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经纲要_初会/教诫教授品第七 中华文库
卷十一至卷三十六
佛告善现。汝以辩才。当为菩萨众宣说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之法。教诫教授。令修学究竟。时菩萨众。及大声闻。天龙药叉。人非人等。咸作是念。尊者善现。为以自慧辩才之力。为当承佛威神力耶。善现。知诸所念。便告舍利子言。诸佛弟子所说法教。当知皆承佛威神力。何以故。诸佛宣说法要。彼承佛教。情勤修学。便能证得诸法实性。由是有所宣说。皆与法性能不相违。故佛所言。如灯传照。我当承佛威佛加被。为诸菩萨宣说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之法。非以自慧辩才之力。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相应之法。非诸声闻独觉境界。尔时善现白佛言。此中何法名为菩萨摩诃萨。复有何法名为般若波罗蜜多。世尊。我不见有法可名菩萨摩诃萨。亦不见有法可名般若波罗蜜多。如是二名。亦不见有。云何令我为诸菩萨宣说。佛言。善现。菩萨摩诃萨但有名。谓为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多。亦但有名。谓为般若波罗蜜多。此之二名。不生不灭。唯有想等想施设言说。如是假名。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间。不可得故。诸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一切法。名假。法假。及教授假。应正修学。
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观一切法若常。若无常。若乐。若苦。若净。若不净。若空。若不空。若有相。若无相。若有愿。若无愿。若寂静。若不寂静。若远离。若不远离。若有为。若无为。若有漏。若无漏。若生若灭。若善。若非善。若有罪。若无罪。若烦恼。若无烦恼。若世间。若出世间。若杂染。若清净。若属生死。若属涅槃。若在内。若在外。若住两间。若可得。若不可得。
菩萨般若二名。不见在有为界中。亦不见在无为界中。何以故。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一切法不起分别。无异分别。住无分别修一切法。唯正勤求一切智智。
佛告善现。如汝所说。色等法不可得故。菩萨摩诃萨亦不可得。菩萨摩诃萨不可得故。所行般若波罗蜜多。亦不可得。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应如是学(卷十五之十起。卷十七之七止)。
佛告善现。如汝所说。色等法。及色等常无常等法。不可得故。色等法增语。及色等常无常等法增语。亦不可得。法及增语不可得故。菩萨摩诃萨亦不可得。菩萨摩诃萨不可得故。般若波罗蜜多亦不可得。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应如是学(卷十七之八叶起至卷三十六之四叶止)。
复次善现。汝先所言。我不见有法可名菩萨摩诃萨者。如是如是。如汝所说。善现。诸法不见诸法。诸法不见法界。法界不见诸法。法界不见法界。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一切法。都无所见。无所见时。其心不惊不恐不怖。于一切法心不沉没。亦不忧悔。所以者何。是菩萨不见色受想行识。乃至不见诸佛无上正等菩提。善现言。世尊。何因缘故。于一切法。心不沉没。亦不忧悔。佛言。是菩萨于一切心心所法。不得不见。由此于一切法。心不沉没。亦不忧悔。善现言。云何其心不惊不恐不怖。佛言。是菩萨普于一切意界。意识界。不得不见。于一切法不惊不恐不怖。善现。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一切处。不得般若波罗蜜多。不得般若波罗蜜多名。不得菩萨。不得菩萨名。不得菩萨心。应如是教诫教授诸菩萨。令于般若波罗蜜多修学究竟(教诫教授品竟)。
参阅对照
本品内容可参阅以下注疏或版本:
- 经文全文: 《大般若经》(上品般若)卷011。
- 《大般若经经髓》: 《经髓》 。
- 《阅藏知津卷第十六》: 《知津》教诫教授品第七 。
- 《六百卷大般若经初会一瞥》: 《一瞥》教诫教授品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