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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二先生语一

端伯传师说

伯淳先生尝语韩持国曰:“如说妄说幻为不好底性,则请别寻一个好底性来,换了此不好底性着。道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圣贤论天德,盖谓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无所污坏,即当直而行之;若小有污坏,即敬以治之,使复如旧。所以能使如旧者,盖为自家本质元是完足之物。若合修治而修治之,是义也;若不消修治而不修治,亦是义也;故常简易明白而易行。禅学者总是强生事。至如山河大地之说,是他山河大地,又干你何事?至如孔子,道如日星之明,犹患门人未能尽晓,故曰‘予欲无言’。如颜子,则便默识,其他未免疑问,故曰‘小子何述’。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可谓明白矣。若能于此言上看得破,便信是会禅也,非是未寻得,盖实是无去处说,此理本无二故也。”

王彦霖问立德、进德先后。曰:“此有二:有立而后进,有进而至于立。立而后进,则是卓然(一作立)定后有所进,立则是‘三十而立’,进则是‘吾见其进也’。有进而至于立,则进而至于立道处也,此进是‘可与适道’者也,立是‘可与立’者也。”

王彦霖以为:人之为善,须是他自肯为时方有所得,亦难强。曰:“此言虽是,人须是自为善,然又不可为如此却都不管他,盖有教焉。‘修道之谓教’,岂可不修!”

王彦霖问:“道者,一心也。有曰‘仁者不忧’,有曰‘知者不惑’,有曰‘勇者不惧’,何也?”曰:“此祇是名其德尔,其理一也。得此道而不忧者,仁者之事也;因其不忧,故曰此仁也。知、勇亦然。不成却以不忧谓之知,不惑谓之仁也?凡名其德,千百皆然,但此三者,达道之大也。”

苏季明尝以治经为传道居业之实,居常讲习,祇是空言无益,质之两先生。伯淳先生曰:“‘修辞立其诚’,不可不子细理会。言能修省言辞,便是要立诚。若祇是修饰言辞为心,祇是为伪也。若修其言辞正为立己之诚意,却是体当自家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之实事。道之浩浩,何处下手?惟立诚才(一作方)有可居之处,有可居之处则可以修业也。‘终日乾乾’,大小大事,却祇是‘忠信所以进德’为实下手处,‘修辞立其诚’为实修业处。”正叔先生曰:“治经,实学也。‘譬诸草木,区以别矣。’道之在经,大小远近,高下精粗,森列于其中。譬诸日月在上,有人不见者,一人指之,不如众人指之自见也。如《中庸》一卷书,自至理便推之于事。如国家有九经,及历代圣人之迹,莫非实学也。如登九层之台,自下而上者为是。人患居常讲习空言无实者,盖不自得也。为学,治经最好。苟不自得,则尽治《五经》,亦是空言。今有人心得识达,所得多矣。有虽好读书,却患在空虚者,未免此弊。”

天地生一世人,自足了一世事。但恨人不能尽用天下之才,此其不能大治。

天地生物,各无不足之理。常思天下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有多少不尽分处。

先生常论克己复礼。韩持国曰:“道上更有甚克,莫错否?”曰:“如公之言,祇是说道也。克己复礼,乃所以为道也,更无别处。克己复礼之为道,亦何伤乎公之所谓道也!如公之言,即是一人自指其前一物,曰‘此道也’。他本无可克者。若知道与己未尝相离,则若不克己复礼,何以体道?道在己,不是与己各为一物,可跳身而入者也。克己复礼,非道而何?至如公言,克不是道,亦是道也。实未尝离得,故曰‘可离非道也’,理甚分明。”又曰:“道无真无假。”曰:“既无真,又无假,却是都无物也。到底须是是者为真,不是者为假,便是道,大小大分明。”

古人见道分明,故曰:吾斯之未能信,从事于斯,无是馁也,立之斯立。

佛学(一作氏)祇是以生死恐动人。可怪二千年来,无一人觉此,是被他恐动也。圣贤以生死为本分事,无可惧,故不论死生。佛之学为怕死生,故祇管说不休。下俗之人固多惧,易以利动。至如禅学者,虽自曰异此,然要之祇是此个意见,皆利心也。吁曰:“此学,不知是本来以公心求之,后有此蔽,或本只以利心上得之?”曰:“本是利心上得来,故学者亦以利心信之。庄生云‘不怛化’者,意亦如此也。如杨、墨之害,在今世则已无之。如道家之说,其害终小。惟佛学,今则人人谈之,弥漫滔天,其害无涯。旧尝问学佛者,‘《传灯录》几人?’云‘千七百人’。某曰:‘敢道此千七百人无一人达者。果有一人见得圣人,“朝闻道夕死可矣”。与曾子易箦之理,临死须寻一尺布帛裹头而死,必不肯削发胡服而终。是诚无一人达者。’禅者曰:‘此迹也,何不论其心?’曰:‘心、迹一也,岂有迹非而心是者也?正如两脚方行,指其心曰:“我本不欲行,他两脚自行。”岂有此理?盖上下、本末、内外,都是一理也,方是道。庄子曰“游方之内”、“游方之外”者,方何尝有内外?如此,则是道有隔断,内面是一处,外面又别是一处,岂有此理?’学禅者曰:‘草木鸟兽之生,亦皆是幻。’曰:‘子以为生息于春夏,及至秋冬便却变坏,便以为幻,故亦以人生为幻,何不付与他。物生死成坏,自有此理,何者为幻’?”

天地之间,非独人为至灵,自家心便是草木鸟兽之心也,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尔(一本此下云:“人与物,但气有偏正耳。独阴不成,独阳不生。得阴阳之偏者为鸟兽、草木、夷狄,受正气者人也。”)。

后汉人之名节,成于风俗,未必自得也,然一变可以至道。先王之世,以道治天下,后世祇是以法把持天下。

语仁而曰“可谓仁之方也已”者,何也?盖若便以为仁,则反使不识仁,只以所言为仁也。故但曰仁之方,则使自得之以为仁也。

“忠信所以进德”,“终日乾乾”,君子当终日对越在天也。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其用则谓之神,其命于人则谓之性,率性则谓之道,修道则谓之教。孟子去其中又发挥出浩然之气,可谓尽矣(一作性)。故说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大小大事而只曰“诚之不可揜如此夫”。彻上彻下,不过如此。形而上为道,形而下为器,须著如此说。器亦道,道亦器,但得道在,不系今与后、己与人。

富贵骄人,固不善;学问骄人,害亦不细。

义理与客气常相胜,又看消长分数多少,为君子小人之别。义理所得渐多,则自然知得,客气消散得渐少,消尽者是大贤。

“兴于《诗》,立于礼”,自然见有着力处;至“成于乐”,自然见无所用力(一本云:“‘兴于《诗》’,便须见有着力处;‘立于礼’,便须见有得力处;‘成于乐’,便须见有无所用力处。”)。

若不能存养,祇是说话。

韩愈亦近世豪杰之士。如《原道》中言语虽有病,然自孟子而后,能将许大见识寻求者,才见此人。至如断曰:“孟氏醇乎醇。”又曰:“荀与扬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若不是佗见得,岂千馀年后便能断得如此分明也?如扬子看老子,则谓“言道德则有取,至如槌提仁义,绝灭礼学,则无取。”若以老子“剖斗折衡,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为救时反本之言,为可取,却尚可恕。如老子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则自不识道,已不成言语,却言其“言道德则有取”,盖自是扬子已不见道,岂得如愈也?

“予天民之先觉者”,谓我乃天生此民中尽得民道而先觉者也。既为先觉之民,岂可不觉未觉者?及彼之觉,亦非分我之所有以予之,皆彼自有此义理,我但能觉之而已。

圣贤千言万语,祇是欲人将已放之心,约之使反,复入身来,自能寻向上去,下学而上达也。

先生尝语王介甫曰:“公之谈道,正如说十三级塔上相轮,对望而谈曰,相轮者如此如此,极是分明。如某则戆直,不能如此。直入塔中,上寻相轮,辛勤登攀,逦迤而上,直至十三级。时虽犹未见相轮能如公之言,然某却实在塔中,去相轮渐近,要之须可以至也。至相轮中坐时,依旧见公对塔谈说:此相轮如此如此。”介甫祇是说道,云我知有个道,如此如此。只佗说道时,已与道离。佗不知道,祇说道时,便不是道也。有道者亦(一作言)自分明,只作寻常本分事说了。孟子言尧、舜性之,舜由仁义行,岂不是寻常说话?至于《易》,只道个“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则和“性”字、“由”字,也不消道,自已分明。阴阳、刚柔、仁义,祇是此一个道理。

嘉礼不野合,野合则秕稗也。故生不野合,则死不墓祭。盖燕飨祭祀,乃宫室中事。后世习俗废礼,有踏青,藉草饮食,故墓亦有祭。如《礼》望墓为坛,并墓人为墓祭之尸,亦有时为之,非经礼也。后世在上者未能制礼,则随俗未免墓祭。既有墓祭,则祠堂之类,亦且为之可也。

《礼经》中既不说墓祭,即是无墓祭之文也。

张横渠于墓祭合一,分食而祭之,故告墓之文有曰“奔走荆棘,殽乱杯盘之列”之语,此亦未尽也。如献尸则可合而为一,鬼神如何可合而为一?

墓人墓祭则为尸,旧说为祭后土则为尸者,非也。盖古人祭社之外,更无所在有祭后土之礼(如今城隍神之类,皆不当祭)。

家祭,凡拜皆当以两拜为礼。今人事生,以四拜为再拜之礼者,盖中间有问安之事故也。事死如事生,诚意则当如此。至如死而问安,却是渎神。若祭祀有祝、有告、谢神等事,则自当有四拜、六拜之礼。

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深意,不可不深思。盖人之魂气既散,孝子求神而祭,无尸则不飨,无主则不依。故《易》于《涣》、《萃》皆言“王假有庙”,即涣散之时事也。魂气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己与尸各既已洁齐,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飨之。后世不知此(一本有道字),直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尔(古人为尸者,亦自处如何,三代之末,已是不得已而废)。

“宗子继别为宗”,言别,则非一也。如别子五人,五人各为大宗。所谓“兄弟宗之”者,谓别子之子、继祢者之兄弟宗其小宗子也。

凡人家法,须令每有族人远来,则为一会以合族,虽无事,亦当每月一为之。古人有花树韦家宗会法,可取也。然族人每有吉凶嫁娶之类,更须相与为礼,使骨肉之意常相通。骨肉日疏者,只为不相见,情不相接尔。

世人多慎于择婿,而忽于择妇。其实婿易见,妇难知。所系甚重,岂可忽哉!

吁问:“每常遇事,即能知操存之意,无事时,如何存养得熟?”曰:“古之人,耳之于乐,目之于礼,左右起居,盘盂几杖,有铭有戒,动息皆有所养。今皆废此,独有理义之养心耳。但存此涵养意,久则自熟矣。敬以直内是涵养意。言不庄不敬,则鄙诈之心生矣;貌不庄不敬,则怠慢之心生矣。”

汉儒如毛苌、董仲舒,最得圣贤之意,然见道不甚分明。下此,即至扬雄,规模窄狭。道即性也。言性已错,更何所得?

汉策贤良,犹是人举之。如公孙弘者,犹强起之,乃就对。至如后世贤良,乃自求举耳。若果有曰“我心只望廷对,欲直言天下事”,则亦可尚矣。若志在富贵,则得志便骄纵,失志则便放旷与悲愁而已。

《周官》医以十全为上,非为十人皆愈为上。若十人不幸皆死病,则奈何?但知可治不可治者十人皆中,即为上。

有人劳正叔先生,曰:“先生谨于礼四、五十年,应甚劳苦。”先生曰:“吾日履安地,何劳何苦?佗人日践危地,此乃劳苦也。”忧子弟之轻俊者,只教以经学念书,不得令作文字。

子弟凡百玩好,皆夺志。至于书札于儒者事最近,然一向好著,亦自丧志。如王、虞、颜、柳辈,诚为好人则有之。曾见有善书者知道否?平生精力一用于此,非惟徒废时日,于道便有妨处,足知丧志也。

王弼注《易》,元不见道,但却以老、庄之意解说而已。

吕与叔尝言,患思虑多,不能驱除。曰:“此正如破屋中御寇,东面一人来未逐得,西面又一人至矣,左右前后,驱逐不暇。盖其四面空疏,盗固易入,无缘作得主定。又如虚器入水,水自然入。若以一器实之以水,置之水中,水何能入来?盖中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自然无事。”

孔子曰:“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中庸》便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盖有人疑孔子之语,《中庸》又直指郊禘之义以发之。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以曾子之言虽是如此,又恐人尚疑忠恕未可便为道,故曰:“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又掠下教人。

尧夫尝言:“能物物,则我为物之人也;不能物物,则我为物之物也。”亦不消如此。人自人,物自物,道理甚分明。

伯淳近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辨,不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

人以料事为明,便骎骎入逆诈亿,不信去也。

射中鹄,舞中节,御中度,皆诚也。古人教人以射、御、象勺,所养之意如此。

凡物之名字,自与音义气理相通。除其他有体质可以指论而得名者之外,如天之所以为天,天未名时,本亦无名,祇是苍苍然也,何以便有此名?盖出自然之理,音声发于其气,遂有此名此字。如今之听声之精者,便知人性,善卜者知人姓名,理由此也。

吁言:“赵泽尝云:‘临政事不合著心,惟恕上合著心’,是否?”曰:“彼谓著心,勉而行恕则可,谓著心求恕则不可。盖恕,自有之理,举斯心加诸彼而已,不待求而后得。然此人之论,有心为恕,终必恕矣。”

诚者合内外之道,不诚无物。

持国曰:“凡人志能使气者,能定其志,则气为吾使,志壹则动气矣。”先生曰:“诚然矣,志壹则动气。然亦不可不思气壹则动志。非独趋蹶,药也,酒也,亦是也。然志动气者多,气动志者少。虽气亦能动志,然亦在持其志而已。”

持国曰:“道家有三住,心住则气住,气住则神住,此所谓存三守一。”伯淳先生曰:“此三者,人终食之顷未有不离者,其要只在收放心。”

持国常患在下者多欺。伯淳先生曰:“欺有三:有为利而欺,则固可罪;有畏罪而欺者,在所恕事;有类欺者,在所察。”

人于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只有自家一个身与心,却不要好。苟得外面物好时,却不知道自家身与心却已先不好了也。

先生曰:“范景仁论性曰:‘岂有生为此,死又却为彼’,尽似见得。后却云‘自有鬼神’,又却迷也。”

少年时见物大,食物美。后不能然者,物自尔也,乃人与气有盛衰尔。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后稷之克岐克嶷,子越椒始生,人知其必灭若敖氏之类),是气禀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祇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谓“继之者善”也者,犹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终无所污,此何烦人力之为也?有流而未远,固已渐浊;有出而甚远,方有所浊。有浊之多者,有浊之少者。清浊虽不同,然不可以浊者不为水也。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祇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将清来换却浊,亦不是取出浊来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则性善之谓也。故不是善与恶在性中为两物相对,各自出来。此理,天命也。顺而循之,则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则教也。自天命以至于教,我无加损焉。此舜有天下而不与焉者也。

邢和叔言:“吾曹常须爱养精力,精力稍不足则倦,所以临事皆勉强而无诚意。”接宾客语言尚可见,况临大事乎?

尝与赵汝霖论为政,切忌临事著心。曰:“此诚是也,然唯恕上合著心。”拾遗

浩然之气,天地之正气,大则无所不在,刚则无所屈,以直道顺理而养,则充塞于天地之间。“配义与道”,气皆主于义而无不在道,一置私意则馁矣。“是集义所生”,事事有理而在义也,非自外袭而取之也。告子外之者,盖不知义也(杨遵道所录伊川语中,辨此一段非明道语)。

壹,与一字同。一动气则动志,一动志则动气,为养气者而言也。若成德者,志已坚定,则气不能动志。

北宫黝之勇,在于必为;孟施舍之勇,能于无惧。子夏,笃志力行者也;曾子,明理守约者也。

“必有事”者,主养气而言,故必主于敬。“勿正”,勿作为也。“心勿忘”,必有事也。“助长”,乃正也。“北方之强”,血气也;“南方之强”,乃理强,故圣人贵之。

人患乎慑怯者,盖气不充,不素养故也。

忿悖懥,怒也。治怒为难,治惧亦难。克己可以治怒,明理可以治惧。

侯世与云:“某年十五、六时,明道先生与某讲《孟子》,至‘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处,云:‘二哥以“必有事焉而勿正”为一句,“心勿忘,勿助长”为一句,亦得。’因举禅语为况云:‘事则不无拟,心则差。’某当时言,下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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