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布告 中华文库
| 这份文献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字。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特别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以及异体字的使用。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进行机器或人工转换,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一般而言,文献应保留其底本所使用的汉字。中国大陆自1956年起分批推行《汉字简化方案》,于1964年发表《简化字总表》;新加坡于1969年颁行《简体字表》,1976年起完全采用中国大陆简化字方案。简化字施行之前的文献(如1956年前的文献、未施行简化字的地区文献,以及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通常应保留使用传统汉字。在汉字简化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只有部分汉字被简化的文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等)通常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 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布告 作者:周镐 中华民国34年(1945年)8月17日 |
| 原载1945年8月17日南京《复兴日报》 |
我中,英,美,苏四国政府,业已接受日本政府之请求,准其无条件停战,抗战大业,于以完成,世界和平,从斯奠定是皆我 蒋委员长八年以来,坚苦卓绝之领导,前方将士之用命,后方民众之协力所致,现值嬗递之时,凡我同胞应守秩序,匪类乘机扰乱,亟须严防,尤其沦陷区域,更当静候政府整理,本指挥奉 命绥靖地方维持现状,除各地部队, 蒋委员长已有命令广播,应恪守并听候命令外,兹经临时规定各项如左:
一日本军民,应静候政府处置,无论何人,对之不得任意侮辱,伤害,纵然有非法活动时亦应亟向本部报告,听候核办,不得擅自处置。
二各地原有宪警机关,及各地负责官员,应各就所在地,保护地方,维持秩序。
三原有各机关,各级公务人员,应照常办公,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保管档案,及公有款产物件,听候接受。
四凡服务公用事业者,无论中外人员,概须一体尽力,维护原状,如有擅离,即作破坏地方秩序论。
五各民团及私人藏有武器者,限于五日内,由负责人携同原有证明文件,至本部登记(新街口原中央储备银行)。
六商会工会应领导工商人等,保持常态,不得借词停止交易工作,尤不得高抬市价。
七银钱两业,应各照常营业,调剂市场金融,惟各伪机关及各公务员之存款不得支付,听候查明办理。
八中储券暂仍准予流通,听候政府调整。
九粮食及主要物品,绝对禁止囤积居奇。
十如有造谣生事,图扰乱地方市面,及有不法行为妨害秩序者,准由民众呈报本部经查属实,严惩不贷,但不得挟嫌诬栽。
右列各项如有故意干违者,本部为维持治安计,当按军法惩究,合亟布告周知,务各恪遵,切切此布。
布告原件
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布告
我中,英,美,苏四国政府,业已接受日本政府之请求,准其无条件停战,抗战大业,于以完成,世界和平,从斯奠定是皆我 蒋委员长八年以来,坚苦卓绝之领导,前方将
士之用命,后方民众之协力所致,现值嬗递之时,凡我同胞应守秩序,匪类乘机扰乱,亟须严防,尤其沦陷区域,更当静候政府整理,本指挥奉 命绥靖地方维持现状,除各
地部队, 蒋委员长已有命令广播,应恪守并听候命令外,兹经临时规定各项如左:
一日本军民,应静候政府处置,无论何人,对之不得任意侮辱,伤害,纵然有非法活动时亦应亟向本部报告,听候核办,不得擅自处置。
二各地原有宪警机关,及各地负责官员,应各就所在地,保护地方,维持秩序。
三原有各机关,各级公务人员,应照常办公,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保管档案,及公有款产物件,听候接受。
四凡服务公用事业者,无论中外人员,概须一体尽力,维护原状,如有擅离,即作破坏地方秩序论。
五各民团及私人藏有武器者,限于五日内,由负责人携同原有证明文件,至本部登记(新街口原中央储备银行)。
六商会工会应领导工商人等,保持常态,不得借词停止交易工作,尤不得高抬市价。
七银钱两业,应各照常营业,调剂市场金融,惟各伪机关及各公务员之存款不得支付,听候查明办理。
八中储券暂仍准予流通,听候政府调整。
九粮食及主要物品,绝对禁止囤积居奇。
十如有造谣生事,图扰乱地方市面,及有不法行为妨害秩序者,准由民众呈报本部经查属实,严惩不贷,但不得挟嫌诬栽。
右列各项如有故意干违者,本部为维持治安计,当按军法惩究,合亟布告周知,务各恪遵,切切此布。
中华民国卅四年八月十七日 指挥周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