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57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58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59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凡以鸦片烟和制造之物不问其为丸药为他种形式皆得依刑律第二六六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