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0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制定机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4日于北京市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20年)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