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关于重新核定公布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韶府〔2006〕45号
制定机关:韶关市人民政府
2006年6月28日于韶关市
第四批
本作品收录于《韶关市政府公报/2006年/第7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要求,为有利于我市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现重新核定16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并予公布。

一、本次重新核定公布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共16处。

(一)我市于1960年12月26日公布的第一批20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有17处已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剩余的3处重新核定公布为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

(二)200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曲江撤县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原曲江县的1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新核定公布为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

二、上述16处重新核定公布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原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变。

三、请有关县、区、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科学规划,认真做好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重新核定公布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重新核定公布的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时代 地理位置
1 风采楼 古建筑 1934年 韶关市风采路
2 韶州府学宫 古建筑 明代 韶关市风采路
3 文峰塔 古建筑 明代 仁化县丹霞镇
4 文武阁塔 古建筑 清代 武江区龙归镇重村
5 李子园炮楼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抗日战争时期 武江区重阳镇重阳管理区
6 清水塘炮楼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武江区重阳镇暖水管理区
7 犁市街当铺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浈江区犁市镇武江边
8 桂龙岩古脊椎动物化石遗址 古遗址 旧石器时代 曲江区罗坑镇
9 骑马石旧石器遗址 古遗址 旧石器时代 曲江区枫湾镇石下管理区
10 梅花寨遗址 古遗址 新石器时代 曲江区大塘镇,梅花寨村
11 拱桥岭遗址 古遗址 青铜时代 曲江区棒市镇南约管理区
12 阴阳墟遗址 古遗址 宋代 曲江区白沙乡大村
13 大涌泉遗址 古遗址 宋-清 曲江区马坝镇乐村坪管理区
14 梅花桥 古建筑 清代 曲江区大塘镇梅花寨村
15 苏拱门楼 古建筑 清代 曲江区白土镇苏拱村
16 紫荆岩石刻 石窟寺及石刻 宋-清 曲江区马坝镇乐村坪管理区
备注:16处文物保护单位原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