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徒撇特尔后公书 新遗诏圣经
宗徒伊望公书第一
宗徒伊望公书第二 

    第一章

    自始来成之事、乃我侪亲耳闻目睹手扪者、即生命圣言、 夫生命实显著、我侪见之、且为证、并以此原与父共在、近时显著于我侪之永生、传示尔、 今以所见闻语尔者、特使尔与我侪相合、而我之合、乃于圣父、及其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 以此达尔、俾尔喜全、 夫闻于主之福音、及我示尔者、乃天主本昭然、其中无少暗昧、 如我言合天主、而行暗昧、则诞妄不遵真实、 若行于光明、亦如主恒居光明、则我侪互相合、并天主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血、涤我诸罪、 盖我侪言无罪、则为自欺、而心失真实、 若我侪认罪、则天主原信及公义、将赦我罪、涤我诸愆、 傥我侪自谓无罪、则以主为诳、及主圣言、亦不居我衷、

    第二章

    书此、达小子、使尔不陷罪、傥人陷罪、父前有保师、即义人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 彼为歆悯祭、不第为我侪、亦为举世罪、 至我识主、由守其诫可见、 四人言识主而不守其诫、妄人也、真实亦不居其衷、 守其命者、则爱主之爱、其衷诚全、我即由此知心居主、 人自言心居主、宜效主而行、 可爱者、我寄尔、非新诫、乃旧诫、即尔素有者、夫旧诫系尔夙闻之道、 然并目为新诫寄尔、于主于尔皆是、因暗昧渐逝、真光已著、 人憎恶弟兄、而自言处光明、斯人尚居暗昧、 人笃爱弟兄、实处光明、斯人断无踬处、 十一彼憎弟兄者、实居暗昧、行止悉暗、迷于向往、因暗昧蒙其眸、 十二今书遗尔为子者、缘尔罪因主名见宥、 十三书遗尔为父者、因尔诚知原始主、书遗尔少壮者、因尔已胜恶敌、书遗尔孺稚者、因尔已知圣父、 十四我曾书遗尔为父者、因尔识原始主、曾书遗尔少壮者、因尔刚健、且天主圣言居尔衷、而己克胜恶敌、 十五毋贪爱世、及世诸物、凡爱世者、其心必无爱圣父诚、 十六因世所存、即肉情私欲、目娱之欲、世之骄泰、皆非由圣父使、悉由世发、 十七且世易过、其欲随然、惟遵天主旨者恒存、 十八小子乎、末时至矣、尔闻敌合利尔斯托斯者将至、今敌合利尔斯托斯者已不一、斯为末时可知、 十九彼由我侪出、然非属我、若属我、必恒偕我、今出非皆属我明矣、 二十且尔已沐圣神膏、理无不知、 二一我曾书、非为尔未识真实、乃正为尔已知真实、并知凡诞妄非真实所发、 二二诳者伊谁、非不识伊伊稣斯、为合利尔斯托斯者乎、是人即与合利尔斯托斯为敌、伊不承认圣父及圣子、 二三凡拒子者、亦不能有父、承认子者、伊必有父、 二四是以尔昔闻之道、宜常存于心、若昔闻道在尔心、则尔亦在圣子及圣父、 二五至其所许我者、乃常生、 二六特寄此书、虑有惑尔者、 二七然尔所得主膏沐存于心、故不必受教于人、乃膏沐原真无妄、能启迪尔众理、其启迪之理、尔宜服膺、 二八小子乎、宜心居主、迨主显临、我心坦怡、并对之亦不愧、谓主复临日、 二九尔既知主至义、亦宜知行义人、乃主所生、

    第三章

    试观圣父、以何等爱赐我众、致得称且为天主子、所以世不识我、因未识主、 可爱者、我侪已为天主子、至末路分位如何、尚未显、今所知者、即迨主显、我与之克肖、盖将见其性体、 凡怀此望、必洁乃心、务求类主洁、 凡犯罪必违法、盖罪即违法、 尔已知主降显、负吾罪、且主自无罪、 凡居主不犯罪、犯罪者未见主、且未识主、 吾小子、毋为人惑、行义者即义士、如主义然、 犯罪者由魔、因魔自始犯罪、天主子降显、特为败魔行、 凡由天主生、不犯罪、盖主种存厥衷、伊亦不能犯罪、因彼由天主生、 天主子与魔子、即由此分认、凡不行义、非由天主、不爱弟兄亦然、 十一盖尔始闻之福音即此、谓我众相爱、 十二毋效从魔杀弟之喀英、其杀为何、因自行恶、而弟行义、 十三弟兄等、举世恶尔、毋诧为奇、 十四我侪确知已出死入生、因有相爱德、彼不爱弟兄、必仍居死、 十五凡恶弟兄、即杀人者、然尔知杀人者、其衷无常生本、 十六夫爱由主为我捐命知之、故我亦宜为弟兄捐命、 十七至此世富者、见弟兄匮乏、而自闭心、其爱天主心安在、 十八小子、我众相爱、毋以口以舌、乃以行以真、 十九即由此知我属真实、并主前心自安、 二十若我心自责、主益责之、因主较我心尤大、且无不知、 二一可爱者若我心责处、则主前坦怡、 二二且无论何求、必得于主、因我遵主命行其所悦、 二三主命、即令我信其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及相爱、如其诫谕我者、 二四凡守主命、则心居主、主亦居彼、其居我侪、以主赐我之神可知、

    第四章

    可爱者、凡闻谕、毋妄信其神、先宜试真出自天主否、因现世多先知出、 夫天主神与蛊惑神、有据可别、凡承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降世、体合肉躯、斯神由天主出、 其不承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降世、体合肉躯、斯神非由天主出、此为敌合利尔斯托斯神、即尔昔闻、将必至、今已在世者、 吾小子、尔属天主、且已胜彼众、因居尔衷者、较彼居世者尤大、 彼属世、故所言皆徇世、世人喜听之、 吾侪属天主、凡识认主、喜纳我言、不属主者、则弗听、真实与蛊惑、其神以是别、 可爱者、吾侪宜相爱已、因爱系由天主故、能爱人者、系主所生且识主、 不爱人者、未识主、因主本仁爱、 夫主爱我已明显、乃于遣独一子降世、使我等赖以得生、 非我先爱主、乃主先爱我、特遣己子代我罪而为歆悯、厥爱之实在此、 十一可爱者、主既爱我如此、则我等亦宜相爱、 十二从无人得见天主、若我等相爱、主即居我衷、而爱主之心、亦成全于吾侪、 十三我居主、主亦居我、此由主以圣神赐我可知、 十四父遣厥子救世、我曾目击且为之证、 十五凡承认伊伊稣斯为天主子、则主居彼、彼亦居主、 十六主爱我之爱、我等已见且信之、主原仁爱、凡恒怀爱者、心居主、主亦居彼、 十七我之爱、至审判、心亦无惧、如此全备、惟处世效主行始能得、 十八爱内无惧、爱全备、则惧心逐于外、因惧中有苦、有惧者、厥爱尚未成全、 十九我侪宜爱主已、因主先爱我、 二十凡自谓我爱天主、而厌恶弟兄者、则为妄人、克见之弟兄犹不爱、于不见之主乌能爱、 二一且我等受主命、俾吾侪爱主者、必宜爱己弟兄、

    第五章

    凡信伊伊稣斯为合利尔斯托斯、乃由主生、爱施生者、亦必爱受生者、 我爱天主众子、由爱生、并守其诫可知、 因爱主之诚、全在守诫命非重负、 由主生者胜世、能胜世、乃吾侪之信、 盖非信伊伊稣斯为天主子者、伊谁胜世、 此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以水以血自彰显、不祇以水、乃又以水兼血自彰显者、且圣神亦为之证、因圣神乃真实、 盖在天作证者三、圣父、圣言、圣神、此三实一、 在地作证者三、神、水、血、此三者所指归一、 若我以人证为足信、则天主证益巨、盖此、即主为厥子所作证、 凡信天主子、其心自有证居、不信天主者以主为谬、因不信天主为厥子之证、 十一其证、即主赐我永生、而斯永生、尽蕴厥子、 十二有天主子者、有永生、无天主子者、则永生亦无、 十三书此寄尔、系信天主子名者、俾尔知缘信天主子名、有永生、 十四请观吾侪、于主前果敢何其大、依主旨求、主必听我、 十五既知我无论何求主悉听、则亦知求而得者、系主赐、 十六凡见弟兄犯罪而所犯非死罪、可为代求、主必复赐之生、谓予彼罪不至死者、盖有死罪、今所云为之代求者、必非死罪、 十七凡非礼事皆为罪、而中有不致死者、 十八我侪知生于天主者、不犯罪、乃生于天主者、自愼防闲恶魔亦不附、 十九我知我侪系由天主、并知举世溺恶、 二十亦知天主子降世、赐我明哲、致识真主、且居真者、即居天主子伊伊稣斯合利尔斯托斯、是乃真主及永生、 二一小子乎、宜自防诸偶像、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