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323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324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32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9年8月20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26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正式法院判决之案件,无论处刑轻重,当事人均有上诉权,不受覆判暂行条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