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登封县尉卢殷墓志

    元和五年十月日,范阳卢殷以故登封县尉卒登封,年六十五。君能为诗,自少至老,诗可录传者,在纸凡千馀篇。无书不读,然止用以资为诗。与谏议大夫孟简、协律孟郊、监察御史冯宿好,期相推挽,卒以病不能为官。在登封尽写所为诗,抵故宰相东都留守郑公馀庆。留守数以帛米周其家,书荐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饥寒死登封。将死,自为书告留守与河南尹,乞葬己。又为诗与常所来往河南令韩愈曰:“为我具棺。”留守尹为具凡葬事,韩愈与买棺,又为作铭。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郑夫人墓中。君始娶荥阳郑氏,后娶陇西李氏。生男辄死,卒无子。女一人,学浮屠法,不嫁,为比丘尼云。

    兴元少尹房君墓志

    房故为官族,[1]称世有人。自太尉琯,[2]以德行为相,相玄宗、肃宗,[3]名声益彰彻大行。世号其门为“太尉家”。宗族子弟,皆法象其贤。公曾祖讳玄静,尚书膳部郎中,历资、简、泾、隰四州刺史,太尉之叔父也。[4]祖讳肱,为虢州司马;父讳峦,[5]都水使者,皆名,能守家法。

    公讳武,字某,以明经历官至兴元少尹,谨饬畏慎。年七十三,以其官终。幼壮为良子弟,老为贤父兄,历十二官,处事无纤毫过差。尝以殿中侍御史副丹阳军使,其后为盩厔令、施州刺史。丹阳、盩厔、施州吏民,至今思之。[6]

    娶荥阳郑氏女,生男六人。其长曰次卿。次卿有大才,不能俯仰顺时,年四十余,尚守京兆兴平尉。然其友皆曰:“房氏有子也。”次曰次公、次膺、次回、次衡、次元,始学而未仕。女三人,皆嫁为士人妻。[7]

    初,公之在施州,夫人卒焉,殡于江陵。元和五年,次卿与其群弟,奉公之丧,自兴元至,堂殡于伊水之南。[8]六年正月,次公奉夫人之丧,自江陵至,遂以其月十四日,合葬河南缑氏之高龙原。

    公母弟式,自给事中为河南尹,孝友慈良,尽费其财,以奉公葬。未葬之一月,诏以河南为御史中丞,领宣州观察使。[9]将行,[10]召河南令韩愈泣谓曰:“吾兄之葬于是,而吾为尹于是,吾以为得尽其道于吾兄也。今压于上命,不得视吾兄之棺入此土也,岂非天邪!子与吾儿次卿游,我重知子,凡吾兄之终事,将子是托焉!”愈既不获辞,既助其凡役事,退又为铭云:

    有位有年,[11]有弟有子;从先人葬,是谓受祉。

    河南少尹李公墓志铭

    元和七年二月一日,河南少尹李公卒,年五十八。敛之三月某甲子,葬河南伊阙鸣皋山下。前事之月,其子道敏哭再拜授使者公行状,以币走京师,乞铭于博士韩愈曰:“少尹将以某月日葬,宜有铭。其不肖嗣道敏杖而执事,不敢违次,不得跣以请。”愈曰:“公行应铭法,子又礼葬,敢不诺而铭诸?”

    公讳素,字某。生七岁丧其父,贫不能家,母夫人提以归,教育于其外氏。以明经选主虢之宏农簿,又尉陕之芮城,李丞相泌观察陕虢,以材署运使从事,以课迁尉京兆鄠。考满,以书判出其伦,选主万年簿,而母夫人固在,食其禄。母夫人卒三年,改尉长安,迁监察御史,奏贬九卿一人,改詹事丞,迁殿中侍御史,由度支员外郎选令万年。公主夺驿田,京兆尹符县割畀之;公不与,改度支郎中。使侍郎介恃,不礼其属大夫士,擅喜怒赏罚,公独入让,不受。刘辟平,上以蜀赏高崇文。尚书省以崇文幕府争盐井因革便不便,命公使崇文。崇文命幕府,惟公命从,即其日事已。疏奏,侍郎外称其能,竟坐前敢抗己。衢州饥,择刺史,侍郎曰:“莫如郎李某。”遂刺衢州。至一月,迁苏州。李锜前反,权将之戍诸州者,刺史至,敛手无敢与敌。公至十二日,锜反。公将左右与贼战州门,不胜,贼呼入。公端立责以义,皆敛兵立,不逼。锜命械致公军,将斩以徇;及境,锜适败缚,公脱械还走州。贼急卒不暇走死,民抱扶迎尽出。天子使贵人持紫衣金鱼以赐。居三年,州称治。拜河南少尹,行大尹事。吕氏子炅弃其妻,著道士衣冠,谢母曰:“当学仙王屋山。”去数月复出。间诣公,公立之府门外,使吏卒脱道士冠。给冠带送付其母。黜属令二人以赃,减民赋钱岁五千万,请缓民输期一月,诏天下输皆缓一月。公一断治不收声,事常出名上。

    曾祖宏泰,简州刺史。祖干秀,伊阙令。父燮,宣州长史,赠绛州刺史。母夫人炖煌张氏,其舅参有大名。公之配曰彭城刘氏夫人,夫人先卒,其葬以夫人祔。夫人曾祖曰子宏,祖曰𫗧,皆有大名。公之子男四人:长曰道敏,举进士;其次曰道枢;其次曰道本、道易,皆好学而文。女一人,嫁苏之海盐尉韦潜。自简州而下,首葬鸣皋山下。铭曰:

    高其山而坎其中。以为公之宫。奈何乎公。

    集贤院校理石君墓志铭

    君讳洪,字浚川。其先姓乌石兰,九代祖猛始从拓跋氏入夏,居河南,遂去“乌”与“兰”,独姓石氏,而官号大司空。后七世至行褒,官至易州刺史,于君为曾祖。易州生婺州金华令讳怀一,卒葬洛阳北山。金华生君之考讳平,为太子家令,葬金华墓东;而尚书水部郎刘复为之铭。君生七年丧其母,九年而丧其父,能力学行。去黄州录事参军,则不仕,而退处东都洛上十馀年,行益修,学益进,交游益附,声号闻四海。故相国郑公馀庆留守东都,上言洪可付史笔。李建拜御史,崔周祯为补阙,皆举以让。宣歙池之使与浙东使交牒署君从事。河阳节度乌大夫重允间以币先走庐下,故为河阳得。佐河阳军,吏治民宽,考功奏从事考,君独于天下为第一。元和六年,诏下河南,征拜京兆昭应尉校理集贤御书。明年六月甲午,疾卒,年四十二。娶彭城刘氏女,故相国晏之兄孙。生男二人:八岁曰壬,四岁曰申。女子二人。顾言曰:“葬死所。”七月甲申,葬万年白鹿原。既病,谓其游韩愈曰:“子以吾铭。”铭曰:

    生之艰,成之又艰。若有以为,而止于斯。

    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

    公讳丹,字某,姓韦氏。[12]六世祖孝宽,仕周有功,以公开号于郧。[13]郧公之子孙,世为大官,[14]唯公之父政,卒雒县丞,赠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15]举明经第,选授峡州远安令,以让其庶兄,[16]入紫阁山,事从父熊。通五经,登科,[17]历校书郎、咸阳尉,佐邠宁军。[18]自监察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迁起居郎。吴少诚袭许州,拜河阳行军司马,未行,少诚死,改驾部员外郎。[19]新罗国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鱼,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于资,[20]宜上请,安有卖官以受钱邪?”即具疏所以。上以为贤,命有司与其费。[21]至郓州,会新罗告所当立君死,还拜容州刺史、容管经略招讨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22]化大行。诏加太中大夫。顺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郑滑行军司马。[23]始至襄阳,诏拜谏议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权臣,謇然有直名,遂号为才臣。

    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24]公行至汉中,上疏言:“梓州在围间,守方尽力,不可易将。”征还入议蜀事。[25]刘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让高崇文,[26]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27]自扶风县男进封武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28]将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便。”上以为忠。[29]一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30]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余于官。罢八州无事之食者,[31]以聚其财。始教人为瓦屋,饶于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于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凡饶瓦于官,业定而受其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之财。[32]载食与浆,亲往劝之。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别命置南北市,营诸军。岁旱,种不入土,募人就功,厚与之直,而给其食,业成,人不并。为长衢,南北夹两营,[33]东西七里,人去渫污,气益苏。[34]复作南昌县,徙厩于高地,因其废仓大屋,马以不连死。[35]明年,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36]“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居三年,于江西八州无遗便。其大如是。其细可略也。[37]

    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上书告公所为不法若干条,[38]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臣,治功闻天下,不辨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诏笞卒百,流岭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于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与,家无剩财。[39]自校书郎至为观察使,拥吏卒,前走七州刺史。与宾客处,如布衣时,自持卑一不易。[40]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讽之女,[41]某官某之孙。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经及第,嗣其家业。后夫人兰陵萧氏,中书令华之孙,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终。有女一人。[42]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43]明年七月壬寅,从葬万年县少陵原。[44]将葬,其从事东平吕宗礼,[45]与其子寘谋曰:“我公宜得直而不华者,铭传于后。固不朽矣。”[46]寘来请铭。铭曰:

    武阳受业,始于太师;[47]以官让兄,自待不疑。勤于紫阁,取益以卑;可谓有源,卒用无疵。慊慊为人,[48]矫矫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声之下,独处为难;辩而益明,仇者所叹。[49]碑于墓前,维昭美故;纳铭墓中,以识公墓。[50]

    唐故河南府王屋县尉毕君墓志铭

    毕氏出东平,[51]历汉魏晋宋齐梁陈,士大夫不绝。[52]入国朝有为司卫少卿、贝邢庐许州刺史者曰憬。[53]憬之子构,[54]累官至吏部尚书,卒赠黄门监,是为景公。[55]景公生抗,为广平太守,抗安禄山,城陷,覆其宗,赠户部尚书。[56]尚书生垌。家破时,垌生始四岁,[57]与其弟增以俱小,漏名籍,得不诛,为赏口贼中。宝应二年,河北平,宗人宏以家财赎出之,求增不得。增长为河北从事,兼官至御史中丞。垌既至长安,宏养于家,教读书,明经第。[58]宏死,垌益壮,始自别为毕氏。历尉临涣、安邑、王屋。年六十一,以元和六年二月二日,卒于官。

    初罢临涣,徐州节度张建封,慕广平之节死,[59]闻君笃行能官,请相见,署诸从事,[60]摄符离令四年。及尉王屋,徐之从事有为河南尹者,闻君当来,喜谓人曰:“河南库岁入钱以千计者五六十万,[61]须谨廉吏,今毕侯来,吾济矣!”继数尹,诸署于府者,无不变,[62]而毕侯固如初。竟以其职死。君睦亲,善事过客,未尝问有无。既卒,家无一钱,凡棺与墓事,[63]皆同官与相识者事之。

    娶清河张氏女,[64]生男四人:曰镐、钚、𨱇、锐;女子三人,其长学浮屠法,为比丘尼;其季二人未嫁。以其月二十五日,从葬偃师之士娄。铭曰:

    上古爱民,为官求人。茍可以任,位加其身。其后喜权,人自求官。退而缓者,身后人先。故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王屋谨廉,而神不福其谦。呜呼!天与人,茍无伤其穴与坟!

    试大理评事胡君墓铭

    胡之氏,别于陈。明允先,河东人。世勤固,戴厥身。籍文谱,进连伦。惟明允,加武资。力牛虎,柔不持。吏夏阳,有施为。去平阳,民思悲。河东土,河陆原。宜兹人,肖后昆。五十七,不足年。孤儿啼,死下官。母弟证,秩大夫。摭君遗,哭泣书。友韩愈,司马徒。作后铭,系序初。

    襄阳卢丞墓志铭

    范阳卢行简将葬其父母,乞铭于职方员外郎韩愈,曰:“吾先世世载族姓书:吾胄于拓跋氏之宏农守;守后四代,吾祖也,为沂录事参军;五世而吾父也,为襄阳丞。始吾父自曹之南华尉历万年县尉至襄阳丞,以材任烦,能持廉名。去襄阳则署盐铁府,出入十年,常最其列。贞元十三年,终其家,年六十七,殡河南河阴。吾母敦煌张氏也。王父瓘为兖之金乡令,先君殁十三年而夫人终,年七十三,从殡河阴。生子男三人:居简,金吾兵曹;行简则吾;其次也,大理主簿;佐江西军;其幼可久。女子嫁浮梁尉崔叔宝。将以今年十月,自河阴启葬汝之临汝之汝原。”吾曰:阴阳星历,近世儒莫学,独行简以其力馀学,能名一世。舍而从事于人,以材称。葬其父母,乞铭以图长存。是真能子矣,可铭也。遂以铭:宏农讳怀仁,沂讳敫,襄阳讳某。今年实元和六年。

    唐河中府法曹张君墓碣铭

    有女奴抱婴儿来,致其主夫人之语,曰:“妾,张圆之妻刘也。[65]妾夫常语妾云:吾常获私于夫子。且曰:‘夫子天下之名能文辞者,[66]凡所言必传世行后。’今妾不幸,夫逢盗死途中,[67]将以日月葬。妾重哀其生志不就,恐死遂沈泯,[68]敢以其稚子汴见先生,将赐之铭,[69]是其死不为辱,而名永长存。所以盖覆其遗胤子若孙,[70]且死万一能有知,将不悼其不幸于土中矣!”又曰:“妾夫在岭南时,尝疾病,泣语曰:‘吾志非不如古人,[71]吾才岂不如今人,而至于是,而死于是邪!若尔吾哀,必求夫子铭,是尔与吾不朽也。’”愈既哭吊辞,遂叙次其族世名字事始终而铭曰:[72]

    君字直之。祖讙,父孝新,皆为官汴宋间。君尝读书,为文辞有气;有吏才,尝感激,欲自奋拔,树功名以见世。初,举进士,再不第,因去事宣武军节度使。得官至监察御史,坐事贬岭南;再迁至河中府法曹参军,摄虞乡令,有能名;进摄河东令,又有名,遂署河东从事。绛州阙刺史,摄绛州事,能闻朝廷。元和四年秋,有事适东方,既还,八月壬辰,死于汴城西双丘,年四十有七。明年二月日,葬河南偃师。[73]妻彭城人,世有衣冠,[74]祖好顺,泗州刺史;父泳,卒蕲州别驾。女四人,男一人,婴儿汴也。是为铭。

    太原府参军苗君墓志铭

    君讳蕃,字陈师。其先楚之族大夫,亡晋而邑于苗,世遂以苗命氏。其后有守上党者,惠于民,卒遂家壶关。曾大父延嗣,中书舍人;大父含液,举进士第。官卒河南法曹;父颖,扬州录事参军。君少丧父,受业母夫人,举进士第。佐江西使有劳,三年,使卒,后辟,不肯留,独护其丧葬河南。选补太原参军,假使职,狱平货滋息,吏敛手不敢为非。年四十有二,元和二年六月辛巳,暴病卒。其妻清河张氏,以其年十二月丙寅,葬君于洛阳平阴之原。男三人:执规、执矩、必复。其季生君卒之三月。君同生昆弟姊凡三人,皆先死。四室之孤,男女凡二十人,皆幼,遗资无十金,无田无宫以为归,无族亲朋友以为依也。天将以是安施耶!铭曰:

    有行以为本,有文以为华。恭以事其职,而勤以嗣其家。位卑而无年,吁,其奈何!

    注释

    1. 官或作宦。
    2. 琯字次律,河南人。
    3. 天宝十五载七月,玄宗拜琯吏部尚书同平章事,至德二年五月罢。广德元年卒,赠太尉。
    4. 玄静父彦云,有二子,长日玄基,次日玄静。玄基子融,天后朝正谏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融子琯。
    5. 或作栾。
    6. 盩音辀,厔音窒,扶风县名。水曲曰盩。山曲曰厔。《前汉》:“行幸盩厔五柞宫。”
    7. 士人或作人士。
    8. 公《改葬服议》:“殡于堂,谓之殡。”
    9. 中丞或作大夫。
    10. 或作往。
    11. 年或作名。
    12. 字某,或作“字文明”。
    13. 孝宽名叔裕,以字行。仕周为大司空,封郧国公。《左氏》:“ 郧人军其郊”。郧音云。
    14. 孝宽子津,位内史侍郎,户部侍郎、判尚书事。津子琨,字玄理,唐太子詹事,封武阳县侯。琨子幼平,岐州参军。幼平子抱贞,梓州刺史。
    15. 或无“太师爱之 ”四字。
    16. 峡或作硖。考《地理志》,当作峡。
    17. 登下或有“明五经”三字。或无“登”字。
    18. 贞元四年七月,以张献甫为邠宁节度使,献甫表丹佐其府。
    19. 河阳下或有军字。或无“未行”二字。少上或有适字。
    20. 或作赀。
    21. 或无“以为贤”三字。
    22. 或无置字。
    23. 军上或无行字。
    24. 或无诏字。八月,西川节度使韦皋卒,度支副使刘辟自为留后。九月,征辟为给事中,不受诏。议者欲释不问。丹上疏以为今释辟不诛,则朝廷可指臂而使者,唯两京耳。此外谁不为叛。上善其言,以丹为东川节度使,兼御史大夫。代李康。
    25. 征上或有请字。
    26. 元和元年正月,以左行营节度使高崇文讨辟。三月,丹至汉中,表言崇文客军远斗,无所资,若与梓州,缀其士心,必能有四月以崇文为东川节度副使,知节度使事。
    27. 是月,以丹为晋、慈、隰三州观察使。
    28. 或无邑字。
    29. 或无“上以为忠”四字。疑或公自以前有“上以为贤”,语涉重复,故删其一,不知当存何字也。
    30. 元和二年正月,以宰相杜黄裳为河中晋绛慈隰节度使。是日,以丹为江西观察使。
    31. 洪、江、饶、虔、吉、信、抚、袁八州。
    32. 畀或作裨。财或作材。
    33. 或无长字。
    34. 污或作污。
    35. 马或作焉。不或作为。死或作厩。《新史》作“以废仓为新厩,马息不死。”
    36. 老上或有“既退”二字。
    37. “其大”下九字。阁、杭、李、谢本作“其大不可略如是”。或作“其大略如是 ”。皆非是。一无“也”字。
    38. 法下或有者字。
    39. 剩或作胜。
    40. 或无“如布衣时”四字。或四字在“不易”下。卑下或无一字。
    41. 支或作枝。
    42. 或无史字。
    43. 或无“女若干人”四字。杜牧作《遗爱碑》云:“有子三人:寘、宙,岫。宙,咸通中,检校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充岭南节度;岫,终福建观察使;寘,无闻。”《唐史·世系表》则著寘、宙、审,而遗岫。审,大理评事。
    44. 或无县字。
    45. 宗礼即吕恭,字敬叔,温之弟。
    46. 方从阁、杭、蜀本,无“直而不华者”五字及“传于后固”四字,而复出“得铭”二字云:“晁氏本有此字。”殊不知嘉佑杭本已如此。大抵方未尝见嘉佑本也。一本云:“ 我公宜得铭,得铭不朽矣。”
    47. 即颜真卿。
    48. 慊慊或作谦谦。
    49. 音滩。
    50. 识。式志切。
    51. 毕氏,本毕公高之后,其后世为东平须昌人。
    52. 晋有毕湛,中书郎。湛子卓,字茂世,太兴末为吏部郎。《北史》毕敬众子元宾,父子相继为衮州刺史。元宾六子,祖圬、祖髦、祖归、祖旋、祖荥、祖晖。祖归子义畅。祖荥子义允。义允子僧要。祖晖子义勰、义云。
    53. 入或作人,属上句。憬,河南偃师人,武后时,为司卫少卿。
    54. 一作称,非是,构字隆择。
    55. 《新旧史》有《毕构传》。终于户部尚书。《世系表》亦作户部,然《旧史·毕𫍯传》乃称吏部。
    56. 生抗,杭本抗作炕。《世系表》作杭。《传》作炕。而世系官职亦不同。覆其宗,或作“其宗覆焉”。
    57. 四或作七。
    58. “明经第”一句,当有脱字。今按:明上或经下,当有中字或登字之类。
    59. 或作死节。
    60. 请上或有以币字。署上或有遂字。按:诸字疑衍。
    61. 入钱或作出入。
    62. 诸或作请。
    63. 墓或作葬。
    64. 女下或有子字。女子字,疑皆因下文误入。
    65. 刘下或有氏字。
    66. 或无夫子字,非是。
    67. 逢或作遇。
    68. 或作名。
    69. 汴下或有儿字,或无将字。
    70. 胤下或有若字。
    71. 或无人字。
    72. 吊下或有即字。今按:既辞而遂叙其事,盖一辞而许,所谓“礼辞”者也。
    73. 日或作庚午。考《唐历》二月无庚午。葬下或有于字。
    74. 或无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