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央执行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案
中华民国15年(1926年)3月
发布机关: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本文来自荣孟源主编的《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第1版)。

中央执行委员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各案,本会完全接纳(全体起立接纳)。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