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 宣宗昭敬大王实录
(丁亥)二十年大明万历十五年
二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庚寅,院启曰:“风俗薄恶,连有纲常之变。《吕氏鄕约》,请收廷议举行。”答曰:“不允。”

○冬至使进献方物,螺钿函内小合四个见偸,司宪府论启,使成寿益,书状官柳永询,拿鞫徒配于京畿。

1月3日

○壬辰,谏院连启:举行《吕氏鄕约》事,答曰,不允。

1月4日

○癸巳,谏院连启:举行吕氏鄕约事,答曰,不允。

○司宪府启曰:“丹阳郡守奇薿,人物泛滥,官库之物,公然输运,略无忌惮,请命罢职。迎曙察访郑愼,居官多有贪鄙之事,驿卒不堪其苦,请命罢职。”答曰:“依启。”

1月10日

○己亥,白虹贯日。政院启曰:“阴虹贯日之变,或月斯生,又当岁首,天之谴告丁宁。请尽修省之道。”答曰:“变岂虚生?必有伏忧阴祸,而人不知耳。政院在枢要之地,宜更加尽心辅予。”

1月19日

○戊申,大司谏李泼入京,肃拜后避嫌,启曰:“赵宪之疏,斥臣以乘驲枉道,见徐仁元于扶馀云。乘驲枉道,自有其罪,沿途馆夫供给之人,皆所明知。请就司败,以正臣罪。”答曰:“勿辞。”退待物论。

○司谏院启曰:“赵宪之疏,皆出捏造无形,请李泼出仕。”答曰:“依启。”

○大司谏李泼就职后,札子入启。答曰:“人言甚可畏也,但当自愼而已。勿辞。”

1月26日

○乙卯,司仆寺官员,以提调意启曰:“厩内无良马,请于赴京通事处,给价贸来。”传曰:“古者,大事必乘其产。盖以生其水土,知其人心也。晋惠之小驷,乃而变,与人而可以为鉴矣。《书》不云乎?:‘犬马非其土性,不畜。’前在数年,本司曾有此启,而所以不许之者,即古人不宝远物之遗意也。昔汉文却千里,符坚虏酋,尚能作诗而还之。下邦述职之贡,则悉以果下驽骀,百鞭动一步者,献进于旅庭,而反使滥贸上国汗血而来,无乃不可乎?今虽以木绵,给付舌官,舌官之往也,其必贸换禁物,是增一汎滥之奸习也。揆此揆彼,难以施行。第路马,乃人臣所不敢齿,其重如何。而顾于御闲,顿乏逸足,或有其由矣。人之知义理者盖寡,而唯利是趋者多矣,本司于各日捉封之马也,其给价也小。是以人之有良马者,或故作凶咎,万计图脱,或被捉而不得逸马,则相与蹙頞而吊,如是而能得其骏马乎?今若增倍其价,使其本主获得大利,则不三年而千里马至矣。本司更议定之。”

二月

2月21日

○庚辰,司仆寺,以马政虚踈,与兵曹同议,别出监牧官,使之专掌监牧,限三年观其孳息多少,而黜陟之。别为事目入启,姑于马匹多在处先试。勿论文武官及门荫择差,罢散人,则付无禄军职,不紧京职,则仍带赴任,仁川李诚男,南阳李梦祥,江华闵健,水原张彦年,洪州鲁克济,康翎丁潝,长鬐金景讷,东莱都元亮,巨济赵铭,晋州安熹,顺天李应时,兴阳赵思谦,海南赵英圭,罗州崔时望,灵光崔希说,端川李应虎,铁山康仪凤。

2月24日

○癸未,对马岛主,别遣船,护送漂流济州人物四名。传曰:“对马岛主,我国漂流人,厚待护送,其忠顺之诚,至为可嘉。考前例,各别论赏事,言于该曹。其漂流人,给马上送。”

2月25日

○甲申,知事卢稙卒。

2月26日

○乙酉,全罗监司驰启,贼倭十八艘,犯兴阳境,鹿岛权管李大源战没事入启。以右尹申砬为防御使,率军官三十员,即日出归。

2月27日

○丙戌,全罗右水使驰启,倭贼犯加里浦伏兵处,兵船四艘被掠。佥使李䟆左目中矢,退走事。

○上引见三公及备边司上兵曹堂上,议边事。以忠淸道亦与全罗道连境,监司李讱才短,命递之,代以权征。

2月28日

○丁亥,全罗右道防御使边协出归。

○以金命元为全罗道巡察使。

2月30日

○己丑,庆尚道防御使申恪出归。

三月

3月2日

○辛卯,庆尚道暗行御史李廷立入京。金山郡守金𫏶,丰基郡守金大鸣,不法文书现捉罢职。开宁县监朴懋,以贪污虐民罢职。传曰:“对敌应变,当知敌人用兵形势而应之。贼既胜于损竹岛,又掠于仙山岛,乘其锐气,直捣边城,其势甚易。而留连外洋,分泊诸岛,久不入寇,厥情叵测,参量以启,言于备边司。继援精兵,御敌诸具,皆已整齐与否,言于兵曹。”回启曰:“今玆倭变,非偶然犯境之比。多备战船,大举而来。高风孙所传沙乙火同之所为,已非虚矣。一番交锋,烧船杀将,直捣无难。而迟回旷日,不进不退,其情虽似叵测,而岂有深远难知之计乎?分泊设疑,使我聚兵一处,而窃发他境,一也,退伏远岛,待其本处继援,而一时并举也,出没远边,窥觇镇堡形势,而乘虚冲突,一也。臣等之虑,当敌之处,则防御不甚虚踈,而本道可虑者,加里浦、珍岛、济州三邑,及法圣、群山两仓。而本道方略,自有已定之规,必已措置矣。精兵,则时在堂上堂下武臣,及录名人及杂类、公私贱能射人,已为抄出分运,使之装束待令,弓矢铳筒亦有。储其中不足者铁甲铁丸,而方修造矣。”传曰:“知道。”

3月3日

○壬辰,传曰:“凡敌之众寡,不足问。唯用兵纪律及技勇,最当先知。左水使沈岩,既与贼战,而贼之用兵、形势、旗麾、金鼓等事,不为具陈,其迷可知。监、兵使岂无所闻,而亦不启之,殊为未稳。承旨无乃有所闻乎?可启之。”回启曰:“启本陪持人处,臣等留意问之,皆以不知答之。此外无所闻矣。”

○传曰:“贼虽乍退,是诱我也。切勿懈怠,益修战具,枕戈以待。烽燧瞭望等事,日新检敕。”

○谏院启曰:“东莱府使卢埈,赴任之后,沈酒不察,凡事委诸下辈军官等。至于客人,量船给料之际,作弊多端,使留馆之倭,多发愤言,不可一日在职。请命罢职。”答曰:“不允。”

3月6日

○乙未,黄海道救荒敬差官尹承勋书状:“海州牧使闵浚,不用意救荒,死尸暴露填壑,群犬聚食,至为矜惨事。”传曰:“拿推。”

3月7日

○丙申,前会宁府使李𪼠,以官谷偸窃,诏狱刑讯,几至百次。传曰:“此人罪犯赃污矣,然猛将也。古人有临刑而赦之,得立殊勋者。当此事变之时,俾于珍岛等处定配,立功自效何如?备边司议启。”回启:“上教允当。”命定配于珍岛。

○传曰:“湖南战亡人,赐祭可也。丧败之馀,人心痛惨。宜遣侍从之臣,谕以朝廷之意,吊死问生,其战亡之户,蠲除杂役。申敕守令,另加护恤。仍廉问丧败之由,杀掠之数,贼众形势,将士勇怯,悉以上闻,令备边司议启。”回启曰:“上教允当。”命遣典翰赵仁后。

○儒生赵光玹、李贵等草疏,极论其师李珥为时辈所诬,历诋朝绅累万言,而中寝不呈。珥之侄景震代呈入启,上招李贵于政院,问曰:“尔疏有曰:‘浮躁好进之徒,争起而附会之。其时出入义谦之门,晓夕相逐,奴颜婢膝之辈,迎降而钻入者,不为不多。’又曰:‘前日趋附义谦之徒,一时纳款于东人,倒戈以攻义谦云云。’指何人耶?事君无隐,古之道也。尔可悉数而对之。”贵以文字不能详悉,请面对,传曰:“仓卒不能书启,则姑退而书启。”李贵书启:“亡师李珥,平生赤心忧国。一忤时论,横谤百出,日新月盛,此人心日激,士论横溃者也。是以臣不计利害,徒以暴白珥之本心为志也。若使珥之心事,小有发明于圣世,则臣虽万被诛戮,亦所甘心。伏见圣批下问之教,此正臣子尽言不欺之秋也。臣疏所谓浮躁好进者,白惟让、卢稙、宋言愼、李好闵、卢稷。此辈若欲历达,则岂止于此数辈乎?前日缔结义谦,而失势之后,反攻义谦者,朴谨元、宋应漑、尹毅中也。此辈则不足道,又有相识义谦,非珥之比,如李山海者矣。时辈若以识义谦为珥之罪,则先攻此人可也。徒以不忤于时论,故不攻此人,而独罪李珥,此果事君勿欺之道乎?臣之有憾于山海者,珥之不与义谦,缔结同事,他人虽不知,山海则必知之,然而山海,以珥平生故旧之人,恝视珥之被诬,不曾一言发明其本心于上前。此必九原之有憾者也。山海赠义谦之诗曰:‘洛下春来重见札,山蹊夜黑惯相迎。’云云,此果不识义谦之人乎?此臣疏所谓晓夕相逐者也。所谓奴颜婢膝者,郑熙绩也。”

3月8日

○丁酉,白虹贯日。

○答赵光玹等疏曰:“具悉尔等之意。”

3月9日

○戊戌,左相郑惟吉,右相柳㙉,以日变辞免,答曰:“勿辞,更加尽心国事。”

3月10日

○己亥,备边司启曰:“左水使沈岩,当李大源等败没之际,观望不进,以致陷没,丧师辱国,右水使元壕,伏兵船五只枪杀,而不为追捕。请并拿鞫。”答曰:“依允。”

3月11日

○庚子,吏曹判书李山海启曰:“小臣,壬戌春入玉堂,沈义谦癸亥为玉堂,甲子春,又为书堂同番。自此同直于玉堂书堂者,非不久矣。而不曾追逐不参论议,故甚被踈忌。尝诋臣曰:‘李某非玉堂也,乃土堂也。’此则人所共闻也。然而义谦待人极厚,凡在同朝之士,无不欲相结。则心虽忌臣,而岂不欲外示殷勤乎?臣于丙子年丁忧时,义谦为开城留守,因人致慰,及为湖南方伯,求别诗于臣。且躬到臣家,臣或讳而不见,臣适仕罢暮还,义谦伺候于臣家后洞山路而迎之。厥后又乘昏来见。赴湖南后,平书又追索别诗,臣不敢坚拒,竟以一诗答之。其赠义谦之句,大概是直述也。被人丑诋,臣实自取,请赐罢斥。”答曰:“勿辞。”

○大司谏李泼避嫌极论:“前日与李珥书疏往复,论议始同而终异。今者李贵捃摭往复之书,上疏显被诋斥,请辞。”答曰:“俱陈情状,良用嘉焉。大抵人臣,不可有反复之态也。勿辞察职。”退待物论。

○司谏院启曰:“李泼请出仕。”答曰:“依启。”后泼呈病而免。

3月13日

○壬寅,以馆舍焚毁,方物偸失事,陈谢使裵三益发行,传曰:“书状官曰:‘贡马中路多死,只以皮张照物,事体未安。马妆三丁,油芚等物,一一受去而理马承文院诸员等,分用不为赍去,以致不耐雨雪而倒损。且因押马官辈,不解华语,不能催促马料,饥渴而死。’今则越江时,马妆等物,一一照点,且令解事通事,一同护去,可也。”

3月22日

○辛亥,府启曰:“司果李大海,以质正官过黄州,杖毙洪汝海,虽出于偶然,非关公家之事,不可照以公罪,而刑曹泛然以公罪入启,请堂上色郞厅推考,李大海改照。淸安县监尹唯深,不畏国法,率眷上京,请罢。”答曰:“依启。大海改照。”以杖一百,尽夺告身。

3月26日

○乙卯,儒生庭试。赐进士郑恊《春秋》,其馀十三人,赐纸笔墨。

3月27日

○丙辰,吏曹判书李山海,被李贵诋斥,呈病不出,至五度。传曰:“卿之心事,予知之。不须与书生辨,速为出仕。”

义禁府罪人,前水使沈岩拿囚。

3月28日

○丁巳,沈岩元情入启,传曰:“王府,事体至严。罪人推问之后,为郞官者,所当逐节亲问,搦笔起草。而乃使罪人,预书所对,袖草以供。至于传旨之外,枝辞蔓语,絷渎君听,骇愕莫甚。沈岩捧招色郞厅罢职。”

○传曰:“败军之将,自有其律。未闻军败而不即施法,可以为国者也。春秋之时,唯楚最强,其所以致此者,以其军败之将,必杀不赦。虽以子玉之人,有再败之嫌,知其必不得免,宁为之自决焉。若其历代稍有生气之时,则率用是道。今沈岩残怯之状,则不足更数。而遇敌战败,丧将士千人,而不获一倭之头,更无所问,亦无可为。宜械送本道,斩于辕门,徇示列镇。谢边氓厉将士,在此一举,议启事,言于备边司。”

○以尹卓然为刑曹判书,李诚中为副提学,李泼为大司成,洪宗禄为执义。

3月29日

○戊午,备边司启曰:“沈岩之罪,参以监司启本,诚如上教。若在军中,则枭示列镇得矣,但已命拿来,不为取服行刑,有妨政体。军有常律,迟速,自难逃死。要在得体,敢启。”答曰:“宜乎!南北凭陵矣。”

3月30日

○己未巳时,日晕,申时晕两珥。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申,吏曹判书李山海辞职札子入启。答曰:“予意已谕。卿勿为更辞,安心速为出仕可矣。”

○禁府启曰:“沈岩、元壕等传旨内辞缘,不为承服。请刑推得情。”上从之。

4月2日

○辛酉,府启曰:“凡官不得相换,其意有在。虽或相换,随其便当而处之可也。司饔直长李大秀,与提调朴应福相避,缮工奉事许潜,与直长徐諿相避。吏曹启禀相换之时,若以李大秀与徐諿相避,则礼宾直长李庆昙,司酝奉事李铁坚,自无迁动之弊。而乃敢不计政体之纷纭,苟且移易,显有徇私之迹。请吏曹堂上色郞厅推考。玄风县监金忠干,人物昏庸,不合临民之官,请命递差。”答曰:“依启。”

○时,江原监司郑士伟,以都事禹俊民不为受由,任意上京,启请命罢黜,上命先罢后推。俊民公𫍯,以妻病恳请,士伟给由,谕令速为往来。且临行饯别。故臣到回广州奉安驿,见罢黜书状云云。上以士伟所为,若如俊民公𫍯,则至为无状,令宪府行移问之。士伟所答含糊不分明。上命推士伟。

○司谏院请罢士伟,只命递之。

○院启:“各道都事,不得受由往来,既有承传。而江原监司郑士伟,于都事禹俊民上来,非徒不能禁止,至于临行饯别,而旋即状启罢黜,其处事顚倒甚矣。请命罢职。刑曹正郞李玮,人物昏劣,不辨曲直,不合狱讼之官。请命递差。”答曰:“依启。郑士伟递差。”

4月3日

○壬戌,府启曰:“沈岩别无可问之事,请依军律施行。备边司回护以启,请有司堂上推考。”答曰:“依启。”

○义禁府,以今日乃大祭日也,翌日行刑于堂古介。

○以柳希霖为江原道监司。

4月4日

○癸亥,传于政院曰:“李大源父母在乎?若有则年岁几何?子息成长几人,而其长者年岁几何,察启。”

○罪人沈岩,行刑于堂古介。

○府启曰:“顺天府使边玑,初不力战,终有退遁之状,与朴仁凤等小无差殊,请命拿鞫。”答曰:“当议处。”传曰:“申荣独托以兵船迟钝,不即进战,其不进外洋则明矣。岂诸将之船如飞,而荣之船独钝乎?其黠诈之情,灼若龟烛,安可免逗遛之罪乎?朴仁凤等,虽曰不为力战,尚有进船之状。荣也则观望于外洋,不发一矢而去,抑又何耶?岂可谓之与仁凤同乎?此亦用此衅鼓者也。然沈岩既施法惩一,所以砺百也。申荣拿鞫处之,亦当矣。”

○备忘记曰:

边玑中,贼矢非一,而力战之状,见于防御使之启本。慢骂水使之言,出于监司推阅,则此人稍异。若不分情罪,混施拿鞫未稳然。令备边司议启。

○备忘记曰:

前者,有司以大源死节,赠爵等事,为公事入启。予意以为,若死节,则赠爵举措,事体非轻,不可率尔为之。我国人心轻浮,虚伪之说无数,发说有若亲自见之者。故更为详察处之事,传教矣。此死节一款,则自当随后处之矣。但大源勇锐先登,死于国事,不可无异恩。可赐米二十石。大源之母,令有司月致酒肉,春秋给米,以终其身。

4月5日

○甲子,院启曰:“兴阳县监金铛,曾以宣传官,出使南道,复命书启之辞,踈漏顚错,多不以实。今不可超授本职,请命罢改。庆尚都事李涵,前为黄海都事时,非不知有禁令,而敢以私故,往来全州地本家。不可委以已往而不治,请命罢职。”答曰:“并依启。”

4月8日

○丁卯,院启曰:“伊川县监卢恺身病,趁不赴任,请罢。丹城县监李景嵚,病废坐衙,官事虚踈,请罢。”答曰:“卢恺依启。身病守令,自有处之之道,监司启处可也。”连启,上从之。

4月9日

○戊辰,吏曹判书李山海辞职札子入启,答曰:“今朝廷,孰非夙夜之贤,而惟幸有卿与兵判耳。予尝自詑得人,以为国家之不至于顚覆者,能用卿等数人故耳。安可以一书生之言,有所疑阻,轻挠于其言乎?原其人之志,不过痛厥师之被诬于时辈,叫阁陈诉,亦无害也。卿但体予委寄之意,尽心国事而已。若与彼相较,有所屑屑耿耿于怀,则卿非大度人矣。宜置之度外,付之一笑。勿辞。”

○领议政卢守愼身病,十四度呈辞,入启。传曰:“国家艰虞,卿宜为民生小留。”遣史官言之。

4月14日

○癸酉,上以李大源死于国事,当奖其节,问其父母在乎,其子年长乎?政院对以其偏母居于水原府,子年数岁矣。传曰:“国家于寻常老人,月致酒肉,其子死于王事,予当养其母。令该司,月致酒肉,春秋赐米太终其身。大源家,赐米二十石。”

○全罗道儒生梁山龙等上疏,论沈岩之罪,答曰:“沈岩之正厥罪,用示王法矣。南方不幸,小丑跳梁,哀我赤子,肝䐉涂地。征发之际,害及鸡豚,是不辟之致。何以谢吾民?徒切责己,尚谁咎哉?尔等抗疏,良用嘉焉。”

4月16日

○乙亥,领议政卢守愼身病,十五度呈辞,入启,传曰:“前后章凡十四上,非不知出于至诚。而强留不许,有若撕捱而不相通者,予亦自知其非所以待卿之道矣。顾念今日国事维持者,赖卿有乔岳之功耳。卿一举足,而国事败矣,既败,未审卿意安乎?其将曰,在家不知?到此地位,一身进退,亦难自专。寡昧不足辅,遐弃国事,祖宗谓何?请卿小留,以慰上下之望。”

4月17日

○丙子,特进官尹根寿,请于辽东押解官入归时,年少文臣偕送,学习汉语,令承文院议启,承文院以移咨都司,都司许之,则入送事,回启。

4月19日

○戊寅,司谏院启曰:“迎慰使尹又新,于马耳山唐官迎接之际,未及呈礼单于布政、参议,且诿以忙,遽废阙宴礼,请罢其职。义州牧使李准,亦不预措致,令临时窘迫,请罢。”答曰:“并依启。”

4月23日

○壬午,司宪府启曰:“近来为注书者,自便成习,供职未久,旋即病免,付军职,计朔而出,物情未便久矣。注书尹寿民,除职未久,呈病而递,请命罢职。”答曰:“人岂无疾病?不允。”连启,上从之。

4月28日

○丁亥,以旱灾切迫,亲传香,遣大臣、近臣,分祷于宗庙、社稷、名山大川。

五月

5月3日

○辛卯,镜城判官金敬老,以不遵主将号令,且遇境内零贼,逗留不捕。因兵使状启,拿鞫,元情入启,传曰:“敬老所犯,极为骇愕,兵使状启,亦为的实矣。但追贼,容有不及之理,且此人尽心官事。古有议能之法,可特赦放送,罢职。”

5月4日

○壬辰,黄海道救荒敬差官书状:“载宁赈济场流民十岁儿春山,随其母就食,其母病死,春山伏哭尸傍,随归葬处,还入赈场。其应受朝夕粥饭,不以入口,觅盛净器,拜跪以祭。或怜而给食物,必先祭而后食。诚孝可嘉事。”

5月6日

○甲午,以旱甚,闭崇礼门,开肃静门,迁市。

○传曰:“今日为始,避正殿,减膳撤乐。令该曹,掩骼埋胔,别岁抄书启。”

5月16日

○甲辰,领相卢守愼,二十度呈辞,命递差。

5月19日

○丁未,左相郑惟吉,右相柳㙉启曰:“卢守愼,身负镇物之望,进退之间,所系非轻。请依前传教,卧阁调治,允合众心。”答曰:“宜当依启。”

5月21日

○己酉,以旱灾,下教求言。

5月27日

○乙卯,故参赞李耔,有一子培,无后而死。培之妻韩氏取其族女为侍养,耔之神主将归于韩氏之族女。耔之女凤城守妻李氏,呈礼曹,请奉其父之祀。礼曹成公事入启,上以违法成公事,命推堂上、色郞厅,因传曰:“女子奉祀一家,因其情私,自为之则或可矣。有司岂可为公事?耔之祀,凤城守之妻奉之固不可,而培之妻族为侍养而奉之,尤为无理。凡继祀一家,自当依法处之。但此则既见于公事场,而呈状立后,顾无其人。为民父母,既知其宰臣之绝祀,不为之处置可乎?兴减继绝,王政之先。令有司,择其族侄中可合,直为李培之后,以奉李耔之祀,如何?”政院回启:“上教至当。令该曹为公事”如启。

六月

6月1日

○朔己未,以旱灾切迫,引见大臣、六卿、三司长官,延访时政。

○全罗左水使李荐,以搜讨事,约束诸将,而未及准到顺天府使成应吉及宝城、乐安、兴阳、光阳等官守令,皆决杖,宝城郡守李屹即死。监司以不计程途远近,过用刑杖,且其所用杖过大,人多殒命,启闻请罢。备边司,以李荐非临阵而擅杖堂上守令,且号令失宜,请推考。上以推考不当,令更为公事。

6月4日

○壬戌,司宪府启曰:“全罗监司韩准,当李大源败死之时,到顺天,闻贼势猖獗,驰还内地。老弱遮道攀号,而莫之恤,恇怯退缩,为南人所骂。请命罢职。”答曰:“递差。”

○延访时,大臣请释韩戭。且沈铨、郑惕及癸未年承旨等久废,请收叙。或请有才行人招叙六品,王子第宅,亦停功役事,书启禀旨,传曰:“六品超叙事,前亦曾为之,近来公道板荡,荒唐之事多矣。或反为人所讥笑,岂可更为然?判书在,必不欺予,判书在任之时,为之可也。判书指李山海也。凡厥灾异之作,寔由不穀之致,徒增惭惕,复何辞说?应灾之要,固以伸理为先。而若不揆度事理,唯以引进憸邪,为乘时悦人之助,而以警予之天,作为细人窃幸之资,则燮理阴阳,未必能得其道。而不为人必贻天怒矣。如胁制多士之奸,壅蔽指鹿之类,事已前现,岂容更恕?至于铨、惕二人,予虽不详其迹,而依俙闻诸人,铨是不过一盗跖,而惕乃一毒囊也。未审收叙何所用之?东国虽褊,岂待此辈?天之不雨,果在于此乎?是未可知也。第宅之修则止之。苞苴之人则叙之,汤之六责,一何舛也?予诚愚昧,不晓天道,差乎!古之人,则当天灾而举贤材,今之人则当大灾而举贪邪。”

6月6日

○甲子,有政。以尹斗寿为全罗监司,成应吉为全罗兵使。

6月26日

○甲申,弘文馆,以旱灾上札。答曰:“今年旱灾,振古所无,方切兢惕,见此至论,良用嘉焉。且请御筵,尤见忠谠。但如此三庚铄金之日,挥汗讲说,势所难能。”

○司谏院亦以时弊上札,上优答之。

○京畿监司驰启曰:“杨州囚人金世欣,其父汉民,多被凌辱,持杖欧打不小。纲常重狱,自本道寻常推鞫未安。自朝廷处置事。”启下刑曹。

6月29日

○丁亥,京畿监司,以领府事朴淳辞职上疏,监封上送,传于政院曰:“待暑退病间,乘驲上来事,回谕。”

秋七月

7月2日

○己丑,吉州牧使郑熙绩,闻母病,请受由往省。监司李洸不许,熙绩径自上来,监司状启,命推考。备边司以其罪当罢递差,出其代,上令备边司荐可合者,以荣川郡守李大震,升通政除之。

○庆尚监司驰启曰:“星州囚杀人强盗,越狱而逃。近来人心顽恶,如遇刚明守令,辄生谋陷之计,请朝廷处置。”传曰:“依法典施行。牧使柳梦鼎,判官成恪罢。”

7月3日

○庚寅,济州人漂到对马岛,岛主特遣人护送。上嘉其诚款,特优赐其使送人除职。而上官藤原调昌者,于礼曹宴享之日,呈小单,请难从之事,礼曹不许。调昌等发怒,于其发行之日,弃置赐物及除职官教而去。礼曹启其由,命议大臣,于后日岁遣船回还之时,修书于岛主,备谕其曲折。

7月4日

○辛卯,司谏院启曰:“吉州牧使李大振,无践历不合弹压,请命改正。”不允,后允之。

○平安监司柳埙病辞,命递之,令备边司,举可合之人。

7月6日

○癸巳,有政。以金睟为平安监司,尹先觉为同副承旨。

7月7日

○甲午,右相柳㙉,启请复正殿,再启,依允。领相卢守愼,左相郑惟吉,病未参。

○谏院以启辞失实,因避嫌而递。

7月8日

○乙未,宪府,以判决事崔岦误决一讼,论启先罢后推。岦自是己见,使所厚人持大典,往持平宋谆家,面指其误见法文之失。岦之缄辞,亦多指斥之言,大司宪郑彦智以下,并避嫌退待,谏院请出仕。

7月12日

○己亥,司宪府启曰:“崔岦循私误决,文过饰非,胁侮讥斥,轻蔑台官,无所不至。请命罢职不叙。恩阳守谅,承崔岦念恚之嗾,持国典,诘责台官,请命罢职。”上答曰:“崔岦事,诚为可骇。然此不过出于妄量,惟知己见可辨,罔念事体不可,初不足与较而深责之。若因此加罪,则将使后人无以自尽,恐非恰当。恩阳守是私室之事,不允。”后,皆允之。

7月15日

○壬寅,吏曹判书李山海,身病五度呈辞,命加给由。又上札辞职,上答曰:“卿在告累日,意以为暑月失摄,必将调理,不日出仕,辞避之章,胡为乎又来也?卿之衷曲,知之久矣。予之心事,言之悉矣。如果可递也,在乎一命令之间,何故强拂,必使卿踧踖无所容?呜呼!予岂得已哉?自卿受命冢宰,一洗陋习,用舍进退,必愼必公,人莫敢于以私。况其偏党反侧者,岂能摇九尾哉?求之前代,盖不多见。偏邦末世,有卿如此,予所以深信而深服之,一朝卿去,若将不能为国者。夫君臣之间,其义至严,古人惟其所在致死。苟利国家,人言云滃,众谤鼎沸,有不可恤。今卿曲避权要,敛迹退逊,不顾国家,惟身焉是谋,是可谓不失大义者乎?予以卿为社稷之臣者左矣。铨衡之长,是何等任?如非其人,一日尚不可冒据,况至于数都目乎?苟得其人,十年亦不可迁,况于三四年乎?冢宰非过客,铨曹非逆旅,岂宜转环代拜,如分番递代之为乎?傥予不忍于卿之不安,而改求他人,后日如许丑政,将何以忍见?小不忍者,是诚忍于大者也。辞避二字,请勿更言。若其疾病,人所难免,宜加调理,出仕之日,跛足而望之。”

7月17日

○甲辰,平安监司柳埙驰启曰:“夏等殿最时,阳德县监黄允俭下,孟山县监李智元中。而启本时,李智元居下,黄允俭居上,惶恐待罪。”传曰:“勿待罪。”

○有政。以任国老为大司谏,李养中为司谏,申湜为献纳,李大海为正言,朴而章为检阅,尹承勋为正言。

7月18日

○乙巳,大司谏任国老,肃拜后启曰:“臣曾忝本职,方患贱疾受由在家。同僚坐司,以西果等趁不荐新,请罢奉常寺色官员,来启草通,示于臣以为:‘同僚商确之言,必无未尽。’泛然以谨悉答送。其时正言黄暹,以进排与荐新,不能分别措语,见递。臣初虽不参于论议之际,既见其启草,则安敢更冒重地,有若无失者然哉?请亟命斥递臣职。”答曰:“勿辞。”

○全罗监司驰启曰:“臣在道闻,左水使李荐处事顚倒,群下离心,脱有缓急,必有倒戈之势。边事至此,日夜悯虑矣。且顺天在营门至近,守令数递,不可不择。以堂上有才略人,各别择差,斯速赴任事。”启下备边司。

○司谏院启曰:“平安道今夏等褒贬,以阳德县监黄允俭下等,孟山县监李智元中,磨链等第,而及其启本书填时,以下为中,以中为下。殿最重事,慢不照管,有此顚错之事,请监司柳埙、都事沈通河,并命罢职。吉州牧使李大震,素乏人望,且无践历,骤陞秩,已为失政。而况本州北边初程,苟非才兼文武,难以堪任。请勿留难,亟命递改。”

○司宪府启:“柳埙、沈通河事,请并命罢职。”答两司曰:“沈通河事,依启。监司已为推考,罢职不可为也。李大震事,不允。”

7月19日

○丙午,司宪府连启柳埙罢职事。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递改,柳埙罢职事。答曰:“并不允。”

7月20日

○丁未,柳埙身死,公事入启,传曰:“柳埙夫妻,俱没于平壤,极为惨恻。丧柩上来时,各别护送事,谕于京畿、黄海、平安监司、开城留守。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递改事,答曰,不允。

7月21日

○戊申,传曰:“卒护军柳埙,中米太并十五石,六张付油芚三浮,纸八十卷,别致赙。”

○备边司启曰:“宽则得众,师克在。左水使李荐处事顚倒,群下离心,脱有缓急,势将倒戈,不可一日在职。斯速递改,何如?”传曰:“李荐某事,何以为之云耶?何可此时改差乎?设使改差,谁可代者?更议以启。”

○司谏院连启,李大震吉州牧使改差事,答曰:“儒而善射,可合边地,不允。”

7月22日

○己酉,行护军李拭卒,传曰:“勿为朝讲,别致赙。”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改差事,答曰,不可递。

7月23日

○庚戌,备边司启曰:“李荐处事,第未知某某为顚侧,监司在本道,岂偶然见闻,而状启至此哉?水使可当人,并为书启。”

○备忘记曰:

贼变朝暮可虞,而李荐骁勇善战,虽或有过中之举,当此偸靡姑息,士卒不知有将帅之时,未宜深究。惟当协力驱使,甚则戒之,一以摧陷敌锋,建立勋业为意。而不此之思,才到任,则率尔启请,致令临阵易将,安知不得不动于人言也?监司所为,未知其可。况新授者未必胜于旧乎?然其势似难,仍可递差也。顺天递易,日不暇给,人无固志。李亿麒,今不可递矣,李由义似当,而观其为人,真壮士。但闻诸人,决非节制之才,今以此人付之阃寄,必致舆尸之凶,不可授也。无已则以李寿麒似可为,而寿麟之代,未知以何人为助防。此意回启。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改递事,答曰,不允。

7月24日

○辛亥,全罗道左水使李荐,以搜讨事,聚会诸将下海。而有未及日期者,顺天府使成应、吉宝城郡守李屹、乐安郡守金大器、兴阳县监金毅一等,决杖有差。屹则死于杖下。监司韩准启其由,以荐当初约束既不明,且非临敌,而擅杖堂上官,且滥用大杖,请治罪示威。上以大将推考为不可,故不为推考,而人言籍籍,屹之杖死,亦因于私嫌,归咎于荐。韩准代新监司尹斗寿,到界,即捉致荐之虞候李福允,军官金大颐,以荐前日用刑过当之失,决罚还送。且状启荐号令顚倒,人心离叛,脱有事变,将有倒戈之势,请朝廷处置。备边司启递荐,以朴宣为左水使,荐亦以斗寿,追咎已往之事,擅杖虞候军官,有若私仇,指斥其失而为辞状。

○有朝讲。

○忠淸监司书状:“林川郡守尹克新病重,罢黜事。”传曰:“李由义差助防将,不多日内下送。”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改递事,答曰,不允。

7月25日

○壬子,有政。以李俊民为左参赞,李阳元知经筵,朴宣为全罗左水使。

○全罗监司驰启曰:“春初元旱,耕种失时,禾穗不实。晩稻田谷,处处蝗虫,所见惨恻,一顷收拾,几至斗馀。不可胜数,无处不然。其中务安尤甚,民生至为可虑事。”启下户曹。

○司谏院连启,吉州牧使李大震改递事,答曰,不允。

7月27日

○甲寅,传曰:“庆尚监司个满,堂上官可合人,令备边司荐之。”备边司荐白惟让、权克智、尹先觉,以权克智为庆尚监司。

7月29日

○丙辰,罗州居英陵参奉郑介淸上疏,极论人君为出治之本,而治心当以敬为本。上答曰:“累陈为治之道,良用嘉焉。予当留念焉。”

○有政。以李讱为大司谏。

7月30日

○丁巳,司谏院启曰:“前水使李荐猥将自己之事,偃然状启,凌侮监司。骄元之罪,不可不治,请命罢职。全罗监司尹斗寿捉致虞候,无端决罚。虞候非守令之比,而以主将得失,句致决罚,有若色吏,请推考。”上从之。

八月

8月1日

○朔戊午,全罗监司尹斗寿,以李荐状启,多有指斥,势不可苟存,以辱名器,辞职书状入启。传曰:“勿辞。”

○传曰:“人之处事,未必一一中节。监司、兵、水使受委一方,其举措虽或有失,如非大段,则朝廷不须参于其间,而随事辄责之也。尹斗寿因决杖水营虞候推考矣。监司兼兵马水军节度,通训以下,皆所自断。虞候纵曰非军官之比,而是不过帐下偏裨耳,拿致挞之,有何不可?监司号令,能行于一道,而不可行于虞候乎?当此纪纲凌替之时,深恐贻后弊而莫之振也。欲闻政院之意。”回启曰:“虞候,虽非守令之比,而亦是节制中人,有罪决罚,固无不可。若以其主将所失罪之则未稳,台谏请论,不无其意。但以此被推,则道主权轻,恐有后弊,诚如上教。”传曰:“监司勿推事,谕于谏院。”

○传曰:“莫严者将令。防御使指挥水使,则防御使,乃水使之将。为水使者,所当俛首听命,不可违慢自恣。见尹斗寿书状则:‘防御使以李屹不能及期之由,成关字付之,屹当受杖之日,呈此关字,则荐也不为取见云云。’信如斯言,是荐不有其将,所犯非轻,此而不治,纪纲颓矣。为防御使者,所当具由启闻,请治其罪,而寂无一言。朝廷亦徒怀痛憎于屹之死应吉之受杖,而大将之见侮于其下,则莫念焉。防御使成关曲折虚实,详察以启。”备边司启,请行移,问其曲折于防御使申砬。

8月3日

○庚申,有政。以郑士伟为都承旨,李养中为同副承旨,黄廷彧特拜户曹判书。

8月5日

○壬戌,工曹参判南应云卒。

8月7日

○甲子,佥知韩脩,请以其弟之长子为后,上疏,下该司。回启:“疏内情理切迫,亦有先贤定论,又多我国前例。请上裁施行。”传曰:“礼义由贤者出。韩脩以稍有名字之人,非不知国有定法,长子不可为人后。前虽有人,此不过一时谬例。为脩者,所当革改其谬,自其身始为诸人倡,而必欲援以为例,直遂己意,累烦而不已。求之其情,纵或切迫,参之礼法,至为无谓。今若曲循其请,则他日之欲以长子立后者,必举韩脩而借口,国典永废,而私情是肆矣。所诉不为举行,以杜后弊。”

○中庙朝桂城君无子,以桂林君琉为后,乙巳琉被诬死,绝属籍。时桂城夫妻已死久矣。明庙以桂城乃王子君,不可绝祀,命以云城君寿铁奉其祀,寿铁卒,其子海丰君耆承重。今上朝,琉伸雪复职,朝议疑桂城之祀,何人主之?上下问曰:“琉之原职何阶,而封君缘何故也?”有司对以:“琉原职正,而以桂城继后子,承袭封君矣。上以为既复琉职为君,则奉祀不须议为也。”于时琉之嫡子延阳正妻成氏奉祀。厥后寿铁之妻张氏上言:

久奉桂城之祀,一朝罢继未安。请仍为桂城之子,与琉为兄弟。

上令广收廷议。或以:“寿铁以先王之命,久为桂城之子,今为罢继未安。等是继后子也,两存无妨。”或以为:“凡继后者,以无子也。琉既属绝,桂城奉祀无人。故先王使寿铁主之。今者琉既复官,为桂城之子,而寿铁仍存不亦赘乎?寿铁则归宗可也。”上令寿铁归宗,罢桂城之继。海丰君耆又上疏,援引古今,请仍为桂城之子。礼曹回启:“以先王朝已定父子,仍旧两存,与琉论以兄弟宜当。请上裁。”传曰:“桂城失子而得子,桂林无父而有父,事已归正。双立两继后,未见其可也。本曹处之。”

8月9日

○丙寅,御夕讲。直提学赵仁后,以宣谕御史,久在湖南,复命后,是日入侍。上问诸将败军节次。仁后对以:“边玑、成天祉等退走之罪,与朴仁凤、李弘明等无异,而独为末减,人心不服云。”备忘记曰:

败军诸将,初因状启之辞,分轻重论罪矣。到今所闻,大异前日。纪律要在必严,一毫何可挠?刑政贵得其正,十改犹不嫌。边玑、成天祉等并拿鞫,依律施行,如何?

政院回启:“当初边玑以身中贼矢,成天祉以夺取倭船要金之故,或蒙徒罪,或只罢职矣。今见赵仁后启辞,则玑以中卫将,先自退兵,所中之矢,不过偶中,天祉所得要金,乃贼倭弃去后得之,别无临敌力战,而其被罪与朴仁凤有异,仁凤边远充军。罪同罚异。上教允当。然问于备边司,处之。”传曰:“依启。”

○备边司启曰:“王狱定罪之人,若因所闻而更为拿问,恐伤事体也。”传曰:“边玑等事,然则不为更鞫乎?”回启曰:“臣等过虑恐伤事体,不为启请更鞫矣。”传曰:“知道。”

8月10日

○丁卯,谢恩使裵三益驰启曰:“以前日使臣遗失方物,失火馆宇,别遣陈谢也。礼部题请:‘朝鲜国王具奏请陈谢,忠愼可嘉。写敕奖论赏。’大红纾丝蟒衣彩段四表里。臣等赍举以去。且《会典》已毕修,总裁官以下论赏有差。臣誊书正稿以来,且呈文礼部,请先刊完持去,则批云:‘案候书成,刊布之日,题请施行。’云云。”备忘记曰:

天朝以我国谢罪,谓之尽礼,极其褒辞。降敕奖谕,赐赍稠叠,皇恩罔极,实深惭惧。书之简册,足以辉映,诸国闻之,必以为荣。自念湔薄,何以得此?今日之事,实由朝廷诸贤,尽忠周旋,有以致之,尤有感于斯也。至于《会典》已准,颁降有日,此则国命再造,将有辞于祖宗矣。此意政院知悉。

回启曰:“《会典》印颁有期,我祖宗二百年抱冤蒙耻之事,一朝湔雪。此实宗社无前之庆。且降敕赐服,恩数稠叠,无非圣上继志之孝,事大之诚,有以致之。而谦虚不居,归美朝廷,臣等不胜感激之至。伏愿圣上,恪谨匪懈,益笃畏天之诚,以延宗社无疆之休。”传曰:“知道。”

8月11日

○戊辰,文臣庭试。柳根居首,加资。

○司宪府启曰:“关西凶荒,请除质正官。都承旨郑士伟,名论未冾,请递。”答曰:“一员之行,其弊至微,三人参同,意有所在。近来使臣不称,贻国家羞,至或有难测之事。若只二人行,万一事出意外,或遘病患,必有难处不可言之事。自今以后,永勿为不遣质正之言为可。郑士伟未为不合,不允。”

8月12日

○己巳,司谏院启曰:“边玑、成天祉,请拿鞫依律定罪。上护军申恪,前为永兴府使时,新昌县监赵希孟,欲为其妾子纳粟许通,亲到本府,恪曲从其请,盗出官谷,以充所纳之数。请并拿鞫,还收依牒。”答曰:“我国人心至轻,浮言千万。初因启本,参量末减,又因人言,更鞫加罪,诚有损于事体。然事体之损,孰与刑政之失,纪律之坏为重?今宜下书方伯,使之详加廉问,博采公议,从实驰启。其言果与御史相符,则更鞫定罪,事体亦得矣。申恪等事,依启。”

8月17日

○甲戌,上行圣节望阙礼。

○京畿监司驰启曰:“永平地来在领府事朴淳,得病弥留事”,入启。传曰:“遣内医,持相当药,给马下送。”

○礼曹启目:

海丰君耆上疏,请仍为桂城继后公事,依圣旨,勿为举行。

传曰:“问于大臣。”领相卢守愼议:“海丰君耆,既已归宗,而强欲仍为桂城之后,不知两继何义也?至引作继后生己子之例,尤不近似,屡为烦渎,不谓滥且鄙矣。”左相郑惟吉、右相柳㙉,含糊两可。而以既罢难复为重。令依议得施行。

8月18日

○乙亥,司谏院启曰:“海丰君耆,既已归宗,则所重在此,而敢生饕货之计,请命罢职。”答曰:“情之所发,理宜恕焉。但礼曹于其回启也,极逞无据之见,傍引曲说,牵合附会,尽其回护之状,不有已定之命,若将改施者然。有司之臣,何敢乃尔?如以陈疏为非义,公论苟发,抨弹宜先及于有司,而独得以幸免焉。是未可知也。”

8月26日

○癸未,贼胡百馀骑,入云龙近处,掠人畜而去。万户朴昱等追击,遇伏军败,战士多死。备边司请拿鞫朴昱,上以责在主将,南道虞候许得运,以助防在惠山而不能节制,致令败衄,并命拿鞫。

○全罗水使李荐,防御使关字,不为开见,使节制号令,归于虚地,拿鞫照以杖八十,夺告身三等。

○司谏院启曰:“副司直韩脩,欲以弟之长子为后,海丰君耆欲存已罢之继,冒呈上疏。而礼曹回启时,曲循私情,牵合无据之见,毁礼蔑法。请堂上递差,色郞厅罢职。”答曰:“不允。”

8月27日

○甲申,司谏院启曰:“广州牧使金亿龄沈酒不治,洪州牧使辛应基,劫夺士大夫之妾,请命罢职。”依启。

九月

9月4日

○庚寅,司谏院启曰:“司宰参奉郑思愼,名为文官,而尸居不察,请罢。户曹正郞宋圻,乱其门长所畜之妾,请罢职不叙。公川提督官赵宪,擅弃任所,而监司权征只请递差。请赵宪罢职,征推考。”上从之。

○司宪府启曰:“吉州牧使申点除授后,生巧免之计,图娶北兵使李镒孽姝为妾,公然率去。请命先罢后推。”答曰:“申点无人臣之义,拿鞫。”

9月7日

○癸巳,庆尚左水使启本:“日本国佥知橘康年言内:‘日本之国,迷愚不能昭察,改立新王,近欲通仕’云云。”

○户曹参判韩准,前为全罗监司时,光州贼僧靑云作贼其主之家,刃伤其主簿妻,而自乞捕告同倘自效,如徐林之例。因从其指示,而多获大傥,难于治罪,给付其主,任其所为。后监司尹斗寿启其事,上以韩准公事,极为无理,下教政院,两司劾罢韩准及光州牧使金行。

○前靑阳君沈义谦卒。

9月9日

○乙未,司谏院启曰:“外方科举,以都事、评事为试官,其意有在。而北评事宋象贤,临时以私故上来,致令以守令试取,请命罢职。兵使李镒曲循私请给由,请推考。自今评事依都事例,勿许受由往来。”答曰:“依启。”

9月13日

○己亥,以方物见偸,玉河馆焚烧事,差陈谢使裵三益赴京,皇帝以本国至诚事大,降敕褒谕,且赐蟒龙衣。上出迎于慕华馆,以权停礼受贺,赐裵三益内厩马一匹,承文院都提调、副提调及制奏本人,并赐马匹。

○礼曹请依前例,别举取人。上从之。

9月18日

○甲辰,有政。京畿监司个满,传于政院曰:“承旨某某有老亲乎?”回启曰:“都承旨金应南,左承旨金瓒,右承旨姜緖,左副承旨尹先觉有母,同副承旨黄暹有父矣。”传于政厅曰:“金瓒特加,拜监司。”

9月20日

○丙午,司谏院启曰:“义禁府都事朴明遇,罪人拿来时,迟滞四日,请罢职。防御使申砬受命在军,所当特己必严,而便在骄心,娶本道良家女为妾,信宿村舍。请命罢职。”答曰:“依启。”

○司宪府启曰:“安州牧使尹又新,除授过限后,始出谢恩,显有厌避之状。请命罢职。京畿监司金瓒陞堂上六七朔,骤跻二品,请命改正。”答曰:“尹又新依启。金瓒可用,不允。”司谏院亦启之,不允。

9月24日

○庚戌,南兵使驰启曰:“贼胡千馀骑,围惠山镇,佥使李遐等,拒战退兵事。”

冬十月

10月4日

○己未,兵曹判书郑彦信启:“鹿屯岛起耕一事,专发于臣。而今闻贼胡来,犯人畜抢掠,皆由臣谬见而致。请先治臣身,以谢朝野。”传曰:“鹿屯岛迎近虏境,虏来侵轶,乃常事也,初非不虑有此也。本岛,自祖宗朝为我农场,卿目睹军饷艰虞之状,请令民得入田,此岂失乎?诸使蹉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其何伤于卿尽心国事之忠乎?予何敢致尤于卿,以资不为国事,观者之窃笑乎?愼勿以此自沮,更加知无不为。”

10月5日

○庚申,咸镜监司驰启曰:“镜城判官黄璨,托称为病,坐衙甚稀,罢黜事。”入启,传曰:“依启,厌惮辞缘,推考。”

○传曰:“予有感冒证,御医入诊。”

○司宪府启曰:“昆阳郡守李悫,人物贪婪,利人财物,非理专呑,请罢职。”答曰:“依启。”

10月7日

○壬戌,司宪府启曰:“副护军兪沃,前为北道边将时,贪婪无状,今不可为助防将。请改差。”答曰:“徐当发落。问于备边司。”曰:“递之,以李荐给职牒叙用,送之。”

10月9日

○甲子,司谏院启:“黄海监司郑崑寿中风,手足不仁,专废坐衙,请命递差。”答曰:“依启。”

○义州牧使驰启曰:“长奠堡备御牌文内,云头里堡军民三十馀人,潜隐过江,偸盗官木推寻云云。此乃昌城属堡,而不禁军民过江潜偸,以致愤怒,贻辱不小事。”备忘记曰:

观此书状,我国人民,潜入上国地方,偸窃官木,上国以尤甚㺚子为言,不胜痛愤。急遣敬差官,推得罪人,枭示境上。或令监司亲到为之,令该曹速议于大臣处置。

10月10日

○乙丑,谢恩使兪泓、书状官尹暹等发行。上欲亲传拜表,承政院启:“以上体感冒,时未快差,请权礼行之。”答曰:“谢恩拜表之行,予虽扶泄,当亲行矣。”药房提调启:“以发汗未久,凑里空虚,早晨举动未安。请勿亲传。”答曰:“依启。”

○北兵使驰启曰:“贼胡围鹿屯岛木栅时,庆兴府使李庆禄,造山万户李舜臣,失误军机,战士被杀十名,被虏一百六名马十五匹。贻辱国家,李庆禄等囚禁事。”

10月11日

○丙寅,司宪府启曰:“自上,下封书于承文院,使谕使臣,而蒙不回启,请掌务官罢职。交河县监申勋,昏不察职,请罢职。”答曰:“依启。”

10月13日

○戊辰,黄海监司书状,海州牧使郑惟精,病重罢黜事。

○传曰:“医官入诊,进二陈汤。”

10月14日

○己巳,司宪府启曰:“永平县令沈嶐,以外官代呈上言,请罢职。”答曰:“依启。”

10月16日

○辛未,备边司公事,李庆禄、李舜臣等拿来事,入启。传曰:“与战败者有异。令兵使决杖,白衣从军,自效可也。”

10月18日

○癸酉,传曰:“医官入诊,议进加入杏仁五味子汤。”

10月19日

○甲戌,以前兵使李墀,创胜字铳筒,有关于却敌,因其子上言,赠墀兵曹判书,官其子。

10月20日

○乙亥,上以日本国,废放其国王,而立新君,乃篡弑之国,不可接待其来使。当以大义开谕入送。从二品以上,秘密议其可否。皆以化外之国,不可责以礼义。使臣出来,则依例接待为当。新王遣使,已到对马岛事,岛主先通书契。

10月22日

○丁丑,传曰:“接伴邻使,其任极重。况日本人能诗,酬唱之际,如或未尽,必传笑于其国,所关非轻。宣慰使勿论职秩高下,极一代文章之士,差遣可也。吏曹正郞柳根,除宣慰使。”

10月24日

○己卯,政院启曰:“舍人出入本院时,不为行礼,故捉致其所率下人教之。而今闻移关本院承发及使令三名云。本院体貌,自臣等而亏损,至为惶恐。”传曰:“舍人以郞官,当俛首行礼。而咫尺之地,不为行礼,舍人推考。”又传曰:“舍人已令推考矣。但其移关,自其意为之乎?告于政丞而为之乎?”政院启曰:“告于政丞而移关云矣。”传曰:“渠则失体矣,大臣与知之事也,政院下吏捉囚事勿为举论,只举不为行礼之罪,推考。”

○司谏院启曰:“户曹佐郞金信元,以防御使从事官,往湖南,不能检敕一行之人,恣行淫戏,取侮列邑,请罢。”答曰:“将士累日海戌,其势不得不弛于女色。若使长心斋,岂人情哉?信元,以从事官,将士所为,岂能尽知?大抵,南人素骄且慢,凌蔑体统,或至于胥动浮言,以倾陷之。此朝廷所当痛绳处也。金信元,不可罢职。”

10月25日

○庚辰,左右相启曰:“政院,以舍人失礼事,督促下吏之际,乱加欧打。虽曰失礼,自有从容处之之道。况本府郞厅启辞之际,直请承传色启达,乃是古也。凡公事进呈时,亦与凡官差异,非今日舍人所自创也。政院下人不计体貌,侵辱至此,古所未闻,臣等商议移关矣。今见政院启辞,臣等俱以匪人,枉据相职,见轻于人,请赐递免,以尊朝廷体貌。”答曰:“然则政院下人,不得无罪。不可以至于来辞,宜勿辞。”赐酒。

○司宪府启曰:“政院徒知本院之重,处事顚错,亏损体貌,请同参承旨并命递差。”答曰:“予意,此事胥失之也。然不过一小吏之事耳,今致如此,足以资一哂。如其决小吏之争,曷若定夷虏之争?如其治小吏之罪,而竞重于体貌,何如讨逆虏之罪,而纪勋于锺鼎乎?边氓则靡烂于贼锋,而未闻思所以平定之,惟急急焉争一体貌,无乃迷其大小先后耶?承旨等推考。”

○司谏院启曰:“政院,陵驾政府,无所不至,其不识事体甚矣。请次知承旨罢职,同参承旨递差。”答府同。

10月26日

○辛巳,有政。以任国老为都承旨。

10月27日

○壬午,户曹判书黄廷彧启曰:“臣先世蒙恩加赠显爵。而神木随臣兄在坡州任所。臣欲差迤西陵献官,仍公往来,以举焚黄之仪。而臣方忝本职,六卿差陵献官,无前例,该曹不为从。愿乞圣慈,特命差送,俾遂情私。”答曰:“依启。”

○司宪府连启,承旨递差事,答曰:“承旨非因私愤自己之事。然如是论之,而予若不允,则必曰:‘右近臣而轻大臣。’当并递之。但舍人不行礼,则为门下省者,所当遵前传教,直据请推,而敢为回护迁就之态,驱迫不干下人,惹起事端,可谓沧浪之自取,无病灸者也。”

○有政。传于政院曰:“承旨望,皆老病之人,不能堪任。以原州牧使李辂,坡州牧使黄廷式拟差。

10月28日

○癸未,司宪府启曰:“户曹正郞金昉,昏昧不察,请递。救荒方急,版籍司正、佐郞,依军簿时兵曹郞厅例,限事毕勿为迁动。”

10月29日

○甲申,司宪府启曰:“右副承旨黄廷式,人物凡庸,名论素轻,请递。南阳府使柳梦龙,沈酒不治,请罢职。”

○司谏院启曰:“黄廷式请递。坡州牧使卢埈,前为东莱府使时,恣行粗鄙之事,请罢。”答曰:“黄廷式未为不合,不允。馀依启。”

10月30日

○乙酉,司宪府启曰:“户曹判书黄廷彧,以其情私,请差祭官,烦亵天听,请推考。”答曰:“君臣父子间,为其至情来启,此乃好意,何妨焉?不允。”

○司谏院连启黄廷式递差事。上从之。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丙戌,有政。以朴应福为左承旨。

11月6日

○辛卯,司谏院启曰:“顷日二品以上宾厅会议时,自上秘密传教,大臣亦皆手书。而礼曹判书郑琢,使下人书呈,请命罢职。”答曰:“推考。”

○传曰:“仙山岛伏兵将李䟆酣歌醉酒,不以防备为心,为贼所掩,中箭先遁,使数百生灵,歼于一剑之下,凡有血气,莫不痛愤。而禁府不为穷刑取服,托称病重,擅停加刑,堂上递差,色郞厅罢职。”

○传于右承旨李辂曰:“本道穑事及民间可启之事,书启。”仍传曰:“弘文正字李尚弘,顷以觐亲,黄海道往还,亦以此意传教。”

○李辂启曰:“岭西稍稔,岭东凶荒。各官所纳济用监人参,虽品好,而下人等刁蹬作弊,十馀斤之价,细木百馀匹。民生由此流亡矣。”传曰:“今见启辞,鼠辈奸术,极为痛甚。本监下人,令有司囚禁,其类穷推定罪。本监官员,亦推考。防纳之人,为国大橐,令法司严治痛禁。”

11月7日

○壬辰,宣传官金景讷上疏,请北征,上慰答之,仍传曰:“此人欲致死于国事,前后惓惓之诚,未易多得。予欲特迁六品,以劝他人。问于备边司。”备边司启以不可,仍其上疏陞职。传曰:“知道。”

11月11日

○丙申,大殿诞日,以权停礼行贺礼。

○司宪府启曰:“户曹判书黄廷彧,处事疏缓,请递。承政院书吏等,以宣饭受食事上言,而政院不下该司,直为启辞,以捧承传,及该曹防启,阻搪不入。请次知承旨罢职,同参承旨推考。户曹以打算田税,请出假郞厅,无益有害,请勿举行。”答曰:“近观地部公事,多有施措,颇勤察任,忽被驳论,未辨其意,其愼之。假郞厅,与大臣议之,徐观有效与否不忙。承旨并推考,阻搪承旨可罢。”

11月13日

○戊戌,北兵使驰启曰:“会宁监考韩河斗,贼胡泥汤介依接,贼胡所往,必与之偕,从逆之状,已为昭著。今者刷还,推鞫何如?”事下备边司。

○司谏院启曰:“宜宁县监金益庆,争讼妻家财物,多行悖理之事。且以罪见废,托老母,冒滥祈恩,请罢。”答曰:“依启。”

11月15日

○庚子,北兵使驰启曰:“庆兴府贼胡部落禁荡,斩首三十三级上送事。”

11月19日

○甲辰,司谏院启曰:“兵曹,以方在夺告身之人,拟望于文臣宣传官,请堂上推考,色郞厅罢职。”

11月20日

○乙巳,司谏院启曰:“今日都堂合坐,三公已到,而左参赞李俊民,临时称病,右参赞金命元,强为入直,以无西壁,不坐罢去。请并推考。”上从之。

○司宪府,则启以罢职。上不允。

11月21日

○丙午,备边司,因北兵使状启,刷还人物胡人,别运上京,酬赏公事,入启。

○备忘记曰:

鹿屯岛被虏军民,凡百六十馀人。哀我赤子,身出礼义之邦,而作蛮夷之隶,其为痛惋,有不可言。古之贤君,亡卒遗骸,尚且散帛而收,则今欲借乞于藩丑,给债而还之,二名以上刷还者上京,亟褒重赏,未为不可矣。第以黠虏变诈百出,其在平时,自为虏去,自为刷还,阳若纳款,阴受重赏。以我国边氓,作一生奇货,赏之愈厚,掠之愈数。是犹鼓澜而拯溺,益薪而救火。盖其悔慢之意,根于狼子之心,其所刷还,岂肯诚顺效忠而然哉?今若创开新例,加设别运,则无厌之辈,外顺内逆,朝掠暮还。见坠术中,坐受欺侮,如之何其可也?若只以鹿屯岛被虏人刷还者,定为上京,则似无意外之奸。而其他见虏人,均是同胞之民,独弃而外之,甚非王政之体,反复思之,未见其可。予意不如不创新规之为愈,政院之意如何?

回启曰:“臣等伏见别运上京公事,因以为未稳矣。今承圣教,不敢更赘一辞。然事系军机,令备边司更为商量,如何?”传曰:“依启。”

11月22日

○丁未,因经筵官启辞,吏曹启目:“使命御史以下,职任所系,虽有轻重,而其为使命则一也。中朝则虽极微之官,外方以钦差待之,今以职秩之卑微,断以非使命为难。惟题主、题志加定官、量田敬差官、监牧官则不可论以使命。京外知委何如?”传曰:“依允。”

11月23日

○戊申,冬至,以权停礼受贺。

○有政。以赵仁后为大司谏。

11月24日

○己酉,圣节使朴忠元一行回还时,到辽东地方,村人等持杖成群,掠夺贸易卜三只。礼曹仍状启请令承文院,依前例移文辽东都司事,入启,传曰:“戒严行李,吾谨避之而已。不可以下人卜物事,轻易移咨上国,以伤事体。”

11月25日

○庚戌,司宪府启曰:“刑曹正郞郑祥,前为守令贪鄙,请罢。文庙祭脯,多鼠破粗恶,请色官员罢职。”答曰:“依启。”

11月26日

○辛亥,直讲元士安上疏:

前以陈谢使书状官赴京时,通事言:“前年冬至使成寿益之行,方物见失,礼部移咨,中间不传事,序班言之。”而臣等不为究问言根,且不录于闻见事件,惶恐待罪事。

启,答曰:“具悉疏辞,勿待罪。”

11月27日

○壬子,司谏院启曰:“元士安疏中所陈:‘礼部不传。’之说,其间虚实,虽不得知,事系重大,不可不穷核。后行之人,如有所闻,亦当究其言根,审得虚的,而初既蒙然放过,复命之后,又不即上闻。请前后使、书状、上通事及出言通事,并为拿鞫。”答曰:“此情外理无之事,不可因此惹起狱事。不允。”

十二月

12月1日

○朔乙卯,司宪府启曰:“礼部咨不传之说,既出于高云程,而元士安,一闻言端,蒙然放过,为使者亦无不知之理,而终始掩置。请前后使、书状及上通事、出言通事,并拿鞫。京畿水使李戬,才出都门,偃然乘轿,请罢。”答曰:“元士安及上通事张世琨,出言通事柳廷良,为先推鞫。李戬事允。”

○政院启曰:“自上进御药饵,日候亦寒,久未接见臣僚。若于温和之日,略仿召对之仪,兼召知边之臣,引见便殿,恐或裨益。”传曰:“启辞甚当。深喜政院为国尽诚之意。此必朝廷之意也。予亦不见臣邻,已数月于玆,虽欲披襟谈论,悄无其人,岂无郁郁之怀?但冬初忽得痰症,昼夜甚苦,今虽已歇。𬋖庄一室,耳闻风声,心先惊怯。不可冒寒轻出,久坐冷舍,岂好为是哉?近当招见。至如边鄙一事,则今之边事,如养成痈疽而自溃者,已无可言。虽日三讲究,秃尽毛颖,恐不能善其后也。令有司各别措置可矣。”

12月4日

○戊午,司宪府启曰:“学生尹弘烈,以衣冠子弟,无端用利斧,遍斫其妻致死。请令攸司,囚鞫定罪。”答曰:“依启。”

12月7日

○辛酉,夜对。玉堂,以前日宪府论启户判黄廷彧时,自上批答未安,而蒙然放过为不可。宪府专数避嫌,退待物论。

12月8日

○壬戌,司谏院启曰:“大司宪郑彦智以下,并事。”入启,答曰:“此特已往,非大段事尔。权悏一舌,使人搅乱,致令宪府无端见递,此必生事之类。当今深恶而痛绝者,其生事之人乎!递事依启。”

12月9日

○癸亥,上御思政殿,引见兵曹判书郑彦信、副提学尹先觉、南兵使申砬。

○以上体平复,命赐内医院都提调柳㙉、提调郑琢、副提调金应南,阿多介一坐,御医杨礼寿、安德秀、李仁祥、金允献、李公沂、许浚、南应命等,各鹿皮一令赐给。

12月10日

○甲子,司谏院启曰:“稷山县监申沃,衰耗不谨,请罢。富平府使尹暻,其子弘烈刃杀其妻,非一朝一夕之谋,而恬不动念,不为之预防,请罢。”答曰:“非一朝一夕者,何谓也?”回启曰:“弘烈历数其妻之罪,前月间,累造李山海家,立其门,请见者十馀日。一日突入客坐,语及杀妻之事,山海愕然挥斥,厥后又为投书。人莫不知,尹暻亦必知之矣。”答曰:“依启。”

12月13日

○丁卯,户曹判书黄廷彧五度呈辞,辞职上疏。答曰:“可递则岂不递乎?宜调理出仕。”

12月14日

○戊辰,司宪府启曰:“稷山县监金益庆,素无家行,见弃于人。顷于驾前,自讼祈恩,人莫不唾鄙。请命罢职。”答曰:“以文官不得为县监乎?不允。”后递之。

12月20日

○甲戌,吏曹,六品超叙可当,前参奉郑介淸,前师傅琴应夹,社稷参奉申应矩入启,传曰:“此人,予皆闻其名,可合超叙。其中介淸、应矩,则予实爱慕,恨不得与之讲论也。”

12月21日

○乙亥,司谏院启曰:“忠淸水使李淮寿,尸居辕门,防备日就虚踈,请罢。礼宾主簿洪汝河淫纵,罢职不叙。司仆主簿柳崇仁,目不知书,请递。”答曰:“依启。”

12月22日

○丙子,辰时至巳时,四方有雾气。

○左议政郑惟吉来启曰:“臣今者,国王使臣橘康广押宴,则别无他言,但前日书契中,所陈通信之事,更为申请。且言前日上副官橘康连来时,鹰子各为受赐,今亦考旧规多给,则欲为持去云。”答曰:“知道。所求之鹰,可给也。”

○传于右副承旨李诚中曰:“今日北道成败,在于亚将之得人与否,未可徒取武才。李寿麟为人,予虽未知,而能通兵机,御众应变,恐非此人所堪。况未经北鄙,如有手生之患,而其都下悍将多聚,亦恐不能号令,佥举议启。且予有一意,虞候节制诸军,守令只守本镇而已,若以会宁府使边彦琇为虞候,其代以他人差出似当,而亦难其人。勿论职秩高下,前后罪废佥举。”备边司回启曰:“边彦琇,实合其任,而会宁在六镇最重,且与兵使同秩,其于节制,恐或有防。依上教,罪废之中可合者议启云。”徐得运差去

12月23日

○丁丑,四方有雾气。

12月24日

○戊寅,月晕。

12月25日

○己卯,有都目政。吏曹判书李山海,参判权克礼,参议丁允福,吏曹欲用越禄人。上曰:“越禄者除授,苟且未稳。”以朴崇元为左承旨,金宇颙为安东府使,卞国干为忠淸道水使,郑介淸为谷城,琴应夹为河阳,申应矩为稷山,三人以学行俱备荐之,有招叙之命。

○刑曹启曰:“张泰运打杀尹氏婢守伊,若有疑端,则其时亦必推阅可问之人。而泰运则夺取琵琶,守伊则往护秋成,斗黠之际,蹴踏致死。泰运之母亲,到检尸之所,哭踊陨绝,人不忍见。未叱终自作被告之人,冀代厥主之死。尹氏以当初告状之人,亦发恻隐之念,至呈和解之状,推官之心,既知末叱终之可嘉,而不念忠奴之枉死,只幸泰运之可免,而反昧正犯之抵罪。终至于问事踈漏,狱体顚倒,前后推官,俱有所失。伏承上教,更难容议。第念泰运罪犯,虽无事干推核,而末叱终情义,证在道路耳目。推案内大概事状,圣鉴亦已洞照,虽失不经,有关劝忠。反复商量,分拣似当。敢此申禀。”传曰:“如是为之乎?何如?”

○校正厅启曰:“四书三经,毕校正已久。四书今始入启。《大学》已经御览,而更察则方言涉于支离,反伤于文义,今敢更定云云。”传曰:“知道。”

12月26日

○庚辰,北兵使李镒驰启,大概鹿屯岛陷没事。传曰:“观此状辞,极为惨酷痛愤。”其书状云:“军官金梦虎手本内:‘去九月二十四日,鹿屯岛接战时,力战被杀人新及第吴亨、林景藩等十一人。’臣设坛致祭,沐浴香水看审,则吴亨面上横斩,头项左边横截,背中逢箭。林景藩左腋中箭,面上逢箭。伏见鹿屯之败,将士军民,一皆风靡而束手,就䌸者几人,独此吴亨等十一人,俱以勇锐之士,身婴贼锋,抵死抗战。或身逢数箭,面被刀剑,甚至丧首攫目,终不屈膝。膏血场,暴骨沙砾。其为奋忠死战之义,澟澟可想。恤典施行。”

○司谏院启曰:“郭山郡守韩希吉,性本泛滥,专事肥己,至于词讼之间,显有粗鄙之事。请命罢职。张泰运踢杀尹氏家婢,已发于元告之状,而末叱终之名,初不及焉。则为推官者,非不知正犯之所在,而一从泰运谋免之计,徒诿其奴自诬之供,事干可问之人,亦不穷诘,直加刑讯于无罪之末叱终,有若正犯者然。非但大失按狱之体,使为主致忠之奴,几至于枉死,而反护杀人极罪之人,求为幸免之地。其出入人罪,以启他日无穷之弊极矣。请末叱终刑推时堂上、色郞厅,并命罢职。”答曰:“依启。堂上已为推考矣。”

○政院启曰:“顷因末叱终狱事,前后传教,更无馀蕴,今承下问,臣等不敢措辞于其间。但当初被告之泰运,已毙于杖下,今不可以狱事之未备追究而成之也。政使狱成,人心之义,其所为者久矣。他日奏谳,自上应有议处之事。如或遽陨于未取服之前,则是以一人之死,而并与初不被告者而偿命也。臣等之意,重治其时司臬之臣,而特赦末叱终,则于法于义,恐或并无所损。”传曰:“知道。末叱终放送。”

12月27日

○辛巳,司宪府启曰:“长兴府使李寿麟,前为江界,泛滥贪鄙,请罢。”答曰:“依启。”

○司谏院连启,前启末叱终刑推时堂上请罢事,答曰:“不允。”

12月28日

○壬午,备边司秘密启曰:“前因本道兵使启闻,以本府图捕贼胡时,若已漏泄事机,则中路捉囚,若无漏泄之事,魁贼如有可致之路,并命许还,以图后事之意回启,已为下谕,兵使必参酌为之。但中路捉囚,果为未安,今当回谕以:‘若无漏泄之事,则依前公事,并令许还,若已漏泄,则虽不得不为捕捉,而亦勿中路捉囚。依启闻,将出口子之际,拿致军门,将边上所闻,穷问得失,取服定罪,使服罪,知其不出于诳执之计。’则似合事宜。兵使处,并为下谕,何如?”传曰:“兵谋韬略,机变异常,非予浅智所能及,然求之以本然之权度,则亦庶乎!有可言者矣。今此两个胡雏缚执之事,初出于边将之诡计,非朝廷所知也。朝廷任其所为,罔敢知于玆,则虽或中路捕诛,犹之可矣。今乃相与往复,无不指授,而乃曰:‘将出口子之际,拿致定罪,使服罪者,知其不出于诳执之计。’是何言也?古人所谓:‘唯兵贵诈。’云者,盖于用兵之际,临机运筹,愚士卒耳目,使敌人莫恻吾之端倪也,岂谓是哉!渠虽禽兽,奉琛来朝,王者当待以至诚。岂可与群臣,阴谋捕诛?为此可羞之计,予实耻之。正使两胡,其生其死,足以系北鄙之存亡,尚不可如是,况迷胡庸丑,不足以汗我将士之剑者乎?大抵朝廷,慷慨讨贼,期必雪耻,平定北鄙,奠安生民,建立勋策,垂名竹帛。以此为心,则此两胡,待以客礼可也,尊以高官,亦可也。不然而一向退靡姑息,如今日之为,则予恐胡儿之跛躄者,亦足以争攘其袖矣。二胡可诛,漠北其无二胡者乎?不但此也。彼两胡之来犯鹿屯,实无可据之验,是不过塞上无根之言耳。万一不然,其为冤痛,宁有纪极?得二胡之首,而失千万胡之心,曲直轻重,所关非细。政院在枢要之地,密赞嘉猷,深有所望。欲闻的确之论,议启。”政院回启曰:“臣等五六书生耳,有何一得,可以上赞圣明?至于至请密谕之事,则固以为未稳。今承下教,正大光明,三代以上圣王之训也。臣等不敢更赘。请以下教之辞,言于备边司,更为商量议启,何如?”传曰:“依启。”

○司谏院连启,刑曹堂上罢职事,答曰:“不允。”

12月29日

○癸未,备边司回启曰:“当初兵使启闻内:‘三胡俱以养兵巨酋接连亏知介,亦为来犯事,水上下诸胡土兵边将等,如出一口云。’则其人似非庸丑之类,其事似非无根之言。而又曰‘夫靑阿下来时,中路捉囚计料云’,则恐或彼此事势,又有难处之虞。因筵中启辞及方伯禀闻,再请密谕。伏承上教,实出于光明正大,而轻重得失,较然无疑,臣等何敢更有他议?并令许还,勿为捉囚事,监兵使处,一样下谕何如?”传曰:“依启。”

○司谏院启曰:“张泰运狱体顚倒,推官出入人罪之状,臣等累日论列,自上亦已洞照,而尚閟兪音。岂不以其人,尝已在宰臣之列,不欲以微过,遽加谴罚也哉?第推刑入于死,罪之极者。而图为可免之地,迁就于初不被告之人,几使致忠之奴,枉杀于严讯之下。其容奸护恶,循私玩法之罪,孰大于此?此而不治,他日之弊,有不可胜言者矣。”答曰:“偶未及察,不可至罢?”

12月30日

○甲申,自巳至午,日晕。

○司谏院连启,刑曹堂上罢职事,答曰:“不允。”

宣宗大王实录卷之二十一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