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真伪考》的提要与批评 中华文库
《〈左传〉真伪考》的提要与批评 作者:胡适 1927年10月4日 |
一 著者珂罗倔伦先生
这本《〈左传〉考》是欧洲的“支那学”大家珂罗倔伦先生(Bernhard Karlgren)做的。珂先生是瑞典人,在中国颇久,回欧洲后仍继续研究支那学。在西洋的支那学者之中,除了法国的伯希和先生(Paul Pelliot),他要算是第一人了。他的专门研究是中国言语学,包括音韵与文法的方面。他在音韵上的研究最有成绩,著有《中国音韵学研究》(Etudes sur la Phonologie chinoise),及近年编成的杰作《中文解析字典》(Analytic Dictionary of Chinese)。中国向来研究古今声韵沿革的学者,自陈第、顾炎武以至章炳麟,都只在故纸堆里寻线索,故劳力多而成功少;所分韵部只能言其有分别,而不能说明其分别是什么样子;至于声母,更少精密的成绩了。珂先生研究中国古音,充分地参考各地的方言,从吴语、闽语、粤语以至于日本、安南所保存的中国古音,故他的《中文解析字典》详列每一字的古今音读,可算是上集三百年古音研究之大成,而下开后来无穷学者的新门径。
他在中国文法沿革的研究上也曾有很好的成绩。我见著的只有他在1920年发表的《论原始的中国文》(Proto-chinois—langde flexionnelle)一篇与此书的下半。那篇《论原始的中国文》是说中国古文是有文法上的变化的,如“吾”、“我”之别,“尔”、“汝”之别,“其”、“之”之别,都是可以证实的。他当时并没有看见我早年发表的《尔汝篇》与《吾我篇》,但他用的方法与材料都和我大致相同,故结论也和我相同;不过我作那两篇文字时是在海外留学时代,只用了一些记忆最熟的《论语》、《孟子》、《檀弓》(珂先生所谓“鲁语”的书),下的结论也只是概括的结论。珂先生却用了统计法,并且把各条例外都加上心理学上的说明,大可以补我的不逮。
我在《尔汝篇》之末曾表示文法的研究可以用来做考证古书的工具。但十几年来,人事匆匆,我竟不曾有机会试用这种工具来考证古书。今读珂先生这部书,见他的下篇完全是用文法学的研究来考订《左传》,他这种开山的工作使我敬畏,又使我惭愧了。
二 作序的因缘
承著者珂先生的好意,把他这本小册子寄给我。我在太平洋舟中读完之后,曾费了半日之功,把书中大意节译出来,做了几十页的提要,寄到厦门大学给顾颉刚先生看,请他看了之后转给钱玄同先生看,并请他们两位都做一篇跋,与我的节译本同时发表。
不幸我的提要寄到厦门时,颉刚已不在那边了;后来他从广东来上海,至今还不曾见著我的原信。恰好陆侃如先生从北京来,带著他译此书的全稿来给我看。那时我的一本原书又不在身边,故我只能匆匆看过,不能细细替他校对。现在此书已排好了,颉刚的序还没有做,玄同又远在北方,新月书店同人要我做一篇序。我对于《左传》的问题没有特别的研究,本不配说什么。但为读者的便利起见,我很愿意做一篇提要式的序文。
三 什么叫做“《左传》的真伪”
珂先生此书分上下两篇。上篇专论《左传》的真伪。下篇从文法的分析上研究《左传》的性质。
先述上篇。珂先生先问,什么叫做《左传》的真伪问题?中国学者如刘逢禄、康有为等人说《左传》是伪造的,不过是说刘歆把《国语》的一部分与《春秋》有关的,改作《春秋左氏传》;或是说当日原有一部《左氏春秋》,刘歆取出一部分做了《春秋左氏传》,剩下的部分做了《国语》。依此说法,《春秋》本无《左氏传》,故今之《左氏传》是“伪托”的。但《左传》的来源,叫他做《左氏春秋》也罢,《国语》也罢,却是真的古代史料。疑古最力的钱玄同先生虽说:
刘歆把《国语》底一部分改成《春秋》的传,意在抵制《公羊传》。
但他同时又说他
对于今之《左传》,认为它里面所记事实远较《公羊传》为可信,因为它是晚周人做的历史。而《公羊传》则是“口说流行”,至汉时始著竹帛者。(《古史辨》页二八〇)
这就是说《左传》是一部“伪”的《春秋传》,而却是一部“真”的晚周人做的历史。
珂先生作此书,大致也持这个态度。他说:
假使能证明此书在焚书(前213)前存在,也不能因此证明从孔门产出。反过来说,假使能说它与鲁国无关系,这也不是说此书是伪造的。
只有能证明此书是汉人所作来冒充焚书前的文件,然后可说它是伪的。(页三——四)
他又说:
如果它真是在纪元前213年以前写定的,假使它是纪元前722到468年中的事实的真记载,是作者尚可自由参考各种文件的时候所写定的,——那么,此书便是真的了。(页四——五)
珂先生的话,与钱玄同先生的主张正相同。但钱先生先就承认《左传》是“晚周人做的历史”,而珂先生却先要证明此书是否“晚周人做的历史”,是否焚书以前的真记载。
四 论《左传》原书是焚书以前之作
珂先生自己似不曾读过刘逢禄、康有为诸人的书,只引据德国弗朗克(Otto Franke)的转述;至于近人的著述如崔适的《<史记>探原》、《<春秋>复始》等书,便连弗朗克先生也不曾见了。弗朗克的结论(页一六引)是:
向来传为《左传》一书,并非《春秋》的传注,乃是一部完全独立的著作,大约是晚周传下的各种《春秋》之一;一直到了纪元前一世纪的末年刘歆窜乱之后,才同《春秋》连了起来,变成《春秋传》。
此意与上文引的钱玄同先生的话完全相同。但珂先生总嫌“康有为是个政客,并且是个宣传家”,并且疑心“他的考证方法不是科学的论证,而有点新闻纸的味儿”。所以珂先生有点想替刘歆打抱不平。他提议要研究三项的佐证:
(1)研究刘歆在秘府发现《左传》的记载,
(2)评判后汉前期关于刘歆以前《左传》存在与否的别种佐证,
(3)评判百年前司马迁关于《左氏春秋》及其作者的记载。(页一九——二〇)
关于(1)项,珂先生实在未免太信任《汉书·刘歆传》了。他因此相信《左传》在刘歆之前已有“它的门徒,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就是翟方进”(页二一)。翟方进的自杀在纪元前七年,在刘向死之前一年。他与刘歆、尹咸都是同时的人,也许都是同谋改造《左传》的人。故无论《翟方进传》说他“好《左氏传》”一句是否可信,方进之治《左传》并不足证明《左传》之早出而早有传人。
关于(2)点(页二五——二九),珂先生也有同样的错误。他所引的人——班固、王充、许慎——都是后一世纪的人;他们的话只可以表示纪元后第一世纪有某种传说而已,并不足证明刘歆以前《左传》的存在与传授,更不足证明“刘歆以前《左传》已很著名,并且自成一派的研究”。
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并不敢说《左传》是壁中书,而后一世纪的王充却敢说“《春秋左氏传》盖出孔子壁中”了。刘歆原书并不敢说西汉早年有人传《左传》,而后一世纪晚年的许慎在《<说文>序》里却敢说“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了。西历100年顷的许慎捏造《左传》的传授,还不过到张苍为止;而七世纪的陆德明、孔颖达却敢捏造刘向《别录》叙述左丘明传曾申以下十馀世的详细传授表了!这都是世愈后则说愈详,如滚雪球,越滚越大。这不可以使我们怀疑反省吗?
故对于这(1)(2)两项,我们不能不说珂先生的评判是颇有错误的。
但关于(3)项,——司马迁的记载——珂先生的见解却是很可佩服的。《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鲁君子左丘明”的一段,今文家多很怀疑,弗朗克也很怀疑,但珂先生却认为确是《史记》的原文(页二九——三四)。我以为珂先生的主张是不错的。这一段文字向来只引关于《左氏春秋》的一小部分,珂先生也不曾全引。我试引其相连的各部分如下:
孔子……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
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
铎椒为楚威王傅,为王不能尽观《春秋》,采取成败,卒四十章,为《铎氏微》。
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著八篇,为《虞氏春秋》。
吕不韦者,秦庄襄王相,亦上观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为《吕氏春秋》。
及如荀卿、孟子、公孙固、韩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书,不可胜纪。汉相张苍历谱五德,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著文焉。
看这一段,我们可以知道司马迁只认《左氏春秋》为许多《春秋》的一种,并不曾说它是一部《春秋左氏传》。至于司马迁说此书的作者是“鲁君子左丘明”,这大概是一种传说,或是一种猜想。这种猜想是错的,说作者是“鲁君子”更是错的,这一层珂先生在本书下篇另有专论。
珂先生在上篇(页三四——四四)只要证明《左传》的原本(《左氏春秋》)比《史记》早。他的方法是考察《史记》里所有的《左传》的文句。司马迁用《尚书》,常把古奥难懂的文句翻译成浅近的文句;他引用《左传》,也是这样。珂先生引了几十条例(三四——四一)如《左传》昭二十七年“我尔身”,《史记》作“我身,子之身也”;如哀七年“求之曹,无之,戒其子曰”,《史记》改为“求之曹,无此人,梦者戒其子曰”,——都可见“司马迁改动《左传》;《左传》是原本,《史记>是副本”。
故珂先生的结论是:“司马迁看见一部巨制的史书(他叫它做《左氏春秋》)便从它引用了许多材料。”“所以我们可以说至少在前 100年的时候,《左传》已经存在了。”
司马谈与司马迁去藏书解禁之时(190)不远;若此书是焚书以后的伪作,司马迁父子不会容易受欺。珂先生因此深信司马迁所见的《左传》是作于焚书以前的。
故此书上篇的结论只是:《左传》的原本(大概有别的名称,并且没有割成系年的形式)是焚书以前存在的。
五 从文法上证明《左传》不是鲁国人做的
现在要说此书的下篇了。下篇又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页四五——七七)从文法上证明《左传》不是鲁国人做的。第二部分(页七七——一〇〇)用《书经》、《诗经》、《庄子》、《国语》等书来比较《左传》的文法,证明《左传》有特殊的文法组织,不是作伪者所能虚构的。第三部分(页一〇〇)以下)又用《左传》的文法来比较“前三世纪的标准文言”,证明《左传》是前四五世纪的作品。
先说第一部分,这是珂先生最得意的一部分。这是用文法的研究来考证古书的初次尝试,他的成功与失败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司马迁说《左氏春秋》是鲁君子左丘明做的。珂先生要试证此说是否可信,所以从文法上著手,把《左传》的语言假定作“左语”,又把《论语》、《孟子》的语言假定作“鲁语”,再看左语是否鲁国的语言。
他选了七种“助词”作为比较的标准:
(1)“若”与“如”。
珂先生统计的结果是:
(甲)作“假使”解时,《左传》全用“若”,而鲁语全用“如”。
(乙)作“像”解时,《左传》全用“如”,而鲁语则“如”与“若”并用。
(2)“斯”字作“则”字解。
珂先生说,“斯”字这种用法,如“观过斯知仁矣”,在鲁语里很常见,而在左语里是没有的。
(3)“斯”字作“此”字解。
珂先生说,“斯”字作“此”字解在鲁语中是很常见的,而在《左传》中是没有的。
(4)“乎”字作“于”字解。
他说鲁语里“乎”字常常用作“于”字,而在《左传》里却是绝无而仅有的。
(5)“与”字作疑问语尾。
他说鲁语常用“与”(欤)字作疑问话的语尾,而《左传》里竟全没有这个用法。
(6)“及”与“与”。
他又说,两个并列的名词之间,鲁语内只用“与”字,如“富与贵”,“惟我与尔”;而左语内则兼用“及”与“与”,而“及”字尤其通行,如云“宋及郑平”,“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鲁语里从不用“及”字。
(7)“于”与“于”。
珂先生的最大发现是《左传》里“于”和“于”的分别。他指出这个介词有三种不同的用处:
(甲)用如法文的chez,aupres de,vis-a-vis de,置于人名之前,表示一种动作所向的人。在《左传》里多用“于”字。例如“请于武公”,“公问于众仲”,“言于齐侯”,“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
(乙)用如英文的at,to,或法文的à,置于地名之前,表示一种行为所在之地。在左语里,多用“于”字。例如“败宋师于黄”,“至于廪延”,“遂田于贝丘”。
(丙)用如英文的in,into,法文的dans,表示地位所在或动作所止,但其下不是地名,故与(乙)项不同。
此一类在《左传》里颇不分明,“于”与“于”乱用。例如“见孔父之妻于路”,“杀孟阳于床”,但又有“淹久于敝邑”,“赵旃夜至于楚军”。
珂先生作一个统计表如下:
于于
(甲)用如aupres de58185
(乙)用如à97501
(丙)用如dans197182
珂先生又从校勘学上得著有力的旁证。例如雷格(Legge)用的是《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本,其中的“于”、“于”多不严格地分开。而阮元《〈左传〉校勘记》与《经典释文》所载古本异同,与《四部丛刊》所据宋本,其中作“于”字之处,《汇纂》本皆作“于”。又伯希和在敦煌发现的古写本《左传》四残卷,其中“于”、“于”的分别也都和珂先生的(甲)(乙)两类的区分相符合。
但左语里的这些分别,在《论语》、《孟子》里却都不存在。鲁语里只用“于”字。如地名之前,左语常用“于”,而鲁语一律用“于”。故珂先生作一比较表如下:
左语鲁语
(甲) 于于
(乙) 于于
(丙) 于于于
珂先生依据上列七项标准得的结论是:《左传》的文法与《论语》、《孟子》的文法是很不同的。故《左传》不是孔子作的,也不是孔门弟子作的,也不是司马迁所谓“鲁君子”作的,因为此书的语言不是鲁语。这部书的文法一致,可见它是一个人或同一学派中的几个同乡人作的。
这是下篇第一部分的提要。
六 关于这一部分的批评
我们趁此机会讨论这一部分的重要结论是否完全可以成立。
清华学校研究院的卫聚贤先生给此书做了一篇跋(页一○九——一二〇),他批评珂先生所论“于”、“于”的分别是只“有时间性的,而无空间性的”。他说:
甲骨文,金文,《尚书》,《诗经》,《春秋》,都是用“于”字作介词的;《左传》,《国语》,《论语》,《孟子》,《庄子》,都是用“于”和“于”作介词的。
他又说,“于”和“于”的比例,
《左传》为 19:17
《国语》为 9:2
《论语》为 21:1
《孟子》为 96:1
《庄子》为 849:1
卫先生说,这可见“于”和“于”的“升降之际”了。
卫先生之说,也有相当的价值,因为文法的变迁确有时间的关系。如《论语》与《孟子》同为鲁语,而《孟子》用“于”字比《论语》少的多。又如《论语》只有“斯”字,而无“此”字,而《孟子》里便多用“此”字,很少“斯”字了。(参看我的《国语文法概论》,《胡适文存》初排本卷三,页六五——六六。顾炎武在《日知录》里已指出“《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二,而言‘此’者一而已”。)此外如我在《尔汝篇》(《胡适文存》初排本卷二,页十二),指出《论语》与《孟子》时代用“尔”、“汝”的风尚的不同,也是时间性的一例。又如珂先生所举第一项的“若”、“如”两字的例,均含有时代先后的影响。如“何如”则全用“如”,“若何”则用“若”多于“如”。为什么呢?为的是“何”在“如”之先为古文法,而“何”移在“如”或“若”之下则是后起的新文法了。故卫先生指出文法变迁之有时间性是很不错的。
但卫先生说“于”、“于”之别只有时间性而无空间性,那便是太武断的结论,是大错的。即如卫先生举出各书用“于”与“于”的比例,从《论语》的“21:1”到《孟子》的“96:1”还可说是时代升降的关系;但何以解释《左传》的“19:17”呢?难道卫先生可以说《左传》之作远在《论语》之前吗?(依卫先生自己的结论,《左传》作于西元前425与403之间;《论语》之作不会在其后。)
况且卫先生说珂先生用“于”、“于”的分别来证明《左传》非鲁国的作品,这未免太冤枉珂先生了。珂先生明明用了七项标准作证,“于”、“于”之别不过是七项中之一项。七项参校的结果,珂先生认《左传》的文法与《论语》、《孟子》的文法是两种不同的方言的文法。我以为这种研究方法是不错的;珂先生的结论也是很可以成立的。
珂先生的特别贡献正在他指出文法差异与地域的关系。近年赵元任先生指出北京话里有“我们”与“咱们”的区别,国语区域里只有此一处了,吴语区域里也只有无锡一处。这便是文法差异的地域关系的一例。又如唐、宋人诗词里常有“底”字用作“什么”的意思;如“干卿底事”之类。现在只有常州几县之中,还有用“底”字的地方,有读如di的,有读如dya的。这也是一个例。我们要知道,文法因时代变迁而有沿革,其起点都是从某地方言里来的。一个代名词的被采用,一个介词的区别,一个助词的废止,大抵都起于一地的方言而渐渐推行到各地去。故文法上的变迁,有时是某地方言的胜利,有时是某地方言的失败;有时由方言变为普通话,有时或由普通话降作方言。故“于”、“于”由有别而变成无别,可说是左语的失败,也可说是鲁语的胜利;而“斯”终被“此”字打倒,又是鲁语的失败了。人称代名词的多数,各地方言皆有,或称“我人”,或称“我家”,或称“唔俚”,或称“阿拉”,或称“我们”,而“们”字竟成为普通话。这是由方言而升作普通话。如“底”在一个时代似很普通,现在仅限于常州几处,那又是降为方言了。
故珂先生指出的地域关系,我们不但应该赞成,并且应该推行到别种古书研究上去。如《诗经》与《楚辞》的比较,又如《诗经》中各国风诗的分析的研究,都可采用这种方法。
最可注意的是珂先生用文法上的区别来证明《左传》不是鲁国人做的,而同时不相识的卫聚贤先生也从别的方面证明《左传》的著者不是山东人。卫先生的文章共有三篇:一是《〈左传〉之研究》(《国学论丛》第一卷,第一号,商务印书馆发行),一是《〈春秋〉的研究》(《国学月刊》第二卷,第六号以下,北京朴社发行),一是本书的跋。他在《〈左传〉之研究》里举出两项证据:
(1)从《春秋》、《左传》、《国语》分国纪事详简的统计上知《左传》的著者所在之地为晋国。(页二一八)
这一项证据颇薄弱。晋是大国,故占《左传》篇幅最多,约百分之二十六;鲁以小国而占百分之十三有另,不算少了。《国语》纪晋事也最多,占百分之四十以上,而卫先生却不因此断定《国语》作者也在晋国。《国语》纪鲁事远不如《左传》之详,而他却信《国语》的作者是鲁人。故这一项的证据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2)他从方音上证明《左传》的著者“非齐鲁人”。
这一项,他后来在本书跋里说的更详细,故当依此跋为准(本书页百十二——百十三)。他用了三个例证:(a)“邾”,《公羊》与《礼记》作“邾娄”,《郑语》、《孟子》、《庄子》作“邹”,而《左传》作“邾”,与《纪年》合。因此可见《左传》非山东人的作品。(b)《左传》的《春秋》庄十二年书“宋万弑其君捷”,而《公羊》的《春秋》作“弑其君接”。卫先生以今日山东、山西的方言证之,定《左传》为非山东人的作品。(c)《左传》桓五年的“仍叔”,《穀梁》作“任叔”,卫先生以今日的方言证之,定《左传》为非山东人的作品。
卫先生举出的三个方音的例,都有点漏洞。我们从何处得知公羊、穀梁为山东人呢?不过根据《汉书·艺文志》的小注而已。我们试举“邾”、“仍”、“捷”三字的三传异同表(依卫先生自己的《〈春秋〉的研究》,页二七八——二八〇)来批评卫先生的方法:
(左传) (公羊) (穀梁) (异文次数)
邾 邾娄 邾 25
仍 仍 任 1
捷 接 捷 3
“邾”字与“捷”字,《公羊》异于《左传》,而《穀梁》同于《左传》;“仍”字则《公羊》同于《左传》,而《穀梁》异于《左传》。同于《左传》则不取,异于《左传》则被取,故于“邾”字与“捷”字皆仅取《公羊》之异,而不顾《穀梁》之同;而于“仍”字则不顾《公羊》之同,而仅取《縠梁》之异!故在“邾”、“捷”两条下,《左传》与《公羊》不同,那便是山西话的证据,而与《穀梁》相同却不是山东话的证据。到了“仍”字条下,《左传》与《公羊》相同,却又不是山东话的证据,而与《穀梁》不同却便可证明其为山西话了!这种任意的去取,岂不是很危险的方法吗?
故我以为卫先生说《左传》不是山东人的作品,那不过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他的证据却不能算是充分的。倒是珂先生的文法比较上的证据可以替卫先生添不少强有力的证据。卫先生得著这个有力的助手,应该拥护他,不应该冤枉他。
七 下篇的最后两部分
下篇的第二部分(页七七——一〇〇)是用《左传》来比较《书经》,《诗经》,《礼记》和《大戴礼》,《庄子》,《国语》等书,看他们文法上的同异。他的结果都在他的比较统计表(页九六——九八)里,我们不必逐一申述了。他的总结论是:
在周、秦和汉初书内,没有一种有和《左传》完全相同的文法组织的。最接近的是《国语》,此外便没有第二部书在文法上和《左传》这么相近的了。(页九九)
珂先生原定了七项文法标准,在这一部分里他又加上了两项:一项是“吾”、“我”、“予”,一项是“邪”、“耶”,共计九项。珂先生的比较表上显出只有《国语》与《左传》有八项相符合,只有第一项(“如”、“若”)有点不同。所以他说《国语》最接近《左传》。
这种结果大可帮助今文家的主张。今文家说刘歆割裂《国语》,造为《春秋左氏传》;今本的《国语》只是刘歆割裂的残馀了。如今珂先生从文法比较上证明这“两部书的文法组织很是相同”,这岂不是给今文家寻得了有力的新证据吗?我很希望我的朋友钱玄同先生能继续珂先生的工作,把《左传》与《国语》再作一番更精密的比较,对这个问题下一个最后的结论。(钱先生的主张见顾颉刚的《古史辨》,页二七八——二八〇)
珂先生在这一部分的工作,虽然给了我们不少的有用的暗示,却不算是很精密的工作。《尚书》,《诗经》,《大小戴记》,《庄子》都是复合的作品,没有一部书可以拢统地算作一种单纯的作品。珂先生把这几部书都认作自成文法系统的作品,这是根本的大错。珂先生研究《礼记》,也承认这一点,故他不曾把《大小戴记》列入比较总表内。其实《尚书》、《诗经》也都应该这样办。
况且这几部书都是大书,每一部的文法研究已够一位外国学者的长期工作了。珂先生却要把这些书合起来作综合的研究,他的工作自然太难了,他的不精密之处是很可以原谅的。
试举一条作例。珂先生说:
《诗经》里照例用“于”,有几处还用“于”(没有特别的作用,和“于”完全同义),多数见于那不曾严格整理的《国风》。一共有十八个“于”,十二个见于《国风》(在六国的六篇内),两个见于《小雅》的一篇,三个见于《大雅》的两篇,一个在颂内。(页八八;译文略有修改)
《诗经》用作介词的“于”字只有十四个,十一个见于《国风》,两个见于《小雅》,一个见于《颂》。《大雅》里的“于”字都是感叹词。这十二个之中,只有《周颂·清庙》里的一句
无射于人斯
颇不容易解释。其馀十一条似乎都是“有特别的作用”的。试把他们排列如下:
(1)与“我”连用,凡九次。
俟我于城隅(《静女》)
俟我于著乎而(《著》)
俟我于庭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
于我乎夏屋渠渠(《权舆》)
于我乎每食四簋
于我归处(《蜉蝣》)
于我归息
于我归说
(2)与“女”连用,二次。
于女信宿(《九戢》)
于女信处
(3)与“焉”连用,二次。
于焉逍遥(《白驹》)
于焉嘉客
这岂是随便乱用的吗?再看《诗经》里,凡用“于”作介词,决不同“我”、“女”、“焉”连用。最可注意的是“我”字。珂先生曾指出《国风》里有二十二个“乎”字用作介词的(页八七),他不曾留意那二十二个之中,十六个也是同“我”字连用的:
期我乎桑中 三见(《桑中》)
要我乎上宫 三见
送我乎淇之上矣 三见
俟我乎巷兮(《丰》)
俟我乎堂兮
遭我乎嫚之间兮(《还》)
遭我乎嫚之道兮
于我乎夏屋渠渠(《权舆》)
于我乎每食四簋(这两个“乎”似不是介词?)
我们似乎可以假设“于”字与“我”字因为声音上的原因,不能不互相回避,故“我”字的上下不用“于”而改用“于”或用“乎”、“女”字与“我”同纽,“焉”字古音近“于”,故也不用“于”。此外用“乎”之字,如“胡为乎”,如“殊异乎”,如“心乎爱矣”,似乎也都是因为声音上的原因。我是不懂古音的人,手头又没有珂先生的《解析字典》,只好提出这个假设来请教于珂先生和别位古音学者。
我举这一条来表示《诗经》等书的文法研究不是那样容易的事;满意的结果似乎要等待将来的工作。但珂先生有开路的大功,那是我们都该感谢的。
下篇的最后一部分(页一〇〇——一〇七)是用《左传》来比较一些前三四世纪的书,如《庄子》,《荀子》,《吕氏春秋》,《战国策》,《韩非子》之类,看他们文法上的关系。珂先生归纳的结果定出一种“前三世纪的标准文言”,大致有下列几种现象:
(1)没有代“则”字的“斯”。
(2)没有代“此”字的“斯”。
(3)有“若”,有“如”,都作“像”解。
(4)有“乎”的介词。
(5)有句尾的“与”。(欤)
(6)没有介词“及”。
(7)没有“于”“于”的特殊区别。
(8)有句尾的“邪”。(耶)
珂先生说《左传》和这种“前三世纪的文言”大不同,“这便天然使我们猜想《左传》代表一个更早的时期”,所以他断定此书多份是前468年到300年中间作的。他又说,“无论如何,总在前213年(焚书之年)以前”。
珂先生敬爱《左传》,总想把此书抬到前四五世纪去。这是个感情问题,而感情往往影响到人的理智。珂先生自己也曾说过,孟子在三世纪可以用鲁语著书,何以见得《左传》的作者就不能在三世纪仍用他自己的方言著书呢?但珂先生感情上不认这个假定,故他说这话绕湾子太远了,不如说《左传》是更早的作品罢。这岂非感情的战胜吗?
故我以为珂先生用《左传》的特别文法组织来和“鲁语”相比较,证明《左传》的语言自成一个文法组织,决非“鲁君子”所作,——这是他的最大成功。其次,他因此又证明《左传》和《国语》在文法上最接近,这是他的第二功。这两个结论和刘逢禄、康有为、崔适、钱玄同诸人的主张的大旨都可以互相印证。但今文家所主张的枝节问题,如说“《左传》是《国语》里抽出来的”,“《左氏春秋》变成《春秋》的《左氏传》是刘歆干的”,……这些问题还是悬案。珂先生不能证明《左传》原是《春秋传》,今文家也不能根据珂先生的成绩而就断定刘歆的作伪。
珂先生又想进一步证明《左传》著作的年代,在这一方面,他的成绩便不很好了。我们怀疑的原因有几点:(1)如上文所说,孟子可以用鲁语著书,何以《左传》用“左语”便应属于更早的时代呢?(2)珂先生讨论《尚书》的时候(页八五——八六),也曾指出《尚书》的伪造部分的文法反比真的部分更精密一致。这岂不要几乎根本推翻这种文法学上的工具吗?(3)珂先生又在讨论《淮南子》的时候(页九一——九二,注十)曾指出《淮南子》的前五卷用“于”与“于”同《左传》、《国语》的规则一样。这岂不要使我们更怀疑《左传》著作的年代吗?
所以我以为研究《左传》著作的年代应该参用《左传》本身的证据。在这一点上,我以为卫聚贤先生的《〈左传〉之研究》颇有参考的价值。
卫先生说“左氏”是地名,不是人姓名。他引《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吴起,卫左氏中人也。
又引《国策·卫策》:
卫嗣君时,胥靡逃之魏,卫赎之百金,不与。乃请以左氏。群臣谏,君曰:“民无廉耻,虽有十左氏,将何用之?”
但卫先生是山西人,他的感情作用使他抬出子夏为《左氏春秋》的作者,说此书是子夏在魏之西河时作的;因传于左氏人吴起,故有左氏之名。其实左氏若真是因地得名,那么,何不直截假定吴起为《左传》的作者呢?
这一点感情作用,也影响到《左传》著作的年代问题。《左传》称赵襄子的谥法,故卫先生说《左传》之作最早在襄子死后,在前425年之后。这是可信的。但昭公二十九年说“晋其亡乎”,昭公二十八年说魏氏“其长有后于晋国乎”,闵公元年说毕万“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庄公二十二年说田完“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都可见作者亲见三家分晋,与田和代齐,故此书著作的年代又当移后:至早当在前403年三晋为诸侯之后,或竟在386年田和为诸侯之后。但卫先生定要委曲说明此书之作最晚当在前403年以前,这未免是他的偏见了。
总之,《左传》的年代问题,此时还在讨论的时期,还没有定论。现在我们稍稍有把握的一点只是《左传》不是“鲁君子左丘明”做的。卫先生提出的“《左传》不是山东人做的”一个假定,得著珂先生的文法比较的结果,可算是有了强硬的佐证;而卫先生在《〈左传〉之研究》里举出《左传》袒魏,又详于述晋国霸业,而略于齐桓霸业,等等佐证也可以帮助珂先生的结论。这可见我们只要能破除主观的成见,多求客观的证据,肯跟著证据走,终有东海、西海互相印证的一日的。
1927,10,4 在上海寓所
(收入高本汉著、陆侃如译:《〈左传〉真伪考》,
1927年10月上海新月书店出版,本文原为
珂罗倔伦著《〈左传〉真伪考》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