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第三十五卦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疏]正义曰:“晋”者,卦名也。“晋”之为义,进长之名。此卦明臣之升进,故谓之“晋”。“康”者,美之名也。“侯”谓升进之臣也。臣既柔进,天子美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赐蕃多,又被亲宠频数,一昼之间,三度接见也。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贵也。

[疏]“《彖》曰晋进也”至“进而上行”。○正义曰:“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后世不晓,故以“进”释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体释得“晋”名。离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渐就进长,所以为“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者,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释“康侯用锡马”巳下也。“坤”,顺也;“离”,丽也。又为明坤能顺从而丽着于大明,六五以柔而进,上行贵位,顺而著明臣之美道也。“柔进而上行”,君上所与也,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康,美之名也。顺以著明,臣之道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一昼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正义曰:释讫举《经》以结君宠之意也。○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昼三接也”。○正义曰:举此对释者,盖讼言终朝,晋言一昼,俱不尽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惩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以顺着明,自显之道。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正义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谓自显明其德也。周氏等为“照”以为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为明德。案:王《注》此云:“以顺着明自显之道。”又此卦与明夷正反。《明夷·象》云:“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王注彼云:“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藏明于内,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为自显明德。昭字宜为昭,之遥反。周氏等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于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长者也。故必“裕”之,然后“无咎”。

[疏]“初六晋如摧如”至“无咎”。○正义曰:“晋如摧如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宽也。如,辞也。”初六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于斯将隆”,进则之明,退则居顺,进之与退,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罔孚”者,处卦之始,功业未著,未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裕无咎”者,裕,宽也。“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为足也,若以此为足,是“自丧其长”也。故必宜宽裕其德,使功业弘广,然后“无咎”,故曰“裕无咎”也。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疏]“《象》曰“至”未受命也”。○正义曰:“独行正”者,独犹专也,言进与退,专行其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者,进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锡命,故宜宽裕进德,乃得“无咎”。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进而无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无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脩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于暗,暗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

[疏]“六二晋如愁如”至“于其王母”。○正义曰:“晋如愁如”者,六二进而无应于上,其德不见昭明,故曰“进如愁如”,忧其不昭也。“贞吉”者,然履顺居于中正,不以无应而不脩其德,正而获吉,故曰“贞吉”也。“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初虽“愁如”,但守正不改,终能受此大福于其所脩,故曰“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注“进而无应”至“于其王母也”。○正义曰:“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辞也。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众允,悔亡。处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悔亡”也。

[疏]正义曰:六三处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义曰:居晋之时,众皆欲进,巳应于上,志在上行,故能与众同信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无业可安,志无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危也。进如鼫鼠,无所守也。

[疏]“九四晋如鼫鼠,贞厉”。○正义曰:“晋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虫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据三阴,上不许其承,下不许其据,以斯为进,无业可安,无据可守,事同鼫鼠,无所成功也。以斯为进,正之危也,故曰“晋如鼫鼠,贞厉”也。○注“履非其位”至“无所守也”。○正义曰:“晋如鼫鼠无所守也”者,蔡邕《劝学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注》曰:“能飞不能过屋,能绿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经》云:“蝼蛄一名鼫鼠”,谓此也。郑引《诗》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谓大鼠也。陆机以为“雀鼠”。案:王以为“无所守”,盖五伎者当之。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虽不当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术斯以往,“无不利”也。

[疏]“《象》曰鼫鼠”至“无不利”。○正义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者,居不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无忧,亦将人所庆说,故曰“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处进之极,过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犹进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为之事,必须攻伐,然后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为正,亦以贱矣。

[疏]“上九,晋其角”至“贞吝”。○正义曰:“晋其角”者,西南隅也。上九处晋之极,过明之中,其犹日过于中,巳在于角而犹进之,故曰“进其角”也。“维用伐邑”者,在角犹进,过亢不巳,不能端拱无为,使物自服,必须攻伐其邑,然后服之,故云“维用伐邑”也。“厉吉无咎贞吝”者,兵者凶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无咎,故曰“厉吉无咎”。以此为正,亦以贱矣,故曰“贞吝”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疏]正义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虽得之,其道未光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