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四百十六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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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四百十七卷目录

     庆远府部汇考五

      庆远府猺獞峒蛮考

    职方典第一千四百十七卷

    庆远府部汇考五

    庆远府猺獞峒蛮考

    太祖开宝七年,南丹州蛮内附。

    按《宋史太祖本纪》,“南丹州溪峒酋帅莫洪㬫内附。” 按《蛮夷传》:“南丹州蛮,亦溪峒之别种也,地与宜州及西南夷接壤,开宝七年,酋帅莫洪㬫遣使陈绍规奉表求内附。”

    九年,南丹州蛮入贡,诏给牌印。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按《蛮夷传》:“莫洪㬫复来贡,求赐牌印,诏刻印以给之。”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莫洪㬫入贡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太平兴国五年。莫洪㬫贡银百两。以贺太平。雍熙 年。抚水蛮入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抚水州在宜州南,有县四,曰抚水,曰京水,曰多逢,曰古劳。唐隶黔南,其酋皆蒙姓同出,有上中、下三房及北遐一镇。民则有区、廖、潘、吴四姓,亦种水田采鱼。其保聚山险者,虽有畬田,收粟甚少,但以药箭射生,取鸟兽尽,即徙他处,无羊马桑柘。地曰帚峒,五十里至前村,川原稍平,合” 五百馀家,夹龙江居,种稻似湖湘。中有楼屋战棚,卫以竹栅,即其酋所居。兵器有环刀、摽牌、木弩,善为箭,中者大叫,信宿死。得邕州药,解之即活。雍熙中,数寇边境,掠取民口畜产。诏书招安,补其酋蒙令地殿直、蒙令札奉职。

    四年,以南丹州蛮入寇,罢知宜州侯汀官,下诏谕诸州民彝。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雍熙四年,莫洪㬫族人知宝隆镇莫淮阆牛一头,逐水草至金城州河池县,宜州牙校周承鉴以其牛耕作,淮阆三遣人取牛,承鉴不还,凡耕十日,始释牛逐水草去。淮阆怒,领乡兵六十人,劫取承鉴家资财,驱县民莫世家牛六头以归,诱群蛮为寇。” 上遣供奉官王承绪乘传劾承鉴,具伏,占牛,诏弃市。时知宜州、赞善大夫侯汀失于备御,群蛮之扰,颇害及民庶。诏发诸州兵进讨,兵未至,悉已遁归,汀坐免官。诏谕宜、融、柳州《百姓及蛮界人户》曰:“朕托兆庶之卜,处司牧之重,照临所暨,抚养是均,矧于遐陬,尤所轸虑。昨以知宜州事侯汀失于绥辑,恣其侵牟,致兹边夷,起为寇抄,侵骚闾里,虔刘士庶;及兴师而讨罚,乃畏威而窜伏。朕以兴戎召衅,职由于汀,爰举国章,削其官秩。汝等所宜体予含垢,革乃前非,安土厚生,保境延世,嬉我至化,是为永图。或尚恣于陆梁,当尽剿其族类。” 自是不复为寇。

    淳化元年,莫洪㬫弟洪皓袭职,洪皓弟洪沅来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淳化元年,莫洪㬫卒,其弟洪皓袭称刺史,遣其子淮通来贡银碗二十,铜鼓三面,铜印一钮,旗一帖,绣真珠红罗襦一。上降优诏,赐彩百匹,还其襦。自洪㬫领州十馀年,岁输白金百两。洪皓之袭兄位,专其地利,不修常贡。其弟洪沅忿之,挈妻子来奔宜州。洪皓怒其背己,数引兵攻” 洪沅。洪沅与二男并牙将一人,乘传诣阙诉其事,请发兵致讨。上以蛮夷之俗,羁縻而已,不欲为之兴师报怨。洪沅先自称南丹州副使,以为邵州团练使,给田十顷,下诏戒饬洪皓。

    真宗咸平年。抚水蛮入寇。既而内附释之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咸平中抚水州蛮又数为寇盗。上令边臣驱逐出境。其党狡狯者凡三十馀人。宜州守将因擒送阙下。上召见诘责之。对曰:“臣等蛮陬小民。为饥寒所迫耳。” 上顾谓左右曰:“昨不欲尽令杀戮。顾无噍类矣。” 因释罪。赐锦袍冠带银彩戒勖遣之。逾年,酋长蒙顶等六十五人诣阙纳器甲百七十事。又蒙汉诚、蒙虔、玮、蒙填来朝,上器甲数百及毒药、箭,誓不骚边。比岁皆遣使来贡及输兵器,及授汉诚官,赐物有差。既而侵轶如故。

    景德二年,莫洪皓死,子淮勍来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景德二年,洪皓死,长子淮勍袭父任,俄为弟淮辿攻南丹州,淮勍率属来奔,诏宜州赐闲田资给之。三年,抚水蛮蒙填谢罪,诏从之。”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景德三年,蛮酋蒙填诏诣州自陈,愿朝贡谢罪,诏守臣谕以尽还所掠民赀畜,乃从其请。”

    大中祥符五年,遣使抚莫淮辿。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大中祥符五年,宜州言“淮辿颇集诸蛮,阻冨仁监道路。上廉知淮辿无侵扰状,遣使犒设抚劳之。”

    六年蒙但挈族来归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大中祥符六年,首领指挥使蒙但挈族来归,徙于桂州。九年,抚水蛮入寇,转运使俞献可等讨平之。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秋七月,抚水蛮寇宜州,广南西路请便宜掩击,许之。按《蛮夷传》:九年,抚水蛮数寇宜、融州界,转运使俞献可言,“知宜州董元已不善绥抚,昨蛮人饥,来质糇粮,公纵主者克剥概量,及求入贡,复骤沮其意,遂使忿恚为乱。” 诏出元已,遂遣潭州都监李守睿代元已招抚,群蛮拒命,侵掠不已,献可请以本道澄海军及募丁壮进讨,乃诏益以潭州兵五千人。命东染院使、平州刺史曹克明为宜、融等州都巡检,安抚使内殿崇班王文庆、阁门祇候冯玉、内供奉官杨守珍等为都监。上犹以蛮夷异类,攻剽常理,不足以剿绝,又意其道险难进师,第令克明、献可设方略,摄其酋首,索所钞生口,因而抚之。克明、献可上言:“蛮人去冬寇天河,今又钞融州、厢阳诸砦,剽劫居民,害巡检樊明,累依宣旨诏谕,曾不悛革。臣请便宜掩击。” 从之。克明乃与守珍领兵入樟岭路,文庆玉趋宜州西路,又令宜桂都巡检程化鹏取樟岭、古牢隘路会合。化鹏遇蛮于上、房两水口,击破之。文庆玉至如门团,为蛮所扼,不能进。克明、守珍乃过横溪、恩德砦,召山獠向导,开路进师。蛮依篁竹间,时出战斗,辄败走。旬馀,上黄泥岭,杉木隘路,溪谷险邃,蛮据要害以拒官军,自辰至午,大溃“其党遂过霸苑扺帚洞,乃入中房前村。” 克明等顿兵下砦,中夕,群蛮大哗噪,击钲鼓,攻砦甚急,出兵击之,伤杀颇众,因纵火焚其庐室积聚。自此恐惧,窜入山谷。又缘龙江南岸而东,至昏暮,过石峡隘险,士不并行,蛮复连弩北岸,克明遣猛士步涉与斗,至即退走,砦于下房博贺村,克明设伏砦外。其夜蛮众大集,遇伏发,内外合击,追斩殆尽。乘胜搜山,悉得马牛享士卒。克明等知其穷蹙,乃晓谕恩信,许以改过。于是酋帅蒙承贵等面缚诣军自首,克明厚加犒宴,且数责之,皆俯伏谢罪。及闻诏旨赦令勿杀,莫不泣下,北望称万岁。上以夷性无厌,习知朝廷多释其罪,故急则来归,缓则叛去,切诏克明等,谕以悉还所掠汉口赀畜,即许要盟。承贵等感悦奉诏,乃歃猫血立誓,自言奴山摧倒,龙江西流,不敢复叛。克明等师还,宜州蛮人纳器甲凡五千数,愿迁处汉地者七百馀口。诏分置广西及荆湖州军,给以田粮,凡立功使臣将士迁补赐赉者千八百一十六人。承贵因请改州县名,以固归“顺之意。” 诏以抚水州为安化州,抚水县为归仁县,京水县为长宁县,自是,间岁朝贡,不复为边患矣。献可等又言:“殿直蒙肚知归化州,州与抚水相接,数遣子文宝及其妻族甘堂侦军事。又其子格与官军斗敌,悉部送赴阙。有蒙只者,亦肚之子,先尝告贼,署为昭州押牙。诏补肚密州别驾,只海州都押牙,赋以官田文宝格、甘堂并黔配登、莱州。”

    十年南丹州莫淮辿等进秩。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九年,抚水蛮叛,诏淮辿约勒溪峒,勿从诱胁。明年,平抚水蛮,淮辿等并以劳进秩。”

    仁宗景祐三年,南丹蛮淮戟来归,以为湖南州团练副使。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景祐三年,南丹州蛮有淮戟者,举族来归,命为湖南州团练副使,敕州县抚存。”

    三年镇宁州蛮入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镇宁州亦隶宜州。景祐三年,蛮酋莫陵等七百馀人内寇,遣西京作坊使郭志高、阁门祇候梁绍熙往讨,未至,陵等诣桂、宜州巡检李仲政请降,广西转运使不俟诏,贷其罪,诏劾之,已而释之。” 是岁,高

    窦州。獠陈友朋等亦寇海上,本路会兵击之,溃去。

    宝元元年平宜州蛮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宝元元年,抚水蛮复率众寇融、宜州,发邵、澧、潭三州戍兵合数千人往击。时蛮势方炽,至杀运粮官吏,复诏趣兵进讨,逾年乃平。”

    庆历四年,环州蛮区希范叛,诏广西转运、钤辖司讨平之。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夏四月,宜州蛮区希范叛,诏广西转运、钤辖司发兵讨捕。五年春三月甲子,宜州蛮区希范平。按《蛮夷传》:“环州蛮区氏,州隶宜州羁縻,领思恩、都亳二县。有区希范者,思恩人也,狡黠颇知书,尝举进士,试礼部。景祐五年,与其叔正辞应募,从官军讨安化州叛蛮。既而希范击登闻鼓求录用,事” 下宜州,而知州冯伸已言其妄,编管全州。正辞亦尝自言功,不报。二人皆觖望。希范后辄遁归,与正辞率其族人及白崖山酋蒙赶、荔波洞蛮谋为乱,将杀伸、已,且曰:“若得广西一方,当建为大唐国会。” 有日者石太清至,因使之筮太清曰:“君贵不过封侯。” 乃令太清择日杀牛,建坛场,祭天神,推蒙赶为帝,正辞为“奉天开基建国柱王” ,希范为“神武定国令公、桂州牧” ,皆北向再拜,以为受天命。又以区丕绩为宰相,馀皆伪立名号,补置四十馀人。庆历四年正月十三日,率众五百破环州,劫州印,焚其积聚,以环州为“武城军。” 又破带溪砦,下镇宁州及普义砦,有众一千五百。宜州捉贼李德用出韩婆岭击却之,前后斩获甚众,俘偏将二。希范惧,入保荔波峒间,出拒官军。朝廷下诏购之,获希范正辞及赶者,大赐袍带、钱三十万、盐千斤。明年,转运使杜杞大引兵至环州,使摄官区晔、进士曾子华、宜州校吴香诱赶等出降,杀马牛,具酒绐与之盟,置曼陀罗花酒中,饮者皆昏醉,稍呼起问劳,至则推仆后庑下。比暮,众始觉惊走,而门有守兵不得出,悉擒之。后数日,又得希范等,凡获二百馀人,诛七十八人,馀皆配徒。仍醢希范赐诸溪峒。绘其《五藏》为图,传于世,馀党悉平。

    庆历 年,抚水蛮入贡。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庆历中,抚水蛮再以方物入贡。”

    至和元年,莫淮辿致仕,命其子世渐为刺史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淮辿老自言愿传其子世渐。” 至和元年,命世渐为检校散骑常侍,权发遣州事。明年,以淮辿为怀远大将军致仕,世渐为刺史、检校工部尚书,赐袍带、钱十万、绢百匹,又补其亲党数十人为检校官,如故事。

    至和二年,抚水州蛮酋进职。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至和二年,抚水蛮复至,诏以知州蒙全会为三班奉职,又以监州姚全料为借职。”

    嘉祐六年,听抚水蛮通贡互市。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嘉祐六年,抚水州蛮又来贡,自后月赴宜州参谒及贺巨报。每岁州四管犒及三岁,听输所贡兵械于思立砦,以其直偿之,递以官资迁补。”

    治平 年,以莫淮辿子世忍为刺史。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世渐死,嘉祐末,命其子公帐袭之。有世忍者,亦淮辿之子也,初率其属人内附,治平初逃归,攻杀公帐,夺其地。自首请于朝廷,愿授刺史,补其亲党,如故事,岁输银百两,三年遂命为刺史。皆如其请。神宗熙宁二年,加莫世忍检校礼部尚书。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熙宁二年,猺贼杀人,世忍执以献,授检校礼部尚书。五年,抚州蛮罗世念等入寇,诏讨之,世念就抚。”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熙宁初,知宜州钱师孟、通判曹觌擅裁损侵剥之,士人罗世念、蒙承想、蒙光仲等为乱。五年,攻德谨砦,袭将官费万杀之。经略司问致寇状,而宜州但以饥为言,故朝廷赐粟” 二万石以安辑之。已而守臣王奇战死,事闻,乃诏知沇州谢麟带御器械和斌经制溪洞,发在京骁骑两营及江南、福建将兵三千五百人,以听师期。明年,世念等遂与诸蛮峒首领族类四千五百人出降,以世念为内殿承制承想。光仲等十人各拜官。

    元丰三年,赐“莫世忍南丹州印。”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元丰三年,“世忍入贡,其印以西南诸道武盛军德政官家。”

    明天国主为文诏以《南丹州》印赐之,令毁其旧印。

    六年,莫世忍子《公佞》袭职。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六年,大军讨安化,世忍献弓矢,自言愿世世为外臣,修贡不懈。迁检校户部尚书,给铜牌旗号,官其子侄九人。世忍死,子公佞袭。”

    徽宗崇宁二年,抚水蛮蒙光有入寇,经略司遣兵击之。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崇宁二年,其酋蒙光有者复啸聚为寇,经略司遣将官黄忱等击却之。大观二年,遂以三州一镇户口六万一千来上,诏以知融州程邻往黔南路抚谕官吏,推恩有差。”

    大观元年。经略使王祖道请并南丹州地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大观元年。广西经略使王祖道言。“公佞就擒。进筑平允从州。牧文地兰那安外习南丹八州之地。并为镇庭孚观州延德军。以其弟公晟袭刺史。”

    高宗绍兴三年,南丹州蛮莫公晟叛。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宣和四年,公晟乞以州事付其侄延丰,愿与其子归朝。诏从之,仍乘驿给券。绍兴三年,公晟攻围观州,焚宝积监。朱胜非奏:“崇观、宣和间所开新边,比来往往弃而不守。帅臣、监司屡言观州为控扼之地,不宜弃。” 帝曰:“前日用事之臣贪功生事,公为欺罔,其实劳民费财,使远俗不安也。” 又用广南经略安抚使刘彦适言,以公晟知南丹州兼溪峒都巡检、提举盗贼公事,给以南丹州刺史旧印。公晟未受命,

    二十四年,莫公晟来归,以莫延沈知南丹州军事。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二十四年,公晟始贡马,率诸蛮来归。帝谕辅臣曰:“得南丹非为广地也,但猺人不叛,百姓安业,为可喜耳。” 遂以延沈袭公晟职,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使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兼御史大夫、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卫、广西经略安抚使吕愿中请降诸蛮三十一种,得州二十七,县一百三十五,砦四十,峒一百七十九及一镇三十二团,皆为“羁縻州县。”

    二十五年,莫延沈进补团练、防御二使。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云云。

    三十二年,诸蛮逐莫延,沈推,延廪袭职。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三十二年,“延沈恣行惨酷,为诸蛮所逐,归死省地,众推延廪袭职。”

    孝宗隆兴二年,诏以延葚袭延廪职。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隆兴二年,延廪复为诸蛮所图,携家归朝,经略司奏以延葚袭职。”

    乾道六年,诏“蒙泽补进武副尉。”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六年,诏补蒙泽进武副尉。初,宜州蛮莫才都为乱,广西经略刘焞遣蒙明质贼巢,谕降才都。既而复肆猖獗,戕贼官兵。未几擒才都,械送经略司伏法,悉破其党,而明亦遇害,备极惨酷,边人怜之。焞乞推恩其子泽以旌死事,朝廷从之,故有是命。” 淳熙元年,永乐州攻南丹。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淳熙元年,南丹为永乐州所攻,使来告急,广西帅臣遣将领陈泰、权天河县主簿徐弥高谕和之。”

    淳熙十年,安化蛮入寇宜州,守将田昭明死之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淳熙十年冬,安化蛮突入内地,焚砦栅,杀居民为乱,宜州驻札将官田昭明与蛮力战,败死之。十一年,广西路钤辖沙世坚讨安化蛮,获蒙光渐。”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一年春正月,安化蛮蒙光渐等犯宜州思立砦,广西兵马钤辖沙世坚出兵讨之,获蒙光渐。按《蛮夷传》:十一年,广西路钤辖沙世坚言,“官军与猺人兵器利钝不同,宜敕沿边军州多置强弩毒矢,以惧猺人。” 从之。是年,安化蛮蒙光渐率众抄掠,世坚讨平之。初,知宜州马宁祖不支思立砦盐钱,执议以为前守所积逋,止给钱一月,不能遍及蛮部。权思立砦将领杨良臣复镇抚乖方,遂致激变光渐等。诏罢良臣,贬宁祖秩,敕帅、漕以时给溪峒盐钱。十四年,以延荫袭延葚职。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经略司奏以延荫袭职,诏从其请。”

    光宗绍熙三年,以沙世坚知宜州。

    按《宋史光宗本纪》,三年春三月庚寅,宜州蛮寇边,改知郁州沙世坚知宜州以讨之。按《蛮夷传》:“绍熙初,广西帅以本路副总管沙世坚素有韬略,累立边功,为群蛮所畏服。尝破蒙光渐,示以威信,光渐不敢寇边者累年。乞以世坚兼知宜州,实能制伏蛮夷,为久远之利。” 帝从之。宁宗庆元四年,宜州蛮袁康等入寇,官兵讨降之。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庆元四年,宜州蛮蒙峒袁康等寇内地,敓官盐为乱,广西帅司调官兵招降之,朝廷推赏有差。”

    嘉泰五年,延荫子光熙袭职。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蛮夷传》云云。

    世祖至元十四年,南丹牧莫秀太内附。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庆远府志》云云。

    成宗大德二年,改庆远路总管府为“军民安抚司。”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明外史土司传》云云。

    顺帝至正 年。命莫国麒为南丹安抚使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明外史土司传》:“元至正末,莫国麒献图纳土,命为庆远南丹溪洞安抚使。”

    太祖洪武元年,地州罗《黄貌》内附。诏以那州地入《地州》,以《黄貌》知《那地州》事。

    按《明外史土司传》:“那地州,在府城西南二百四十里。宋熙宁初,土人罗世念来降,授世袭。崇宁五年,诸蛮纳土,遂置地、那二州,以罗氏世知地州。大观中,析地州置孚州。元仍为地、那二州。洪武元年,罗黄貌归附,诏省那入地,改为那地州,授黄貌为土官,世袭知州,赐印,以流官吏目佐之。”

    二年,改庆远府为“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 ,仍以莫天护为安抚使。

    按《明外史土司传》:“庆远,秦象郡,汉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沦于蛮,唐始置粤州。天宝初,改龙水郡,属岭南道。乾符中,更宜州。宋陞庆远军节度,咸淳初,改庆远府,元为庆元路,洪武元年,仍改庆远府。二年,行省臣言,庆远府地接八番溪洞,所辖南丹、宜山等处,宋元皆用其土酋为安抚使以统之。天兵下广西,安抚使莫天护首来款附,宜如宋、元制,录用以统其民,则群情易服,守兵可减。” 帝从之。诏改庆远府为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置安抚使、同知、副使、经历、知事各一员,以天护为使,王毅为副使。

    三年,仍改庆远安抚司为庆远府,安抚使莫天护罢。

    按《明外史土司传》:“三年四月,广西行省臣言:庆远故府也,今为南丹军民安抚司,虽统地十有七州,然其地皆深山旷野,其民皆安抚莫天护之族。天护素庸弱,不能御众,宗族强者动辄跋扈,至于杀河池县丞盖让与诸蛮相煽为乱。此岂可姑息以贻祸将来?乞罢安抚司而复设庆远府,置卫以守其地,庶几民知有府而不敢恣,蛮知有兵而不敢乱。” 诏从之。改庆远安抚司为庆远府,命莫天护赴京。

    七年置南丹州

    按《明外史土司传》:“七年,赐广西土官莫金文绮六匹,莫交衣一袭,置南丹州,隶庆远府,以莫金为知州。”

    十二年,以东兰州韦《冨挠》贡使韦钱保知东兰州。

    按《明外史土司传》:“东兰州在府城西南四百二十里,宋时有韦君朝者,居文兰峒,为蛮长,依绥南砦家焉。传子晏闹,崇宁五年内附,因置兰州,以晏闹知州事,俾世其官。元改为东兰州,韦氏世袭如故。洪武十二年,韦冨挠遣其家人韦钱保诣阙,上故元所授印,贡方物。钱保匿冨挠名,以为己物,因以保知东兰州。既” 而保征敛暴急,民不堪命,借冨挠作乱,广西都司讨平之,为言其故,于是执钱保罪之,以地隶庆远府,仍归韦氏世袭。

    十六年,指挥徐元击东兰那地贼。

    按《庆远府志》:“洪武十六年,东兰那地贼犯边,广西指挥徐元领兵击之,斩首千馀,平砦二十四。二十八年,都指挥韩观平宜山等县诸蛮。” 按《明外史土司传》:“二十八年,都指挥韩观率兵”

    捕获宜山等县蛮寇二千八百馀人,斩伪大王韦召、伪万户赵成秀、韦公旺等,传首诣京师。是年,南丹州土官莫金叛,诏征南将军杨文讨平之。

    按《明外史土司传》:“二十八年八月,广西布政司言,南丹土官莫金叛。帝命征南将军杨文征龙州后,往讨南丹、奉议等处。九月,文调参将刘真领兵分道攻南丹。十一月,刘真等攻破南丹州,执土官知州莫金,并俘其众。后遣宝庆卫指挥孙宗等分兵击巴兰等寨,蛮獠焚寨遁去,官兵追捕斩之,蛮地悉定。诏置南丹” 、奉议、庆远三卫,以官军守之。

    二十九年,诏“南丹、奉议、庆远三卫及冨川千户所置屯田。”

    按《明外史土司传》:“二十九年,广西布政司言,新设南丹、奉议、庆远三卫及冨川千户所,岁军饷二十馀万石,有司所征,不足以给。帝命俱置屯田,给耕种。寻使中使至桂林等府市牛,给南丹、奉议等卫军士。”

    成祖永乐二年,忻城、宜山荔波蛮来归。

    按《明外史土司传》:“永乐二年,庆远府言,忻城、宜山二县蛮陈公宣等为寇,请发兵剿捕。帝命都指挥朱辉亲往抚谕,至是辉言公宣等相率从化,凡一千三十五户。是年,荔波县民覃真保言:‘县自洪武至今三十馀年,人民安业,惟八十二峒猺民未隶编籍,今闻朝廷加恩抚绥,咸愿为民,而无由自达,乞遣使招抚’。” 帝从之。命右军都督府移文都督韩观,遣人抚谕,其愿为民者,官量给赐赉,复其徭役三年。

    五年,宜山贼韦公本等作乱,都督韩观等讨平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十九年宜山贼韦万皇等作乱征蛮将军顾兴祖讨平之。

    按《庆远府志》:“宜山首贼韦万皇等叛称王,纠马平贼攻劫州县,征蛮将军镇远侯顾兴祖率大兵讨平之。”

    二十一年,宜山、思恩、河池等县猺贼作乱,征蛮将军顾兴祖分兵击平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平庆远蛮。

    按《明外史土司传》:“宣德五年,总兵官山云出师讨庆远蛮,斩首七千四百,平之。”

    九年,总兵官山云请益兵剿“庆远贼。”

    按《明外史土司传》:“九年,山云奏思恩县蛮贼覃公砦等累年作乱,今委都指挥彭义等率兵剿捕,斩贼首覃公砦、梁公成、潘通天等,枭之要路,仍督官军搜捕馀党。” 帝嘉之,赐敕奖劳焉。又奏庆远、郁林等州县蛮寇出没,必用剿除,而兵力不足。帝命广东都司调附近属卫所精锐士卒一千五百人,委都指挥一员赴广西听云调用。十年,南丹州土官莫祯来朝,贡马,赐彩币。按《明外史土司传》云云。

    英宗正统四年,南丹州莫祯奏“请讨本府贼自效。” 下其奏于所司。

    按《明外史土司传》:“正统四年,莫祯奏,本府所辖东兰等三州土官所治,历年来地方宁靖,宜山等六县,流官所治溪峒诸蛮,不时出没。原其所自,皆因流官只能抚字附近良民,而溪峒诸蛮恃险为恶者,不能钤制。及其出没,调军剿捕,而各县居民与诸蛮结纳者,又先漏泄军情,致贼潜遁。及闻招抚,诈为向顺,仍肆劫掠。是以兵连祸结,卒无宁岁。臣窃不忍良民受害,愿授臣本州土官知府、流官总理府事,而臣专备蛮贼,务将溪峒诸蛮积年为害者擒捕殄绝,其馀则编伍造册,使听调用。据险者拘集平地,使无所恃。择有名望者立为头目,加意抚恤,督励生理。各村寨皆置社学,使渐风化。或三十里,或五十里,设一堡,使土兵守备。凡有寇乱者,即率众剿杀。如或地方不靖,乞究臣诳罔之罪。” 帝览其奏,即敕总兵官柳溥曰:“以蛮攻蛮,古有成说。今莫祯所奏,意甚可嘉。彼果能效力,省我边费,朝廷岂惜一官乎?尔其酌之。”

    七年,宜山贼韦万皇馀党作乱,诏思恩府土官岑瑛抚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十年,宜山述昆乡贼韦万秀等作乱,总兵官柳溥讨平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代宗景泰元年,宜山贼韦万秀复乱,总兵官武毅讨平之。

    考证

    按:《庆远府志》云云。

    三年,宜山贼韦万秀等复乱,都督佥事武毅调都指挥彭英抚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英宗天顺五年,同知叶祯击獞贼,死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是年,命思恩府土官岑瑛抚宜山贼。

    按《庆远府志》述昆乡贼复为乱,仍拨思恩府土官岑瑛抚之。

    孝宗弘治六年,知府姜琯平宜山县述昆乡贼按《庆远府志》:“述昆乡贼攻城,知府姜琯率兵平之。”

    九年,总督邓廷瓒请“设古田永安长官司” ,裁忻城县流官。从之。

    按《明外史土司传》:“九年,总督邓瓒廷言,广西猺獞数多,流官土民数少,兼各卫军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乞令东兰州土官知州韦祖𬭎次子一人,领土兵三五千人,至古田、兰麻等处,拨田耕守。候克平古田,因改设长官以授之。廷议,以古田密迩,其间土地多良民世业,若以祖𬭎子为土官,恐数年之后,良民田税皆非我有。欲设长官司,只可于土民中选补。” 九月,廷瓒言:“庆远府天河县旧十八里,后渐为獞贼所据,止馀残民八里,请分设一官司治之。” 兵部覆奏,增设永安长官司,授土人韦万妙为正长官,韦全保、韦公利、覃应填为副长官,并流官吏目一员。是年,裁忻城县流官,留土官知县掌印管事。亦从廷瓒奏也。

    十二年,东兰州土官韦祖𬭎作乱。

    按《明外史土司传》:“十二年,韦祖𬭎率兵助思恩岑浚攻田州,掠杀男女八百馀人,溺水死者无算。副总兵欧磐诣田州,兵乃解。”

    十四年,设荔波县流官。

    按《荔波县志》:“本县四面崇山,诸苗环聚。或为外逆入踞,或为内苗作奸,叛服无常,剿抚时见。弘治间,雷、皮、蒙三土司割踞,诸苗骚动,剽掠异常。既平之后,始削土为流。”

    武宗正德二年,都御史陈金讨庆远贼。

    按《庆远府志》:“柳庆獞贼四出劫掠,都御史陈金命官军讨之。”

    世宗嘉靖七年,东兰州土官韦正西作乱,知府王显高平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二十年,永定司长官韦启邦越城劫库,知府秦柽讨之。

    按:《庆远府志》云云。

    二十七年诏那地州罗廷凤免赴京袭替按《明外史土司传》:“嘉靖二十七年,诏那地州土官男罗廷凤听调有劳,就本处袭替,免赴京。三十三年,总督鲍象贤平庆远贼。”

    按《庆远府志》:“总督兵部侍郎鲍象贤,遣将讨庆远忻城、皂岭、东欧、板荒、龙楼等村诸贼,俱平之。四十三年,提督张泉奏准东兰州、那地州土官俱实授本职。”

    按《明外史土司传》:“提督张臬奏剿平獠寇功,准东兰州土官韦应龙、那地土官男罗思辅实授本职。”

    神宗万历二年,巡抚都御史郭应聘抚十寨蛮。按《荔波县志》:“十寨即旧八寨是也。曰思吉,曰周安,曰古卯,曰古凭,曰古钵,曰都者,曰罗墨,曰落洪,是为八寨。后益以龙哈、咘咳而为十寨。其地东连柳州三都皂岭北四诸峒,北连庆远八仙诸峒,西连东兰及夷江诸峒,南接思恩及宾州上林、铜盘、渌毛诸峒,约三百里许,故皆迁江八土所屯地,及上林良民旧业也。” 寨各有众千馀,四山环合,共据一险。嘉靖七年,新建伯王守仁以思、田兵袭杀二千馀级,不二年,辄复猖獗。隆庆四年,都御史殷正茂奉旨克复古田。贾人萧绅者,素通十寨,熟知地利,正茂购令赍文往谕。贼闻谕,遂欢呼出见,愿请官坐镇,输粮供兵,寨蛮为之稍定。惟龙哈寨獞樊尚者,屡抚不就,与其党啸聚山谷。至是巡抚郭应聘密令三寨土司,各选劲兵,相机乘夜袭之,遂斩樊尚及其子弟四十人,并获原刱《僧道印记》二颗而还,馀党悉行解散。

    五年,巡抚吴文华平河、池州贼。

    按《庆远府志》:“五年,河池州首贼韦宋武,纠横岭贼劫杀地方,巡抚吴文华讨之。”

    七年总督刘尧诲、巡抚张任平横岭及十寨贼。按《庆远府志》:“七年横岭贼蓝龙友复乱,巡抚张任督指挥戚秉志讨平之。是年十寨复乱,总督”

    刘尧诲巡抚张任发兵平之,经纪其地。

    九年,总督刘尧诲、巡抚郭应聘剿三都及“东欧贼。”

    按:《庆远府志》云云。

    四十五年,荔波县知县刘邦征请讨诸苗。按《荔波县志》:“万历丁未年,旧县蒙石各处,杀掠官役,抗违赋税,知县刘邦征备员郡城,具文请兵深入,大加惩创,因建县于旧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