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1993年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年法律
制定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法律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日期 名称
1994年3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4年3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1994年3月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1994年3月1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1994年3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4年3月2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994年5月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
1994年5月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199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年8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耀棠等32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议案的决定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