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四百三十三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三卷目录

     将帅部汇考三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太祖乾德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真宗天禧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孝宗隆兴一则

      金太祖收国一则 天辅一则 太宗天会四则 海陵天德一则 正隆一则 世宗大

      定一则 章宗泰和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二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三则 成宗大德一则

    官常典第四百三十三卷

    将帅部汇考三

    唐置十六卫,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诸府有中郎将、 都尉,各率其属。又设天下兵马元帅,有“大总管、都统、 招讨”之名,皆掌大征伐,各设僚属有差。

    按《唐书百官志》:“左右卫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 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 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 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 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𡙇, 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左右骁卫、左右” 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 将军以下,品同。

    武德五年,改左右翊卫曰左右卫府,左右骁骑卫曰左右骁骑府,左右屯卫曰左右威卫,左右御卫曰左右领军卫,左右备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卫府、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仍隋不改。显庆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皆省“府”字,改左右威卫曰左右武威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戎卫,左右候卫曰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府曰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卫,后又曰左右千牛卫。咸亨元年,改左右戎卫曰领军卫。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骁卫曰左右武威,左右武卫曰左右鹰扬卫,左右威卫曰左右豹韬卫,左右领军卫曰左右玉钤卫。贞元二年,初置十六卫上将军。左右卫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 伍、军团之名数,器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 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之 外府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 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百仓曹以下同品。

    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长安初,改铠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复旧。先天元年又曰胄曹。开元初,诸卫司仓、司兵、骑兵参军,改曰仓曹、兵曹、骑曹、胄曹参军事。

    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 数,而大将军配焉。”

    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 承直以远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焉。 胄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罚谪。大朝会 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 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司 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下;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 五人,从九品下。

    武后天授二年,置诸卫司阶、中𠋫、司戈、执戟,谓之“四色官。”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 “勋二府。”翊卫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 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 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 总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 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从六 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 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 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者, 以名簿上干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荫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 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 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 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 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 每月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向庑及城门,给廪食执扇 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整美者,本卫印臂, 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大仆寺引辂。 其后入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 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禀,故三卫益 贱,人罕趋之。

    有录事府一人,史三人。唐亲卫、勋卫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翊卫置车骑将军。武德七年,改骠骑将军为中郎将,车骑将军皆为郎将,分左右。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诸卫、翊卫及率府亲、勋卫亦曰“三卫。”永徽三年,避太子讳,改中郎将曰旅贲郎,郎将曰翊军郎,太子废,复旧。

    左右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 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 右卫分知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 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 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 中𠋫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 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郎 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 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一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二人。六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三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 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 配之。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 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 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三 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 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骑。

    有称长二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三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称长,掌唱警,为应跸之节。

    左右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 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羽林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长史各一人,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 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 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 将府官,同《骁骑》。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领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 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 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 城诸门。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 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 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 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 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一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 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𠋫、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 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 之禁。南衙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 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毡,以给病坊。 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

    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

    胄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䂍, 槊于卫尉。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 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 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𠋫 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 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卫。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骑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驾仗三卫六十人,引驾佽飞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 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阁日,中郎将一人 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 昏明之节,诸营垒𠋫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𠋫铺, 卫士彉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 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街使以 骑卒循行嚣謼,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 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 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 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 待诏官及伞扇、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 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军判出, 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卫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馀同 左、右卫。兵曹参军事兼掌仓曹;胄曹,兼掌骑曹。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莅宫殿城门,皆左入右 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 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监门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长六百八十人,“长入长上二十人,直长长上二十人。”监门校尉掌叙出入。唐改监门府郎将为将军。

    左右千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 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 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 射,则率属以从。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 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 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 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 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 一人。

    唐改备身郎将曰“将军”,备身将曰“中郎将”,千牛左右备身左右曰“千牛备身。”初,置备身主仗,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备身十二人,备身左右十二人,备身二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备身掌执御刀,服花钿绣衣绿,执象笏,宿卫侍从;备身左右掌执御弓矢,宿卫侍从。《备身》掌宿卫侍从。《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 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将军领之。中郎 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 将宣告诸卫折冲都尉府,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 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 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 “六品下。别将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 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 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 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品上。校尉五人,从 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 副队正二十人,从九品下。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 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领 之。捉铺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 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 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

    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鹰扬郎将曰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马曰长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帅,正七品下。废《越骑》、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军头曰“骠骑将军”,府副曰“车骑将军”,皆为府。诸率府置骠骑将军五人,车骑将军十人。二年,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皆隶焉。每军将军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废。七年,改骠骑将军府为统军府,车骑将军为别将。八年,复置十二军。贞观十年,改统军府曰“折冲都尉”,别将曰“果毅都尉。”军坊置坊主一人,检校户口,劝课农桑,以本坊五品勋官为之。三辅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废长史,置司马一人,总司兵、司骑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为上府,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赤县为赤府,畿县为畿府。圣历元年,废司马,置长史、兵曹参军事。又有别将一人,从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后,分左右,各一人,寻废。久之,复置一人,降其品。开元初,卫士为武士,诸卫折冲、果毅、别将,择有行者为展仗押官,右羽林军十五人,左羽林军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诸卫

    有弩手,左右骁卫各八十五人,馀卫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 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大朝会 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 配其职。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 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长史各 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 参军事各一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 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八品下;司 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𠋫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上;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 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 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 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 正二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龙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 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长史、录事参军事、 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 各二人,中𠋫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景云元年,置龙武将军。兴元元年,六军各置统军。贞元三年,龙武军增将军一员。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仓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 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生兵。长史、录事参 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 司阶各二人,中𠋫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 十人。

    有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神武军。开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德二年复置。

    左右神策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 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护 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 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 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自长史以下,员数 如《龙武军》。

    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贞元二年,神策军置大将军、将军;十四年置统军,品秩同六军。始,殿前左右神威军有大将军二人,正二品;统军二人,从三品;将军二人,从五品。元和初,为一军,号天威军。八年废,以军隶神策。有马军、步军将军及指挥使等,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天复三年,废神策军,四年复置神策军。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 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 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 𠋫,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 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

    高祖起兵,置左右领军大都督,各总三军。及定京师,置左右元帅,太原道行军元帅,西讨元帅,皆亲王领之。天宝末,置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节度使,招讨,都统之名始于此。大历八年,罢天下兵马元帅。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诸军行营兵马都元帅。兴元元年,置副都统。会昌中,置灵夏六道元帅。黄巢之难,置诸道行营都都统。天福二年,置诸道兵马元帅。寻复改曰“天下兵马元帅。”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有役则申战守之 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

    武德元年,改赞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马”,下州亦置焉。显庆二年,置洛州司马。武后大足元年,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左右司马。神龙三年省。太极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马一人,亦分左右。

    辽制,设南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各设都统 军司、详稳司、都部署司之属。

    按《辽史百官志》:“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

    北院大王。初名迭剌部夷离堇。太祖分北、南院。太宗会同元年,改夷离堇为大王。

    知北院大王事

    北院太师

    北院太保

    北院司徒

    北院司空

    北院郎君

    北院都统军司。“掌北院从军之政令。”

    北院统军使

    北院副统军使

    北院统军都监

    北院详稳司。掌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

    北院详稳

    北院都监

    北院将军

    北院小将军

    北院都部署司。“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

    北院都部署

    北院副部署

    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

    南院大王

    知南院大王事

    南院太师

    南院太保。天庆八年,省“南院太保。”

    南院司徒

    南院司空

    南院郎君

    南院都统军司。掌南院从军之政令。

    南院统军使

    南院副统军使

    南院统军都监

    南院详稳司。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

    南院详稳

    南院都监

    南院将军

    南院小将军

    南院都部署司。“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

    南院都部署

    南院副部署

    宋制,“内设侍卫亲军及环卫官以领护卫,外设大都 督府并总管、钤辖、诸军都统制等,以总戎政。”

    按《宋史职官志》:“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 使、都虞候各一人,掌马军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 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侍卫扈从及大 礼宿卫,所掌如殿前司官所领马军,自龙卫而下有 左右四厢都指挥,龙卫左右厢各有都指挥使,每军 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有指挥使、副使、指挥使”, 每都有军使、副兵、马使、十将、将虞候、承勾、押官,各以 其职隶于马军司。政和四年,诏以马军都指挥使、马 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马军都虞候在 正任防御使之上。中兴复置主管侍卫马军司一员。 其属有干办公事、准备差遣、点检医药饭食各一员, 掌出戍建康;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掌马军之政令。 凡出入扈卫、守宿以奉上,开收阅习、转补以励下,如 殿前司。凡各籍核其在亡,过则以法绳之。有巡防敕 应,则纠率差拨龙卫四厢隶焉。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 人,掌步军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 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侍卫扈从及大礼宿卫,如殿前 司所领。步军。自神卫而下,左右四厢都指挥使,左右 厢各有都指挥使,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每指挥 有指挥使、副指挥使,每都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 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职隶千、步军司。政和四年,诏以 步军都指挥使、步军副都指挥使在正任防御使之 上。中兴后,置主管侍卫步军司一员,其属有干办公 事二员,准备差遣、点检医药饭食各一员。掌步军之 政令。凡出入扈卫、守宿以奉上,开收阅习、转补以励 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过则以法绳之。有巡 防敕应,则纠率差拨、押卫四厢隶焉。

    环卫官: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左、右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左右骁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武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屯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卫》官军《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监门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左、右千牛卫上将军 大将军 将军 中郎将 郎将

    诸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并为环卫官,无定员,皆命 宗室为之,亦为武臣之赠典。大将军以下又为武官 责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环卫如故。盖虽有 四十八阶,别无所领故也。靖康元年,诏以武安军节 度使钱景臻等为左金吾卫上将军,保信军节度使 刘敷等为右金吾卫上将军。用御史中丞陈过庭言, “遵艺祖开宝初罢王彦超、武行德等归环卫故事也其禁兵分隶殿前及侍卫两司,所称十二卫将军,皆 空官无实,中兴多不除授。隆兴中,始命学士洪遵等 讨论典故,复置十六卫,号环卫官。其法:节度使则领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承宣使则领左、右卫上将军,在 内则兼带,在外则不带。正任为上将”军,遥郡为大将 军,正亲兄弟子孙试充。又诏:“祖宗诸后,自明、肃至钦、 慈诸后及后妃嫔御之家,各具本宗堪充诸卫官,以 名衔闻。”又诏三卫郎为三卫侍郎。又诏博士并差文 臣。崇宁四年二月置,五年正月罢。

    大都督府 都督府 长史, 左、右司马, 录事参 军, 司户,司法、 司士, 司理, 文学参军, 助教, 大都督及长史,掌司牧尹亲王为节度则大都督领之庶姓为节度则长史领 之端拱初越王为威武军节度福州大都督府长史淳化五年吴王为淮南节度扬州大都督府长史翰 林学士张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王已为长史上曰业已差误异日有除并改正之至道后因 移镇遂为大都督

    关、则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马,不釐 务。”旧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后,以现任宰相充 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视军马,多执政为之,虽名称 略同,然掌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非旧制比也。初,绍 兴二年,吕颐浩首以左仆射出都督江、淮、两浙、荆湖 诸军事,置司镇江。其后,赵鼎、张浚、汤思退皆以宰相 兼之。颐浩还朝,孟庾始以参知政事为权同都督,代 后落“权”字。赵鼎先以知枢密院事为都督川、陕、荆、襄 诸军事,其后与浚并相,并带兼都督诸路军马入衔。 未几,浚独被旨江上视师,置都督行府,行移文字并 依三省体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隶三省、枢密院。 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时杨存中即以太傅、宁远军 节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杨存中充都督。非宰 执而为都督,自存中始。三十一年,叶义问以知枢密 院事督视江、淮、荆、襄军马。明年,汪澈以参知政事、湖 北京西路都督视军马,执政为督视,于是见焉。王之 望《辞同都督》有曰:“朝廷于两淮,前以二大将为招抚 使,后以二从臣为宣谕使,忧其不相统摄,则以宰相 为都督,欲”事权归一也。此可以见朝廷开府之意。凡 签厅文字,并依尚书左右司、枢密院、检详房体式,设 属咨议军事、参谋、参议,并以从官充。书写机宜文字、 干办官、准备差遣,前后员数不一。开禧用兵,或以签 枢督视,或以元枢代之,或以参知政事督视四川军 马,然皆未有底绩而罢。

    总管、钤辖司总掌治军旅、屯戍、营房、守御之政令。凡 将兵隶属官,训练、教阅、赏罚之事皆掌之。守臣带提 举兵马巡检、都监及提辖兵甲者,掌统治军旅,训练 教阅,以督捕盗贼而肃清治境。凡诸营各籍赏罚之 事皆掌之。崇宁四年,蔡京奏“京畿四辅置辅郡,屏卫 京师;以颍川府为南辅,襄邑县升为拱州,为东辅,郑 州为西辅,澶州为北辅。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置副 总管、钤辖各一员,知州为都总管,馀依三路帅臣法。” 从之。大观三年,诏东南帅府总管依三路都总管法。 靖康元年,诏四道副总管并通差文武臣。其诸路将 官,掌统所隶禁旅,以行阵队伍,金鼓旗帜、弓矢击刺 之法而教习训练之。别其武艺强者,待次迁补,以激 劝士卒。凡兵仗器甲之数,廪禄、犒设、赏罚、约束之禁 令皆掌焉。副将为之贰。若屯戍防边,则受帅司节制。 遇寇敌,则审其战守应援之事。若师有功,则具《馘数》、 籍用命而旌赏之。

    路分都监掌本路禁旅、屯戍、边防、训练之政令,以肃 清所部。州府。以下都监皆掌其本城屯驻兵甲、训练、 差使之事,资浅者为监押。绍圣三年,诏诸路将、副序 位在路分都监之下。大观三年,诏帅府无路分钤辖、 望都无路分都监者,许置一员,其馀添置处,任满不 差人。宣和二年,虔州添置都监一员。建炎初,分置帅 府,以诸路帅臣兼要郡守臣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 兵马都监,并以武臣为之副,称副总管。副钤辖、副都 监,许以便宜行军马事,辟置僚属,依帅臣法,屯兵皆 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则副总管为帅,副钤辖、都监各 以兵从,听其节制。其后,益、泸、夔、广、桂五州牧,又皆以 都钤辖为称。四年,诏建康府、江州路又置副都总管 一员,于见置帅司处驻札。绍兴三年,诏“要郡、次要郡 守臣罢带兵职,其逐路副总管依旧格改充路分都 监,为一路掌兵之官。”其各州钤辖,或省或置不一。又 有逐路兵马都监、兵马监押,掌烟火公事,捉捕盗贼。 淳熙十六年,诏诸路训练钤辖,并须年六十以下,曾 经从军有才武人充。“绍熙元年指挥。杂流出身之人, 不得过路分、州钤。诸州军兵马都监独员处,专注才 武及曾任主兵官之人。”庆元中,诏“总管下至副将等, 年七十以上,许自陈,与宫观差遣。”初,守臣罢带兵职, 惟江西赣州以多盗仍带江西兵马钤辖。其后武臣 为路钤者,亦无尺籍伍符,每岁诸州按阅,特存故事, 间有得旨葺治军器或训练禁军,则仍带入衔。 诸军都统制、副都统制、统制、统领。旧制,出师征讨,诸

    将不相统一,则拔一人为都统制以总之,未为官称
    考证
    也。建炎初,置御营司,擢王渊为都统制,名官自此始。

    其后,神武五军及川、陕宣抚司、都督府、枢密院皆置。 绍兴十一年,三大将兵罢,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擢 其偏裨为御前统领官,以统制御前军马入衔,秩高 者为御前诸军都统制,且令仍旧驻札,以屯驻州名 冠军额之上。其后,兴元、江陵、建康、镇江府、兴、金、鄂、江、 池州及平江、许浦水军,皆除都统制,恩数略视三衙, 权任在帅臣右,官卑者称副都统制,设属有计议机 宜、干办公事、准备差遣,省置不一,次有副都统制。干 道三年,帝谕辅臣:欲今后江上诸军各置副都统一 员,兼领军事,岂惟储帅,亦使三将顾忌,不敢专擅。因 言都、副统制礼有隆杀,且为条约。上曰:“如此,他日不 致争权越礼。”遂行之。然其后都、副鲜有并除者。初,渡 江后,大军又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 统领,其下有正将、准备将、训练官、部将、队将等名,皆 偏裨也。旧制,准备将而上,皆主帅升差,仍先申枢密 院审察。乾道七年,诏训练官、部队将而下,许军中径 差,申朝廷照会。绍熙间,诏诸军升差统制至准备将 者,主帅解发三人赴总领所选一名,诸将不以为便。 庆元三年,诏主帅选择总领所或屯军处,守臣审核 “保明申枢密院。”

    太祖乾德元年夏四月禁泾原邠庆等州补蕃人为边镇将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上御崇政殿转改诸军将校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迁补之制,自殿前 侍卫马步军校,每遇大礼后,各以次迁,谓之“转员。”转 员至军都指挥使,又迁则遥领刺史,又迁为厢都指 挥使,遥领团练使,员溢即从上罢军职为正团练使。 刺史之本任或有他州总管、钤辖,其老疾若过失者 为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副军头,隶军头司,其黜则 为外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凡军主关以军都指挥使 递迁,馀阙以诸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行首军 使、副行首、副兵马使,十将递迁。凡将校,一军营止补 十人,其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都虞候、指挥使、营 主,其一即阙其三。殿前左右班都虞候遥领剌史即 与捧日军都指挥使通,以次迁。捧日龙卫厢都指挥 使,仍遥领团练使。若员溢即为正刺史补外,他如诸 军例递迁。凡列校转补,有司先阙,是跃上下马,次出 指二十步,掩一目试之,左右各五占数为见物。武艺, 弓射五斗,弩彉一石五斗,枪刀手稍练负罪不至徒 年未高,或虽年高而无疾、精力不耗者,并取之。凡诸 军转员后,取殿前指挥“使长入祗候;填行门,取东西 班长入祗候”,殿侍诸班直充诸班押班、诸军将校者 皆亲阅。前一日,命入内都知或押班一人,勾当御药 院,内侍一人,同军头引见司较定弓弩斗力,标志之。 凡弓弩艺等者,人占其一。至日引见,弓弩列置殿前, 命取一以射,军头引见司专视喝箭以奏,如喝失当, 即奏改正。入内都知或押班、同勾当御药院、内侍殿 上察视,如引见司不觉举,亦奏改正。枪刀手竭胜负, 若喝不以实,并引见司失觉举,并劾其罪。太平兴国 九年,上诣崇政殿转改诸军将校,自军都指挥使以 下,员僚以上,皆按名籍、验劳绩而升陟之,凡数日而 毕,内外感悦。乃谓宰臣等曰:“朕迁转军员,先”取其循 谨能御下者、武勇次之。若不自谨饬、则其下不畏惮。 虽有一夫之勇、亦何所用

    真宗天禧元年以御前忠佐受将军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天禧元年十月,以 御前忠佐郭丰等六人并受将军。初,军头司定年老 负犯者将黜之,帝以其久居武列,命寘环卫,其带遥 郡者与大将军,不带遥郡者与将军。

    英宗治平四年有司请复武臣出节呵引之制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治平四年,御史台 言,“庆历中,有诏详定武臣出节呵引之制。节度使在 尚书下三节,节度观察留后在诸行侍郎下,两节,观 察使在中书舍人下,诸卫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在大 卿监下,内客省使比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将作监, 引进使比庶子,在防御使下,以上各二节。诸州刺史、 诸卫将军在少卿监下,宣庆、四方馆使比少卿,宣政、 昭宣、阁门使比司天监,少监诸卫将军上;皇城使以 下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进、阁门副使比员外郎,枢 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监下,阁门使上,副都承旨在阁 门使下,枢密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以上 并两人呵引,当时已施行矣,而《皇祐编敕》删去此制。 请复举行。

    孝宗隆兴二年诏议除环卫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洪适传》,适贰太常,兼权 直学士院,上欲除诸将环卫官,诏讨论其制。适具唐 及本朝沿革十一条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处 诸将及降王之君臣,自后多以皇族为之,故国史以 为官存而事废。陛下修饰戎备,不必远取唐制,祖宗故事,盖可法则。今径行换授,恐有减奉之患。乞如阁 职兼带节度至刺史带上将军,横行遥郡带大将军, 正使带将军,副使带中郎,又以下则带左右郎将。其 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闻。”

    太祖收国元年始置咸州军帅司及南路都统司

    按《金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兵志》,大将府治之称号 收国元年十二月,始置咸州军帅司,以经略辽地,讨 高永昌。置南路都统司,且以讨张觉。

    天辅五年始置内外诸军都统

    按《金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兵志》,天辅五年,袭辽主, 始有内外诸军都统之名。时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 统司,后改为六部路都统司,以遥辇九营为九猛安 隶焉。与上京及泰州凡六处,置每司统五六万人。又 以渤海军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 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然时亦称军帅为猛安,而 猛安则称“亲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辽》制立枢密院 于广宁府,以总汉军。

    太宗天会元年始置两路都统府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太宗天会元年,以 袭辽主所立西南都统府为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 天会二年始置都元帅府,以掌征讨之事。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都元帅府,掌征 讨之事,兵罢则省。”天会二年伐宋,始置都元帅一员, 从一品;左副元帅一员,正二品;右副元帅一员,正二 品。元帅左监军一员,正三品;元帅右监军一员,正三 品。左都监一员,从三品;右都监一员,从三品。经历一 员,都事一员,知事一员,正七品。检法一员,从八品。 按《兵志》:“金制:都元帅必以谙班勃极烈为之,恒居守 而不出。”

    天会六年,设诸路总管府。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天会六年诏还二 帅以镇方面。诸路各设兵马都总管,府州镇置节度 使,沿边州则置防御使。凡州府所募射粮军、牢城军, 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设使,分为四都,都设左右 什将及承局押官。其军数若有馀或不足,则与近者 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设指挥使,若 百”人,则止设军使。“百人以上立为都,不及百人,止设 什将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员。”

    天会十年,改“都统司”,增置统军司。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天会十年,改南京 路都统司为东南路都统司,治东京,以镇高丽,后又 置统军司于大名府。”

    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诸司名号十二月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

    按《金史海陵本纪》。“八月戊申。以司徒兖为太尉领三 省事。都元帅如故。十二月己未。改都元帅府为枢密 院。”按《兵志》。天德二年八月,“改诸京兵马都部署司 为本路都总管府。九月罢大名统军司。而置统军司 于山西河南陕西三路,以元帅府都监监军为使。分 统天下之兵。”又改乌古迪烈路统军司为招讨司。以 婆速路统军司为总管府。三年,以元帅府为枢密院, 罢万户之官。诏曰:“太祖开刱,因时制宜,材堪统众,授 之万户。其次千户及谋克,当时官赏未定,城郭未下, 设此职许以世袭,乃权宜之制,非经久之利。今子孙 相继,专揽威权,其户不下数万,与留守、总管无异,而 世权过之,可罢是官。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 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正隆末,复 陞陕西统军司为“都统府。”按改元帅府为枢密院本纪为二年十二月事而志 系三年疑讹

    正隆六年始立三道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并三十二总管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正隆六年,海陵 南伐,立三道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将三十 二总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锐、神毅、神翼、神勇、神果、 神略、神锋、武胜、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 武锐、武扬、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胜、威捷、威烈、威毅、 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号。”

    世宗大定五年罢都统府复置统军司又设两招讨司以镇边陲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五年五月癸酉,罢山东路都 统府,以其军各隶总管府。七月戊申,罢陕西都统府, 复置统军司”按《兵志》,大定五年复罢府,降为统军 司。寻又设两招讨司,与前凡三以镇边陲。东北路者, 初置乌古迪烈部,后置于泰州泰和间,以去边尚三 百里。宗浩乃命分司于金山。西北路者,置于应州;西 南“路者,置于桓州。以重臣知兵者为使。列城堡濠墙 戍守,为永制。”枢密院每行兵,则更为元帅府。罢则复 为院。

    章宗泰和六年权置平南抚军诸将军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泰和六年伐宋权设平南抚军上将军,正三品。至殄寇果毅都尉,从 六品。凡九阶,曰平南抚军上将军、平南寇军大将军、 平南龙骧将军、平南虎威将军、平南荡江将军、殄寇 中郎将、殄寇郎将、殄寇折冲都尉、殄寇果毅都尉,军 还罢。”

    宣宗贞祐三年诏主帅及官军能立功者赏又于沼河诸城置行枢密院元帅府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九月“乙亥,诏河北、山东 等路及平凉、庆阳、临洮府、泾、邠、秦、巩、德顺州经兵四 品以下职事官,并以二十月为满。募随处主帅及官 军、义军将校有能率众复取中都者,封王,迁一品阶, 授二品职,能战却敌,善诱降人,取附都州县,予本处 长官散官随职迁授,馀州县递减二等。壬午,以空名” 宣敕付陕西宣抚司,凡夏人入寇,有能临阵立功者, 五品以下并听迁授。按《兵志》:“贞祐三年,征代州戍 兵五千,从胥鼎言,留代以屏平阳。兴定二年,选募河 南、陕西弩手军二千人为一军,赐号威勇。”及南迁河 北,封九公,因其名,假以便宜从事。沿河诸城置行枢 密院、元帅府,大者有便宜之号,小者有“从宜”之名。

    元光 年复国初都统名号外设总领提控间称元帅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兵志》:“元光间时,招义军 以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 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都统”,此复国初之 名也。外又设一总领提控,故时皆称元帅,为总领云。

    按《百官志》:“元光间,招义军置总领使,从五品;副使。”

    从六品。训练官,从八品。

    哀宗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陞秩为四品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云云。

    正大四年,立都尉诸名号。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正大四年又升 都尉为从三品,有“建威、折冲、振武、荡寇、果毅、殄寇、虎 贲、鹰扬、破卤”之名。

    元设大都督以统军,又定都元帅、元帅品秩之数。 按《元史百官志》:“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 卫、龙翊侍御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 府、哈剌鲁万户府。天历二年,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 秩从二品。后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员,正二品;同 知二员,正三品;副都督三员,从三品;佥都督事二员, 正”四品;经历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一 员,照磨一员,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阇赤二人, 怯里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 员。

    《北庭》:隶土番宣慰司 “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 蒙古军       《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 事各一员。

    李店《文州》      《帖城》《河里》《洋脱》。

    朵甘思       当阳。

    岷州,        积石州。

    洮州路:       脱思马路。

    《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馀八府隶土番宣慰司,设官并同。

    世祖至元二十年诏万户千户百户定立条格迁转更定品秩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至元二十年。诏 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三等。定立条格。通行迁转。 以三年为满,理算资考。升加品级。若年老病故者。令 其子弟依例荫叙。是年以旧制父子相继管领元军。 不设蒙古军官。故定立资考。三年为满。通行迁转。后 各翼大小军官。俱设蒙古军官。又兼调遣征进。俱已 离翼,难与民官一体迁转荫叙。合将万户、千户镇抚, 自奏准日为始,以三年为满,通行迁转。百户以下,不 拘此例。凡军官征战有功过者,验实迹陞降。”又定蒙 古奥鲁官,大翼万户下设奥鲁总管府,从四品;小翼 万户下设奥鲁官,从五品。各千户。奥鲁亦设奥鲁官, 受院札各千户,奥鲁不及一千户者,或“二百户、三百 户,以远就近,以小就大,合并为千户。翼奥鲁官受院 札若干,碍投下,难以合并,宜再议之。”又定:“首领官受 敕牒,元帅、招讨司经历、知事,就充万户府经历知事, 换降敕牒。如元翼该革,别与迁除。若《王令旨》,并行省 札付,枢密院札付经历,充中、下万户府知事,行省诸 司札付,充提领案牍。并各翼万户自设经历、知事,一 例俱作提控案牍,受院札。”又议:“随朝各卫千户镇抚 所提控案牍,已拟受院札。外任千户镇抚所提控案 牍,合从行省许准,受万户府付身。”

    至元二十一年六月庚申,改蒙古都元帅府为“蒙古 都万户府”,炮手元帅府为“炮手万户府”,炮手都元帅府为“回回炮手军匠万户府。”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诏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三万 户府。”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二年二月,“诏改江淮江 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 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宿州、蕲县、真定、沂郯、 益都、高邮、沿海七翼中万户,枣阳十字路。邳州、邓州、 杭州、怀州、孟州、真州八翼下万户:常州、镇江、颍州、庐 州、亳州、安庆、江阴水军、益都新军、湖州、淮安、寿春、扬” 州、泰州、弩手、保甲、处州、上都新军、黄州、安丰、松江、镇 江水军,建康二十二翼,翼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 各一人,以隶所在行院。

    成宗大德四年以上都虎贲司并武卫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