师、有老、有大夫焉。郑元曰:“百里内为六乡,其外为六遂,乡犹今畿内之地,遂犹今” 外郡也。王畿之内,立为六乡而统之“大司徒” ,亦犹今畿内郡县,直隶六部云。

    《遂人》“掌邦之野,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 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 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

    臣按:此成周六遂之法也。五家为邻,邻有长。二十五家为里,里有宰。一百家为酂,酂有长。五百家为鄙,鄙有师。二千五百家为县,县有正,又有师焉。万二千五百家为遂,遂则有人、有长、又有大夫焉。周制,内有六乡,外有六遂,乡之所置比长、闾胥、族师、党正,遂之所置邻长、里宰、酂长、鄙师,是即汉之亭长、三老、啬夫,唐之里正、坊正,宋之保长、耆长之任也。我朝稽古定制,于天下州县,每百一十户为一里,十户为甲。每甲有长,在城谓之坊长,或谓之厢长,在外谓之里长,或谓之“社长。” 保长十年而一役之,役周而更造其籍,事力有消长,则逓升降之。又于每里推一年老有德者为老人,凡民间有户婚、田土、𩰚殴、争竞一切小事,付之听决。又制为木铎,使贫而老者振之以警众。其词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邻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其在赤县也,月朔,京尹引赴御前听宣谕。其制视古为详,周而尽,亲而比,事体归一,气类联络。而我圣祖又制为《教民榜文》,昭示天下,使之人人儆省,世世遵守。一编之中良法美意,盖与《周官》所载邻、比、里、闾、族、党、宰长、胥、师所莅之职,殆相符合。噫九重之高,而虑周闾阎之下,万几之繁,而思及田里之微,而又委曲详悉如此,其为天下万世计也,深且远矣。唐柳宗元有言:“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 然则天子之与里胥,其贵贱虽悬绝,而其任长人之责则一也。夫人生不能无欲,有欲不能无争。其争也未尝不起于细微,于其萌芽而遏绝之,于其旁近而禁止之,则易为力而不至于损伤。且耳闻不若目见之真,意度不若心孚之切,文移不如口谕之易,此古人识治体者所以必重亲民之“任,而与民最亲者里胥也。汉人于乡亭之任,三老之设,俾其劝导乡里,助成风俗,得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繇戍。尝以岁十月赐以酒肉,或赐爵级及帛,任之既专,优之又厚,是以当世之士夫皆乐为之,如张敞、朱博、鲍宣、仇香之徒,方其微时,亦尝为其乡之亭长、啬夫,不以为浼也。臣愿明敕有” 司,慎重其选,申明祖宗榜示之意,必欲一一见之施行。属民而读法,必其如周之《族师》;索鬼而祭祀,必其如周之《党正》,如闾胥之辨其施舍,如里宰之行其秩叙,如酂长之趋其耕耨;稽其女工,如闾师之任农耕事,任圃树事,又如邻长之相纠相受。相纠使之有所警而不为恶,相受使之有所劝而必为善。夫如是,将见礼教兴行,恩泽下究,田里无愁叹之声,风移俗易,比屋可封矣。则虽四方嘉靖之休,万国咸宁之化,其基本端在于此也。伏惟圣明加之意焉。

    秦灭诸侯,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

    臣按:此郡置守之始,古者土分为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天子之邦国、都鄙有六乡、六遂,诸侯之国,大国三乡、三遂,次国二乡、二遂,小国一乡、一遂。所谓乡、遂视后世之州郡,所谓乡、遂大夫视后世之牧守也。

    汉武帝时,董仲舒曰:“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 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 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 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也。”

    臣按:仲舒谓“郡守、县令民之师帅,谓之师所以教民也,谓之帅所以率民也,教民使之知礼义,率民使之趋事功” ,是则守、令兼治教之责,非但使之治簿书、督财赋、理词讼而已也。后世人主专责守令以吏治,而于教化之事略不计焉,失古人命官之意矣。汉世去古未远,儒者论治犹有所本,后世则视教化为虚文矣。

    宣帝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所 行以质其言有名实不相应必知其所以然尝称曰: “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 理也。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以为太守吏民 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迺 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 “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阙,则选诸所表,以次用 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

    臣按:史称宣帝“厉精为治,综核名实,信赏必罚” ,此其厉精之实也。夫上有责实之政则下有实用之效,观宣帝每拜守相必亲见问,及其退也又加考察焉,考察既得其实而后用之,其用也又能久于其任,使吏得以究其所施,民得以安其所教,贤者得以成其功,不肖者难以匿其罪,及其治效既著,或勉以玺书,或“增其爵秩,选其所表者以次入为公卿。” 上之责实如此,则为守令者安敢不以实应之哉!后世人主选任,守令一切付之铨曹,铨曹一切付之资格,上之人略不有所甄别。及其黜陟之际,惟徇虚名,不责实效,往往贤否混殽,真赝相半,非无赏罚之典,而不足以示劝惩。此郡邑所以少循良之政,而闾“里所以多愁叹之声也欤。”

    宣帝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 以化天下。今胶东相王成劳来不倦,流民自占八万 馀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

    臣按:此诏可见宣帝信赏必罚之政,然《史》又谓“或对帝言成,伪增户口以蒙显赏,是后吏多为虚名。” 由是观之,则帝之所以综核名实者未必皆实也,则凡其所谓亲问考察,名实不相应而知其所以然者,岂尽然哉?是故人君为治惟诚之为贵,不察察以求立名、不䜣䜣以求快意,则不为小人所窥伺而堕其术中矣。

    又《诏》曰:“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乡化,孝子弟弟, 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养视鳏寡, 赡助贫穷,狱或八年,无重罪囚。吏民乡于教化,兴于 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其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后 征为太子太傅,迁御史大夫。

    又《诏》曰:“大司农邑,廉洁守节,退食自公,亡疆外之交, 束修之馈,可谓淑人君子。遭离凶灾,朕甚闵之。其赐 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臣按:宣帝之于良吏不独生而褒升之,及其没也犹赐金以奉其祭祀焉,则夫当世之为守宰者安得不思所以感发而思奋哉?夫人臣之为善恒苦于上下之隔绝而无由以上闻也。上之人既闻之,播于诏书,致其褒嘉,一则曰“贤人君子” ,一则曰“淑人。” 君子为人臣而得于上之称赞如此,生有馀荣,死为不朽,自非下愚不移者,孰肯甘小人之归哉。

    先是哀、平间,卓茂为密令,视民如子,举善而教,吏民 亲爱,不忍欺之,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后以病免 归。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诏曰:“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 重赏,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

    司马光曰:“光武即位之初,群雄竞逐,四海鼎沸,彼摧坚陷敌之人、权略诡辩之士,方见重于世,而独能旌循良之吏,寘诸群公之首,宜其光复旧物,享祚久长,盖由知所先务而得其本原故也。”

    明帝诏司隶、刺史岁考长吏殿最以闻。尝谓群臣曰: “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 以难之。”故吏称其官,民安其业。

    臣按:国家设守令,将使之奉宣德意以为民造福也,顾乃殃其民,又何用彼为哉?明帝生深宫之中,居九重之上而“念及民之受殃,则当是时受其民而为之牧者,孰敢殃之哉?” 虽然,天下之所以为吾民殃者,不但一守令也,守令中固欲有福吾民者,而又有殃之者杂于其间,则民亦无由以享其福矣。吁,奉天子民而居吏民之上者,尚因明帝之言而思所以推类以求之哉!

    章帝诏曰:“俗吏矫饰外貌,似是而非,朕甚厌之,甚苦 之。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馀,如襄城 令刘方,吏民同声谓之不烦,虽未有他异,斯亦殆近 之矣。夫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以轻为德,以重为威,四 者或兴,则下有怨心。吾诏书数下,冠盖接道,而吏不 加理,人或失职,其咎安在?勉思旧令,称朕意焉。”

    臣按:章帝此诏切中古今俗吏之弊,所谓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日计不足,月计有馀,斯人也,岂宣帝

    诏所谓淑人君子者欤。是人非独不易得,且不易识也。后世而有斯人,安知其不以罢软不胜任目之哉!《老子》曰:“其政闷闷,其民醇醇。” 又曰:“治国如烹小鲜,扰之则乱。” 章帝盖有见于此矣。

    顺帝时,左雄上疏曰:“宁民之道必在用贤,用贤之道 必存考黜,吏数变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 化,臣愚所谓守相长吏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 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吏职满岁乃得辟举。”

    王安石曰:“在位者数徙则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习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驯而安其教,贤者则其功不可以及其成,不肖者则其罪不可以至于著。若夫迎新将故之劳、缘绝簿书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数也。设官固皆当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远、所任者重,则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责其有为。”

    臣按:九载黜陟之典始于唐虞,后世任人惟西汉为最久,黄霸在颍川至于八年,然未有一定之制,惟我圣祖稽古定制,始复有虞之典,内外官三年一考、六年再考,中有平常不称职者皆许其复任以冀其后效,至于九年通考,然后课其三考之功过,以相乘除,因以黜陟焉。其于外官也,中有善政著闻而为吏民“所告保者,及部使者以闻,即行旌异之典。其秩满者,则又增秩加官,仍其旧任。” 是以官安其职,民安其生,仕者无奔走道路之劳,居者无送旧迎新之费,百年以来,率循是道。近自选法淹滞以来,乃行一切苟且之政,数有变更,甚非祖宗立法任人之初意。况继任之人,与所退者无大相远乎?

    北齐制郡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之差,自 上上郡至下下郡,凡九等,而县之制亦如之。

    隋如北齐之制。杨尚希上表曰:“今或地无百里而数 县并置;或户不满千而二郡分领,僚众费多,租调岁 减。宜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则国家不亏粟帛,选举易 得贤良矣。”隋主从之。

    唐制,近畿之州为四辅,其馀为六雄、十望、十紧及上 中下之差。县有赤县、畿县、望县、紧县、上县、中县、下县, 七等之差。

    宋朝“应天下诸县,除赤县、畿县外,四千户为望县,三 千户以上为紧县,二千户以上为上县,千户以上为 中县,不满千户为中下,五百户以下为下。”

    臣按:北齐制郡为九等,唐、宋制县为七等,定其等差,所以别疆域之广狭、人民之多寡、均科差之轻重也。因其所辖之广狭、所统之众寡、所莅之繁简,量其所容、度其所有而计其所出,如是则无偏重之弊、不均之患,是亦人君平治天下之大端也。我朝得国之初,郡县多循胜国之旧,名称间有不同,疆域则初不异也。方是时,干戈甫定,流徙未复,人民无定数。今则承平日久,版籍既定,生齿日繁,然而郡县犹因其旧,大小悬绝,多寡绝伦。固有一府统数十州县者,其最小者乃至仅有二三县焉;固有一县隶七八百里者,其最小者乃至不满一里焉。设官虽有全减之殊,品级则无大小之异。仰惟祖宗官制一定,“固不敢轻有改革。若夫斟酌唐、宋之制,以定府县之等,似若可行。臣愚请分府为上中下三等,州县之等亦如之。上县以编民百里为率,中县五十里以上,下县四十里以下。其县之过百里者,或陞以为州,或析一以为二县。县之人民少者,割附近里分益之。州之人民少者,或降而为县,或益之以近民,而府亦然。如此则官吏之所莅者有繁简,以此次其殿最;土地之所出者有厚薄,以此科其财赋;人民之所聚者有众寡,以此定其徭役。将见疆域整齐,事力均壹,差赋公平,太平之基端在此矣。” 或谓“祖宗成宪,行之百年,一旦改革之,孰任其咎哉?” 曰:“浙之嘉兴府止三县,宣德间则析为七矣。景泰” 初元,浙寇作而分温、处,闽寇作而分建、剑,广寇作而分南海,与其析之于残破之馀,孰若置之于全盛之日哉?矧今远方县道,有地方四五百里跨三四县间者,人民去县治既远,往往负固,武断推理,遇有勾摄公行旅拒官府,恐致生变,因循姑息,前日之闽浙,近日之荆襄,可鉴也已。

    唐太宗曰:“为朕养民者,惟在都督刺史。朕尝疏其名 于屏风,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 以备黜陟。县令尤为亲民,不可不择。”

    元宗引见京畿县令,戒以惠养黎民之意。又诏新除 县令试《理人策》,惟韦济词理第一,擢为醴泉令;中有 不第者,吏部侍郎,坐左迁。

    元宗又自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十一人为诸州刺 史,命宰相百官饯于洛滨,供张甚盛。自为诗,亲书赠 之。

    臣按:唐之贤君,太宗、元宗为盛,一代致治之盛,首称贞观、开元、夷考,其所以致此者,良由于留意守

    令,亲民之官故也。《史》谓叶气嘉生,薰为太平,垂祀三百,与汉相埒。致之之术,非循吏谓何?信矣哉!

    唐元宗制,“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 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定式。”

    又诏:“三省侍郎阙,择尝任刺史者;郎官阙,择尝任县 令者。”

    张九龄曰:“古者刺史入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今朝廷士入而不出,其于私计,甚自得也。京师衣冠所聚,声名所出,从容附会,不勤而成,是大利在于内而不在于外也。宜遂科定其资,凡不历都督、刺史,虽有高第,不得任侍郎、列卿;不历县令,虽有善政,不得任台郎、给舍、都督、守令虽远者,使无十年任外。如不为此而救其失,恐天下犹未治也。” 臣按:天生烝民,不能自治而付之君;君统万民,不能独理而付之臣,是则天之立君、君之任臣,无非以为民而已。故凡朝廷之上三公、九卿、百司、庶尹,何者而非为民设哉?不但置州县、设守令以为民也,自古圣帝明王知天为民、立己以为君,莫不以重民为先务。重乎民,必重治民之官,而于其所亲近者尤重焉,守令是已。古人有言:“轻郡守、县令,是轻民也,民轻则天下国家轻矣。” 自昔论治体者,往往欲均内外之任,使无偏重偏轻之患。臣愚以为在内之官,莅事者也;在外之官,莅民者也。莅事者固助其君以治民,又孰若莅民者亲代其君以施政于民者,尤为切要哉。君以民为天。臣愚以为事轻于民。莅民者比之莅事者尤为重也。尤当优之以礼秩。加之以恩典。岂特均之云乎。

    宣宗时,于延陵为建州刺史,入辞,宣宗曰:“建州去京 师几何?”对曰:“八千里。”宣宗曰:“卿到彼为政善恶朕皆 知之,勿谓其远,此阶前则万里也。”

    苏洵曰:“天下之埶,近之可忧,未若远之可忧之深也。近之官吏贤耶?民誉之歌之,不贤耶讥之谤之。誉歌讥谤者众则必传,传则必达于朝廷,是官吏之贤否易知也。一夫不获其所诉之刺史,刺史不问,则裹粮走京师,缓不过旬月,挝鼓叫号而有司不得不省矣,是民有冤易诉也。吏之贤否易知,而民之冤易诉,乱” 何从始耶?远方之民,虽使盗跖为之郡守,梼杌、饕餮为之县令,郡县之民,群嘲而聚骂者,虽百千为辈,朝廷不知也。白日执人于市,诬以杀人,虽其兄弟妻子,亦不过诉之刺史。不幸刺史又抑之,则死且无告矣。彼见郡县守令据案执笔,吏卒旁列,棰械满前,骇然而丧胆矣,则其谓京师天子所居者,“当复何如,而又行数千里,费且百万,富者尚或难之,而贫者又何能乎?故其民常多怨而易动,故曰‘近而可忧,未若远之可忧之深也’。” 臣按:王者于天下埶虽有远近内外之殊,然皆在吾一视之仁之中,岂因其内外远近而为之轻重哉?宣宗谓此阶前即万里也,然则万里之外即此阶前,从可知已。苏洵之言,切中远方官吏害民之弊。人君居九重之上,诚于选任守宰之际,必慎重其人而不轻授。又于陛辞之时,亲加戒勉,视万里之远如阶庭之间,凡有施为,必加宽恤,其守宰有克举其职者,辄不次擢用之,视诸内地之吏反加优焉。夫然则人人乐仕其地,而远方之民皆有“贾父来晚” 之谣,而无“尹来杀我” 之怨矣。

    宋神宗谓文彦博等选任知州未得善法,曰:“朕每思 祖宗百战得天下,今以一州生灵付庸人,常痛心疾 首。”

    臣按:“宋之得天下不尽出于战也,而为其子孙者尚且痛心疾首,不忍以其祖宗之生灵付之庸人之人矧,我祖宗之天下真得之百战之馀,乌可不择其人而轻付之哉?” 臣诵神宗此言,不胜悚惧,伏惟圣明留神致思。

    《周书》:王启监厥乱为民,曰“无胥戕,无胥虐,至于敬寡, 至于属妇,合由以容。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 引养引恬。自古王若兹,监罔攸辟。”

    蔡沈曰:“监,三监之监。康叔亦受畿内之民,当时亦谓之监,故武王以先王启监意而告之也。言王者所以开置监国者,其治本为民而已。其命监之辞,盖曰无相与戕杀其民,无相与虐害其民,人之寡弱者则哀敬之使不失其所,妇之穷独者则联属之使有所归,保合其民率由是而容蓄之也。且王所以责效邦君” 御事者,其命何以哉?亦惟欲其引掖斯民于生养安全之地而已。自古王者之命监若此,汝今为监,其无所用乎刑辟以戕虐人可也。陈大猷曰:“《周礼》‘建牧立监,以维邦国。自黄帝已立左右监以监视万国,乃诸侯之长也’。”

    臣按:三代以前立监以监邦国,盖于诸侯中择其杰出者立为之长以维持之,自秦罢侯,置守、尉、监则是于守、尉之外别立官以监视之焉。制虽不同,其治同于为民,无相戕杀、无相虐害、哀敬之联属。

    之保合其民,由是以容蓄之,而引掖之于生养安全之地而已。

    汉初,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词讼,其后复置监察御史。 文帝又遣丞相史出刺,并督察御史。武帝始置部刺 史,以六条察郡国。成帝更为州牧,未几复为刺史。 唐分天下为十道,置巡察使,寻改按察使,后又改采 访处置使,又改曰观察使。其有戎旅之地,即置节度 使。

    宋初置转运使,后又置提点刑狱,凡有四司:曰帅,曰 漕,曰宪,曰仓,各自建台,每司各有长官掾佐。

    臣按:黄帝四监、唐、虞四岳、十二牧、三代方伯、连帅,是皆后世监司之任,但是时封建之制行,所监者乃诸侯之国,秦汉以来始立郡县、置守令,地分而官众,所以监之者尤不可无一定之制。汉以来虽设刺史、州牧、观察、节度、转运、提刑等职,然官无常制、治无定署,其流之弊乃至任分而不一、权重而不掉,虽有监察之名而无刺举之实,遂至吏无所惩而民不受惠也,亦有之矣。国初循胜国之制,设行中书省,既而罢之,分天下为十三布政司,司设布政、参政、参议各二员,皆分左右,以总一方承流宣化之任。又设都指挥使司以掌军政,按察司以司宪度,参峙并立,谓之“三司。” 治署既有一定之所,官联复有一定之制德刑兼举文武并用体制相维,关络相通自罢侯置守之后治外之制未有如此之详且善者也。又于每年遣御史一员以巡按其地临边则专命大臣以镇压,有事则分遣大臣以巡抚是以百年以来官无旷职,民无宿冤而祸乱不作用此道也。仰惟祖宗治外之制尽善尽美,诚可谓超越百代者矣。然所以振起而维持之者,则又在乎圣子神孙焉。昔人谓“天下之本,在于郡县,郡县之责,付之监司,而其大纲总要,则又专在朝廷。” 诚能委任大臣,俾之推择,监司豫于未用之先,广为询访,遇有员阙,随才选任,或举诸班行,或拔自州郡,或以职任逓选,或以异等超擢,又于既用之后,责以实效,果有异能,即加旌异;显有实迹,不次明扬,而不肖庸懦贪鄙之徒,不顾其一家之哭。如此则十三道之藩臬、数十员之正佐皆得其人,而郡县无不良之吏、田里无不安之民矣。致治之要,端在乎此。伏惟仁圣加之意焉。天下生民不胜大幸!

    宋神宗谓文彦博等曰:“诸道帅臣、转运使,职任至重, 一道惨舒系焉。宜谨择其人,久于其任。汉宣循名责 实,须用此道。”彦博对曰:“为治之要,无以易此。”

    臣按:神宗谓“诸道使臣职任至重,一道惨舒系焉。” 臣尝因是而推之,一道之惨舒系于使臣,则一郡之惨舒系于守佐,一县之惨舒系于令丞,一乡之惨舒系于里胥,可知已。合乡而为县、合县而为郡,合郡而为道,合诸道而一之则为天下,天下之大,由诸道之积也。道由郡积,郡由县积,而县又由一乡之积也。天下之大,譬则人之一身焉。一身之中,外有四肢百体,内有五脏六腑,其气息之相通,血脉之周流,无一时之可息,无一处之可滞。一时或息,一处或滞,则疾病生而疮痏成矣。病之所以致死者,不必出自脏腑之中,肢体之上。一疡生于指爪之间,仅如黍米,亦或可以致命。知命君子,不可以不之谨也。是故善治天下者,恒以其身视天下,无尺寸之肤不爱,则无尺寸之肤不养。身一处乎宫庭毡厦之上,而心常存乎郡县闾里之中,端居高拱之时,瞑目注想之际,海宇之大,百万之众系乎吾之一身。一人之身不出户庭之外,何以周知而遍及之哉?致赖内外之群臣,内焉者为吾举纲而挈领,外焉者“为吾承流而宣化焉耳。朝着之间,百官之众,可以目击而声呼也。若夫四方八表之远,吾目不及见也,吾耳不及闻也,吾身不能亲行而躬阅之也。所以代吾施政教以安之者,有监司焉。监司之下有郡守也,郡守之下有县令也,县令之下有里胥也。地域有广狭,人民有众寡,政事有繁简,职任有崇” 卑,其为长民之任,而为吾教养斯民,有功于我者,则一而已。《孟子》有言:“得乎丘民而为天子。” 天子之所以得乎丘民者,政赖乎此四等人耳。人主欲安其大宝之位,以凝上天之命,固祖宗之业,全其身于安荣之地,以为子孙千万年之计者,乌可不以安民为先务?而欲安民者,乌可不择长民之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