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65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65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65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地方管辖案件误引初级管辖条文判罪上诉审应属高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