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六十八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六十九卷
经济汇编 礼仪典 第七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六十九卷目录

     丧葬部汇考三十三

    皇清崇德三则 顺治七则

    礼仪典第六十九卷

    丧葬部汇考三十三

    皇清

    崇德六年

    《大清会典》。崇德六年九月

    东《关雎》宫:宸妃薨,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

    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俱齐集、陈设仪仗。奉移时

    上亲临送齐集、王以下、佐领以上、公主、王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送至坟院奉安毕。

    上跪奠酒三爵。王以下各随跪三叩头。

    上还宫。众皆退

    初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齐赴

    上跪奠酒。王以下各官随跪三𨙫头。精奇尼哈番以

    上各奠酒一次。读《祭文》。时王以下各官俱跪。读毕。兴不叩头。

    上还宫。众皆退

    满月致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大臣等齐赴奠酒行礼。

    大祭礼

    上亲临。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

    都统命妇以上、齐赴陈设祭品毕。王贝勒以下各官排立。宣读谥号册文。王以下众官、皆跪宣毕。

    上奠酒。王以下众官跪三叩头。内大臣以上、《外藩王》

    贝勒以下、朝鲜国世子、各奠酒一次。

    上还宫。众皆退

    “朝鲜国王遣官行祭礼。” 是日,守陵官于殿内设香烛案,礼部官于仪仗末东西设案,陈礼物。两黄旗大臣在阶下两翼排班,来使亦在阶下东西排立。内院大臣捧祭文进殿,殿内女官焚香,来使赴甬道前跪,众大臣在东西两旁跪。读《满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次读《汉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次读《蒙古祭文》毕,女官奠酒一杯,众一叩头,众大臣俱立举哀。来使行三跪九叩头礼,众大臣止哀,各散。

    二次满月致祭礼

    上亲临。两黄旗大臣齐赴奠酒行礼。与初满月同。

    又行大祭礼

    皇上、及

    皇后亲临。贝勒以下、佐领以上、副都统、命妇以上、齐

    上行二跪奠酒礼。众皆随跪六叩头。外藩王朝鲜国

    《世子》、两黄旗大臣各奠酒一次。

    上还宫。众皆散

    崇德八年

    太宗文皇帝大丧仪。

    《大清会典》,崇德八年八月初九日

    大行皇帝崩。是日卤簿全。设内外亲王以下佐领以上。

    朝鲜国世子、及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俱成服。

    王以下、奉国将军以上、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国将军淑人以上、齐集。

    清宁宫前诣

    “大行皇帝几筵、上香、跪献酒三爵、兴、举哀。”都统尚书以

    下官员齐集

    崇政殿前、命妇等齐集。

    大清门外、各按旗排立、举哀

    次日奉移

    大行皇帝梓宫作乐《奉安》

    崇政殿。设几筵。乐止。王以下各官、每日入临二次

    “上香、供馔、献酒三爵,三叩头、兴,举哀,凡三日止。” 第四日,诸王、贝勒、贝子、公及妃等,各回府斋宿,部院官员各在衙门斋宿,闲散官员在

    笃恭殿前斋宿。凡十八日止各回

    诸王以下各官,不祈祷,不报祭,不筵宴,凡百日止。《庶民人等》,凡十八日止。《禁屠宰》,凡十三日止。《其外省官民人等》、以

    诏到日、摘冠缨成服。各官于本衙门齐集。每晨夕

    上香,三跪九叩头,兴,举哀,凡三日止,至二十七

    日除服

    一行“初祭礼。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齐集致祭”

    “一行大祭礼。卤簿全设读文致祭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及官员命妇、齐集行礼与初祭同。一行满月致祭礼。” 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及官员命妇、齐集行礼、与初祭同。

    九月恭奉

    大行皇帝梓宫、诣

    昭陵、先于

    “梓宫前告祭。奠酒三爵。卤簿全设。作乐前行。”公主王

    妃等、俱在城门迤北排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都统尚书以下、佐领以上

    及佐领命妇以上、并外藩喀尔喀、鄂尔多斯、土默特、索伦萨哈尔察等、分翼按旗排立。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送至

    陵上。俟安设毕、行安神礼。读文致祭。是日、亲王以下、

    佐领以上、和硕妃以下、佐领命妇以上、俱除服《一》

    皇后等除服、行致祭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

    主和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齐集、读文行礼。

    一朝鲜国王遣官进表。呈送“龙烛祭品等物” 致祭

    一行常祭礼。内大臣侍卫前往行礼

    一“行百日致祭礼。亲王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副都统命妇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岁暮致祭礼。” 卤簿全。设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固山夫人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清明致祭礼。” 卤簿全。设亲王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主以上、齐集致祭行礼

    一、“行期年致祭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尚书、命妇以上、齐集读文、致祭行礼。” 是日奉移

    梓宫升化。

    一行拣殓礼。亲王以下、佐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主、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尚书命妇以上、于殿阶酉旁齐集。

    皇后公主等诣升化处举哀。恭行拣殓奉安

    神案上:

    皇后跪、奠酒三爵。内大臣辅国将军捧

    宝位、由中阶陞至殿内、奉安正中位上。举哀毕。随将 宝位周围盖砌。恭献祭品。奠酒行礼毕。俱退

    崇德 年

    《大清会典》。“崇德间定:和硕亲王丧闻。”

    上辍朝三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多罗郡王丧闻

    上辍朝二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多罗贝勒丧闻

    上辍朝一日。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造坟匠役、由工部拨给

    固山贝子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镇国公辅国公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镇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辅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奉国将军丧闻

    上遣礼部官视祭葬礼。

    钦赐初祭、“大祭”

    凡闲散宗室等王、贝勒、贝子婚娶之子卒。

    遣礼部官致祭

    和硕亲王妃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王妃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贝勒夫人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贝子夫人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固伦公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和硕公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县主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郡君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县君丧闻

    遣礼部官致祭

    外藩蒙古王以下丧闻

    上遣官致祭。

    顺治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三年,颁《大清律》于天下,丧服之制最”

    为详备,又列图于律,至今遵行。

    斩衰三年

    “子为父母” ,子之妻同。

    “子为继母” ,谓父之后、妻、子之妻同。

    “子为慈母” ,谓母卒,父命他妾养己者,子之妻同。“子为养母” ,谓自幼过房与人者,子之妻同。“庶子为嫡母” ,为所生母,庶子之妻同。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为人后者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承重,高曾祖承重同;父亡嫡孙为祖承重服,若父祖俱亡,为高、曾祖后者同;妻为夫、妾为家长者同。

    齐衰杖期

    “嫡子众子为庶母” ,谓父妾有子者。嫡子、《众子之妻》同。

    “子为嫁母” ,谓亲生母,父卒改嫁者。

    “子为出母” ,谓亲生母,父在而被出者。

    夫为妻,父母在,不杖。

    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齐衰不杖期

    祖为嫡孙

    父母为嫡长子及众子

    父母为嫡长子之妻

    父母为女在室者

    父母,“为子、为人后者。”

    继母为长子众子

    父卒,继母改嫁而己从之者,为“改嫁继母” ;侄为伯、叔父母;父之亲兄弟;及父亲兄弟之妻;为己之亲兄弟。

    为己之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出嫁同。

    女出嫁为父母

    “《为人后》者” 为其本生父母。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侄与侄女在室者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妇人为夫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妾为家长之父母

    妾为家长之正妻

    妾为家长之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

    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齐衰五月

    为曾祖父母“女虽适人不降。”

    齐衰三月

    “为高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自来不曾同居者无服。”

    为同居继父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九月

    祖为众孙、及孙女在室者

    祖母为嫡孙众孙

    父母为众子妇及女之已嫁者。

    “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之已嫁者” ,谓兄弟子之妻,兄弟之女。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及姑、姊妹之在室者;既为人后,于本生亲属服皆降一等。

    “夫为《人后》” ,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己之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谓伯叔父母之子女。

    为姑及姊妹之已嫁者

    “为兄弟之子” 、“为人后者”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父母。

    女“出嫁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妻为夫之祖父母。

    妻为夫之伯叔父母

    小功五月

    “为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亲兄弟。

    “为同堂伯叔父母” ,谓父之堂兄弟。

    为同堂姊妹之嫁者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在室者” ,即祖之亲姊妹。

    “为堂姑” 之在室者,即父之同堂姊妹。

    为兄弟之妻

    祖为嫡孙之妇

    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外祖父母” ,即母之父母。

    “为母之兄弟” ,即“母舅” ;“及母之姊妹” ,即姨母;“为姊妺之子” ,即外甥。

    “为人后者” “为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孙,即侄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即“侄孙女。”

    妇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缌麻三月。

    祖为众孙妇

    曾祖父母为曾孙,元孙同。

    祖母为嫡孙众孙妇

    “为乳母” ,谓父妾乳哺者。

    为族曾祖父母即曾祖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为族伯叔父母。” 即父再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之妻。

    “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 ,即同高祖者;为“三从兄弟姊妹。”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 ,即曾祖之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 ,即父之再从姊妹。

    为兄弟之曾孙及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即曾侄孙女嫁无服。

    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女嫁无服。

    为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即同曾祖者;为从祖姑、即祖之亲姊妹;及堂姑、即父之堂姊妹;及己之再从姊妹出嫁者

    为同堂姊妹之女出嫁者。

    “为姑之子” ,即父姊妹之子。

    “为舅之子” ,即母兄弟之子。

    “为两姨兄弟” ,即母姊妹之子。

    为妻之父母

    为婿

    为外孙及外孙女。即女之子女。

    “为兄弟孙之妻” ,即侄孙妇。

    为同堂兄弟之子妻即堂侄妇。

    为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高曾祖父母

    妇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在室者;妇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

    妇为夫之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之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侄妇。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在室者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即侄孙妇。

    妇为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曾孙,即曾侄孙及曾孙女;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从祖姑之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再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已嫁者、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顺治六年

    文皇后丧仪。

    《大清会典》,顺治六年四月十七日

    皇太后崩,亲王以下、拜他喇布勒哈番以上、公主和硕

    妃以下,正黄、镶黄二旗拜他喇布勒哈番三等侍卫命妇以上,六旗阿达哈哈番命妇以上,各照翼齐集。王以下文武各官,及王妃以下官员命妇,俱成服。官员摘冠缨,妇女去首饰。

    凡初祭、大祭、常祭、月祭、百日等祭、一应礼仪、俱

    文皇帝丧礼同。

    顺治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七年二月恭奉

    灵位移送。

    昭陵行加上

    尊谥、礼行配祔

    昭陵礼。行奉移礼三次。祭文俱内院撰拟。前期、礼部官

    送至安设

    灵位处、置西旁黄案上。至祭日、设黄幄于殿外《大学》

    士捧册文置黄案上、恭上尊谥曰

    孝端正敬仁懿庄敏辅天协圣文皇后。是日、

    皇妃、公主、和硕妃以下、多罗夫人、县君、一品官、命

    妇以上、亲王以下、二品官以上、各分翼排列

    灵位前供献馔桌。

    皇妃跪、奠酒三爵。众皆跪、三叩头。彻供物毕。大学

    士捧册宣读,内院官捧祭文宣读,众皆跪。宣读毕,兴,捧送祭文焚毕,众皆散。

    前期礼部官捧入

    太庙神位、至“内院”奉安黄案上。上香。内院大臣一跪三。

    叩头恭写

    尊谥、于

    神位、又于奉安

    灵位殿西。撘盖黄幄于路之正中。内设黄案二至。移

    送日早、大学士一员于入

    太庙神位案前、一跪三叩头、捧举

    神位奉安黄亭内、一跪三叩头。内官舁亭前、排吾杖

    一对至黄幄停止。大学士一员诣亭前一跪三叩头、捧

    神位奉安幄内黄案上。上香。候

    灵驾至。往送各官进奉安

    灵位殿内行奉移礼。奠酒三爵。捧

    灵位奉安。黄舆启行。至黄幄前、暂停大学士一员诣

    幄内黄案前、一跪三叩头、兴于

    “神位上点石青毕。一跪三叩头、兴、往送。”各官奉 灵驾启行、前诣

    昭陵安设。致祭行礼、与

    文皇帝大丧仪同。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顺治九年题准和硕亲王丧闻”

    上辍朝三日。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

    “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佐领拜他喇布勒哈番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 府前陈设执事,彩画棺,内衬五层。府属官员并护军校等官以上命妇,俱丧服,至大祭日除服。

    《谕祭》二次。《祭文》内院撰给、遣礼部官捧至坟。其亲属

    及府属官员俱于坟门外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门外《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宗人府题请

    钦赐封谥、内院撰给“碑文。”工部立碑“建亭。给造葬价。”

    世子丧闻

    上辍朝二日。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

    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参领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建亭。给造葬价。

    等项。俱与亲王同。惟“牲醴品物,造葬银两多寡不等。” 以下同。多罗郡王丧闻。

    上辍朝二日。一应丧仪。俱与世子同。

    多罗贝勒丧闻

    上辍朝一日。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

    伯、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下,副都统、侍郎、本旗佐领以上,和硕公主、世子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并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亲王同。惟不建碑亭。

    固山贝子丧闻。贝勒以下,奉恩将军以上,民公、侯、伯、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本旗参领、郎中以上,贝勒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三层。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并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贝勒同

    镇国公辅国公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君贝子夫人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

    妇丧服除服

    谕“祭二次、给碑文及题请封谥、立碑给造葬价”等项。

    俱与贝子同

    镇国将军丧闻。辅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 恩如常仪。礼部具题、候

    旨立碑、碑文内院撰给石碑工部建立、应否与“谥”“宗”

    人府具题请

    旨。

    辅国将军丧闻。镇国将军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 恩如常仪。礼部具题、候

    旨立碑。碑文内院撰给。石碑本家自立。应否与谥“宗”

    人府具题请

    旨。

    奉国将军丧闻。辅国将军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

    赐祭二次。其

    谕祭文、内院撰给一次、遣礼部官捧至坟上迎送谢 恩如常仪

    王、贝勒、贝子、公婚娶之子卒,不遣官致祭,许陈鞍马,祭品各照其父例。未婚娶幼子,不许造坟。闲散宗室卒,俱用朱棺,内衬一层,陈鞍马致祭。凡葬期,亲王停丧本府,候坟院造完日发引,期年而葬。郡王、贝勒停丧本府五月,发引七月而葬。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本府三月,发引,五月而葬。其应会丧官员,必俟殓后方回家发引致祭日仍齐集。

    和硕亲王妃丧闻。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五层。府属官员并护军校等官以上命妇,俱丧服。大祭日除服。

    《谕祭》一次。《祭文》内院撰给、遣礼部官捧至坟。其亲属

    并府属官员俱于坟门外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门外《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

    和硕亲王侧妃、世子妃丧闻。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固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其彩棺殓衬,府属官员及命妇丧服除服

    谕祭一次。与亲王妃同。惟牲醴品物多寡不等以下同

    郡王妃丧闻,一应丧仪,俱与亲王侧妃同。郡王侧妃,贝勒夫人丧闻。世子、郡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和硕公主,世子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世子侧妃同。贝勒侧夫人、贝子夫人丧闻,贝勒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主、贝勒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府前陈设执事彩棺,内衬三层。其馀丧仪与贝勒夫人同。

    固山贝子、侧夫人、镇国公夫人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郡君、贝子夫人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贝子夫人同。

    镇国公侧夫人、辅国公夫人丧闻,贝子以下、奉恩将军以上,贝子夫人、县君以下、奉恩将军恭人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贝子侧夫人同。辅国公侧夫人丧闻,辅国公以下、奉恩将军以上俱会丧。其馀丧仪与镇国公侧夫人同。固伦公主丧闻,一应丧仪与亲王妃同。

    和硕公主丧闻。一应丧仪与世子妃同。

    郡主一应丧仪,与郡王妃同。

    县主一应丧仪,与贝勒夫人同。

    郡君一应丧仪,与贝子夫人同。

    县君一应丧仪,与镇国公夫人同。

    乡君一应丧仪,与辅国公夫人同。

    郡主额驸、民公以下各官卒、陈设执事朱棺内衬一层。行初祭大祭礼。祭品各按品级多寡不等。其父母及命妇未分家子卒一应祭礼、各照伊子伊夫伊父品级用

    庶人卒,朱棺,内衬一层,行初祭、大祭礼。

    顺治十年

    《大清会典》。“凡在京满洲、蒙古、汉军文官,及在外汉军”、

    文官丁忧,顺治十年题准:“居丧一月,即出理事,仍私居尽三年丧礼。”

    顺治十二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二年题准下嫁外藩固伦公主丧。”

    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内大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捧至坟。”其

    额驸亲属率属员离坟一里、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迎处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

    下嫁外藩和硕公主。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下嫁外藩郡主。丧闻,遣官读文致祭。与和硕公主同。

    下嫁外藩县主。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下嫁外藩郡君丧闻,遣礼部理藩院官致祭。无《祭文》。

    下嫁外藩县君丧闻、遣官致祭与郡君同。下嫁外藩乡君丧闻、遣官致祭与县君同。外藩亲王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内大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捧至坟。”其

    亲属率属员离坟一里、跪迎候过、随入读文奠酒时、皆跪礼毕、送

    谕祭官于迎处望

    阙谢。

    恩。行三跪九叩头礼。已下牲醴品物、多寡不同

    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如

    常仪

    一等至四等台吉、他布囊及都统功加达尔汉卒,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奠酒致祭如常仪

    凡外藩亲王以下、公以上、著有勋劳者、《建碑》“优恤。” 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外藩亲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侍卫及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郡王妃丧闻内院撰给

    谕祭文遣礼部理藩院官读文致祭如常仪。

    贝勒夫人、贝子夫人、公夫人丧、闻

    遣礼部、理藩院官致祭。无《祭文》。

    外藩亲王妃以下、优加恤典。增遣大臣侍卫。出自

    上裁。

    顺治十八年

    世祖章皇帝大丧仪。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

    大行皇帝崩。是日卤簿大驾全设。王以下文武各官。固

    伦公主、和硕妃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俱成服。官员摘冠缨。妇女去首饰。

    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宗室公夫人以上、每日二次诣

    大行皇帝几筵前上香供馔、跪奠酒三爵。三叩头、立举

    哀副都统以下在

    乾清门外排立。每日二次举哀、命妇俱免齐集、在

    京汉文官赴

    《景运门外齐集》。武官赴

    隆宗门外齐集。每日二次举哀。凡三日止。外藩进

    贡官员各给“白布服三日而除。汉文武候选候补等官及监生吏典、僧道官俱缟素赴顺天府衙门朝夕举哀。凡三日止。”

    第四日、“王、贝勒、贝子、公等、公主、王妃等、各归本府斋宿。《部院官员》于各衙门斋宿,《闲散官员》于”

    午门外斋宿共二十七日。

    二七日后,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每日一次入宫前丹陛上排立,“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侍郎、侍卫,每日一次入宫前丹墀下排立。” 于

    梓宫前上香供馔、跪奠酒三爵、三叩头、立举哀。其馀

    各官在

    乾清门外,“《照翼》排立举哀。”

    王以下文武官员,不作乐,不嫁娶,凡百日。在京军民人等摘冠缨、服缟素,二十七日而除。不嫁娶,凡一月不作乐,凡百日。禁屠宰,凡四十九日。“不祈祷,不报祭,凡二十七日。”

    未服除前、票本用蓝笔。各部院衙门文移、用蓝印。各衙门本章、于十五日之后进奏、用朱印。在京各寺观自

    大丧日,始各声钟三万杵。

    初八日颁

    遗诏自宫内捧出、至

    乾清门外。礼部堂官跪接。由中道捧至

    午门外、“奉安” 层台、上张黄盖。满汉文武各官素服

    三跪九叩头。复跪、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礼部官捧

    诏“置龙亭内,由中道出。”

    大清门至礼部、遣官颁行天下

    初九日

    上即皇帝位、谕礼部:“恭上。”

    皇考、大行皇帝尊谥、

    外省领兵《王公大臣各官》:

    遗诏到日。俱摘冠缨、服缟素跪候。进至衙门内安设

    三跪九叩头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兴。官兵摘冠缨。三日、至

    第四日照常供事

    直省文武各官

    诏到日、俱摘冠缨、服缟素跪候进至衙门内、安设三

    跪九叩头听宣

    诏毕、立举哀。又三跪九叩头、朝夕哭临。三日至二十

    七日除服。官员命妇亦服素服二十七日而除。军民人等及妻服素服十三日而除。不嫁娶凡一月。不作乐凡百日。督抚提镇及三司官、俱免进香。

    十九日

    梓宫前行常祭礼。是日黎明、王以下、满汉文武各官

    《县君》、奉恩将军、淑人以下,民公、侯、伯、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祭文” 时众皆跪,读毕,奠酒三爵,立举哀。祭毕,读《祭文》官捧至燎位,奠酒三爵,焚毕,众皆退。

    二月初一日行奉移

    梓宫致祭礼。其读文奠酒行礼、与常祭同

    初二日奉移

    梓宫至景山。

    寿皇殿。是日卤簿大驾全设奉移时、奠酒三爵。《经》

    “过门桥、俱奠酒。” 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内大臣侍卫、在

    乾清门外、照翼排立。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随行觉罗民公侯伯以下、满、汉

    文武各官在

    东华门外、《照翼》齐集、候

    梓宫至。跪举哀候过。各按旗排列随行。将至景山时、

    王以下、阿思哈尼哈番以上,先趋进殿门内。其馀文武各官,先趋至门外,照翼排立。公主、王妃以下、县君、奉恩将军、淑人以上,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等命妇,在殿门内。《副都统》、侍郎命妇以下、佐领、三等侍卫命妇、宗室女以上,在门外,照翼排立候

    梓宫至。俱跪举哀候过。俟

    梓宫奉安殿上毕。奠酒三爵。众皆散。每一奠酒一叩头后同

    初三日、行初祭礼。卤簿大驾全设于

    寿皇殿前。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四品官、三

    等侍卫命妇以上齐集读《祭文》,众皆跪。读毕,奠酒三爵,众皆三叩头,立,举哀。祭毕,读《祭文》官捧至燎位,奠酒三爵,焚毕,众皆退。是日满二十七日,众皆除服。

    次日常祭止,内大臣、侍卫、礼部、工部官员齐集致祭。

    初七日,行“满月致祭礼。王以下镇国将军以上,民公侯伯以下,侍卫文武三品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镇国将军、夫人、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奠酒行礼致祭。”

    以后百日内满月致祭,与初满月同。期年内满月致祭,清明致祭,无祭文。其奠酒、行礼、齐集,与初满月同。

    三月恭上

    大行皇帝尊谥曰

    体天隆运英睿钦文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庙号 “世祖。”

    上率诸王文武各官、诣

    梓宫前奉安册宝、供果品、上香烛、献爵、读祝文、致祭

    行礼

    四月十七日,行“百日致祭礼。” 王以下奉国将军及各官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奉国将军、淑人、都统、内大臣、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祭毕,奉移。

    梓宫奠酒三爵。众皆跪候

    梓宫过。随行至升化处排立。奠酒三爵

    是日、内阁大学士一员进

    观德殿内于入

    太庙神位前上香。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礼部官导至

    寿皇殿门外所设黄幄内、《奉安》黄案上。上香、一跪。

    三叩头俟奉移

    梓宫时。内阁满汉大学士各一员、俱朝服盥手。诣 神位香案前、一跪三叩头。于神字空点处、用石青填

    题毕、复一跪三叩头、奉安黄幄内。候

    梓宫升化。王以下文武各官、赴

    东华门外、“《照翼》齐集。” 大学士诣

    神位香案前、一跪三叩头。捧安彩舆内、复一跪三叩。

    头仪仗全列。校尉舁舆前行。内大臣侍卫随后至

    观德殿前舆暂止。大学士一员进殿内。于入

    奉先殿神位前、一跪三叩头、恭捧

    神位安舆内。复一跪三叩头。校尉舁起。礼部官前导

    随入

    太庙神位舆后、由景山东门出。将至

    东华门齐集。王以下文武各官俱跪候过。舆进东华门后。各退。内大臣侍卫等随至

    景运门退。内阁礼部官随舆由

    协和门外至

    景运门

    上素服奉迎于

    景运门内、随舆后行。内府官员前导。至

    乾清宫舆止

    上先诣。入

    “太庙神位舆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恭捧

    神位《奉安》

    “乾清宫所设黄案上、行一跪三叩头礼。兴。” 又于入

    奉先殿神位舆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恭捧

    神位奉安。入

    太庙神位之右、行一跪三叩头礼、兴。次行安神礼。内府

    官供果品,上香烛,献酒三爵。

    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嗣后每日上香烛。俟钦天监择

    吉奉入

    太庙、

    奉先殿、

    四月二十一日,行“拣殓致祭礼。” 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至大臣命妇齐集读文奠酒,行礼与“百日致祭同。”

    奉安

    宝位行致祭礼、与拣殓礼同。

    百日后、满月致祭止。内大臣侍卫、礼部工部堂官、齐集行礼。

    建造

    享殿、

    《地宫》选精识地理人等、内院、礼部、工部、都察院科道。

    官员率往会拟

    朝鲜国王遣官进香致祭。王以下奉国将军、文武三品官、侍卫以上,齐集,陈设祭品。鸣赞官赞“来使行礼” ,读文致祭,捧祭文送。焚毕,众皆散。五月初三日,行大祭礼,与初祭礼同。

    次日常祭,王以下公以上,民公、侯伯以下,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以上,齐集致祭,与前常祭同。七月十五日,行秋季致祭礼。仪仗全设王以下公以上,民公以下,文武三品官以上,内大臣、都统、尚书精奇尼哈番命妇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致祭。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十二月,行“除夕致祭礼。王以下,奉恩将军、文武四品官以上、公主、和硕妃以下、县君、固山夫人以上,齐集读文、奠酒,行礼致祭。” 祭毕,读《祭文》官捧送。焚毕,众皆散。

    题定、凡未有封号宫人、丧礼隆杀不等、俱由礼部行文该衙门备办

    题准:“奉差出征满洲、蒙古汉军文官丁忧,以回京日为始,照十年例守制。在外汉军文官,其父母随任亡故,亦照十年定例。如在京亡故者,准其离任回京,以到日为始,守制六个月,满日起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