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诸题“唐故”或有或无。或有“铭”字,或无“铭”字。皆从旧本。石本多用“大唐”字。韦丹《新史》列之《循吏传》。皆取公《墓志》及杜牧所作《遗爱碑》为之。

    公讳丹,字某,姓韦氏。[1]六世祖孝宽,仕周有功,以公开号于郧。[2]郧公之子孙,世为大官,[3]唯公之父政,卒雒县丞,赠虢州刺史。

    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4]举明经第,选授峡州远安令,以让其庶兄,[5]入紫阁山,事从父熊。通五经,登科,[6]历校书郎、咸阳尉,佐邠宁军。[7]自监察御史为殿中侍御史,征拜太子舍人,益有名,迁起居郎。吴少诚袭许州,拜河阳行军司马,未行,少诚死,改驾部员外郎。[8]新罗国君死,公以司封郎中,兼御史中丞,紫衣金鱼,往吊立其嗣。故事,使外国者,常赐州县官十员,使以名上,以便其私,号“私觌官”。公将行,曰:“吾天子吏,使海外国,不足于资,[9]宜上请,安有卖官以受钱邪?”即具疏所以。上以为贤,命有司与其费。[10]至郓州,会新罗告所当立君死,还拜容州刺史、容管经略招讨使。始城容州,周十三里,置屯田二十四所,[11]化大行。诏加太中大夫。顺宗嗣位,拜河南少尹;行未至,拜郑滑行军司马。[12]始至襄阳,诏拜谏议大夫。既至,日言事,不阿权臣,謇然有直名,遂号为才臣。

    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13]公行至汉中,上疏言:“梓州在围间,守方尽力,不可易将。”征还入议蜀事。[14]刘辟去梓州,因以梓州让高崇文,[15]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16]自扶风县男进封武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17]将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便。”上以为忠。[18]一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以晋、慈、隰属河东。[19]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余于官。罢八州无事之食者,[20]以聚其财。始教人为瓦屋,饶于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于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凡饶瓦于官,业定而受其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之财。[21]载食与浆,亲往劝之。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别命置南北市,营诸军。岁旱,种不入土,募人就功,厚与之直,而给其食,业成,人不并。为长衢,南北夹两营,[22]东西七里,人去渫污,气益苏。[23]复作南昌县,徙厩于高地,因其废仓大屋,马以不连死。[24]明年,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25]“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居三年,于江西八州无遗便。其大如是。其细可略也。[26]

    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上书告公所为不法若干条,[27]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臣,治功闻天下,不辨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诏笞卒百,流岭南。公能益明。春秋五十八,薨于元和五年八月六日。

    公好施与,家无剩财。[28]自校书郎至为观察使,拥吏卒,前走七州刺史。与宾客处,如布衣时,自持卑一不易。[29]

    娶清河崔氏,故支江令讽之女,[30]某官某之孙。有子曰寘,年十五,明经及第,嗣其家业。后夫人兰陵萧氏,中书令华之孙,殿中侍御史恒之女,皆先公终。有女一人。[31]凡公男若干人,女若干人。[32]明年七月壬寅,从葬万年县少陵原。[33]将葬,其从事东平吕宗礼,[34]与其子寘谋曰:“我公宜得直而不华者,铭传于后。固不朽矣。”[35]寘来请铭。铭曰:

    武阳受业,始于太师;[36]以官让兄,自待不疑。勤于紫阁,取益以卑;可谓有源,卒用无疵。慊慊为人,[37]矫矫为官;爰及江西,功德具完。名声之下,独处为难;辩而益明,仇者所叹。[38]碑于墓前,维昭美故;纳铭墓中,以识公墓。[39]

    注释

    1. 字某,或作“字文明”。
    2. 孝宽名叔裕,以字行。仕周为大司空,封郧国公。《左氏》:“ 郧人军其郊”。郧音云。
    3. 孝宽子津,位内史侍郎,户部侍郎、判尚书事。津子琨,字玄理,唐太子詹事,封武阳县侯。琨子幼平,岐州参军。幼平子抱贞,梓州刺史。
    4. 或无“太师爱之 ”四字。
    5. 峡或作硖。考《地理志》,当作峡。
    6. 登下或有“明五经”三字。或无“登”字。
    7. 贞元四年七月,以张献甫为邠宁节度使,献甫表丹佐其府。
    8. 河阳下或有军字。或无“未行”二字。少上或有适字。
    9. 或作赀。
    10. 或无“以为贤”三字。
    11. 或无置字。
    12. 军上或无行字。
    13. 或无诏字。八月,西川节度使韦皋卒,度支副使刘辟自为留后。九月,征辟为给事中,不受诏。议者欲释不问。丹上疏以为今释辟不诛,则朝廷可指臂而使者,唯两京耳。此外谁不为叛。上善其言,以丹为东川节度使,兼御史大夫。代李康。
    14. 征上或有请字。
    15. 元和元年正月,以左行营节度使高崇文讨辟。三月,丹至汉中,表言崇文客军远斗,无所资,若与梓州,缀其士心,必能有四月以崇文为东川节度副使,知节度使事。
    16. 是月,以丹为晋、慈、隰三州观察使。
    17. 或无邑字。
    18. 或无“上以为忠”四字。疑或公自以前有“上以为贤”,语涉重复,故删其一,不知当存何字也。
    19. 元和二年正月,以宰相杜黄裳为河中晋绛慈隰节度使。是日,以丹为江西观察使。
    20. 洪、江、饶、虔、吉、信、抚、袁八州。
    21. 畀或作裨。财或作材。
    22. 或无长字。
    23. 污或作污。
    24. 马或作焉。不或作为。死或作厩。《新史》作“以废仓为新厩,马息不死。”
    25. 老上或有“既退”二字。
    26. “其大”下九字。阁、杭、李、谢本作“其大不可略如是”。或作“其大略如是 ”。皆非是。一无“也”字。
    27. 法下或有者字。
    28. 剩或作胜。
    29. 或无“如布衣时”四字。或四字在“不易”下。卑下或无一字。
    30. 支或作枝。
    31. 或无史字。
    32. 或无“女若干人”四字。杜牧作《遗爱碑》云:“有子三人:寘、宙,岫。宙,咸通中,检校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充岭南节度;岫,终福建观察使;寘,无闻。”《唐史·世系表》则著寘、宙、审,而遗岫。审,大理评事。
    33. 或无县字。
    34. 宗礼即吕恭,字敬叔,温之弟。
    35. 方从阁、杭、蜀本,无“直而不华者”五字及“传于后固”四字,而复出“得铭”二字云:“晁氏本有此字。”殊不知嘉佑杭本已如此。大抵方未尝见嘉佑本也。一本云:“ 我公宜得铭,得铭不朽矣。”
    36. 即颜真卿。
    37. 慊慊或作谦谦。
    38. 音滩。
    39. 识。式志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