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四百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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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四百十卷目录

     卫辉府部汇考四

      卫辉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四百十卷

    卫辉府部汇考四

    卫辉府田赋考         府志

    府属土田总数

    万历十二年,官民夏秋上中下地,共折中地三万八千六百九十五顷八十三亩三分四釐五毫。至

    《皇清》查明季原额地总数、三万六千八顷五十八亩。

    三分二釐五毫。见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一万八千三十二顷九十九亩八分三釐二毫,止存见在熟地一万七千九百七十五顷五十八亩四分九釐三毫。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田单》《确数》。

    桑枣起科官民桑、共一十六万七千二百一十五株。官桑二千三百四十二株

    民桑、一十六万四千八百七十三株

    官枣四百一十八株

    《民枣》、三万六千一百八十三株

    《不起科桑》,共四百六十三万六千六百八十九株。

    枣共一百七十二万二百一十七株。

    《檽枣》共八十四万一千三百九十五株。

    查前原额“总地” 三万六千八顷五十八亩四分五毫。今现在陞科熟地二万二千九百七十五顷五十七亩五分二釐七毫三丝。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朱陞科地九十七顷七亩二分二釐六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一百三十六顷八亩二分二釐,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共一万二千七百九十九顷八十五亩四分二釐一毫七丝。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四百五顷七十八亩七分七釐。现在陞科熟地二百九十三顷一十二亩七分三釐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一十顷二十亩八分三釐四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一顷三十三亩五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一百一顷一十一亩七分六毫。顺治十六年收并怀庆、宁山、卫辉三卫所原额地三千六百四十二顷七十五亩五分三釐六毫。现在陞科熟地三千二百九十四顷四十二亩八分一厘七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一顷七十一亩六分三釐七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二十五顷八十七亩八分七釐,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三百二十顷七十三亩二分一厘二毫。

    汲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地七千五百二十八顷二十三亩

    七釐。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三千九百六十五顷二十三亩九分一厘六毫,止存现在熟地共三千五百六十二顷九十九亩一分五釐四毫。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田单》确数。

    《不起科各查地》、夏地、七百六十六顷三十四亩二分八釐八毫

    秋地一千六百四十一顷四十七亩七分三釐三毫。万历十四年,官民夏秋地共七千七百二十二顷四十五亩三分

    桑枣《起科》官桑二百四十五株

    民桑、一万九千三百八十七株

    官枣五十株

    《民枣》、四千六百三十四株

    《不起科桑》、七十八万九千七百二十株

    枣、三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株

    《檽枣》、二十二万七千九百五株

    原额地、七千五百二十八顷二十三亩七釐。现在陞科熟地、四千九百七十顷三十二亩三分五釐四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一十三顷九十四亩五分,俟年限满日起科。今三

    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四十七顷一十三亩五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二千四百九十六顷八十三亩七分一厘六毫。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八十三顷八十三亩。

    现在陞科熟地七十顷二十四亩六分

    下剩实在荒地一十三顷三亩四分;

    顺治十六年,收并卫辉所原额地三百一十八顷四十三亩一厘六毫

    现在陞科熟地一百五十一顷六十三亩九分七釐。下剩实在荒地一百六十六顷七十九亩四釐六毫

    胙城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折中地二千九百六顷一十五亩

    四分六釐。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一千三百三十七顷三十五亩一分二釐七毫,止存现在熟地一千五百六十八顷八十亩三分三釐三毫。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桑枣《起科》官桑四百三十三株

    民桑、一万九千六十九株

    官枣一百一十九株

    《民枣》、五千三百四十六株

    《不起科》桑、七十六万四十株

    枣、三十三万五千八百一十九株

    檽枣、三万二千六十六株

    原额地二千九百六顷一十五亩四分六釐。现在陞科熟地、二千二百一十八顷四十四亩九分三釐五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十五顷五十三亩七分七釐,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九十三亩五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六百七十一顷二十三亩二分五釐五毫。

    新乡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折中地八千四百二十六顷二十

    四亩八分。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三千四百七十四顷七十二亩六分四釐四毫,止存现在熟地四千九百五十一顷五十一亩一分五釐六毫。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原额地八千四百二十六顷二十四亩八分。现在陞科熟地、五千九百一十三顷六十七亩三分一毫三丝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二顷二十九亩六分,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三十二顷二十亩六分一厘,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二千四百七十八顷七亩二分八釐八毫七丝。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八十七顷三十五亩七分。

    现在陞科熟地五十四顷六亩一分八釐。下剩实在荒地三十三顷二十九亩五分二釐。顺治十六年收并宁山卫原额地一千一十八顷九十九亩

    现在陞科熟地九百五十二顷七十八亩三分二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年,劝垦未陞科地一顷七亩九分三釐八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二顷一十一亩四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 六十三顷一亩三分六釐,《获嘉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地四千四百二十二顷九十五亩

    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二千五百四十八顷六十八亩八分三釐,止存现在熟地共一千八百七十四顷二十六亩九釐。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桑枣《起科》官桑一百六十七株

    民桑、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六株

    官枣三十七株

    《民枣》、六千五百三株

    《不起科桑》、六十五万一千三百一株

    枣、三十六万三千三百二十三株

    檽枣、八万四千二十三株

    原额、地、四千四百二十二顷九十五亩

    现在陞科熟地二千八百九十四顷八十三亩五分二釐二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二十顷八十一亩三分九釐,俟年限满起科。今三

    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四十七顷九十九亩五分二釐,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一千四百五十九顷三十亩五分六釐八毫。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一百三十九顷八十二亩三分四釐。

    《现在》陞科熟地一百三十四顷一十七亩二分。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一顷三十三亩五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四顷三十一亩六分四釐。顺治十六年,收并宁山卫原额地二千六十五顷一亩八分八釐

    《现在》陞科熟地二千三十五顷五十九亩四分五釐一毫。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二十三顷七十六亩四分七釐。《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五顷六十五亩九分五釐九毫。淇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地三千九百四十八顷五十一亩

    七分一厘五毫。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共二千二百四十七顷五十二亩六分六釐六毫,止存现在熟地一千五百顷九十九亩四釐九毫。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桑枣《起科》官桑三百一十四株

    民桑、二万三千三百三十八株

    官枣六十三株

    《民枣》、四千三十六株

    《不起科》桑、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一株。枣、二十四万六千二百七十五株

    檽枣

    原额、地、三千九百四十八顷五十一亩七分一厘五毫

    现在陞科熟地二千五百二十二顷七十三亩六分六釐七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一十三顷八十六亩一分四釐二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三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二顷六十六亩,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一千四百九顷二十五亩九分六毫。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二十三顷八十八亩六分七釐。

    现在陞科熟地一十七顷二十五亩七分。下剩实在荒地六顷六十二亩九分七釐。《辉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中地八千七百七十六顷四十八;

    亩三分六釐。今除有主无主荒地四千二百五十九顷四十六亩六分四釐九毫,止存现在熟地四千五百一十七顷一亩七分一厘一毫。前县捏报垦地六十八顷二十亩四分,巡抚贾疏豁“捏报井荒地共一千四十五顷七亩七分五釐。” 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桑枣《起科》“官桑六百二十株”

    民桑、四万九千五百二十株

    官枣四十一株

    《民枣》、四千四百七株

    《不起科桑》、七十八万九千八百五十株

    枣、三十三万四千二百五十株

    檽枣、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二十一株。《久废》原额地八千七百七十六顷四十八亩三分六釐

    现在陞科熟地四千四百五十五顷五十六亩七分四釐八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三十顷六十一亩八分二釐四毫,俟年限满起科。今三十二并三十三两年自首地五顷一十五亩一分当年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并水冲地、共四千二百八十五顷一十四亩六分八釐八毫。

    康熙八年,新收更名原额地七十一顷四十四亩六釐。

    现在陞科熟地一十七顷三十九亩五釐。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一十顷二十亩八分三釐四毫。俟年限满起科,下剩实在荒地四十三顷八十四亩一分七釐六毫。顺治十六年收并怀庆卫原额地二百四顷一十亩六分四釐

    现在陞科熟地一百一十八顷二十亩九釐四毫

    康熙二十八年至三十三年,劝垦未陞科地六十三亩六分九釐九毫。俟年限满起科

    下剩实在荒地八十五顷二十六亩八分四釐。

    七毫

    顺治十六年收并宁山卫原额三十六顷二十一亩全熟。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会计确数。卫辉府税粮、徭役马政等总数。

    《皇清》查明季原额税粮、徭役,马政等六县俱系“条鞭。”

    泒征共银二十一万二千五百七十三两六钱三分一毫一丝六忽七微四纤;遇闰加银四千二百三十五两二钱二分五釐三毫九丝。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十万五千七百一十两五钱四分九釐八毫八丝七忽五微。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今康熙三十三年,原额共银二十二万五千二百一十六两四钱八分一毫三丝六忽七微四纤。遇闰加额银四千二百三十五两二钱二分五釐三毫九丝。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十四万六千三百八两七钱六毫零。

    更名成熟地,照依《民田赋役则例》,连闰共征银一千三百一两六分五釐四毫。

    怀庆、宁山、卫辉三卫所丁地,本折起运原额共银一万六千九百七十八两七钱四分六毫五丝二微二纤三沙三埃九渺六漠。遇闰加额银一十两七钱三分五釐九毫一丝六忽六微。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五千八百八十九两四钱五分三釐一毫八丝六忽八微零

    通共实征连闰银一十六万三千四百九十九两二钱一分九釐二毫四丝六忽一微九纤五沙。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汲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四万三百四十二两一钱四分。

    六釐九毫二丝八忽八微二纤。遇闰加额银八百二十三两三钱五釐五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八千七百三十九两一钱四分二釐八毫八丝六忽。除漕米牛角阔布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今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等原额共银四万二千六百五十五两六钱四分六釐九毫二丝八忽八微二纤。遇闰加额银八百二十三两三钱五釐五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二万七千六百一十四两三钱四分六釐九毫九丝一忽。

    更名成熟地,照依民田砂石薄地连闰共征银三百一两五钱七分六釐三毫。

    收并卫辉所丁地,本折起运原额共银一千八百两八钱六分三釐二毫八丝四忽一微,遇闰加额银五两六钱四分三釐。今除荒征熟,并逾额丁,实征连闰共银九百四十五两四钱九分三釐三丝,通共实征连闰银二万八千八百六十一两四钱一分六釐三毫二丝一忽。除漕米、牛角、阔布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胙城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两七钱。

    四分八釐七毫三丝零。遇闰加额银四百一十八两四钱七分八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九千七百九十六两九钱一丝七忽五微。除漕米、牛角、阔布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今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原额共银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两二钱四分八釐七毫五丝五忽五微。遇闰加额银四百一十八两四钱七分八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五两九钱一厘六毫八丝六忽。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新乡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四万九千九百四十六两二钱。

    九分二釐七毫五丝四忽九微九纤,遇闰加银八百六十三两九钱七分六釐七毫七丝。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二万九千九百二十八两七钱六分五釐九毫六忽。除漕米、牛角、阔布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今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原额共银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一两七钱九分二釐七毫五丝四忽。遇闰加额银八百六十三两九钱七分六釐七毫九丝。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三万七千八百八十五两六钱九分六毫一丝。

    更名成熟地,照依《赋役则例》连闰共征银三百

    二十五两九钱九分二釐六毫。

    收并宁山卫丁地本折起运原额共银四千一百六十九两二钱七釐九毫零。今除荒征熟,并逾额丁实征共银四千一百三十九两五钱五釐零,通共实征连闰银四万二千三百五十一两一钱八分八釐二毫九丝二忽二微九纤五沙。除漕米、牛角阔布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获嘉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二万七千五百二十六两五分。

    二釐五丝二微五纤,遇闰加银五百五十九两八钱九釐五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八百二十五两三钱一分四釐二毫。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

    今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等原额共银二万九千四百九十八两九钱五分二釐五丝二微五纤,遇闰加额银五百五十九两八钱九釐五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九千三百五十九两五钱七分三釐七毫一丝八忽。更名成熟地,照依《赋役磏地则例》,连闰共征银五百一十两六钱三分九釐六毫。

    “收并宁山卫丁地折色起运共银一万三百四十四两五钱五分三釐四毫三丝二忽六微。” 今除荒征熟并逾额丁共征银一万三百四十四两五钱五毫一丝六忽三微。通共实征连闰银三万二百一十四两七钱一分三釐八毫三丝四忽三微。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辉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五万一千五百三十七两七钱。

    六分五釐二毫四丝六微七纤,遇闰加银九百两一钱一分。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二万六千三百六十九两五钱八分九釐五丝六忽。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 等原额共银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一两七钱六分五釐二毫四丝八忽七微。遇闰加额银九百两一钱一分。今除荒征熟,连闰银二万八千七百六十七两二钱九分五釐六毫一丝六忽五微。

    更名成熟地,照依《民田赋役则例》,连闰共征银一百三两九钱五釐。

    收并怀庆卫丁地,本折起运原额共银五百两五钱三分八釐一毫四丝一忽零,遇闰加额银五两九分二釐九毫一丝六忽六微。今除荒征熟并逾额丁,实征连闰共银二百九十三两八钱六分五釐八毫零。

    收并宁山卫丁地折色起运原额共银一百六十三两五钱七分七釐八毫一丝九忽。今除荒征熟,并逾额丁共征银一百六十六两八分八釐七毫一丝九忽。通共连闰实征银二万九千三百三十一两一钱五分五釐一毫七丝四忽八微。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淇县

    《皇清》查明季原额银二万六千三百七两六钱二分。

    四釐四毫六忽三微一纤。遇闰加额银六百六十九两五钱五分二釐八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共银一万五十两八钱三分八釐三丝二忽。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支给。以上俱照顺治十六年由《单》确数。今康熙三十三年丁地本折起存原额共银二万七千九百八十五两七分四釐四毫六忽三微一纤,遇闰加额银六百六十九两五钱五分二釐八毫。今除荒征熟,连闰实征,共银一万八千七百三十五两八钱九分二釐三丝七忽八微。

    更名成熟,照依《民田赋役则例》,连闰共征银五十八两九钱五分一厘八毫,通共连闰实征银一万八千七百九十四两八钱四分三釐九毫三丝七忽。除漕米、阔布、牛角办解外,各项仓口俱折色起解,馀存留支给。以上俱照康熙三十三年确数。

    本府漕盐总额

    正、改兑正耗原额共米三万六千四百三十二石五斗一合。

    除荒实征共米一万七千九百四十三石九斗。

    三升八合六勺

    每石八钱,共征银一万四千三百五十五两一钱五分九毫三丝。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七百二十七石七斗二升五合七勺。

    每石八钱,该征银五百八十二两一钱八分六毫一丝六忽。

    加润耗银五两,共该银七百二十七两七钱二分五釐七毫七丝。

    汲县

    正、改兑正耗原额共米五千一十石。

    除荒实征共米二千五百八十六石八升六合八勺五抄。

    每石八钱,共征银二千六十八两八钱六分九釐四毫八丝。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一百三石二斗三升七合。

    每石八钱,该征银八十二两五钱八分九釐六毫。

    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一百三两二钱二分七釐。

    新乡县

    正、改兑正耗共米,原额八千八百二十一石三斗。

    除荒实征共米五千五百四石二斗六升八合八勺三抄。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四千四百三两四钱一分五釐六丝四忽。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二百二十二石七斗五升九合。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一百七十八两二钱七釐二毫,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二百三十二两七钱五分九釐。

    辉县

    正、改兑正耗共米,原额一万二千一百五十六石三斗八升八合。

    除荒实征共米五千一百二十石二斗五升二合七勺三抄。

    每石八钱,共征银四千九十六两二钱二釐一毫八丝四忽。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二百一十石一斗二合二勺五抄。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一百六十八两八分一厘八毫;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二百一十两一钱二釐二毫五丝。

    获嘉县

    正、改兑正耗原额共米六千九百三十一石八斗五升三合。

    除荒实征共米三千八十一石三斗八升五合九勺二抄。

    每石八钱,共征银二千四百六十五两一钱八釐七毫三丝六忽。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一百二十四石二斗六升四合九勺。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九十九两四钱一分一厘九毫二丝。

    《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一百二十四两二钱六分四釐九毫。

    淇县

    正、改兑正耗原额共米三千七十五石四斗六升。

    除荒实征共米一千三百九十五石四斗九升九合三勺三撮。

    每石八钱,共征银一千一百一十六两三钱九分九釐四毫七丝四微。

    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五十七石一斗四合八勺二抄。

    每石八钱,共征银四十五两六钱八分三釐八毫五丝六忽。

    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五十七两一钱四釐八毫二丝。

    胙城县

    正兑正耗原额共米四百三十七石五斗,除荒实征,共米二百五十六石四斗四升五合。每石八钱,共征银二百五两一钱五分六釐。每正米百石加润耗米五石,共该米一十石二斗五升七合八勺。

    共该征银八两二钱六釐二毫四丝。

    加润耗银五两,共该征银一十两二钱五分七釐八毫。

    按:漕米额价每石八钱,自康熙十六年前院董

    议令每石节省银一钱五分,裁充军饷,每石祗存六钱五分,竟为定额矣。漕米明季时原运本色,至康熙二十六年,前院王以官民越境前赴小摊采买,苦累情形,题请改折,奉

    旨俞允,折银解部。官民如释重负,迨二十九年间仓

    场凯又行具疏称,“在内八旗繁衍,加增佐领等员甚众,需米浩繁,题准仍解本色” ,即二十九年暨三十等年因蝗旱歉收,前院阎题明暂免本色,改折在案。

    本府

    德州仓正耗原额共米六百三十一石八斗九升七合八勺。

    除荒实征共米三百二十石六斗五升三合九勺六抄。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二百五十六两五钱二分三釐一毫六丝八忽。

    汲县

    德州仓正耗原额共米五百五十四石八斗四升。

    除荒实征共米二百八十六石四斗七抄。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二百二十九两一钱二分五丝六忽。

    获嘉县

    德州仓正耗原额共米七十七石五升七合二勺。

    除荒实征米三十四石二斗五升三合八勺九抄。

    每石八钱,共该征银二十七两四钱三釐一毫。《盐政》附。

    府属汲新等六县每岁共销额盐一万五千一百引。汲县查顺治年间原止行盐三千引,至康熙十八年为遵。

    旨“会议奏销”等事。以长芦壅引。又加悬引二千道、至

    今行盐五千引

    新乡县每年额销盐二千六百引。

    辉县、每年额销盐二千八百引

    获嘉县原额盐止一千六百引。自顺治十七年十一月内、奉文加盐二千引。现今行盐三千六百引

    淇县、每年额销盐六百引

    胙城县每年额销盐五百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