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革命军
第三章:革命之教育
作者:邹容
第4章

有野蛮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

野蛮之革命,有破坏,无建设,横暴恣睢,适足以造成恐怖之时代,如庚子之义和团,意大利之加坡拿里,为国民增祸乱。

文明之革命。有破坏,有建设。为建设而破坏,为国民购自由平等独立自主之一切权利;为国民增幸福。

革命者,国民之天职也;其根底源于国民,因于国民,而非一二人所得而私有也。今试问吾侪何为而革命?必有障碍吾国民天赋权利之恶魔焉,吾侪得而扫除之,以复我天赋之权利。是则革命者、除祸害而求幸福者也。为除祸害而求幸福,此吾同胞所当顶礼膜拜者。为除祸害而求幸福,则是为文明之革命,此更吾同胞所当顶礼膜拜者也。

欲大建设,必先破坏,欲大破坏,必先建设,此千古不易之定论。吾侪今日所行之革命,为建设而破坏之革命也。虽然,欲行破坏,必先有以建设之。善夫意大利建国豪杰玛志尼之言曰:“革命与教育并行。”吾于是鸣于我同胞曰:“革命之教育。”更译之曰:“革命之前,须有教育,革命之后,须有教育。”

今日之中国,实无教育之中国也,吾不忍执社会上种种可丑、可贱、可厌嫌之状态,以出于笔下。吾但谥之曰:“五官不具,四肢不全,人格不完。”吾闻法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邻邦等。美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英人等,此兴国之往迹,为中国所未梦见也。吾闻印度之亡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犹太之灭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此亡国之往迹,我国擅其有也。不宁惟是:十三洲之独立,德意志之联邦,意大利之统一,试读其革命时代之历史,所以鼓舞民气,宣战君主,推倒母国,诛杀贵族,倡言自由,力尊自治,内修战事,外抗强邻。上自议院宪法,下至地方制度,往往于兵连祸结之时,举国糜烂之日,建立宏猷,体国经野,以为人极。一时所谓革命之健儿,建国之豪杰,流血之巨子,其道德,其智识,其学术,均具有振衣昆仑顶,濯足太平洋之慨焉。吾崇拜之,吾倾慕亡,吾究其所以致此之原因。要不外乎教育耳。若华盛顿,若拿破仑,此地球人种所推尊为大豪杰者也,然一华盛顿,一拿破仑倡之,而无百千万亿兆华盛顿、拿破仑和之,一华盛顿何如?一拿破仑何如?其有愈于华、拿二人之才之识之学者又何如?有有名之英雄,有无名之英雄,华、拿者,不过其时抛头颅溅热血无名无量之华、拿之代表耳!今日之中国,固非一华盛顿、一拿破仑所克有济也,然必须制造无量无名之华盛顿、拿破仑,其庶乎有济。吾见有爱国忧时之志士,平居深念,自尊为华、拿者,若而人其才识之愈于华。拿与否,吾不敢知之、吾但以有名之英雄尊之。而此无量无名之英雄,则归诸冥冥之中、甲以尊诸乙,乙又以尊诸丙,呜呼,不能得其主名者也。今专标斯义,相约数事,以与我同胞共勉之。

一、当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中国之一块土,为我始祖黄帝所遗传,子子孙孙,绵绵延延,生于斯,长于斯,衣食于斯,当共守而如替。有异种贱族,染指于我中国,侵占我皇汉民族之一切权利者,吾同胞当不惜生命,共逐之以复我权利。

一、人人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有生之初,无人不自由,即无人不平等,初无所谓君也。所谓臣也。若尧、舜,若禹、稷,其能尽义务于同胞,开莫大之利益,以孝敬于同胞,故吾同胞视之为代表,尊之为君,实不过一团体之头领耳。而平等自由也自若。后世之人,不知此意,一任无数之民贼、独夫、大冠、巨盗,举众人所有而独有之,以为一家一姓之私产,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无一平等,无一自由,甚至使成吉思汗、觉罗福临等,以游牧贱族,入主我中国,以羞我始祖黄帝于九原,故我同胞今日之革命。当共逐君临我之异种,杀尽专制我之君主,以复我天赋之人权。以立于性天智日之下,以与我同胞熙熙攘攘,游幸于平等自由城郭之中。

一、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政治者,一国办事之总机关也,非一二人所得有之事也。譬如机器,各机之能运动,要在一总枢纽,倘使馀机有损,则枢纽不灵。人民之于政治,亦犹是也。然人民无政治上之观念,则灭亡随之;鉴于印度,鉴于波兰,鉴于已亡之国罔不然。法律者,所以范围我同胞,使之无过失耳。昔有曰:“野蛮人无自由。”野蛮人何以无自由?无法律之谓耳。我能杀人,人亦能杀我,是两不自由也。条顿人之自治力,驾于他种人者何?有法律亡观念故耳。由斯三义,更生四种:

一曰养成上天下地,惟我独尊,独立不羁之精神。

一曰养成冒险进取,赴汤蹈火,乐死不辟之气慨。

一曰养成相亲相爱。爱群敬己,尽瘁义务之公德。

一曰养成个人自治,团体自治,以进人格之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