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宣宗昭敬大王实录
(庚寅)二十三年大明万历十八年
二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甲辰,传曰:“今次逆贼之变,前古所无,而其举事,只隔数月,若非朴忠侃等协谋措捕,伐义讨贼,宗社之事,岂忍言哉?虽是臣子职今,而固不可寻常褒赏。褒忠报功之典,不可不举。依祖宗朝故事,元勋朴忠侃、李轴、韩应寅、闵仁伯、李经、姜应棋先为功臣,与大臣商议,有功人参酌录勋。大臣以下推官,并录勋事,下议政府。

1月3日

○丙午,礼曹启曰:“凡受敕书,列为京外进笺陈贺,而前于走回唐人鲜降敕,或百官陈贺,无外方进笺之时。《五礼仪》内,凡有大庆皆贺云。今此敕书,似不至大庆,而前例如此,何以为之?且皇朝有降敕,则例为谢恩,而或于遣使臣,或顺付赴京之使,今敕书之降,亦当为陈谢。但近者赴京使臣,络绎不绝,非但西路困弊,上国地方之人,皆以为厌苦,至为未安。今此谢恩文书方物,请顺付圣节使之行,便当大臣之意,亦如是,故敢启。”传曰:“依启。”陈贺,只百官为之。

○大臣推鞫厅堂上启曰:“国家赏功酬劳之典,所不可不举,而但必赏当其功,名称其实,然后恩无滥施,而众情可服。朴忠侃等措捕逆贼之功,国人所快,今之录勋,实惬舆论,而若如臣等,则只环坐于中,收供讯鞫而已。有何可纪之功,而褒功之命,并及于臣等?非但来僭赏之讥,开幸恩之门,抑恐劝励之举,至此而不重。臣等诚惶诚闷,措躬无地。伏乞圣明,亟收成命。”答曰:“三冬讨贼,罪人斯得,是谁之功?况祖宗朝推官参录,自是其规,卿等虽欲辞之,不可得也。宜安心勿辞。”

1月16日

○己未,院启曰:“六卿之职,亚于相臣,虽极难愼,未满舆望,况不择贤否,徒以勋庸而超授,则其于用人之道,岂不为顚错?刑曹判书李轴,为人昏庸,才器短浅,曾试亚卿,尚且不称,政卿是何等爵秩,司寇是何等责任,而敢以昏庸短浅者,轻授之乎?成命一下,物情骇异,请亟命递改。”答曰:“有大功,非他可论。不允。”

○府启曰:“李轴递差事。”答曰:“李轴报其功,不可论,不允。”

1月17日

○庚申,传曰:“日本实我邻国,其王初立,与我国新结欢好,两国交际之间,处事接待之际,所关非轻。宣慰使,必须有才智,临机善应恋,性又宽弘,有度量者,然后能得远人之心。况玄苏倭人中颇通文字,而喜作诗,又必能文,然后可以应之,传播其国,不愧矣。此人中,某人可合与否,回启。”令吏曹郞厅,议于大臣。宣慰使望,沈喜寿、赵瑗、吴亿龄。

○府院前启李轴事。不允。

○宣慰使议大臣,以吴亿龄差遣。

1月18日

○辛酉,府院前启李轴事。不允。

1月19日

○壬戌,院前启李轴事,不允。

○府启李轴事。与逆贼相为吹嘘,迁引之人,不可汲汲收叙,金顺命、金垓被迁于逆贼,李震吉,公论激发,至削翰苑。今者别无恩命,遽即收叙,已为非矣。自槐院,既移他馆之后,前无还属之例,而不为启禀,遽令还仕于本院,事体顚倒,物议哗然,请金顺命、金垓亟命汰去,本院行首掌务官罢职。西方一路,在平时,犹为关重,况于此时乎?义州乃华夷连接之地,而亦有使价络绎,接应装束,皆在于此。目今疲弊已极,新判官不可不十分择遣。成恪必不能堪当,请命递差。铁山郡守愼好仁,到处见败,不合苏复之任。安岳县监李应虚,门微望轻,无以镇压大处,请命递差。牛峰县令柳世新,衰者已极,不可在路傍之地,请命罢职。“答曰:”李轴事不允,新启,并依启。“

1月20日

○癸亥,府启曰:“骊州有剧盗,成群杀越,李海寿为牧使时,设机捕得六七人,置之其法,其党散落。及其递来后,复还窟穴,屠戮其时用力都将两人,极其惨酷,家口亦皆不免大肆报复,人皆畏之,莫敢开口。今则白日横行,攻怯不已,牧使李廷虎,坐衙不知,极为骇愕,急速递差,以年少有谋略武臣择差。汉城庶尹郑景伦为五品,未满二十朔,遽陞四品,物议非之,请命改正。掌苑安昶,人物愚妄,处事顚倒,为假监役,未满一年,图陞六品,物议喧腾,请命罢改。”答曰:“李轴事不允,他事依启。”

○院启:“上年推鞫时,郞厅等,东班叙用之命,则有之矣。升叙之事,别无承传,而遽授六品,物情未便。请掌苑安昶,兔山县监崔浚,监察张迥,并命改正。军资主簿李景温,人物愚妄,行己鄙陋,请命罢职。”答曰:“依启。李轴事,不允。”

1月23日

○丙寅,夜三更,太庙之中火起,延𬋖绡帐等物,直宿军士,适不寐见之,呼救得灭。乃守仆辈偸取金银宝,以明日将为奉审,故欲灭迹而冲火也。尽囚其前后守仆,三省交坐鞫之。前守仆李山招,伏偸取银宝后,潜入冲火,凌迟处死。同谋偸取池良、边斗星则处斩。辞连死者数十人,其先见求火,原州正兵柳成会特加堂上,其同参三人,除军职五品。

二月

2月2日

○甲戌,白虹贯晕,指日。

○政院请延访,或求言。上使下教求言。

2月4日

○丙子,左相李山海,右相郑澈以灾变辞职。答曰:“勿辞。”

2月9日

○辛巳,以太庙贼伏诛,权停礼受贺。

2月11日

○癸未,上大殿尊号,曰正伦立极盛德洪烈中殿尊号,曰章圣。

2月12日

○甲申,有政。崔滉特拜右赞成。

○先是,上命首谋捕获逆贼朴忠侃、李轴以下,及推鞫得情人等,并录勋。两司论其太滥,持平尹泂之启辞,有曰:“先朝录勋,亦有改之于十馀年之后者,与其改之于十年之后,曷若正于厥初之为善哉?”云云。泂之意,自以为拟之于中宗朝卢永孙告变录勋之事。物议以为,以乙巳伪勋比之,太不相伦。尹泂避嫌而见递,旋被论罢职。

○大臣非时宣召时,虑有意外之变,命新造密符三只,一只,则付大臣,二只则藏内,非时宣召时,合符为验。并给兵曹判书及八道监、兵、水使。

2月28日

○庚子,珍岛居沙乙火同,投入倭国,向导作贼,至是日本刷还。上御仁政殿,行献俘之礼。

三月

3月3日

○甲辰,芦原地,大院君墓上,有人冲火,令可疑人缉捕。

3月6日

○丁未,日本通信使黄允吉,副使金诚一,书状官许筬发行。

3月18日

○己未,传于大臣曰:“领中枢卢守愼,甲申年在政院,承命荐贤士,乃以金宇颙、李泼、白惟让、郑汝立荐之,披见此荐,不觉发竖。自古有如此大臣乎?此卿予素优待,而兴亡所系,予不得掩覆大臣,以朝廷公论处置。”

3月19日

○庚申,左相郑澈,右相沈守庆启曰:“伏睹圣教卢守愼事,不胜惶悚。守愼蒙不世之遇,被无前之宠,所当尽心王室,为国荐贤,而所荐率皆奸贼之辈,方邪议横流,酿成逆竖声势之时,未尝以一言禁戒制服,而一听时辈作弄,反自荐举,其罪固难逃矣。及其变作之后,犹不知待罪,而惟以歇后数语,泛然陈启而退,其衰耗昏谬甚矣。然不过知人不明,为一国气势所压而然也。第守愼以四朝旧臣,老病已甚,方以肿胀,命脉如缕,自上待旧臣,不可不存终始之义,示以宽容,不加严谴,恐合事体,惶恐敢启。”答曰:“知道。”

○合司启:“卢守愼承荐贤之命,乃以金宇颙、李泼、白惟让、郑汝立为荐,此四人者,在当时,情迹虽未尽露,而其凶谲阴邪之状,士夫间犹或有灼知者。至以为此辈,他日,必将贻祸于国家。及今汝立则以叛逆诛,李泼、白惟让为贼所援引而毙,金宇颙以奸黜窜,守愼之所荐者,果何如耶?方其邪议横流,声势相依,助成逆竖凌驾之心,而未尝以一言杜其渐,而折其奸反为之推引,是崇是长,变作之后,不以前日之荐进奸贼,引为己罪,只以从容处置为辞。其终始误事妄作之罪,大矣。请削夺官爵。”答曰:“罢职。”

3月20日

○辛酉,两司启:“卢守愼削夺官爵事。三启,不允。

3月23日

○甲子,两司启,卢守愼削夺官爵事,停启。

○府启:“同知中枢李辂,前为忠淸监司时,逆贼伏诛之后,以火炎崐冈出题,遍制一道儒生,或有疑其题意之有在,而不为制呈者,请命罢职。”依启。

3月26日

○丁卯,广州居私婢风介等,弑其主赵谦等四人。二人忍不服拿来,三省交鞫,伏诛。

3月28日

○己巳,文政殿御座。日月镜及门帐等物见偸,可疑人命捕。

夏四月

4月1日

○壬申,院启:“逆贼郑汝立,包藏祸心,非一朝一夕之故,而铨曹拟诸金堤郡守,黄海都事,请其时吏曹堂上、色郞厅并罢职。答曰:”逆谋未露之前,其拟望何罪?不可罢职,勿为骚扰。“连日启之,竟不允。

○金堤郡守,丙戌年拟望时,判书李山海,参判李拭,参议白惟让,正郞柳根、郑昌衍、姜绅,黄海都事拟望,己丑年书李阳元、郑琢,参判郑彦智,参议李诚中,正郞李恒福,佐郞姜绅。

4月3日

○甲戌,府启:“江原监司金应南,既与李洁为婚,又卜妾于其门,且久执朝政,助成奸贼之势,不可委以方面,请递。”依启。

4月7日

○戊寅,前领府事卢守愼卒。

4月8日

○己卯,政院启曰:“前领府事卢守愼,昨日卒逝,在前罢职人,不为书启,而曾经大臣,故敢启。传曰:”前例有可为之事,考启。“

○礼曹郞厅启曰:“罢职人致赙无前例。但曾经大臣,或有量施之事,敢禀。”答曰:“无前例之事,为之难矣。”

○领相李山海身病,呈辞入启。备忘记曰:“览卿辞章,不觉婴然起立。此何等时,而乃欲辞退耶?深思厥由,必此寡昧之不足辅,国事之不可为耳。不然,何忍为如此之举?当今时事言之长也,惟幸有卿,家国是赖。卿若不我遐弃,昔者疾未必不愈于今日,愿速出仕。”

○右承旨姜绅身病,初度呈辞,入启。传曰:“大礼临迫,近侍之臣,不可呈辞。速为出仕。”

4月11日

○壬午,上亲传宗庙别祭香祝。宗庙被兪仪物改排后,上卜日将亲祭,而玉体未宁,故命摄行。

4月24日

○乙未,领议政李山海等,率百官上尊号,曰正伦立极盛德洪烈,中殿,曰章圣。上御仁政殿受贺。仍行上寿宴,赦时推杂犯,死罪安置充军,并放之。

五月

5月2日

○壬寅,院启:“前司畜崔永庆,与逆贼最为亲厚,请命削夺官爵。”答曰:“崔永庆,予不知何许人,逆贼贼交结时,无现著可据之事,置之未为不可。不须夺职。”后允之。永庆拿鞫供招时,有曰:“奸恶辈,如是构陷为之。”郑澈曰:“奸恶辈谁也?”永庆曰:“如公辈也。”澈即避入房中曰:“受辱受辱。”云推官皆澟澟失色。

5月19日

○己未,传曰:“郑彦信欲斩告者,公然发说于厅中,事之骇愕,莫甚于此,而朝廷无一言,因儒生陈疏,始得以闻。是亦可怪之事。彦信身为大臣,敢肆欺罔,其兄彦智,即效之。此二人者,其心已无君矣。不胜骇愕痛愤之至。其时,全州梁诇等上疏云云。 ○左相郑澈启曰:“臣之入鼎司,在彦信被鞫之后,彦信欲斩告者之说,传播已久,而迟延不以上闻,臣罪大矣。且彦信之罪,既已现露,不可置而问。即招他大臣议罪。”传曰:“知道。”

○上命推鞫同参大臣及禁府大臣,问彦信发言时,听闻与否。领府事金贵荣,则右耳偏聋,不得闻之。李准坐处稍近,不能闻之。兪泓、洪圣民闻之,并言其曲折。李山海则日久不能记忆。黄海监司书状回启时,彦信之言,似发于此时矣。

○大司宪洪圣民启曰:“彦信发言时,臣实抗之。李山海亦言其不可,顾语臣曰:‘吾与判书之意同矣。’彦信再三唱说,则山海稍屈曰:‘更思之,以直截之事言之,则右相之言是矣。’彦信欲请推黄海监司,臣力言其不可,其事遂寝。今者山海之启,有曰:‘不得分明记得。’此必山海大病之馀,昏忘而致此也。然不能无怪焉。然天日在上,鬼神在旁,欺罔君父,何以为生?臣有此怀,今始陈达,与彦信厥罪惟均,请伏司寇之刑。”答曰:“卿既亲见,则当初即言,而今乃因儒生之疏,多费辞说,甚不合理。凡可否之际,人言之或左或右,不是异事。若其彦信之言,则固为悖逆,而岂可因一人之言,而将欲横嫁于他人之计乎?予实未晓其意也。既为辞职,依启递差。

5月20日

○庚申,领相李山海,身病呈辞。传曰:“卿有何此呈辞耶?百计图卿之态,予已知之悉矣。虽万人攻之可也。吁!卿去则他卿亦不能自全矣。是岂美事?卿勿复呈辞,速为出仕,则事多好矣。不然,则人必有侮之者矣。”

○宣慰使李德馨复命。上引见,慰奖备至,以多有周旋之功,以吏曹正郞,超拜直提学。

5月21日

○辛酉,庆尚监司金睟,特除副提学,大司宪洪圣民特除庆尚监司。

5月24日

○甲子,正言黄愼特拜高山县监。

5月29日

○己巳,吏曹判书柳成龙拜右议政,李阳元拜右赞成,崔滉拜吏曹判书。

十二月

12月22日

○庚寅,传:“盖闻,天惟显思,日监在玆。虽高高在上,而类应之命,不僭于毫发,故国有失道,先出灾异,继以怪异。尚不知变而后,伤败乃至,则其所以仁受人君,谆谆谴告,若口语而面命者,甚可畏也。古昔帝王,以六事自责,八章侧身,凡所以遇灾修省者至矣。眇余凉德,夙夜祗惧,不敢边宁,庶几俯勤武议,上对天心,荐我明德,幸无获戾于天地祖宗而已。天心不豫,众灾俱兴,水旱疠疫,奏状继踵,飞流彗孛,候占相望,岁无虚月,史不绝书。予虽瞢昧,不能察形,厥有天诫,其影已著。式至于今,一岁内大阳再蚀,此已可愕。又有甚者,乃于今十二月十七日乙酉,京师地震,屋宇振动,究厥所由,岂曰妄作?若稽往牒,灾异非一,而古人必以日蚀地震为重。一犹可惧,况又叠作,安知隐祸骇机,伏于冥冥之中?人不能知之,故皇天仁爱,出此灾异,以警之耶?方今阙政,有足以召灾者,不可毛举,姑以大者言之,身为牖民之则,而予不克修之;心为出治之本,而予不克正之;吝于改过,而本源之偏系者,有所未祛;咈于从谏,而声色之拒人者,不瑕大峻,宫闱有女谒之私,朝廷无相让之风欤?士气馁欤,民俗薄欤,下情若何以尽达,刑狱若何以尽平?抑纪纲不立,而百隶怠欤?用舍不明,而公道废欤?凡政令施缓之间,诚意薄而泽不下究,使我民,顚连而无所控告欤?兴言及此,若陨于渊,其所以致灾之由,何故弭灾之术,安在?惟尔大小臣僚,草野韦布,上以寡昧,下以时政,与夫生民之于利病,日用之云为,有可以利国家,毋嫌讦直,毋惮批鳞,其各敷心悉陈,其幸教之。虽有不中,亦且优容。惟尔政府,体予至意,晓谕中外。”事下政府。

12月23日

○辛卯,庆尚监司书状:庆州呈内,今月十一日夜间,客舍西轩起火,适値西风大作,大厅东轩并为烧尽,客舍在于集庆殿至近之处,必致惊动,极为未安。慰安祭当行与否,朝廷命令事。“启下礼曹。

○开城留守书状:今月十七日巳时,地震自西北,向东南,屋宇振动,良久而止。启下礼曹。

○黄海监司书状:吾乂浦万户元景全,长渊地大靑岛,鲍作干等船只衣粮,为贼被夺,以日次搜讨将,致令贼船恣行,辞缘推考事。启下备边司。

12月24日

○壬辰,黄海监司书状:黄州居民等状内,牧使李蘧,执心刚方,处事周详,为政和平,恤民以诚,三年之间,一州欢喜民之号诉,实非外假,改岁之后,赈货为急,递改守令,亦非其时,朝廷议处事。启下吏曹。

○议政府翰林取才。赵存性,《左传》略,金尚容,《纲目》略,李春英,《纲目》略,赵希辅,《左传》略。

12月25日

○癸巳,有政。以沈忠谦为兵曹参议,赵存性为检阅,李圣任为潭阳府使,金权为修撰,吴亿龄为应教,李幼澄为礼曹正郞。

○院启。训链奉事权连宗,欲为部将及边将,伪造吏曹参判李增书简,请于兵曹半书李阳元,其用心无状,事甚骇愕。请命下禁府,推考治罪。臣等伏睹政厅传教,以内医许浚,救疗王子,特命加资。许浚虽有救活之功,而事体与两殿侍药厅医员,大相不同,不可因一时自上喜悦之情,而过施无前之赏典也。请命改正。安州牧使李希得,人物愚庸,素无物望,不合于西方要害之地。自上特命为李元翼之代,至授嘉善重加,若以希得稍有治郡之声,则前日已蒙擢陞之恩,况今未赴任之前,预加褒奖,其于政体,不亦伤乎?物情深以为未便,请命递改。臣等伏见求言传旨,有曰奏状继踵,奏字乃我国大小文书,所不得行用。王言一下,四方咸睹,尤不可不致谨严,而色承旨不能详察,不职甚矣。请命推考治罪,奏字改以他字,俾无后日习谬之弊。爵赏国家之公器,苟有一毫僭猥,则有功者解体,无功者生觊觎之心,不可不愼也。朴彦春之就捕也,凤山郡守李大和,别无措捕之功,隐然瞒报,攘为己功,尤为可骇。岂可以本道推阅中模糊数语,滥授重加乎?请亟命罢改。“答曰:”依启。李希得、李大和、许浚事,不允。“

12月26日

○甲午,府启:“江华府使边玑,曾于损竹之战,丧师辱国,及为边帅,贪虐军卒,请命罢职。本府疲弊太甚,以勤干慈详之人,十分择遣,直讲禹世臣,衰耗凡庸,不合师儒。请命递差。”答曰:“依启。”边玑递差。

○院前启:“凤山郡守李大和,堂上加改正,李希得不合安州,而不赴之前,遽授赏加,请命改递。”答曰:“大和发踪指示,当受人功,李希得当今循吏此其人。不允。”

12月27日

○乙未,有政。以朴弘老为掌令,李忠诚为持平,梁思俊为江华府使,赵庭芝为广州牧使,李时彦为掌令,李山甫为大司宪,柳思规为尚衣院正,尹晔为直讲,黄璨为司艺,崔洙为典籍。

宣宗大王实录卷之二十四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