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2025年4月27日
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国务院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

(一)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对扩内需、稳增长的作用。202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特别是9月下旬以来推出一揽子增量金融政策,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增长。下一步,将认真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平衡好支持实体经济与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关系,择机降准降息。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强化政策执行和监督,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淤积、空转,防止无效和低效企业大量占用金融资源。支持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发力见效,更好发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

(二)推动银行信贷、股市、债市、汇市共同发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在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指导下,打好宏观金融政策“组合拳”,发挥宏观信贷政策引导作用,抓好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落实落地,配套出台一揽子制度规则,系统性重塑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扎实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保持汇率弹性和韧性,加强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和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协同发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为着力点,激励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机制。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保持汇率弹性,强化预期引导,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用好支持资本市场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资本市场稳市机制建设。继续做好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提升政策透明度。

(三)在重视货币供给的同时,关注和拉动贷款需求。2024年5月、8月、10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三次联合召开主要金融机构座谈会,引导金融机构充分满足有效融资需求。2025年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7.3%,高于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7.0%的增速。下一步,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项目储备和信贷投放。同时,更加重视信贷增长质量,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不盲目追求规模。

(四)进一步增加货币政策覆盖面和普惠性,强化对健康、养老、育儿等产业扶持。202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延长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限并拓展试点和工具支持范围,牵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225号),加力支持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金融支持“两新”工作,推动医疗设备更新。指导金融机构加快构建养老金融专业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银发经济领域信贷投放力度。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消费的政策文件,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工具,积极满足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五)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机构对房地产市场支持力度。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政策,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降低房贷首付比,引导新发放房贷利率下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金融16条”)、经营性物业贷款等政策适用期限,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支持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和健康发展。下一步,将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因城施策实施好住房金融政策,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完善房地产信贷基础性制度,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推进“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六)提高乡村振兴等领域金融监管指标容忍度,优化金融机构放贷条件。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从信贷审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考核激励等方面,对涉农信贷给予内部资源倾斜,推动扩大涉农贷款投放规模。2024年末,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为14.4万亿元,同比增长14.4%。下一步,将指导商业银行认真落实涉农领域差异化监管政策,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指导商业银行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政策安排,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七)高度关注美国新一届政府政策等外部影响和冲击,提前做好应对准备。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密切监测国际形势演变,紧密跟踪美国新一届政府加征关税等经济金融政策出台动向,多措并举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下一步,将继续跟踪美国对华政策动向并研判对我金融市场影响,加强对国内外金融市场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应对,严密防控外部冲击风险。研究出台金融稳外贸政策,研究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稳定外贸。

二、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

(一)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力度。202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完善支农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下一步,将科学运用并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科创、消费、外贸、普惠、养老等领域。更好发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效应。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政策方向上有保有控,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丰富金融产品,优化内部制度安排,强化信息科技支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二)指导明确一定比例的民营经济贷款投放指标,降低民营企业贷款中的抵押贷款占比。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科学设置民营企业贷款评估指标,引导商业银行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下一步,将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树立“一视同仁”理念,定期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引导银行加大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力度,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银行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降低抵押贷款占比。

(三)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金融服务。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商业银行多措并举支持中资企业全球布局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中国“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保障能力,持续提升海外投资金融服务质效。下一步,将提升外汇储备服务国家战略质效,持续督促中资金融机构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和境外机构布局,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丰富和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便利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金融服务需求。

(四)增加境外人民币供给,优化汇率避险服务。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持续优化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深化与境外央行的货币金融合作,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2024年,离岸市场人民币存款规模保持在1.6万亿元左右,新增汇率避险首办户超过3.8万家。下一步,将健全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机制,发挥好人民币清算行、货币互换等机制安排作用,合理增加境外人民币供给。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推广普及汇率避险工具。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五)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和应用。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和服务质效,指导大型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统一查询。下一步,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信息查询服务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效率,降低评估成本。

(六)适当增加首次公开发行(IPO)数量。2024年10月以来,中国证监会适度加快IPO节奏,适时恢复未盈利企业IPO受理,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作出差异化安排,市场反响积极正面。下一步,将平顺有序实施发行上市逆周期调节,把握好融资规模和节奏,在市场平稳情况下推进IPO和再融资常态化。继续抓好支持创业投资、科技创新等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

三、扎实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抓紧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债券市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建设。2024年末,直接融资比重(存量)为30.6%,较2023年末提升0.9个百分点。下一步,将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发挥,推动规则对接、标准统一。优化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拓展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深化公募基金改革,推动建设一流投行和投资机构。优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制度环境,对专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投基金采取倾斜政策。建立健全交易报告库制度。加快REITs市场建设。完善农业强国、制造强国、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期货品种布局。

(二)促进资本市场融资和投资功能相协调。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推动出台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出台《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科创板八条”)和《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科创十六条”)等政策文件,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发布实施《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并购六条”),多措并举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下一步,将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加快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健全中长期资金长周期考核机制,提高权益投资比例。完善科技型企业IPO遴选推荐“绿色通道”、敏感信息披露豁免等机制。大力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畅通退出渠道。全面落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落实现金分红等制度安排,培育更多高质量上市公司。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三)推动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加大改革力度,提高综合盈利能力。2024年,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银行机构积极应对净息差收窄情况,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综合盈利能力,支持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大型商业银行资本。下一步,将继续督促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变相高息揽储,推动银行降低付息率、稳定净息差。分类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推动保险行业降本增效,提升资产、负债、资本的质量与匹配度。

(四)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科学把握资本项目放开的时、效、度。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稳慎扎实推动人民币国际化,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占比27.2%,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稳妥有序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优化“跨境理财通”、“债券通”、“互换通”、基金互认等机制安排,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下一步,将制定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行动方案,着力推动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央企国企等重点企业、周边国家等重点地区人民币使用。稳步推进双边货币互换合作,优化人民币清算行全球布局。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研究推进企业外债管理改革,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自主性和便利性。

(五)研究将中国人民银行全部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预算管理严格接受内外部审计监督。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落实中央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规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推动完善损失核销、资本补充和财务缓冲等机制,保持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夯实宏观调控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财务基础。

四、有力有序有效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一)健全金融监管机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要求,健全全链条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和金融法治体系。反洗钱法已完成修订,金融稳定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下一步,将健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精准性。加强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全链条监管。加快推动金融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稳定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

(二)构建金融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机制,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2024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指导金融机构制定执行案件管理制度和内部问责制度。2024年,中小金融机构法人减少203家,不良资产累计处置超过3万亿元。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推进农村中小银行市场化兼并重组。常态化开展早期纠正硬约束相关工作,推动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严格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制度,从严开展案件调查、追责问责。

国务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