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答复英政府对华新政策宣言
作者: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1927年1月22日
本作品收录于《广州武汉革命外交文献

阅英国对华提案之内容,见其所据之论点,不外乎“因今日中国对于其自己之利益尚未能切实维护”(原文),故英国及其他列强为实行华会之精神计,不得不略事牺牲,互结信约,以保护中国领土之独立与完整,提倡中国政治经济之发达,整理中国之财政。

此一论点,非所语于民族主义之中国也。今日民族主义之中国,已臻强盛之域,且自知饶有能力,以经济上之手段实行其意志于中国境内,而与任何列强相抵抗。故目前待决之问题,非如各国声言为适应中国合理之欲望计,所欲赋与中国之事物,乃为民族主义之中国欲不背公道及正义行将界与英国及其他列强者。盖英国及其他列强在华所实行之国际共管态度,今已成强弩之末。综观历史,凡以政治上之束缚加诸民族者,必不能垂诸永久。列强在华之侵掠政策,其将近末日也,复何疑哉?

上所云云,本政府实以慎重出之,初非无的放矢也。列强在华之国际其共管制度,即普通称为外国之帝国主义者对于我国之经济上、司法上及政治上的主义加以切实之限制,以致我国自南京条约签定以来之受此制度之桎梏,真正完全求自由与独立,乃丧失靡遗。切实言之,谓英国于鸦片战事战胜吾国之后,即剥夺吾自由,按之史册,诚非虚语。现在之英人生于雅(鸦)片战事之后者,对其国家话诈之行为,或已不复记忆。但民族主义之中国,至今创巨痛深,一息犹存,胡能淡焉若忘乎?民族主义之中国即抱此见解。倘各国对此见解不能领会,则对目下风靡全国之民族主义之主要目的,必不能了解其意义也。

此主要目的维何?盖即恢复中国因战败而被英人剥夺之完全自由是也。此目的深合乎公道与正义。倘一日不能达到,则中国民族主义与英国帝国主义之间,必无妥协之可能。在昔中国民族主义方在酝酿未达革命之时期,故中英关系表面上似甚和平,但此种和平,非真正永久之和平也。因武昌战胜而得之和平,犹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历史所载,斑斑可考。盖被克服之国家一息尚存,断不能助助睨睨与其战胜国相安无事!久必其郁枉思发,日夜淬厉,一到相当之时期,即勃然兴起,与其战胜国相周旋也。

当去年五月三十日,上海英人命令巡捕于中国地域内枪杀中国学生之日,民族主义之中国所待之时期乃一旦莅止。厥后自由解放之呼声及运动弥漫于全国。逾六月二十三日,广州外人复在沙面以机关枪屠杀中国学生及人民,此解放运动乃得强有力之工具。工具维何?即南方国民党人所手铸之经济的武器是也。自是以后,中国人民之奋斗继续发展,一日千里。盖国民豁然觉醒为自由而奋斗,苟不能完全恢复其独立,必不肯中途而废,为天下笑也。

中国受国民党之指导及统治恢复自由之日,英国及其他列强,无庸鳃鳃过虑恐不得适当之保护也。现须为各国声明者:即民族主义之中国所以要求自由独立者,非欲取扩悍之手段如张宗昌,非欲重建封建制度如张作霖也,非欲维持陈旧之秩序如北京之官僚派也。吾侪所以要求自由平等并不惜投艰赴险以求达目的者,盖中国人民而不欲沦胥以亡,则建设一新国家为刻不容缓之事。倘此新国家须由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以建设之者,则中国首先须有处理自己事务之权。换言之,即独立是也。

夫所谓新中国者何?盖必有实际之政府,有统治全国之能力,其处理国政,征收租税,均视国家为人民之公物,而非偶然控制北京头脑浑沌之狐群狗党之私产。新中国且抱一理想,建一组织,一切皆以社会为前题,凡有害社会之大憨若张作霖及其同盟者,均将按照法典之规定,视为“不受法律保护之人”,并将加以相当之处分。而英国及他国投机之人民,倘有悍然不顾为虎作伥者,吾人亦当以“国际土匪”视之,尽法严惩,不使幸免也。

在此新中国内产生之政府,既抱新见解、新政策,则为新政府也无疑。此新政府自当规划恢复国权之政策,而解决中外之争端。其政策一方在实施中国之主权,及维护国家重要之利益,而他方面仍将尊重外侨应得之公道的观念。关于此点,有一重要之事实,不容忽视者,盖当今日之外人欲保护在华侨民之生命及财产,已非区区枪炮所能为功。盖民族主义之中国已备有经济的武器,其效力之烈,迥非外人发明任何军器所可伦比。英国尤应注意:目前革,已使保护外人生命财产之权力,移转于国民政府之手。此政府之权力,得自握有大力之民众,能使在华外人之经济生机为之窒息也。

虽然,国民政府之意见,以为欲脱离外人帝国主义之羁轭,初不须民族主义之中国与列强从事武力之战争。故国民政府者,深望以谈判及协议之手续,解决中国与列强间一切之问题。去秋美使来粤,本政府外交部长即以上述政策明白相告。新任驻华英使,日本代表,及美使代表先后来汉,外交部长复以同一政策向之郑重声明。

兹为证明本政府之政策,非徒托空言起见,特普告列国:本政府愿与单独任何列强开始谈判,讨论修改两国条约,及其附属之问题。但此项谈判,须根据经济平等之原则,彼此主权互相尊重之权利。

今日汉口英租界之情形,已不然一变,其事前之经过,报张所载者,滋足引起误会。本政府现严重声明:本政府于汉口事件之处置,与上述之政策完全符合。外间所传称汉口事件系先谋划布置,以强力夺回租界为目的。一似数华人之被刺戮,二人之负为重伤,亦为计划之一部分者,其荒谬无稽,不得不辞而辟之也。国民政府权力之展至英租界,初非纯粹由于中国军队得英当局之允许驻入租界也,尚有重大之原因在焉。盖一则英人擅召水兵上陆,其引起冲突,致中国爱国志士之流血,乃必然之结果。二则英人对于当时之情形,发生无谓之恐惧,以致英工部局自行放弃其职权,英国妇孺相继离汉,国民政府不得不建设委员会,以处理租界之行政也。

最后国民政府欲以下列事实促列强之注意:(一)英人商业及他种利益之重心点在长江流域,及中国南部,而此等区域,则均受治于国民政府。(二)长江以南之大部分区域,及北方国民军治下幅员广漠之地域,均受国民政府之管辖。(三)倘在张作霖、张宗昌、孙传芳之区域内举行公民投票,则大多数人民将投票赞成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为中国惟一之政府,尚有其较大之原因在焉。盖国民政府代表豁然觉醒之中国,真实精神为革命运动之工具,使之拓展势力及事业于中国者,外人之帝国主义对此运动情势所趋,虽欲不与之妥协不可得也。

国民政府为抱民族主义之人民所授权,所拥护列强与之修睦,初无危险之可言。盖中国之民族主义为一不可磨灭之势力,现已异常强盛,如日方升,且必继续发展,历久弥强,无疑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