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四百五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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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四百五十五卷目录

     南阳府部汇考九

      南阳府田赋考三

    职方典第四百五十五卷

    南阳府部汇考九

    南阳府田赋考三       府志

    桐柏县

    原额一色地、三千六百六十五顷一十一亩六分。原额并加价共银七千三百四十两一钱四分四釐三毫七丝零。又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三千二百九十八两六钱四釐四毫。共原额银一万六百三十八两七钱四分八釐七毫七丝零。遇闰加额银二百四十一两五钱五分七釐七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二千七百七十五顷五十六亩六分六釐

    《荒银》八千二百三十九两五钱七分二釐三毫零。于康熙三十年劝垦地二顷八亩,俟年限满起科。

    见种行粮共熟地八百八十九顷五十四亩九分四釐;内除康熙九年起至二十四年止劝垦并自首共地二百二十五顷六十二亩二分六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九釐六毫零。

    《连闰》共派银六百六十九两七钱八分七釐八毫零。

    又补征黄丹、黄熟铜价值该派银二两五钱五分七釐九毫,共银六百七十二两四分五釐七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熟地六百六十三顷九十二亩六分八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九釐六毫零。

    连闰共派银一千九百七十两九钱四分六釐三毫四丝。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一百六十八两一钱七分一厘二毫另行扣解,实征银一千八百二两七钱七分五釐二毫四丝。其本色丹、铜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银二千一百一十九两七钱四分五釐一毫。内折色起运共原额银七千九百八两五分五毫零。

    除荒实征银一千五百四十二两四钱一分五釐三毫零。连闰加额银四十九两八钱九分九毫零。

    除荒实征银九两三分七釐五毫五丝。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 并应裁杂款,共原额银一千六百六十七两五钱二分一厘四毫七丝零;除荒实征银三百四十一两八钱二分二釐四毫,连闰加额银四十八两一钱四分八毫,除荒实征银八两七钱二分五毫五丝。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一百六十八两九钱七分一厘二毫。

    本色起运原额银二百四十两五钱三分六釐五毫。

    除荒实征银五十九两二钱四釐八毫零。又奉部文,补征黄、丹、黄熟铜、德州仓耗米价值,共银六两六钱九分一厘二毫零。照依本年实在行粮熟地,每亩派银一毫七丝。内“户部本色起运供用库” 本色芝麻四石三斗五升四合,每石额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八两七钱八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四两三钱五分四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该银二两一钱七分七釐。扣解馀剩银二两一钱七分七釐。

    《甲字库》本色黄丹二十五斤七两八钱八分。每斤额价银四分三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连铺垫共该银一两三钱七分六釐六毫。内改折黄丹一十斤三两一钱五分二釐,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该银二两三分九釐四毫。

    除照《赋役》旧征银五钱五分六釐六毫四丝,仍该补征银一两四钱八分八釐七毫六丝。于康熙三十年十二月内奉文改折本色黄丹一十五斤四两七钱二分八釐,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三分,该银一两九钱八分八釐四毫一丝五忽。

    考证

    除照《赋役》旧征银八钱二分五釐九毫六丝,仍该补征银一两一钱六分二釐四毫五丝五忽。又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四分三釐,该银六钱五分七釐七毫六忽;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银一钱六分八釐二毫五丝扣解,馀剩银一两一钱六分二釐四毫五丝。

    《丁字库》本色黄熟铜一百五十九斤五两四钱七分。每斤价银一钱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银十八两五釐六毫零。

    原额铺垫银二两五钱四分九釐四毫七丝零。除荒实征黄熟铜四十七斤三两八钱四分五毫,实征连铺垫共银六两九分三釐九毫六丝四忽零。内改折黄熟铜一十八斤一十两八钱八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值二钱四分,该银四两四钱八分三釐二毫。除照赋役旧征银二两四钱九釐七毫二丝,仍该补征银二两七分三釐四毫八丝,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 本色黄熟铜二十八斤八两九钱六分五毫,原估时值价银一钱八分,该银五两一钱四分八毫五忽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三两六钱八分四釐二毫四丝四忽零,仍该补征银一两四钱五分六釐五毫六丝一忽零。又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三两一钱四分一厘六毫零。又每斤铺垫银六釐,该铺垫银四钱五分六釐九毫六丝五微扣解,馀剩银一两五钱四分二釐二毫四丝一忽零,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二百二十一石二斗七升一合,每石额价银八钱,原额价银一百七十七两一分六釐八毫

    除荒,实征米四十五石三斗五升八合一勺,实征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六釐五毫二丝。德州仓原额米三十一石一斗,每石额价银八钱,原额银二十四两八钱八分。

    除荒实征米六石三斗七升五合,实征银五两一钱。

    耗米原额三石一斗一升,除荒实征米六斗三升七合五勺。遵奉部文,照依正米每石价银八钱外,补征耗米价银五钱一分。

    工部本色起运牛角,原额二副,每副派价银四两。原额银八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除荒实征牛角四分九毫九丝四忽,实征银一两六钱三分九釐七毫六丝。

    又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四钱九釐九毫四丝扣解,馀剩银一两二钱二分九釐八毫二丝存留原额,共银三千二百四十两八钱一分一厘七毫二丝四忽八微,除荒实征银四百七十四两三钱六分七釐三毫零;连闰加额银一百九十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八毫,除荒实征银三十四两七钱二分三丝。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一百四。

    十七两九分。除荒实征银一百六十七两六钱九分六釐,连闰加额银九十一两三钱四分九毫零。

    除荒实征银十六两五钱四分六釐二毫零。河夫,原额银六百四十八两六钱四分八釐。除荒实征银九十四两八钱二分七釐五毫。“协济驿站” ,原额银五百六十四两九钱一分六毫八丝八忽八微。

    除荒实征银八十二两五钱八分五釐七毫。连闰加额银四十七两七分五釐九毫。

    除荒实征银八两五钱二分七釐七毫零。本县驿站:原额银四百一十四两,除荒实征银六十两五钱二分三釐七毫,连闰加额银三十四两五钱,除荒实征银六两二钱四分九釐六毫零。

    《支发》杂项原额银四百七十两一钱六分三釐三丝六忽,除荒实征银六十八两七钱三分四釐四毫四丝二忽零。连闰加额银一十八两七钱五分,除荒实征银三两三钱九分六釐五毫三丝。

    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七百五十四张。每季征销一百八十八引

    邓州

    原额“三则” 小亩、共地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三顷九十八亩五分五釐五毫。内除唐府地三十一顷七十亩已入“更名” 项下派征外,实在原额小

    亩共地二万五千八百八十二顷二十八亩五分五釐五毫零

    原额并《加价》共银二万一千五百三十八两六钱二分二釐七毫零。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二万三千二百九十四两五分六釐九毫九丝五忽,共原额银四万四千八百三十二两六钱七分九釐七毫五丝九忽零。

    闰月加额银七百一十七两七钱二分七釐五毫。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顷七十四亩四分

    三釐五毫,荒银三万八百九十两二分三釐五毫九丝九忽零。

    康熙二十八年,劝垦中地二十七亩、下地一百三十五顷一十九亩一分。

    康熙二十九年,劝垦中地三顷六亩、下地二百三十顷四亩三釐五毫。

    康熙三十年,劝垦中地二顷九十六亩、下地二百二十四顷三十八亩七分三釐三毫。

    康熙三十一年,劝垦上地八亩、中地一十七亩、下地二十三顷七十三亩五分,各俟限满起科见种行粮成熟地九千三百二十三顷五十四亩一分二釐。内除、

    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劝垦自首并三十年援例垦地共一千八百七十六顷七十三亩八分六釐三毫。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中地五十五亩、下地一百二十三顷九十二亩二分。

    新旧垦首并三十年援例垦地共二千一顷一十六亩六釐三毫。内上地一顷一十八亩五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五釐八毫八丝八忽零。

    中地三十八顷八十五亩一厘。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八釐四忽零。

    下地一千九百六十一顷一十二亩五分五釐三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泒银一分三釐二毫零。

    以上连闰共派银二千六百六十五两二钱八分一厘八毫零。

    又补征粉铜、牛筋价值派银五两三钱九分二项共银二千六百七十两六钱七分一厘八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熟地七千三百二十二顷三十八亩五釐七毫内:

    上地六百一十六顷八十亩四分三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 ,连闰派银二分五釐八毫八丝八忽零。

    中地三千二百六顷六十八亩七分四釐一毫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八釐四忽零。

    下地三千四百九十八顷八十八亩九分一厘二毫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三釐二毫零。

    以上三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五两一钱一厘八毫八丝;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 银一百四十七两二钱九分九釐六毫零。

    另行扣解,实征银一万一千八百四十七两八钱二釐二毫六丝。其本色黄熟铜牛筋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共银一万三千八十九两三钱二分三釐八毫六丝。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三万六千五百九十九两四钱三分二釐零。

    除荒实征银一万二百二十一两八钱一分三釐七毫一丝三微三纤。闰月加额银八十六两九钱七分五釐五毫七丝五忽。

    除荒实征银二十二两九钱三釐八毫八丝。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 等项,共原额银三千一百四十五两八钱五釐四毫零。除荒,实征银八百五十八两六钱五分七釐六丝八微一纤,闰月加额银六十九两二钱六分七釐二毫七丝五忽。

    除荒实征银一十八两二钱四分六毫三丝零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一百六十两九钱一分二釐二毫零。

    本色起运原额银五百三两二钱八分八釐二毫零。

    除荒实征银一百七十一两六钱七分一厘一毫九丝三忽零。

    又奉部文“补征光粉红黄熟铜牛筋价值” 共银一十九两七钱二分二釐二毫零,照依本年行粮熟地不分等则,每亩均派银二丝六忽零。

    内,“户部本色起运供用库” 原额本色芝麻十三石九斗九升三合。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价银二十七两九钱八分六釐零;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十三两九钱九分三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该银六两九钱九分六釐五毫扣解。馀剩银六两九钱九分五釐五毫零

    “甲” 字库,原额本色光粉八斤一十五两,每斤价银四分七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额银五钱一分八釐三毫七丝五忽五微。内奉部文改解折色光粉三斤十二两,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八钱二分五釐。除照赋役旧征银二钱一分七釐五毫,仍该补征银六钱七釐四毫零。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光粉五斤三两,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三分五釐,该银七钱三毫一丝二忽。” 除照赋役旧征银三钱八毫零,仍该补征银三钱九分九釐四毫。又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四分七釐,该银二钱四分三釐八毫零。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该铺垫银五分七釐六丝二忽五微扣解馀剩银三钱九分九釐四毫零。

    《丁字库》,原额本色红熟铜七十六斤一十一两一钱八分二釐。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实征额银八两八钱九分七釐六丝。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十六两八钱七分三釐七毫五丝二忽五微。

    除照《赋役》旧征银八两八钱九分七釐六丝九忽五微,仍该补征银七两九钱七分六釐六毫八丝三忽。又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七两六钱六分九釐八毫八丝七忽。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一两二钱二分七釐一毫八丝二忽,扣解馀剩银七两九钱七分六釐六毫八丝三忽。

    《丁字库》,原额本色黄熟铜七十九斤一十两七钱三分二釐。每斤价银一钱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铜价银九两二釐七毫零,铺垫银一两二钱七分四釐七毫三丝二忽。

    今除荒实征本色黄熟铜三十八斤十一两五钱三分;除荒实征铜价铺垫银四两九钱九分四釐九毫六丝六忽二纤五沙。奉文改折黄熟铜一十六斤一十一两二钱八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四分,该银四两九釐二毫。

    除照《赋役》旧征银二两一钱五分四釐九毫四丝五忽,仍该补征银一两八钱五分四釐二毫五丝五忽,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黄熟铜三十二斤二钱五分,照依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八分,该银三两九钱六分二釐八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二两八钱四分一丝五忽,仍该补征银一两一钱二分二釐七毫零。又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二两四钱二分一厘七毫零。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三钱五分二釐二毫五丝扣解,馀剩银一两一钱八分八釐八毫零。

    丁字库,原额本色牛筋九十九斤一十两八钱八分,每斤价银八分,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牛筋价银七两九钱七分四釐四毫,铺垫银一两五钱九分四釐八毫八丝。

    今除荒,实征牛筋七十八斤六两三钱九分三釐,实征连铺垫银七两五钱二分六釐三毫五丝八忽。于康熙三十一年七月内,奉文仍解本色,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九分五釐,该银十五两二钱八分七釐九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七两五钱二分六釐三毫五丝八忽,仍该补征银七两七钱六分一厘五毫。又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七分七釐八毫,该银六两九分九釐四毫零。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一两二钱五分四釐三毫九丝三忽扣解,馀剩银七两九钱三分四釐三丝五忽零。

    临清、广积二仓小麦,改纳运军行粮,原额米四百石。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三百二十两。除荒实征米一百九石一斗八升一合零,实征银八十七两三钱四分五釐三毫六丝

    《耗费》:原额银七十五两一钱六分,除荒实征银二十两五钱一分五釐二毫四丝一忽。

    车脚解扛,原额银二两八钱八分,除荒实征银七钱八分六釐一毫。

    工部本色起运牛角,原额一十二副,每副额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额银四十八两,除荒实征牛角三副二分七釐五毫四丝三忽,实征银一十三两一钱一厘七毫二丝。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三两三钱七分五釐四毫三丝扣解,馀剩银九两八钱二分六釐二毫九丝

    存留原额银九千八百一十四两五钱一分四毫五丝六忽八微,除荒实征银二千五百六两八钱三分四釐八毫五丝六忽。闰月加额银六百三十两七钱五分一厘九毫二丝五忽,除荒实征银一百六十六两一钱二毫二丝。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州经费。共原额银一千四百

    三十三两七钱六分,除荒实征银三百六十六两二钱一分二釐八毫。闰月加额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三分一毫二丝五忽,除荒实征银三十两三钱四分四釐三毫。

    河夫,原额银一千八百九十一两八钱九分,除荒实征银四百八十三两二钱二分九釐。协济驿站,原额银三千五十二两二钱六分,除荒实征银七百七十九两六钱一分二釐二毫。闰月加额银二百五十四两三钱五分五釐一毫,除荒实征银六十六两九钱八分一厘一毫零。

    本州驿站:共原额银二千九百二十四两,除荒实征银七百四十六两八钱五分一厘八毫;闰月加额银二百四十三两六钱六分六釐七毫,除荒实征银六十四两一钱六分六釐四毫二丝零。

    支发杂项,共原额银五百一十二两六钱四毫五丝六忽,除荒实征银一百三十两九钱二分九釐五丝六忽;闰月加额银一十七两五钱,除荒实征银四两六钱八釐四毫。

    新收更名原额地九十三顷七十亩。内除荒地六十三顷八亩三分五釐九毫五丝

    旧管行粮熟地三十顷三十一亩六分四釐五丝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下地三十亩。

    新旧成熟共地三十顷六十一亩六分四釐五丝。比照“《民田则例》起科。” 内

    上地一十四顷三十九亩一分九毫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除补征颜料等项不征外,连闰派银二分五釐八毫八丝八忽。

    中地四顷九亩五釐五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除补征颜料等项不征外,连闰派银一分八釐四忽。

    下地一十二顷一十三亩四分七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除补征颜料等项不征外,连闰派银一分三釐二毫。

    以上“三色熟地” ,连闰共派银六十两二钱六分九毫零。

    丁地二项,共银六十六两一钱一厘一毫。陂堰地四百五十五顷六十七亩五分。内除荒地三百九十六顷三十二亩五分九釐二毫,康熙二十八年劝垦地五十亩,康熙二十九年劝垦地一顷六亩六分七釐,康熙三十年劝垦地一顷五十五亩,康熙三十一年劝垦地三顷三十六亩,各俟限满起科。

    旧种行粮熟地五十九顷二十亩九分八毫,“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地一十四亩,新旧成熟共地” 五十九顷三十四亩九分八毫。每亩照依旧例派银三分三釐,共派银一百九十五两八钱五分一厘九毫六丝四忽。

    收并护、仪二卫司原额地二百五十顷五十三亩四釐七毫。每亩派麦米粮一升二合。原无额银,比照南阳县地,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该银二百二十五两四钱七分七釐四毫二丝三忽。顺治三年,除荒地九十一顷六十七亩八釐四毫。康熙二十八年,劝垦铁地六十五顷。康熙二十九年,劝垦铜地一顷一十亩。铁地九顷一十三亩七分。康熙三十年,劝垦铁地一顷九十五亩。康熙三十一年,劝垦铜地八十亩,铁地四顷五十亩。各俟限满起科

    “旧管成熟并三十年援例垦地” 共一百五十七顷五十九亩九分六釐三毫;新入康熙二十七

    年劝垦铁地一顷二十六亩,新旧成熟共一百五十八顷八十五亩九分六釐三毫。比照县地《上下金银铜铁则例》起科。内:

    上金地二亩八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七分四毫二丝六忽零。

    下金地五顷七十二亩一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二釐八毫二丝八忽三纤三沙六尘七埃二渺。

    银地四十四顷四十六亩一分六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八釐七毫五丝六忽。铜地三十五顷八十七亩五分二釐七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四釐六毫零。

    铁地七十二顷七十七亩三分七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四釐一毫五忽零。以上五色熟地,共派银三百九十三两八钱二分四毫零。

    《丁地》二项,共实征银四百三十二两六钱六分八釐四毫六丝六忽零。

    收并前所原额地六千五百九十顷五十八亩三分七釐五毫。比照民田亏额、仍照额银派征。原额银一万二千五百一十八两二钱三分一厘四毫八丝五忽二沙。遇闰加额银、一十三两一钱六分九釐七毫一丝。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四千五百九十顷九十七亩一分八釐五

    毫二丝,荒银九十九两九钱三分八釐二毫九丝五忽二沙。于康熙二十八年分劝垦下地二十顷四十一亩一分,康熙二十九年分劝垦下地三十四顷三十六亩,康熙三十年分劝垦下地三十八顷八十五亩九分五釐,康熙三十一年分劝垦下地五顷三十七亩三分,各俟限满起科。旧管成熟一千九百七十一顷四十亩八分八釐九毫八丝。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下地二十八顷二十亩三分,新、旧成熟地一千九百九十九顷六十一亩一分八釐九毫八丝。内上地二百五顷四十五亩一分五釐九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六釐三毫八丝。中地一千二十八顷五十二亩四分八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八釐六毫零。

    下地七百六十五顷六十三亩五分四釐四毫八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三釐九毫零。

    以上三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三千五百二十一两四钱六分二釐九毫;内除绅衿优免银三十六两另行扣解,实征银三千四百八十五两四钱六分二釐九毫零。

    丁地二项并逾额丁,除优免外,连闰共实征银三千九百八十五两六钱八分二釐九毫。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一万二千八百一十六两五钱七分一厘四毫,除荒实征银三千七百七十两三分五釐四毫四丝;遇闰加额银一十三两一钱六分九釐七毫一丝,除荒实征银三两六钱八分七釐四毫六丝。

    逾额丁银二百一十一两九钱六分。

    外扣解优免丁粮银四十一两四分。

    盐引

    食。河东盐岁额销引五千九百九张。每季征销一千四百七十七引

    新野县

    原额三则地一万六百三十五顷七十二亩四分九釐,内有收回唐府自置民田地九顷五亩,原额并收回唐府地共银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八两八钱二毫四丝零。又,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九千五百七十二两一钱五分二釐四毫零,共原额银二万二千七百一十两九钱五分二釐六毫零。遇闰加额银五百一十五两八钱五分六毫零。

    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五千九十五顷二十八亩九分六釐七毫

    《八丝荒》银一万一千七十六两五钱九分二釐六毫八丝七忽零。康熙二十八年劝垦下田三十八顷五十六亩七分。康熙二十九年劝垦下田一百二十一顷八十亩七分。康熙三十年劝垦下田四十三顷五十三亩六分三釐九毫。康熙三十一年劝垦下田十八顷二十四亩六分。各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共熟地五千五百四十顷四十三亩五分二釐二毫二丝。内除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劝垦自首共地一千二百六十四顷六十亩八分二釐九毫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中地二十二顷一十。

    八亩八分。下地十六顷六十一亩一分;

    以上劝垦并自首上、中、下三色共地一千三百三顷四十亩七分二釐九毫。内上地一百三十二顷三分四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五釐一毫九丝四忽零。

    中地四百二顷二十六亩一分三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釐一毫零。

    下地七百六十九顷一十四亩二分八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八毫八丝一忽。以上连闰共派银二千八百二十八两八钱九分六釐二毫五丝零。

    又补征铅、铜等项价银三两九钱二分八釐七毫,二项共派银二千八百三十二两八钱二分四釐九毫五丝,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四千二百三十七顷二亩七分九釐三毫二丝。内:

    上地六百三十三顷四十五亩一分七釐八毫六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五釐一毫零。

    中地一千六百五顷五十七亩七分九釐一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釐二毫零。

    下地一千九百九十七顷九十九亩八分二釐三毫六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八毫八丝一忽零。

    以上三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九千三百二十一两三钱一分四釐四毫;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三百二两四钱六分另行扣解,实征地银九千一十八两八钱五分四釐四毫。其本色铅、铜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连闰银一万七百五十一两八钱九分四釐四毫。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一万九千四百三十五两九钱三分一厘七毫六丝三忽零。

    除荒实征银八千四十两三钱二分三毫。遇闰加额银七十三两一钱三分四釐四毫八丝六忽三微。

    除荒,实征银二十九两二钱一分四釐一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项,共原额银三千四十六两二钱二分二釐一毫零。

    除荒实征银一千三百五两四钱一分九釐一毫。遇闰加额银六十三两七钱五分九釐四毫八丝六忽三微。

    除荒实征银二十五两四钱四分八釐九毫零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三百四十九两五钱六分。本色起运共原额银三百三十五两八钱八分五釐九忽零。

    除荒实征银一百六十四两八分二釐一毫五忽。又奉部文补征铅铜耗米价银一十二两七钱七分一厘八丝八忽七微五纤,照依本年行粮熟地,不分等则,每亩均派银三丝一微零。内供用库本色芝麻,原额一十一石九斗七升八合,每石额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二十三两九钱五分六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一十一两九钱七分八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五两九钱八分九釐扣解馀剩银五两九钱八分九釐零。

    “甲” 字库本色黑铅,原额八十斤一十两,每斤价银三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额银三两七钱八釐七毫五丝。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七分八釐,该银六两二钱八分八釐七毫五丝。除照赋役旧征银三两七钱八釐七毫五丝,补征银二两五钱八分,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三分五釐,该银二两八钱二分一厘八毫七丝五忽。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铺垫银八钱八分六釐八毫七丝五忽,扣解馀剩银二两五钱八分。

    《丁字库》本色红熟铜,原额五十六斤一十五两六钱二分一厘,每斤额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实征额银六两六钱九釐二毫三丝一忽二微五纤。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一十二两五钱三分四釐七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六两六钱九釐二毫三丝一忽二微五纤,补征银五两九钱二分五釐五毫五丝七忽五微。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五两六钱九。

    分七釐六毫三丝一忽二微五纤。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九钱一分一厘六毫二丝一忽。

    丁字库本色黄熟铜,原额三十一斤一十三两八钱九分五釐,每斤额价银一钱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银四两一钱一分一厘二丝八忽零。

    除荒,实征黄熟铜十七斤一十五两四钱二分,实征银二两三钱一分七釐三毫二丝三忽七微五纤。内改折黄熟铜七斤三两四钱四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四分,该银一两七钱三分一厘六毫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九钱三分七毫三丝五忽,仍该补征银八钱八毫六丝五忽,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黄熟铜一十斤十一两九钱八分,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八分,该银一两九钱三分四釐七毫七丝五忽。

    除照《赋役》旧征银一两三钱八分六釐五毫八丝八忽七微五纤,补征银五钱四分八釐一毫八丝六忽二微五纤。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一两一钱八分二釐三毫六丝二忽五微。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一钱七分一厘九毫八丝扣解,馀剩银五钱八分四毫三丝二忽五微。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二百五十一石八斗五合,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二百一两四钱四分四釐,除荒实征米一百七石九斗八合,实征银八十六两三钱二分六釐四毫” 德州仓新奉文改拨运军行粮,原额“米八十五石七升,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六十八两五分六釐,除荒实征米三十六石四斗五” 升六合,实征银二十九两一钱六分八毫。

    原额耗米八石五斗七合,除荒实征耗米三石六斗四升五合六勺。遵奉部文,照依正米每石价银八钱,该补征银二两九钱一分六釐四毫八丝。

    工部《本色牛角》原额七副,每副价银四两,共原额银二十八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除荒实征牛角二副九分九釐九毫九丝,实征银十一两九钱九分九釐六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二两九钱九分九釐九毫扣解,馀剩银八两九钱九分九釐七毫。

    存留原额银六千四百三十五两八钱五分五釐八毫七丝七忽六微六纤。

    除荒实征银二千三百四十两四钱七分二釐二毫九丝。遇闰月加额银四百四十二两七钱一分六釐二毫零。

    除荒实征银一百七十七两八钱五釐六毫。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一百七。

    十九两二钱一分五釐零。

    除荒实征银四百二十八两八钱三分五釐。遇闰加额银九十二两七钱六分八釐。

    除荒实征银三十七两二钱五分七釐九毫零。河夫原额银八百四两六钱。

    除荒实征银二百九十二两六钱一厘九毫。协济驿站原额银一千六百六十两四钱七分九釐五毫零。

    除荒实征银六百三两八钱五分二釐三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三十八两三钱七分三釐二毫;除荒实征银五十五两五钱七分四釐五丝。本县驿站原额银一千九百九十六两五钱,除荒实征银七百二十六两五分,遇闰加额银一百六十六两三钱七分五釐。

    除荒实征银六十六两八钱二分二釐五丝,支发原额银七百九十五两六分一厘三毫七丝七忽零。

    除荒实征银二百八十九两一钱三分三釐九丝五忽。遇闰加额银四十五两二钱。

    除荒实征银十八两一钱五分三釐四毫。原有额外荒田共地十六顷一十七亩五分,除补征颜料等项不派外,每亩派银三分七釐四毫七丝,派银六十两六钱七釐七毫三丝。收并护、仪二卫司原额地九百一十顷五亩九分。每亩派麦米粮一升二合。原无额银,比照南阳县地,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起科,共该银八百一十九两五分三釐一毫。于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百九十七顷六亩四分六釐一毫。

    康熙二十八年,民垦铜地二顷五十二亩七分。康熙二十九年,民垦铜地一十六顷五十二亩四分一厘。

    康熙三十年,民垦铜地二顷九十一亩一分。康熙三十一年,民垦铜地一顷六十七亩。各俟限满起科

    旧管成熟地七百三顷一十一亩九分三釐九毫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民垦铜地九顷八十七亩五分。

    新旧行粮共熟地七百一十二顷九十九亩四分三釐九毫。比照南阳县地上下金银铜铁则例,除补征颜料等项不征外。

    内上金地一十亩九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七分四毫二丝六忽零。

    下金地二十七顷八十九亩六分四釐五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二釐八毫二丝八忽三纤零。

    银地二百一十顷二十五亩二分六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八釐七毫五丝六忽八纤零。

    铜地二百九顷五十亩三分三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四釐六毫五丝八微六纤零。

    铁地二百六十五顷二十三亩二分九釐八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四釐一毫五忽二微。

    以上五色熟地,共派银一千八百五十三两五钱五分六釐六毫一丝;内除绅衿优免杂办银三两六钱四分,实征地银一千八百四十九两九钱一分六釐六毫一丝。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共实征银一千九百九两三钱一分六釐六毫一丝。

    外扣解优免粮银三两六钱四分。

    收并南阳卫原无丁银、并无归并活丁。原额地一十九顷五亩。原额银五十九两五钱五分七毫二丝四忽。遇闰加额银二钱三分一厘七丝四忽二微。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十四顷八十一亩荒银四十六两八钱七

    釐一毫五丝三忽零。见种熟地四顷二十四亩,内下金地一十五亩,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六分三釐六毫五丝一忽。

    银地一顷四十二亩,每亩“照依《赋役则例》” ,连闰派银四分六釐六毫九丝六忽三微二纤三沙铜地六十七亩,每亩“照依《赋役则例》” ,连闰派银二分九釐七毫一忽零。

    铁地二顷,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六釐九毫九丝五忽零。

    以上四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一十二两九钱七分四釐六毫四丝四忽。

    一、折色起运原额银五十九两四钱五分七毫二丝四忽。

    除荒实征银一十二两八钱二分四釐四毫九丝三忽。遇闰加额银二钱三分一厘七丝四忽二微零。

    除荒实征银五分一毫五丝。

    一、本色起运工部牛角,原额二釐五毫,每副额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原额银一钱,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 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二分五釐,该扣馀剩银七分五釐。

    盐引

    食河东盐岁额引三千三百六引。分四季缴销。每季征销引八百二十七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