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件业已被火,原文上端左角及下部均已焚毁,仅遗全文二分之一,照译如左)

(极要)

兹特附送国际共产党执行委员会全体大会通过关于中国问题议决案,并将根据该项议决案所拟定之训令寄发,仰即遵照办理可也。

一、现时应全力注意增长中国革命运动之国民性质。为达到此种目的起见,必须以国民党为中国国民独立党,而为有利于国民党之宣传,应扩大利用汉口各种事件及英国对于各该事件之态度资为证据。第一,可以证明国民党国民工作之进步;第二,可以证明欧洲各国反对中国革命战斗力之显然的薄弱。

二、必须于张作霖军队所占领之地域内,造成排欧之混乱。

三、破坏张作霖之威信,宣传张氏为国际间各资本主义及帝国主义妨害中国国民党自由工作之受雇者。

四、激动反抗欧洲暴行之风潮及英国计画(以下被焚)。

五、必须设定一切方法,激动国民群众排斥外国人。为达到此种目的起见,必须设法获得各国对于国民群众之适用武力战图,为引起各国之干涉,应贯澈到底,不惜任何方法,甚至抢掠及多数惨杀,亦可实行。遇有与欧洲军队冲突事件发生时,更应利用此种机会实行激动。

六、现时应暂缓实行共产党纲。因此时实行,可使张作霖之地位巩固,并加重国民党之分裂。吾人已向鲍罗廷严重训令,暂时停止对于资本阶级之过激手段。张作霖失败以前,应抱定自己之宗旨,即在国民党内暂行保留国民之各种阶级,资本阶级亦应保留。

七、实行此种排斥欧人之运动时,保存各国间之不协调非常重要。日本能于最短期间派多数军队来华,故令日本与各国离隔,尤为特别重要。为达到此种目的起见,于一切运动之中必须严加监视,务使日本侨民无被害之人。但于激动排外风潮之时,将日本除外,殊足引起不愉快之观感。故实行激动排外风潮时,必须假托反对不列颠(英国)运动之名义也。

本件抄本,迅速分送各分部及指导人员。(以下被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