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四百五十三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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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四百五十四卷目录

     南阳府部汇考八

      南阳府田赋考二

    职方典第四百五十四卷

    南阳府部汇考八

    南阳府田赋考二       府志

    镇平县

    原额四则小亩地七千四百二十八顷八十三亩四分四釐九毫四丝内于先年奉文清丈除河滩水冲沙压地四百五十四顷四十四亩二分六釐九毫七丝,实在原额地六千九百七十四顷三十九亩一分七釐九毫七丝、额银一万六百七十九两五钱三分四釐零。又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银六千二百七十六两九钱五分二釐六毫零。

    共原额银一万六千九百五十六两四钱八分六釐六毫零。

    遇闰加额银二百九十八两一钱七分八釐八毫。顺治三年奉。

    旨除荒地二千二百一十七顷三十五亩一分六釐

    一毫二丝

    《荒银》六千一百六十两八钱三分三釐六毫零。康熙二十八年,劝垦下地二十八顷一十二亩七分三釐。

    康熙二十九年,劝垦下地一十五顷五十七亩九分。

    康熙三十年,劝垦下地一十二顷七十三亩二分。

    康熙三十一年,劝垦下地二十二顷四亩七分,各俟限满起科。

    康熙八年起、至二十五年止,劝垦自首并三十年援例垦地共六百九十九顷八十四亩二分七釐九毫一丝。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中地九亩五分、下地六十四顷二十七亩九分。新旧劝垦自首并三十年援例垦地共七百六十四顷二十一亩六分七釐九毫一丝。

    内中地二顷三十八亩五分二釐九毫一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七釐九毫零。下地五百三十三顷二十六亩八分八釐四毫二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五釐六毫零。

    山地二百二十八顷五十六亩二分六釐五毫八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七釐五毫零

    以上连闰共派银一千五百四十八两四钱八分一厘七毫七丝零。

    又,补征“黄丹红熟” 铜价值该银一两六钱二分三釐一毫,共派银一千五百五十两一钱四釐八毫七丝零。

    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共熟地三千九百九十二顷八十二亩三分三釐九毫四丝。内上地一百六十六顷六十九亩二分三釐二毫九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五分五釐零。中地五百二顷二十一亩六釐九毫六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七釐九毫八忽零。

    下地二千三百七十二顷三十三亩九分五釐八毫四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五釐六毫零。

    山地九百五十一顷五十八亩七釐八毫五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七釐五毫八丝零。

    以上四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九千五百四十五两三钱五分一丝六忽零。

    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一百二十六两六钱四分,另行扣解,实征银九千四百一十八两七钱一分一丝六忽零。其本色黄丹铜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共实征连闰银一万三百六十五两九钱九分一丝六忽零。

    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一万四千四百三十八两九釐二毫零。

    除荒实征银八千二百二两九钱一分七釐三毫零。

    遇闰加额银八十九两五钱四分二釐五毫,除荒实征银四十九两五钱三分五釐三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款,共原额银一千九百四十一两二钱八分二釐六毫;除荒实征银一千九十六两四钱三分九釐一毫七丝八忽三微。

    遇闰加额银六十五两四钱一分七釐五毫。除荒实征银三十六两一钱八分九釐二毫外,扣解优免粮银一百二十六两六钱四分。本色起运原额银一百八十九两三钱六分五釐五毫一丝四忽九微。

    除荒,实征银一百二十三两七分六丝零。又奉部文补征黄丹红熟铜价值,共该银八两四钱八分三丝五忽。照依本年行粮熟地不分等则,每亩均派银二丝一忽零。

    内:“户部本色起运供用库” 本色芝麻一十四石二斗二升二合,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价银二十八两四钱四分四釐;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一十四两二钱二分二釐;又每石帮价银五钱,该银七两一钱一分一厘扣解,馀剩银七两钱一分一厘。

    《甲字库》本色黄丹一十四斤七钱,每斤额价银四分三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额银七钱五分八釐三毫六丝二忽五微零。

    内改折黄丹五斤九两八钱八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该银一两一钱二分三釐五毫,除照赋役旧征银三钱,仍该补征银八钱二分一毫五丝五忽。于康熙三十年十二月内,奉文改折本色黄丹八斤六两八钱二分,原估时价每斤价银一钱三分,该银一两九分五釐四毫,除照赋役旧征银四钱五分五釐一丝,仍该征银六钱四分三毫九丝五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四分三釐,该银三钱六分二釐零;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该铺垫银九分二釐六毫零,该解馀剩银六钱四分三毫九丝五忽。” 《丁字库》本色红熟铜六十七斤七两九钱一分八釐。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实征额价银共七两八钱二分九釐三毫。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一十四两八钱四分八釐八毫零。除照《赋役》旧征银七两八钱二分九釐三毫,仍该补征银七两一分九釐四毫八丝五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六两七钱四分九釐四毫零”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银一两七分九釐九毫一丝八忽。扣解馀剩银七两一分九釐四毫六丝七忽。

    临清、广积二仓小麦,改兑运军行粮,原额米一百四十四石一斗二升一勺二抄五撮。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九分六釐一毫,除荒实征米八十一石三斗九升九合三勺。实征银六十五两一钱一分九釐四毫四丝。车脚解扛,原额银一两三分七釐六毫六丝四忽九微,除荒实征银五钱八分” 六釐零。工部本色起运牛角,原额九副,每副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共该原额银三十六两,除荒实征牛角五副八釐三毫二丝,实征银二十两三钱三分二釐八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五两八分三釐二毫扣解,馀剩银十五两二钱四分九釐六毫。

    存留原额共银三千六百八两二钱二分一厘八毫九丝五忽六微。除荒实征银一千八百七十五两四分八釐八毫零。

    遇闰加额银二百八两六钱三分六釐三毫。除荒实征银一百一十五两四钱一分八釐四毫零。

    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共原额银一千六十。

    八两四分,除荒实征银五百五十五两一分七釐七毫。遇闰加额银八十四两三钱三分六釐七毫,除荒实征银四十六两六钱五分五釐四毫。

    河夫,原额银八百二十七两二分六釐二毫,除荒实征银四百二十九两七钱七分二釐四毫。“协济驿站” ,原额银九百二十七两五钱九分二釐五毫,除荒实征银四百八十二两三分四釐。

    四毫,遇闰加额银七十七两二钱九分九釐六毫,除荒实征银四十七两七钱六分二釐四毫。本县驿站,原额银五百四两,除荒实征银二百六十一两九钱八釐七毫,遇闰加额银四十二两,除荒实征银二十三两二钱三分四釐六毫。支发杂项,原额银二百八十一两五钱六分一毫九丝五忽六微,除荒实征银一百四十六两三钱一分五釐六毫零。遇闰加额银五两;除荒实征银二两七钱六分六釐六忽零。

    收并护仪二卫司原额地二千一百二十九顷五十九亩九分二釐五毫。每亩止派麦米粮一升二合。原无额银、比照县地。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共原额银一千九百一十六两六钱三分九釐三毫二丝五忽。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千二百二十二顷八十二亩三分一厘

    “九毫六丝。康熙二十八年,劝垦铜地一顷四十五亩,铁地八顷九十四亩八分;康熙二十九年,劝垦铜地四十八亩,铁地九顷二十八亩六分;康熙三十年,劝垦铜地七十二亩,铁地五顷五十三亩;康熙三十一年,劝垦铜地三十四亩,铁地二十一顷一十四亩五分。各俟限满起科。” 旧种成熟地八百八十一顷四十亩三分五毫四丝。“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铁地” 二十五顷三十七亩三分

    新旧成熟共地九百六顷七十七亩六分五毫四丝。内上金地一十四亩二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七分四毫二丝六忽零。

    下金地五十一顷五十二亩三分六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五分二釐八毫二丝八忽零;银地二百六十一顷二十三亩八分五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三分八釐七毫。

    铜地一百七十八顷三十三亩一分五釐三毫八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四釐六毫零。

    铁地四百一十五顷五十四亩四釐一毫六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一分四釐一毫五忽零,共派银二千三百一十一两三钱七分八釐六毫五丝。内除优免银九两九钱一分二釐,实征银二千三百一两四钱六分六釐六毫五丝。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实征其银二千三百八十八两四钱六分六毫五丝。

    外扣解优免粮银九两九钱一分二釐。

    收并南阳卫原额地一千一十五顷四十六亩二分六釐七毫。额银二千七百一十一两四钱八釐五毫零。遇闰加额银一十两五钱二分一厘五丝八忽零。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六百三十八顷九十四亩八分九釐九丝

    荒银一千七百五十一两五钱四分九釐零。康熙二十八年,劝垦铜地二十亩,铁地一顷二十亩;康熙二十九年,劝垦铜地八十三亩,铁地十顷四十七亩;康熙三十年,劝垦铜地五十五亩,铁地二顷九十五亩;康熙三十一年,劝垦铜地一顷二十亩,铁地六十八亩。各俟限满起科。旧管成熟地三百六十顷九十七亩八分七釐六毫一丝。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铜地六十一亩,铁地一十四顷九十二亩五分。

    新旧成熟地三百七十六顷五十一亩三分七釐六毫一丝。内:

    下金地八顷一十亩,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六分三釐六毫。

    银地七十四顷四十亩二分六釐四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四分六釐六毫九丝。铜地五十六顷四十四亩一分九釐二毫一丝,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九釐七毫一忽。

    铁地二百三十七顷五十六亩九分二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六釐九毫九丝五忽零。

    丁地二项并逾额丁连闰共实征银一千一十七两三分五毫三丝三忽。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二千七百四十二两五钱七分四釐五毫三丝八忽,除荒实征银九百九十七两七钱九分五釐八毫;遇闰加额银一十两五钱二分一厘五丝,除荒实征银三两七钱五分六釐四丝。本色起运工部牛角,原额三分,每副额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 实征原额银一两二钱,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每副价银一两” ,该银三钱扣解,馀剩银九钱。

    逾额丁银一十四两三钱八分四釐。

    存留原额银三千六百八两二钱二分一厘八。

    毫九丝五忽六微。除荒实征银一千八百七十五两四分八釐八毫五丝五忽九微三纤五沙八尘四埃。闰月加额银二百八两六钱三分六釐三毫,除荒实征银一百一十五两四钱一分八釐四毫六忽零。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共原额银一千六十。

    八两四分,除荒实征银五百五十五两一分七釐七毫。闰月加额银八十四两三钱三分六釐七毫,除荒实征银四十六两六钱五分五釐四毫。

    河夫原额银八百二十七两二分六釐二毫,除荒实征银四百二十九两七钱七分二釐四毫。“解扛” 原额银八钱二分六釐二毫,除荒实征银四钱二分九釐三毫。

    协济驿站:原额银九百二十七两五钱九分五釐五毫;除荒实征银四百八十二两三分四釐四毫。

    本县驿站:原额银五百四两;除荒实征银:二百六十一两九钱八釐七毫。

    支发杂项,原额银二百八十一两五钱六分一毫九丝五忽六微,除荒实征银一百四十六两三钱一分五釐六毫五丝五忽九微二纤五沙八尘三埃。

    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四千六百九十九张。每季征销一千一百七十五引

    唐县

    原额五色小亩地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三顷四十九亩六分八釐,原额并加价银一万三千五百一十八“两一钱八分一厘一毫六丝九忽三微六纤八沙九尘七埃二渺。” 又万历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二万六百四两一钱四分七釐一毫二丝,共原额银三万四千一百五十八两三钱二分八釐二毫八丝九忽三微,遇闰加额银五百九两八钱一分七毫。顺治三年正月奉。

    旨除荒地一万六千八十四顷五十七亩三分四釐

    五毫,荒银二万五千一百一十二两六钱一分五釐六毫一丝零。于康熙二十八年劝垦石地二十六顷一十六亩六分八釐,康熙二十九年劝垦铜地六亩,铁地二十亩,石地一百一十一顷三十七亩八分,康熙三十一年劝垦石地二十七顷一十八亩一分,各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熟地六千八百四十八顷九十二亩三分三釐五毫。内除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劝垦自首共地一千七百七十二顷一十二亩二分九釐一毫。

    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劝垦石地四十顷三亩六分。康熙三十一年,开垦铜地五顷八十五亩六分,铁地十顷三十八亩,石地八十三顷八十四亩四分。

    新旧劝垦并自首及三十一年援例开垦,共地一千二百一十二顷二十三亩八分九釐一毫。内金地四亩八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二釐五毫二丝零。

    银地一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釐七毫零。

    铜地三百七十一顷二十一亩一分五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六釐二毫零。铁地二百五十五顷九分九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二釐一毫零。

    石地五百八十五顷九十五亩九分九釐六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八釐一毫三丝零

    以上连闰共派银一千三百九十一两二钱三釐。

    又补征《槐花红》、黄铜等项,价值该银六两一钱二分二釐,共该银一千三百九十七两三钱二分五釐,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熟地五千六百三十六顷六十八亩四分四釐四毫。

    内金地八十顷二亩一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三分二釐五毫二丝一忽零。

    银地四百七十二顷二十二亩九分。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二釐七毫六丝五忽零。

    铜地二千六顷三十四亩九分三釐四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六釐二毫六丝七微。

    铁地二千六百一十七顷二十七亩三分六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一分二釐一毫九丝五忽。

    石地四百六十顷八十一亩一分五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八釐一毫三丝。

    以上连闰,共派银八千一百六十四两三钱二分三毫七丝二忽;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二百三十三两七钱四分八釐另行扣解,实征连闰银七千九百三十两五钱七分二釐三毫七丝二忽。其本色槐花红、黄铜等项,俱系《一条鞭》征银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共实征银八千六百四十三两三钱二分二釐三毫。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二万九千七百七十三两七分五釐一毫六丝二忽。

    除荒实征银七千二百一十两七钱八分三釐八毫一丝八忽五微。遇闰加额银七十一两二钱三分四釐四毫五丝。

    除荒,实征银十六两七钱七分七釐二毫。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并应裁杂办” 等项,原额银二千六百三十七两九钱六分一厘五毫零。除荒,实征银六百一十七两四钱八分二釐七毫三丝七忽五微。遇闰加额银五十四两五钱三分七釐七毫五丝。

    除荒实征银十二两八钱五分一厘五毫外,扣解优免丁粮银二百四十一两七钱一分八釐。本色起运原额银一百六十九两五钱九分七釐一毫零。

    除荒实征银七十三两四钱二分七釐一毫。又奉部文补征槐花、黄丹、红黄、熟铜、牛筋价值,共银二十八两四钱六分六釐九丝零。照依本年行粮熟地不分等则,每亩均派银五丝五微零。内“户部本色起运供用库” 本色芝麻九石四升一合,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两,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银一十八两八分二釐。于康熙二十四年五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九两四分一厘;又每石帮价银五钱,该银四两五钱二分五毫扣解,馀剩银四两五钱二分五毫。甲字库本色槐花一十八斤十五两六钱六分,每斤价银一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五釐,实征额银四钱九分三釐四毫四丝七忽五微。

    内改折槐花十一斤六两一钱九分六釐,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八分,该银九钱一分九毫八丝。又于康熙十四年二月内,奉文改折本色槐花七斤九两四钱六分四釐,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四分五釐,该银三钱四分一厘六毫一丝七忽五微,共该银一两二钱五分二釐五毫九丝七忽五微。除照《赋役》旧征银四钱九分三釐四毫四丝七忽五微,仍该补征银七钱五分九釐一毫五丝。

    甲字库本色黄丹三十五斤五两八钱七分,每斤额价银四分三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实征额银一两九钱九釐八毫零。

    内改折黄丹一十四斤二两三钱四分八釐,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该银二两八钱二分九釐三毫五丝。

    除照《赋役》旧征银七钱六分三釐九毫二丝四忽五微,仍该补征银二两六分五釐四毫二丝五忽五微。于康熙三十年十二月内奉文改折本色黄丹二十一斤三两五钱二分二釐,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三分,该银二两七钱五分八釐六毫一丝六忽。

    除照《赋役》旧征银一两一钱四分五釐八毫零,仍该补征银一两六钱一分二釐七毫二丝九忽五微。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四分三釐,该银九钱一分二釐四毫。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该铺垫银二钱三分三釐四毫二丝一忽三微七纤五沙扣解馀剩银一两六钱一分二釐七毫二丝九忽五微。” 丁字库本色红熟铜一百三十四斤八两一钱七分二釐,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实征额银一十五两六钱三釐二毫四丝七忽。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二十九两五钱九分二釐三毫六丝五忽。

    除照《赋役》旧征银一十五两六钱三釐二毫四丝七忽,仍该补征银一十三两九钱八分九釐一毫一丝八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一十三两四钱五分一厘七丝五忽。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二两一钱五分二釐一毫七丝二忽扣解馀剩银一十三。

    两九钱八分九釐一毫一丝八忽。

    丁字库,本色黄熟铜一百二十七斤七两五钱七分,每斤额价银一钱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本色银一十四两四钱四釐六丝三忽一微二纤五沙。

    原额《铺垫》银二两三分九釐五毫七丝。

    除荒,实征黄熟铜三十九斤五两一分,连铺垫银五两七分一厘三毫九丝三忽零。

    内改折黄熟铜一十七斤十二两七钱五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四分,该银四两二钱七分一厘二毫五丝。

    除照《赋役》旧征银二两二钱九分五釐七毫九丝六忽,仍该补征银一两九钱七分五釐四毫五丝三忽。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黄熟铜十一斤八两二钱六分,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八分,该银三两八钱七分二釐九毫二丝五忽。除照《赋役》旧征银二两七钱七分五釐五毫九丝六忽,仍该补征银一两九分七釐三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一分,该银二两三钱六分六釐七毫八丝七忽五微。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三钱四分四釐二毫六丝扣解,馀剩银一两一钱六分一厘八毫七丝七忽五微。

    丁字库本色牛筋一百斤八两一钱二分,每斤价银八分,铺垫银一分六釐。原额本色银八两四分六釐,铺垫银六钱八釐六毫二丝。

    除荒,实征牛筋七十斤五两九钱六分二釐,实征连铺垫,共银六两七钱五分五釐七毫七丝二忽。于康熙三十一年七月内,奉文仍解本色,照依估定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九分五釐,该银十三两七钱二分二釐六毫六丝零。

    除照《赋役》旧征银六两七钱五分五釐七毫七丝二忽,仍该补征银六两九钱六分六釐八毫八丝九忽。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七分七釐八毫,该银五两四钱七分四釐九毫。

    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该铺垫银一两一钱二分五釐九毫六丝二忽扣解馀剩银七两一钱二分一厘七毫零。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八十九石二斗六升九合八勺九抄五撮。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七十一两四钱一分五釐九毫。除荒实征米二十一石二斗一升三合六勺,实征银一十六两九钱七分八毫八丝。

    工部本色起运牛角,原额九副。每副额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额银三十六两。

    除荒,实征牛角二副一分三釐五毫一丝六忽,银八两五钱四分六毫四丝。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二两一钱三分五釐一毫六丝。

    扣解馀剩银六两四钱五釐四毫八丝。

    《存留原额》银六千五百三十二两四钱七分五釐九毫六丝八忽四微。

    除荒实征银一千二百三十九两五分一厘五毫。遇闰加额银四百三十八两五钱七分六釐二毫五丝。除荒实征银一百三十二两二钱八分二釐六毫五丝。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三百五。

    十两七分一厘

    除荒实征银二百五十六两七分五釐六毫。遇闰月加额银一百八两二钱五分六釐。

    除荒实征银二十五两四钱九分三釐七毫九丝。

    《河夫》连解扛,原额银九百八十九两一钱八分八釐二毫,除荒实征银一百八十七两六钱二分四釐九毫。

    协济驿站:原额银二千七百七十七两八钱四分七釐;除荒实征银五百二十六两八钱八分九釐九毫。遇闰加额,银二百三十一两四钱八分六釐九毫。康熙二十九年分,劝垦石地一十二顷五十八亩五分。各俟限满起科。

    旧管成熟地九百五十六顷六十六亩一分二釐;新入康熙二十七年分,劝垦石地六顷五十四亩八分。

    新旧成熟地共九百六十三顷二十亩九分二釐。内:

    金地五十七顷四十五亩,仍照额银,每亩连闰派银四分一厘二毫五丝七忽。

    考证

    银地一百一十八顷一十一亩五分,仍照额银每亩连闰派银三分一厘五毫八丝八忽一纤七沙三尘七埃。

    铜地四百二十四顷十三亩七分,仍照额银,每亩连闰派银二分五釐一毫八丝零。

    铁地一百五十五顷六十一亩三分,仍照额银,每亩连闰派银二分一厘一毫五丝零。

    石地二百七顷二十四亩四分二釐,仍照额银,每亩连闰派银一分七釐一毫四丝零。

    以上五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二千七百六十三两六钱八分八釐九毫;内除绅衿优免银三十一两另行扣解,实征银二千三百三十二两六钱八分八釐九毫。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并逾额丁连闰共银二千四百八两七钱八分八釐九毫。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五毫七丝。

    除荒实征银二千三百九十五两二分六釐八毫。遇闰加额银一十二两六钱七分四釐七丝。除荒实征银二两五钱一分二釐一毫。

    逾额丁银一十一两二钱五分。

    外扣解优免银三十一两。

    “收并” 南阳卫原无丁银、亦无编审活丁。原额地二百六十九顷七十八亩五分一厘。原额银八百四十六两四钱七分九釐二毫四丝二忽。遇闰加额银三两二钱八分四釐五毫零。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一百七十六顷七十四亩二分六釐七毫

    荒银五百六十七两三钱三分三釐八毫二丝六忽零。见种熟地九十三顷四亩二分四釐三毫。内:

    下金地二顷九十四亩七分。每亩连闰派银六分三釐六毫五丝一忽零。

    银地二十七顷八十四亩,每亩连闰派银四分六釐五毫九丝六忽零。

    铜地二十一顷九十三亩一分,每亩连闰派银二分九釐七丝一忽零。

    铁地四十顷三十二亩四分四釐三丝,每亩连闰派银一分六釐九毫九丝五忽零。

    以上四色熟地,连闰共派银二百八十二两四钱三分三忽零。内折色起运原额银八百四十六两七分九釐二毫四丝二忽零,除荒实征银二百八十两九钱三分八釐三毫九丝一忽;遇闰加额银三两二钱八分四釐五毫零,除荒实征银一两九分一厘六毫一丝二忽零。

    本色起运工部牛角,原额一分,每副额价银四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原征原额银四钱。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一钱扣解,馀剩银三钱。

    泌阳县

    原额“一色地八千八十五顷二十一亩一分三釐一毫五丝,原额并加价银一万四千四百一十五两一钱五分二釐七毫六丝三忽。又万历年间每亩加增九釐银七千二百七十六两六钱九分一毫八丝三忽五微。” 共原额银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一两八钱四分二釐九毫四丝七忽。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二分六釐八毫二丝九忽零。遇闰加额银五百一两六钱二分九釐八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派银六毫二丝零。顺治三年正月内奉

    旨除荒地六千三百二十四顷八十七亩二分四毫

    五、丝荒银一万七千三百六十一两四钱三分五釐六毫。康熙二十九年,劝垦地七十八亩。康熙三十年,劝垦地二十八顷九十二亩九分。康熙三十一年,劝垦地三十一顷一十六亩。各俟限满起科。

    见在行粮熟地一千七百六十顷三十三亩九分二釐。内除康熙八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劝垦并自首及顶种共地三百九十六顷一十八亩五分四釐,新入

    康熙二十七年,劝垦地二十一顷四十七亩,共地四百一十七顷六十五亩五分四釐。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七釐四毫。又补征黄丹等项,派银二两七钱八分八釐八毫,共派银一千一百四十九两二钱三分五毫,用充兵饷。应征起存仓口熟地一千三百四十二顷六十八亩三分八釐七毫,每亩照依《赋役则例》连闰派银二分七釐四毫,共银三千六百八十五两五钱九分五釐四毫。内除绅衿优免存留项下杂办银二百九两九钱四分六釐,另行扣解。

    实征银三千四百七十五两六钱四分九釐四毫零。其本色芝麻、丹铜等项,俱系《一条鞭》派征银两置买起解,并无另征本色。

    《丁地》二项,除优免外,连闰共实征银四千五十二两五钱一分九釐零。内折色起运原额银一万八千八百一十四两五分三釐零,除荒实征银三千九十三两六钱,遇闰加额银九十二两九钱七分,除荒实征银一十五两四钱三分九釐。内有“存留项下裁扣、裁剩杂款” 等项:

    原额银二千五百三十五两八钱九分一厘,除荒实征银四百一十四两三钱六分四毫。遇闰加额银七十四两二钱二分,除荒实征银一十二两三钱二分五釐五毫。

    外,扣优免丁粮银二百二十两七钱四分六釐。本色起运共原额银三百二十四两九钱三分四釐,除荒实征银六十五两八钱八分三釐六毫。又奉部文:黄丹红熟铜共该补征价银八两九钱六分五釐零。照依本年行粮,实在熟地每亩派银六丝六忽零。内共用库本色芝麻三石五斗五升,每石价银一两五钱,“帮价银五钱,于康熙二十八年六月内奉文仍解本色,实征额价银七两一钱,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石价银一两,该银三两五钱五分。每石帮价银五钱,共该帮价银一两七钱七分五釐,扣解馀剩银一两七钱七分五釐。” 甲字库本色黄丹二十九斤三两七钱,每斤价银四分三釐,本色银一两二钱五分七釐,每斤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铺垫银三钱二分一厘五毫。内奉文改解折色黄丹一十一斤一十一两八分,照依顺治十八年分题定价值,每斤价银二钱,该银二两三钱三分八釐。除照赋役旧征银六钱三分一厘四毫,仍该补征银一两七钱七釐八丝。又于康熙三十年十二月内奉文“改折本色黄丹一十七斤八两六钱二分,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一钱三分,该银二两二钱八分三丝七忽五微。” 除照赋役旧征银九钱四分七釐一毫零,仍该补征银一两三钱三分二釐零。照依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四分三釐,该银七钱五分四釐一毫零。又铺垫该银一钱九分二釐扣解馀剩银一两三钱三分二釐九毫。

    “丁” 字库本色红熟铜五十六斤一十五两六钱二分一厘,于康熙十八年十月内奉文改解本色,每斤价银一钱,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银六两六钱九釐二毫。原估时值每斤价银二钱二分,该银一十二两五钱三分四釐七毫零。除照赋役旧征银六两六钱九釐二毫二忽,仍该补征银五两九钱二分五釐五毫三丝六忽五微,照依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斤价银一钱,该银五两六钱九分七釐六毫。又每斤铺垫银一分六釐,共该铺垫银九钱一分一厘六毫扣解,馀剩银五两九钱二分五釐五毫三丝六忽五微。

    临清、广积二仓运军行粮,原额米三百七十七石五升八合五勺。每石价银八钱,原额银三百一两六钱四分六釐八毫。除荒实征米六十一石六斗一升一合,实征银四十九两二钱八分八釐八毫。

    工部本色牛角,原额二副,每副价银四两。原额银八两,于康熙二十八年二月内,奉文仍解本色,除荒实征牛角三分二釐,实征银一两三钱七釐二毫。于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内,遵奉部文减定价值,每副价银一两,该银三钱二分六釐扣解,馀剩银九钱八分四毫。

    存留原额银六千三百七十六两五钱九分五釐三毫,除荒实征银八百九两七钱三分一厘四毫五丝零。遇闰加额银四百八两六钱五分九釐八毫,除荒实征银六十七两八钱六分四釐七毫零。内修理

    龙亭

    文庙、并各上司及本县经费。原额银一千一百二。

    十三两三钱四分,除荒实征银八十八两三钱二分。遇闰加额银八十八两三钱二分,除荒实征银十四两六钱六分七釐。

    河夫原额银一千九十六两二钱,除荒实征银一百三十九两二钱九毫。

    协济驿站:原额银二千二百八十两一钱七分六釐五毫,除荒实征银二百八十九两五钱四分八釐;遇闰加额银一百九十两一分四釐八毫,除荒实征银三十一两五钱五分五釐一毫。本县驿站:原额银一千三百四十六两四钱;除

    荒实征银一百七十两九钱七分二釐五毫。遇闰加额银一百一十二两二钱。除荒实征银一十八两六钱三分二釐七毫。

    支发原额银五百三十两四钱七分八釐八毫零,除荒实征银六十七两三钱六分二釐八毫零。遇闰加额银十八两一钱二分五釐,除实征银三两九釐九毫零。

    盐引

    “食。” 河东盐岁额引三千二百一十六张。每季征销八百四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