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67号解释 中华文库 ←司法院院字第166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院字第167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6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8年10月31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14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图董、地保不得认为有追诉犯罪职务之公务员。 💰古籍收集不易,打赏一杯奶茶提提神! × 谢谢大佬的支持! 支付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