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复仇状

    右伏奉今月五日敕:[1]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2]有此异同,必资论辩。宜令都省议闻奏者。”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骑都尉韩愈议曰:

    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3]见于《礼记》,[4]又见《周官》,[5]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6]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7]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8]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义,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仇也。此百姓之相仇者也。《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于下之辞,非百姓之相杀者也。[9]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仇,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制,惜有司之守,怜孝子之心,示不自专,访议群下。臣愚以为复仇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所诛,[10]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又《周官》所称,将复仇,先告于士,则无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仇者,事发,具其事申尚书省,尚书省议奏闻。[11]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12]谨议。

    钱重物轻状

    右,臣伏准御史台牒:准中书门下帖奉进止,钱重物轻,为弊颇甚,详求适变,可以便人。所贵缗货通行,里闾宽息。宜令百寮随所见作利害状者。臣愚以为钱重物轻,救之之法有四。一曰在物土贡。夫五谷布帛,农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为也。人不能铸钱,而使之卖布帛谷米以输钱于官,是以物愈贱而钱愈贵也。今使出布之乡,租赋悉以布;出绵丝百货之乡,租赋悉以绵丝百货;去京百里,悉出草;三百里以粟;五百里之内,及河渭可漕入,愿以草粟租赋,悉以听之。则人益农,钱益轻,谷米布帛益重。二曰在塞其隙,无使之泄。禁人无得以铜为器皿,禁铸铜为浮屠佛像锺磬者。蓄铜过若干斤者,铸钱以为他物者,皆罪死不赦。禁钱不得出五岭,买卖一以银,盗以钱出岭,及违令以买卖者,皆坐死。五岭旧钱,听人载出,如此则钱必轻矣。三曰更其文贵之。使一当五,而新旧兼用之。凡铸钱千,其费亦千;今铸一而得五,是费钱千而得钱五千,可立多也。四曰扶其病,使法必立。凡法始立必有病。今使人各输其土物以为租赋,则州县无见钱。州县无见钱,而谷米布帛未重,则用不足;而官吏之禄俸,月减其旧三之一。各置铸钱使新钱一当五者以给之,轻重平乃止。四法用,钱必轻,谷米布帛必重,百姓必均矣。谨录奏闻,伏听敕旨。谨奏。

    为韦相公让官表

    臣某言:伏奉今日制命,以臣为尚书右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非常之宠,忽降于上天;不次之恩,遽属于庸品。承命震骇,心神靡宁,顾己惭䩄,手足失措。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臣本非长才,又乏敏识,学不能通达经训,文不足缘饰吏事。徒知立志廉谨,绝朋势之交;处官恪恭,免请托之累。因缘资序,骤历台阁,蒙生成于天地,无裨补于涓尘。忝冒以居,涯分遂极。常以盈满自诫,方思退处里闾。何意恩泽益深,猥令超参鼎铉。窃自惟度,实不堪任。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臣闻宰相者,上熙陛下覆帱之恩,下遂群生性命之理;以正百度,以和四时;澄其源而清其流,统于一而应于万。毫厘之差,或致弊于寰海;晷刻之误,或遗患于历年。固宜旁求隐士,必得能者,然后授之。不可轻以付臣,使人失望,上累圣主知人之哲,下乖微臣量己之义,无补于理,有妨于贤。况今俊乂至多,耆硕咸在,苟以登用,皆逾于臣。伏乞特回所授,以示至公之道,天下幸甚。

    为宰相贺雪表

    臣某言:臣伏以去岁冬间,雨雪颇少;今年春首,宿麦未滋。陛下深念黎甿,屡形词旨,神监昭达,皇情感通,春云始繁,时雪遂降。实丰穰之嘉瑞,销疠疫于新年。东作可期,南𤱔有望。此皆陛下与天合德,视人如伤,每发圣言,则获灵贶。见天人之相应,知朝野之同欢。臣等职在燮和,惭无效用,睹斯庆泽,实荷鸿休。

    进顺宗皇帝实录表状

    臣愈言: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知今,不可口传,必凭诸史。自虽二帝三王之盛,若不存纪录,则名氏年代,不闻于兹,功德事业,无可称道焉。

    顺宗皇帝,以上圣之姿,早处储副,[13]晨昏进见,必有所陈,二十余年,未尝懈倦,阴功隐德,利及四海。及嗣守大位,[14]行其所闻,顺天从人,传授圣嗣。陛下钦承先志,绍致太平,原大推功,[15]实资撰次。

    去八年十一月,臣在史职,监修李吉甫授臣以前史官韦处厚所撰《先帝实录》三卷,云未周悉,令臣重修。臣与修撰左拾遗沈传师,直馆京兆府咸阳县尉宇文籍等,共加采访,并寻检诏敕,修成《顺宗皇帝实录》五卷。削去常事,著其系于政者,比之旧录,十益六七。忠良奸佞,莫不备书,茍关于时,无所不录。吉甫慎重其事,欲更研讨,比及身殁,尚未加功。臣于吉甫宅取得旧本,自冬及夏,刊正方毕。文字鄙陋,实惧尘玷,[16]谨随表献上。臣愈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

    右臣去月二十九日,进前件《实录》。今月四日,宰臣宣进止,其间有错误,令臣改毕,却进旧本者。臣当修撰之时,史官沈传师等,采事得于传闻,诠次不精,致有差误。圣明所鉴,毫发无遗,思不逮,重令刊正。今并添改讫。其奉天功烈,更加寻访,已据所闻,载于首卷。[17]倘所论著,尚未周详,臣所未知,乞赐宣示,庶获编录,永传无穷。谨录奏闻。谨奏。

    为裴相公让官表

    臣某言:伏奉今日制书,以臣为朝议大夫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承命惊惶,魂爽飞越,俯仰天地,若无所容。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臣少涉经史,粗知古今,天与朴忠,性惟愚直。知事君以道,无惮杀身;慕当官而行,不求利己。人以为拙,臣行不疑。元和之初,始拜御史,旋以论事过切,为宰臣所非,移官府廷,因佐戎幕。陛下恕臣之罪,怜臣之心,拔居侍从之中,遂掌丝纶之重。受恩益大,顾已益轻。苟耳目所闻知,心力所迨及,少关政理,辄以陈闻,于裨补无涓埃之微,而谗谤有邱山之积。陛下知其孤立,赏其微诚,独断不谋,奖待逾量。臣诚见陛下具文武之德,有神圣之姿,启中兴之宏图,当太平之昌运,勤身以俭,与物无私,威怒如雷霆,容覆如天地。实群臣尽节之日,才智效能之时。圣君难逢,重德宜报,苦心焦思,以日继夜。苟利于国,知无不为,徒欲竭愚,未免妄作。陛下不加罪责,更极宠光,既领台纲,又毗邦宪。圣君所厚,凶逆所仇,阙于防虞,几至毙踣。恩私曲被,性命获全,忝累祖先,玷尘班列,未知所措,祗自内惭。岂意陛下擢臣于伤残之馀,委臣以燮和之任,忘其陋污,使佐圣明。此虽成汤举伊尹于庖厨,高宗登傅说于版筑,周文用吕望于屠钓,齐桓起甯戚于饭牛,雪耻蒙光,去辱居贵,以今准古,拟议非伦。陛下有四君之明,行四君之事;微臣无四子之美,获四子之荣。岂可叨居,以彰非据。

    方今干戈未尽戢,夷狄未尽宾。麟凤龟龙,未尽游郊薮;草木鱼鳖,未尽被雍熙。当大有为之时,得非常人之佐,然后能上宣圣德,以代天工。如臣等类,实不克堪。伏愿博选周行,旁及岩穴。天生圣主,必有贤臣,得而授之,乃可致理。乞回所授,以叶群情。无任恳款之至。

    为宰相贺白龟状

    鄂岳观察使所进白龟。[18]

    右今日某宣进止,示臣前件白龟者。[19]伏以祯祥之见,必有从来。物象既呈,可以推究。古者谓龟为“蔡。”[20]蔡者,龟也。今始入贼地,而获龟者,是获蔡也。白者,西方之色,刑戮之象也。是必擒其帅而得地也。提挈而来,生致阙下。此象既见,其应不遥。斯皆陛下圣德所施,灵物来效,太平之运,其在于今。臣等谬列台衡,亲睹嘉瑞,无任抃跃之至。

    冬荐官殷侑状

    前天德军都防御判官承奉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殷侑。

    右伏准贞元五年六月十一日敕:停使郎官、御史在城者,[21]委常参官,每年冬季闻荐者。前件官兼通三传,傍习诸经,注疏之外,自有所得,久从使幕,亮直著名,朴厚端方,少见伦比。以臣所见,堪任御史、太常博士。臣所谙知,不敢不举。谨录奏闻,伏听敕旨。

    进王用碑文状

    故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金吾卫大将军赠工部尚书王用神道碑文。[22]

    右京兆尹李翛,[23]是王用亲表,传用男沼等意,请臣与亡父用撰前件碑文者。伏以王用国之元舅,位望颇崇,岂臣短才,所能褒饰?不敢辞让,辄以撰讫。其碑文谨录本随状封进,伏听进止。[24]其王用男所与臣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臣并未敢受领。谨奏。

    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

    某官某乙。[25]

    右今日品官唐国珍到臣宅,奉宜进止,缘臣与王用撰神道碑文,令臣领受用男沼所与臣马一匹,并鞍衔及白玉腰带一条者。臣才识浅薄,词艺荒芜,所撰碑文,不能备尽事迹。圣恩弘奖,特令中使宣谕,并令臣受领人事物等。承命震悚,再欣再跃,无任荣抃之至,谨附伏陈谢以闻。谨状。

    荐樊宗师状

    摄山南西道节度副使朝议郎前检校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赐绯鱼袋樊宗师。

    右件官孝友忠信,称于宗族朋友,可以厚风俗;勤于艺学,多所通解,议论平正,有经据,可以备顾问;谨洁和敏,持身甚苦,遇物仁恕,有材有识,可任以事。今左右史并阙员外郎,侍御史亦未备员,若蒙擢授,必有补益。忝在班列,知贤不敢不论。谨录状上,伏听处分。

    举钱徽自代状

    [26]

    朝散大夫守太子右庶子飞骑尉钱徽。

    右臣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27]常参官授上后三日内,举一人以自代者。前件官器质端方,性怀恬淡,外和内敏,洁静精微,可以专刑宪之司,参轻重之议。况时名年辈,俱在臣前,擢以代臣,必允众望。伏乞天恩,遂臣诚请。谨录奏闻。谨奏。

    进撰平淮西碑文表

    臣某言:伏奉正月十四日敕牒,以收复淮西,群臣请刻石纪功,明示天下,为将来法式,陛下推劳臣下,允其志愿,使臣撰《平淮西碑文》者。闻命震骇,心识颠倒,非其所任,为愧为恐,经涉旬月,不敢措手。

    窃惟自古神圣之君,既立殊功异德卓绝之迹,必有奇能博辩之士,为时而生,持简操笔,从而写之,各有品章条贯,然后帝王之美,巍巍煌煌,充满天地。其载于《书》,则尧舜二《典》,夏之《禹贡》,殷之《盘庚》,周之五《诰》。于《诗》,则《玄鸟》《长发》,归美殷宗;《清庙》《臣工》、小大二《雅》,周王是歌。辞事相称,善并美具,号以为经,列之学官,置师弟子,读而讲之,从始至今,莫敢指斥。向使撰次不得其人,文字暧昧,虽有美实,其谁观之?辞迹俱亡,善恶惟一。然则兹事至大,不可轻以属人。

    伏惟唐至陛下,再登太平,刬刮群奸,扫洒疆土,天之所覆,莫不宾顺。然而淮西之功,尤为俊伟,碑石所刻,动流亿年,必得作者,然后可尽能事。今词学之英,所在森列;儒宗文师,磊落相望。外之则宰相、公卿、郎官、博士,内之则翰林、禁密、游谈、侍从之臣,不可一二遽数。召而使之,无有不可。至于臣者,自知最为浅陋,顾贪恩待,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乾坤之容,日月之光,知其不可绘画,强颜为之,以塞诏旨,罪当诛死。其碑文今已撰成,谨录封进。无任惭羞战怖之至。

    奏韩弘人事物表

    右臣先奉恩敕,以《平淮西碑文》,[28]伏缘圣恩,以碑本赐韩弘等,今韩弘寄绢五百匹与臣充人事,未敢受领。谨录奏闻,伏听进止。谨奏。

    谢许受韩弘物状

    臣某言:今日品官第五文嵩至臣宅,奉宣圣旨,令臣受领韩弘等所寄撰碑人事绢者。恩随事至,荣与幸并,惭抃怵惕,罔知所喻。[29]

    伏以上赞圣功,臣子之职;下沾群帅,文字所宜。陛下谦光自居,劝励为事,各赐立功节将碑文一通,使知朝廷备录劳效。韩弘荣于宠赐,遂寄缣帛与臣,于臣何为,坐受厚贶?恩由上致,利则臣归,惭戴兢惶,举措无地。无任感恩惭恳之至。

    注释

    1. 奉一作睹。“
    2. 端上或有大字。
    3. 《公羊传》定四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4. 《记·檀弓》: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5. 《周官·调人》:“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6. 无下或有有字。
    7. 一无而字。
    8. 将,或作特。
    9. 杀下或无者字。
    10. 为官下或有吏字。
    11. 或无有字。申或作“由下”二字。今按:此合有由字,但下字当作申,又或是上字耳,更详之。
    12. 或无律字。
    13. 大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十二月以长子宣王诵为太子,年十一。
    14. 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位,年四十五。
    15. 原大,或作原本。
    16. 或作“实积惭惧”。
    17. 初,德宗幸奉天,仓卒间,顺宗尝亲执弓矢,后先导卫,备尝辛苦。
    18. 元和十一年,以李道古为鄂岳观察使。会平淮西,得白龟以献。
    19. 止,或作旨,今《玉堂宣底》作“进止”,下同。今按:《陆公奏议》,亦可考。
    20. 《语》曰:“藏文仲居蔡。”注云:“蔡,周之守龟,本出蔡地,因以为名。”《家语》:“漆雕凭曰:藏氏有守龟焉,名曰蔡。 ”古者龟为蔡。
    21. 诸本有停字,无使字,或无停字。方引宋说云:“前天德军防御,即所谓停使也。”
    22. 用以元和十一年八月卒,赠工部尚书,是年十一月葬。
    23. 或作修。
    24. 或作旨。
    25. 本或无此四字,但云“臣愈言,今日品官”云云。今按:状体,前合当具官,不当言云“臣某言”。
    26. 元和十二年十二月,公除刑部侍郎,举徽自代。徽字蔚章,吴郡人,尚书郎起之子,以集考之,公举自代,凡六人,为刑部举钱徽,为袁州举韩泰,为祭酒举张惟素,为兵部举韦𫖮,为京兆尹举马总,为兵侍又举张正甫,皆一时之贤也。
    27. 正月,或作五月。
    28. 或无恩字,或无敕字。
    29. 中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