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90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2991号解释》
司法院院解字第2992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34年10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4 册 2618 页
相关法条:中华民国刑法 第 159 条 ( 24.01.01 )
     陆海空军刑法 第 92 条 ( 26.07.02 )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冒用军事机关业已作废之证章,如该证章系属陆海空军徽章,虽已作废犹足使人误信有为有效,军人冒用,应依陆海空军刑法第九十二条处罚,其非军人而在战地或戒严区域犯之者亦同,否则均祇成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