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2018年新增名录的通知 中华文库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2018年新增名录的通知
泸市府函[2018]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历史建筑是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发展的生动载体,是城市风貌特色的具体体现,更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推进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共计3处)2018年新增名录予以公布。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在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2018年新增名录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泸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2018年新增)名录
| 序号 | 历史建筑名称 | 地址(门牌号) | 年代 |
|---|---|---|---|
| 1 | 金凤路民居 | 江阳区分水岭镇金凤路98—108号 | 清代 |
| 2 | 金凤路民居 | 江阳区分水岭镇金凤路133,131号 | 清代 |
| 3 | 金凤路民居 | 江阳区分水岭镇金凤路198号 | 清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