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七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千三百七十八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千三百七十八卷目录

     琼州府部汇考六

      琼州府户口考

      琼州府田赋考一

    职方典第一千三百七十八卷

    琼州府部汇考六

    琼州府户口考     府县志合载

    府总

    顺治十四年,《府全书》开载:户口一十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丁口八分。实编人丁五万七百九十七丁八分。

    《实编》“《食盐课》银” 七万一千三十四口。

    康熙元年,府总实在人丁四万六千七百三十三丁七分三釐。河泊所丁一百四十六丁,实在食盐课银六万二千四百二十四口四分七釐四毫。

    康熙十一年,府总实在人丁四万七千一百五十三丁七分三釐。河泊所丁一百四十六丁。《新编》丁五十丁。

    《实在食盐课》银六万二千九百一十口零四分七釐四毫。

    琼山县

    顺治九年,《全书》开载:本县男妇三万三千四十丁口。内男子成丁一万三千二百八十五丁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口。

    康熙元年,于“请定编审画一之期” 等事案内编审,除豁逃亡、故绝人丁三百五十丁,妇女二千九百六十口,实存人丁一万二千九百三十五丁。内《全书》例除员役、黎、灶、蜑、匠、免本身丁二千四百七十六丁不派三差外,实编人丁一万四百五十九丁,一万六千七百九十五口。

    康熙十一年编审丁口,照额于请敕部议查明更正,以杜滥征事。改妇女小口为“食盐课” ,改幼丁为《新编丁》。

    澄迈县

    顺治十年,人户一千七百五十九,减明天启间二千三百五十三户。民户一千三百三十七,减明天启间一千六百三十七户。黎户三百一十六;杂役户一百零六户,减明天启间五百二十五户。各色匠户一十二人口、男妇一万一千九百三十三,丁口减明万历四十一年九千五百一十六丁口、男子七千四百四十五丁。减明万历间九千四百一十一丁。民成丁四千三百三十二丁。黎二千六百零三丁,灶一百八十八丁。蜑三百二十二丁。妇女四千四百八十八口。减明万历间一百零五口。民二千九百八十一口,黎一千一百七十口,灶九十六口,蜑二百四十一口。

    康熙二年户口,与上顺治同。

    定安县

    顺治十四年《全书》开载:户口男妇七千三百零一丁口内除逃绝三十一丁外,实编男妇七千二百七十丁口。内男子成丁一千八百七十五丁。内有优免本身全免丁二百七十五丁,例不派三差、盐钞,实全编当差人丁一千六百丁。每丁派差徭民壮均平银三钱六分三釐一毫九丝二忽。内康熙元年届编审,逃绝除豁人丁七百三十四丁,实存当差丁八百六十五丁半。《文昌县》:

    顺治十四年,男妇二万零四百二十七丁口各征不等,共征银四百一十两零三分九釐七毫。会同县。

    顺治间,户口男妇一千九百四十八丁口,内除已故九丁、又帮贴灶丁二百二十丁,例不派三差盐钞外,实编男妇一千七百一十九丁口,男子成丁八百八十丁,内有优免人丁、本身全免丁三百六十八丁,例不派三差盐钞,实全编五百二十丁。每丁例派徭差民壮均平银一两三钱二分六釐三毫四丝九忽,共银六百九十两七钱零一厘五毫。妇女八百三十一口,每口止派盐钞银三分六釐三毫四丝四忽,共银三十两零二钱二釐。

    乐会县

    顺治九年,户口男妇一万一千一百三十八丁口。内除逃亡丁一千四百零四丁口,实编男妇九千七百三十四丁口,男子成丁一千二百五

    十六蜑丁一百四十六,丁妇八千三百三十口。《临高县》:

    顺治十年,丁六千三百八十,口五百八十。顺治九年,《赋役全书》:户口男妇六千九百六十丁口内,男子成丁六千三百八十丁,内有优免人丁、本身全免丁并黎、灶、匠、蜑丁一千四百一十六丁五分。

    实在今编四千九百六十八丁五分,妇女五百八十口。

    儋州

    顺治九年,原额实编男妇丁口一万一千四百八十。

    康熙元年,实征银一千九百三十两零七分九釐二毫九丝四忽。遇闰加银一百零三两二钱零七釐六毫。

    昌化县

    顺治九年,原额实编男妇一千七百五十二丁口。

    康熙元年,实征银四百一十二两零七分三釐二毫。遇闰加银三十一两五钱八分一厘九毫。《万州》

    康熙元年编审,除逃绝男丁一千八百一十三,女口一千六百一十八,尚存实在男丁一千五百一十八,女口一千三百五十四,共二千八百七十二口。

    陵水县

    原额编户一千零三十二户,丁口二千七百五十一丁。内无产二百零四丁,以无产丁二丁折一丁,该折除一百零二丁,实编男妇二千六百四十九丁口。内男丁一千四百零六丁。至康熙元年,奉文除豁逃绝人丁七百六十九丁,实在六百三十七丁。康熙六年编审,增人丁六十五丁。康熙十一年编审,增人丁五十四丁,共七百五十六丁,妇女一千二百四十三口。每丁派征徭差、民壮等项平银六钱一分六釐三毫三丝四忽。每口派征盐钞银三分零三毫八丝八忽。《崖州》

    男妇一万六千五百丁口。内除浮蜑灶丁五千九百四十四丁例全免编差壮均平盐钞外,实编男妇一万零五百五十六丁口。内男子成丁原额二千二百六十一丁,议允论粮编丁,将官民并陞科米二千七百六十三石二斗零八合一勺。每石编丁一丁,共该丁二千七百六十三丁二分零八毫。内有优免人丁,“本身全免” 丁一百七十六丁零九釐八毫。

    《实全编》丁二千五百八十七丁一分一厘;妇女八千二百九十五口。

    感恩县

    户一百七十。《户丁》二百三十五、丁口四百二十七口。

    琼州府田赋考一    府县志合载

    本府。琼山县附郭。

    顺治九年,《全书》开载,本县田、地、塘苗九千五十顷七十一亩一分五釐六毫。内田苗六千八百九顷四十五亩一分三釐三毫,地苗二千一百六十五顷三十四亩九分八釐,塘苗七十五顷九十一亩四釐四毫。

    共科官民秋粮夏税米一万八千一百七十九石二斗八合八勺,内科官米二千四百七十六石六斗七升八合九勺;民殷实米一万一千一百七十四石八斗九升一合一勺,内除抵补黎图加丈米四十二石五斗三升三合六勺,实存民殷实米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二石三斗五升七合五勺。民淡灾伤米一千三百九十二石三斗八升八合六勺。《民咸伤》米三千七十六石六斗三升一合四勺。林湾黎米四十九石九斗九升六合四勺。夏税米八石六升二升二合四勺。鱼课米六百四石二斗一升五合正。

    总计官民秋粮、夏税、鱼课,除抵补黎图加丈外,通共米一万八千七百四十石八斗九升二勺。上则殷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三升一合五勺二圭九粟。

    《中则殷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二升四合一抄二圭九粟。

    下则殷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一升七合六勺九抄七撮二圭九粟。

    淡灾伤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一升七合六勺九抄七撮二圭九粟。

    《咸伤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一升七合六勺九抄七撮二圭九粟。林湾黎田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一升七合六勺九抄七撮二圭九粟。

    粮地苗,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五合二勺六抄二圭九粟。

    桑丝地每亩科全仓夏税米八合正。

    塘每亩科官米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七圭一粟。民米一升九合七勺三抄二圭九粟。

    岁派粮料

    一项京库金花银七百五十一两四钱一分七釐五毫。每两带征“滴珠、水脚” 二项银三分,共该银二十二两五钱四分二釐五毫二丝五忽。一项均一铺垫二项,共银六百八十八两七钱五分。

    一项四司料银三百八十二两六钱九分八釐。一项竹木翠毛料银二十两七钱七分二釐四毫。

    一项军器料银三十七两七钱五分一厘二毫。一项解府秋粮充饷银一千六百三十二两七钱五分五釐九毫。

    一项《广丰仓》折米银三百四十两二钱正。一项《广丰仓》本色银八百两零九钱正。

    一项本府儒学仓米,银三百六十三两二钱一分七厘正。

    一项本县儒学仓米,银一百八十三两八钱八分三釐五毫正。

    一项总兵廪粮改充兵饷银六两零八分七釐五毫正。

    以上一十一项,共银五千二百零八两四钱三分三釐。又《金花水脚》银二十二两五钱四分二釐九毫。

    按通县官米,每石派征银三钱二分一毫六丝九忽;民米实本色米,每石派征银六分二釐六毫六丝八忽;民殷实折色米,每石派征银四钱五分一厘八毫四丝三忽;淡、咸黎米,每石派征银三钱三分三釐二毫九丝九忽。

    一项地亩饷银六千三百六十三两四钱零二釐三毫,水脚银九十五两四钱五分一厘。例以通县田地、塘税每亩派征七釐一毫三丝六忽二微九纤三沙。

    一项鱼课银一百九十两三钱二分七釐七毫。按鱼课米每石派征银三钱一分五釐。

    一项鱼油料银一十两三钱八分九釐五毫,系蜑户按课办纳,遇闰加银五钱五分零二毫六丝三忽正。

    岁派四差

    一项徭差银三千七百九十八两九钱五分五毫正。

    一项民壮额银四千二百二十七两四分四釐五毫正。

    一项驿传额银五百六十一两五钱六分四厘正。

    一项均平额银一千二百四十一两五分六釐四毫正。

    一项户口盐钞银,二百二十一两一钱三分七釐五毫正。

    一项扣追优免米银九百一十一两九钱零八毫正。

    以上六项,共银一万零九百六十一两六钱五分三釐七毫。

    按通县官米,每石派征银三钱二分二釐二毫八丝四忽二微九纤;民、殷实夏税米,每石派征银四钱六分八釐一毫六丝四忽二微七纤;民、淡伤米,每石派征银三钱七分四釐五毫三丝一忽四微二纤;民、咸伤米,每石派征银二钱八分八毫九丝八忽五微六纤;人丁每丁派征银三钱九釐七丝三忽。食盐课,每口派征银一分一厘一毫九丝四忽正。

    一项雕填漆匠衣装银五两五钱九分九釐八毫。遇闰加银四钱六分六釐六毫。

    一项原本改折芽茶腻珠物料溢价银四十三两三钱七分七釐四毫。

    一项本色白蜡、银朱物料溢价银一百零六两三钱三分八釐。

    以上三项,共银一百五十五两三钱一分五釐。按通县秋粮夏税米荒芜不派外,熟米每石派

    征银一分二毫七丝四忽七微正。

    一项广丰仓本色米五千四百石一斗三升四合五勺。

    按通县民殷实米每石抽征食米四斗八升四合三勺一抄;夏税米每石全征本色食米八合。总计通县官民秋粮、夏税、鱼课共米一万八千七百四十石八斗九升二勺。人丁一万八百零九丁,食盐课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口,连鱼油料共应征银二万二千八百五十二两一钱九分九釐七毫。又衣装物料溢价银一百五十五两三钱一分五釐二毫,通共银二万三千零七两五钱一分四釐九毫,仓米五千四百石一斗三升四合五勺,于《清丈久奉明纶》等事案内题准蠲免本县荒芜无征税银三千五百一十六两五钱五分九釐七丝七忽,仓米一千九十七石七斗五升七合五勺。续于康熙二年分垦复荒税,五年分起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一分一厘一毫,仓粮本色米十石四斗一升三合一勺。三年分,垦复荒税,六年分起征银二十二两八钱八分六釐八毫,仓粮本色米九石四斗三升九合五勺。“四年分,垦复荒税,七年分起征银二十五两五钱四分七釐七毫,仓粮本色米八石二斗四升八合三” 勺。五年分,垦复荒税,八年分起征银二两八钱九分二釐二毫,仓粮本色米一石零八合五勺。“六年分,垦复荒税,九年分起征银八两零七分八釐一毫,仓粮本色米二石八斗一升六合九勺。七年分,垦复荒税,十年分起征银一两八钱五分,仓粮本色米六斗二升七合八勺。十三年分,垦复荒税,十” 六年分起征银二十四两五钱二分六釐六毫。仓粮本色米八石五斗五升二合六勺。

    尚无征荒税银三千三百九十六两四钱一分二釐七丝七忽。无征本色仓米一千五十六石六斗五升七勺六抄。

    实存熟官民秋粮、夏税、鱼课共米一万五千五百八十一石二斗二合六勺四抄四撮六圭。共派征银一万六千零四十九两一钱九分五釐三毫二丝三忽。遇闰加银一百七十六两四钱六分五釐八毫四丝。又于“请定编审画一之期等事” 案内题准豁本县逃亡故绝人丁三百五十丁、食盐课二千九百六十口,照例应除无征差钞银一百四十一两三钱零九釐七毫。实存人丁一万零四百五十九丁,该银三千二百三十二两五钱九分四釐五毫七忽;一万六千七百九十五口,该银一百八十八两零三釐二毫三丝。丁口共银三千四百二十两五钱九分七釐七毫三丝七忽,遇闰加银九十五两九钱一分八釐六丝二忽。

    康熙二十五年届编,通共实征地丁连闰并陞科开垦数目全载,通共实征地丁银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九两七钱九分三釐零六丝,遇闰共加银二百七十二两三钱八分三釐九毫零二忽。实征本色仓米四千三百四十三石四斗八升三合七勺四抄。

    另一项陞科开垦米三十一石九斗八升二合二勺,共银一十九两六钱四分三釐四毫,不入《条编》之内,作盈馀征解。

    本县徭差银三千七百九十八两九钱五分零。本县《民壮实编》银四千二百二十七两四分四釐五毫。俱派征在钱粮项下。

    本县《均平》实编银四千二十七两四分四釐五毫,俱征在“钱粮” 项下。

    驿传

    本县旧设琼台、白沙等驿及海口递运一所,例置夫马船只,籍水马站户八百一十有六充之。十岁一编,周年递替。料以粮派,夫以丁佥本县驿传,照《全书》开载,起运银二百九十八两四钱九分九釐八毫,存留银二百六十三两六分四釐二毫,俱派征在钱粮项下。

    土贡

    土贡各项在米石粮料编派者,照额征解。惟物料在户部项下有“供用库颜料” 、“甲字库颜料” 、丁字库颜料,在礼部项下有“均一料银” ,工部项下有“折本色物料” ,四司竹木、翠毛等料水脚,光禄寺项下有折色厨料,皆物料也。除光禄寺折色外,馀皆因时裁复。康熙十三年停解各本色物料,至康熙二十五年奉文全解。

    杂课附

    《鱼课 》:原实编鱼课米六百零四石二斗一升五合。每石折银三钱一分五釐,共该折银一百九十两三钱二分七釐七毫二丝五忽,例不派。

    四差

    《皇清》课米、照额折银一百九十两三钱二分七釐七

    毫二丝五忽外奉派

    一项鱼、油料银一十两三钱八分九釐五毫,共该银二百两七钱一分七釐二毫二丝五忽。闰银在外,俱征解在钱粮项下充饷。

    《盐课 全书》开载,原额银三百二十一两三钱三分七釐五毫。盐饷银五两,俱系本府径解充饷。

    琼属三州十县,环列海滨,中间不服教化,黎岐踞焉。居民近海者有“灶图,近黎者为《黎图》。黎丁防御黎变,捍卫封疆。灶丁煎盐纳课,并供应春秋祭祀、文武衙门食用,由是”

    朝廷恩典优恤。黎、灶二籍所食米石。惟《输纳正供条》

    银,免其杂项差徭,历来定制也。康熙二年,奉文裁员役优免,各州县造报,俱声明“黎灶历免” 之例,至今邀恩照例优免。独琼山知县赵仑造册混将灶黎免例,概同员役裁革,令与民户一体编征。是灶、黎二户,一身而当两役,琼府州县同民而有异制,殊非画一典章也。经道府转详,尚未改复。

    钞课

    一项渡海生牛税银三十六两。因奉禁“海” 久,经题豁无征。

    一项商税银二百九十两,本府径征“充饷。” 一项牛税银四百零九两六钱六分四毫,本府径征“充饷。”

    一项白沙田租铺税银四十二两一钱二分八釐,系白沙居住商民办纳,本府径征充饷。一项新坎窑埠税饷银五两,本府径征充饷。一项海口地租银六两四钱四分七釐,本府径征修天妃庙宇用。

    一项河泊所船税银一十四两四钱,征解充饷。一项车税银七十二两,征解充饷。

    一项酒税银六两,征解充饷。

    一项田地窑冶茶课银二两二钱四分四釐,本县征解充饷。

    一项抽收地租银八两,征解充饷。

    一项榔椰正税银一百四十六两一钱七分三釐五毫。

    一项李茂没官田租银九两九钱八分五釐,本县征解充饷。

    一项户口食盐课银二百二十一两一钱二分五釐七毫。

    一项,税契银原无定额。奉文通行:凡买产业人户,每契价一两纳银三分。其拨奁开垦,每苗一亩税银五分,俱据各业户赴县投纳,填给布政司契尾存照。税银随征随解布政司解户部及贮备科场经费用。今按年定额税银五十两一项,南工部匠银五十八两五钱,水脚银四钱六分八釐,遇闰加银四两八钱七分五釐,闰水银三分九釐。俱系匠户办纳。

    澄迈县

    顺治十年,官民黎田地塘共三千八百六十二顷五亩一厘八毫,减明万历间二顷五十五亩七分九釐六毫七丝。

    泥沟、车地共五十二座,减明万历间一截一角田苗三千七百五十八顷四十三亩五分三釐七毫。

    《地苗》九十二顷九十四亩一分九釐五毫七丝五忽;

    “塘苗” 一十顷六十七亩二分八釐四毫五丝一忽。

    泥沟四十二座,科米五十石零四斗。

    车池一十座,科米一十石五斗。

    官田地、塘苗二千三百九十七顷八十七亩三分二釐三毫二丝七忽五微九纤。内田苗二千三百三十三顷七十八亩一分五釐七毫五忽五微九纤。正地苗五十七顷四十七亩二分一厘一毫三丝四忽,塘苗六顷六十一亩九分五釐四毫八丝八忽。

    民田地、塘苗一千四百六十四顷一十七亩六分九釐四毫四丝七忽四微一纤。内田苗一千四百二十四顷六十五亩三分七釐九毫九丝四忽四微一纤。正地苗三十五顷四十六亩九分八釐四毫四丝一忽,塘苗四顷零五亩三分三釐一丝二忽。

    泥沟四十二座,不计亩,每座周岁科米一石二斗

    车池一十座,不计亩。每座周岁科米一石五斗。夏税米一十三石一斗三升七合五勺

    秋粮并陞科共官民米一万三百二十二石四斗七升九合零一抄六撮五圭三粟九粒六尘九埃九渺零七秕。内粮米一万零三百一十六石五斗六升七合零一抄六撮五圭三粟九粒六尘九埃九渺零七秕。升科米五石九斗一升二合。《全书》载另项征作赢馀。

    泥沟车池共米六十石九斗。

    粮税陞科沟池共米一万零三百九十六石五斗一升六合五勺一抄六撮五圭三粟九粒六尘九埃九渺七秕。

    荒绝逃米一千七百四十六石五斗六升八合一勺。内《永泰》米五百一十五石六斗五升三合一勺,恭、贵米一千二百三十石九斗一升五合。熟米八千五百七十石,内《永泰》乡米五千二百二十八石九斗二升,恭、贵乡米三千三百四十一石零八升。

    《科则》仍同明万历间例。

    康熙二年,官民田地塘苗夏税秋粮米泥车地俱与上同。

    钱粮

    本县存留原额实征粮税通共银九千九百八十九两七钱五分八釐四毫。

    一、起运京库银二千一百二十两五钱。每两带征《滴珠》银一分,水脚银二分。

    一、官民米共一万零三百一十六石五斗六升七合。

    一、解司充秋粮饷米银九百四十一两九钱五分四釐七毫。

    一、解府广丰仓折色米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三分四釐三丝二忽五微。

    一、存留本县仓米银八十九两七钱八分二釐五毫。

    一、学仓米银一百六十一两四钱。

    一、征解地亩饷银二千七百一十五两三钱四分二釐二毫,水脚银四十两七钱三分一毫;一、征解府抽出备倭米银九十七两五钱;一、征存留徭差、民壮、驿传均平盐钞共银三千一百二十二两五钱四分三釐五毫;内拨补昌化县银一十二两,又驿传节裁银一十一两五钱。

    一征陞科开垦赢馀银三两八钱四釐三毫;一征槟榔银一十九两六钱五釐四毫八忽;一征牛税银二百二十两二钱三分七釐;一征酒税银三两。

    一、征鱼课银。有闰二百二十四两。无闰二百两零五分。

    一、征东水巷银三十两。

    一、征鱼油、翎鳔银并水脚。有闰一十二两三钱七分九釐一毫。无闰一十一两三钱五分。杂办

    岁派银二十九两四钱零二釐,留县贮候《民壮》。

    原额银一千二百零三两三分四釐五毫。闰加七十一两五钱二分正。

    本县民壮五十名,每名仍编银七两二钱,共银三百六十两。内裁银六十两充饷,存三百两;闰加银三十两,内裁五两充饷,存饷二十五两正。馀俱编入徭差,作俸薪工食用。遂列于后:一、民壮五十名,编银三百两,遇闺加银二十五两。

    一裁扣解部充饷银六十两,遇闰加银五两。一编并徭差盐钞作府县俸薪工食银八百四十三两零三分四釐五毫,遇闰加银四十一两五钱二分。

    驿传

    存额银一百八十八两五钱,留县备支。

    一、夫马银一百五十二两六钱四分。

    一、廪粮铺陈银四十七两三钱六分。

    杂课附

    鱼课 :本县额设河泊一所,统县上、下蜑八浦,岁办鱼课,有征米五百零二石一斗八升五合。每石例课银派三钱一分五釐;无征米一百五十七石九斗八升。每石例派课银二钱六分五釐。今见征六百六十石一斗六升五合,共银二百两零五分三釐比附钱七十二文。

    盐课 本县额设永清廒在那蓬里,永和廒在封平里,二处古无场官。每岁盐课类集临高马袅场,赴本府广丰仓交纳。每盐一引折米一石,每石折银三钱,共纳银八十六两七钱。

    钞课 一比附钞七锭三百二十文。出河泊所,明万历间已无征,今征钱七十二文,载于《全书》。

    一户口食盐钞。每年共派额银八十三两八钱四分五釐七毫。遇闰、加银七两一钱三分六釐。在存留项内。与徭差民壮银数。编作各衙俸薪诸役工食。

    右“食盐钞” ,旧以妇女每口征五百文,然后以官盐计口散给。岁久成例,官盐不下,而额钞照征。复以钞法不行,每贯只折铜钱二文。前则有概以商税入之者,今概照《都图》口数,是以按额征输。

    鱼胶二十一斤八两六钱二釐。遇闰加二斤九两九钱五分八釐。《明正德志》:二十一斤三两二钱

    翎毛七千三百九十三根。遇闰加八百八十一根

    以上鱼胶、翎毛两项、每两加派解部水脚三钱、解官盘缠银二分。系蜑民办纳、今照征外。馀俱里中派办

    均一料明嘉靖初,增价,额派八十二两五钱八分五釐七毫。今同。

    四司料,明嘉靖丙辰续照工部勘合增额,以官米银一百四两二钱一厘二毫,今同。

    铺垫料。明嘉靖后照户部勘合,增派五十四两三钱六分二釐七毫

    京估料。明时照工部勘合、增派三两四钱二分六釐六毫二丝。今并垫料、共银五十七两七钱八分九釐三毫二丝

    鱼胶料今并水脚,共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遇闰加银一两零二分九釐一丝。以上土贡,俱随粮带征,岁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