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城市道路网规划》的批复
通政复〔2024〕157号
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通市城市道路网规划〉的请示》(通自然资规请〔2024〕2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呈报的《南通市城市道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对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以及和详细规划的衔接十分必要,是我市加强市区交通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对统筹区域发展、加快板块畅联互通、促进枢纽高效集散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规划》成果构建的城市道路网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为城市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你局要加强对城市道路网的规划控制和管理,及时将《规划》成果印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抓好《规划》成果的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