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615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61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617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办理选举之县知事既停止被选举权虽经解任于覆选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