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钦定仪礼义疏 卷二十四 巻二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仪礼义疏卷二十四
  丧服第十一之三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功布者其锻治之功粗沽之贾氏公彦曰言大功者用功粗大其小功是用功细小无受者不以轻服受之此本服齐斩为殇死降在大功故在正大功之上义齐衰之下也
  案不言布带因于齐衰可知也其屦绳屦见齐衰三月章注疏谓本服齐斩者谓父为适子斩其馀齐衰期如下经所列也斩章传云六升锻而勿灰杂记云加灰锡也则此七升犹勿灰也灰则为有事矣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长知丈反下并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殇者男女未冠筓而死可殇者女子子许嫁不为殇也贾疏小记男子冠而不为殇女子筓而不为殇女子子许嫁不为殇者女子筓与男子冠同明许嫁筓虽未出亦为成人不为殇可知 杜氏佑曰公羊传许嫁则筓而字之死以成人之丧服之 敖氏继公曰此子之殇服不分适庶但俱从本服而降者以齐衰服重不宜用之于殇也通论贾氏公彦曰中殇或从上或从下是则殇有三等制服唯有二等者欲使大功下殇有服故也若服亦三等则大功下殇无服矣圣人之意然也 敖氏继公曰言子又言女子子以殊之是经之正例凡言子者皆谓男子益可见矣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缛音辱樛基幽反为并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缛犹数也其文数者谓变除之节也贾疏成人之丧既葬以轻服受之变麻服葛至小祥又以轻服受之男子除于首妇人除于带是有变除之数也今于殇无此变除之节数月满则除之以日易月谓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贾疏若至七岁岁十有二月则八十四日哭之殇而无服者哭之而已为昆弟之子女子子亦如之 敖氏继公曰文谓礼文也樛当作缪檀弓齐衰而缪绖正谓此也缪绞也绖谓首绖也垂者其缨也殇绖之有缨者不绞其缨而散之此亦异于成人者故以证之无服之殇以日易月唯用于凡有齐斩之亲者自大功之亲以下则否盖齐斩之长殇中殇大功下殇小功以次言之则七岁以下犹宜有服但以其不入当服之限是以略之然其恩之轻重与殇之在缌麻者相等故计日而哭之若满七岁者哭之八十四日则亦近于缌麻之日月矣是其差也知大功以下之亲则否者大功之下殇在缌麻则七岁者自无服故不必以日易月哭之也子生三月则父名之者三月天时一变故名子者法之未名则不哭者子见于父父乃名之未名则是未之见也未见则未成父子之恩故不哭也其他亲之哭否亦以此为节此义与妇之未庙见而死者相类 贾氏公彦曰未名则不哭者不以日易月而哭初死亦当有哭而已
  辨正贾氏公彦曰马融王肃以为日易月者以哭之日易服之月殇期亲则以旬有二日缌麻之亲则以三日若然哭缌麻三月丧与七岁同又此传承父母子之下而哭缌麻孩子疏失之甚也 崇氏问以日易月旧谓生一月哭之一日又学者云以日易月者易服之月殇之期亲则以十二日为制二义不同何以正之淳于氏睿曰传以期亲之重虽未成殇应有哭之差大功以下及于缌麻未成殇者无复哭日也大功之长殇在小功下殇缌麻无服之殇则已绝无服名不应制哭故传据期亲以明之且缌麻之长殇服名已绝不应制哭岂有生三月而更制哭乎存疑郑氏康成曰不樛垂者不绞其带之垂者杂记大功以上散带
  案注以不樛垂者为要带经虽以绖该带然正言绖者必首绖也夫要带则岂可以九月之久而终不绞之乎檀弓缪绖与环绖对言明非要带彼注云缪当为不樛垂之樛彼此互证足以明之矣此又引杂记何邪云缪有不缪者此殇大功之绖是已由此推之则敖氏谓斩齐大功之绖或以本为缨或不以本为缨而皆以绖为之缨也审矣
  存异刘氏敞曰以日易月者假令长子也其本服三年则殇之二十五日馀子也其本服期则殇之十二日
  案刘氏所言即疏所驳马氏王氏之旧说也殇服之上中下以长少为差则无服之殇亦当以岁月为差而自七岁以下三月既名以上不可一例视之明矣故期亲而殇未及岁者既名则哭之三日其歳月递多则哭之之日亦递增以至于八十四日而止论者猥疑八十四日之过多而欲以本服之月为月夫本服之月则七岁以下既名以上之所同也可无差次乎且功缌之殇可以无哭而哭之以九日五日三日则失之重期之殇至六七岁而限以十二日之哭则失之轻既乖疏戚之伦又混长少之次其不然也决矣
  馀论问无服之殇以日易月哭之于何处有位无射氏慈曰哭之无位礼葬下殇于园中则无服之殇亦于园也其哭之就园也
  案上中下殇分年而立之限礼之品节不得不然然早冠早昏者古多有之而已冠已昏即不为殇又世爵而有臣早仕而服官者亦不为殇可见成法一定而变而通之亦存乎其中矣孔子谓嬖童汪踦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以勿殇由此推之则凡十六以上或学通一艺或勤效一职似皆可比于勿殇之义但此变通之法多在上殇而中殇以下无庸意为升降则以上殇之近于成人焉耳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皆成人齐衰期长殇中殇降一等在大功皆以尊卑为前后 敖氏继公曰小功章云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则此服亦夫妻同也是章中不见昆弟之子女子子今以下章例之复考其尊卑亲疏之次则知亦当有此七字盖传写者以其文同而脱之耳
  适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正义郑氏康成曰公君也贾疏谓五等之君诸侯大夫不降适殇者重适也天子亦如之 贾氏公彦曰适子正统成人斩衰为殇死不得着代故大功天子诸侯于庶子则绝而无服大夫于庶子降一等故于此唯言适子也
  案适孙谓适子死而适孙应受重者大夫以上亦如之不言者重适之义一也不降不绝如其殇服服之可依适子而推耳
  存异晋挚虞议惠帝皇太孙尚之丧曰太子初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除矣太孙亦体君传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天子无服殇之义绝期故也案天子诸侯不绝正统之服成人不绝则殇亦不绝矣挚虞乃谓天子无服殇之义显与经背古者太子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如春秋传接以太牢卜士负之之等是也不闻以成人之礼举之也此经诸侯有殇服则髫龀之不可以为成人明矣虞意盖欲群臣以成人之服服太孙而惠帝则不服耳不知臣从君服惟君服斩者臣服期若君服期则臣不从服况殇之降而在功缌者乎
  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
  正义郑氏康成曰绖有缨者为其重也自大功以上绖有缨小功以下绖无缨也 贾氏公彦曰五服之正无七月之服惟此大功中殇有之小记九月七月之丧三时是也 敖氏继公曰缨绖谓缨其绖也缨即绖之垂者此大功之缨绖亦右本在上其异于成人者散而不绞尔缨绖止于大功九月故此七月者亦大功而不缨绖所以见其差轻也此绖虽不缨犹以麻之有本者为之以其为大功之服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绖之有缨所以固绖犹如冠之有缨以固冠亦结于颐下
  案绖以有缨无缨为重服轻服之别非藉以固绖也如谓以固绖而已则小功以下之无缨者其谓之何右殇大功九月七月
  案殇大功降服衰七升冠十升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无受则衰冠绖带皆不变也终其月数除之而已黄氏干以妇人为夫之族类为义服盖以从义而降者仍依义之等次之欲见与夫不同故也又案殇大功之服为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
  中殇敖氏以为文脱是也其馀未著而可以互推者妇人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适孙之长殇中殇与夫同也女子子在室者为叔父姑弟妹侄之长殇中殇与男子同也凡妾为君之长子之长殇中殇士妾为君之众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与女君同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自为其子得遂也公之昆弟为叔父之长殇中殇当大功无尊降也注谓重适之义虽尊者不降经不见大夫以上为适孙之殇服意长中殇亦大功与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受犹承也天子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正言三月者天子诸侯无大功主于大夫士也贾疏天子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已于斩章释讫言于此者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虞而受服经正言三月者以天子诸候绝旁期无此大功丧是主于大夫士三月而葬者也此虽有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非内丧也贾疏彼国自以五月葬后受服此诸侯为之自以三月受服同于大夫士即就也间传曰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 敖氏继公曰齐衰以上其绖皆不言绖缨故于此成人大功言之乃因轻以见重且明有缨者之止于此也受以小功衰者说大功布衰裳而以小功布衰裳受之也即葛说麻绖带就葛绖带也三月而变衰葛九月而除之妇人异于男子者不葛带耳小功亦然檀弓曰妇人不葛带此章特著受月者以承上经无受之后嫌与之同亦且明受衰之止于此也此三月受服上下同之章内有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而服问又言君主适妇之丧是诸侯虽无大功而于其尊同者若所不可得而绝者亦服此服也其姑姊妹女子子之嫁于国君者为外丧君之受服固不视其卒哭之节适妇虽内丧而其礼则比于命妇但三月而葬故君亦唯三月而受服也
  案诸侯尊同者谓从父昆弟之子同为诸侯如鲁公伯禽于唐叔若康叔之子之类是也
  存疑孔氏颖达曰檀弓妇人不葛带少仪妇人葛绖而麻带此谓斩齐之妇人也丧服大功章男女并陈及其变服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是男女共为则知大功妇人亦受葛也
  案妇人重要无易带之理经文即葛自主男子言之妇人特易其首绖耳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受之下也以发传者明受尽于此也贾疏此章有降有正有义降则衰七升冠十升正则衰八升冠亦十升义则衰九升冠十一升十升者降小功十一升者正小功传以受服不言降大功与正大功直言义大功之受者郑云此受之下据受之下发传者明受尽于此义服大功以其小功至葬惟有变麻服葛因故衰无受服之法故传据义大功而言也
  敖氏继公曰大功布三等受布二等此于大功与受布各见一等者但以其一一相当者言也观此则其上二等之受布亦可见矣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适如字
  正义敖氏继公曰不杖期章不特著为此亲在室者之服者以此条见之盖经之例然也
  案士之姑姊妹适士或适大夫其服并同盖妇人有出降之法父族还以出降服之不得以其嫁于大夫而为之加服也则嫁于大夫者亦不得以己之尊而降父族之旁亲矣姑姊妹不言报者以与女子子连文且下经为众昆弟侄各有正条也适人为妾者亦同不以其妾也而又降之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出必降之者盖有受我而厚之者贾疏檀弓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女子子出降亦同皆是于彼厚故于此从薄也敖氏继公曰以出者降其本亲之服故此亦降之也通论李氏如圭曰杂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大功踊绝于地伯叔母义也姑姊妹骨肉也姑姊妹虽以出降其情犹不杀也
  馀论檀弓齐谷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郑氏康成曰春秋周女由鲁嫁卒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天子为之无服嫁于王者之后乃服之孔疏春秋庄二年齐王姬卒穀梁传云为之主者卒之也案庄元年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下云王姬归于齐是由鲁嫁也王姬比之内女故服大功天子为之无服者以尊卑不敌故也若嫁于王者之后天子以宾礼待之则亦大功其女反为兄弟为诸侯者亦大功以丧服女子出嫁为兄弟大功故也
  从父昆弟从才用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郭氏璞曰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昆弟者从父而别也 贾氏公彦曰亲昆弟为之期此从父昆弟降一等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为人如字传同
  正义敖氏继公曰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案其昆弟及姊妹在室者报亦大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下记云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故大功若然于本宗馀亲皆降一等也
  庶孙
  正义郑氏康成曰男女皆是贾疏女孙在室与男孙同 陈氏铨曰自非适孙一人皆为庶孙也 敖氏继公曰孙言庶者对适立文也孙于祖父母本服大功以其至尊故加隆而为之期祖父母于庶孙以尊加之故不报而以本服服之也
  案有适子者无适孙则适子在者凡孙皆庶也义见不杖期章适孙条
  适妇
  正义郑氏康成曰适妇适子之妻妇言适者从夫名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亦加隆之服为之大功非不降之谓也妇从其夫而服舅姑期舅姑以正尊而加尊焉故例为之小功此异其为适故加一等也
  案由适以之庶则庶为降由庶以之适则适为隆二义皆可通而敖说为正
  通论黄氏干曰案司服凡凶事服弁服注云其服斩衰齐衰疏云天子诸侯绝旁期正统之期犹不降故兼云齐衰其正服大功亦不降也大功章曰适妇既无所指斥明关之天子诸侯也如是则为适孙之妇又当小功也 李氏如圭曰小记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
  正义郑氏康成曰父在则同父没乃为为父后者服期也贾疏为为父后者服期不杖期章所云是也 敖氏继公曰昆弟云众对为父后者立文也礼女子子成人而未嫁或逆降其旁亲之期服此言已适人者乃为其昆弟大功则是其旁亲之期服之不可以逆降者唯此耳案此与上经为姑姊妹适人者之服相为报者也虽为大夫之妻其服众昆弟侄无异义已见上条若大夫女为诸侯夫人诸侯女为天王后则无服又此服适人为妾者亦同下记云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侄丈夫妇人报
  正义郑氏康成曰为侄男女服同 敖氏继公曰必言丈夫妇人者明男女皆谓之侄也若但云侄则嫌若偏指昆弟之女然故两见之侄之妇人在室适人同
  案此亦女子子适人者为之也本与上众昆弟合为一条注家离之耳章首已见为姑姊妹适人者之服此于众昆弟侄似不必言报以姑侄两出或嫌不报故言报也侄之适人者不以两出而两降也姊妹亦然
  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正义贾氏公彦曰侄名唯对姑若世叔父唯言昆弟之子不得侄名也
  案尔雅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
  馀论朱子曰古人不谓兄弟之子为侄但云兄之子弟之子孙亦曰兄孙耳二程子非不知此然从俗称侄者盖亦无害于义理也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犹字不是称呼是记礼者之辞古人无云犹子者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正义敖氏继公曰不言夫之世父母叔父母报文略也
  案此亦主士之妻言之也若大夫之妻则夫之世叔父母为士者当从夫降为小功而世叔父母还以大功服之其他亲小功者降而缌则不服亦如大夫无缌服也夫之祖父母为正尊虽大夫之妻不降王后及侯国夫人开创始封者亦同若继体而祖父曾为天子诸侯者夫服三年则从服期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
  正义马氏融曰从夫为之服降一等也 敖氏继公曰此释经意也
  案夫之祖父母曾祖父母皆正尊而以功缌服之者以其为从服故也
  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愼乎嫂思袄反亦作嫂
  正义敖氏继公曰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皆从夫之期服者也夫为其昆弟亦期妻若从而服之亦当大功今乃无服故因而发传母道妇道谓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妇之类也此据男子所为服者而言故继之曰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盖以当时有谓弟妻为妇者故引而正之以言其不可也传之意盖谓男子为妇人来嫁于己族者之服唯在母与妇之行者服之若尊不列于母卑不列于妇则不为之服以其无母妇之名也故为昆弟之妻无服经之此条主于妻为其夫之党传以从服释之是也又云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亦据妻不从夫而服其昆弟发问亦是也顾乃以男子不服昆弟之妻为答此不唯失所问之意又与夫之昆弟所以无服之义相违盖妇人于夫之昆弟当从服而乃不从服其无服之义生于妇人而非起于男子也檀弓云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也彼似善于此矣尔雅云弟之妻为妇
  存疑郑氏康成曰谓弟之妻为妇者卑远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之称嫂犹叟也叟老人称也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若已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妻服已则是乱昭穆之序也治犹理也父母兄弟夫妇之理人伦之大者可不愼乎
  辨正朱子曰传意本谓弟妻不得为妇兄妻不得为母故反言以诘之曰若谓弟妻为妇则是兄妻亦可谓之母矣而可乎言其不可尔非谓卑远弟妻而正谓之妇也注疏皆误
  存异贾氏公彦曰夫之世叔父母为此妻著何服也案缌麻章妇为夫之诸祖父母报注谓夫所服小功者则此夫所服期不报王肃以为父为众子期其妻小功为兄弟之子期其妻亦小功以其兄弟之子犹子引而进之同已子明其妻同可知
  案此报服大功无疑王肃臆为小功非也
  馀论朱子曰嫂叔无类不当制服他服皆以类从又曰叔㛮无服不是小节目后来多失之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为士如字正义郑氏康成曰子谓庶子贾疏若长子在斩章故谓庶子 敖氏继公曰大夫于士为异爵故其丧服例降其旁亲之为士者一等虽世叔父母亦降之所以见贵贵之意胜也不杖期章为此亲之为大夫命妇者云大夫之子此云大夫互见其人以相备也
  案经不言报不言唯子不报则世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服其大夫皆如其亲服而为之期矣为世叔父母则其祖父之为大夫者不在或在而不为大夫者也为昆弟则其父之为大夫者不在或在而不为大夫者也如为大夫而在则不降之以彼为大夫之子当以不降相报也子非旁亲亦降之者适为本庶为支犹之旁亲也昆弟之子若为其父之适孙者虽为士不降之重适之义于不杖期章大夫之为适孙大夫之子之为昆弟之子者推之可见也不降正尊而降旁亲不降适而降庶此降例也降例即宗法也天子诸侯之或绝之或不绝之也亦然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同谓亦为大夫者亲服期案天子诸侯君也旁亲则皆其臣也故天子诸侯绝旁亲之服君至尊也大夫士虽同为臣而服命殊矣燕射则有堂上堂下之班乡饮则有齿与不齿之异即五服之丧而哭位别焉若丧服不为之减杀则他礼皆窒碍而不可行故大夫降其旁亲理当然也君至尊则绝其旁亲之服士卑则服其本服大夫卑于君而尊于士上比下比而求之大夫之降也不亦适得其中乎尝为大夫而已者犹降不杖期章大夫之子为姑姊妹女子子为命妇无主者其例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正义郑氏康成曰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贾疏若云公子是父在今言昆弟故知父卒也又公子父在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贾疏以其继父而言又大夫卒子为母妻得伸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贾疏于适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伸今在大功明妾子自为己母也昆弟庶昆弟也贾疏若适则父之所不降故知庶昆弟也 敖氏继公曰母妻及昆弟之尊同者若不宜降而此二人降之者则皆以死者为其父尊之所厌而不得伸其服故也其所厌虽有远近之异而意义实同故并言之公之昆弟其亲之以厌而降者仅止于此若大夫之子此服之外更有降而在大功者其多寡与公之昆弟不类乃并言此者盖主于其庶子之为母妻耳非谓其亲之以厌而降者亦仅止于此也且此昆弟之降大夫之子皆然亦不专在于庶
  案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之子为士者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皆降服大功此不言者与不杖期章之不降者互见也大夫之适子为庶昆弟亦同此主为母妻言之故不别言适子耳公之昆弟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之等父在则从乎父而绝之不服尊所厌也父没为为士者降一等服之为为大夫若公子者如其本服馀尊所不厌而公子之尊视大夫也
  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馀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厌于叶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言从乎大夫而降则于父卒如国人也贾疏大夫若卒则得伸无馀尊之厌也父所不降谓适也贾疏谓父为适妻适子 敖氏继公曰厌谓厌其所为服者也不得过大功谓使服之者不得过此而伸其服也大夫之子从乎大夫而降谓尊降之义在大夫而不在己也盖国君于旁期而下皆以尊厌而绝之此三人者皆君所绝者也尊者之子必从其父而为服故君在则公子于昆弟无服而为母若妻于五服之外君没矣其死者犹为馀尊之所厌是以公子为此三人止于大功也大夫于所服者或以尊加之而降一等亦谓之厌此三人者皆大夫之所降者也其子亦从其父而降之一等为大功与公子父没之礼同大夫没子乃得伸其服以其无馀尊也
  案尊尊亲亲周道也诸侯有一国之尊为宗庙社稷主既没而馀尊犹在故庶子于所生之母不得伸其私恩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诸侯既没则无馀尊故其庶子于父卒为其私亲并依本服如邦人也亲不敌尊故厌尊不敌亲故不厌此诸侯大夫之辨也后魏广陵侯衍为徐州刺史生母雷氏卒表请解州诏曰先君馀尊之所厌礼之明文侯既亲王之子宜从馀尊之义便可大功
  辨正郑氏康成曰旧读昆弟在下其于厌降之义宜䝉此传也是以上而同之贾疏郑以前马融等以昆弟二字抽在传下案昆弟与母妻连文亦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所为服者若以属下则昆弟为谁之昆弟虚县无著而下条皆字亦无下落矣注说是也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从才用反为大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尊同则不降其为士者降在小功适子为之亦如之李氏如圭曰大夫之适子也承上庶子之文而不及于适耳敖氏继公曰此承上经两条而言则皆云者皆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也大夫公之昆弟于此亲则尊同也大夫之子于此亲则亦父之所不降者也故皆服其亲服春秋传曰公子之重视大夫公之昆弟降其昆弟之为公子者不降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则知此先君馀尊之所厌止于上三人耳
  案公子于公子敌也公子于大夫亦敌也为其昆弟大功尊同而相降公之馀尊所厌也为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大功尊同而不降馀尊所不厌也然则馀尊所厌概不及其群从明矣经特举从父昆弟以见其馀耳其为从父昆弟庶孙为士者见于小功章为昆弟之子为士者当大功为从祖昆弟从父昆弟之子及昆弟之孙为士者皆无服以公子之尊降之也为世叔父母如其服以彼亦公子而馀尊不厌之也馀尊所厌止在公妾与妾所生之子妾子之妻而诸孙群从姑姊妹女子子之适人者皆不与焉盖厌私不厌公厌内不厌外可以窥圣人制礼之意矣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适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妇人子者女子子也 贾氏公彦曰此谓世叔母为之服在室期出嫁大功 敖氏继公曰是服夫妻同也上经不言夫为之者其文脱与或言女子子或言妇人子互文以见其同尔
  案世叔母为夫之昆弟之子妇亦大功不言者上经为夫之世父母叔父母虽不言报以旁亲无不报之例已可推见故不另出也
  通论吕氏柟曰妇人为夫之旁亲上何以从夫降一等下何以从夫不降也曰上焉者夫之所尊也下焉者夫之所亲也夫之所尊先我而有者也我自外入也可降也夫之所亲后我而有者也彼自内出也可不降也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正义郑氏康成曰下传曰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指谓此也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贾疏同女君自为其子期异于女君也贾疏女君从夫降其庶子大功妾自服其子期异于女君也士之妾为君之众子亦期贾疏亦与女君同 敖氏继公曰此服亦从乎其君而服之也大夫为庶子大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期经于妾为君之党服皆略之唯著大夫之妾以见其异则士之妾不言可知矣
  案公妾不为君之庶子服以庶子皆为公尊之所厌也公在则母子不相服也况他子乎公不在亦无服以夫人不服庶子妾当同之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正义郑氏康成曰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亲及将出者明当及时也贾疏女子子十五已后许嫁筓为成人有出嫁之道虽未出即逆降旁亲明当及时嫁也 敖氏继公曰此著其降之之节异于他亲也在室而逆降正言此七人者盖世父母叔父母与姑之期为旁尊之加服姊妹之期虽本服然以其外成也故并世父已下皆于未嫁而略从出降明其异于父母昆弟也此服无为妻为妾之异经唯以嫁为言者约文以包之耳又前经见姑姊妹适人者及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此世叔父母而下为凡女子子之降服也其服唯以适人为节以此见逆降之服无报礼也
  案逆降之说后人多疑之者疏谓女子子年十九明年二月当嫁今年遭世父已下之丧若依本服期过明年二月不得及时逆降在大功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则于二月得及时而嫁或驳之以为女子子虽降大功其父固期未可嫁子且古人昏期未必定拘二月若拘以二月则过此又需一年以是为愆期耳服阕之后四时皆可昏何靳此三月邪论者固为有理然经以嫁者未嫁者连文则逆降之法未可谓无之盖未嫁者其已许嫁者也妇道外成已许嫁则义系于夫家于本宗之旁亲情固杀矣古者女子将嫁或于公宫或于宗室教之三月丧服不可以往也故逆降三月以为教之之候而后其昏也乃得及时焉若然父母昆弟之丧既除必更阅三月而后可嫁也若无逆降之法则上经已著适人者为众昆弟之条矣曷不与之连文而另出此乎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
  辨正郑氏康成曰此不辞贾疏不是解义言辞也即实为妾遂自服其私亲当言其以明之贾疏不杖章云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又云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皆言其以明其为私亲今此不言其明非妾为私亲齐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见之矣敖氏继公曰谓二经之文同足以明其不当如旧说也传所云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文烂在下尔贾疏应在君之庶子之下女子子之上 敖氏继公曰传者以此经合于上谓皆大夫之妾为之故其言如此何以大功怪其卑贱而服之降否如尊者然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释所以大功之意言大夫于此庶子女子子或以尊降之或以其尊同而不降皆在大功妻体其夫服宜如之若妾则不体君而此服亦大功者以是三人者皆君之党已因君而服之故其降若否亦视君以为节而不得不与女君同固无嫌于卑贱也然此但可以释为君之庶子之文若并女子子未嫁者言之则不合于经盖经初无为女子子未嫁者之礼且凡云嫁者皆指凡嫁于人者而言非必谓行于大夫而后为嫁也又谓为世父母以下皆妾为私亲之服亦不合于经盖此乃适人者之通礼经必不特为此妾发之又此妾为私亲大功者亦不止于是也传者之意盖失于分句之不审又求其为嫁者大功之说而不可得故强生嫁于大夫之义以自傅㑹既以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属于上条则为世父母以下之文无所属又以为亦大夫之妾为之遂使一条之意析而为二首尾横决两无所当实甚误也考此传文其始盖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之经文而释之故已释其所谓本条之㫖复以下言云云并释下经今在此者盖郑氏移之尔 朱子曰此段自郑注时已疑传文之误今考女子子适人者为父母及昆弟之为父后者已见于不杖期章为众兄弟又见于此大功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无文而独见于此则当从郑注之说无疑矣
  案朱子初谓传释文势似不误又谓旧读正得传意但于经例不合郑注与经例合但所改传文似亦牵强既而门人有问者又答之以此可见此经之不易读矣小功章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经有明文此女子子之嫁者岂可又以大夫之妾贯之乎即此又可证旧读之必不然矣
  存疑王氏志长曰据别解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作一句读又贯下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言妾自服其私亲文义亦无妨案不杖期章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传曰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则妾得为私亲服明矣又记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正以此经止及世叔父母姑姊妹嫌厌降其私兄弟故记及之况郑氏前马融辈先主是说附以备参可也案主传而驳注者明人多有大抵以逆降之说为非故回曲以就旧说耳今已辨明如右而姑存王志长之论以见驳者之梗概云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
  正义马氏融曰此上四人者各为其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服也在室大功嫁于大夫大功尊同也在室大功以在大夫尊降之限嫁大夫尊同故不复重降嫁士则小功 敖氏继公曰大夫公之昆弟为此服则尊同也大夫之子则亦从乎大夫而为之也大夫之妻为此女子子其义亦然若为姑姊妹又但为本服尔盖妇人之嫁者于其兄弟唯有出降而已姑姊妹虽不为命妇犹为之大功也经言大夫大夫之子为服者多矣于是乃著大夫之妻者以唯此条可与之相通故因而见之也凡妻为夫之族类于其姊妹与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于夫于其昆弟之列者又无服唯在子列而下乃与夫同之耳又考公之昆弟为姊妹唯在出降之科则是先君馀尊之所厌亦不及于其嫁出之女也若先君于其姊妹与其孙则不厌之固矣
  案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于姑姊妹女子子出适而尊同者乃不以尊降则方其在室时已降而大功矣此见公之姊妹不得比于公之昆弟大夫之女子子不得比于大夫之子虽以公女之尊不能视命妇与公子之重视大夫者迥异盖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必夫尊而后妻贵父之尊不可据不可援也明乎此乃益著于从夫之义而不敢以贵加其夫族矣辨正贾氏公彦曰大夫妻若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为大夫妻又降在缌麻彼亦为命妇唯小功耳今此谓大夫妻为本亲姑姊妹也
  案降在缌麻者不服之大夫妻无缌服与大夫同也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正义贾氏公彦曰国君绝期已下今为尊同故不降若然大夫之下云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国君之下不云夫人公子亦同国君可知
  馀论郑氏康成曰天子为之无服嫁于王者之后乃服之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正义贾氏公彦曰问者以诸侯绝旁期大夫降一等今此大功故发问也 敖氏继公曰尊同谓君于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于为命妇者也夫人命妇虽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与已敌者齐体之故亦例以尊同者视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绝之降之也此一节释经之文义
  案传兼释经之两节故疏与集说皆合君与大夫而言
  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祢乃礼反别彼列反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得祢不得祖不得立其庿而祭之也贾疏以其庿已在适子为君者立之支庶不得并立庿卿大夫已下祭其祖祢贾疏公子公孙若为卿大夫得立三庿若作士得立二庿一庿并得祭其祖祢既不祖祢先君当立别子以下若鲁桓公生庄公为君庆父叔牙季友谓之公子公子并为别子不得祢桓公庆父等子孙乃立别子为大祖不毁庿已下二庿次第迁之则世世祖是人不祖公子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复祀别子也敖氏继公曰如晋不祖桓叔而祖武公是其事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则如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庿尔贾疏始封君立五庿大祖一庿与高祖已下四庿始封君至后世乃不毁其庿为大祖其先未有大祖庿唯有高祖以下四庿则公子为别子者得入四庿之限至四世之后始封君为高祖别子亲尽当迁乃毁其庿至五世乃以始封君为大祖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故终说此义云 敖氏继公曰卑谓为臣者也尊谓为君者也言身为人臣则其庿不可上及于为君者身为国君则其庿不可下及于为臣者是谓别之也别于尊者所以塞僭上之原别于卑者所以明贵贵之义圣人制礼之意然也
  辨正杨氏复曰传云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孙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义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孙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说于理有害而注遂以为因国君以尊降其亲而说此义则愈非礼意盖国君以尊降其亲谓降其旁亲而正统之服不降为祖期为曾高祖齐衰三月未尝降其祖也郑注盖惑于自尊别卑之说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为以尊降其亲而不知公子为别子继别为宗谓之大宗百世不迁固以公子为祖矣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后世子孙只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传既失之注沿袭缪误愈差愈远
  案杨氏所论甚正然传注未可驳也盖自者从也非谓已也从卑别于尊则公子而下不得祖祢先君矣从尊别于卑则始封君为后世之始祖而公子而下迄乎始封君之父皆所不祖矣此以始封君为立国之始宜祖之也所谓诸侯夺宗者也然不祖公子则与夫不祢先君不祖诸侯之不立庿而祭之者不同父为大夫士子为诸侯则祭当以诸侯未有不立五庿者但始封未有始祖则虚之耳公子若父也则入祢庿祖也则入祖庿曾髙也则入曾高庿直至五世则祧之而不入始祖庿此为不祖公子矣逮始封君之五世孙即位始封君亲尽当祧以其始封也而不祧乃入始祖之庿而世世祀之以为祖自后世子孙视之则以为从始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云尔非始封君之意自以为尊而卑其公子也传因国君不服其旁亲故推言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孙不得祖诸侯以见尊不服卑之义又因此推言祖封君不祖公子以见尊有特伸之义其绪相引而言则各有当也若谓封君之不祖公子为以尊降其亲则注原不谓然况不祖公子者本非封君也
  存异敖氏继公曰此言封君之后世世祖封君不祖公子则是封君之时其祖考之庿在故家自若也不复更立而立一虚庿于公宫左之最东以为行礼之所及封君没则于焉祀之谓之大庙而为百世之祖也
  案果如敖说则封君之志荒矣良由误解自字耳立虚庿于公宫左之最东求之经传亦无证佐
  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
  正义朱子曰始封君之诸父昆弟始封君之父未尝臣之故始封君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谓诸父者即始封君谓之昆弟而未尝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谓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始封君尝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臣之封君之孙所谓诸父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孙亦臣之故下文继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敖氏继公曰此因上云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而言之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所不臣者仍为之著服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君既不臣当服本服期其不臣者为君当服斩以其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不敢以轻服服至尊明诸父昆弟虽不臣亦为之斩衰可知
  辨正李氏如圭曰所不臣者注疏谓以其亲服服之荀𫖮以为大夫犹降其亲则诸侯虽所不臣亦绝不服虞喜以为大夫亦当从诸侯之例一世为大夫不降兄弟二世不降诸父三世乃皆降之如圭谓诸侯世大夫不世恐不得以世数为比所不臣者服此国君先儒据小记谓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疑亦未然案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谓为臣者也斩衰之服至重为君也为父也为夫也所谓三纲也非此则不服君所不臣则君臣之分未定而为之服斩则与夫见为之臣者何以别乎君于其所不臣者无服以诸侯之尊当绝其旁亲也彼亦为诸侯则如其服服之尊同也三世而下无所不臣则为大夫士者以臣服为庶人者以庶人服矣此谓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如此其王子王孙始封若继世者所不臣所臣亦如之
  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言此者以其与上文意义相类也谓公子之服与否皆视其君而为之此专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没则曏之所谓不敢服者今皆服之矣但其为先君馀尊所厌者乃降之如为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与前传所谓不敢降者同
  存疑贾氏公彦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天子之义亦当然若虞舜与汉高皆庶人起为天子盖亦不臣诸父昆弟而有服也
  案诸侯于所不臣者尚不为服况天子乎天子即创业者于正尊之外无所不臣疏说非也岂其有庳之君而不臣于舜乎
  通论朱子语类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略朱子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绝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不绝不降姑姊妹女子子嫁诸侯大夫亦不绝不降此皆贵贵之义上世想皆简略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世所末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可易案天子国君绝其旁亲以尊也大夫之尊次于国君故为旁亲率降一等以殊于士贵贵之义则然抑期功之丧至众卿大夫国政綦重而宗庙之祭不可以屡缺若不降则不可以服国事与邻国之事而祭亦屡废矣服制以士为始与旁亲为等夷自无所降且员多而所任者轻一人有丧同僚足共其职又士卑则其庙亦卑虽废祭而适得其分之宜也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固是四义以服制论之只二事耳长长附于亲亲尊贤附于贵贵贵贱有定而贤不肖无定故服制不可以贤不肖之说意为轻重也若受诛于甸人被论于司败古之人有大义灭亲者旁亲期功之服虽不当绝不当降者亦绝之可知以贵贵之义反观之则见矣
  右大功九月
  案大功降服衰七升正服衰八升冠皆十升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降服正服受衰皆十升冠皆十一升义服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男子绖带并易葛妇人不易要带犹齐衰也届期而除之又案大功之服经所未著可以互推者为从父姊妹在室者女孙在室者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妇人为庶孙适妇女子子适人者女孙在室者与夫同为昆弟之子妇夫妻同以其为已大功宜报之也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在室者其昆弟姊妹在室者报如之夫为人后其妻为舅姑大功见于小记舅姑报如之报者于大功中有齐衰焉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经屡连言之其服有互见者三人为姑姊妹女子子在室者庶子昆弟之子为士者庶孙为大夫者昆弟之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同也公之昆弟为世叔父母不降犹期大夫之子为世叔父母为士者降之则大功大夫之妻公之昆弟之妻为卑属并与夫同唯公之昆弟之妻为夫之世叔父母不降亦大功也其为父族之世叔父母姑昆弟姊妹侄皆大功则不以其为大夫为士嫁于大夫嫁于士而异也公子为姑姊妹嫁于国君者父之所不降也君夫人为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为父族之姑姊妹嫁于国君者尊同也康成谓天子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二王后亦服之若然则王子为姑姊妹王后为女子子嫁于二王后者亦同矣大夫为适子废疾不受重者同之于庶子也大夫之庶子父在为慈母同之于其母也大夫之适子为庶昆弟降其庶也尊者不降其适贾氏以为自大夫命妇而上为适妇悉与士士妻同也士妾为君之女子子适人者与女君同公妾以及士妾为其女子子适人者自为其子得遂也敖氏谓妻于妾之有亲者当为之服则士妻大夫妻为其妹侄之为媵妾者亦存焉妹侄同为妾亦相服
  穗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穗音岁
  正义贾氏公彦曰以天子七月葬既葬除故在大功九月下小功五月上 敖氏继公曰此服特为诸侯之大夫为天子而制故必于其七月既葬乃除之葬时大夫若会若否其除之节同也七月而除则绖未必缨也其度亦未闻前齐衰章传云带缘各视其冠记云穗衰冠八升则此带亦八升矣又此承大功之下疑其亦用绳屦与齐衰三月者同也盖服至尊之屦或当然也
  存疑贾氏公彦曰不言带屦者传云小功之穗也则带屦亦同小功可知
  传曰穗衰者何以小功之穗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治其缕如小功而成布四升半贾疏下记云穗衰四升有半细其缕者以恩轻也升数少者以服至尊也凡布细而疏者谓之穗今南阳有邓穗 敖氏继公曰云何以又云小功之穗则穗之粗细亦不一矣小功之布有三等此穗衰之缕其如小功之上者与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正义贾氏公彦曰此经直云大夫大夫中有孤卿以其大聘或使孤或使卿小聘使下大夫也 敖氏继公曰诸侯之大夫于天子为陪臣不可以服斩又不可以无服故为之变而制此穗衰焉不齐衰三月者亦辟于其旧国君之服也唯言诸侯之大夫则其士庶不服可知
  案不以大功小功者不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故其衰制在五服之外
  传曰何以穗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见贤遍反正义郑氏康成曰接犹会也诸侯之大夫以时会见于天子而服之则其士庶民不服可知 敖氏继公曰接见乎天子者谓为天子所接见也 贾氏公彦曰聘时士与卿大夫作介虽亦得礼不得为接见案聘礼行聘时宾执圭升堂介不升享礼与礼宾皆有宾无介此侯国相聘已然王朝可推是则接见者以礼相接而后谓之接见非望见颜色之谓也辨正射氏慈曰诸侯之大夫有出朝聘之事会见天子故言接见虽未接见犹服此服
  存疑贾氏公彦曰诸侯之大夫不聘天子即无服馀论戴氏德曰穗衰七月之服诸侯之大夫始闻天子之丧白布深衣素冠吉屦无絇从诸侯哭于朝射氏慈云从其君哭太庙阼阶下张帷为次于官舍门外别外内食疏食有盐酪之和凡再不食既成服服穗布衰裳十一升射氏慈云成服四升半冠缨缘皆十一升带亦如之射氏慈云冠八升缨带中衣领袖缘亦如之绖用枲麻首绖大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右本在上七月而葬葬已而除
  案射慈之说与戴德略同故不重列而取其异者并附之布之升数则射氏是而戴氏非也戴盖以小功之穗句错解而未详考记传耳绖之大似当如大功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未必有缨则或如敖氏之说也其一云哭于朝一云哭于庙则岂同姓之国于庙异姓之国于朝与 又案檀弓叔仲衍使子柳之妻为其舅穗衰且曰昔者吾丧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而县子亦以绤衰穗裳为非古则知春秋之季俗尚轻细期功之服以穗为之者多矣穗不一种则亦有大功与缌之穗与又春秋传襄二十七年卫献公丧其弟鱄如税服终身杜注税即穗也穗衰裳非五服之常痛愍之特为此服穗之见于经传者如此而已
  右穗衰既葬除之
  案小功之穗若如其上者则以粗细如十升者之缕而用其四升半为经以成之缕虽细于大功而疏则犹齐衰也此与缌衰锡衰布则不同而意颇相类差等之所穷则变通而为之耳大夫在国不会葬者届期而除之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澡音早
  正义郑氏康成曰澡者治去莩垢也小记曰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屈而反以报之孔氏颖达曰首绖无根要带犹有根示其重也屈所垂散麻上至于要然后中分麻为两股合而紏之以垂向下 贾氏公彦曰言小功者对大功是用功粗大则小功是用功细密者也上文多以一绖包二此别言带者欲见带不绝本与绖不同故也带在绖上者小功以下绖带断本此殇小功中有下殇小功带不绝本故进带于绖上以见重也又此不言布带文略也不言屦者当与下章同吉屦无絇也此章亦有大功长殇在小功者带无本也 敖氏继公曰小功布之缕粗于缌之缕矣乃曰小功者对大功立文也不言牡麻与无受者可知也
  叔父之下殇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正义贾氏公彦曰自叔父至女子子八人皆成人期长中殇大功此下殇小功故在此 敖氏继公曰此章别言女子子之下殇而不见子之下殇又公为适子大夫为适子之下殇亦不见皆文脱耳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为人如字从才用反正义贾氏公彦曰二者本服大功今长殇小功 敖氏继公曰为从父昆弟者异人也经文省耳其姊妹之殇亦如之
  案为人后者经于大功章见为其昆弟之服此见为其昆弟长殇之服则为其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当小功女子子适人者当缌矣经不言者举昆弟而昆弟之子递降一等可知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从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缌麻也大功小功皆谓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衰之殇亦中从上也此主谓丈夫之为殇者服也贾疏缌麻章云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注谓彼是妇人为夫之族类明此谓丈夫为殇者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敖氏继公曰大功之殇始见于此而又不言中殇故发问也丧服之等其重者自大功而上轻者自小功而下已于麻本有无之类见之矣此复以二者之中殇各异其从上从下之制亦因以见义云从父昆弟之殇丈夫与女子子在室者为之同也然则此传亦兼妇人之为其亲族之殇者言矣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贾疏下传云大功之殇中从下主谓此妇人为夫之党类故知中从下在缌麻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正义马氏融曰伯叔父母为之服也成人在期下殇降二等故小功
  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正义马氏融曰祖为庶孙成人大功长殇降一等故小功 贾氏公彦曰姑为侄成人大功长殇在此小功不言中殇中从上 敖氏继公曰侄之殇服亦姑之适人者为之也于庶孙之下言丈夫妇人者明庶孙之文不可以兼男女亦为其与侄连文故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贾疏凡为昆弟成人期长殇大功今大夫为昆弟小功明昆弟是为士若不仕者也大夫而有兄姊殇者五十命为大夫礼之常法或大夫之子有盛徳未必要至五十是以有幼为大夫者也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服无所见也贾疏妾子为母见厌不伸故为母则言庶今此经不为母服故不言庶也 张氏淳曰考疏义注无服之无盖庶字大夫之子不言庶者关适子亦服此殇也贾疏若言大夫之庶子嫌适子不服之关通也通适子亦服此服故不言庶也云公之昆弟为庶子之长殇则知公之昆弟犹大夫贾疏旧疑大夫与公之昆弟尊卑异今案此经同降则知此二人尊卑同也 敖氏继公曰公之昆弟于庶子而下则为以尊而降于昆弟则亦以其父之所厌而降也大夫大夫之子所以降之意前章详之矣其中殇亦从上若下殇则不服之盖大夫无缌服也
  案不杖期章有大夫之子为子昆弟之子为大夫者之服则大夫不必五十亦有少年为之者可知疏谓有盛德者固然亦有公族高勲世为大夫者适子年虽未冠已为大夫而姊若庶兄尚在长殇之限者亦其一也春秋讥世卿仕者世禄不世官大夫可世乎曰世臣与国同休戚国所恃以固也若公族髙勲为大夫而其适子不世则朝廷无世臣庙制宗法皆废格而不可行矣二惠弱一个而齐危栾郤降皂隶而晋替春秋之势不可谓非西周之遗也即如王朝南仲太祖太师皇父非其明验乎然则讥世卿与不世官者何也曰卿执政者当于大夫中选而为之非谓大夫不可世也士无世官谓士耳不谓大夫也若大夫虽不尽世必有世者矣不可以末季世卿之流弊而谓先王之法遂无世臣也
  存异马氏融曰大夫无昆姊之殇此言殇者关有罪若畏厌溺当殇服之 敖氏继公曰已为大夫不应有昆与姊之殇而此经乃尔盖以昆弟姊妹宜连文且此条亦不专主于大夫故也
  案马氏说于经无所据疑未必然敖氏亦以少年不应为大夫故云昆姊连文尔圣经字字必有实义岂连文之谓乎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之庶子贾疏若适长成人则三年长殇在大功马氏融曰除适子一人其馀皆庶子也男女成人在大功长殇降一等故小功 敖氏继公曰大功章已言君之庶子故此略之为君之女子子亦然是虽大功之殇亦中从上盖女君之为此子与夫同而妾为君之党得与女君同故皆宜中从上而不可以妇人之从服者例论也其下殇亦不服之
  案缌麻章妇人为夫之族类之殇中从下唯此与彼殊敖说是也妾服如此则女君不待言矣
  右殇小功五月
  案殇小功降服衰冠同十升义服衰冠同十二升无受终其月数而除之 又案殇小功之服父为子之下殇公与大夫为适子之下殇敖氏以为文脱是也其馀经未著而可以互推者妇人为子女子子适孙之下殇与夫同女子子在室为叔父姑弟妹侄之下殇与男子同其适人者为已上诸亲之长殇中殇亦如之为人后者为其姊妹之长殇中殇大夫大夫之子为叔父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妻为适子之下殇众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公之昆弟为叔父之下殇其妻为夫之叔父之长殇馀与大夫之妻同公妾以及士妾为君之长子之下殇为其子女子子之下殇士妾为君之众子女子子之下殇大夫之妾为君之女子子之长殇尊者不降其适则大夫命妇而上亦服适孙之下殇与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小功轻三月变麻因故衰以就葛绖而五月也间传曰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旧说小功以下吉屦无絇也 贾氏公彦曰成人文缛故有变麻即葛不变衰但以日月为足也 敖氏继公曰绖不言澡可知也此变麻即葛乃不易衰者为无受布也即葛不云三月者已于大功章见之故不言也案殇小功言澡亦牡麻此言牡亦澡之文互见也其异者即葛耳妇人之要带不即葛与大功同麻断本绖不缨皆可知也小功之绖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葬后即葛与缌之麻同三寸六百二十五分寸之四百二十九所以无受者小功之布十升十一升十二升若受则十五升为朝服之吉布十三升十四升则吉凶之间疑似难明不欲入十三升以上又不可以缌受之故无受也且见丧服之以十二升为限也 又案大功小功期满则除九月七月五月皆无祭然则除殇服者无祭可知记所谓祭不为除丧者于此可见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才用反下并同
  正义马氏融曰从祖祖父母者曾祖之子祖之昆弟也从祖父母者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昆弟也郑氏康成曰祖父之昆弟之亲敖氏继公曰从祖祖父乃祖父之昆弟从祖父乃祖父之昆弟之子故云祖父之昆弟之亲也 贾氏公彦曰报者恩轻见两相为服故云报也 朱子曰父母本是期加成三年世叔父母本是大功加成期其从祖父母小功者乃正服之不加者耳 敖氏继公曰此与为之者尊卑虽异亦旁尊也故报之于此即言报者略轻服齐衰大功重报服或别见之
  案记传云小功以下为兄弟则虽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若外祖父母之尊皆以兄弟之谊视之矣 又案父之兄弟期则祖父之兄弟宜大功乃降至小功者五服唯兄弟行递降一等而其他则否所谓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不然则服及五世矣亦以世叔父之期本是加服故也
  从祖昆弟
  正义郑氏康成曰父之从父昆弟之子贾疏从祖父之子贾氏公彦曰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昆弟三者为三小功也
  从父姊妹孙适人者适如字下适人同
  正义郑氏康成曰从父姊妹父之昆弟之女孙者女孙在室皆大功 敖氏继公曰三者适人其服同云适人则为女孙无嫌故不必言女
  案从祖昆弟相为服矣从父姊妹适人者当报不言者可知也女孙不敢降其祖已见不杖期章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人如字
  正义陈氏铨曰累降也 马氏融曰不言姑者不降姑也 郑氏康成曰不言姑者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 敖氏继公曰姊妹不言报省文也记曰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
  案为后者若系亲昆弟之子则姑犹是姑也如其服服之如马氏说矣若系从父昆弟之子更递疏以迄于无服者则当降之如注说矣姑之期加服也本服大功已出为后降小功姑适人则缌不与姊妹同差以其与世叔父均无大功之降也经以其不定也故阙之马郑二家皆是但各见一邉耳
  存疑敖氏继公曰经于前章为人后者唯见其父母昆弟姊妹之服馀皆不见是于本服降一等者止于此亲尔所以然者以其与已为一体也然则自此之外凡小宗之正亲旁亲皆以所后者之亲疏为服不在此数矣
  案经不见本生祖父母曾祖父母世叔父母诸人之服者亦以所后者之亲疏不定也其同祖者亲自亲矣其不同祖者自祖父母世叔父母以及其馀概从降一等之例唯同曾高者则曾高犹是齐衰三月耳为其父母不杖期不以所后之亲疏而异知馀亲之降一等亦不以所后之亲疏而异也如敖氏谓除昆弟姊妹之外正亲旁亲皆以所后者之亲疏为服假令在疏属五服之外则于本生祖父母之丧竟脱然无一日之服也而可乎互见记为人后者于兄弟条
  为外祖父母
  正义马氏融曰母之父母也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正义马氏融曰本服缌以母所至尊加服小功故曰以尊加 贾氏公彦曰外亲之服不过缌麻以祖是尊名母之所生故加至小功 敖氏继公曰尊云者谓其为母之父母也子之从其母而服母党者当降于其母二等母为父母期子为外祖父母小功宜也非以尊加也
  案敖氏深得制服之条理然传意自不可废也外亲之服不过缌麻笃本宗而重一本也尧典首亲九族周室时庸展亲圣人之意可见矣下逮编氓亲亲之杀无异乃末俗犹有薄于同气而昵其母妻之党者是何心哉
  馀论服问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郑氏康成曰虽外亲亦无二统丧服小记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为慈母之父母无服
  案前母之党经不言有服何也曰礼外亲亦无二统前母之子不服后母之党则后子不逮事前母者亦如之也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前母既亡不从不亦宜乎己母出则服继母之党如继母多则奚服曰服在堂继母之党服其所从也虞喜以为纵有十继母唯服次其母者之党非也
  辨正旧唐书开元二十三年议加外祖父母舅服并为舅妻制服职方郎中韦述议曰圣人究天道而厚于祖祢系姓族而亲其子孙母党比于父族不可同贯明矣今若外祖及舅更加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纪中外之制相去几何废礼循情所务者末先王之制谓之彝伦奉以周旋犹恐失坠一紊其叙庸可正乎侍中裴耀卿中书令张九龄等奏曰外族之亲礼无不报甥既为舅妻制服舅妻还合报之甥既报服则与夫之姨舅以类是同甥妻不得不服所增者颇广所引者渐深㣲臣愚䝉实所未达
  案是议也太常卿韦绦创议欲加外祖父母大功舅妻小功堂姨舅降一等廷臣多争之者今略采韦述裴耀卿之语以见外家之加服旧人有不然之者如此云 又案外祖父母有当服者六子为因母之父母一也母出为继母之父母二也庶子君母在为君母之父母三也庶子为继母之父母四也庶子不为父后者为己母之父母五也以上女子子同为人后者为所后母之父母六也其馀则皆所不服
  从母丈夫妇人报
  正义郑氏康成曰从母母之姊妹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同 马氏融曰言丈夫妇人者异姓无出入降 敖氏继公曰从母之义与从父同以其在母列故但以从母为称丈夫妇人即为从母服者也此为加服而从母乃报之者以其为母党之旁尊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经凡三以丈夫妇人连文而所指各异读者详之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以有母名故加至小功 郑氏康成曰外亲异姓正不过缌 敖氏继公曰母为姊妹大功子从服当缌以有母名故加一等而在此云外亲之服皆缌以见此为加也 庾氏蔚之曰外亲以缌断者抑异姓以敦己族也母于姊妹有相亲近之情故因其母名以加服
  案父之党从乎父而推则首及世叔父母之党从乎母而推则首及从母男女异长姊妹之间其情尤昵此从母之服所以过于舅也
  存疑朱子曰母之姊妹服反重于母之兄弟缘于兄弟既嫁则降服而于姊妹之服则未尝降故于舅服缌于从母服小功也
  案姊妹适人皆降大功唯两人俱出不累降耳朱子岂考之未详与抑记者误与
  夫之姑姊妹妇姒妇报
  正义郑氏康成曰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轻略从嫁降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 王氏肃曰左氏传鲁之穆姜晋子容之母皆以稚妇为姒妇 马氏融曰妇人无所专以夫为长㓜不自以年齿妻虽小犹随夫为长也 敖氏继公曰为夫之姑姊妹从服也乃小功者唯从其夫之降服也记曰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夫为其姑姊妹在室者期正服也出嫁者大功降服也妻不随其夫之正服降服为升降者从服者宜有一定之制而不必随时变易也所以不从其夫之正服者恐为其出嫁者或与夫同服则失从服之义也此为从服故姑姊妹言报娣姒固相为矣亦言报者明其不以夫爵之尊卑而异也先娣后姒则娣长姒稚明矣
  案昆弟一为大夫一为士则大夫降其昆弟大功娣姒妇相为小功虽命妇亦不更降以其夫之于昆弟妻无服故不随夫爵而异也娣姒妇与夫之姊妹皆同辈也上非母道下非妇道而相为服如此则㛮叔之无服以逺嫌而不以同辈又可见矣
  传曰娣姒妇者娣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正义敖氏继公曰妇人于夫之昆弟当从服以远嫌故无服假令从服亦仅可以及于其昆弟之身不可以复及其妻也然则娣姒妇无相为服之义而礼有之者则以居室相亲不可无服故尔然或并居室或不并居室而相为服之义唯主于此者盖本其礼之所由生者言也娣长也者释娣妇之为长妇也存疑郑氏康成曰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存异贾氏公彦曰娣长也者二妇互称谓年小者为娣假令弟妻年大称之曰姒兄妻年小称之曰娣左传声伯之母不聘穆姜云吾不以妾为姒是据二妇年大小为娣姒不以夫年为小大也
  案妇人坐以夫之齿无自以其年为大小之理疏既与传违亦乖注义注本尔雅然案之此经及左传则适相反岂时俗有不同者与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适如字
  正义马氏融曰从父昆弟庶孙本大功以尊降故小功姑姊妹女子子在室大功适士又降一等故小功郑氏康成曰从父昆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 敖
  氏继公曰此姑姊妹女子子再降故其服在此不言适人而言适士者所以见从父昆弟庶孙亦谓为士者也经之例多类此公之昆弟于其从父昆弟之不为大夫者乃小功者以其非公子也
  案三者之从父昆弟姑姊妹不敢以小功报而如其大功之本服服之唯大夫之子父没则不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之庶女子子也庶女子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亦大功贾疏此适人者谓士也 敖氏继公曰此非己子故其服如此若为己之女子子在室期适人亦大功经凡言庶子皆主于男子也女子子不必言庶文有脱误与
  案女君所生之女子子妾为之服与庶子同故女子子无分于适庶经言庶子者嫌他妾所生之女子子或异于女君所生者也
  通论敖氏继公曰丧服记与小记言妾为君之长子之服大功及此章凡三见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及女子子之服若其他亲则无闻焉然则凡妾之从乎其君而服君之党者止于此耳是亦异于女君者也案妾为君之父母祖父母亦当与女君同犹臣之从君服也其旁亲皆不服之彼不来服妾无庸遍服之且嫌并适也妾服不及其孙妾子之子无为父之妾母之服妾又何孙服之有乎
  庶妇
  正义敖氏继公曰庶妇为舅姑期舅姑乃再降之为小功者所以别于适妇也 郑氏康成曰夫将不受重者贾疏若小记注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舅姑皆为其妇小功亦兼此妇也案注所言是本系适妇而以庶妇服之者故疏云兼之
  君母之父母从母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母父之适妻也从母君母之姊妹
  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从服如字
  正义郑氏康成曰不敢不服者恩实轻也凡庶子为君母如适子 贾氏公彦曰不在者或出或死也君母在既为君母父母服其己母之父母或亦兼服之敖氏继公曰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者以其配父
  尊之也君母不在则不服者别于己之外亲也此庶子虽服其君母之父母姊妹彼于此子则无服盖庶子以君母之故不得不服其亲而彼之视己实非外孙与姊妹之子故略而不服
  馀论庾氏蔚之曰外氏无二统适母有三四不可悉服宜以始生所遇适母之党若已生悉不及宜服最后者之党也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敖氏继公曰此服固适妻之子为之若妾子则谓
  其母或不在或有他故不能自飬其子而庶母代飬之不命为母子者也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已加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云君子子者则父在也内则曰异为𡦗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贾疏诸母谓父之妾即此经庶母者也云可者传御之属也必求其寛裕慈惠温良恭敬愼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又曰国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非慈母也士之妻自养其子贾疏亦内则文 敖氏继公曰礼为庶母缌谓士及其子也其慈已者恩宜有加固小功矣此云君子子者明虽有贵者其服犹然也大夫之子公子之子于庶母亦当缌麻以从其父而降遂不服其于慈已者加在小功若又从父而降则宜在缌麻今乃不降而从其加服者嫌其与凡父在而为不慈已者之服同也正者降之加者伸之其意虽异而礼则各有所当也云君子子则父在也父在且伸此服则父没可知矣其为父后者则但服缌盖不可以过于因母也若为大夫则不服之以大夫于庶母本无服故也案士之妻固自养其子然或妻不能养而妾代养之或此妾所生而彼妾代养之皆为庶母慈已者则皆小功也注引内则证此慈母之为诸母耳诸母即庶母与此经一也但国君之世子众子皆不服之服之者唯公子之子及大夫之子以下耳若非庶母而以他人为之则仅可比缌麻章之乳母且自大夫之子以上皆不为之服矣昭十一年左传其僚无子使字敬叔此庶母慈己者也不为大夫则服之
  存疑郑氏康成曰父没则不服之矣云以慈己加则君子子亦以士礼为庶母缌也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
  案内则言子师慈母保母盖国君之子备此三者若公子之子大夫之子则三者不必备即备亦不必概为之服服慈己者而已以其恩勤为尤甚也司马筠谓内则慈保择他人为之非谓兄弟之母而诋康成为不辨三慈混为训释夫始生之子不必遂有兄弟固不必即有兄弟之母而父妾则皆可择为慈母也渠盖忽过内则诸母二字未之审耳
  馀论周氏舍曰贺彦先称慈母之子不服慈母之党妇又不从夫而服慈姑小功服无从故也庾蔚之云非徒子不从母而服其党孙又不从父而服其慈由斯而言慈祖母无服明矣
  案父命为母子则三年夫服三年则妻当从服但孙不从服已亦不服其党耳此庶母慈己者经原不正名之曰慈母也小功无从自不待言
  右小功五月
  案小功降服衰冠同十升正服衰冠同十一升义服衰冠同十二升丧服之升数尽于此无以受之故葬后不易衰冠但变麻即葛以终其月也即葛亦谓男子要妇人首也 又案小功之服经所未著可以互推者为适孙妇为从祖姊妹在室者为适妇不为舅后者见于小记为从父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昆弟之孙女孙在室者则于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之报见之女子子在室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昆弟从父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与男子同适人者则为其从父昆弟姊妹为其昆弟之为人后者皆报服也报其昆弟之妻昆弟之子妇则在室适人同也妇人为庶孙适孙妇夫之从父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夫之昆弟之孙女孙在室者与夫同为人后者为所后者之妻之父母见于斩衰章传为其姊妹亦同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女孙嫁于大夫者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父昆弟从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孙为大夫者为昆弟之子妇其夫为士者降一等报之大夫之妻公之昆弟之妻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孙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子妇其夫为士者犹之夫也妇人为姊妹之子男女同则从母之报服也敖氏谓妻亦服妾则士妻大夫之妻为从父姊妹若姊妹之女子子之为媵妾者犹亲服也妾中有相服者亦以其伦尊者不降其适则贾氏以为自大夫命妇而上为适孙妇与士之妻同也据为人后者为其昆弟大功则为昆弟之子女子子在室者当小功若所后者非同祖之世叔父则为其祖父母世叔父母从父昆弟皆小功与若然则其相报者亦同也






  钦定仪礼义疏巻二十四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钦定仪礼义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