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
作者:胡适

    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

      

      1

      我们是不承认政治上有什么根本解决的。世界上两个大革命,一个法国革命,一个俄国革命,表面上可算是根本解决了,然而骨子里总逃不了那枝枝节节的具体问题;虽然快意一时,震动百世,而法国与俄国终不能不应付那一点一滴的问题。我们因为不信根本改造的话,只信那一点一滴的改造,所以我们不谈主义,只谈问题;不存大希望,也不致于大失望。我们观察今日的时代,恶因种的如此之多,好人如此之少,教育如此之糟,决没有使人可以充分满意的大改革。我们应该把平常对政治的大奢望暂时收起,只存一个“得尺进尺,得寸进寸”的希望,然后可以冷静地估量那现实的政治上的变迁。

      

      2

      徐世昌走了,黎元洪来了。我们不爱谈什么法统,也并不存什么“喁喁望治”的心思。我们对于这个新政府,只有下列的最低限度的要求:

      (1)我们希望这个政府自认为一个“事实上(De facto)的临时政府”;他的最大任务是用公开的态度,和平的手段,做到南北的统一。

      (2)我们对于这次在北京自行集会的旧国会,只希望他自居于临时的国会;缺额不得递补,不得取消在广州的议员的名额,免得增加统一的障碍。

      总之,南北不统一,什么事都不能办:军费不能终了,兵也不能裁,财政也不能整理,教育休想发达,实业也休想安宁。南北不统一,政治决不能上轨道。

      

      3

      前日卢永祥有一个通电,衔称“暂行大总统职权黎钧鉴”,内说:

      法律地位既属悬案,即令先行就职,仍是事实上之总统,而非法律上之总统。

      卢永祥的反复,是我们都不能恭维的,但这个意思出于实力派之口,是很可注意的。以我们的推想,将来必不止浙江一省借这个“事实上之总统”为下场之计。也许西南各省将来也会承认黎元洪为事实上的总统,而北京政府为事实上的临时政府。我们希望黎元洪不要忘记他的蒸电内“暂行大总统职权”的话,我们希望他的政府老老实实的自认为事实上的临时政府,即以事实上的临时政府的名义与南方协议统一的事。

      

      4

      本周在京的旧国会议员二百三人开谈话会,议决两条:

      (1)定8月1日为继续开常会之日期。

      (2)届期如不足两院人数,即依法递补。

      递补是我们所反对的。本京《益世报》于17日著社论也反对递补,他的立论大旨是:

      吾人固尝以恢复旧国会为足以就统一问题演进一步,故认为解决时局中之一种方法,……然南方以递补方法,凑足开会人数,北方亦以递补方法,凑足开会人数,则时局不从国会解决。旧会不过一个,今求恢复而旧会乃补足两个。……姑不论北伐之事如何,而北洋之军队一日不能长驱入广,非常国会亦一日不能不继续开会。……吾人将见纠纷之道与解决之期乃愈趋而愈远也。

      我们觉得这话很有理。我们承认国会议员谈话会的议决案不能发生效力;我们希望他们为免除统一的障碍起见,不得递补缺额;如8月1日不足开会人数,不妨延长下去,等到非常国会的旧议员北来时方才开正式常会。在那个时期以前,只可有谈话会,或至多也开一个非常国会,或临时国会,而不得称正式常会。

      

      5

      我们说,若不从统一南北下手,什么问题都不能解决。就拿财政来说罢。以我们所知,现在中央的财政简直是绝无办法。大家眼巴巴地射著盐馀,但盐馀平均每月不过三百多万,而手续完备的支配已超过每月四百万了!请看下表:

      “一四”国库券基金  七十万元。

      内国公债基金     百二十万元。

      “九六”公债基金   百五十万元。

      造币厂借款基金    七万元。

      审计院经费      四万元。

      海军经费       五十万元。

      以上手续完备的支配,共四百零一万元。此外还有手续不曾完备的,如

      近畿军军费      百万元。

      定期兑换券基金    二十三万元。

      盐余项下的支配,以上共五百二十四万元,已超过盐馀的实数一百多万乃至近二百万了。现在我们替政府设想,实在想不出理财妙法来。此次财政部向各省坐提应解中央之款,我们也可以预料他的失败。总之,国家不曾统一,军队不曾裁减,中央与地方财政未划分之先,中央财政的路子是断绝的了。现在只有停拨各项基金,东挪西补的自杀政策。但这种自杀政策的结果必致财政格外紊乱,信用格外丧失;定期兑换券尽管发行,尽管充塞市面,但前数年中交京钞跌价的现状必将复现于北京,而中央的政府必终不免于破产。

      

      6

      黎元洪的鱼电,滔滔三千多字,说的只是两三句话,并且连这两三句话都说不清楚,竟闹出笑话来,几乎下不得台。这件小故事应该使黎元洪得一个教训。饶汉祥一派的滥调文章可以少做做了!有话何不老实说?何必绕大湾子?何必做滥调文章?何必糟蹋许多电报生与读者?饶汉祥可以歇歇了!

      

      7

      我们以为这一个月的政治之中,比较的最可满意的是各部裁官的实行。裁官向来也有办过的,孙洪伊的裁官政策便是一例。但向来的裁官是没有标准的,又没有统一的计划的。没有标准,故随便裁的也可以随便添加。没有统一计划,故裁了东边,添了西边。这一次的裁官,起先似乎也是无标准无计划的,后来财政部裁官始用“官制”与“考试分发”两个标准。徐世昌临走之前的许多命令之中有一条说裁官的办法,共有五个要点:

      (1)以官制为标准。

      (2)考试分发人员不受裁撤。

      (3)以后各官署长官不得任意调用添派人员。

      (4)骈枝机关,斟酌裁撤。

      (5)兼职人员一律不得兼支薪津。

      这是从局部的裁官,变为统一的裁官计划了。这个计划虽然不能充分满意(参看《努力周报》第四期第十篇M. T. W.的裁官意见),但我们可以先承认这个最低限度的计划;对于新来的政府,我们应该督促他实行。

      

      8

      董康的财政计划,青松已经在《努力周报》第五期里评论过了。他开的五味药方,现在只有“财政人员宜严加淘汰”一条总算做到了一部分。中交两行的合并听说是办不到的了。其馀的三条,只有第一条“清理财政”现在正在筹画之中。董氏的条陈里明说“应请简派熟悉财政大员,会同审计院长,特设财政清理处”。然而已派定的大员却是傅增湘。傅增湘是熟悉宋、元版本的,然而我们决不能恭维他“熟悉财政”。这一著已错了。现在财政清理处的组织法尚未造出,人员也未派定,我们很希望董康不要再错了。他的原条陈说财政清理处的职务是:

      自元年以来,收支款目及库券公债票等,分别彻查;一面画清界限,将所有债务,重加整理;岁出岁入,另立新帐,勿令纠纷。冀以正本清源,惩前毖后,为财政公开之基础。

      这里面有两重职务:一是清理已往积弊,一是整理今后财政。这个担子很重大,应该有专门人才去办理。青松主张“应该有商会教育会银行公会以及国会的代表参与的”。我以为最重要的是这个财政清理处应该以财政专门人才为主体,但有权可以向各部署调取案卷,质问事实。此项专门人才,不当限于部署中有职人员,不妨向其他学术团体或商业机关借用人才。如果将来的财政清理处仍由一班官吏或外行好好先生去办,我们可以断定他必无成绩的。

      

      政治与计划

      9

      我们在《我们的政治主张》里曾要求一种“有计划的政治”,我们说:

      我们深信中国的大病在于无计划的飘泊,我们深信计划是效率的源头,我们深信一个平庸的计划胜于无计划的瞎摸索。

      计划是预先认定个目的,推想出如何可以做到那目的的历程,然后把那推想出的历程定为进行的步骤。譬如下棋,须能预先算到几著以后;譬如造屋,须先打图样,次计算材料工程,然后动工。这是人人知道的。然而到了干那关系最重大的一件事,——政治——大家便多不明白计划的重要:这岂不是墨子说的“明小物而不明大物”吗?

      当熊希龄的内阁发表他们的“大政方针”的时候,国中很有许多人嫌他空谈太多,文字又太繁,所以当时很少人注意这种“大政方针”。然而这八九年来,就是那样的一个“空谈太多”的计划,也不可得了。这八九年的政治,竟全是飘泊的政治,没有计划,混到那里是那里。财政坏了,就随他坏下去,直坏到今天这个样子。兵多了,将骄了,也就随他们闹下去,直糟到这步田地。南北分裂了,也就由他们分裂下去,越分越远,直分到这个时候。陆放翁有诗道:

      一年复一年,一日复一日,

      譬如东周亡,岂复需大疾?

      中国所以闹到这步田地,何尝有什么大病?只是这样“一年复一年,一日复一日”飘泊到现在这个不可收拾的情形!

      计划的功效,全在分期克日,步骤分明;只要继续做下去,一点一滴的积起来,总有成效可观。我们试举一个例。自从欧战以来,全国的铁路工程都停顿了。假使当年交通部有个计划,规定京汉,京奉,津浦三条铁路每年添筑支路五十里。这是轻而易举的事,然而十年之内便可添造一千五百里的铁路了。再看京绥一条路,只因为这条路有个小计划,每年发行六百万的公债,所以这几年之内能延长那么多长的路线。京绥的六百万公债每年只有一小部分卖到市面上,大部分的债券不等到市上早已被内部的人买去了。假如国有的各铁路都有这样的一个小计划,十年之中可以添多少铁路?

      现在有许多人爱批评阎锡山,但是阎锡山确有不可及的地方。他治山西,是有计划的。例如他决心要办普及的义务教育,先做一个分年期的计划。四年的师范不够养成教员,他就设速成的国民师范;这还不够用,他就设更速成的传习所。他依著这个计划做去,克期进行,现在居然做到了义务教育!江苏、浙江还办不到的事,阎锡山在那贫陋的山西居然先做到了!人称山西为模范省,又称阎锡山为模范督军。山西的政治教育不够做模范的,确然不少。但山西这一点“有计划的政治”的精神,确是可以做全国的模范的。我们看山西的成绩,就可以明白我们说的“计划是效率的源头,一个平庸的计划远胜于无计划的飘泊”。

      中国吃飘泊的苦,尽够了!我们对于无论谁来组织的政府,第一个要求就是“有计划”!国家是一件重器,政治是一件绝大的事;没有计划是不行的,没有计划的人是不配干政治的!我们很盼望黎元洪、颜惠庆、吴佩孚、董康、高恩洪一班人此时暂且把索薪发饷酬勋等事交给几个附属官僚去应付,他们应该郑重的想想国家的大问题,做出一个通盘筹算的计划来,然后依著预定的计划,分期做去。日暮途远,暗中摸索是不中用的!你们不要糟踏时机,时机是不等候你们的!

      例如裁兵,决不是一两个滥调电报就能了事的,也不是钦派一个裁兵委员会就能了事的。我们希望这个政府做出一个具体的,分期的计划;先发表出来,征求国民的意见,修正之后,然后决定;决定之后,克期实行。

      又如教育,假如政府不要教育就罢;如要教育,那是非有一个计划不可的。现在的情形,竟是政府完全不管教育;起初还管筹经费,到现在竟连经费都无人管了。现在国立各校的经费已欠了四个月了,到暑假完时,还有三个月。七个月的经费就是一百十几万;加上北京中小学的经费,就更多了。现在若再没有一个通盘筹算的计划,就是要做到这几年来一日挨一日的光景,也都不可能了。

      又如统一,也不是打几个电报给孙文、伍廷芳就够了的,也应该早日做一个计划,至少应该注重下列各点:

      (1)南方政府的问题:是不是应该承认他为事实上的一个临时南政府?

      (2)和会问题:和会是无论如何不能免的。叫他做“统一会议”也好,“南北和会”也好,“联省会议”也好。如何组织?如何产生?有何许可权?这都是不能不早日计划的。

      (3)统一的条件:统一的条件的中心必是承认联邦式的统一国家,这是无可疑的。但联邦式的国家全不是现在这种军阀割据式的国家。怎样才能使这种军阀割据式的国家变成一个真正统一的联邦国家呢?省与中央,制度上应该怎样划分呢?现在事实上应该怎样收束呢?军队怎样处置呢?财政怎样统一呢?这都是不能不筹画的。至于非常国会递补的议员的安置法,非常国会通过与取消的法令的去留等等,虽是较小的问题,但也是应该计划到的。

      总之,我们已到了日暮途远的地步,只有克期计功的法子还可以勉强使我们赶上几步;若再糊糊涂涂的妄想“挨”过日子,妄想暗中摸索著一条幸运的路子,那就是“瞎猫等著死老鼠”的无意识的行为。那种政府,我们不要!

      十一年六月十二至十八日

      

      10

      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与浙江的独立。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自治,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到统一的中华民国。这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达他的目的,于是有八年联安福部的政策,于是有十一年联张作霖的政策。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依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话来威吓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孙氏曾著书提倡“行之非艰,知之维艰”的学说,我们当时曾赞成他的“知之则必能行之,知之则更易行之”的话(《每周评论》三十一号)。现在看来,孙氏的失败还在这一个“知”字上。一方面是他不能使多数人了解他的主张,一方面是他自己不幸采用了一种短见的速成手段。但我们平心而论,孙氏的失败不应该使我们埋没他的成功。蔡元培等前次劝孙氏下野的通电,虽然颇受了一部分人的批评,但蔡氏电文里赞美孙氏的话,确能写出孙氏的成功。蔡电说:

      公等坚持不渝,以种种手段求达护法目的。……固以为苟能达此目的,无论何种手段,不妨一试。且正维公等用此种种手段,使全国同胞永永有一正式民意机关之印象,故至今日而克有实行恢复之机会。公等护法之功,永久不朽。……

      这些话并非溢美之词。当日陆荣廷、岑春煊等取下护法的招牌,分赃而散之后,若没有孙、陈的继起,恐怕第三次财神国会早已实现,军阀势力更要横行,政治的转机还不知远在何时呢?

      

      11

      卢永祥在浙江自行废督的消息传来之后,大家以为“卢永祥倒了”。但是照现在看来,卢氏竟是宣告独立了。20日,他就“浙江军务善后督办”之职,同日发出两道电文。第一电报告独立的原委,中有云:

      伏维辞名而居实,既非拙性所屑为;全私而误公,亦岂袍与之夙志?善后限于军务,则许可权固已分明;军务专注善后,则收束乃其主旨。

      中国人真会做文章!清初有名的“杀吾君者吾仇也,杀吾仇者吾君也”,如何比得上这种“颠之倒之,倒之颠之”的滥调文章!所以旅居上海的浙江人也只能打出一个“反对不得,赞成不能”的电报,说:

      卢督删电废督,保留师长,又将博得军务善后督办。废督其名,不废其实。吾侪小民,不知用意,反对不得,赞成不能。

      但卢永祥的第二“号”电,因为不是用滥调骈文做的,却是很明白的。此电宣布《善后纲要》七条,第一条是:

      自废督之日起,浙江省境内不受任何方面非法侵犯,以防督军制之恢复,并变相督军制之发生。

      然而浙江人的脑筋与人格确然受了卢永样的非法侵犯了,浙江人难道也还是用“反对不能,赞成不得”八个字轻轻放过了吗?

      

      12

      此次裁官的结果,财政部裁了三千人,交通部裁了一千多人;最近内务部要裁的人,听说也有五百多人;加上国务院总统府的裁员,总数已在六千人左右了。我们希望其馀各部都能实行裁员,并希望他们实行废止兼差的弊政。我们更希望,将来能于裁员之外,实行合并无用的或骈枝的部署。如陆军部与参谋部与海军部,这几年来,真可谓三个无用的废物了。我们主张将来可将此三部并作一个军事部,设一个总长,两个次长,一个次长管海军的事,一个次长管参谋部的事,尽可以够用了。

      

      13

      此次高恩洪在交通部的整顿,我们认为大致是合宜的。高氏做的最痛快的两件事,一件是23日废止各铁路货捐,一件是取消各报馆的津贴。报馆的津贴是十年来中国舆论界的一个大污点,他的害处比那摧残言论自由的法令还要大无数倍。摧残自由的法令至多不过是把舆论当作仇敌看待,而津贴与收买竟是把报馆当作娼妓猪狗了!北京一处的报馆和通信社的津贴,竟至有十二万五千元之多。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至于各铁路货捐的非法与病商害民,都是大家所公认的。当此财政奇绌的时代,高氏竟能提议废止这一笔很可观的入款,我们不能不说他是有毅力的了。

      6月19至25日

      

      14

      伍廷芳(1842—1922)死了。他的死耗传出之后,无论南方北方,无论孙派陈派,都对他表示一致的敬意与哀悼。我们对他的为人,也表示相当的敬意。至于他的盖棺定论,我们想用“福人”两个字包括他的一生。他的福分真不浅!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时,全靠他的古怪行为与古怪议论,压倒了西洋人的气焰,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个弱国的代表受许多外人的敬重。他的见解是很浅薄的,他对于东西文化的见解尤其是很浅薄的,然而西洋人被他那“老气横秋”的大模样震服了,竟有人尊他为中国式的学者的代表人物!这种福泽已很难得了。他在外交界占的地位,使他在国内政治上的事业也格外顺溜。但是顺溜还是极平凡的福分,伍廷芳的大福分都在他的不顺溜的时期。第一是民国六年伍氏任国务总理时始终拒绝那解散国会的命令的副署。拒绝解散令的副署,确可以表示伍氏的人格。黎元洪与伍廷芳同时都有这样表示人格的机会,黎氏辜负了那个机会,遂让伍氏独享盛名了。黎民虽然现在做了总统,我们终不能不说他福薄。第二是伍氏的死期恰当孙文失败的时候。他对孙氏的始终帮助,也是他的人格的表示。伍氏的年辈和名望都可以使西南政府增加重量。伍氏恰当这个时候死去,不但他自己始终不变节的人格,格外从失败里照耀出来;并且使人对他晚年扶助的那个虽失败而究竟不失为正义的旗帜,格外发生一种同情的敬意。

      6月26至7月2日

      

      15

      7月1日,黎元洪有一道命令,说:

      地方自治,原为立宪国家根本要图。……现在国会业已定期开议,将来制定宪法,所有中央与各省许可权,必定审中外之情形,救偏畸之弊害。一俟宪典告成,政府定能遵守,切实施行,俾得至中至当之归,允符相维相系之义。国家统一前途,实嘉赖之。

      这道命令自然是应付那“联省自治”的要求的。政府有意要避免“联省自治”的名目,故只说“地方自治”。这个理由,也不难猜测。“地方自治”是对“中央集权”而言,究竟还含有一个“中央政府”的观念。“联省自治”是以各自治区域为单位的,不必一定承认一个中央政府;况且近年的“联省自治”的运动——或喊声——确是反对中央政府的一种表示。怪不得北京政府此时有意避免这个名目了。这道命令总算是正式承认各省分治的必要,承认中央与各省的许可权应当划分,并且怪可怜的宣言“一俟宪典告成,政府定能遵守,切实施行”。这种吝啬的承认,虽然还未必能满南方各省的意,然而平心而论,这道命令确然远胜那今天放一个省长,明天放一个省长的糊涂命令了。我们希望北京政府此时少放几个省长;我们希望他更少放几个应该受拒绝的教育厅长。

      

      16

      我前年(民国八年)12月底到山东。那时山东的气象非常之好。省议会新通过一个议案,增加了二十多万的教育经费,设立了几十名的东西洋留学男女学生官费名额。那时候最可注意的一件事,就是省议会中的新分子(以王朝俊为领袖)用很高明的政治手段,揭发督军张树元吞蚀军费的实情,居然把张树元赶走。我到山东的第三天,张树元就跑了。省议会赶跑一个督军,乃是十年来绝无而仅有的事;况且当日山东省议员用的方法,使的手段,都使我非常赞叹。当日我曾有“山西不如山东”的评论。我和山东分别了两年半,今回重来,气象大变了!教育经费不但不曾加添,连旧定的额数还领不到。去年山东省议会的选举大竞卖,确是山东历史上一段大羞耻:复选票有涨至一千多元一票的,省议员有花至三万元始能当选的!现在省议员中共分五派:(1)天坛派,以谢鸿焘为首领;(2)同仁派,以杜尚为首领:以上两派都是“官府派”。(3)诚社,以张介礼为首领;(4)民治俱乐部,即王朝俊一派;(5)正谊俱乐部,以王贡忱为首领:以上三派为“地方派”。地方派的三支,近来稍能结合,号称“三角同盟”,以与官府派对抗。官府派人数稍少,遂用种种手段抵制地方派,使省议会不能选出议长。省议会改选至今已十个月,还不曾选出议长。这种情形,比起我第一次到山东时,真有不堪回首之感!但我细看山东的情形,还不至十分绝望。地方派的结合,确是一件可以乐观的事。我们很希望山东的“好人”,大家出来,援助地方派的议员;第一步打倒军阀与军阀的走狗,第二步监督地方派,使他们不至流为腐败与黑暗。

      

      17

      近日我们收到一本小册子,题为“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这本册子虽是匿名的,但他们的十一条原则,确有转载的价值。那些原则如下:

      (一)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特权,清偿铁路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

      (二)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的农民。

      (三)采用无限制的普通选举制。

      (四)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权,废止治安警察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

      (五)定保护童工女工的法律及一般工厂卫生工人保险法。

      (六)定限制租课率的法律。

      (七)实行强迫义务教育。

      (八)废止厘金及其他额外的征税。

      (九)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

      (十)征收累进率的所得税。

      (十一)承认妇女在法律上与男子有同等的权利。

      他们在那个宣言里,对于我们的政治主张,颇表示不满意。他们说我们的主张是“妥协的和平主义,小资产阶级的和平主义”,又说是“姑息的妥协伪和平论”。我们竟不知道我们现在居然成了有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一种第X阶级,叫做什么小资产阶级!但这是小节,我们表过不题。我们只要指出这十一条并无和我们的政治主张绝对不相容的地方。他们和我们的区别只在步骤先后的问题:我们重在“现在”的最低限度的要求,故事事只从“现在第一步”着手。即如我们的第五条主张“废止复选,采用直接选举”,而他们主张“无限制的普通选举”。我们自然也会谈无限制的普通选举,不过我们斟酌现在的情形,不能不把这个主张留作第二步。我们对于这种宣言者的唯一答案是:“我们并不非薄你们的理想的主张,你们也不必非薄我们的最低限度的主张。如果我们的最低限度做不到时,你们的理想主张也决不能实现”。

      7月3日至9日

      

      18

      8月1日就要到了。国会里的法定人数是大概可以凑足的了。我们现在对北京的政府提出一个十分郑重十分恳切的忠告:

      总统的任期问题要发生了。

      副总统的问题也要发生了。

      甚至于合法与不合法的问题也要发生了。

      要免去这些困难的问题,只有北京政府自认为临时政府一个法子。

      黎元洪就职的通电本说是“暂行大总统职权”。现在北京政府不可忘了这句宣言,他们应该正式自认为一个“暂行政府职权”的临时政府;他们的任务是支持这个过渡的时局;他们的任期是到正式政府成立时静候接收。

      这个办法,有三大好处:(1)总统的任期可以不生问题了:也不必算那九十二天或一年零四个月的“舞文”的账了,老老实实的做到正式政府产出时为止。(2)副总统也不成问题了:此时无论举谁做副总统,都免不了纷争;既认为临时政府,自无选举副总统的必要了。(3)还有一层最紧要的,就是可以消除东南与西南各省的反对:现在中国的大危机就是一部分的实力派太乐观了,以为统一克期可待,不肯细心研究独立各省的心理;而独立各省也不能谅解北方的乐观心理,以为这是自骄自大的表示;因此,统一的阻力一时正不容易消除。现在北京政府若能宣言自居于临时政府的地位,至少可以消除大部分的猜忌与反对。

      我们希望黎元洪、颜惠庆的政府的政治良心能使他们了解这个忠告。

      

      19

      六年解散的国会,不久又要开会了。我们对于国会议员,已有了一番很恳切的忠告(见《努力》第九期第三版)。现在我们对国会再提出一个最简单的建议,请求他们的审度与容纳:

      国会这一次的集会,应当用全副精力贯注在制宪一件事。他的唯一任务是从制定宪法上产出正式的政府。

      要谋节省时间与避免纠纷,这一次国会应该减少行政上的干涉,至最低限度。

      最重要的是国会应该承认现在黎元洪、颜惠庆的政府为事实上的临时政府,任期至宪法制成正式政府成立时为止。

      这样的做去,可以使国会议员专心制定宪法,可以不做通过内阁的买卖,可以不做副总统的买卖,可以早日促成统一的中国。我们希望国会议员的政治良心能使他们赞成这个主意。

      7月10至16日

      

      20

      我们的朋友李剑农在《努力》第十一、十二期发表了一篇《民国统一问题》,对于这篇文章第一段的大意(第十一期)“欲废督必先裁兵;欲裁兵必先统一;欲统一必先确定联邦制”,我们是赞成的。第二段(第十二期)的大意说,“这种联省宪法的草案,须先由联省会议议定,提交国会,依合法的形式通过”;“由各省选出相当的代表,赶紧开联省会议,把联省宪法的大纲议定,交国会通过”。我们对于这一段意思,不能完全赞同。第一,在法理上这个各省代表组织的联省会议,远不如国会有正式制宪的许可权。我们赞成有一个各省全权代表的会议来解决这几年发生的许多事实上的问题,但不赞成他们来做制宪的事业。第二,即使我们让一步,撇开法理的问题,——正如剑农说的“一个国家,当开国之初,关于法理上的解释,总有些不圆满”,——我们也还不能忽略事实上的障碍。照现在的情形看来,这个制定联邦宪法草案的会议,至多只能得南方几省的赞同;而国会制宪却是没有一省敢明白反对的:我们为什么要撇开这个很少反对的国会制宪,而另外去寻一个起草的联省会议呢?况且这种联省会议的代表,无论如何产生,在现在的形势之下,总难免各省武人的操纵。剑农怕国会议员“禀承北洋正统的思想去制宪”,难道他不怕联省会议的代表禀承“割据诸侯”的意旨去起草吗?据我们看来,北洋正统的思想,只稍有南派的议员多数出席,再加上舆论的监督,便可以打破了。倒还是那督军代表的联省会议,很容易陷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的状况,不容易对付。况且现在各省的治安情形,很不一致,南北都有内乱很激烈的省分,也都有兵匪遍地的省分。剑农所主张的联省制宪会议,在一年半年之内,恐怕不容易产生,所以我们主张直捷了当的责成国会从速制定省自治的制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许可权,作为各省后来制定省宪的概括标准。如果国会放弃他的责任,不能于短时期内制定宪法,那时我们再采取别种革命的举动,也不为迟。

      

      21

      近来最可以注意的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旧道德不适宜于新环境,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有时候旧道德偏要在新环境里弄他的旧威风,很像一个红顶花翎黄马褂的官儿,忽然在北京饭店的屋顶花园里呼幺喝六,岂不是过渡时代的一个怪现象吗?就拿“丁忧”的事做个例罢。两千年来做官的人死了父母,便不能不开缺奔丧。只有极少数的大胆的奸雄,如明朝的张居正,不愿意这样做;然而他们也不能不假借“夺情”的名目;到了后来还不能免后世腐儒的批评。然而做商人的却不因为死了父母就三年不做生意,做蒙馆教师的也不因为死了父母就三年不教书:可见职业主义所到的地方,封建时代的贵族的旧道德,久已站不住了。近来的官场对于父母的丧,也只有请假治丧,而不必开缺终制。然而旧道德的鬼,却也时时出现,即如此次齐燮元的父亲的死,居然有一班很开通的人打电报请他开缺守制,并且打电要求北京政府准他开缺守制。我们并不反对齐燮元开缺,也不反对江苏人要赶走他,但我们反对江苏人抬出旧道德的死尸来做废督的武器。这是一个例。我们再举一个例。陈炯明一派这一次推翻孙文在广东的势力,这本是一种革命;然而有许多孙派的人,极力攻击陈炯明,说他“悖主”说他“叛逆”,说他“犯上”。我们试问,在一个共和的国家里,什么叫做悖主?什么叫做犯上?至于叛逆,究竟怎样的行为是革命?怎样的行为是叛逆?蔡锷推倒袁世凯,是不是叛逆?吴佩孚推倒段祺瑞,是不是叛逆?吴佩孚赶走徐世昌,是不是叛逆?若依孙派的人的伦理见解,不但陈炯明不应该推翻孙文,吴佩孚也不应该推翻段祺瑞与徐世昌了;不但如此,依同样的论理,陈炯明该永远做孙文的忠臣,吴佩孚也应该永远做曹锟的忠臣了。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为,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逆”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

      (附跋)这一条的后半最受南方许多朋友的攻击;但我现在也不删他,只愿读者了解这一条的主题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而不是替什么人辩护。

      适 十三,四,十五

      

      22

      这一周中国的大事,并不是董康的被打,也不是内阁的总辞职,也不是四川的大战,乃是十七日北京地质调查所的博物馆与图书馆的开幕。中国学科学的人,只有地质学者在中国的科学史上可算得已经有了有价值的贡献。自从地质调查所成立以来,丁文江、翁文灏和其他的几位地质学者,用科学的精神,作互助的研究,经过种种的困难,始终不间断,所以能有现在的成绩。他们的成绩共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全国地质的调查。这是一件很大的事业,一时不容易成功。他们现在已经测量的,只有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几省。第二是供给矿产的知识。在这一方面,他们的成绩最大,我们看中国矿业家这几年捐给地质调查所博物图书馆的钱的数目,就可以知道中国矿业所受的利益了。第三是科学的研究。地质调查所里的地质学者,近年很出了些有价值的科学著作。本国学者除丁文江、翁文灏、章鸿钊各位之外,还有外国学者葛拉普(Grabau)安特森(Andersson)在所里做专门研究。我们现在虽不能说这一班中国地质学者在世界的地质研究上有什么创作的贡献,我们至少可以说,他们整理中国的地质学知识,已经能使“中国地质学”成一门科学:单这一点,已经很可以使中国学别种科学的人十分惭愧了。——这一次开幕的博物馆里有三千二百五十种矿物标本,图书馆里有八千八百多种地质学书报,在数量的方面,已很可观了。最可在意的是博物馆里的科学的排列法。中国人自办的博物馆最缺乏的是没有科学的排列法,此次山东省花了五千元办的山东历史博物馆,只可算是一个破烂的古董“堆”,远不如琉璃厂的一个大古董摊!三殿里的古物陈列所,也只可算得一个乱七八糟的古董摊,全无科学的价值。读者如要知道什么叫作科学排列的博物馆,不可不去参观丰盛胡同的地质调查所。

      7月17至23日

      

      23

      我们回想到民国元年至五年的无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就预料今年旧国会开会的前后总应该有许多国宪草案出现。不料到今天我们只看见八团体国是会议的一个国宪草案(见《努力周报》第十三期附张),此外竟不曾有同样的尝试。这不完全是因为国内的宪法学者的制宪热心都冷下去了。我们猜想起来,这个现象有两种原因:第一,旧国会的复活是两个月前忽然出现的事;时间太短,一班宪法学者还来不及把高阁上灰堆里的宪法书取下来呢。第二,五年六年的天坛宪法,除了“地方制度”一章之外,都已通过了二读会了。有许多人的心里以为那通过了二读会的部分是不能更动了的,——至多只可有文字上的修正,——所以他们只注意在那付审议的“地方制度”一章。这是大家不肯热心去拟宪法草案的最大原因。

      但是我们现在要问:究竟这一次国会制宪,能不能推翻或修改天坛宪法中已通过二读会的条文呢?那主张不更动二读通过的条文的,大意是希望宪法早早产生,故不愿意推翻那已通过的条文;因为如果今回否认前回二读会的效力,如果今回制宪又要从头逐条讨论起那就要旷废许多时日了。况且,这些人又觉得,当年与现在最重要的争点都在省制一章,现在这一章既然可以根本修改,又何必争那些比较不很重要又没有什么大毛病的其馀条文呢?这是主张不更动二读条文的理由。我们仔细想来,也有一个主张。我们主张:

      (1)为促成宪法计,凡上回通过二读会的条文,如无十分不适用之处,概不再更动。

      (2)但也不必严格的尊重二读会的效力;凡已通过二读会而现在认为不能不修正的,不妨提出修正,或根本推翻。

      我们的理由有两层。第一,二读会通过后不能修改的话,并无明文的规定。二年九月公布的议院法第二十七条只说,“关于法律财政及重大议案,非经三读会,不得议决”。议院法中并不曾规定凡通过二读会的议案不得更动。第二,况且民国六年到现在已隔五年多了,时势的需要变了,国民的思想也变了;当日斤斤争执的(如孔教问题),现在已不成问题了;当日双方辩论最烈的(如集权与分权问题),现在已成了一方面的优胜了;当日不成问题的(如劳动组合问题),现在已成为问题了:因此,我们今日决不能严格尊重五年前的二读会的议案,——即使议院法有这种制限,我们还应该先修正议院法;何况本来没有明文的规定呢?

      我们觉得,八团体国是会议的国宪草案虽然显出匆忙草成的痕迹,却有许多很有价值的主张,有许多地方远胜于天坛宪法。第一,是联省政府与各省的许可权的划分。这个草案对于联省政府与各省的许可权,都采取“列举”主义:联省政府的许可权列举了二十七项,各省的许可权列举了十三项(第二章)。财政方面,联省政府的收入也都列举出来(第八章,七四条)。第六十七条说,“凡关于联省行政,联省政府得自设机关执行之。其不自设机关者,由联省政府委托各省代执行之”。这个草案中划分的许可权是否都合宜?联省政府的许可权与各省的许可权是否都应该列举?不曾列举的事权应该由什么机关规定分派?这些问题我们且不讨论。单论这种下手方法,确已远胜于那天坛宪法的地方制草案了。第二,国民的生计方面的立法,这草案的第十章(第百零一条至百零七条)专论国民生计,大旨有五个要点:(1)原则上承认“全国之生计组织,应本于公道之原则,使各人得维持相当之生存”。(2)规定劳动应有法律的保护。(3)承认劳动结社的自由。(4)得税财产,以供公用。(5)私人营业,国家认为“适于公有,并公有后可以增进公共利益者”,得收为国有,省有或地方公有。这几点都是很平允的主张,我们很希望将来这些意思都能成为宪法的一部分。

      此外,这个国宪草案还有几点特别的地方。(1)他规定“现役军人,非解除兵柄三年后者,不得当选为大总统”。(2)他大胆的主张“暂以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俟户口册编成,国民之财产及识字资格得有详细报告,再行规定众议院之组织法及选举法”。(3)他又大胆的主张议员的撤回:“原选机关对于所选参议院议员,认为不合时,得以原选举者过半数之同意,撤回之。”(4)他反对现行的总统选举法,主张用参议院为初选机关;而用各省省议会议员,和各省教育会商会农会工会合选与省议会相等的人数,为复选选举会,于初选当选的六人之中,选出一人为大总统。以上这几项都是很有研究讨论的价值的,故我们替他指出来。——这个国宪草案有一部分是沿袭天坛宪法,有时也不免把天坛宪法有毛病的地方沿袭下来。例如第六十五条全是沿用天坛宪法的第九十二条。这一条天坛草案原稿是:

      国会议定之法律案,大总统如否认时,得于公布期内声明理由,请求国会覆议。如两院各有列席议员三分之二以上仍执前议时,应即公布之。

      后来二读会修正末句为“如两院仍执前议时,应即公布之”。这就是否认大总统有“否决权”(Veto),似乎不如原草案的妥当。现在国是会议的草案也不主张覆议的同意票数应该多于原议的票数,似乎与二读会修正案有同样的错误。

      现在8月1日国会的开会似乎还不能足法定人数;即使能开常会,也决不能在短时期内开宪法会议。但是国宪是我们都应该注意的事;我们应该早日研究这个问题,或拟草案,或谈法理,作为将来制宪的预备。因此,我们因上海这个草案的触动,也就高谈起宪法来了。

      

      24

      新任教育次长汤尔和前天在阁议席上因争教育经费没有结果,遂决然辞职。他真做了一个“五日次长”。有些人怪他未免太性急了。但我们觉得汤氏的行为是不错的。他为了一个主张而来,为了主张的失败而去:这是很正当行为。我们对他表示同情的敬意。

      7月24至30日

      

      25

      这一周最可喜的消息是国会开会后有多数议员提议“暂缓行使其他职权”,先行制宪。这样的议案有两个:一个提议“在宪法会议法定人数未足以前,先开宪法审议会,将六年二读会未决各条,先行审议决定,以为报告大会之准备”。一个提议“两院先行制定宪法;在宪法未制定以前,暂缓行使其他职权。”这两个议案有一个共同的理由。前一案说:

      盖政治良否,其职责不在一方;而宪法不成,则国会独任其咎。

      后一案说:

      民国成立十一年无宪法。前此责任,或可诿为外力干涉。……此次开会,若不专力制宪,或因政争阻碍制宪进行,则国会咎无旁贷。

      这种宣言,可算得是一部分议员的觉悟。我们盼望他们坚持到底,并且祝他们胜利。

      但是,据北京《星报》(7月31)的报告,尚有一部分的议员主张先解决现政府的地位,解决现总统是否合法,若合法,他的任期应如何计算;若不合法,国会是否承认现政府为临时政府而另举大总统。这种传说,如果是确的,可见国会里现在有两个大派:一是制宪派,一是完全职权派。这种主张上的区分,虽然远胜过闹意气的党争,但我们总希望这班国会议员不要作茧自缚:这种纠纷的问题真是同乱丝一样,越理越乱,只有“以不了了之”的一个法子。如果他们这时候还不觉悟,还想做买卖,还想趁火打劫,——他们错过这机会还不足恤,我们国民是永不会饶恕他们的。

      

      26

      上海传来法统维持会的宣言颇使我们失望。他们明明说著:

      国会者,四万万人之所有,非数百议员之所有;中华民国者,四万万人之国家,非数百议员之国家。法统之存亡,国会之真伪,其为利害祸福,惟我全体人民实身受之。

      他们既承认全国人民为最后的审判机关,就应该知道全国大多数人民所最关切的并不是什么法统的存亡,乃是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如果议员先生们肯发大慈悲,不谈什么法统与名器,早早的赐我们一个宪法,我们可以断定大多数的人民决不会起来“严拒非义,誓与奋斗”。我们可以斗胆的摹仿法统维持会宣言的口气,说:

      法统者,百十个议员之招牌也,而非四万万人之问题也。

      法统二字,本不成意义,与旧史学的正统,理学道学的道统,同一无意识。上海的议员先生们如果心里看得起“全体人民的利害祸福”,就应该根据于“《约法》制宪法之大权隶属于第一届正式之国会”的原则,惠然肯来制宪。如果他们还怕“认矫法为合法,使佥壬长窃政权”,他们尽可以对北京的议员明定北来的条件,照广州的前例,承认一个或两个临时政府,暂时维持秩序,至宪法成立时为止。那么,宪法早成一日。“佥壬窃政权”的期间就缩短一天。不然,他们逗留上海,借一个假招牌来阻碍宪法的成立,他们的罪名也就难逃了。(八,三,天津)

      

      27

      黎元洪派到上海去的代表黎澍近有电给北京政府,请早日开一个各省代表会议,解决事实问题。他的电文说的很透彻:

      ……是法律一层,已属不成问题。所馀者,事实耳。西南六省,独立者有年,称政府者有年,一旦欲归于妥协,当必有途径以由之。政府不避艰辛,以诚意相召。……诚意从何而表示,必有方法以征之。导其途径,绎其方法,除公开会议外,实无良策。舍此而图,鲜克成功。譬如阋墙兄弟,久已参商,骤欲合居共爨,亦必杯酒联欢,殷勤款接,始得言归于好。公开会议即此意也。

      这话确是今日政府应该采纳的良言。政治上的交涉,是要“交涉”的,不是一方面的。有时候须要摩罕麦德去朝山,有时候须要山去朝摩罕麦德。北方政府这两个月来,始终不肯召集各省代表的公开会议,我们真想不出什么道理来。难道是“夜郎自大”,不肯损失“中央政府”的体面吗?若说是既有国会,不应再有各省会议,怕国会要吃醋,那么,国会从宪法上解决中央与各省的关系,各省会议解决这几年来的事实问题,两边各不相妨,有什么醋可吃呢?我们希望黎元洪注意黎澍电文中的结语:

      机会之来,须臾即逝。与其为各个之疏通,纷呶易启,何若作简单之谈判,意见悉泯!

      我们自从五月十四日以来所以力主早开南北和会,也是这个道理。

      (八,三,天津)

      7月31至8月6日

      

      吴佩孚与联省自治

      28

      吴佩孚的东电,期望国会议员做中国的“哈米顿,佛兰克林”,并且给这班哈米顿、佛兰克林上了三个条陈。第一条说“职权固期能完全行使,然殚力宜以制宪为准”。第三条主张“强迫教育,保护劳动”。这两条都可以得一般人的同情。但是那占全文大半篇幅的第二条就很有讨论的馀地了。这一条讨论分权与集权的得失,主张“须以单一之形式,贯彻分权之精神”。他对于“联省自治”的话,仍是反对的;他虽不明指联省自治,但电文中说的“不惜分崩割裂以立法,……以列强环视之国家供冥想之试验”,明明是指联省自治的主张。吴氏的军事天才,是很可佩服的;但他的政治主张,我们可不能不认为幼稚。“联省自治”这个名词虽然不免有语病,但他的内容实在不过是一种联邦或联省的国家;无论联邦与联省,并不妨害国家的统一。约法或宪法上尽可以仍旧说“中华民国永远为统一民主国”,因为统一民主国尽可以包含联邦式的统一民主国。假使我们能做到像美国那样的联邦式的统一,难道我们还不能满足吗?然而吴氏却要抬出“破坏国家,违背约法”的大罪名来责备人,我们真不懂了。我们平心而论,“联省式的统一国家”,是现在唯一的统一;只有这种统一是可能的;吴氏说的“集权于国,分权于民”的统一,只是纸上的名词,事实上是没有那么回事的。

      试问怎样才叫做“集权于国,分权于民”?依吴氏的具体办法,省长必由中央任命,难道就可算是“集权于国”了吗?那么,又怎样“分权于民”呢?吴氏一面说“宜民自治”,“分权于民”,一面又怕“省长而入选,非军阀则贾氓;县长而入选,非乡愿则地痞”。他又说,“政治甫入轨范之日,民选之利尚在无何有之乡,而其为害已不可胜纪”。如此看来,“分权于民”四个字也只好留在无何有之乡了!

      我们要明白承认:民治主义是一种信仰。信仰的是什么呢?第一,信仰国民至多可以受欺于一时,而不能受欺于永久。第二,信仰制度法律的改密可以范围人心,而人心受了法制的训练,更可以维持法治。第三,民治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教育。给他一票,他今天也许拿去做买卖,但将来总有不肯卖票的一日;但是你若不给他一票,他现在虽没有卖票的机会,将来也没有不卖票的本事了。

      若因为“组织未备,锻练未成”,就不敢实行民治,那就等于因为怕小孩子跌倒就不叫他学走了。学走是免跌的唯一法子,民治是“锻练”民治的唯一法子!若依吴佩孚的兢兢怀疑,那么,我们也可以说:“组织未备,锻练未成,究其终极,总统而入选,非军阀即奸雄;议员而入选,非政棍即财主!”我们何不也改总统为世袭皇帝,改议员为任命的呢?

      我们要劝告吴氏:现在的争点并不是那纸上的“集权于国,分权于民”,乃是“那几部分的许可权应该归中央,那几部分的许可权应该归各省”。当年的费府会议,哈米襟和佛兰克林们做的事业,也只不过解决了这一个问题。现在吴氏既然期望国会议员做中国的哈米顿和佛兰克林,正应该期望他们早早解决这个问题,明定中央与各省的许可权,使将来的中央政府确为各省公认为不可少的总机关,使将来的各省确为一个统一国家的自治省分而不致侵犯中央的许可权,不致居服从中央之名而实行割据的分裂!

      至于省长的问题,宪法里尽可不必规定。将来“省之官制”是应该由各省自定的。如果某一省情愿请中央任命省长,那也是可以的。但是吴佩孚驳民选省长的理由,是绝对不能成立的。

      

      29

      黎元洪忽然向国会“补完民国六年七月正式辞职手续”!这种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的妙计,不知是那一位神机军师想出来的。然而这确是一条妙计。假如国会准他辞职,那就是国会承认了他的法律上的位置了。假如国会不准他辞职,他更是合法的总统了。假如国会不受理,把原文退回,那又是国会自身不肯解决这个问题,他仍旧可做他的总统了。政府算定国会此时不能受理这事,故同时又通电全国,明明说著:

      维持约法,践履誓言,不得不补行辞职。……第时局阽危,南北尚未统一,本大总统膺国民付托之重,在职一日,即当尽一日之责。未经国会解决之前,决不稍图推卸,贻误国事。

      现在国会果然把咨文退回去了,黎元洪自然“决不稍图推却”了。这岂不是一条妙计吗?——然而过去的事实还是事实,过去的岁月还是岁月,决不是一纸公文就能弥补了的。其实黎元洪若能老老实实的认清自己的职务是在非常时代被拥戴出来维持现状的一个临时总统,这一层还可以得国人的谅解,还可以得历史上的谅解。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30

      现在事实上是王宠惠出来组织内阁了。当颜惠庆组阁的时代,我们最不满意的是,颜惠庆在外国多年,总算是负点虚名的人了,然而他的内阁毫无政策,毫无计划。无主张的上台,无主张的下台,是政治家可耻的行为!现在王氏又上台了。王氏是《我们的政治主张》的一个签名者;那篇政治主张提出三个基本的要求:“(1)要求一个宪政的政府,(2)要求一个公开的政府,(3)要求一个有计划的政府。我们现在对他先提出第三个要求,我们希望他先定一个大政方针,然后上台;我们希望他抱一个计划而来,为这个计划的失败而去。无计划的上台,无计划的下台,是我们决不希望于王氏的!

      8月7至13日

      

      31

      本报这一期(《努力》第十六期)登出“涤襟”的一篇《述孙、陈之争》的长文。“顿涤”是没有党派成见的人,此次自广州避乱来上海,做了这篇文章,说明孙、陈分家的历史。他自己也有时加上一点评判。我们觉得他的态度很平允,所以在这一期里把他全行登出,供讨论粤事的人的参考。至于我们对于孙、陈之争,因为不容易得确实消息,所以不曾发表什么偏袒的意见;然而第十二期上攻击“旧道德的死尸”的一段短评,已惹起了《民国日报》一个月的攻击了。我们研究他们的驳论,参考“涤襟”的文章,觉得我们的主张所以招怨的原故全在我们不曾完全了解孙派用秘密结社来办政党的历史。同盟会是一种秘密结社,国民党是一种公开的政党,中华革命党和新国民党都是政党而带着秘密结社的办法的。在一个公开的政党里,党员为政见上的结合,合则留,不合则散,本是常事;在变态的社会里,政治不曾上轨道,政见上的冲突也许酿成武装的革命,这也是意中的事。但此次孙、陈的冲突却不如此简单。孙文鉴于国民党的失败,仍旧想恢复秘密结社的法子来组政党。因为陈炯明是新国民党的党员,不曾脱党,而攻击党魁,故用秘密结社的道德标准看起来,陈炯明自然是叛党的罪人了。陈氏至今不敢发一个负责任的宣言,大概也是为了这个原故。我们旁观的人只看见一个实力派与一个实力派决裂了,故认作一种革命的行动,而在孙氏一派人的眼里,只见得一个宣过誓的党员攻击他应该服从的党魁,故抬出“叛逆”、“叛弑”等等旧名词来打他。这是我们现在的观察。但我们再进一步,提出一个疑问:秘密结社的仪式究竟是否适宜于大规模的政党?秘密杜用来维系党员的法子在现代的社会里是否可以持久?这一个“制度”的问题似乎也有讨论的价值罢。

      8月14至20日

      

      怎么可以推翻二读会的宪法案?

      32

      在本报第十三期里,我们曾主张(1)为促成宪法计,凡已通过二读会的条文,如无十分不适用之处,概不再更动;(2)但也不必严格的尊重二读会的效力;凡已通过二读会而现在认为不能不修正的,不妨提出修正,或根本推翻。当时我们曾指出二年九月公布的《议院法》里并不曾规定二读会通过的条文不许修改。但那是我们的疏忽。《议院法》虽无这项规定,但《众议院规则》第七十九条说:

      第三读会,除文字外,不得为修正之动议。但发现议案中有互相抵触或与现行法律抵触者,不在此限。

      又《宪法会议规则》第十六条说:

      第三读会,除修正文字外,应将全案议决之。

      这样看来,二读会的规定,果然可以阻碍宪法草案的通盘修正了。甚至于连那二读会通过的“地方制度”四字的标题也不能改为“省制”。

      但是国会议员中也有很多人觉得二读会通过的宪法案确有不能满人意的地方,可是他们只想出两条可走的路:

      (1)凡二读案里没有的,不妨补加进去,如劳工保护法等。

      (2)且将这个宪法补绽完后,从速通过公布。等到新国会成立时,再依法组织宪法会议,痛快的修改他。

      但是第二个办法太笨重了;宪法公布之后固可以修正,但也不应该改的太轻易了。第一个办法——补绽——也是很困难的;不得更动原物,而又要补绽,那是很难下手的。

      本期登出卫挺生君讨论这个问题的一篇文章。他提出完成宪法手续的两个办法:

      第一,现在把二读会通过的原案提出请求“覆议”。

      第二,或将二读会通过的原案,不加修正,交付三读会否决其全体,然后重行起草,用原案作为底稿。

      这两个办法,都是很有理而且很可实行的手续。那第二种办法,由三读会否决二读会的全案,虽是很重大的手续,却是很容易明白的;《宪法会议规则》第十六条即可引为根据,不用我们再加说明了。只有那“覆议”(Reconsider)的办法,《议院法》,《众议院规则》及《宪法会议规则》都没有规定。但这确是欧美议会的一条通则。孙文的《会议通则》第十章,专论“表决之覆议”,即是此法。卫君已引了一些国外专家学者的话,我们为帮他解释起见,不妨再引孙君的书——此书为汉文中最完备的会议规则——如下:

      第七十七节:“覆议之动议,即推反表决而复行开议也。其作用则所以救正草率之表决,及不当之行为也”。

      第七十八节:“此动议若得胜,则其效力有打消表决而使议案复回于未表决前之状况,以得从事于种种之讨论,然后再行表决也”。

      第八十节:“覆议动议,只有得胜方面之人乃可提出。……倘表决果有不当,则失败方面之人自不难托得胜方面之人提出覆议也”。

      第八十六节:“覆议之动议,始自美国,其用处乃以应非常之事;如他法之能力已穷而仍不能达目的者,然后始用之,方可谓为适当”。

      我们觉得这个办法最为妥善,我们希望舆论界鼓吹这个主张,并希望国会议员考虑采纳卫君的建议。

      8月21至27日

      

      33

      现在的北京政府,真成了无政府的局面了。国务总理病在医院,财政总长躲在天津,交通总长逃而复返,至今请假,教育部完全无人负责,国立八校校长已四次辞职了,京师的四个司法机关也因欠薪五个月而罢工了。报纸上只看见一批一批的将军与勋位的发表,只看见甲内阁乙内阁的揣测,只看见大孙小孙来不来的猜谜。然而东三省扣留车辆,已近一千辆了;张作霖已通告北戴河的外人一律退出了;直、奉的战争似乎又不可免了。再向南望去:河南的匪乱,湖北的政争,江西的糜烂,四川的战事,广西的糜烂,广东的纷扰,都是不容易收束的绝大难题,——然而当局的人,仍旧只顾争他们的意气,只顾建立他们的势力,只顾骂来骂去,只顾应付与敷衍。总而言之,今日中国已无政府!漂泊的政府,算不得政府!挨延度日的政府,算不得政府!

      然而今日大权在握的人,还在那里做他们的迷梦!一方面想拉孙文来倒黎元洪,一方面又想联张作霖来抵制吴佩孚。这种钩心斗角的计策,我们可以断定他们必定失败的。孙文在他的本省不能和他同党同事的陈炯明相安,如何能在北方的“三大”、“四大”之下做小媳妇?至于张作霖,即使他能出关拥护黎元洪,即使他能大得胜利,至多也不过能逼迫吴佩孚早日与南方联合,成一个南北分裂的局面。中国的纠纷仍旧是解不开的。

      孙文最近的态度,据东方通信社的消息,是很明显的。他承认北方武人和他接近,但他自己并无北上的意思,也不曾派遣代表。他又说,他对于北方武人,只认政见上的共同,不同是谁,只须确有诚意,都可联络共事。至于他的政见,我们从他的言论里可以抽出的是:(1)护法的旗子可以卷起来了;(2)国会须是八年的国会;(3)反对“联省自治”的主张;(4)收军权于中央,发展县自治,以打破分省割据之局。第一项自然没有问题;第二项大概也可以没有大问题。第三第四是和吴佩孚很接近的主张了。我们赞成收军权于中央,也赞成县自治的发展,但我们总不懂孙、吴二氏怎样能抹杀“省”的一级。我们至今不解国中研究政治事实的人何以能希望不先解决“省”的问题而能收军权于国,何以能希望不先许省自治而能使县自治!试问国宪制定颁布之后,各省就能拱手把兵权奉给中央了吗?那些已行自治的各省,如湖南,如广东,就可以自行取消他们的自治制度了吗?那些正在经营自治的各省,如云南,如四川,就可以立时放弃自治了吗?假如不能,中央是否还要实行“武力统一”的政策?假如实行“武力统一”,国民能容许吗?“孙、吴”的兵法能自信得最后的胜利吗?

      我们对于孙、吴二氏的忠告是:

      只有“省自治”可以作收回各省军权的代价。

      只有“省自治”可以执行“分权于民”和“发展县自治”的政策。

      只有“联邦式的统一”可以打破现在的割据局面。

      只有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可以解决现今的时局。

      只有公开的会议可以代替那终久必失败的武力统一。

      我们因为孙、吴二氏都还是为主义而不为私利私图的人,所以对他们发这个诚恳的忠告。

      对于孙氏,我们还有一个忠告:他对于陈炯明的复仇念头,未免太小器了。孙氏是爱国爱广东的人,不应该为了旧怨而再图广东的糜烂。此次广州之变,曲直不全归于一方,而是非应俟之公论。此后孙氏只应该以在野的地位督促广东的善后,监督陈炯明的设施,许他整顿广东,以为自赎的条件,那才是大政治家的行为。若悻悻怒骂,不惜牺牲一省的人民以图报复,那就不是我们期望于他的了。

      8月28至9月3日

      

      34

      直系军人发出许多通电来反对“联省会议”。吴佩孚说:

      立法之权,属诸国会。各方如有所见,不妨向国会陈议,用备研究。岂可另寻途径,僭越职权?

      孙传芳说:

      一俟宪法告成,则主权所著,何者应畀与中央,何者应畀与地方,必然迎刃而解,又何必再开联省会议?

      是呵!说的有理呵!然而七日政府却又下命令召集一个财政会议了。财政会议的发起人自己说:

      目前应召集各省财政人员来京筹商办法,将各省税款,何者应归地方,何者应解中央,划清许可权,内外相维。

      假如有人引孙传芳的话来驳张英华,可不是针锋相对吗?可怜的人,知二五而不知一十!

      十一年九月三至十日

      

      35

      我们从前对于王宠惠的内阁,曾有一个要求:要求他们不要没有计划的上台,没有计划的下台。现在“王代阁”已总辞职了。没有计划的上台和没有计划的下台,都实现了。“代阁”时代的困难,我们也知道:同床异梦的阁员,索薪的包围,名义上——“代阁”——的不分明:这都是实在情形。但现在正式的“王内阁”似乎又要出现了:阁员的色彩虽然不能做到“清一色”,渐渐趋向“凑一色”了;“依法惩办”的命令似乎可以减少索薪团的包围了。这个时候出来组阁的人,总应该有个计划了。我们对于这个第二次的王内阁,仍旧是一个忠告:没有计划而来,没有计划而去,是可耻的事。

      

      36

      王宠惠虽不曾宣布什么政策,然而北方的军人已替他发表一个大政策了。直系的军人反对唐绍仪内阁的许多通电,大意都是说,唐绍仪是主张联省自治的,所以不配组阁;最配组阁的只有王宠惠。那样看来,北方军人早已公认“反对联省自治”为王宠惠的一种大政方针了。我们盼望王氏对于这一点有一种明白的表示。

      

      37

      我们请读者注意本期登出的一篇对于目前时局的计划。他提出关于政治的两条办法,关于财政的四条,我们大致都赞成。我们觉得他这个计划里最大胆的是主张由政府公开的调解直奉的私斗,消除那逼人的战祸。我们承认这个意见很有供大家注意的价值。我们眼睁睁地看着两大系的军阀天天练兵筹饷,准备作战,像两个不共戴天的敌国一样,然而政府毫不敢过问,总想等到一系打败了再来下令捉死老鼠!不但政府如此,国民也不敢过问,也想等到一系打倒之后再来说漂亮话,嘴里心里安慰著自己道:“让军阀自家打自家,倒了一个少一个”!这是我们的大羞耻!我们盼望国中舆论注意这个逼人的问题:奉、直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别想谈财政,也别想谈外蒙古,也别想谈教育,更别想谈裁兵和统一。

      

      38

      教育部召集的学制会议,日内就要开会了,我们对于这个会议,有两个希望。第一,我们希望到会的教育专家不要太注重学制的改革。学制从硬性的变成有弹性的,固是一大解放。但教育的精神究竟在内容而不在学制的系统。这一次学制会议,依我们悬猜起来,至多不过能做到正式承认或修正后承认去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的新学制原案。至于那更重要的“新学制课程”,决不是六七天的大会能议决的。我们希望学制会议能组织一个长期的新学制课程草案委员会,委托他们从容研究这个问题。第二,我们对于新学制的中学部分,认为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希望学制会议对于这一部分中的高级中学要特别慎重。现在办不好四年中学的人,也决办不好六年的中学。我们主张,现在只可指定少数已有成绩的中学,准他们办高级中学。高级中学须离特别预算,须规定教员的资格。除了几个教育发达的省分之外,每省此时只可有一个高级中学。以后不妨分期逐渐增加,但此时不可不抱定“甯阙毋滥”的宗旨。这是我们对于学制会议的希望。

      9月11至17日

      

      39

      我们对于王内阁,曾提出一个解决目前时局的计划。现在我们对于这一次出来任教育总长的汤尔和,也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本年八月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年会曾有一个议案,原文是:“请教育部把一切公文改成国语,并且加上标点符号,给全国做个榜样”。这个议案,我们希望汤氏早日批准实行。标点符号案是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改用国语案也是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既然正式提倡标点符号,既然正式提倡国语,岂可至今还不肯用国语和标点来做公文吗?况且公文法令的第一要件是要明白无疑。凡是可以使公文格外明白无疑的,都应该采用。所以向来诏令告示口供往往用白话体,并且用句读。这并非创例,不过是推广向来的一个老法子,使他更精密,更普遍罢了。还有一层,中国的公文里,保存著无数古代阶级政治的遗形物,最不合今日民主共和国的精神。若一律改用白话,不但虚伪的文句可以扫空,阶级观念的根株也就可以一齐掘倒了。所以我们主张中华民国的法律公文应该一律改用白话,一律分段,一律加上新式标点符号;教育部既然正式提倡国语与标点符号,这个改革应该从教育部做起。我们盼望汤尔和这一次出来就职,至少可以做到这一件需要的改革。

      

      40

      近来中国新闻界捏造新闻的手段,似乎更巧妙了!前不多时,我们在北京《中华新报》上首先读到汉阳兵工厂被工人炸毁大部分,损失六百余万元的重大消息;然当日并无他报记载此事,我们还不敢深信;过了两天,北京各报差不多全有此事了。“三人成市虎”,这事竟很像真的了。然而此事竟是假的。最近的新闻制造家似乎也知道单制造“风闻”的新闻是不足以取信于社会的了,于是他们改换方法,竟来制造“档”!前两周,各报上登出曹锟、吴佩孚给孙文的第二电,说“先生反对联省自治,锟等极表同情。……”这一电,当时我们都信以为真,现在洛阳方面却正式否认此电了。前日(22日)《黄报》登出王宠惠给陈炯明的一个长电报,说什么“非统一不足以裁兵,非裁兵不足以理财,非理财不足以救亡……”后来我们面问王氏,始知这个电报全是捏造的。研究历史的人,往往轻视无证据的记载,但他们对“档的证据”(Document evidence),却终不敢随便忽略。现在中国的新闻制造厂竟老实制造“档的证据”;这个风气一开,报纸的信用全失,今日不能取信于读者,将来也全无历史参考的价值了!

      9月18至24日

      

      41

      我们在第十二期里曾提出一个假定的目前计划,内分政治和财政两分部。政治项下只有两条:一是由中央从速召集各省会议,一是由中央提出公开的条件,消除奉、直的私斗。关于第二条,我们在前周的短评里已指出他的重要了。最近听说孙文的代表张继到京后也说孙氏主张奉、直私斗应该调解,又听说黎元洪也有这种主张,这都是很好的消息。但我们要补充一句。我们说的“消除奉、直战祸”,并不是姑息的调和;我们要求奉、直双方裁减军备,双方克期裁兵,双方实行取消“联督割据”:这才是真正的消弭北方战祸。但这是一种“与虎谋皮”的事,非有全国舆论协力作先声,协力作后盾,这事是不容易收效的。我们很盼望全国的舆论界少费精神去替王宠惠们制造俏皮的绰号,——什么“学究内阁”、“反串内阁”——而回转头来,向这个逼人的问题上作点有力的鼓吹!

      同时我们还要盼望全国的舆论界一致督促中央早日召集一个各省会议。当直、奉战争还不曾完全终了时,我们在五月十四日的报上便提议一个公开的南北和会,由和会议决召集旧国会,作为统一的一个条件。当时这个提议若实行了,现在国会里决没有什么“民八”、“民六”的纷争,也不致到今日还是这样四分五裂的中国了!但当日战胜的实力派自作聪明,以为“法统重光”之后,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反对和会,反对各省会议,迫不及待的就把黎元拱拥出来了,就把国会恢复了;既不问事实上统一的阻碍,又不顾南方的心理,又不顾国会内部的法律问题与感情问题;所以国会虽然开会了,黎元洪虽然做了总统了,然而国家分裂如故,统一还是遥遥无期的,国会里唱过几次的武戏还是小之又小的恶果呢!当时以为统一的障碍是孙文,孙文倒了,统一还是不能实现。当时又以为国会的障碍是广东的非常国会,现在非常国会没有了,然而国会还不能太平无事的进行。我们再三考虑现在的政治情形,只有下面的简单结论:

      (1)武力统一是绝对不可能的,做这种迷梦的是中国的公贼!

      (2)宪法是将来的政治工具,此时决不能单靠宪法来统一的。

      (3)大革命——民主主义的大革命——是一时不会实现的;希望用大革命来统一,也是画饼不能充饥。

      (4)私人的接洽,代表的往来,信使的疏通,都是不负责任的,都是鬼鬼祟祟的行为。道理上这种办法是不正当的,事实上这种办法是很困难的。分赃可用此法,卖国可用此法,谋统一不可用此法。

      (5)在今日的唯一正当而且便利的方法是从速召集一个各省会议,聚各省的全权代表于一堂,大家把袖子里把戏都摊出来,公开的讨论究竟我们为什么不能统一,公开的议决一个实现统一的办法。

      我们盼望全国国民仔细考虑这几条简单的结论,我们更盼全国的舆论家评判这几条结论。

      

      42

      近日有好几家报上登出了一家通信社传出的一段新闻,说:

      回忆两阅月以前,蔡元培、王宠惠、罗文干、汤尔和……等十六人发表一篇皇皇大文,题为《我们的政治主张》。……现在十六位中,已有三位为当局台上人物,而彼等政治主张并不见其实行。……二十号《努力周报》已有极严重之表示,当局者颇难措置,于是好事者特于22日下午,在铁狮子胡同顾宅邀集十六位学者开一茶话会,冀藉交换政治主张。孰知某君仍坚持二十号《努力周报》上所载两种要求,向王博士追索组阁的计划,及大政方针甚力,博士无以应,但说过节。某君继进以严重的忠告。博士不堪,互相驳诘,至面红耳赤,彼此不欢,经主人出而排解,始罢。

      这一段新闻有许多很不确实的地方。第一,22日的茶会上在座的人只有五位是当日发表《政治主张》的人。第二,这一次茶会的目的本是要讨论目前政治的计划的,并不是什么“好事者”邀集来调解某方面的责难的。第三,当日的讨论确是很老实的,很恳挚的;但并没有“面红耳赤,彼此不欢”的事。第四,当日讨论三小时的结果是,王内阁不是没有计划的;不过在这个索薪索饷的节关之前,一切计划都是空话,所以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发表什么计划。——我们对于“王内阁有计划”的消息,自然是欢迎的。我们且让一步,耐心等候王内阁顺顺溜溜的过了中秋节之后,把他们的大政方针宣布出来。我们盼望他们不要再使国民失望了!

      9月25至10月1日

      

      43

      北京大学这一次因收讲义费的事,有少数学生演出暴乱的行为,竟致校长以下皆辞职。这件事,在局外人看起来,很像是意外的风潮;在我们看起来,这确是意中之事。“五四”、“六三”以后,北京大学“好事”的意兴早已衰歇了。一般学生仍回到那“挨毕业”的平庸生活;优良的学生寻着了知识上的新趣味,都向读书译书上去,也很少与闻外事的了。因此,北大的学生团体竟陷入了绝无组织的状态,三年组不成一个学生会!这几年教职员屡次因经费问题,或罢课,或辞职;学生竟完全处于无主张的地位:懒学生落得不上课,不考;好学生也只顾自己可以读书自修,不问学校闹到什么田地。学校纪律废弛,而学生又无自治的组织,一旦有小变故,自然要闹到“好人笼着手,坏人背着走”的危险境地。目前的风潮,也许可以即日结束;但几十个暴乱分子即可以败坏二千六百人的团体名誉,即可以使全校陷于无政府的状态,这是何等的危机?我们希望北大的教职员学生们对于这一次的风潮,能了解其中所涵的教训,能利用这个教训来做点“亡羊补牢”的工夫。不然,这一次风潮过去之后,后患正长呢!

      古人说,“暴得大名,不祥。”这话是有道理的。名誉是社会上期望的表示。但是社会往往太慷慨了,往往期许过于实际。所以享大名的,无论是个人,是机关,都应该努力做到社会上对他的期望,方才可以久享这种大名。不然,这个名不副实的偶像,终有跌倒打碎之一日。北京大学以二十年“官僚养成所”的老资格,骤然在全国沉寂的空气里,表示出一种生气来,遂在一两年中博得“新文化中心”的大名!这是大不祥的事。这样的社会期望,就是兢兢业业的努力做去,也还不容易做到;何况北京大学这几年来,疲于索薪,疲于罢课,日日自己毁坏自己呢?我们在这三年中,没有一年不提出很恳切的警告。现在大觉悟的时期应该到了。几年的盛名毁在几十个学生手里,这并不足奇怪,也不足痛惜。实不副名,要名何用?我们希望北京大学的同人们能痛痛快快的忘记了这几年得来的虚名,彻底觉悟过来,努力向实质上做去,烧一洗这几年“名不副实”的大耻辱!

      10月16至22日

      

      44

      上回北京政府禀承军阀的意旨,派李厚基为讨逆总司令;现在又禀承军阀的意旨,把冯玉祥调回北京,派张福来做变相的河南督军。这两件事可算是王宠惠内阁的两大耻辱。援闽的政策的荒谬,我们在上一周已说过了。冯玉祥在河南,时间虽然不长,却已很有点成绩。他的短处在于那种狭义的“爹爹政策”,想在短时期中改变人民的道德习惯。他的长处在于能用人;他对于财政厅长薛氏,教育厅长凌氏,都能给他们全权办事,不去牵掣他们。财政方面的成效是已可以看出的了;教育方面的设施,此时还不能说到成效上去;但有了一千多万元的赵家遗产作基金,加上专家的筹画,若继续下去,总可以有很好的成效的。冯玉祥还有一种长处。别人练兵,不肯派出去打匪,他们保护兵士就同旧式家庭保护小姐一样,惟恐他们出去遇著危险!所以河南屯了那么多的大将精兵,而土匪的势焰竟和大将精兵之多成正比例。冯玉祥练的兵是肯出去打匪的,他主张,只有好兵可以出去打匪,拿不好的兵出去打匪是给土匪送军火去。然而这种政策是吴佩孚不能赞成的。他整理财政,而不能多供直系的军饷;他抄没了赵家的财产,而不肯叫胡景翼、张福来、靳云鹏们拿出去均分;他练了好兵,不留以有待,而开出去剿匪:这都是冯玉祥的大罪状了。

      总之,冯玉祥不能做萧耀南,不肯把河南变成吴佩孚的外府;而吴佩孚不能让一个不能指挥如意,并且声望日高的冯玉祥驻在河南:这是冯玉祥被调出河南的原因。

      然而北京政府竟很恭顺的服从了。10月27日,黎元洪有沁电给河南教育会等各团体,说“冯督在豫,吏畏民怀;中央倚畀方殷,讵有他调之事?谣言望勿轻信。”然而10月31日冯玉祥他调的命令竟正式下来了。黎元洪自然可以向“责任内阁”身上推脱干系;王宠惠的内阁又向谁推脱干系呢?

      王内阁过了中秋节之后,若有政策,还有继续存在的理由;若没有政策,早就该走了。没有政策而不走,是为“恋栈”。李厚基讨逆的命令,给他们一个走的机会;然而他们不走。冯玉祥他调的命令又给他们一个走的机会;然而他们还不走!当走而不走,是谓自毁!是谓自杀!

      

      45

      10月中,我因教育会联合会事到山东,每天看七八种报纸,觉得山东人对于王正廷已渐渐的由监督的态度变到仇视的态度上去了。近两周内北京的山东同乡和山东地方团体都有了很激烈的反对王正廷的表示。有好几次要求政府“克期罢斥,另简贤明”的。

      我们当这个时期,不能不对山东人士贡献一次的忠告:山东人监督王正廷,是应该的;山东人在这个时候仇视王正廷,是应该慎重考虑的。到了这个时候,鲁案善后督办公署已渐渐的成了一个很专门的技术机关了。接收之期已近;即使山东人此时能把王正廷攻倒,试问赶走王正廷之后的第二步又应该是什么?山东人士的心目中究竟主张什么人来做这件事?潘复、靳云鹏固不能满山东人的意,颜惠庆、温世珍难道就能满山东人的意了吗?

      我们以为,山东人对于这件很重要而且很带专门技术性质的事,应该仔细考虑。这件事应该分两大段研究。第一段是接收以前的交涉,第二段是接收以后的善后。关于第一段,国人(不但山东人)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应该公开的质问,公开的监督,公开的力争:就是中、日委员会已通过了的,也还有国务会议的一关可以挽回。山东人宣言的原则是:“华盛顿会议席上已丧失了权利的,我们不希望王正廷争回;华盛顿条约里不曾丧失的,我们希望他不再丧失”。这话固然很有理;但“交涉”是一种交易,逃不了讨价还钱的手续。我们应该研究逐次交涉的问题,分别讨论;不应该拢统日本人不漫天讨价,也不能希望中国委员方面绝对不还钱。

      至于第二段——接收以后——的善后事宜,应该另作一件事看待。山东人现在最怕的是王正廷利用他办接收的机会,替他自己养成势力,预备将来做青岛大王。王正廷对于这一点,应该有一种明白的宣言,表明他自己的态度。国人(不但山东人)对于青岛市的组织,也应该作细心的研究。究竟青岛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中央委任的督办?督办是不是应该完全不受山东省政府和省议会的监督?青岛市和山东省究竟应该有什么关系?这种问题是应该研究的。至于人的问题,我们认为还是第二步。组织完备了,监督制裁的机关有了人,人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我们希望山东人士对于这件重大而带专门性质的事件,不要全凭意气,不要全利用群众心理,应该先把一切步骤想像出来。打倒一个人是容易的事,为事择相当的人就不容易了。攻击一项交涉也是容易的事;根据事理,做更妥当的计划,就不容易了。如果他们没有底下的计划和步骤,只从人的问题上作消极的攻击,那就不能不使人疑心到“地方主义”上去了。

      10月30至11月5日

      

      46

      11月12日的《时事新报》上有“新猛”先生的一篇《胡适之与王正廷》,批评本报二十七期的社论。他的结论是:

      谚有之,“未吃得羊肉,反惹一身膻气”。王正廷是什么一种人,胡君还要和他说话,恐怕人家未必因此而相信王正廷,却更因此而怀疑胡适之了。

      “新猛”先生自己说是“很爱惜”我的,所以我要对他下一种忠告:我若因为怕人怀疑而不敢说话,那就不成胡适之了。我在山东当面对山东的朋友说的话,在北京当面对山东代表说的话,和我在《努力周报》第二十七期上说的话是一样的。前天晚上,我还接到山东教育界一位领袖的来信,他说:

      ……湘溪回省,谈到接着先生原信,已和先生见面。王正廷问题,山东人的态度不甚对,诚有如先生所言。现时亦无好法子转变一般人的心理。

      现时所以没有好法子转变一般人的心理,正因为当时利用群众心理的人能发而不能收,正因为舆论界的人都怕人怀疑,都要避免“为王正廷辩护”的嫌疑。我是不怕人怀疑的。只可惜我们说话太晚了,已“无好法子转变一般人的心理”了!

      “新猛”先生在那篇文里还提出一个政论的标准。他说:

      大凡政论者所应取之态度,切不可带有替某人某派或某事辩护的意思,而只可用超然的目光去批评其是否曲直。

      假如我说罗文干发表十一年公债的用途是不错的,那就是替罗文干辩护了吗?假如我说孙丹林发觉内务部员的弊窦是好的,那就是替洛阳派辩护了吗?我们读“新猛”先生这几句话,不能不疑心他所谓“超然的目光”只是一种阿世取容的时髦眼光。现在最时髦的是攻击人。凡是攻击,都是超然的。我们攻击人,从来没有受人“怀疑”过。我们偶然表示赞成某人,或替某人说一句公道的话,就要引起旁人的“怀疑”了。我们对于广东孙、陈之争,稍说了几句公道话,就被《民国日报》骂了几个月。我们对于董康、高恩洪,也曾说几句赞成的话,就引起了许多人的疑心,有一位先生因此就对人说《努力周报》是吴佩孚、高恩洪拿出钱来办的!现在我们对于山东人和王正廷的问题,又说了几句我们认为公平的话,就有人来说我们想“吃羊肉”了!我们因此得一个教训:

      大凡政论者所应取之态度,只可骂人,切不可赞成人。被人骂的人,一定都是该骂的,政论者应该加力帮着骂他。切不可赞成某人,切不可赞成某派,切不可赞成某事:赞成就是“替某人某派或某事辩护”了,就不是“超然的目光”了。

      我们因此,又得一条心理上的观察:

      中国人不信天下有“无所为”的公道话。凡是替某人某派说公道话的,一定是得了某人某派好处的,或是想吃羊肉的。

      老实说罢,这是小人的心理,这是可以亡国的心理!

      11月13至19日

      

      47

      十九晨,署财政总长罗文干因吴景濂、张伯烈的告发,被黎元洪下令逮捕。关于这一件事的各方面违法之点,高一涵君在今日本报(《努力》第三十期)另有专论;我们且谈谈我们对于这件事的感想。

      法律是政治的根本,违法的恶例是开不得的。前十天左右,《日本告知报》(Japan Advertiser)的访员美国人侯基士对我谈起钟世铭被拘捕至今未得正式审判的机会;他说,这种例是开不得的,将来一定有效尤的。这一次谈话之后,不下三天,遂有罗文干被捕的事。吴佩孚有电来责黎元洪,说的话是不错的;可惜他自己忘了钟世铭的案子,所以黎元洪的回电(梗电)说:

      财部前次长钟世铭久被看管,迄未免职。警厅奉执事之命,犹且毅然行之!

      我们并不说,因为吴佩孚违法黎元洪就也可以违法;我们只要说,违法的恶例是开不得的。今天政府不经法律手续就查抄曹汝霖、陆宗舆的财产,我们固然快意;但假如明天政府不经法律手续就查抄蔡元培、李煜瀛的家产,我们就不快意了。然而在逻辑上却实在是同样的例子。

      近来交通部对招商局的事,也是一例。招商局的傅宗耀有没有犯罪,我们不知道。但是交通部如何能拿“勾通逃犯,鼓动工党”的名目来请总统用指令逮捕他?又如何能据了几个很像捏名的(看近日上海各报的封面广告)股东的控告请总统就免他的职?因为这件事,上海的商人很动了公愤,开会对待政府。政府中人既能滥用命令的裁判来毁他的敌人,怪不得吴景濂、黎元洪要用命令来拘捕阁员了。

      总之,上自总统,下至极小的官吏,总觉得法律不方便,命令方便:国家又怎样能有法治,人权又怎样能有保障呢?(此条参用宗淹君的稿子)

      

      48

      王内阁里有三位阁员曾经签名于我们在五月中发表的“政治主张”;因此,王内阁成立以来,很有些人爱拿那篇宣言里“好人政治”的话来挖苦他们。我们在那篇宣言里,本不曾下“好人”的定义。但我们理想中的“好人”,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人格上的可靠,一是才具上可以有为。在普通人的心里,一个“好人”至少要有可靠的人格。现在罗案的发生,正是试验“好人政治”的最低条件的机会了。好人政治的涵义是:进可以有益于国,退可以无愧于人。我们对于王、罗诸君的政治上的才具,确是不很满意的。但我们至今还承认他们的人格上的清白可靠。我们希望这一案能有一个水落石出,叫大家知道“好人政治”的最低限度的成效是“人格上禁得起敌党的攻击”!

      

      49

      关于罗案的本题——奥国借款展期合同——内容稍近于专门,故讨论的人还不多。然而国会议员在几分钟内,居然议决把这个合同取消了。“取消”的意义,我们至今还不明白。22日《京报》的《经济新刊》曾提出一个疑问:

      否决展期新合同,必有两种意义为之解释。否决展期合同即为根本上不承认奥国借款,将奥国债票持票人之债权,由中国“一厢情愿”,自行取消,从此中国解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此一义也。

      否决展期新合同即为承认旧合同为有效,还本付息,仍照旧合司履行;其过期之息则立时补付。此又一义也。

      这个疑问,我们认为有弄明白的必要。但我们看国会议员前日提出请惩办王宠惠的质问书里说:

      各国自与德奥宣战后,凡战前所订债务契约,经瓦赛会议议决,在联合国与德奥所负债务责任,应皆为战事赔偿之用。吾国亦为参战国之一,此种合同应在废除之列。

      照这种论调,竟是根本上否认奥国借款了。又看近日报上登的自称某公民团体的上总统书,内称

      我国积欠各国至期应付之外债,未付本息者甚多,尚不能以新约强我承诺。况此项债票,既无抵押之品,虽有意人出名交涉,亦无急迫偿还之必要。

      这竟是以赖债自豪的心理了。怪不得23日《京报》的《经济新刊》的记者要说:

      既不能赖债,则不能不还债。不能任人之垄断还债,则不能不自动的整理诸内外债。今当财政共管高唱入云之时,值特别会议将次开会之日,列国莫不竟事稽查侦察我国财政现状,蹈隙抵瑕,以求一逞。而我国人犹懵焉无知,甚或以赖债为自得,以为人莫可如何,而指忧国者为卖国。是真所谓狂者以不狂为狂也,悲夫!

      这种论调,我们认为很公平的。赖债决不是政策。这一次展期合同的手续上是否完备,虽可以讨论;但那种不负责任的赖债论,在这种国势之下是决不能成立的。

      

      50

      连日报上登出的“留学美国各大学学生”康洪章等四十馀人的《制宪庸议》,我们看了,实在觉得大失望。原文分五段,(1)绪论,(2)单层统治权议,(3)国民自治议,(4)四权并立议,(5)生产工具国有议。他们在“绪论”里明说,“我们不要因袭的模仿的宪法,我们要创造的宪法”。然而他们的制宪论,却很富于“因袭的,模仿的”论调。例如末段论生产工具国有,他们说:

      生产工具国有,与其说是师今,勿宁说是复古。……三代以上的井田制度,就是土地国有。……古谚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古代以王权代表国家,就是土地国有的不成文法呵。

      我们何不再进一步,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古代人民国有的不成文法呵!这种诗云子曰的逻辑,在国中中小学生的口里,是可恕的;在一班大学院的留学生笔下,是不可恕的。

      他们拿同样的逻辑来主张他们所谓“单层统治权”。他们在《制宪庸议》之外,还附有一张公启,说:

      自联邦说兴,国内士大夫狃于现状,乃揭橥联省自治,欲易我二千年来沿习善制。

      他们所谓“我二千年来沿习善制”,就是那单层统治权。他们以为

      中国自秦始皇兼并六国后,郡县制度确立,即属单层统治权。以至于今,就是临时约法,修订宪法,宪法草案等所载,也全采单层统治权。

      他们因此就下一个断案:

      那末,依据历史,依据帝国政府的让与,依据中华民国成立临时约法的本意,我们的宪法,必采单层统治权,本不成问题。

      其实这种历史的依据多的很呢!中国自秦始皇以后,皇帝专制的制度确立;那么,“依据历史”,依据“我二千年来沿习善制”,我们也应该采取专制帝制了。

      最可怪的是他们把郡县代表统一,又把封建和联邦看作一样,所以他们说主张联邦制的人是“强效联邦,恢复封建时代的二重统治权”。他们难道真不知道这二千年来中国久已成了“天高皇帝远”的状况?他们难道真不知道这二千年来中国久已变成“统治权的重数愈多,统一的程度愈浅”的状况?那表面上的统一,所以能维持下去,全靠一种习惯的专制权威;一旦那专制权威一倒,纸老虎便戳穿了;虽有袁世凯的经营,只落得造成了无数割据式的藩镇。联邦论之起,只是一种承认事实上的危机而施救济的方法,并不是康君们说的“抵制”。11月11日《时事新报》社评栏评《制宪庸议》,也指出这一点的错误,说“现状是不集权又不联邦的一种畸形状态”。我们很盼望康君们注意这一点(参看本书本卷页一〇九《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一篇)。

      11月20至26日

      

      高凌霨证明贿买国会是实

      51

      1月16日,北京的中一通信社传出一段高凌霨的谈话:

      (某问)外间谓此次阁下包办最高问题确否?(高答)最高问题现在时机未至,更无所谓包办。(某问)此次二百元之津贴,非由尊处经乎乎?所谓包办即指此也。(高答)此事从前系由刘君与政团接洽,馀事前一无所闻。迨本月五号以后,某军需官来京借住敝宅,所有各党名册,均送至红罗厂,致发生此种误会。至曹巡阅使此举,系仿从前送冰炭敬之意,不过联络感情,更无所谓津贴。(某问)外间传言阁下与张亚农之新民社独厚确否?(高答)余对各党向无歧视,亚农此次向余支款,馀以不经手银钱谢绝,几为亚农所恼,何厚之有?

      我们要请国民注意这段谈话中的几点:

      (1)刘君,疑即刘梦庚,曾与各政团接洽二百元之津贴,是高凌霨认为事实的。

      (2)某军需官来京发款,借住高凌霨宅,也是高凌霨认为事实的。

      (3)国会“各党名册,均送至红罗厂”,以便领此二百元之津贴,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4)此二百元之款,来自曹锟,“系仿从前送冰炭敬之意,不过联络感情”,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5)张亚农,即国会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确曾向高凌霨支款,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根据这五点,我们可以说,高凌霨正式证明曹锟与其党羽行贿国会,又证明张伯烈向他们索贿。我们的结论是:

      (1)高凌霨是贿买国会案的要证,不可放走。

      (2)刘某与某军需官,也应查办。

      (3)曹锟是高凌霨证明为行贿主犯,也应即行查办。

      (4)张伯烈身为国会众议院副议长,经高凌霨证明有索贿嫌疑,也应即行查办。

      我们希望国会中稍有一点人格的议员,用查办罗文干的精神,出来作彻底的查办。不然,国会的名誉信用真要扫地了。

      

      蔡元培以辞职为抗议

      52

      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蔡先生于17日下午向政府辞职,他的辞呈如下:

      为呈请辞职事:窃元培承乏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虽职有专司,然国家大政所关,人格所在,亦不敢放弃国民天职,漠然坐视。数月以来,报章所纪,耳目所及,举凡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无耻之行为,无不呈现于国中。国人十年以来最希望之司法独立,乃行政中枢,竟以威权干涉而推翻之。最可异者,钧座尊重司法独立之明令朝下,而身为教育最高行政长官之彭允彝即于同日为干涉司法独立与蹂躏人权之提议,且已正式通过国务会议。似此行为,士林痛恨。佥谓彭允彝此次自告奋勇,侵越许可权,无非为欲见好于一般政客,以为交换同意票之条件耳。元培目击时艰,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尤不忍于此种教育当局之下,支持教育残局,以招国人与天良之谴责,惟有奉身而退,以谢教育界及国人。谨此呈请辞职,迅予派员接替,立卸仔肩。此呈大总统。

      他在各报上还有一个启事,说:

      元培为保持人格起见,不能与主张干涉司法独立蹂躏人权之教育当局再生关系。业已呈请总统辞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之职,自本日起,不再到校办事。特此声明。

      我们知道有许多人见了这两个宣言,一定要发生一种疑问:“彭允彝是个什么东西?蔡元培竟为了一个无耻政客而放弃他几年苦心经营的北京大学,岂不是大不值得吗”?

      这种责备是不能免的。但我们知道蔡先生的为人,知道他这种正谊的决心不是今日才有的,几年前就有了。当民国八年三四月间,欧美留学生在清华园开了三天的大会。那时正当安福部横行无忌的时候,一班西洋留学生稍有天良的,都还想有所努力,所以大会中推举了几个人,组织一个“政治主张起草委员会”,拟了一个很详细的政纲,一条一条的报告出来,都通过了。最后有一位先生——似乎是张伯苓先生,——起来问道;“假如政府不睬我们的主张,仍旧这样腐败下去,我们又怎么办呢?”那时大家面面相觑,都没有话了。蔡先生起来说:“将来总有一日实在黑暗的太不像样了,一班稍有人心稍为自爱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只好抛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北京政府也就要倒了。”这句话虽不是正式的议案,却可以表示蔡先生在安福时代的态度。后来过了一个多月,巴黎和会的恶消息传来,那班有官位差使的留学生们始终没有举动,——有几个大胆说话的,如华南圭等,都被安福部降调出去了,——然而少年的国内学生却大动了。于是有五四之举,有六三之祸,直到全国罢市,曹、陆、章免职,以后方才逐渐收束。

      我追述这一段故事,只是要证明蔡先生久已有了“以去就为抗议”的决心。他这一次单借彭允彝的事为去职的口实,似乎还只是孔夫子“欲以微罪行”的传统观念;蔡先生虽不信孔教是宗教,但他受孔教的影响甚深,是不可讳的。但他的呈文也明明说出:

      数月以来,报章所纪,耳目所及,举凡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先耻之行为,无不呈现于国中。

      他又说:

      元培目击时艰,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

      这是他愤然抗议的本意。我们赞成蔡先生此次的举动,也只是赞成这点大声主持正谊,“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的精神。

      我这几天病中读了两部很激刺脑筋的书:一部是《学海类编》里的《东林始末》,一部是《艺海珠尘》里的《社事始末》。这两部书都可帮助我证明我的一个通则:“在变态的社会之中,没有可以代表民意的正式机关,那时代干预政治和主持正谊的责任必定落在智识阶级的肩膊上”。东汉末年的太学生,两宋的太学生,明末的东林和复社几社,都是如此的。中年的智识阶级不肯出头,所以少年的学生来替他们出头了;中年的智识阶级不敢开口,所以少年的学生来替他们开口了。现在大家往往责备各省的学生干涉政治,酿成学潮;殊不知少年学生所以干政,正因为中年的智识阶级缩头袖手不肯干政。故安徽学生赶走李兆珍,包围省议会,酿成姜、周流血之案,此正是安徽中年智识阶级的羞耻。故江苏学生包围省议会,赶跑议员,此正是江苏中年智识阶级的羞耻。故五四与六三之大牺牲,正是全国中年智识阶级的奇耻。北京的教育界,连年疲精力于经费问题;在多数国人的眼里,北京教育界久已和“金钱“饭碗”等字结了不解之缘了。在这个时候,教育界的老将蔡先生忽然提出这种正义的抗议;对于“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无耻之行为”,作悲愤的抗议。我们猜想,他的抗议不过是履行他四年前“稍有人心,稍为自爱的人到了忍无可忍之时,只好抛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的决心。我们可以断定,他决不愿青年学子因此废学辍业的。所以他毅然决然的一个人奉身而退,不愿意牵动学校,更不愿意牵动学生。但他这一次的抗议,确然可以促进全国国民的反省,确然可以电化我们久已麻木不仁的感觉力。明末倪元璐论东林之事,曾说:

      天下之议论,宁涉假借,而必不可不归于名义。士人之行己,甯任矫激,而必不可不准诸廉隅。自以“假借”、“矫激”深咎前人,而彪虎之徒公然毁裂廉隅,背叛名教矣。连篇颂德,匝地生祠。夫颂德不已,必将劝进;生祠不已,必且嵩呼。而人犹宽之曰,“无可奈何”!嗟夫,充一无可奈何之心,又将何所不至哉?

      眼前也许有讥蔡先生此举为“矫激”的。我们要套倪元璐的话替他答辩道:

      士人之行己,甯任矫激,而必不可不准诸廉隅。今日廉隅毁裂已净尽,故有光园之拜寺,有红罗厂之卖身。拜寿不已,必至于劝进;卖身尚为之,何有于卖国。宜乎蔡先生之奉身而退,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也。

      十二年一月十五至二十一日

      

      贿买国会的问题

      53

      本报第三十八期曾有《高凌霨证明贿买国会是实》一篇时评,指出五个要点:

      (1)刘君,疑即刘梦庚,曾与各政团接洽二百元之津贴,是高凌霨认为事实的。

      (2)某军需官来京发款,借住高凌霨宅,也是高凌霨认为事实的。

      (3)国会“各党名册,均送至红罗厂”,以便领此二百元之津贴,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4)此二百元之款,来自曹锟,“系仿从前送冰炭敬之意,不过联络感情”,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5)张亚农,即国会众议院副议长张伯烈,确曾向高凌霨支款,也是高凌霨承认的。

      1月22日以后,《北京晚报》《京报》等报登出《高凌霨启事》的广告,说:

      连日《京报》及《努力周刊》登载鄙人与某君谈话关于张亚农君支款一事,鄙人并无此谈话,张君亦未尝向鄙人支款。特此声明。

      这个声明,我们认为不能满意。我们指出的有五个要点,而高凌霨只否认了张伯烈索贿的一点。其馀四点,是不是已经无可抵赖了?况且除了我们引的一段谈话之外,还有国会议员黄攻素的质问书可以引证。黄君质问书中有一段说:

      自本月起,每议员支车马费二百元,限制投票票价不出五千元。此种买卖,专由高五接洽。……以堂堂阁员,竟明目张胆为之作行贿经理人,成何政象?

      这是很严厉的质问,然而这个无耻的国会竟不理会他!

      国会不理这种重大的质问,难道国民也不过问这个非常重大的贿买国会的问题吗?

      

      今日之事

      54

      今日之事,两言而决耳!

      国会对教育界宣战;

      也就是恶政府对清议宣战!

      19日,学生三千人向众议院请愿,被军警殴打,受重伤者十馀人,受微伤者三百馀人。我们且不引学生方面的话,我们单引国会议员李素《致同人书》中的一段:

      象坊桥衅,学生请愿,……约法对于请愿,无何等限制;议会对于请愿,有相当受理。……乃警士横加干涉,学子备受赶击;刀斫杠伤,如捕盗犯。……究竟所请者何事,所愿者何事,必有隐情,岂尽好事?众院抹倒一切,毫未考虑,神圣固不可侵犯,人民岂尽可厚诬?

      这是国会自身一分子说的公道话,已很够证明众议院门前的惨剧的真相了。

      众议院悍然不顾清议,竟把内阁阁员完全通过了。我们当时还希望参议院能利用两院制给与上院慎重考虑的机会,至少能否决一个教育界公认为败类的彭允彝,也还可以替国会留一点点脸面。不料24日下午参议院投阁员同意票,竟又“一榜尽赐及第”了!报纸所指为行贿国会的经纪人高凌霨也通过了,教育界所指为毫无人格的彭允彝也通过了。落第的只有一个不肯请客,不肯行贿的施肇基。

      这是国会明白和清议宣战的表示。然而还不止于此。今日的政局是国会和内阁和总统打成一家的政局:金钱与差使,酒食和“冰炭敬”,竟把这十二年来分争的三方面黏成一片了。所以今日之事可以说是这个“三位一体”的恶政府对清议宣战的表示!

      明朝末年,政府黑暗到了极处,日日与清议宣战。有一天,宰相王锡爵对顾宪成说:

      近有怪事,知之乎?

      顾宪成问是什么怪事,王锡爵说:

      内阁所是,外论必以为非。内阁所非,外论必以为是。

      顾宪成说:

      外间亦有怪事。

      王锡爵问是什么,顾宪成说:

      外论所是,内阁必以为非。外论所非,内阁必以为是。

      今日之事,也到了这步田地。清议所是,这个“三位一体”的政府必以为非。清议所非,这个“三位一体”的政府必以为是!

      认清了这一点,然后可以决定我们对于政治的态度。

      

      “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

      55

      1月23日,蔡元培有一篇很明白痛切的宣言(见《努力》第三十九期附录)。北京《晨报》给他加上了一个很确当的标题,叫做《蔡元培之不合作主义》;并且加上了一条短评,说:

      记者就此篇宣言观之,则蔡氏欲以不合作主义(Non-cooperation)打破今日之恶人政治,此与印度甘地(Gandi)抵抗英国政府之方法,完全相同。但未审蔡氏之主张,能如甘地风靡印度否耳。

      《晨报》的见解,我们觉得很不错。蔡先生这一次的举动,确可以称为“不合作主义”,因为他很明白的指出,当局的坏人所以对付时局,全靠著一般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助纣为虐”;正谊的主张者,若求有点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这是很沉痛的控诉:控诉一切只认得“有奶便是娘”的学者,官吏,新闻家,指出他们“助纣为虐”的罪,“比当局的坏人还多一点儿”。

      但是他究竟是一个“律己不苟而对人则绝对放任”的人;他不能像印度甘地那样的做积极的运动,他只能为自己向这个方向作准备。他现在不能再忍而走了,他只留下了一篇很沉痛的控诉文字,一方面控诉“不要人格,只要权利”的当局坏人,一方控诉“有奶便是娘”的无数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他已起诉了!他提出的证据是眼前的现状,他指定的法庭是我们各人的良心!

      印度是个宗教的国家,甘地已成了一个爱国的教主,故甘地的不合作主义可以“风靡印度”。在这个混浊黑暗无耻的国家里,在这个怯懦不爱自由的民族里,蔡先生的不合作主义是不会成功的。况且印度人对英国的反抗,目标很简单,旗帜很鲜明,正如中国前年的抵制日货,容易使人了解,所以能有暂时风靡印度的功效。中国今日的问题,却是内政的问题,远不如外交问题那样简单了。我们认为公敌的人,却有人赶着叫干爹,叫老板。我们认为应该毁灭的制度,却是许多人的财源和饭碗。所以我们可以预料蔡先生的不合作主义是决不会风靡全国的。

      然而正因为这个国家太混浊黑暗了,正因为这个民族太怯懦无耻不爱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这种正谊的呼声,时时起来,不断的起来,使我们反省,使我们“难为情”,使我们“不好过”。倘使这点“难为情”、“不好过”的感觉力都没有,那就真成了死证了。

      1月22至28日

      

      彭允彝代表什么?

      56

      上期我曾说:“教育界攻击彭允彝,并不是攻击他本身,乃是攻击他所代表的东西。第一,他代表无耻。第二,他代表政府与国会要用维持一个无耻政客来整饬学风的荒谬态度。”(《努力》第三十九期)

      1月29日,黎元洪果然下指令:“令教育总长彭允彝:呈悉。整顿学风,不辞劳怨。国事阽危,正资倚赖。深望勉为其难,毋萌退志。此令。”

      1月30日彭允彝果然到部了。

      1月31日,彭允彝硬挽出我的一个朋友来对我说,他有不能走的苦衷,因为吴景濂一班人一定要他干下去,不许他走。

      于是我在1月25日说的彭允彝的两层代表资格,都证实了。

      

      蔡元培是消极吗?

      57

      蔡先生的宣言发表以来,竟在意外的方面得着不满意的批评!

      独秀在《向导》第十七期里作文,说蔡先生“这种消极的,非民众的观念,是民族思想改造上根本的障碍”。他恐怕蔡先生的“消极的高尚洁己态度”或致引导群众离开奋斗的倾向,而走向退避的路上去,所以他竟要我们“如防御鼠疫霍乱一样,日夜防御蔡校长之消极的不合作主义侵入思想界”!

      独秀又以为“蔡校长打倒恶浊政治的运动也只看见学者官吏而不看见民众”,所以他又说这是“非民众的”。

      独秀那篇文章里论“不合作主义”本身是消极的态度一层,已有渊泉在2月1日的《晨报》上答复了。渊泉引印度甘地的不合作主义的八种涵义,来说明“他们所谓不字,是含有积极的进取的精神,决不止消极的否定的意味”。渊泉又指出“劳动阶级的罢工,也是一种不合作主义的表现”。这一层我们很以为然。

      我以为我们对于蔡先生此次抗议的行为,应该分三方面观察:第一,须认明这是蔡先生个人的性情的表现;第二,然后批评这种态度错不错;第三,然后讨论他的宣言在中国社会上可发生的影响。

      在他个人方面,我们平日知道他的,都该承认他确不是完全消极的人。他的行为,有时类似消极,然而总含有积极的意味。五六年前,他提倡进德会,会中有“三不主义”到“七不主义”,这是很像消极的。然而他所以提倡这个会的本意却只是“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一句话。他的宣言里说,“退的举动,间接的还有积极的势力”;又说,“若求有点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这两句话都只是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这是蔡先生平日一贯的精神。

      其次,他这个态度究竟错不错呢?我们认为不错。“有所不为”一句话含有两层意义,两层都是积极的。第一,“有所不为”是尊重自己的人格。“不降志,不辱身”,不肯把人格拖下罪恶里去。这种狂狷的精神是一切人格修养的基础。第二,“有所不为”是一种牺牲的精神,为要做人而钱有所不取,为要做人而官有所不做,为要做人而兽性的欲望有所不得不制裁,为要做人而饭碗有所不得不摔破:这都是一种牺牲的精神。蔡先生举的例是“若求有点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其实这个公式可以扩大成“若求有X,至少要有牺牲G的决心”。这个G,是无定的:也许是金钱,也许是饭碗,也许是生命!所以我们说蔡先生这个态度是不错的。

      最后,我们可以讨论这种抗议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好不好。独秀怕他“为恶浊政治延长寿命”,我们以为独秀未免太过虑了。蔡先生的抗议在积极方面能使一个病废的胡适出来努力,而在消极方面决不会使一个奋斗的陈独秀退向怯懦的路上去!我在上期曾说:

      然而正因为这个国家太混浊黑暗了,正因为这个民族太怯懦无耻不爱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这种正谊的呼声,时时起来,不断的起来,使我们反省,使我们“难为情”,使我们“不好过”。

      这个意思,我始终认为不错。现在我们如果希望打倒恶浊的政治,组织固是要紧,民众固是要紧,然而蔡先生这种“有所不为”的正谊呼声更是要紧。为什么呢?我们不记得这二十年的政治运动史吗?当前清末年,政府用威权来杀戮志士,然而志士越杀越多,革命党越杀越多。自从袁世凯以来,政府专用金钱来收买政客,十年的工夫,遂使猪仔遍于国中,而“志士”一个名词竟久已不见经传了!新文化,学生运动,安那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一不可作猪仔之敲门砖!今天谈安那其,明天不妨捧小政客;今天谈共产主义,明天又不妨作教育次长!大家生在这个猪仔世界之中,久而不闻猪臊气味,也就以为“猪仔”是人生本分,而卖身拜寿真不足为奇了!

      在这个猪仔世界里,民众固不用谈起,组织也不可靠,还应该先提倡蔡先生这种抗议的精神,提倡“不降志,不辱身”的精神,提倡那为要做人而有所不为的牺牲精神。先要人不肯做猪仔,然后可以打破这个猪仔的政治!

      1月29至2月4日

      

      这个国会配制宪吗?

      58

      这个国会复活以来,所行所为,无日不自绝于国人,国人也早已厌恶痛恨他了。但国内有一班人,对于这个国会还存一点顾惜之意,他们的理由是希望国会早日把宪法制成。但我们到了现在,不能不正告他们:这个国会是决不配制定宪法的。我们且不说别的理由,单说三点: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至少要能引起国人的信仰与崇敬。试问这一个光园拜寿,红罗厂领冰炭敬的无耻政客团体定出的宪法,能引起谁的信仰与崇敬?“不以人废言”乃是一句强人以所难的格言。这句格言,只可为极少数人说法,决不能望多数人奉行。用现在这班国会议员去制宪,检直是中华民国的奇耻大辱。宪法的尊严一定要断送在他们的手里!

      第二,这个国会制出的宪法一定不能应付中国今日的需要,一定不能满足国人的希望。例如我们希望将来的新国会人数要大大的减少,要减去现数三分之二以上:这个希望可不是与虎谋皮吗?又如我们希望将来的新宪法要打破现制国会专卖总统选举的制度:这又不是与虎谋皮吗?又如我们希望将来的新宪法要规定一种制裁国会议员自身的方法:这又不是与虎谋皮吗?总之,我们对于将来宪法上救济政治罪恶的种种希望,没有一桩不是与虎谋皮。国会制宪,本可怀疑;这个国会,尤其不配制宪。

      第二,自从上月宪法起草员提出“国权”和“地方制度”两章草案以后,国会不配制宪的证据更明显了。国会中人对于这个带联邦制性质的草案,早已纷纷表示反对了。反对的议员,大约不出两派。一派是禀承那些割据的军阀的意旨,要替军阀保持割据的局面;还有一派是代表垄断式的财阀说话,因为他们老板的营业跨有几省的地面,怕省权伸张以后,他们垄断的局面就没有现在这样容易了。上星期宪法会议里的捣乱,试问是不是这两派的议员闹出来的?将来这种丑戏还多著呢!我们从这一次的纷争上,更可以证明这个国会决不配制宪。

      总之,宪法是根本法律;民治国家的法律决不是那班自己不守法律的无耻政客所能制定的。我们可以预言:吴景濂、张伯烈的国会即使定出一个宪法来,将来决不会有宪法的效能,将来不过添一张废纸!

      2月5日至11日

      

      上海罢市的取消

      59

      上海总商会,去年因为受了英国旅华商会的剌激,曾对于裁兵理财两个问题有一番书面的表示;并且当时传说,他们曾想于本年旧历正月十九日举行罢市,以为裁兵理财的示威运动。后来又有元宵节(3月2日)大罢市的传说。以近日的事实看来,这件事是无形取消的了。2月27日上海各报登有上海工会,中华工会总会等五个劳动团体的联合声明,说:

      近日沪上各报喧传,有元宵总罢工之谣,……敝会绝对声明,毫无关系。

      劳动团体尚如此说,那素来慎重的总商会,在何丰林的势力之下,更不消说了。果然上海3月1日电说:

      商会联合会发表宣言,略谓日咋之裁兵要求,系出于国民之公意。……此事将来必见事实。罢工罢市为最后之手段,目下尚非其时。(2日《晨报》)

      也许有些人对于上海罢工罢市之取消,觉得很失望的。但我们觉得这是意中之事,并不足使我们失望。正月十五或十九,罢一天市,那不过等于延长假期一天,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所以元宵或十九大罢市的话,本身就有点滑稽了。况且罢工罢市是很笨重的消极武器,很难使用,更难持久。对于一个极简单的目标,如八年六月要求曹、陆、章的免职,那还可以一用。至于制度的改革,决不是一天乃至三五天的罢市罢工所能做到的。而商会联合会提出的三个目标——裁兵,制宪,理财——又都是制度的改革。我们早就不曾期望他们用一天的放假式的罢市来敷衍这几个制度上的大问题。即使罢市实现,也不过是一种示威的运动;以后如何能使这些目的一一做到,究竟还是要倚靠实际的组织和不断的运动的。

      我们对于全国的商界,不希望他们用一两天的罢市来敷衍几个大问题,只希望他们早日觉悟政治不良是近年实业不振和商业衰败的大原因;早日觉悟内政不清明是商界实业界受种种外侮侵陵逼迫的原因。我们希望他们从书面的表示,进一步为实际的组织,再进一步为实力的政治活动。

      

      司法独立之破坏

      60

      北京政府决心要倒行逆施的去办理罗文干的一案,竟于一个月之内把馀棨昌实授了大理院院长,把高等检察厅厅长也换了人,现在竟把原来办理此案的地方检察厅厅长熊元襄也调部任用了。现在从地方检察厅直到大理院,很可以说是呵成一气了!我们只好拭目以待“瓮中捉鳖”的把戏的实现!

      这种很明显的蹂躏司法的表示,竟不闻国中有什么抗议,也不闻司法界有什么抗议。这真是很奇怪的现象。

      在这个沉寂的司法界里,只有东省特别法院李家鏊等痛驳司法部“佳”电的“真”电,可算是静夜的孤钟了。司法部原电痛斥李家鏊等对罗案的抗议,并且很严厉的威吓他们:“勿以法院之尊严,为他人之机械。如果执迷不悟,则法率具在,本总长虽深爱同人,亦不能为之原也”。李家鏊等驳电有云:

      罗案自始无告诉人,据本年1月14日《政府公报》所载不起诉处分书,及上年十一月大总统复吴巡阅使梗电,已足证明,自无庸目睹情形,方知底蕴。声请再议,仅限于告诉人,《刑诉条例》亦已明白规定,其先再议之馀地,何待烦言。钧电谓此案再议,原有声请之人。究竟此种再议,从何而来,同人实所未解。前奉宥电,既谓依《刑诉条例》第二百五十五条,令行地检厅依法办理,自不得不谓之命令再议。以不得声请再议之案,而仍依再议程序,将已受不起诉处分之被告,重行羁押,尤不得不谓之蹂躏人权。

      又说:

      特区法院原为撤废领事裁判权而设,但亦须执法者均能守法,方足以杜外人之口实。今违法之举动,竟出首善之当局。使上行下效,相率而不守法,是为无法之国家。收回法权,宁不绝望。与其虚糜国帑,何若停办之为愈。

      又说:

      况宥电既有不吝教诲之语,足见钧座有虚怀下问之心,自同人竭诚相告,复反来电诘责,指为越轨,存心文过,实已流溢行间。

      对程克们说这种道理,虽然无异于对牛弹琴,但这种切直的抗议在今日这种寒蝉式的司法界中确是很难得的了。

      2月26至3月4日

      

      张绍曾的内阁早就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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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以为张绍曾的内阁是不会自动的去位的了。然而中国的政治界里,不可能的怪事往往会产生。张绍曾内阁竟通电总辞职了。

      据北京报纸的传说,张内阁辞职的最近原因是保定、洛阳两方军阀强迫他们发表沈鸿英督粤,和孙传芳督闽的命令。连日报载洛阳专使李倬章和保定专使项致中在京坐催这两道命令的发表。张内阁既挂著“和平统一”的招牌,自不敢贸然发表这种“武力统一”的表示。争执的结果,张绍曾已允发表孙传芳督闽,后来终不敢发表,遂致全体辞职。

      若这种消息是确实的,张内阁居然肯以去就和保、洛军阀为主张上的争执,总算有点政治手段的了。所以有些报纸竟因此很表示恭维之意,如辛博森们的《东方时报》中文栏竟说:

      张内阁……此次对闽粤问题,能抱定和平宗旨,宁牺牲总揆高位,不为武人势力所屈服,尤为数年来历任总理中所不多觏。(英文栏略同)

      如果张内阁真能明白宣布武人压迫的状况,如果他们敢对于他们的太上政府明白宣战,那么,这种论调也许有人赞成。然而我们细读他们发出的辞职通电,翻来覆去,竟寻不出这种“不为武人势力所屈服”的精神。他们只说:

      近日以来,粤中有僭名窃位之行,各方呈枕戈待旦之兆。和平立破,调剂无方。佳兵既与本志相违,坐视又惟滋乱是惧。

      “僭名窃位”是明指广州;而“枕戈待旦”一句,也可指奉天,也可指四川,但决不能算是直指保定、洛阳近日的威迫。无论谁读这电文,只看见张内阁对孙文的抗议,而看不出一毫反抗曹、吴的决心!

      然而张内阁的辞职,又似乎不容易挽回了。因为他们那个烂调骈文的通电里,只有“僭名窃位”一句是斩钉截铁,不会有别解的。而这一句所攻击的事实又是最不容易挽回的。如果张内阁希望用这一层为进退的条件,那就未免太笨了。他们该不至于这样笨拙罢。

      所以我们可以猜想,张绍曾内阁这一次辞职是真想下台不干了。不干的原因,也有种种说法。《星报》说是:

      实因内部意见不一,张敬舆无法制驭;于是欲以一走弥缝之。对于闽粤两令,亦并非绝对拒绝,乃已诺发表而复悔之,无法反讦,而欲以总辞职先发制人。

      《晨报》说是:

      张自就职以来,虽据和平统一主义,而毫无根本计划,今日敷衍甲,明日敷衍乙,弄得左右为难,进退失据。则此时之辞职,吾人固犹恨太晚也。

      在我们看来,张绍曾的内阁早就应该走了。无论他们的和平统一主义有无根本计划,即使他们真有根本计划,这八九个人也不是能做到和平统一的人。全国唾骂一个无耻的彭允彝,而张内阁始终庇护他;司法界舆论界攻击一个程克,而张内阁始终拥护他。军阀滥杀工人甚至滥杀无辜的律师,而张内阁始终不说一句话。元宵节北京军警殴打市民提灯会,使多少少年学生流血受伤,而张内阁不闻不问。这班人早已失国人的信用了。失了国人信用的人而妄想做统一的梦,岂非倒行而求进吗?

      总之,张内阁对于一个无耻的彭允彝,尚不能去,而竟有人信他们这次的辞职是反抗保、洛军阀的表示!这种信仰心,是我们不敢领教的。

      3月5日至11日

      

      武力统一之梦

      62

      我们在上期本报里,曾指出张绍曾内阁辞职的通电,只明白表示了张内阁对孙文的抗议,而没有一毫反抗曹、吴的决心。

      这一周里,这话竟完全证实了。从张绍曾内阁不敢反抗保、洛军阀的情形看来,我们更可以明白张内阁当日口头表示的“和平统一”的话早已无形取消,而今日北方军阀实已决心要做“武力统一”的迷梦了!

      我们在去年夏间亲自听见一位代表军阀的阁员说,“只消两万兵直捣广州,什么事都没有了。”我们当时就说,“你们为什么不能先弄两万兵直捣奉天呢?”

      现在的形势只有比去年更糟了。东三省的内政和军备,都已非去年战败之后的情形可比;财政一方面,尤非各省所能比。广东方面,无论北方军阀如何勾结沈鸿英,如何资送孙传芳,他们至多能扰乱广东,而决不能征服广东。四川方面也是如此:他们无论如何帮杨森、刘湘的忙,他们至多也只能扰乱四川,而决不能征服四川。至于中部各省,我们只看见齐燮元四面扩张地盘,努力为他自已制造势力;这个野心辣手的武人,岂肯久居曹、吴之下?

      一年以来,直系军阀早已把一年前所得的一点相对的同情都渐渐失去了。本来直系之中也只有吴佩孚可以勉强支撑门面;去年就是国中最激烈的报纸,也还称他为“较为开明”的军人。但京汉铁路罢工事件,洛阳、保定、武昌三方军阀的倒行逆施,武力统一的阴谋的显露,征闽乱粤图川的计划的实行,国人对于吴佩孚早已非常失望了。对吴佩孚尚且如此,对曹锟一班人更不用说了。

      以这班已失人心的人,当此无从收拾之时局,而他们还全无觉悟,仍旧实行他们倒行逆施的武力主义,——他们的失败是可断言的,并且不足惜的。只可惜人民的糜烂,反动政治的延长,从此更不知何日才得终了呵。

      3月12至18日

      

      解嘲

      63

      从前王宠惠内阁下台之后,汤尔和君曾对我说:“我劝你不要谈政治了罢。从前我读了你们的时评,也未尝不觉得有点道理;及至我到了政府里面去看看,原来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你们说的话,几乎没有一句搔著痒处的。你们说的是一个世界,我们走的又另是一个世界。所以我劝你还是不谈政治了罢。”

      这个忠告自然是很欢迎的。但我们却也有一种妄想:我们也明知那说的和行的是两个世界,但我们总想把这两个世界拉拢一点,事实逐渐和理论接近一点。这是舆论家的信仰,也可以说是舆论家的宗教。所以我们虽相信汤君的话有理,却还不能实行他的话。

      但我们近来也常常忍不住嘲笑自己道:“原来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即如此次张绍曾内阁总辞职的事,我们虽然也认定他们的辞职决不是反抗保、洛军阀的表示,但想不出他们为什么要出此一举。他们的辞呈里明明拿“僭名窃位”、“枕戈待旦”为理由,而这两桩又都不是一纸辞职通电就能销灭了的。所以我们曾猜想他们这一次辞职是真想下台不干了。

      然而“原来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他们又都干了,并且帖耳低头的把保、洛军阀所要求的十二道命令一齐发表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想民党议员王恒似乎得着一个答案了。他在他的《致张绍曾书》里,曾说:

      稔知足下(张绍曾)富有神经病。……害神经者,……其犯罪也,非从其所欲而充分为之不止。

      其实何止张绍曾一人!今日支配国事的人,——酒狂之上将,财迷之候补总统,酒色狂之国会议长——那一个不是“非从其所欲而充分为之不止”的神经病人!怪不得我们说的话“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四川的省宪草案

      64

      RT君在《湖南的财政》一篇里,指出湖南省宪关于预算案一项,规定教育经费等项的百分比例,和事实相去太远,致使新政府成立后预算案竟提不出。他说的很痛快的:若依现状编预算,结果便是违宪;若依宪法的规定来编预算,结果便是不可能。(参看《努力》第四十五期登的原文)

      我因此想到现在许多制宪的先生们,误认了“宪法为百年大计”的话,以为百年的大计尽可以不顾目前的事实。法律是应付事实的一些通则。法律若不顾事实,结果必至于提倡违法。使人认守法为不可能,岂不是等于提倡违法吗?

      今天我们接到四川省宪起草委员会草成的《四川省宪法草案》,全文共一百五十九条,我们匆匆看过,不能详细讨论,但我们看这里面关于财政一项,虽然也有教育基金(第八十条),和重要实业的奖励补助(第八十六条)等等,但都不曾规定预算案里各项支出的百分比例。这一端确是胜于湖南省宪法的。

      但四川的草案中也有许多太远于事实的。例如第四十条说:

      省议会得以左(下)列方法解散之:

      (一)由省议会以议员总额三分一以上之连署提议,三分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者。

      (二)由全省公民二十分之一以上之连署提议,经全省公民总投票过半数可决者。

      (三)省长以政务员全体之副署,或监政院之咨请,提出理由书,交全省公民总投票过半数可决者。

      这三个法子其实等于说省议会是无法解散的。第一法,等于与虎谋皮,自然无效。第二法既要全省公民二十分之一以上的提议,又要全省公民总投票过半数的可决,是做不到的。全省公民二十分之一,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在最近的将来,在交通不便而疆域辽廓的四川,全省公民的总投票也不会有二十分之一的公民出来投票的。这种规定岂不是等于具文吗?第三个办法更没有道理了。四川省宪上规定省长是全省人民直接投票公选的。全省人民直接选出的省长,而必须得全省公民总投票的可决,然后可以解散省议会,这又何必呢?监政院也是各县县议会选举出来的五个监政员组成的。各县县议会举出之监政院之提议,又得全省公民直接选出的省长的同意,而仍必须经过公民总投票的可决,这又何必呢?况且解散议会本是行政部的一种最后自卫的方法,解散之后,如民意不服,仍可把原有的议会选出来。又何必于解散之先经过这种笨重的手续呢?

      “人民总投票”在今日是一个很不容易施行的制度。数年前,湖南省宪的最初草案里屡用人民总投票的法子,已为学者所讥评。然而这个制度还时时出现于各种省宪草案里,这也是今日政论家不顾事实的一个证据了。

      《四川省宪法草案》里的第十章《监政院》一项颇有点别致。第百二十三条说:

      监政院置监政员五人,由各县县议会选举之。

      第百二十八条说:

      监政院之职权如左(下):

      (一)省议会有违法行为时,得咨请省长提出解散案,付全省公民总投票表决。

      (二)省议员有应受惩戒行为,省议会不为提议时,得咨请省议会议决。

      (三)官吏有违法行为时,得咨请省长查办。

      (四)省长,政务员,省法院司,法官,审计员,依本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应行弹劾,省议会不为提议时,得提出弹劾案,咨请省议会议决。

      (五)议员官吏有犯罪行为,检察官不为起诉时,得咨请司法司,令行检察局,提起公诉。

      (六)监察各项官吏之考试。

      这大概从旧日的御史制度变出来的。现在的议员先生实在变成“三不管”了,这种弹劾机关是不可少的。只可惜这种机关竟定为“每五年改选一次”,未免太短了。我们以为全省的县议会选出来的五个“有学识风节”的监政员,应该有终身的任期,以不失职为消极的限度。不知四川的宪法起草员以为如何?

      3月19至25日

      

      外交与内政

      65

      果然一个不爱管政治的民族,一听得外交问题,也都感奋兴起了!3月25日上海的对日游行大会,参加者一百六十个团体,共五万馀人,可算是空前的大举。26日,北京的方面,大雨淋漓之中,也有几千人的大游行;次日,平素麻木的北京商界也居然有千人的游行集会!其馀各地方也都有很严肃的表示。

      我们对于这种热情的表示,不但不发生乐观,只能发生感喟。

      外交的问题不是孤立的,是和内政有密切关系的。向来说,“弱国无外交”,其实是“内乱之国无外交”。四分五裂的中国,破产的财政,疯狂秽污的政治,九个月换五个外交总长的外交,秽德彰闻的国会,是不是可以号召全国一致的热心来作外交的后盾?

      固然旅顺、大连是要争回的,固然1915年的条约是应该废止或根本修正的。但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不在乎一日半日何丰林一类保障之下的游行,不在乎无数滥调的“快邮代电”(我的朋友刘文典先生说,“快邮代电”正是中国人最下流的劣根性的铁证)。达到这个目的之法,只有一条,就是澄清内政!

      内政不清明,国家不统一,上无可以号召全国人心的政府,下无一致爱护政府的国民,是外交失败的最大原因。中央无法可以对付割据东三省的张作霖,如何能对付那占据旅、大的日本?驻欧的各公使竟到了同盟罢工的境地,驻日本的公使当此时期至今还逗留不曾出国门。有人说过:“后盾”固然重要,但“前矛”更其重要。即使我们假定今日果有对外的民气可作后盾,无奈这种不争气的政府决不配作我们的前矛呵!

      我们老实承认,我们对于今日的外交问题,实在鼓不起热心来作激昂慷慨的鼓吹。我们只希望国人从这种失败的外交状况上格外感觉早早澄清内政的迫切!

      

      告日本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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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于国内的态度,具于上条。然而日本一部分国民的最近表示,也使我们不能不对他们提出一个忠告。

      日本贵族院议员蜂须贺正韶侯爵等,及众议院议员冈崎邦辅等,共一百三十馀人,发起对华国民同盟会,于3月22日开发起人总会,议决一种宣言和决议;并定于28日开大会。他们的决议如下:

      日本国民对于大正四年之中日条约,今后无论中国出何种态度,亦断不容其废止。

      这明是替日本政府答复中国政府通牒的论调作后援了。他们的宣言颇长,大旨有两点:

      (一)已由独立国家间成立之条约,而于日后宣言无效,乃外交史上未曾见之特例。

      (二)中日条约乃曾溅帝国国民之血,防遏俄国之侵略,为中日共存筹画之结果,实我国策之础石也。

      我们不用谈外交史的特例,也不用多谈两国近世史上的往事。我们只须指出三点:

      (一)1915年的中日交涉,为日本外交史上一件最不幸的事件:所获得的权利,远不能抵偿日本的两桩绝大损失:(1)中国国民的排日运动,(2)世界列国对日本的怀疑,日本国际信用的低落。

      (二)山东问题之解决,青岛之交还,庚子赔款退还之酝酿,这都是和解中、日两国国民间仇视的心理的具体有效的政策。但1915年的条约不根本修正,旅、大的问题不根本解决,则是眼中之钉尚在,中、日之亲善终于无期。

      (三)此次中国之提议,正是给日本一个绝好的机会,使日本政府可以根本挽救大隈时代的外交大失策,使中、日国民间可以根本消除十馀年的不幸的仇视。

      日本的国民,不能了解这个时机的远大的意义,而仅仅为咬文嚼字之“无用之纷争”,这是我们认为很不幸的。

      

      法国人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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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上海市民举行五万人之对日大游行的那一日,法租界的巡捕房竟把中华民国全国学生总会的三益里总会所封闭了!全国各界联合会的会所也于同日被封闭了!各代表的行李都被限令搬出了!

      法兰西民族在历史上是有争自由而战的荣誉的;三色的国旗,代表这个光荣的民族的三大主义:自由,平等,博爱。法国人在中国,向来也还有拥护中国爱自由者的表示,所以二十年来的中国政争,法租界向来是民党和其他爱自由者的退避之所。

      但是近年来的法国民族早已不是那历史上光荣的La belle France了!莱因河畔的横行,我们也许原谅他们为迫于救亡不得已而出此。但上海的法国巡捕房近年的行为,实在有我们不能不认法兰西民族的奇耻大辱的。

      《新青年》不被禁于北京,不被禁于广州,而两次被禁于上海法捕房!陈独秀在北京虽曾被捕,然北京军警拘捕独秀于亲见他布散传单之时,而后来安然出狱,不曾受半文之罚金。而陈独秀在法界两次被拘,罚金与讼费使他破产还不够。这种比较不够使我们反省吗?

      中法实业银行复业案的种种黑幕还未终了,中法通惠工商学校的种种黑幕还未终了,而法捕房竟不许全国学生总会开会,终于把他们的总会所封闭了。

      我们要正告法国人和一般热心提携中法文化事业的人:安南禁偶语的法令未除,而法国的市侩居然在中国替何丰林们作鹰犬了!十年的中法文化提携的呼号,远不如三益里的一张告示,两纸封条力量之大!

      3月26至4月1日

      (原载1922年6月18日至1923年4月1日《努力周报》第7期至第46期“这一周”时评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