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陈氏宗祠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中华文库
酉阳府发〔2020〕5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陈氏宗祠等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县文化旅游委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结合各文物保护单位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划定了陈氏宗祠等65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现予以公布。
一、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一)古建筑类(24个)
陈氏宗祠(陈小二祠堂),雅哺泉,蒋氏牌坊,龚氏节孝牌坊,梅树堰,渤海堰,渤海桥,大码头,四方井,喊水泉,吴家院子(南、北两院落),王家院子(东、西两院),居室师荆(又名胡家院子),永胜上街167号张家院子,永胜下街23号张家院子,谢家院子,杨二客栈,甘家茶馆,西南公寓,赵家院子,跳墩桥,文林库塔,龙池秦家老宅,万木桶子楼。
(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个)
中国工农红军二、六军团南腰界会师庆祝大会旧址,南腰界区苏维埃政权庆祝会旧址(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八一军民大会会址),抗战阵亡将士纪念碑,保安坪碑,邹杰故居,张家坪民居建筑群,火烧溪民居建筑群,后溪河湾民居建筑群,后兴何家院子。
(三)石窟寺及石刻(8个)
二酉洞石刻,栖鹤庵碑,龙洞石刻,大酉洞石刻,张之洞题刻,苗洞题刻,川湖大界碑,龙洞堡石刻。
(四)古墓葬(16个)
大车湾墓刻,石茂瑗墓,白总管墓,田海墓,刘广益墓刻,罗朝兴墓刻,青杆堡墓群,丁氏墓刻,桃坡清水河崖墓群,官山冉跃龙土司墓,团山周世泽夫妇墓,董洪仁夫妇墓,水井湾墓群,大园子简福章夫妇墓,谢万合夫妇墓,小屋基吴应全夫妇墓。
(五)古遗址(8个)
摆手堂遗址,何土司城,月亮洞,铁围城,天龙山寺遗址,腾龙洞炼硝遗址,荆竹关,智勇关。
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文物主体建筑围墙外围线外10米内为重点保护范围;古遗址四址交界外30米内为重点保护范围。
(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主体建筑外围墙线外30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古遗址四址交界外50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乡镇(街道)、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环境的活动,有关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